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變相傳銷是什麼意思
變相傳銷是與傳銷幾乎同時產生的一種違法行為,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雙贏制」、「特許加盟經營」、「網路銷售」、「市場營銷」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逐步演變為現在的借用傳銷的形式,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其實也就是各國司法機關稱為的「金字塔式銷售」、「文字鏈」、「滾雪球銷售」、「鎖鏈式銷售」、「金錢游戲」、「投資彩票」等。盡管文字描述的不同,但其行為卻如出一轍,即:通過招募人員,發展網路,對其招募人員以其發展人員的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直銷(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指以面對面且非定點之方式,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所謂直銷就是網路營銷-產品銷售會,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它的經營方式是! 是21世紀經濟向前發展的必然趨勢。
另外,一部分的保險公司、玫琳凱也從事變相傳銷,這里要特變說明的是,金字塔式保險還有玫琳凱本身是沒問題的,但是到了一些人手中的時候就變成了變相傳銷。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罪」,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貳』 安利跟傳銷的區別
區別之一:傳銷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安利直銷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
區別之二:傳銷有高額入門費。安利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繳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
區別之三:傳銷有設立店鋪經營。安利直銷企業設立開架式或櫃台式店鋪,推銷人員都直接與公司簽訂合同,其從業行為直接接受公司的規范與管理。
區別之四:報酬是否按勞分配。安利直銷企業為願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的機會,而非一夜暴富。
安利是一種直銷方式。「直銷方式」就是通過去掉中間商,降低產品的流通環節成本並滿足顧客利益最大化需求的一種效率高的營銷方式。簡言之,就是生產商不經過中間商而是直接把商品銷售到顧客手中的減少中間環節和銷售成本的一種銷售模式。
(2)市場營銷金字塔擴展閱讀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傳銷表現為組織者假借「特許加盟經營」、「自願連鎖經營」、「網路資本運作」、「市場營銷」、「原始股基金」、"網路營銷"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逐步演變為借用傳銷組織體系形式和計酬方式,不銷售商品或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幌子,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本質是一種組織詐騙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