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控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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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管理與控制
渠道管理是企業為實現公司分銷的目標而對現有渠道進行管理,以確保渠道成員間、公司和渠道成員間相互協調和通力合作的一切活動。渠道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在同一品牌的分銷商之間會發生價格沖突和竄貨。渠道管理的關鍵就是要確定沖突的根源及其潛在隱患,從而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渠道管理體系。
隨著企業間競爭的不斷加劇,企業間的渠道競爭也在不斷升溫。所謂「得渠道者得天下」,那麼企業應該怎樣做好營銷渠道的管理與控制,從而在企業競爭中脫穎而出呢?
企業要做好渠道管理,就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企業要保證及時供貨,並且幫助經銷商建立並理順銷售子網,分散銷售及庫存壓力,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加強對經銷商廣告、促銷的支持,減少商品流通阻力;提高商品的銷售力,促進銷售;提高資金利用率,使之成為經銷商的重要利潤源。企業在保證供應的基礎上,還要對經銷商提供產品服務支持。妥善處理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產品損壞變質、顧客投訴、顧客退貨等問題。切實保障經銷商的利益不受無謂的損害。加強對經銷商的訂貨處理管理,減少因訂貨處理環節中出現的失誤而引起發貨不暢。加強對經銷商訂貨的結算管理,規避結算風險,保障製造商的利益。同時避免經銷商利用結算便利製造市場混亂。
企業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需要有一個合理的管理設計。據專家介紹,設計一個成功的渠道系統,要求在分析消費者需求的基礎上,建立渠道目標及限制因素,確立主要的渠道替代方案和評價方法。
首先,市場營銷渠道的設計者必須了解目標顧客需要的服務產出水平。
其次,確定渠道目標和限制條件,不同類型的企業都會根據限制條件來確定它的渠道目標。
最後,確定渠道模式。
渠道模式分為直接銷售渠道、間接分銷渠道、長渠道和短渠道、單渠道和多渠道、寬渠道與窄渠道,下面分別做一下介紹。
直接銷售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直接分銷渠道的形式是:生產者——用戶。具體方式企業直接分銷的方式比較多,但概括起來有訂購分銷、自開門市部銷售和聯營分銷。
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間接分銷渠道的典型形式是: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個人消費者。
分銷渠道的長短一般是按通過流通環節的多少來劃分,具體包括以下四層:(1)零級渠道。(2)一級渠道。(3)二級渠道或者是製造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4)三級渠道: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
單渠道和多渠道。當企業全部產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設的門市部銷售,或全部交給批發商經銷,稱之為單渠道。多渠道則可能是在本地區採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則採用間接渠道。
寬渠道與窄渠道。渠道寬窄取決於渠道的每個環節中使用同類型中問商數目的多少。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多,產品在市場上的分銷面廣,稱為寬渠道。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少,分銷渠道窄,稱為窄渠道。
有利渠道管理設計之後,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企業還要注視以下渠道管理中經常遇到這些問題:(1)渠道不統一容易引發廠商之間的矛盾。(2)渠道冗長造成管理難度加大。(3)渠道覆蓋面過廣。(4)企業對中間商的選擇缺乏標准。(5)忽略渠道的後續管理。(6)盲目自建網路,企業不能很好地掌控並管理終端。(7)新產品上市的渠道選擇混亂。企業如果對這些問題控制與管理不當,勢必會引發渠道混亂,給企業帶來損失。因此,企業要做好渠道管理,還要掌握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
據營銷專家分析,採取以下方式能夠幫助企業解決渠道管理中常見的那些問題。
首先,統一企業的渠道政策。使服務標准規范,解決由於市場狹小造成的企業和中間商之間所發生的沖突。為防止竄貨應加強巡查,為防止倒貨應加強培訓建立獎懲措施,人性化管理和制度化管理有效結合,培育最適合企業發展的廠商關系。
其次,減少環節,縮短貨物到達消費者的時間,廠家有效掌握終端市場供求關系,減少企業利潤被分流的可能性。
再次,廠家必須具備關注每個區域的運作的實力,提高渠道管理水平,積極應對競爭對手對薄弱環節的重點進攻。
還有,對中間商的選擇,不能過分強調經銷商的實力,而忽視了很多容易發生的問題,廠商關系應該與企業發展戰略匹配,不同的廠家應該對應不同的經銷商。選擇渠道成員應該有一定的標准:如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經營理念、對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合作精神、對顧客的服務水平、其下遊客戶的數量以及發展潛力等。
營銷渠道的控制與管理是個非常細膩的問題,企業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尋找更適合自己的方法。
❷ 如何解決營銷渠道線上與線下沖突
企業的營銷來需要分清主次,根自據自身的產品,然後判斷產品適合做線上還是線下渠道,比如是傳統的企業的大型產品,顯然線下的渠道更為適合,只要在保證企業生存利潤後,再考慮線上的網路布局。
傳統企業產品銷售大多採用代理制和經銷制,如果廠家直接走網路渠道,就會觸碰了代理商的利益,這樣最好網路渠道的產品銷售地區不存在代理商,同時網銷的產品型號在線下代理商處沒有,避免沖突。
如果線上銷售的產品跟實體店的一樣,會導致混亂,這樣就可以採取上下有別的方法,線上銷售線下已經下架的庫存、過時等產品,同時設計生產專供網路銷售用的型號產品,避免上下相爭。
一些探索市場的產品,也可以前期先做網銷,市場反響好,就堅持線上銷售,市場反響不好,就轉到線下。
也可以採取線上線下合作的形式,比如消費者線上下單,線下就近到實體店或是代理經銷商處提貨,或是就近的實體店或經銷商發貨等等。
❸ 營銷渠道成員間有哪些沖突管理
營銷通路成員是代表不同利益的獨立主體,不管營銷通路的設計多麼完善,或管理多麼細致人微,總有成員會在目標上發生不一致甚至相互抵觸的行為。如果一方試圖去影響或壓抑對方的願望,就會產生通路成員間的沖突,其結果必然會造成內耗,從而使通路體系的協調性與滿意度遭到破壞。
1.沖突的類型
根據通路成員間沖突雙方的不同,可分為垂直沖突、水平沖突與多通路沖突。
(1)垂直沖突
垂直沖突指在同一分銷體系內,分別處於不同層次的成員間所發生的沖突。比如,製造商已計劃停止生產某種產品,而其經銷商卻已與客戶簽訂合同,如果製造商停產則會導致經銷商違反合同,於是沖突便產生了。
(2)水平沖突
水平沖突,指在同一個流通層次上的成員之間所發生的利益沖突。比如,不同地區間的經銷商彼此壓價搶奪對方客戶,從而爆發水平沖突。通路管理者對水平沖突必須提前制訂明確而有力的預防性政策,並在營銷通路運轉中不斷強化和重申;制訂客觀公正的評價標准,制訂相應的強有力的獎懲措施。
(3)多通路沖突
多通路沖突,是更加復雜的沖突,是一個製造商建立了兩個或兩個以。上通路向同一個目標市場出售產品時造成的不同通路之間的矛盾沖突。當其中一條通路的成員利潤較大時,多通路沖突會更加嚴重。對於該種結構性沖突,避免方式主要是事先的正確設計與事中的及時調整,沖突可隨著結構調整而迅速得以解除。
2.通路沖突的管理
(1)確立共同的銷售目標
對於功能失調造成的沖突,最重要的解決方式就是確立共同的銷售目標。當通路成員意識到它們有共同的目標時,就會自覺放棄對抗,消除沖突。因此,通路管理者應該注意不斷使通路成員了解到外來的威脅,這往往能使通路成員認識到緊密合作、共同發展的價值與重要性。
(2)加強各營銷通路成員之間的了解
通路管理者為了贏得其他成員的理解與支持,應該加強通路各成員間定期的交流。通路管理者可邀請分銷商出席董事會,使其有一種被重視感。
(3)發起者要對自身政策、計劃進行修正
當沖突頻繁或沖突激烈時,通路管理者可以組織沖突各方進行談判、調停或仲裁,使雙方或多方能直接交流和協商,作出讓步,達成一致,以協議形式固定下來,並作為完善體系的依據。
❹ 市場營銷經典渠道沖突的案例,以及解決方法
電器廠商以前都是和國美、蘇寧等大型賣場合作的,後來京東商城開始在網上銷售家版用電器了權!
結果就有了沖突,因為京東的價格低,國美、蘇寧就向廠家投訴,於是廠家就去調查了解!原來京東就是採取手段搶占市場的,應用的完全不同的盈利模式,不僅僅能做上量,也能為廠家帶來可喜的現金流,結果廠家就接受了!
現在的解決辦法就是傳統渠道和京東商城同時供貨,但是品類完全分開,這樣廠家的品牌得到了更廣泛的推廣,同時更好地促進了廠家的產品銷量!
❺ 市場營銷渠道的沖突控制
製造商與製造商、製造商與中間商、中間商與中間商之間甚至製造商與其直銷辦事處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凡事都有利有弊,益處:
1.有可能一種新的渠道運作模式將取代舊有渠道模式,從長遠看這種創新對消費者是有利的。
2.完全沒有渠道沖突和客戶碰撞的製造商,其渠道的覆蓋與市場開拓肯定有瑕疵。
3.渠道沖突的激烈程度還可以成為判斷沖突雙方實力及商品熱銷與否的「檢驗表」。 主要有三種:
第一是不同品牌的同一渠道之爭,
第二是同一品牌內部的渠道之爭,
第三是渠道上游與下游之爭。 (一)竄貨的類型
從性質上可分為:
惡性竄貨:即經銷商為牟取非正常利潤,蓄意向非轄區傾銷貨物;
自然性竄貨:一般發生在轄區臨界處或物流過程中,非經銷商惡意所為;
良性竄貨:所選擇的經銷商流通性很強,貨物經常流向非目標市場。
(二)竄貨的表現分析
1.中間商之間的竄貨。
2.經銷商與辦事處直銷工程客戶之間竄貨
3.更為惡劣的竄貨現象是經銷商將假冒偽劣產品與正品混同銷售,掠奪合法產品的市場份額,或者直接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進行傾銷,獲取非正常的利潤,打擊了其他經銷商對品牌的信心。
(三)竄貨的危害分析
1.影響渠道控制力和企業形象。
2.影響銷售業績。
3.損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無法得到合理回報。
4、影響決策分析:
發往甲地的貨物被悄悄銷往乙地,其「業績」體現在了甲地,在公司未確定竄貨時,總部會得到這樣的虛假數據,因而造成公司決策分析的失誤。 (一)建立「預報警系統」制度
(二)渠道一體化、扁平化
(三)約束合同化
(四)包裝差別化
(五)價格體系化
❻ 營銷渠道如何控制與管理
渠道管理是企業為實現公司分銷的目標而對現有渠道進行管理,以確保渠道成員間、公司和渠道成員間相互協調和通力合作的一切活動。渠道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在同一品牌的分銷商之間會發生價格沖突和竄貨。渠道管理的關鍵就是要確定沖突的根源及其潛在隱患,從而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渠道管理體系。 隨著企業間競爭的不斷加劇,企業間的渠道競爭也在不斷升溫。所謂「得渠道者得天下」,那麼企業應該怎樣做好營銷渠道的管理與控制,從而在企業競爭中脫穎而出呢? 企業要做好渠道管理,就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企業要保證及時供貨,並且幫助經銷商建立並理順銷售子網,分散銷售及庫存壓力,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加強對經銷商廣告、促銷的支持,減少商品流通阻力;提高商品的銷售力,促進銷售;提高資金利用率,使之成為經銷商的重要利潤源。企業在保證供應的基礎上,還要對經銷商提供產品服務支持。妥善處理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產品損壞變質、顧客投訴、顧客退貨等問題。切實保障經銷商的利益不受無謂的損害。加強對經銷商的訂貨處理管理,減少因訂貨處理環節中出現的失誤而引起發貨不暢。加強對經銷商訂貨的結算管理,規避結算風險,保障製造商的利益。同時避免經銷商利用結算便利製造市場混亂。 企業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需要有一個合理的管理設計。據專家介紹,設計一個成功的渠道系統,要求在分析消費者需求的基礎上,建立渠道目標及限制因素,確立主要的渠道替代方案和評價方法。 首先,市場營銷渠道的設計者必須了解目標顧客需要的服務產出水平。 其次,確定渠道目標和限制條件,不同類型的企業都會根據限制條件來確定它的渠道目標。 最後,確定渠道模式。 渠道模式分為直接銷售渠道、間接分銷渠道、長渠道和短渠道、單渠道和多渠道、寬渠道與窄渠道,下面分別做一下介紹。 直接銷售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直接分銷渠道的形式是:生產者——用戶。具體方式企業直接分銷的方式比較多,但概括起來有訂購分銷、自開門市部銷售和聯營分銷。 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間接分銷渠道的典型形式是: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個人消費者。 分銷渠道的長短一般是按通過流通環節的多少來劃分,具體包括以下四層:(1)零級渠道。(2)一級渠道。(3)二級渠道或者是製造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4)三級渠道: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 單渠道和多渠道。當企業全部產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設的門市部銷售,或全部交給批發商經銷,稱之為單渠道。多渠道則可能是在本地區採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則採用間接渠道。 寬渠道與窄渠道。渠道寬窄取決於渠道的每個環節中使用同類型中問商數目的多少。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多,產品在市場上的分銷面廣,稱為寬渠道。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少,分銷渠道窄,稱為窄渠道。上一頁1
❼ 如何解決渠道沖突
渠道沖突(conflicts in channel),就是指渠道成員通過有意或無意的市場行為所觸發的存在於公司營銷渠道系統外部及內部的各種矛盾的總稱。
解決渠道沖突的辦法多種多樣,包括發展超級目標(superordinary objective)、溝通(communication)、協商談判(negotiation)、訴訟(litigation)以及退出(exit)等。不過,大多數渠道沖突的解決辦法或多或少地依賴於權力或領導權。
1.發展超級目標
概括地說,發展超級目標,就是指為渠道系統中的渠道成員設立一個共同的發展目標,況且這個共同目標通常是單個渠道成員所不能實現,而只有渠道系統中的所有成員通力合作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超級目標的典型內容包括渠道生存、市場份額、高品質和客戶滿意等。
發展超級目標,猶如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攘內必先安外」。因此,發展超級目標一般僅適用於化解外部沖突。比如當某廠商的渠道系統遭遇另一廠商渠道系統的強力挑釁以至於可能「渠毀廠亡」的情況下,發展超級目標就是渠道系統內的所有渠道成員立即放棄內部斗爭,全力以赴抵制外來的「侵略」以求生存。
2. 溝通
通過勸說來解決渠道沖突,實質上就是在利用領導力。從本質上說,勸說就是為存在沖突的渠道成員提供溝通的機會。強調通過勸說來改變其行為而非信息共享,也是為了減少渠道系統中有關職能分工引起的沖突。勸說的重要性在於使各渠道成員清楚地認識到自己處於渠道系統的不同層級,自然需要扮演相應的渠道角色,遵守相應的游戲規則。
3.協商談判
談判的目的在於停止渠道成員間的沖突。從實質上說,談判是渠道成員間討價還價的一種方法。在談判過程中,通常每個渠道成員都會放棄一些東西,從而避免沖突發生或避免已發生的沖突愈演愈烈。不過,利用協商談判來解決渠道沖突,需要看渠道成員的溝通能力和是否依然保持願意合作的意願。
4. 訴訟
渠道沖突有時需要藉助外力來解決。比如訴訟、法律仲裁等。不過,通過訴訟來解決渠道沖突則意味著渠道中的領導力沒有起到作用,即通過溝通、協商談判等途徑都已經沒有起到效果。
5.退出
退出,就是離開原來的營銷渠道系統。無論是對於廠商還是對於其他渠道成員,退出都顯得有些殘酷。不過,事實上退出某一營銷渠道系統恰好是解決渠道沖突的普遍方法。當水平性沖突、垂直性沖突或者不同渠道間的沖突處在不可調和的情況下時,退出往往是一種可取的辦法。不過,從現有渠道系統中退出可能意味著中斷與某個或某些渠道成員的合同關系。因此,在確定要退出一個渠道系統之前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