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外支付什麼項目需扣稅
關於辦理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證明過程中涉及的
扣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相關問題的解讀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務院關於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國發[2010]3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外資企業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3號)相關規定,從2010年12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以下簡稱外資企業)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開始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為幫助您充分理解政策規定,防範涉稅風險,現就您在辦理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證明(以下簡稱「售付匯證明」)過程中涉及的扣繳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基本規定
從2010年12月1日起,凡在我局申請辦理售付匯證明業務的扣繳義務人,在代扣代繳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營業稅的同時應扣繳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按規定可以免於辦理售付匯證明的扣繳義務人可不申請開具售付匯證明,但仍應按相關政策規定,在對外付匯時履行扣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義務。
二、時間規定
該項政策的執行時間2010年12月1日指的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非申報時間。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營業稅一致,所以扣繳義務人應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關於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相關規定(條例第十二條、實施細則第二十四、二十五條)加以判斷。凡按上述規定判斷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0年12月1日(含)後的均應按相關規定履行扣繳義務。
三、計稅依據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四、稅(費)率問題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稅率規定如下:
1、城建稅的稅率按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不同分別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所在地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縣政府設在城市市區,其在市區辦的企業,按市區的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納稅人所在地為工礦區的,依照規定,應根據行政區劃分別按照7%、5%、1%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2、教育費附加的費率為3%。
五、減免稅規定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與營業稅同減同免。對由於減免營業稅而發生的退稅,同時退還已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上解讀僅供參考,具體政策仍應按《國務院關於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國發[2010]3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外資企業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3號)相關規定執行。
『貳』 市場營銷策劃費用如何入賬
如果是工程項目的前期設計,要計入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設計費,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借:製造費用 或是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如果是用於銷售方案策劃的,要計入銷售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①支付時分錄: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②以後各期分攤計入期間費用或製造費用,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需在1年以上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開辦費、不能由股票溢價和發行股票凍結期間利息收入抵銷的股票發行費用等。由於這些費用不同於列作流動資產需在1年或1年以內攤銷的待攤費用,在會計中將它另行設置「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採用企業會計制度的開發企業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進行核算,發生時將它記入「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借方。分攤時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貸方。
『叄』 境內機構如何向境外企業支付技術使用費,對外付匯流程怎麼樣
中國境內企業以技術許可使用費名義向外國企業、組織等境外企業支付外匯的,一般辦理流程如下:
(1)至商務主管部門辦理技術進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2)至銀行申請付匯,此時一般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書面付匯申請;
②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協議;
③付款通知或發票;
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
⑤技術合同數據表;
⑥稅務憑證。
(3)外匯管理局辦理付匯核銷手續。
『肆』 市場營銷中費用、效用、滿足之間的關系
產品
效用、費用和滿足
市場
市場營銷和市場營銷者
需要、慾望和需求
市場營銷的核心概念
一。需要、慾望和需求:市場營銷思考問題的出發點是消費者的需求與慾望。——這種慾望和需求必須有兩個條件:有支付能力並且願意購買。——企業不僅要預測和了解有多少人喜歡自己的產品,更重要的是了解到底有多少人願意並且能夠購買。
市場營銷的核心概念
二。 產品——是能夠滿足人的需求和慾望的任何東西(泛指商品和勞務)。
市場營銷的核心概念
三。效用、費用和滿足
市場營銷的核心概念
『伍』 對外付匯需要繳納哪些稅金
根據付佣的性質確定企業是否需代扣代繳稅種、稅率,若您公司支付給境外公司的傭金、檢測費、市場開拓費、差旅費等是勞務,由於收取方提供的勞務發生在境外,無須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您公司支付給境外公司的上述費用不須代扣代繳所得稅。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另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64號)的規定,境內機構或個人對外支付下列項目,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1)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
(2)境內機構在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墊付的工程款;
(3)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
(4)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
(5)境內運輸企業在境外從事運輸業務發生的修理、油料、港雜等各項費用;
(6)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
(7)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陸』 向境外企業支付技術服務費 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技術服務費,增值稅稅率是6%。
向境外企業支付技術服務費,除了代扣代繳增值稅以外,還需要代扣代繳相應附加稅費(包括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10%的企業所得稅。
『柒』 對外支付是什麼意思
簡單說就是對境外購物或各種形式手續費,傭金,參展費,認證費,檢測費等的支付
隨著經濟全球化在世界范圍內的興起和不斷加深,國際間的交往和協助越來越普遍,頻繁的跨國經濟活動創造了大量的對外支付業務,其中尤以形形色色的跨境勞務居多。支付的形式有手續費,傭金,參展費,認證費,檢測費等,勞務的發生地在國外,款項也直接通過銀行匯往國外,以致很多企業忽視了對外支付費用的代扣代繳義務,在支付完畢之後被稅務機關發現要求補稅或者處於罰款,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捌』 對外支付傭金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嗎
對外支付傭金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七條 對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
第三十八條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第三十九條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應當扣繳的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納稅人未依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從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的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納稅人的應納稅款。
第四十條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內繳入國庫,並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8)對外支付市場營銷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第六條 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
第七條 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九條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
稅務人員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