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美國稅收政策和中國的有什麼不同拜託各位了 3Q
美國聯邦和州共開征80多個稅種,實行以所得稅為主體的復合稅制。在美國聯邦財政收入中,個人所得稅約佔35%,社會保障稅約佔30%,公司所得稅佔7%左右,其他稅佔7%左右,非稅收入佔20%左右。 公司所得稅。(1)美國採取登記注冊標准,將公司所得稅納稅人區分為美國公司和外國公司。即:凡根據各州法律成立並向州政府注冊的公司,不論設在國內國外、其股權歸誰,都是美國公司;凡根據外國法律成立並向外國政府注冊的公司,不論其設在何處、股權歸誰,都是外國公司。(2)課稅對象:美國公司來源於國內外的收入和外國公司來源於美國境內的收入。(3)應稅所得額為收入減去可扣除費用後的余額。聯邦公司所得稅的可扣除費用主要包括:經營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律師費用等)、稅收(已納州、地方和外國政府的稅收)、營業損失(呆帳損失、自然災害等)、折舊與損耗(固定資產折舊、油井損耗等)和其他扣除。州公司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則在此基礎上有所調整。(4)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5%至30%,超額累進徵收。外國公司在美國取得的與工商經營無直接關系的收入,由付款單位按30%的比例稅率預扣稅款,不再辦理申報結算。州公司所得稅稅率從5%到10%,各州不一。(5)允許公司自行選定納稅年度,並在納稅年度終了後兩個半月內申報納稅,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的納稅年度一經確定,不能隨便變動。 社會保障稅,也稱薪工稅。該稅現已成為美國第二大稅種。(1)社會保障稅由聯邦保險稅、鐵路公司退職稅、聯邦失業稅和個體業主稅四稅組成。現已有98%以上的工資收入者(含個體職業者)繳納此稅。(2)社會保障稅採用15.3%的單一稅率,由僱主和雇員各付一半,雇員應負擔的部分由僱主在支付工資時扣交,並代其報稅。(3)只對納稅人年度工薪收入超過72000美元的部分征稅。 財產稅。財產稅是一種對物稅,課稅基礎是財產的價值。美國財產稅尤其是房地產稅是各州政府收入的支柱,財產稅一般占州稅收收入的80%以上。(1)財產稅的課稅基礎是稅務部門為稅收目的而估定的財產價值,納稅人必須據此納稅。(2)應稅財產主要指有形財產,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只有少數州對無形資產征稅,但稅率都很低。(3)大部分州的財產稅稅率在2%到4%之間,少數州及大城市(如紐約)的稅率則較高。(4)購房的銀行貸款利息可在稅前扣除。 個人所得稅。美國徵收聯邦個人所得稅,除阿拉斯加等7州外的各州還徵收州個人所得稅。(1)美國個人所得稅徵收遵循屬人原則,凡美國公民,均就其來自美國國內外的所有收入納稅;非美國公民的外國人,只就其來自美國國內的收入納稅。(2)課稅范圍主要包括:雇員的工資、薪金、退休金;獨資或合夥經營取得的商業利潤;利息、股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資本利得、農業收入及其他收入。(3)聯邦個人所得稅實行15%-39.6%的五檔稅率。非居住的外國人在美國取得的與工商業活動直接有關的所得,比照美國公民適用的累進稅率納稅;取得與工商業活動無直接關系的所得,除稅收條約另有規定外,按30%的比例稅率納稅。州個人所得稅稅率一般為1%至11%。(4)應納稅所得額為純所得減去減免項目後的余額,純所得為調整毛所得減去扣除項目後的余額,調整毛所得為總所得減去不予計列項目和經營費用後的余額。總所得中不予計列項目有:資本利得的半數,州和地方政府公債的利息,僱主提供的醫葯費,教師的講學金,失業救濟金,慈善機構贈予的救濟款,親友饋贈的禮金,戰爭負傷撫恤費,債務支出、債權收入等。從調整毛所得中可以扣除的項目,分為標准扣除和分項扣除,標准扣除是對單身或夫妻聯合申報分別核定一個普遍性的減免額;分項扣除的項目包括州與地方政府的稅款、抵押借款、醫葯費、給慈善機構的捐款、幼兒保育支出、工會會費、意外事故損失、與工商業有關的直接費用支出等。從純所得中可以減免的項目,包括納稅人個人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員每人每年可享受的3000美元左右的免稅額。為鼓勵購房,個人購房支出也可在稅前扣除。(5)個人所得稅採取先按季預繳,再按年申報清繳和部分預扣兩種方式。即:職業固定的雇員,其工薪收入的應納稅款由僱主預扣代繳,年終由納稅人申報結算;納稅人的其他收入,按季自報繳納,年終結算;資本利得稅在出售股票、財產取得收入時課征,年終不再申報;外國人在美國按總額單一稅率所納稅款在取得收入時預扣,年終不再申報。 遺產稅與贈予稅。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可徵收此稅。有些州政府不僅對遺產征稅,而且對接受遺產的人還要再征一次稅。(1)遺產稅對死亡者的總遺產課征,由遺囑執行人納稅。遺囑執行人在未納稅前不得將遺產分給繼承人。(2)計算應稅遺產時,准予扣除稅法規定的統一稅收抵免額和配偶遺產稅減免額。統一稅收抵免額逐年變動,配偶遺產減免額為50萬美元。(3)稅率為10%至70%的21檔全額累進稅率。(4)每個公民的終身免稅額為675000美元,每人每年贈送額在1萬美元以上的可免稅,超過1萬美元的部分就可使用自己的終身免稅額度。 銷售稅。州政府對商品和勞務的銷售額課征普通銷售稅,聯邦政府則對某些特殊商品徵收,如酒稅、煙稅和限制特定消費或行為的麻葯稅、賭博稅等。除新罕布希爾、俄勒岡、蒙大那、特拉華和阿拉斯加等5州外,其他都徵收銷售稅,稅率大多為4%到5%有10個州超過5%(如加州為7.75%)。 除上述主要稅種外,美國還有商業稅、泊車稅、公用事業稅、酒店稅、體育館稅、汽油稅等等。美國沒有單獨的農業稅收,農業收入也按統一的稅種征稅,但享受更多的優惠。
❷ 美國目前對電子商務是否收稅
1、到目前為止,美國已頒布了一系列有關電子商務的稅收法規,其要點是:免徵通過網際網路交版易的無形權產品(如電子出版物、軟體等)的關稅;暫不徵收(或稱為延期徵收)國內「網路進入稅」(internetaccesstaxes)。
1.1 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該法案要求網路零售商向寄送貨物所在州(註:因為美國是聯邦制,每個州稅率不一,這也一直是該法案的討論點所在。)上繳銷售稅。
2、美國國內在對電子商務免徵關稅問題上達成一致後,於1998年,美國依仗其電子商務主導國的地位,與132個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簽訂了維持網際網路關稅狀態至少一年的協議;1999年,美國又促使世界貿易組成員國通過了再延長維護網際網路零關稅狀態一年的協議 。
3、在電子商務發展規模上稍遜於美國的歐盟成員國,於1998年6月發表了《關於保護增值稅收入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報告》,並與美國就免徵電子商務(在網際網路上銷售電子數字化產品)關稅問題達成一致。但歐盟也迫使美國同意把通過網際網路銷售的數字化產品視為勞務銷售徵收間接稅(增值稅),並堅持在歐盟成員國內對電子商務交易徵收增值稅(現存的稅種),以保護其成員國的利益。
❸ 美國紐約州稅務政策
1995年紐約州公司營業稅(Corporate Tax)由1990年的9.675%降為9%,製造業在紐約州進行重大投資可獲得投資稅款抵減(Investment Tax Credit),可大幅降低應繳稅(Effective Tax Rate),最低可降至3.5%。
紐約州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年凈收益在20萬美元以下之小型企業征稅8%。凈收益在20萬美元以上,未超過29萬美元則征稅16,000美元,加上20萬至25萬美元征稅9%,超過25萬美元部份之徵稅5%。中大型企業征稅9%。
銷售稅(Sales Tax)﹕
紐約州銷售稅4%,在大部份地區須附加4%地方銷售稅,在紐約大都會大眾捷運系統所及之地區須再加征0.25%銷售稅(紐約市之銷售稅為8.25%) 。自2000年3月1日起,在紐約市購買衣服及鞋類單價金額在110美元以下者,可免除州及市之銷售稅,在紐約市以外地區僅可免州銷售稅4%,但仍須支付地方銷售稅。
❹ 美國公司每年在稅收方面有什麼優惠
美國公司主要繳納公司所得稅和銷售稅。
一、公司所得稅:
美國公司所得稅是對美國公司的國內外所得和外國公司來源於美國境內的所得徵收的一種稅。分聯邦和州地方兩級徵收,是美國除個人所得稅和薪工稅外的第三大稅種。公司所得稅開始於1913年3月1日的聯邦公司所得稅法,到1916年才成為一個正規化、永久性的稅種。
納稅人。公司所得稅以美國公司和外國公司作為納稅人。美國稅法規定,凡是根據各州法律而成立,並向各州政府注冊的公司,不論其設在美國境內或境外,也不論其股權屬誰,均為美國公司。凡是根據外國法律而成立,並向外國政府注冊的公司,不論其設在美國境內或境外,即使股權的全部或部分屬於美國,都是外國公司。
課稅對象、稅率。美國公司所得稅的課稅對象是美國公司來源於美國境內外的所得(即全球的所得)和外國公司來源於美國境內的所得。上述所得主要包括:經營收入、資本利得、股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勞務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二、銷售稅:
銷售稅是美國州和地方政府對種類商品及勞務按其銷售價格的一定比例課征的一種稅。美國的銷售稅是在19世紀營業稅的基礎上演變過來的。1921年,西弗尼亞州率先開征零售銷售稅。那時的零售銷售稅是對一切工商業的銷售收入額徵收,稅率很低。
目前,全美國已有46個設置了銷售稅,銷售稅已成為州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占州政府稅收收入的40%以上。美國地方政府也徵收銷售稅。銷售稅包括普通銷售稅和零售銷售稅。普通銷售稅以從事工商經營的個人或者企業為納稅人,以出售商品的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作為課稅對象,採用比例稅率。
在美國開征普通銷售稅的州之間差異及變化較大。普通銷售稅以商品或勞務流轉的全過程為征稅環節,實行從生產到消費每流轉一次,就徵收一次稅的原則。普通銷售稅的免稅范圍包括種子、化肥、保險費等。
零售銷售稅亦稱特種銷售稅,是對商品零售環節的零售額所徵收的一種稅。美國稅法規定,零售業者可以在商品售價之外標明應納稅額,作為商品的賣價。這表明,雖然稅法規定零售業者是納稅人,但實際上稅負通常由購買者負擔。零售銷售稅實行差別比例稅率,各州規定不盡相同,最高稅率達到10%。
拓展資料:
稅指國家向企業或集體、個人徵收的貨幣或實物:稅收、稅額、稅款、稅率、稅法、稅制、稅務等。同時也被用於姓氏。
"稅"(又稱稅賦、稅金、稅收、賦稅、稅捐、捐稅、租稅)指政府為了維持其運轉以及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對個人和法人強制和無償徵收實物或貨幣的總稱。各國各地區稅法不同,稅收制度也不同,分類也不同,概念不盡一樣。
稅的中文稱呼,在中國各個朝代、各個中文地區對稅的稱呼也有差異。稅制即指稅收制度,由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要素構成;稅種指稅的種類,差異表現為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的不同,稅種總合構成「稅制」。
稅收的基本特點: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對於稅法而言)。
公司所得稅是指以公司、企業法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征稅對象而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公司所得列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並將這種所得稅稱為公司所得稅。公司是依公司法規設立的,全部資本由股東出資,並以股份形式構成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實體。而企業包括非法人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法人企業(公司)。我國實行的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
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但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對企業所得稅採取分期(按月或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辦法。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l/12或1/4,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❺ 關於美國稅收的問題各位怎麼解決的
簡單來講,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是根據你整個家庭來收的,收就是說譬如你一家三口人,但是只有你一個人上班,但是工資有30000一個月.在美國就平攤到每一個人,也就是一個人收入10000,看這個收入額該交多少稅. 但是中國就只人以你的30000來收個人所得稅. 還有就是譬如你今年上半年上班,按稅率你交了6000塊錢的稅,但是你下半年就失業了且再也沒有找到工作,在美國,年底的時候就會以你上半年的收入除以12個月,算你的月收入,看該不該交稅.如果達不到交稅的額度,就會把你上半年你交的所得稅還給你. 但是中國的個人所得稅你交了就是交了,哪怕你今天 交了明天就失業也是不會還給你的
❻ 全球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是什麼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電子商務得到快速發展,新型的交易方式給傳統的稅收政策和稅收徵收管理提出了挑戰,本文對我國快速發展的電於商務所帶來的稅收問題進行剖析,對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提出對策建議,以利於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及涉稅業務的順利處理。
一、發達國家對電子商務進行稅務監控的主要對策。
由於電子商務活動具有上述特點,給原有稅制要素的確認帶來了困難,也使稅收政策、稅收制度、國際稅收規則和稅收征管面臨新的挑戰。近年來,因國際互聯網商務活動的快速發展,產生的稅收問題引起了各國政府和稅務徵收管理機關的高度重視,並就此進行了積極廣泛的研究,也制定出了許多相應的對策。近年來發達國家的主要對策有:
(一)電子課稅原則的確定。
電子課稅原則是電子商務征稅的具體規則,在這方面,歐盟於1998 年底制定的電子商務征稅五原則,與其他國家相比最具代表性,其主要內容包括:(1)對網上貿易除致力於推行現行增值稅外,不開征其他新稅。
(2)從增值稅意義上講,電子傳輸被認為是提供服務,是科技、信息進步的表現形式。(3)現行增值稅的立法必須遵循和確保中性原則,不應加重電子商務活動正規經營的負擔。(4)稅收政策和監督管理措施必須易於遵從,並與電子商務經濟相適應。(5)在新型徵收管理模式下應確定網路稅收的征管效率,以及規定將可能實行的無紙化電子發票。
從上述可以看到,歐盟制定的適用課稅的五原則是在對網路貿易主要徵收增值稅的前提下提出的,雖然談及稅收中性原則,也只是從增值稅的角度出發。而美國對稅收中性原則的解釋有所不同,他們的宗旨是要求對類似的經濟活動行為在稅收上給予平等對待,強調在制定相關的稅收政策和稅務管理時應採取中性原則,以免阻礙新技術、新科學的發展與應用。
(二)是否課稅的確定。
對電子商務是否課稅,許多國家都有自己的看法。如美國是世界網路貿易最發達的國家,是最大的輸出國,信息產業已成為其第一支柱產業,並從中獲取了巨大的商業價值。為保持其在這一領域的主導地位,美國政府於1997 年7 月在柯林頓政府時期就發表了《全球電子商務綱要》,主張對國際互聯網商務免稅,但對網上形成的有形交易除外。美國的這一做法世界上許多國家持有異議,如日本、法國、德國等作為全球網路貿易的主要消費國則主張征稅,理由是不征稅會喪失大量稅收收入,喪失稅收主權,最終將無法改變其在網上貿易中的不利地位。
(三)稅收管轄權的確定。
稅收管轄權是一國政府或地區對其稅收徵收管理的許可權范圍,世界各國通用的稅收管轄權有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許多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稅收許可權,幾乎都同時採用了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但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美國等一些國家認為,新技術和網路貿易的發展將促使居民稅收管轄權發揮更大的作用,來源地原則已難以有效適用,並從其貿易輸出國經濟利益角度考慮,主張廢棄所得來源地稅收管轄權。
(四)常設機構的確定。
常設機構的確定是實施居民管轄權的基礎,在國際間有著重要的地位。日本認為,對國際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是否構成常設機構,主要應依據其在日本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來定,如提供者僅是通過設在該國的電話公司來提供連接服務,不被認定為常設機構;如提供者被作為國內服務的服務者則應該被認定為有常設機構。目前,這種認定方法在國際上得到了許多國家認可。
二、我國應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對策。
電子商務是電子科技發達的表現形式,由於我國電子科技發展較晚,10 年前電子商務正處於起步階段,有關涉及稅收方面的矛盾和問題雖然存在但還不十分明顯。但近幾年我國經濟得以高速發展,電子商務活動的發展也十分迅速,涉稅問題也越來越嚴重。從我國科技的快速發展不難預計,將很快出現電子商務活動的大量交易行為,電子商務稅收政策與稅收管理將處於重要地位。
從實際而言,我國目前對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問題研究還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較權威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和具體的法規,實際情況是政府重視程度不夠。從歷史看,我國的電子商務是從1999 年開始的,至今已有10 年,由於電子商務的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相關法律環境建設,網上支付體系、配送服務體系以及經營者內部信息系統的建設等問題,我國電子商務系統環境的完善還有相當長一段路要走。但筆者認為,我國應對電於商務的稅收政策及其相對應的法規的確立刻不容返。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實際情況,國家應制定以下相關對策:
(一)實施鼓勵、支持的稅收政策。
電子商務是高科技的產物,是社會進步和科技進步的表現。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方式的發展方向。其應用推廣將給各成員國帶來更多的貿易機會。在發展電子商務方面,我們不僅要重視電子信息、工商部門的推廣作用,同時也要加強政府部門對發展電子商務的宏觀規劃和指導作用。因此,對電子商務的稅收政策要突出體現鼓勵、支持政策,特別是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階段,我們的稅收政策和法規要立足於、有利於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而不是忽視和限制其發展。否則,我國電子商務活動將落後於世界平均水平。在稅收政策的制定前,要到電子商務的實踐中去調查,找尋電子商務活動的實質,以利於鼓勵、支持電子商務的稅收政策具有針對性。
(二)實施公平、公正的稅收政策。
對於發展中的電子商務稅收問題,要制訂積極、穩妥的稅收政策,跟發達國家一樣,保持稅收中性的原則,不能使稅收政策對不同商務活動形式造成歧視,更不能由於征稅阻礙電子商務活動的發展,限止網上交易,不應區分所得是通過網路交易還是通過一般交易取得的分別征稅。對相類似的經營收入在稅收上應公平對待,不應考慮其收入是通過電子商務形式還是通過一般商務形式取得的。筆者認為,在某種程度上應給予電子商務一些優惠政策,以促進高新技術的發展。
(三)實施適應科技發展的稅收政策。
根據電子商務的特點,制定稅收政策要做到精細化、科學化,不能按照傳統的商務活動制定稅收政策和具體的稅收法規。制定政策、法規前要摸清電子商務的實質,掌握交易活動發生的全過程,要以高技術手段解決由於高科技的發展帶來的稅收問題。要緊跟電子商務技術發展的步伐,研製開發跟蹤、監控和自動征稅系統。
採取技術政策,要結合電子商務和科技水平的發展前景來制定稅收政策,要考慮到未來信息經濟的發展可能給稅收帶來的問題,使相關的政策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根據目前科技發展的速度來看,我國未來稅收徵收管理模式的發展方向應該是智能化征管。
(四)實施協調、配套的稅收政策。
電子商務雖然有其特點,但其運行過程有其綜合性,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的解決不可能獨立進行,必須融入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的大環境中去考慮。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活動在電子商務合同、電子商務支付規則以及網上知識產權保護、安全和標准等方面亟需規范。制定稅收政策、法規時要與其他法規相互聯系、相互協調,否則難以將制定的稅收政策、法規落實到位。除此這外,還要考慮國際上電子商務相關的稅收協定,在世界經濟一體化快速發展的環境下,才有可能立於不敗之地。
(五)培養高素質的稅收管理隊伍。
上述談到,電子商務是高科技的產物,稅收管理就需要高素質的人才,否則無法實施正常的稅收管理工作。對現行稅收管理人員要加強培訓,一是要掌握電子商務活動相關的電子計算機設備,使其更好地為電子商務稅收工作服務;二是要掌握電子商務活動的特點,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做到心中有數,提高征管工作效率;三是掌握國內、國際稅收法規,征管工作中做到依法辦事、依率計征,執法准確,以促進電子商務活動的有序發展。
❼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
只要外國公民在美國滿足了「實質性居住測試」或者「綠卡測試」,即成為美國的「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從而需要對全球收入向美國政府報稅。美國「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除了包括所有的美國永久居民外,長時間居留美國,滿足了「實質性居住測試」的非移民簽證持有者,比如有些長期居住在美國的H-1,L-1簽證持有者,也包括在內。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當今的中國移民申請者大多呈現「不差錢」的狀態,尤其EB-5投資移民和EB-1C跨國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國的日益風行,這些移民申請者大多在中國乃至全球各國都擁有數目可觀的收入。對於他們來說,向美國政府「全球報稅」已經成為其轉變為美國的納稅人之前需要考慮的嚴肅問題。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呢?
去年年末美國頒布新的針對美國納稅人海外金融資產披露與增值部分的報稅的法規FATCA,其後我們收到了很多中國移民申請人以及一些H-1,L-1簽證持有者關於這項法律的咨詢。首先我們必須明確,這項新法規只是專門針對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賬戶和金融資產,並非所有海外資產。並且,新法案依舊不會對金融資產進行征稅,只是要求披露,僅對收入部分需要報稅。接下來,我們來仔細看看新法案的規定。
8938表格
對於滿足FATCA條件的美國納稅人,需要額外填寫8938表格並連同1040NR表格一起在4月15日之前提交美國國稅局IRS。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早在2004年就開始實施一套境外銀行和金融賬戶披露的法律(FBAR),而在2011年3月28日,美國財政部完成了這部法律的最終修訂並納入正式實施。雖然新公布的FATCA法案和之前的FBAR法案看上去都是對美國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賬戶信息進行披露,但當我們打開FATCA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和FBAR法案要求提交的TD F 90-22.1表格後可以發現明顯的區別:
首先,8938除了信息披露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填寫海外的收入數額(利息,分紅,辦稅等等);而TD F 90-22.1表格只需要填寫賬戶信息,並不需要填寫收入或金融資產的增值。
另外,從提交上,8938要求4月15日前與1040NR報稅表一起提交給美國國稅局IRS,但TD F 90-22.1表格要求6月30日提交給美國財政部,並且特地說明不要與報稅表一起提交。
由此可見,之前的FBAR法案傾向於境外金融資產的信息披露而FATCA法案更加傾向於境外收入的報稅。而FATCA也特別說明了,滿足提交8938表格的納稅人,如果同時滿足TD F 90-22.1表格的條件,依然需要提交TD F 90-22.1表格。兩項法案並沒有相互的覆蓋。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需要提交的資料
需要提交8938表格的條件
申報人的身份
美國公民;
美國永久居民;或
符合「實質性居住測試」的非移民簽證持有者,比如某些H-1,L-1簽證持有者等等。
財產的類別
需要向美國申報的資產類別包括:
海外金融機構中的金融賬戶;以及
雖然未處在海外金融機構中,但持有者用於投資的如下金融財產:
非美國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其他證券;
任何在海外實體中的資本;以及
任何由海外實體作為發行方或交易方的金融商品或合同。
海外金融機構除了海外銀行以外,還包括其他海外投資機構,比如共同基金,對沖基金以及其他私募投資基金。
對於金融資產需要注意把握「用於投資」的概念,舉例來說,對於房產而言,如果是明顯屬於個人使用的私人房產不屬於金融資產,而用於投資的房地產公司中的股份則屬於金融財產。
對於外海非金融資產收入的報稅需要用到其他表格,比如2555表格。
需要申報的金額門檻
納稅人未婚且居住在美國: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5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7萬5千美元。
納稅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國,並且與配偶合並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10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15萬美元。
納稅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國,但獨立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5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7萬5千美元。
納稅人居住美國境外且獨立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20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30萬美元。
納稅人居住美國境外但與配偶合並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40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60萬美元。
對於非美國公民的美國納稅人而言,居住美國境外是指其在結束在該納稅年內的連續12個月中有至少330天處在美國境外。
不依法申報的懲罰
根據新規定,不依法對海外金融資產進行申報會面臨高達1萬美元的罰款,如果在美國國稅局通知後依舊不依法申報或繳納稅款的,罰款將會上升至5萬美元。而對於未足額申報的部分,最高可處該不足額部分的40%作為罰款。
海外收入的追溯(追繳)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外國公民在滿足「實質性居住測試」或「綠卡測試」之前,其美國境外收入是不需要向美國政府申報的。而在成為美國納稅人的那一年中,可以選擇自成為納稅人那天起開始向美國進行全球收入的報稅或者在該報稅年全年向美國全球收入報稅。新規定的出台對於這項基本法律沒有影響,因此,外國公民依舊不用擔心新法會追溯獲得綠卡或符合「實質性居住」條件之前的全球收入。
另外,根據FATCA新規定,該規定適用於2010年3月18日之後的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資產的披露以及,即2011年報稅開始適用。另外再次重申,對於外國公民的海外金融資產是不會征稅的,要求的僅僅是披露,而資產的增值,即收入部分才會要求報稅。
美國對納稅人海外金融資產追查趨勢
FATCA新規定中還有重要的一環,就是要求在美國營業的海外金融機構,比如銀行,在2013年6月30之前加入一個與美國國稅局IRS的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是:這些海外金融機構必須對其儲戶進行特定的身份調查和其他盡職審查並向美國國稅局IRS上報其美國儲戶的相關信息。而未參加協議的海外金融機構必須暫扣並向美國國稅局上繳其美國收入的30%。這可謂是美國徹查納稅人海外金融資產的一記重拳。如此一來,那些從前用來避稅的灰色地帶將會被進一步肅清。
海外金融資產的申報對「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的影響
之前我們提到了,新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是一張境外收入報稅單,其中需要填寫的外國收入包括利息,分紅,版稅以及其他收入。對於已經成為美國的「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的中國公民而言,雖然美國和中國之間具有《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防止重復征稅,但由於美國和中國的稅制不同,這些中國公民依然有可能因此在向中國政府繳稅後再向「山姆大叔」納貢。
雖然目前,對於納稅人的境外收入還是自覺原則,但FATCA尚未完全實施的要求境外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IRS公布客戶信息的計劃一旦如期進行,隨著這些境外金融機構對客戶信息的披露,其境外金融資產的增值和走向將被美國國稅局一覽無余,更多的避稅方案將變成泡影。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的建議
「全球報稅」對於一些海外收入高的移民申請人或一些長時間居住在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尤其是某些L-1簽證持有者來說,的確可能意味著更高額的賦稅。但是就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理來說,享受一國福利必然承擔納稅義務。並且,如果僅僅為了不向美國政府繳稅就放棄「美國夢」似乎略顯滑稽。作為平衡點,既不違反美國法律,亦不放棄「美國夢」,又相對減輕稅務負擔,在成為需要全球報稅的美國納稅人之前,申請人應該做好長遠稅務計劃。您可以參考我們的另一篇文章《高資產人士在成為美國稅法上的「外國居民」之前的應做的避稅計劃》或者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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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5 :特許經營學校項目介紹
美國EB-5投資移民是目前全家獲得美國綠卡最快最便捷的主要途徑之一。自2004年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以來,EB-5經過前幾年的觀望和緩慢發展,最近三、五年以強勁的勢頭一躍成為最主要的投資移民項目。繼美國投資移民佛州特許學校項目前9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後,正在火熱認購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額,而美國投資移民佛州特許學校項目的第11期則是喬鴻移民推出的又一力作,震撼發布,名額非常搶手,請抓緊報名,以下為特許經營學校項目第十期簡介:
佛羅里達州特許經營學校項目第十期簡介
1、由美國政府EB-5 US Government EB-5區域中心直接授名,佛羅里達州政府全資資助運營,佛羅里達州州長Rick Scott、佛羅里達州商務部的大力推進的項目。
2、前面1-9期均取得了巨大成功,現成為EB-5投資移民項目的示範項目!
3、該項目模式已被USCIS所認可,項目資產由全球最大的房地產公司進行認證評估(CBRE世邦魏理仕)。
4. 超過標准55%的高就業創造力,USCIS 要求: 410個就業崗位,該項目創造就業機會:約為634個就業崗位(建設和學校營運)。
5. 清晰的返還策略,EB-5的借款由學校建築,土地以及租金收入為擔保。主要銀行( PNC Bank)融資80%至90%的資金建設特許學校。點此查看《何為美國特許學校http://qhyimin.com/detail_1248.html》
美國佛州海外投資區域中心是唯一被美國移民局批準的,可以在全佛羅里達州經營教育設施業務的區域中心,是曾被美國移民局提出可作為其它區域中心學習的8家區域中心之一。
喬鴻移民攜手美國佛州海外投資區域中心,強強聯合,迄今為止已經成功銷售完成了美國EB-5投資移民佛羅里達州特許學校系列項目1期至9期的銷售,正在火熱認購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額,正在進行11期項目的銷售,每個項目都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和歡迎,目前客戶正在批量獲得美國移民局I-526的批准。
喬鴻移民推廣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始終堅持有始有終的原則,喬鴻移民高層多次實地考察和回訪項目進展,幾乎每個項目從前期考察到後期回訪等各方面情況信息,均第一時間反饋給喬鴻客戶,讓客戶及時了解全面掌握,放心安心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❽ 美國公司的稅收情況
美國稅法的紛繁復雜是眾所周知的,CIL一般在客戶注冊美國公司的時候都會給客戶說明美國公司的最基本的納稅義務,以及做為一個中國人控股一家美國公司在納稅方面的最基本的義務。
首先,除美國之外,對其永久居住在另一個國家的公民來源於外國的所得,世界上幾乎沒有其他國家主張課稅。美國保留對其公民全球所得稅的權力,無論他們居住在哪裡(《聯邦稅法典》第一條,第二條d,第7701條a(30))。不僅如此在美國,個人於既定年度中物理存在超過183天,通常就足夠對其那一年的全球所得課稅;如果其前兩年也曾在美國,這個期限要求會更短。
對於非美國居民,非美國綠卡的持有者,在美國沒有經營的美國公司的控股人,如果設立LLC的公司於特拉華或俄勒岡州以及內華達州,除了固定的特許經營稅外,州和聯邦的稅收基本可以免除。
不管您在美國的哪個州注冊,不管您的居民身份是哪裡,只要您在美國IRS領取了僱主識別號,或其他相當於稅號的東西,您至少都有向美國聯邦稅務局納稅的義務,具體的稅率要具體來看。
❾ 美國人如何納稅
國內媒體上常有這樣一些消息,每當有美國人對政府某項政策提出批評時,往往理直氣壯地說這是花我們納稅人的錢。開始不知道美國人究竟納了多少稅,為什麼總以納稅人自居。到了美國,才知道美國的稅確實很重,很多稅都是個人交納的,於是理解了納稅人的含義。只要在美國境內有經濟收入和支出,無論你是本國人還是外來者,都要納稅。 收入方面,首先是所得稅,起征點接近於零,即使每年收入五美元都得納稅,採取累進稅制,稅率最低10%左右,最高38%。年工資一般為15-20%。這是聯邦政府制定的所得稅,除此之外,各州還另收所得稅,稅率一般為5%左右。有些州為了吸引人到那裡投資或工作、居住,便降低稅率,有的甚至不收。得克薩斯州和佛羅里達州就不收,所以不少人退休後到佛羅里達州買房養老 ,那裡除了環境宜人外,不收州所得稅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是社會保險稅和醫療稅,這不是用於自己的醫療和將來養老,而是用於全社會統籌的社會保障支出和貧困者醫療補助的(個人醫療保險和養老金另外扣除)。這幾種稅加起來,占工資的近四分之一。此外,屬於個人收入方面的稅還有財產稅、獎金稅、遺產稅等等。特別是財產稅,稅率1.5%,一輛普通汽車和一幢普通住房,每年要交納財產稅二三百和二三千美元。個人收入交稅理所應當,但支出即買任何東西都要交稅就很難理解,然而美國就是這樣規定的。購物、餐飲、旅遊、文化娛樂,幾乎任何一項支出都要交稅,統稱銷售或消費稅。各州的消費稅率也不一樣,一般在4%-5%之間,紐約等大城市則高達8%。不少人驅車幾百里到消費稅低的州購物,從地區差里節省出開支。 美國的稅收法規和納稅制度十分嚴格和嚴密,除了少數富豪通過律師在財產或遺產上做手腳逃稅外,一般人是難逃納稅的。在美國常聽到這樣一個笑話:美國人有兩個逃不了,一是死亡逃不了,二是稅逃不了。個人收入所得稅、社會保險稅和醫療稅由所在單位發工資時代扣,臨時工的報酬也是如此。消費稅更是一分錢也漏不掉,在任何商店購物都是電腦結賬,結賬單上專列稅款數,商店一並收取,即使買幾十美分大蔥也要收幾美分稅。稅務局每年隨機審計約5%的納稅人,一旦發現偷漏稅的,不僅要補交稅款和利息,還要受重罰,一般的美國人都是談審色變。 一個工薪階層的人,一年收支兩方面納的稅款約占工資收入的三分之一,如年薪五萬美元左右,一年要給國家貢獻一萬多美元的稅,政府僅這一項財政收入就有萬億美元以上,而公司、銀行、商店等法人單位所納的稅款,更是一筆驚人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