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師如何拓展業務
律師拓展業務的方法,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概括超來,目前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熟人介紹 熟人介紹是最傳統的業務來源,我認識一位滬上有一定名氣的律師,他的業務主要來源於熟人的介紹,他的業務來源主要有三個途徑:同學、戰友、老鄉。當然,他的老家在浙江——中國的富裕之地,他做傳統的訴訟業務,年業務額也可以達到400多萬。 熟人介紹的優勢在於容易得取委託人的信任,進而容易將業務攬下來。 熟人介紹的問題在於一旦案件結果達不到委託人的期望值,委託人跟律師翻臉時,還會連累介紹人,做熟人介紹的業務律師的壓力相當大。 二、口碑效應 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委託人對律師的服務滿意了,他的親戚朋友再有法律服務的需求,以前服務過的委託人第一個想到的是曾經為自己服務過的律師,他會主動將律師推薦給自己的親友,這種口碑效果是律師拓展業務永恆的主題。 三、專做關系 也有極少數律師,他們的案源絕大部分是靠做關系搞來的,也就是與公權力機關少數工作人員達成一種默契,公權力機關工作人員為律師介紹案源,律師收費後,將大部分的案件代理費「分」給介紹人,這些公職人員又反過來通過自己的權力影響案件的結果。在目前的法治環境下,這種專做關系的律師還有一定的市場,不過風險也很大。 四、中介合作 中介的位置是在人際交流的節點上,中介容易得到某一領域的案件線索,無論是訴訟案件線索還是非訴案件線索,中介的作用不可小視。中介的形式有很多,房產中介是典型的中介,但是一些不寫中介名稱的機構可能是律師業務更重要的中介,做融資業務的,券商可能是最大的中介。做公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也有可能成為律師業務的中介,關鍵看律師如何去推銷自己和自己的團隊。 五、網路營銷 網路營銷的方法也有很多。與「法律快車」、「找法網」等網站合作,在這些網站上做廣告,是一種營銷方式。律師自己做一個網頁,也是一種網路營銷的方式。律師開博客,寫微博也是一種網路營銷的方式。君不見,斯偉江大律師的微博幾乎天天更新。 六、媒體宣傳 如果說網路是一種新興的媒體的話,在傳統媒體上做宣傳,仍然是一種不錯的營銷方式,或者說拓展業務方式。這些宣傳方式包括在報紙、期刊上發表文章,在電視上評析案例,在電台里解答聽眾提問。七、講課 講果是不錯的開拓業務方法,但現在已經被用得很濫,如果沒有特別專長的領域和表達能力,講課這種營銷方式不是每個律師都能做到的。八、出書 出書也是一種提升律師知名度的方法,進而也能給律師帶來一定的案源,更重要的是,出書可以幫助律師談成業務。但出書需要一定的寫作能力與經濟實力,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九、律師合作 再有水平的律師,也不是全才。當他接到自己不熟悉領域的案子時,他一般會找熟悉這一類案件的律師合作,所以說律師之間的合作,也是專業律師的案源渠道之一。 十、社會兼職 律師做大學兼職教師,當選各級人大代表,參加政協參政議政,這些社會兼職都會無形中擴大律師的社會影響,容易取得潛在客戶對律師的信任。 十一、搏取榮譽 十二、法律援助 差點忘記說了,做法律援助的案子也是部分剛入行的律師獲得經濟收入的途徑之一。 以上是本人所觀察的律師拓展業務的方法。我認為,律師無論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案源,有一點必須堅持,那就是盡心盡職做好自己手頭的每一件案子,把委託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對待。更不能因為律師的失職給委託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㈡ 有沒有比較好一點的免費法律咨詢的網站
比較好一點的免費法律咨詢的網站推薦:中國律師網、首都律師網、中國普法網、正義網、中國法學網。
1、中國律師網
涵蓋法律案例、法學論文、法律說法、法律常識、律師博客、法律新聞、法律文書、法律名詞解釋、律師推廣、法律工具、法律咨詢、法律知識、法律法規等大型板塊,提供法律知識性文章。中國律師網上平台,律師事務所行業網站,法律專家的言論陣地,法律學子的良師益友,普通百姓的維權利劍,是中國法律、中國律師行業類網。
5、中國法學網
中國法學網是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綜合性新聞網站,並經國家廣電總局批准自辦視頻播放業務,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網。
㈢ 我想找一個律師咨詢一下,怎麼找。
最快的方法是找認識的熟人或是通過官方網站打電話咨詢。
㈣ 剛執業的律師如何拓展案源,如何推廣自己
新律師由於剛剛執業,是律師界里的新人,沒有執業經驗,沒有人脈關系,沒有資金投入,要想獲得案源,難於上青天! 但是,不解決新律師的案源問題,再有激情的新律師也會流失、甚至夭折。案源關乎新律師的生存與發展,案源關乎新律師的穩定與信心,作為法律學人,我們不得不研究,不得不考慮,不得不關注。 筆者認為,新律師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既不自卑,也不自大,客觀地看待自己,認真地分析情勢,從點滴做起,從小案子做起,循序漸進,持之以恆。 天上沒有掉下的餡餅,新律師不能守株待兔,盲目地等案源、要案源、靠案源,要主動出擊、努力爭取、堅持不懈。新律師要想拓展案源,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新律師要找對師傅跟對人。 新律師進入律師所必須找對師傅跟對人,不能我行我素、盲目樂觀,要放下臭架子,主動跟進經驗豐富、品行端正的老律師。多向他們請教問題,不懂就問,不能不懂裝懂。多和老律師在一起,尤其是和當事人談案子時、開庭時或會見當事人時,要學會察言觀色,切忌自以為是。 二、新律師要把自己「賣」出去。 新律師必須激情萬丈、敢作敢為,把自己推銷出去。多參加培訓,多接觸成功律師,察其言、觀其行,主動營銷、不斷超越,像成功律師一樣思考,像成功律師一樣行動。 新律師要多參加法律研討,多聽、多想、爭取機會多說,切忌目空一切、狂妄自大。新律師要學會說話,「遇貨添財、見人短命」;新律師要學會推銷自己,不要錯過每一個機會,只有把自己推銷出去,才能為以後的成功埋下伏筆。 三、新律師要有把握案源的能力。 實踐中,並不是新律師沒有機會接觸案源;相反,一些律師和律師所給了新律師很多接觸案源的機會,比如:咨詢、代書、談判和立案等,但是由於新律師心理素質不過關,導致很多案源與新律師擦肩而過,所以,新律師不是沒有案源,而是沒有把握案源的能力。 可是,把握案源的能力並不是天生俱來的,能否獲取委託人的信賴?能否獲取案源?是一門大學問,也是新律師的入門課。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合抱之木,起於壘土。」新律師必須明白這個一點,也必須做到這一切。 四、新律師要學會感情投資。 律師是一個服務行業,也是一個營銷行業,表面平靜如水,實則充滿了暗流險灘,稍有不慎,就會翻船,甚至有生命之虞。 「一個好漢三個幫,一個籬笆三個樁。」 好律師必須有個好人脈,沒有良好人脈關系的律師,寸步難行,很難在律師圈混,所以,需要新律師經常「拋頭露面」,至少和一些人混個臉熟,為以後辦案子打好基礎。 俗話說:「結識新朋友,不忘老朋友。」新律師要多和同學、老師、同事、親戚、甚至以前的委託人保持聯絡。感情投資是一個投資少、見效快的好辦法,這正適合新律師,也許一個簡訊、一句問候、一首小詩就能勾起人們的溫暖記憶,新律師必須在感情投資上做文章。 五、新律師要學會網路營銷。 新律師可以建網站,充分展示自己,全力營銷自己;新律師可以開博客,寫案例、寫心得,不用花錢,沒有風險,認識高手,帶來案源,真是一舉多得;新律師可以嘗試與出版社合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一本法律專業書或律師心靈書,藉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與品味;新律師可以盡可能地多與媒體打交道,多寫一些有社會影響和新聞價值的案例,利用媒體的廣闊平台免費宣傳自己。 律師加盟專業法律咨詢門戶網站,的確是大有裨益。 專業法律咨詢門戶網站有不少,其中有一個華律網(律師注冊)還不錯,比較大,它為全國范圍內有法律需求的公眾提供免費咨詢服務、法律法規查詢、法律常識瀏覽以及全國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查詢。一般現在的法律網站是整合行業資訊內容,為公眾法律咨詢訴求提供律師的專業答復,而律師則在網站通過自己的過往案例分析、發表相關文集,回答公眾咨詢來提高自己在網站的影響力和贏得訴訟案源。以我近年網上的經驗為例,想要招攬網上案源,在回答咨詢問題應務求簡單扼要,回答若能夠有效的解決提問者的疑問,那律師可以預見得到的案源的機會就大些。 六、新律師要多參與一些公益活動。 作為新律師,因為案源少,所以有較多的時間可以自由支配。新律師完全可以利用業余時間參與一些公益活動,如:提起公益訴訟,提供法律援助,義務法律咨詢和參加志願活動等。 新律師參與公益活動,不僅開闊了自己的眼界,也提高了自己的社交能力,不僅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也為今後辦案積累了經驗。 七、新律師要學會自我肯定。 新律師雖然有激情,但是新律師畢竟很脆弱,最容易遭受打擊,所以新律師要學會自我肯定;新律師雖然敬業,但是新律師最為迷茫,最容易被命運捉弄,所以新律師要學會自我保護。
㈤ 律師行業怎麼做網路推廣
上海.刑.天.大叔.團隊列了一些常見的律師廣告形式,供大家參考:
1.電視廣告
因費用昂貴,很少發現有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在電視上發布廣告,見得多的律師參與一些與法律相關的電視欄目,以欄目嘉賓或主持的形式出現。這種形式對提高律師的知名度很有幫助。
2. 論壇營銷
組織論壇、參加論壇很時髦,爭取機會在論壇上做主題演講,然後通過媒體的「炒作」,效果會很明顯。
3. 大師營銷
通過參加研究生培訓、EMBA培訓和拜訪大師來汲取營養、充實自己。現在是知本社會、數字社會和人脈社會,知識、信息和人脈決定著律師的眼光和高度。
4. 政治營銷
律師不僅要會辦案、會做人,還要有政治意識,積極參政議政,為法治中國建言獻策。
5. 公益營銷
律師作為法律專家,作為職業法律人,完全有能力、有義務提起公益訴訟,既維護了大多數人的合法利益,又提高了自己的社會知名度。
6.網路營銷
有預算的話,還可以找專業的網路推廣公司哦,對方會給你製作專業的營銷規劃,這種方式更快捷更安全的。
㈥ 七種律所知識營銷途徑,律所如何選擇
何謂知識營銷?知識營銷即針對目標市場的需要,通過相關知識的有效傳播,比競爭者更有效、更准確地向目標顧客提供所期待的滿足,從而實現自身的市場價值和知識的社會價值。 一、律師事務所知識營銷傳播途徑選擇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在確定知識營銷的途徑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主要因素: 第一、法律服務的業務領域和律師事務所自身的經濟實力; 第二、目標客戶群體及 其接觸媒介的傾向與習慣; 第三、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對律師事務所業務推廣方式的規范;第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心理傾向。 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分析以上因素的 基礎上,結合律師事務所營銷戰略目標,科學地確定知識營銷的傳播途徑。 二、律師事務所知識營銷傳播途徑 (一)電視訪談 電視廣告有綜合視覺、聽覺的效果, 富有感染力,能引起高度注意,觸及面廣,但成本很高,瞬間即逝。電視對於傳播新的知識理念、接受法律服務的觀念是很好的媒介,但對於詳細傳播律師事務所的 文化內涵、服務質量等是遠遠不夠的。律師藉助電視媒介的做法主要是通過各種法制欄目介紹法律知識,解答法律疑問,分析法律現象,普及法律知識。 律師藉助電視媒體專門製作相關節目進行知識傳播,需要花費不菲的費用。最好的做法是成為電視媒體希望就某個事件獲得專家意見時的專家。但是這樣 偶爾在電視媒體上的現身,只能給老客戶以更強的信任感,而很難對大多數潛在客戶產生較深的印象。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它媒介的長期配合,不斷成為新聞問題 中的明星專家,才能發揮顯著的作用。 (二)報紙雜志 報紙和雜志在知識營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報紙不僅具有靈活、及時、本地市場覆蓋面大、可行性強的優點,而且可以根據律師業務領域的特點來選擇 版面和規格。報紙非常適合說明性、知識教育性的內容,可以詳細表現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文化內涵、律師的業務水平、對某問題的研究深度。對於一些專業報紙, 還可能與新聞或相關行業事件相結合來說明法律問題,使傳播的知識以及與知識相關的法律服務更能被客戶接受。雜志(尤其是專業雜志)一般都較有權威性,而且 復制率高,有利於長期保存。雜志,特別是專業雜志的閱讀者一般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對專業知識較感興趣,所以雜志是律師知識營銷過程中較為專業的傳播知識的 途徑。 針對不同雜志期刊的特點,律師應該撰寫不同類型的文章。如,大眾型報刊雜志,律師應該以提供實用性的知識為主,以「如何做…」等指南式的小文章 吸引普通讀者的關注。對於專業型報刊雜志,律師可以撰寫更有理論深度的文章,因為這些媒介的受眾大多有過該領域的知識訓練,他們需要的是在法律的角度加深 對該專業問題的認識。 (三)廣播 廣播雖然只有聲音,不如電視那樣引人注意,但它作為一種大眾性的宣傳媒介,具有地理方面的優勢,而且成本低廉。廣播是一種互動效應好、有利於感 情交流的知識傳播途徑,律師與潛在客戶雙方可以通過熱線電話進行直接溝通,律師能夠較為詳細地向客戶傳授與相關法律知識,有針對性地開設專題講座,收集潛 在客戶對法律服務的需求信息,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系。在選擇廣播作為知識營銷時,可以有針對性地確定宣傳時段。通過廣播進行知識營銷的形式可以靈活多樣, 也能採取一些激勵措施使潛在客戶更多的參與其中,使傳播內容的可信度更強,更富有感染力。 但廣播的受眾層次可能較低,他們關心的問題以普通民事糾紛或輕度刑事犯罪為主。這些潛在客戶帶來的業務,能夠收取的費用有限。在中小城市的律師事務所和大城市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以及案源不是太充分、需要積累客戶口碑的律師,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方式。 (四)專題講座 專題講座傳在近年來已成為知識營銷的重要途徑。專題講座對律師的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他不僅需要自己熟練掌握法律知識,而且要能深入淺出地把這 些知識面對面傳授給一定范圍內的不特定潛在客戶,並傳達出個人的人格魅力。組織一場專題講座,要經過聯系場地,組織聽眾,進行演講,事後宣傳等環節,這一 過程對於律師的組織能力、知識技能、演講水平都是一種嚴峻的挑戰。專題講座是律師與潛在客戶面對面溝通的一種特殊形式,如果潛在客戶對你教授的知識感興 趣,需要這方面的法律服務,他一般都會在講座之後留下來與律師進行進一步的咨詢。 相比律師專門組織專題講座來說,利用其他機構組織的活動,或者與其他機構共同組織相關活動,並以此為契機發表專題演講,是一種成本較低的知識傳 播方式。如,可以參加目標客戶群體組織的研討活動,或者政府機構、學術團體等組織的研討會。參加它們組織的研討會除了成本較低之外,還可以藉助這些它們的 聲望獲得自己的權威性和形象。問題是這種他人組織的研討會使律師受限制較多,發言時間、場地和設備、參與程序都不能隨心所欲,影響發言效果。此外,還可以 考慮與相關行業的行業協會、各地商會等民間或半民間組織聯系舉行講座,這樣既配合了這些組織的工作,幫助它們為其成員提供服務,同時也能以較低的成本聚合 聽眾,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專題講座必須考慮講座聽眾的需要。在舉行講座之前一定要分析講座聽眾的類型和他們所需要的知識,在選題的時候要從客戶的角度問自己:這個問題重要嗎?還有什麼沒講到的?提供的知識及時嗎?這些聽眾是不是聽到其他人講到過?然後,按照客戶的需要撰寫講座提綱。講座完畢之後要通過相關媒體,將講座的信息或演講的大概內容傳播出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網路 知識經濟時代,律師知識營銷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信息網路技術介入知識傳播環節,從而導致新的傳播手段即網路化傳播的出現。網路已成為知識營銷 的重要途徑。通過網路進行知識營銷,方便、快捷、有效,其優勢十分明顯。它具有及時性和互動性,能夠提供給客戶及時充分的法律知識,同時實現客戶與律師事務所之間的直接溝通。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網路發布相關各種知識信息,使客戶可隨時調閱檢索。 網路化的知識營銷方式主要有律師事務所網站、律師博客等幾種。 在律師事務所網站上可以建立專業性、學術性的法律知識信息平台,客戶可以在律師事務所網站上查詢到介紹相關法律知識的文章,特別是本所律師撰寫的法律文章。律師事務所網站也可以提供自製法律期刊或法律指南手冊的電子版,給客戶一些基本的法律訊息或常識。律師事務所網站還可以就一些基本法律問題為客戶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並將這種咨詢意見公布在網站上,以有助於以後的潛在客戶查詢法律信息,並了解到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的重視。 律師博客也是一種很好的網路知識營銷方式。律師博客最大的特點是個人性,非常有利於律師個人的知識營銷。因為博客文章大多是博客作者自己撰寫或收集的,反映了博客作者本人對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客戶直接了解到該律師的業務素質和法律服務質量。在這里律師營銷網提醒律師博客需要注意的問題,一是要專業化,集中於某一領域的研究;二是 要以原創為主,反映自己的研究狀況;三是要兼顧學術性和通俗性,注意符合一般客戶的理解能力;四是要注重跟網友的及時溝通。 (六)自製法律期刊 律師事務所可以設計法律期刊發送給客戶,保持律師事務所對客戶利益的持續性關注,同時還能促進潛在客戶對律師事務所服務的興趣。法律期刊可以讓 律師事務所與明確的客戶直接交流,提醒客戶全面了解你擅長的業務領域,介紹你所在事務所的其他律師,提供免費的法律資訊與理論知識。 法律期刊成敗的關鍵在於:(1)法律期刊能否提供讀者感興趣的信息;(2)法律期刊的心思是否及時;(3)法律期刊的信息是否豐富;(4)法律期刊提供的信息能否引導讀者對律師事務所進行正確的評價。 針對重要的客戶或者客戶群體,律師事務所可以考慮製作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期刊,以有效的滿足他們對知識的需要,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這比泛泛地提 供大眾化的知識,傳播效果更明顯,更有利於鞏固這類重要客戶對事務所的忠誠。由於他們能給律師事務所帶來較大的收益,所以這種專門性服務額外消耗的成本是 值得的。 法律期刊的發行次數可根據律師的研究能力、時間、精力和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水平確定。不一定需要定期定期發行。發行次數不可以過於頻繁,因為這樣 律師事務所可能無法提供高質量的文章;發行次數也不可以太少,因為這樣法律期刊內容的及時性和延續性就會大打折扣。建議至少應每季度發行一次。 法律期刊的傳播方式可以採用紙制材料的發放或通過郵局郵寄。目前採用更普遍的方式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或在律師事務所網站提供下載服務。在網上提供電子版本的法律期刊,對律師事務所來說成本比較低廉,對客戶來說能及時收到且存儲方便。缺點是國內許多客戶尚未形成收發和閱讀電子文件的習慣。在可 能的情況下,律師事務所可以事先詢問客戶對收取法律期刊方式的要求,以符合客戶習慣的方式發送法律期刊。 (七)指南手冊 律師事務所可以根據以往辦案的經驗,總結出大部分客戶通常遇到的問題,提供一些常見的問題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是一些比較基礎的知識,你通常都是免費向遇到類似問題的客戶告知的,並暗示客戶可以向律師購買服務接受進一步的幫助。 指南的內容,一是要具有實用性,二是要具有針對性。比如,對商業企業,你可以提供《如何避免勞動糾紛的十種方法》或《消費者索賠的七種應對之 道》;如果你以辦理離婚糾紛為主,你可以提供《離婚時家裡什麼財產可以歸您所有》;對合同糾紛,你可以撰寫《手把手教你發現合同陷阱》。 你可以將這些指南印刷成小冊子或者宣傳單。一旦客戶上門需求幫助,或者電話咨詢,你就可以向他們發放這些小冊子或宣傳單。在律師與潛在客戶交往 的各種場合,客戶若想你詢問某些問題,你可以在口頭作出解答後再贈送這些書面指南。此外,律師還可以通過各種媒體表示律師事務所提供這些指南,希望有需要 者聯系律師索取。 當潛在客戶收到律師的資料之後,他們可能立即打電話給律師,跟你預約見面;他們也可能沒有立即這么做。畢竟對很多人來說,作出聘請律師的決定需 要一定的時間考慮。也可能很多人獲得指南後暫時就能自己解決某些問題而不需要求助律師。別太擔心。一旦他們有了真正的糾紛,他們第一個想到的一定就是你。 而且你的時間可以集中用於能夠帶來更多律師費的真正的糾紛,而不是提供簡單咨詢這種耗時耗力且收費低廉的工作。 以上是律師營銷網對於律所知識營銷的一些理解及看法, 更多關於律師網路營銷的知識,歡迎點擊進入>>律師網路營銷怎麼做才有效果?
㈦ 如何從律師管理業務辦理業務拓展等方面開展部門工作
律師拓展業務的方法,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概括超來,目前主要有如下幾種:一、熟人介紹熟人介紹是最傳統的業務來源,我認識一位滬上有一定名氣的律師,他的業務主要來源於熟人的介紹,他的業務來源主要有三個途徑:同學、戰友、老鄉。當然,他的老家在浙江——中國的富裕之地,他做傳統的訴訟業務,年業務額也可以達到400多萬。熟人介紹的優勢在於容易得取委託人的信任,進而容易將業務攬下來。熟人介紹的問題在於一旦案件結果達不到委託人的期望值,委託人跟律師翻臉時,還會連累介紹人,做熟人介紹的業務律師的壓力相當大。二、口碑效應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委託人對律師的服務滿意了,他的親戚朋友再有法律服務的需求,以前服務過的委託人第一個想到的是曾經為自己服務過的律師,他會主動將律師推薦給自己的親友,這種口碑效果是律師拓展業務永恆的主題。三、專做關系也有極少數律師,他們的案源絕大部分是靠做關系搞來的,也就是與公權力機關少數工作人員達成一種默契,公權力機關工作人員為律師介紹案源,律師收費後,將大部分的案件代理費「分」給介紹人,這些公職人員又反過來通過自己的權力影響案件的結果。在目前的法治環境下,這種專做關系的律師還有一定的市場,不過風險也很大。四、中介合作中介的位置是在人際交流的節點上,中介容易得到某一領域的案件線索,無論是訴訟案件線索還是非訴案件線索,中介的作用不可小視。中介的形式有很多,房產中介是典型的中介,但是一些不寫中介名稱的機構可能是律師業務更重要的中介,做融資業務的,券商可能是最大的中介。做公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也有可能成為律師業務的中介,關鍵看律師如何去推銷自己和自己的團隊。五、網路營銷網路營銷的方法也有很多。與「法律快車」、「找法網」等網站合作,在這些網站上做廣告,是一種營銷方式。律師自己做一個網頁,也是一種網路營銷的方式。律師開博客,寫微博也是一種網路營銷的方式。君不見,斯偉江大律師的微博幾乎天天更新。六、媒體宣傳如果說網路是一種新興的媒體的話,在傳統媒體上做宣傳,仍然是一種不錯的營銷方式,或者說拓展業務方式。這些宣傳方式包括在報紙、期刊上發表文章,在電視上評析案例,在電台里解答聽眾提問。七、講課講果是不錯的開拓業務方法,但現在已經被用得很濫,如果沒有特別專長的領域和表達能力,講課這種營銷方式不是每個律師都能做到的。八、出書出書也是一種提升律師知名度的方法,進而也能給律師帶來一定的案源,更重要的是,出書可以幫助律師談成業務。但出書需要一定的寫作能力與經濟實力,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九、律師合作再有水平的律師,也不是全才。當他接到自己不熟悉領域的案子時,他一般會找熟悉這一類案件的律師合作,所以說律師之間的合作,也是專業律師的案源渠道之一。十、社會兼職律師做大學兼職教師,當選各級人大代表,參加政協參政議政,這些社會兼職都會無形中擴大律師的社會影響,容易取得潛在客戶對律師的信任。十一、搏取榮譽十二、法律援助差點忘記說了,做法律援助的案子也是部分剛入行的律師獲得經濟收入的途徑之一。以上是本人所觀察的律師拓展業務的方法。我認為,律師無論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案源,有一點必須堅持,那就是盡心盡職做好自己手頭的每一件案子,把委託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對待。更不能因為律師的失職給委託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㈧ 律師網路營銷怎麼做才有效果
建議來你做細分市場,為什麼這源樣呢?
首先,目前網路上很多律師所做網路營銷,同質化很嚴重,造成的結果是大家效果都不好
其次,網路上找律師,商家和客戶在信賴感建立方面基本做的不太好。
最後,我想你也想自己能再當地成為一個有品牌的律師事務所,那麼為什麼不集中所有資源做重點突破呢?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假如你在民事糾紛法律方面做的最好,那好,其他業務不要宣傳,重點推廣這一塊業務,把這一塊業務你的所有優勢介紹清楚,給客戶留下一個非常專業的形象,那麼你就很容易吸引來優質客戶,而且見效會非常快。
做網路營銷,多就是少,少就是多,做好取捨,律師網路營銷見效是非常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