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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華微信營銷被捕

發布時間:2021-07-06 23:23:02

1. 香港優盟微信營銷和我們陳志華老師的微信營銷到底哪一個好

現在還有哪個大師再敢站在台上授課微信營銷啊!陳志華都鋃鐺入獄了,你網上去查一查吧!

2. 微信傳銷以怎樣的方式傳播

大家現在是不是經常在網頁、微信中看到「90後微信營銷月收入十萬」,「企業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等等之類的廣告呢?看到他們的說的頭頭是道的案例,你是不是也心動,想去聽他們的課呢?那你就離上當不遠了。
高額收入+代理提成吸引人
其實這些公司推行的所謂的「微信營銷模式」是一種新型的傳銷形式。南京已經破獲首例微信傳銷案件。通過警方我們來看看微信傳銷公司是怎麼騙人的:
這些傳銷公司首先會通過各個平台的廣告吸引人,這些廣告都是一些誇大其詞的收入金額。比如上面提到的90後微信營銷月收入十萬」,「企業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等。當你想進一步了解的時候,公司還會告訴你有代理提成。交錢成為代理後,我們就能拿提成。雙管齊下,稍微有點心動的人都受不了這誘惑。「就當是投資了」這樣的想法叫代理費的人大把存在。
美其名曰教授講課讓人感覺專業化
一般的傳統傳銷模式,越來越多的人都已經了解了。戒備心理非常強,已經不會輕易上當了。而所謂的微信營銷商業模式是利用「授道解惑」的方式來騙人。這些公司會有一個專門的「教授」,給你講專業化的微信營銷知識。並且甚至還會提供免費試聽這種方式讓你覺得講課很專業。但是想要真正知道微信如何營銷,他就要你交錢了。
另外作為企業或者個人交錢上課這種方式是沒有排斥心理的。大家覺得我是交錢來上課的,去聽講的。不管怎麼樣,交了錢還能學到東西。其實,這樣的微信營銷課程,完全不需要幾萬元的高額「報名費」。編輯了解到,一般正規學校的微信營銷課程也就是幾千元到頂了。並且這種正規的授課是沒有代理一說的。請大家一定要注意。微信營銷本身是正常並且合法的。這些所謂的傳銷公司為什麼是犯法的呢?和正常的授課如何區分呢?

比如下面這個案例:
3月12號,南京玄武警方破獲了一起涉嫌微信傳銷案,這也是首例利用微信為幌子和平台的傳銷案。這個會議在南京龍蟠路的一家酒店舉行,到場的上百人。他們都是交納了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的費用後,才拿到了研討會的入場券。
這個研討會自稱由亞洲首席催眠師,月入百萬微信營銷總教練陳志華老師主講,能在最短時間幫助最多人成功。108天買賓士,6個月買房,一年就能開勞斯萊斯。其實就是交錢成為「微信營銷」平台代理,然後拉好友加入,就能參與提成。
和傳統的傳銷模式不同,微信傳銷人員不會居住在一起聽課,而是通過微信通知來參加課程。相似點則是,都要先交幾千至幾百萬不等的入門費用,再通過發展下線拿提成。而這個所謂的亞洲首席催眠師主講人陳志華,其實只是中專畢業。
在所謂的研討會和授課之後,傳銷公司就捐款潛逃了。在這個時候已經交錢的企業或者個人,就打不通老師的電話,授課地方也變得空空如也。這就是傳銷公司真正的目的。之前的所謂研討會,授課都是用來騙人的伎倆而已。而正規的授課學校肯定時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的。
提醒大家,如果想學微信營銷的專門課程應該去正規大牌的學校開設的培訓班去學習。並且要了解相關的許可證和教師資質,這些東西都是網上可以查得到的。另外,搜了編輯提醒大家聽到所謂的代理啊,返點啊之類的一定要小心。謹慎為之。學習就是學習,別和賺錢掛鉤。賺錢是學完了之後自己如何運用的問題。
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傳銷形式
最後,告訴大家,這家公司已經於3月12日被抓。這個公司以研討會的名義拉人過來聽課,其頭頭就是研討會主講的王明,他推銷所謂的「微信營銷」商業模式,稱只要短短一個月,就能獲利百萬元。參與者交費成為「微信營銷」微信平台的代理,然後通過在微信上加巨量的好友,向他們推薦這一商業模式,讓他們來參加研討會並成為代理。這樣,參與者就能獲得相應的提成。
在會議現場,民警還發現了一份「代理合同」,上面寫明,代理權有6個級別,入門級的交款5.98萬元,省級代理則為300萬元。級別不同,提成也不一樣,入門級的當場可以獲得25%的提成,省級代理則當場獲得50%提成。
據了解,王明一夥從去年開始,便在全國多個城市舉行此類研討會。他們傳銷的網路有多大,騙取的資金有多少,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目前,王明等傳銷團伙核心成員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提醒大家,像這樣的傳銷公司越來越多,無孔不入。利用新興的平台以及各種誘人的手法弱化人們的防範心理,也利用人們想賺錢發財的心理輕易就騙到了錢。

3. 微信營銷「大師」是怎樣騙到100萬的

胡扯!

4. 雲鼎易購是傳銷

雲鼎易購是不是傳銷,應當按照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要有絕對肯定的證據才能下定論,不能隨意的猜測獨自下定論。

傳銷會在你進去之後給你各種洗腦,會誇大自己的產品。在你成為他們的一員後,會讓你發展自己的下線,這時候往往會帶動著自己身邊的人。符合這些基本的特點後,要及時形成自我保護意思,更要及時報警尋求救助。

(4)陳志華微信營銷被捕擴展閱讀: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為了鼓動別人加入,傳銷教材中往往充斥著許多邏輯怪異、但具有很強誘惑力和煽動性的言辭,從某種角度講,無異於一本「魔鬼辭典」。

5. 微信傳銷怎麼區分

大家現在是不是經常在網頁、微信中看到「90後微信營銷月收入十萬」,「企業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等等之類的廣告呢?看到他們的說的頭頭是道的案例,你是不是也心動,想去聽他們的課呢?那你就離上當不遠了。
高額收入+代理提成吸引人
其實這些公司推行的所謂的「微信營銷模式」是一種新型的傳銷形式。南京已經破獲首例微信傳銷案件。通過警方我們來看看微信傳銷公司是怎麼騙人的:
這些傳銷公司首先會通過各個平台的廣告吸引人,這些廣告都是一些誇大其詞的收入金額。比如上面提到的90後微信營銷月收入十萬」,「企業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等。當你想進一步了解的時候,公司還會告訴你有代理提成。交錢成為代理後,我們就能拿提成。雙管齊下,稍微有點心動的人都受不了這誘惑。「就當是投資了」這樣的想法叫代理費的人大把存在。
美其名曰教授講課讓人感覺專業化
一般的傳統傳銷模式,越來越多的人都已經了解了。戒備心理非常強,已經不會輕易上當了。而所謂的微信營銷商業模式是利用「授道解惑」的方式來騙人。這些公司會有一個專門的「教授」,給你講專業化的微信營銷知識。並且甚至還會提供免費試聽這種方式讓你覺得講課很專業。但是想要真正知道微信如何營銷,他就要你交錢了。
另外作為企業或者個人交錢上課這種方式是沒有排斥心理的。大家覺得我是交錢來上課的,去聽講的。不管怎麼樣,交了錢還能學到東西。其實,這樣的微信營銷課程,完全不需要幾萬元的高額「報名費」。編輯了解到,一般正規學校的微信營銷課程也就是幾千元到頂了。並且這種正規的授課是沒有代理一說的。請大家一定要注意。微信營銷本身是正常並且合法的。這些所謂的傳銷公司為什麼是犯法的呢?和正常的授課如何區分呢?

比如下面這個案例:
3月12號,南京玄武警方破獲了一起涉嫌微信傳銷案,這也是首例利用微信為幌子和平台的傳銷案。這個會議在南京龍蟠路的一家酒店舉行,到場的上百人。他們都是交納了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的費用後,才拿到了研討會的入場券。
這個研討會自稱由亞洲首席催眠師,月入百萬微信營銷總教練陳志華老師主講,能在最短時間幫助最多人成功。108天買賓士,6個月買房,一年就能開勞斯萊斯。其實就是交錢成為「微信營銷」平台代理,然後拉好友加入,就能參與提成。
和傳統的傳銷模式不同,微信傳銷人員不會居住在一起聽課,而是通過微信通知來參加課程。相似點則是,都要先交幾千至幾百萬不等的入門費用,再通過發展下線拿提成。而這個所謂的亞洲首席催眠師主講人陳志華,其實只是中專畢業。
在所謂的研討會和授課之後,傳銷公司就捐款潛逃了。在這個時候已經交錢的企業或者個人,就打不通老師的電話,授課地方也變得空空如也。這就是傳銷公司真正的目的。之前的所謂研討會,授課都是用來騙人的伎倆而已。而正規的授課學校肯定時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的。
提醒大家,如果想學微信營銷的專門課程應該去正規大牌的學校開設的培訓班去學習。並且要了解相關的許可證和教師資質,這些東西都是網上可以查得到的。另外,搜了編輯提醒大家聽到所謂的代理啊,返點啊之類的一定要小心。謹慎為之。學習就是學習,別和賺錢掛鉤。賺錢是學完了之後自己如何運用的問題。
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傳銷形式
最後,告訴大家,這家公司已經於3月12日被抓。這個公司以研討會的名義拉人過來聽課,其頭頭就是研討會主講的王明,他推銷所謂的「微信營銷」商業模式,稱只要短短一個月,就能獲利百萬元。參與者交費成為「微信營銷」微信平台的代理,然後通過在微信上加巨量的好友,向他們推薦這一商業模式,讓他們來參加研討會並成為代理。這樣,參與者就能獲得相應的提成。
在會議現場,民警還發現了一份「代理合同」,上面寫明,代理權有6個級別,入門級的交款5.98萬元,省級代理則為300萬元。級別不同,提成也不一樣,入門級的當場可以獲得25%的提成,省級代理則當場獲得50%提成。
據了解,王明一夥從去年開始,便在全國多個城市舉行此類研討會。他們傳銷的網路有多大,騙取的資金有多少,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目前,王明等傳銷團伙核心成員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提醒大家,像這樣的傳銷公司越來越多,無孔不入。利用新興的平台以及各種誘人的手法弱化人們的防範心理,也利用人們想賺錢發財的心理輕易就騙到了錢。

6. 貴人幣是傳銷嗎

如果以入會的形式加入,必須繳納會費或購買高價產品,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從中抽取高額利潤,就符合傳銷特點。

只要具備以下任何一條就算是傳銷:

一,是不是以發展團隊的形式(拉人頭)。

二,產品的價格是不是遠遠高於價值,即不是買產品為主。

三,是不是在地下活動,沒有公開銷售,通過騙的形式要你去的。

四,你去的時候他們告訴你是直銷,而實際上並沒有直銷牌照。

五,很多雜七雜八的人住一起買這個產品,典型的傳銷。

六,公司告訴你做這個能賺多少錢,只吹賺錢不談發展前景,對自己的能力提高也是傳銷。

七,你進這個公司,如果他們要你買產品後才能進去(即要入門費)就是傳銷。

(6)陳志華微信營銷被捕擴展閱讀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全國公安機關堅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態度,繼續以重點案件、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為抓手,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持續不斷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最新一份判決系法院於2018年5月2日作出。65種「傳銷幣」涉案超百億,逾千萬人買入。2018年4月,廊坊、北海、南寧、南京、武漢、長沙、南昌、貴陽、合肥、西安、桂林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劃分為「2018年傳銷重點整治城市」。

7. 我想做微商怎麼加入

第一,你必須要學會如何通過網上的各種渠道進行引流

第二,引流的客戶必須是精準客戶或者是潛在客戶,不能盲目的引流。

第三,欲速則不達,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快速見效的。特別是做這個的,需要的是一個量的積累。

第四,新手你必須要持有一個良好的心態。

第五,必須記住得有個系統的學習,別盲目跟風。

8. 什麼是網路傳銷

網路傳銷也是傳銷的一種,就是利用網路等手段進行傳銷,通常有自己的網站,通過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後拉下線,拉的越多就掙的越多,是傳統傳銷的變種,因為交的會費低,但是人數多,發展也會很快。

自2013年以後網路傳銷發展極為迅速,成為傳銷的主要形式,出現了新的特點,我們稱之為第二代網路傳銷或新型網路傳銷。

新型網路傳銷的發展藉助於以下工具:

一是移動端即智能手機端的快速發展和網費的下降;

二是微信群、手機QQ、QQ語音聊天室、陌陌、公眾號等社交平台的發展;

三是一些支付平台未落實實名制為微傳銷肆孽提供便利和隱蔽條件。

(8)陳志華微信營銷被捕擴展閱讀:

案例:

全國首例微信傳銷案——陳志華微信傳銷案。

微信傳銷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謂的「亞洲催眠大師」陳志華,宣傳交59800元代理費,每天只要轉發微信營銷課程,拉更多人來聽課,就能月入百萬,108天買賓士,6個月買房,一年開上勞斯萊斯。

陳志華打著「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的口號,以手機微信為平台,陸續在上海、杭州、廣州、北京、長沙、南京等十餘個城市組織非法傳銷。

陳志華把這種傳銷偽裝成微信營銷、免費授課的形式,從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個月內,涉案人員達329人,涉案金額達461萬元。

微信傳銷的始作俑者陳志華最終被判刑8年,罰金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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