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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協作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2-03-07 00:38:05

⑴ 鄭州出台30條措施控疫情挺企業穩經濟

2月11日晚,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鄭州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出台30條措施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涉及強化疫情防控支持、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著力化解資金困難、積極紓解企業困局、努力擴大有效需求、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七大方面。


關鍵詞一

強化疫情防控支持

1.支持擴大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全面加強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服務,每家企業建立一個工作專班,建立「日報告」制度,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問題,支持企業擴大產能、增加產量。支持其他行業企業轉產疫情防控物資。對疫情期間擴大產能或轉產急需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按照新購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按技改新增設備投資額的8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對列入國家、省、市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的企業,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重點支持。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醫療衛生建設項目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不停產、不限產,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形成庫存的,落實政府采購和儲備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糧食和儲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


2.加大對相關企業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對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參與一線疫情防控項目建設的企業新增貸款,財政部門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生產銷售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葯品、醫療器械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相關葯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及時、足額為其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稅務部門要採取預約服務和「非接觸式」的網上辦理等形式,明確專人專崗、限時辦結,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退稅業務快審快退。對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穩價工作中主動讓利的重點企業和商戶,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社會捐贈,對參與捐贈的企業和個人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上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3.設立防疫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對與疫情防控有關、需實行緊急審批的事項,特事特辦、即來即辦。對新落地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項目,開辟一站式、全鏈條並行、審批時間再壓三分之一的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對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制度,由相關主管部門告知取得相應資質需要具備的條件,企業作出符合取得審批條件的書面承諾,可先容缺審批、後補交申請材料,即行開工生產。對線上申請但需線下提交紙質材料的事項,實行網上申報、線下郵寄材料的方式辦理。對確有急需辦理審批業務的一般性政務服務事項,可通過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等方式提前預約登記辦理。

責任單位: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資源規劃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來水公司、鄭州供電公司


4.開辟疫情防控物資采購和運輸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穩妥處置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礙交通等行為,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和必要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暢。實行分車道通行、檢查,嚴格執行應急物資運輸通行證制度,將重要疫情防控物資和食品等應急性生產物資,以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保證持證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各開發區、縣(市)區


5.支持防疫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企事業單位針對新型冠狀病毒在葯物、快速診斷、綜合防治技術、防護產品及裝備等方面開展應急科研攻關,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葯的單位,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疫情一線防控人員結合疫情臨床防控開展科技攻關,對取得重大突破的,優先按照「智匯鄭州」人才政策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辦、市財政局


關鍵詞二

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

6.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指導企業制定復工復產預案,建立復工企業清單制度,對疫情防控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本地員工佔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復工。對經驗收批准復工的企業,給予運輸車輛發運輸通行證。為來鄭務工人員提供綠色通行保障,快速辦理通行證及返崗證明,解決來鄭人員進城難、返崗難問題。通過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微信、熱線等方式,及時協調解決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重大事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組織專人協調解決企業需求及困難。通過線上平台、遠程服務等形式,創新開展線上銀企、產銷、用工、產學研「四項對接」活動。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開發區、縣(市)區


7.緩解企業用工難題。建立疫情防控狀態下的區域性人員流動協調機制,在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員工分批返廠上班。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路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加強防控監督指導,全面抓好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監管,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原則上暫停線下各類大型招聘、跨地區勞務協作、集中培訓活動,引導企業就地就近招工,積極採取線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時到崗。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應急局、市城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8.強化企業生產要素保障。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供電企業開辟辦電綠色通道,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及時協調電力生產所需的煤炭、石灰石等原輔材料運輸問題,合理安排機組檢修和維護,確保機組正常運行,強化電力調度,加大外輸電比例。在優先保障應對疫情各類物資運輸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和取消不允許外地貨運車輛進出的過度限制,協調做好企業成品發貨、原料供應以及其他所需物資供應,保障企業正常運營。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國資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鄭州供電公司


關鍵詞三

著力化解資金困難

9.加大信貸扶持力度。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在鄭分支機構加大對生產重要醫用、生活物資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盡快落地疫情防控專項貸款和再貸款。鼓勵銀行通過開設疫情期間信貸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發專屬產品等方式為受困中小微企業做好融資服務,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和新增貸款規模不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鼓勵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特別困難的予以展期、續貸,出現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10.降低信貸融資成本。支持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實施優惠貸款利率,特別是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企業、疫情防控行業企業和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鼓勵銀行壓降成本費率,力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去年同期再下降0.5個百分點。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積極申請運用人民銀行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資金,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支持中小微企業用足用好轉貸引導資金、外貿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投保出口信用險等政策,降低融資成本、緩解資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微企業,市財政按照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補助。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11.加強融資擔保服務。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給予續保。本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對疫情期間提供生活保障服務的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要實現「見貸即保、無縫續保」。對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要取消反擔保要求,減半收取擔保費。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12.加大各類園區補貼力度。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運營費用的市級以上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准為減免運營費用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市級扶持基金中列支,沒有扶持基金的給予財政補貼,由相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細則。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3.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凡營業執照中經營項目涉及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小微企業(葯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提供相關銷售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供、銷貨合同、票據等),即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人社部門應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審核速度。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給予全額貼息。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關鍵詞四

積極紓解企業困局

14.減免相關稅費。按照國家政策精神,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符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依法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等。按文化和旅遊部要求盡快向全市旅行社退還80%的質量保證金。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社保中心


15.延期繳納相關稅費。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中小微企業,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經批准後可以緩繳6個月。在批准期限內繳納完畢所欠繳社保費的,視同正常繳納。延遲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社保中心、市財政局


16.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實行房租「兩免三減」政策,減免2個月房租,之後3個月房租減半;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17.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包括個人),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對於其他受疫情影響的合同,鼓勵合同簽訂雙方參照上述做法協商確定。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18.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對經認定的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用暖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各項費用。供電企業要嚴格落實靈活電價政策、多方面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鄭州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市熱力公司、鄭州華潤燃氣公司等燃氣供應公司


19.加快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兌現進度。對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政府儲備民生物資的資金,主管部門要優化項目資金審核流程,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20.完善企業幫扶機制。持續推進拖欠民營企業剩餘賬款清償工作,確保在2020年實現「清零」,其中全市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欠款「清零」;各級政府、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要建立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服務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咨詢;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加強調查研究,堅持「一業一策」精準扶持,引導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化危為機、共克時艱。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關鍵詞五

努力擴大有效需求

21.抓好重點項目謀劃建設。著眼應急體系、應急能力建設和產業轉型升級,抓緊謀劃一批重大工程項目。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網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引進一批合作項目,充實各級重點項目庫。大力支持應急醫療、公共衛生項目建設,用好中央和省、市預算內投資,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對省市重點項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賬,提前做好項目開工准備工作,推行投資審批、工程建設管理等業務辦理全程電子化,加快辦理前期手續,一旦具備條件即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城建局、市農委


22.多措並舉穩定消費。制定支持受疫情沖擊的餐飲、住宿、零售、旅遊等行業恢復運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試點城市建設,實施5G+示範工程,積極培育網路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電子競技、線上文娛、影視及智能家居等「非接觸式」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進一步釋放網購消費潛力。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應用,全力推進「城市大腦」建設,鼓勵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互動互用,聯合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23.加大外貿企業扶持力度。全面排查重點外貿企業在手訂單,「一企一策」幫助企業解決生產困難,推動企業如期履約;對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指導企業向國家、省有關部門申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推動設立進出口商品綠色通道,確保進出口商品快速通關。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關鍵詞六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24.著力穩定企業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加大補貼力度,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失業保險金(9120元/人)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5.延緩就業服務事項辦理期限。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延期至疫情防控結束之後辦理,不視為超越辦理期限。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失業保險經辦業務除採取網上經辦之外,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以及其他不能網上辦理的失業保險等事項,辦理時限均延長至我省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以後3個月以內。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6.推廣「互聯網+就業創業」服務。利用中部就業網等平台,大力推廣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活動。依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企業開展線上職工培訓,並給予培訓補貼。組織創業指導專家線上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項目坐診、投融資對接等服務,大力推行創業擔保貸款線上申請、審核、辦理,鼓勵創業項目和小微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27.重點支持面向企業的公共就業服務。對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企業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後,市、縣級財政可適當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8.精準實施就業援助。建立返鄉務工人員滯留市內就業應對機制,促進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依託線上服務平台,及時開展就業困難群體認定,按規定落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吸納貧困勞動力獎補等相關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在職培訓補貼的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批准。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關鍵詞七

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29.保障好「菜籃子」產品供應。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全過程調度監測、信息共享和信息公開。抓好春季農業生產,做好蔬菜、生豬穩產保供;做好春耕備播生產安排,組織好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供應,加強越冬作物田間管理,確保夏糧豐收。加大對生活必需品供應企業協調和服務保障力度,統籌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重點流通企業,強化政府儲備和貨源組織,強化肉蛋奶、蔬菜等農產品調運組織管理,做好凍豬肉收儲和投放工作,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合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與大型商超、規模連鎖企業的產銷對接,積極開展蔬菜、豬肉、家禽等訂單農業、直采直銷,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服務,優先進行駕駛員體溫檢測,提高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30.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加強價格監測,密切跟蹤監測重點生活必需品供應,第一時間處置集中搶購、脫銷斷檔等異常情況。嚴格市場價格監管,及時開展價格提醒告誡,嚴厲打擊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及時公開曝光,納入信用體系予以監管。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


通知顯示,執行期暫定為發布之日起3個月,根據疫情發展和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鄭州市遵照執行。

⑵ 誰能給個勞務中介合作協議書範本

勞務派遣協議(範本)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 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 。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准: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准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准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准: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准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准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准/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准。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於 將當(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准;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鑒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准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3. 其他必要資料。 《外地勞動力中介協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三方單位名稱; (二)勞務人員人數、條件及使用期限; (三)中介服務費、勞務費、管理費及其結算方式; (四)違約責任。 不知道能不能用於勞務中介!

⑶ 勞務派遣有哪些合作形式

勞務派遣方式:一、完全派遣用人單位將一些非核心員工或用人單位的一些非專業性工作(如物業管理、清潔衛生、搬運工作)外包給勞務派遣公司。二、轉移派遣面對不斷變化的勞動法律法規和稅法,以及企業兼並和重組而導致的大量人員崗位變動、調動,用人單位可將原已招聘錄用、並還需要繼續使用的員工,待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後,將勞動關系轉移給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與這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再返租這些人員作為勞務工使用。三、減員派遣用人單位在經濟性裁員、或轉制裁員時,將被裁減員工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到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與這些被裁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再從勞務派遣公司返租這些員工作為勞務工使用。四、試用派遣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勞動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最長試用期只有6個月。五、短期派遣用人單位對於試用期內或因為短期項目需要,再或者流動性比較大的職位採用短期租賃的方式減少用工手續上的麻煩。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

⑷ 結合實際,談談為什麼要培養團結協作的勞動品質

摘要 所以說,團結協作是一切事業成功的基礎,是立於不敗之地的重要保證。團結協作不只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是一種道德品質。它體現了人們的集體智慧,是現代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不怕虎生兩翼,就怕人起二心。

⑸ 培訓中心如何與勞務派遣公司合作

合作派遣的話,就是你們公司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你公司的員工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然後工資、社保、個稅都是由勞務公司完成。你們公司負責用工與管理。

⑹ 如何培養學生解決問題能力實驗方案

關於印發《2007年全省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要點》的通知(鄂勞社發[2007]17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2007年全省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盡快制定本地2007年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要點並認真組織實施。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工作要點請於2月下旬報省廳失業保險和就業處。

2007年全省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要點
2007年,全省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按照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部署以及「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各項要求,圍繞「一條主線」(全面貫徹落實新就業再就業政策),提高「兩大能力」(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就業訓練中心實訓能力),完成「三項任務」(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城鎮10萬就業援助任務、農村10萬就業幫扶計劃),取得「四個突破」(失業調控、統籌城鄉就業、提高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效益、增強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功能),在重點解決好體制轉軌遺留的再就業問題的同時,統籌做好城鄉就業再就業工作,探索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2007年,全省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主要目標是:城鎮新增就業人員70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80萬人(其中勞動保障部門50萬人),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5萬人,其中,幫助「4050」人員等困難人員再就業1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組織就業再就業培訓40萬人,創業培訓3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80萬人(其中勞動保障部門45萬人);失業保險全年參保人數達405萬人,配合地稅部門徵收失業保險費8.8億元,失業保險金發放率100%。
為實現以上目標,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貫徹落實新政策,認真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
(一)堅持實施積極就業政策。全面落實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社保補貼、就業援助、免費職業介紹和培訓補貼等扶持政策。擴大政策扶持范圍,鼓勵各地逐步將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並轉入城鎮戶口的被征地農民、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所在庫壩區非農移民納入《再就業優惠證》發放范圍。針對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重點研究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和就業再就業資金賬戶管理等辦法。著手起草《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為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奠定基礎。每季度以省政府勞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對各地政策落實情況進行通報。9月份,組織全省就業再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大檢查。
(二)妥善處理並軌遺留問題。充分運用「特定政策補助」,統籌安排資金,為妥善處理並軌問題提供保障,上半年在全省范圍內關閉再就業服務中心,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基本完成並軌任務,下半年做好「掃尾」工作。對涉及的人員,以目前還在中心或已出中心但未理順勞動關系的人員為主;對重點地區和企業,特別是省屬困難企業,制定相應的預案措施,實行重點指導推進。將並軌工作與貫徹落實新就業再就業政策和失業保險政策相結合,著重解決好並軌人員的再就業、社保關系接續等問題。
(三)完成城鄉「雙十萬」幫扶任務。在城鎮,幫助以持《再就業優惠證》「4050」人員和獨立工礦區長期下崗失業人員為重點的就業援助對象10萬人實現再就業;在農村,幫助國家和省確認的貧困縣、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所在庫壩區的10萬困難農戶每戶免費培訓1人、轉移就業1人。
(四)做好睏難群體就業幫扶工作。進一步加強「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工作,命名表彰一批「充分就業社區」,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對轄區下崗失業人員情況清楚、與用人單位聯系緊密、對居民生活需求了解的優勢,依託社區平台,開發公益性崗位、發展社區服務實體、創建就業基地,在鞏固幫扶城鎮「零就業家庭」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制度,繼續做好「零就業家庭」就業工作,對新產生的「零就業家庭」在三個月內必須解決。元月份,組織實施「再就業援助月」活動,重點落實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並穩定就業。
(五)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搞好失業登記,在大中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高校畢業生專門服務窗口。對登記失業的畢業生,開展「一對一」服務,3個月內免費提供一次政策咨詢和職業指導、三次基本適合的崗位信息;對申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認真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個體經營收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對助學貸款還貸壓力大、家庭困難的畢業生,實施重點援助。積極參加高校畢業生就業網路聯盟活動。9月份,組織實施「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重點幫助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二、推進城鄉統籌,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六)積極推進試點。以建立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和平等就業制度為重點,進一步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為重點,逐步將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范圍;以優先允許「五類人員」在城鎮落戶為重點,促進「農民工」向「新市民」轉變。重點抓好潛江、石首等8個市縣省級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7月份,組織省政府勞動就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試點市縣進展情況進行檢查評估。8月份,召開全省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現場觀摩會。
(七)全面規范實施技能就業計劃。按照「培訓組織基地化、培訓技能專業化、培訓管理制度化、培訓結業雙證化、培訓就業一體化」的目標和要求,全面深入實施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大力開展農村勞動預備制培訓、勞務輸出培訓和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落實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政策,逐步實行資金項目化管理。堅持以定向、訂單培訓為主,大力開展校企聯合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就業率。加強宣傳,引導農村勞動者和各定點培訓機構參與計劃,不斷擴大項目影響。年底開展項目實施情況檢查評估,重點是規范管理、培訓質量和補貼落實情況。
(八)做大勞務品牌。鞏固和做大現有「十大勞務品牌」,加強對勞務品牌地的支持,強化技能培訓工作,以培訓促品牌發展,提高技術含量,擴大社會影響。加強對勞務輸出工作示範縣開展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九)加強勞務協作。發展和規范駐外省市勞務工作機構建設,擴大省際勞務協作;以武漢城市經濟圈為龍頭,加強省內勞務協作,緩解省內「就業難」和「招工難」並存的局面。
三、開展人本服務,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
(十)推進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根據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總體要求,按照「改革、創新、拓展、提升」的基本思路,落實鄂編辦發[2006]25號文件精神,改革管理體制,創新工作機制,拓展業務領域,提升服務水平,以職業介紹、就業訓練、勞務派遣為重點,大力推進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改革不適應新的工作需要的體制,縣以上職業介紹機構和就業訓練中心實行獨立核算,法人治理。創新內部工作機制,勞務派遣實行企業化運作,作為公共就業服務的延伸。以滿足市場主體需求為宗旨,努力拓展服務領域,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十一)加強就業訓練中心實訓能力建設。按照「公共性、公益性、示範性」的原則,加強實訓設施建設,提高實訓能力,逐步將就業訓練中心建立成集技能培訓、技能鑒定、技能競賽、交流展示等職能於一體,面向社會開放、培養各類技能人才的公共實訓平台,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加大創業培訓工作力度,發揮促進就業的倍增效應。將創業培訓與落實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緊密結合,為創業者提供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促進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實施「省級就業訓練中心公共實訓示範基地」項目,在全省評估確定10個省級示範基地。實施「省級示範創業指導中心」項目,在全省大中城市建立10個省級示範創業指導中心。
(十二)健全公共就業服務網路。拓展勞動力市場功能,健全市、縣、街道(鄉鎮)、社區四級信息網路系統。進一步加強社區平台建設,落實工作人員工資、社保待遇。規范發展就業服務機構,加強鄉鎮勞動保障服務組織和駐外勞務工作機構建設,完善服務功能,強化服務手段,提升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服務高效、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網路。
四、擴大覆蓋范圍,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
(十三)全面開展失業調控工作。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調控工作的意見》,加強對失業源頭的控制,防止失業人數過快增長和失業率的急劇攀升,逐步形成失業調控的政策措施和長效機制。一是建立並實施企業監測預警機制。科學確立省、市、縣三級失業預警線,合理制定失業警戒的應急措施。二是規范企業規模性裁員。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和裁員審批備案制度,對優勢企業限制裁員,對正常生產企業控制裁員,對困難企業節制裁員。三是繼續鼓勵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6月份,召開全省失業調控和失業保險工作座談會。
(十四)啟動「就業新起點計劃」。對已列入全國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總體規劃並實施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中需要安置的人員實施「就業新起點計劃」通過「七個一」措施,即向企業派一個再就業服務組,組織一個再就業政策指導會,與服務對象簽訂一個實施協議,提供一份求職補貼、一次個性化職業指導、一次免費職業培訓服務、一項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綜合運用再就業政策和失業保險政策,在企業進入關閉破產程序後,對需要安置的人員提供全方位的再就業服務,促進服務對象盡快實現再就業,保證關閉破產企業平穩退出市場。
(十五)強化擴面征繳工作。充分利用「五險一單、統一核定、一票征繳」工作機制,全面做好失業保險擴面、核定、征繳、稽核、清欠等各環節工作。對事業單位實行財政代扣代繳,努力提高事業單位參保率。繼續實行重點監控制度,對少報漏繳、拒不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進行專項監察。
(十六)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失業保險待遇及時落實。結合我省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將省級調劑金下撥與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基金結存情況緊密掛鉤。做好迎接社保基金審計的准備工作。3月底前,要對歷年基金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自查,並對自查和歷年審計出來的問題進行整改。
(十七)積極探索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再就業的實施辦法。對企業內部開展職工轉崗培訓和轉崗安置給予適當補助。把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作為培訓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的重點服務對象,努力提高其再就業率,享受待遇期間再就業率不低於40%。
五、加強使用管理,提高就業再就業資金效益
(十八)強化「以獎代補」。在分配中央財政就業再就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與地方財政困難程度、地方財政努力程度、資金使用額度、社會保險補貼、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補貼支出、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再就業人數、困難人員再就業人數、享受失業保險人數減少比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人數等指標系數掛鉤,與各地全年就業再就業資金預算掛鉤,確保資金使用結構合理,效果明顯。
(十九)實行項目化管理。落實資金使用預決算管理制度,根據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認真編報就業再就業資金項目年度預算,根據預算編制分項用款計劃,規范資金使用行為。
(二十)開展績效評價。建立以資金使用社會效益指標、資金使用指標和資金管理指標構成的資金績效評價體系,將培訓就業率、創業成功率、職業介紹成功率、技能鑒定合格率、援助對象就業率、享受失業保險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下降率、萬元就業再就業資金促進就業人數等納入績效評價體系,實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綜合評價各地資金使用效益和就業再就業政策落實情況,促進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優化資金支出結構,社保補貼支出不低於總支出的30%,培訓鑒定職介補貼達到20%以上。
(二十一)嚴格資金管理。加大資金籌集使用的檢查、審計力度,對各地出現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問題突出的地方,召開專門督辦會,派專人進駐重點督導。11月份,對全省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和績效進行檢查評估。
六、加強就業管理,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
(二十二)完善就業管理制度。加強就業登記、失業登記以及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登記等就業管理制度落實力度。研究制定《湖北省勞務派遣實施辦法》,規范發展勞務派遣組織。按照「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對民辦職業中介機構、勞務派遣機構、出入境就業管理機構加強監管。3月份,在全省范圍內對勞動保障部門批准成立的民辦職業中介機構進行檢查清理,並將檢查結果統一公告。
(二十三)強化境外就業監管。嚴格執行《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落實備用金監管制度、年審制度、開具出境證、境外就業中介服務協議書等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境外就業中介市場清理整頓的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境外就業中介行為,維護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
望採納。

⑺ 什麼是勞務協作,勞務協作的原則和形式是什麼

勞務協作(勞務合作)是通過勞動力轉移,互為補充、互為需求、相互合作、求得共同發展的一種國際間經濟合作方式。原則是通過經營企業對外派勞務人員進行後期跟蹤管理,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形式是以施工組和技術組、勞務組的形式派出。

商務部宏觀管理。商務部制訂對外勞務輸出的促進和監管政策,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上述制度主要包括經營資格核准及年審制度、外派勞務培訓制度、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制度、外派勞務援助制度、統計制度等。

各部門協調合作。商務部與公安部門合作,共同完善外派勞務人員出國手續,建立勞務人員出境證明制度;與外事部門合作,共同建立了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處理機制;與公安、工商、外事等部門合作,聯手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經營秩序。

與財政部門合作,制訂了外派勞務收費制度並通過外派勞務人員履約保證保險制度,大大減輕了勞務人員經濟負擔;與有關專業部門合作,加強對外派海員、空乘勞務的管理。

對外派勞務企業實行屬地管理。充分發揮地方政府部門在對外勞務輸出工作中的組織領導作用,由其具體負責對外勞務輸出項目審查,監督外派勞務企業依法經營,協調和解決所屬區域企業在對外勞務輸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7)勞務協作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國家對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實行許可證管理。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的企業須經商務部許可,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並在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後,方可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活動。境外企業、自然人及外國駐華機構不得直接在中國境內招收勞務人員。

保障我國外派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國家對對外勞務合作實行備用金制度。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由對外勞務企業交納,用於解決突發事件的專用款項。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企業必須繳納備用金。

企業備用金的核定、動用、退補、管理等由其注冊地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負責。備用金本金及其銀行存儲利息為交納的企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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