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場營銷的四個要素是什麼
產品,價格,渠道,促銷。即傳說中的4p
產品Proct
從市場營銷的角度來看,產品是指能內夠提供給市場被人容們使用和消費並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產品、服務、人員、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價格Price
是指顧客購買產品時的價格,包括折扣、支付期限等。價格或價格決策,關繫到企業的利潤、成本補償、以及是否有利於產品銷售、促銷等問題。
渠道Place
所謂銷售渠道是指在商品從生產企業流轉到消費者手上的全過程中所經歷的各個環節和推動力量之和。
促銷Promotion
促銷是公司或機構用以向目標市場通報自己的產品、服務、形象和理念,說服和提醒他們對公司產品和機構本身信任、支持和注意的任何溝通形式。廣告、銷售促進、人員推銷、公共關系是一個機構促銷組合的四大要素。
⑵ 市場營銷組合的構成有哪些
市場營銷組合的構成可以概括為四個基本變數,即產品(Proct)、價格(Price)、地點(Place)、促內銷(Promotion)又稱為4P組合。
企業市場容營銷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將企業可控的基本營銷措施組成一個整體性活動。市場營銷的主要目的是滿足消費者的需要。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尼爾·鮑頓於1964年最早採用的。
制定企業營銷戰略的基礎,做好市場營銷組合工作可以保證企業從整體上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此外,它也是企業對付競爭者強有力的手段,是合理分配企業營銷預算費用的依據
市場營銷組合作為企業營銷管理的可控要素來說,企業具有充分的決策權。例如,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需求來選擇確定產品結構,制定具有競爭力的價格,選擇最恰當的銷售渠道和促銷媒體。但是,企業並不是在真空中制定的市場營銷組合。
隨著市場競爭和顧客需求特點及外界環境的變化,必須對營銷組合隨時糾正、調整,使其保持競爭力。總之市場營銷組合對外界環境必須具有充分的適應力和靈敏的應變能力。
⑶ 市場營銷因素組合——————名詞解釋
市場營銷組合要素,是指企業將可控制的多種市場營銷手段綜合運用的要素。即使企業的營銷內人員容採用系統的手法,根據企業的外部環境,把市場營銷的各種要素進行組合,使它們相互協調和配合,綜合性地發揮作用,藉以實現企業的營銷戰略目標。
⑷ 市場營銷組合的構成因素是
市場營銷組合是指企業為達到自己的經營目標,對選定的目標市場運用各種營銷策略和手段,組合成系統化的整體策略的過程。市場營銷組合要素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即產品(Proct)、價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銷(Promotion),簡稱4P。
1.產品
提供哪種或哪些產品,如何管理現有產品,是否放棄失敗產品等都需要策略,品牌定位、包裝等也是產品策略的內容。
2.價格
產品定價決策是重要的營銷決策之一。價格調整、產品定價、銷售條件與折扣等也需要制訂相關的策略,如何決定新產品的價格是企業需要應對的挑戰之一。
3.渠道
渠道也稱市場營銷渠道,是指產品在其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從生產領域進入消費領域所經過的各個環節及相關的經營機構。
4.促銷
企業需要制訂整合廣告、人員推銷與銷售推廣等策略。當產品從產品生命周期的初期步入後期,其促銷策略也需隨之而調整。
應該說,產品、價格、分銷和促銷這四種營銷組合要素相互關聯,某要素的變動將影響其他要素的變動和調整。營銷組合也受企業選擇價格還是其他要素作為主要競爭手段的影響:當企業決定以價格為主要競爭手段時,其他三大營銷要素必須支持攻擊性價格策略,如促銷活動以「低價、超低特價」為訴求主題即是如此。在非價格競爭上,產品和促銷策略就非常重要,例如產品是高價,相應促銷活動就應該為產品樹立高質量形象。需要提醒的是,價格策略並不改變供求曲線,而非價格競爭會改變供求曲線。
⑸ 營銷四要素是什麼
4P理論的營銷四要素:產品(proct)價格(price)渠道(place)促銷(promotion),4p理論是營銷策略的基礎。
1、產品的組合
主要包括產品的實體、服務、品牌、包裝。它是指企業提供給目標市場的貨物、服務的集合,包括產品的效用、質量、外觀、式樣、品牌、包裝和規格,還包括服務和保證等因素。
2、定價的組合
主要包括基本價格、折扣價格、付款時間、借貸條件等。它是指企業出售產品所追求的經濟回報。
3、分銷的組合
地點通常稱為分銷的組合,它主要包括分銷渠道、儲存設施、運輸設施、存貨控制,它代表企業為使其產品進入和達到目標市場所組織,實施的各種活動,包括途徑、環節、場所、倉儲和運輸等。
4、促銷的組合
是指企業利用各種信息載體與目標市場進行溝通的傳播活動,包括廣告、人員推銷、營業推廣與公共關系等等。
以上4P(產品、價格、地點、促銷)是市場營銷過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也是企業進行市場營銷活動的主要手段,對它們的具體運用,形成了企業的市場營銷戰略。
(5)市場營銷要素組合擴展閱讀:
從企業營銷職能的角度對市場營銷學進行研究集中於二十世紀30年代之前。
肖(Arch Shaw)1912年在《經濟學季刊》中第一次提出了職能研究的思想,當時他將中間商在產品分銷活動中的職能歸結為五個方面。
韋爾德在1917年對營銷職能也進行了研究,提出了:裝配、儲存、風險承擔、重新整理、銷售和運輸等職能分類。
至1935年,有一位叫弗蘭克林(FranklinRyan)的學者撰文指出,已有的職能研究已經提出了52種不同的營銷職能,但並未對分銷過程中兩大隱含的問題作出解釋。
尼爾.博登(Neil Borden)在1950年提出的「營銷策略組合」,強調了從企業整體營銷目標的實現出發,對各種營銷要素的統籌和協調。
直至1960年傑羅姆.麥卡錫(Jerome McCarthy)提出著名的「4P』s」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