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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2-03-08 02:53:50

㈠ 江陰市國土資源局的職能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審核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承擔全局主要工作的協調、督辦、綜合和專題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後勤保障、安全保衛、接待和辦公自動化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效能制度建設、機關效能監察工作。
黨建工作科
負責局黨委黨建工作,並指導各黨支部黨建工作;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文明創建、行風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察、聘用錄用及幹部培養選拔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統戰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本系統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地礦、土地、測繪等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直屬單位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及職務評聘工作;擬定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負責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方案、措施的研究制訂;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案的審查工作;跟蹤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情況;組織實施全市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承辦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查、匯總、報批工作;組織起草征地補償辦法;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的論證、驗收,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建設用地。
地籍管理科
統一管理地籍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及變更調查、統計、確權、登記、發證、權屬變更、證書查驗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承辦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指導組織全市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土地二級市場管理。 研究制定全市測繪事業和市級基礎測繪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負責本市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審查和年度注冊的預審工作;負責市級限額的測繪任務登記和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三、四等級永久性測量標志維修和保護工作;負責永久性測量標志委託保管書的備案工作;負責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繪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房產等專業測繪工作。
法規監察科
組織起草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規范性文件;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咨詢和信訪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事宜和組織聽證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指導並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和創建土地執法模範市(鎮)活動的綜合檢查;組織對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開展土地動態巡查、督查工作組織考核;擬定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依法組織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協助司法機關對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的調查和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申請強制執行。
耕地保護科
宣傳執行國家、省、市國土資源耕地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掛鉤規劃,並對規劃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建設工作;組織各類建設項目用地規劃預審和審查;負責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方案的審查;負責耕地佔補平衡項目的監督管理;開展對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等業務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規劃、計劃;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成果;指導檢查國土所的相關業務工作。
財務科
編報並落實年度財務計劃;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財務制度和實施細則;承擔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國家、省、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專項經費及其它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收費的徵收、管理和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稅費的徵收工作。

㈡ 吉林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實施全市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標准、規程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編制下達並實施吉林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利用規劃及鄉鎮規劃;指導、審核縣(市)、鄉(鎮)的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
3、監督檢查全市土地、礦產資源利用和規劃的執行情況;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爭議;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工作。
4、擬訂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組織開展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監督耕地開墾。負責耕地佔補平衡工作。
5、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等工作。
6、承擔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工作;負責土地市場管理和動態監測系統建設工作;承辦土地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農用地轉用、徵收(用)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
7、組織實施基準地價更新與平衡、農用地分等定級工作;負責土地使用權結各管理工作。
8、負責礦產資源開采登記和礦業權市場管理;對采礦權評估結果進行備案;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開采權使用費及價款。
9、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地質資料匯交工作;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對礦產儲量評審結果進行備案管理;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審查。
10、監督管理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過程中礦山生態環境德保護與監督;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理工作。
11、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評價和預報;保護地質遺跡,承擔地質遺跡保護區德申報工作。
12、管理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專項資金及其它資金;完成國家、省、市政府規定的國土資源稅費徵收、協收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和城區分局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13、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的科學技術研究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14、負責縣(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分局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承擔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城區分局人事、勞資管理等項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政行風建設工作。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不辱使命 不負重託 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學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新疆國土資源系統以加快地方立法為基礎,以深化法制宣傳教育為先導,以規范和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為核心,以國土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為目的,從實現國土資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轉變和不斷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發,堅持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普法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為新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主要做法是:切實做到「五個狠抓」和堅持「三個結合」。

一、狠抓普法領導機構建設,為全面實施法制宣傳教育提供組織保證

根據新疆國土資源工作實際,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傳教育領導機構,實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級學法用法目標管理責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的貫徹落實,對階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辦事機構,在為其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學習培訓、改善工作條件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幫助。四是為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確保普法教材、普法設備的及時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終和規劃期工作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二、狠抓國土資源地方性法規體系和制度建設,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製度保證

作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加強管理,從嚴治政,關鍵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為了使制定的法規、規章更加科學、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實際,我們在起草制定國土資源地方性法規、規章時,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聽取基層幹部、群眾的意見,聽取法律專家的意見,把好每一道關口。幾年來,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斷完善了國土資源地方性法規體系;按照科學、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決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現代行政程序和辦文制度;按照權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許可事項內部會審制度;按照社會主義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務公開制度;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新機制;按照嚴格檢查、狠抓落實的要求,建立了認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評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21件,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的規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區地方性國土資源法規框架體系。

2005年,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結合新疆實際,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監督管理辦法》等配套性文件;在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和黨風廉政教育活動中,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精神,制定下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采礦權評估委託管理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16個規范性文件。這些管理辦法對國有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的評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以及對中介機構的管理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確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狠抓領導幹部的學法用法,爭做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帶頭人

通過多年來的工作,我們深深體會到,領導幹部掌握了法律知識,提高了法律素質,就會使自己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應提高,使日常領導和管理工作更加舉重若輕,得心應手。因此,無論工作再忙、任務再重,我們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擠出時間看書學習,基本形成了結合工作學、遇到問題學、作出決策前學的工作習慣。目前,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及政策,能夠熟悉掌握,並運用於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實踐中。

為了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幹部法律素質,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實際效果。一是積極向自治區黨委匯報,將國土資源國情、區情和法律法規納入各級黨校的幹部培訓內容,自治區黨委專門下文,將國土資源國情、區情和法律法規作為各級黨校幹部培訓的必修課程,實現了國土資源國情、區情和法律法規進各級黨校。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主要領導親自為黨校學員義務授課,結合典型案例,宣講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講國土資源管理政策規定,宣講國土資源發展形勢。通過努力,各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加深了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認識和理解,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有了明顯提高,為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二是進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制度,把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納入黨組中心組和領導幹部政治學習的主要內容,將學習任務、考試考核成績作為年終評先選優的重要標准。三是結合開展「完善體質、提高素質」活動,加大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隊伍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使幹部培訓工作做到「計劃落實、經費落實、師資落實」,並要求廳級領導幹部,每年必須為參加培訓的同志講授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及國土資源工作形勢任務等。四是加強國土資源系統幹部法律法規知識考試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公共法律法規知識考試外,我們還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組織全系統幹部進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專業知識考試,並對考試考核結果進行通報。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幹部職工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四、狠抓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學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圍

多年來,我們始終把經常性法制宣傳教育與集中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我們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點宣傳日的有利時機,藉助大眾傳媒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圍繞主題,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在廣場和繁華街區設置固定宣傳點,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在《新疆日報》、《新疆經濟報》等主流媒體開辟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專版;在新疆電視台、新疆人民廣播電台黃金時間段播出法制宣傳的公益口號,印刷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冊,送到縣、鄉、村各族群眾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國土資源雜志維、漢、哈三種文字,開展國土資源國情、國策、國法的宣傳教育。廳領導還親自撰寫宣傳文章,在報刊上發表;無論再忙,每逢宣傳日的時候,廳領導都兵分幾路到宣傳點為各族群眾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及政策宣講。我們還多次走進新疆人民廣播電台「新廣行風熱線」節目,解答人民群眾關心的國土資源「熱點、難點」問題。在地(州、市)等基層出差時,廳領導都要親自過問當地國土資源部門開展宣傳工作的情況。結合新疆實際,我們還將《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實用手冊》、《國土資源管理實務》、《領導幹部國土資源知識讀本》等翻譯、印製成少數民族文字版本2.8萬余冊,供少數民族幹部學習和培訓使用。據統計,我廳每年在宣傳經費上的投入都在200萬元左右。通過開展廣泛深入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各族幹部群眾的法制觀念明顯提高,學法、用法、守法、維權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形成了人人節約資源、人人保護資源、人人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出力的良好風尚。

五、狠抓土地市場秩序和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頓工作,不斷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幾年來,我們領導班子堅決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緊緊圍繞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務於西部大開發戰略和自治區經濟建設中心工作為出發點,深入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國土資源管理系統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徑。一是根據國務院和自治區的要求,組織開展了以強化管理、依法行政為主線,以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園區),推進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落實為重點內容的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在整頓階段,全區共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1486起,查處違紀違法人員22人,對7起典型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通報。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意見》,在全面清理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和取締無證非法勘查開採行為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整頓亂采濫挖,規范探礦權和采礦權審批,強化對各類地質勘查及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督管理,全區共清理勘查許可證1270個、采礦許可證1264個,全面完成了我區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頓的目標和任務。

六、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陽光工程」建設相結合,全力推進政務公開

一是抓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窗口辦文工作實施方案》的落實,在廳辦公樓一層設立了窗口辦文大廳,實行了「窗口式」辦文,文件辦理與受理分開。二是抓了《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落實,將26項與群眾利益相關、便於群眾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政務事項輸入電子觸摸查詢系統。三是抓了《政務信息公開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充分利用《中國國土資源報》、《新疆日報》等媒體,公開披露建設用地批准信息和礦業權設立、變動、評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等信息。四是設立了政務公開電子滾動屏,公布了舉報電話,設置了舉報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五是抓了國土資源收費項目的清理工作,編印了《自治區國土資源收費項目和標准》宣傳冊,放置在窗口辦文大廳,供前來辦事人員隨時查閱,方便了各族群眾。

七、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國土資源系統行風建設相結合,強化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

一是自覺接受自治區人大的監督,建立向人大匯報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報告制度,積極參與人大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區人大對貫徹落實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2004年,配合自治區人大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2005年,配合自治區人大組織開展了「天山環保世紀行」的活動,受到自治區人大的好評。二是建立了行風評議制度。專門聘請了10名行風監督評議員,長期對國土資源系統行風建設進行全面的評議和監督。2004年,在自治區開展對8個部門進行行風評議中,我廳名列第一。三是自覺接受各族群眾的監督。辦理群眾來信373件,接待群眾來訪394件、2334人(次),妥善處理了中央農村土地徵用問題工作組和自治區交辦的40多起集體訪、個體重復訪案件。

八、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國土資源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促進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進步

多年來,我們始終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標准,與公民道德建設、與創建精神文明單位結合起來,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工作中,綜合考察、綜合部署、綜合評比,切實加強黨員幹部的思想建設。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採取多種形式,扎實有效地開展了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職工五好家庭」活動等精神文明創建和思想道德建設活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進、學習先進蔚然成風,追求科學文明生活方式成為時尚。我廳所屬事業單位全部進入自治區級文明單位行列,廳機關連續5年保持了自治區級文明單位稱號。

(在全國國土資源普法工作會議上的典型發言摘要,原載《新疆國土資源》2006年第6期)

㈣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設11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協調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基建和後勤接待工作;主管政務大廳;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管理。(二)政策法規處(調控監測處)組織起草國土資源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負責有關政策法規問題的綜合協調;組織有關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的法規咨詢和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和有關復議的審理事宜;負責國土資源聽證和聽證監督有關工作;負責江南八區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日常工作;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指導全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綜合檢查。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及相關改革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組織國土資源重大課題調研;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協調和組織有關綜合調研工作。(三)規劃科技處研究制定全市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全市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負責各類規劃的協調銜接和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土地利用計劃,承擔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城鎮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的審核和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的可行性論證;承擔綜合統計,歸口管理專業統計;負責擬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規劃、計劃;對重大科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國內外科技交流的組織工作。(四)耕地保護處負責全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和農地轉用、土地徵用的有關管理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農地保護、耕地特殊保護、土地整理、土地復墾、未利用土地開發和農用地轉用審批管理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全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負責非農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方案的審查,組織基本農田的保護和耕地儲備庫建設;負責耕地佔補平衡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集體土地征地房屋拆遷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統一征地的組織指導工作,組織起草征地補償辦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被征地農民保障工作;負責基層國土資源所業務指導和規范化建設管理。(五)地籍管理處統一管理全市城鄉地籍工作;組織起草並實施全市地籍管理的相關規定;擬定全市地籍工作計劃和技術規范;負責全市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土地權屬管理工作,依法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全市地籍測繪、勘測定界和地籍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國土資源分(縣)局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六)土地利用管理處擬定全市土地供應政策規定,負責全市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案的制定、審查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入股和抵押等的統一管理;組織和實施政府收購土地和國有土地儲備庫建設;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建設和管理,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負責制定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企業改制土地資產的量化和處置工作;跟蹤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情況;負責組織全市城鎮土地分等定級,指導和組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全市地價評估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對中介機構評估的涉及政府收益宗地土地使用權價格進行確認和備案登記管理;負責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和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七)礦產資源管理處負責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市場建設與管理;依法進行采礦審批登記發證和采礦權轉讓審查,調處采礦權糾紛;負責全市地質勘查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中介機構進行采礦權價款評估委託管理和評估結果備案管理;負責對全市采礦權人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全市探礦權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表及礦產資源年報的編制和礦產儲量動量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對礦山閉坑地質報告的審批,核准停采和閉坑礦山礦產儲量;參與礦山企業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的論證;承擔全市地質資料匯交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八)地質環境處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過程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監督大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負責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備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總體規劃、區域經濟開發的地質環境論證工作;負責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地質環境保護、地質遺跡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配合相關處室制定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方面的地方法規。(九)執法監察局(信訪辦公室)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擬定全市土地、礦產執法檢查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指導下級國土部門執法監察工作;組織全市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及督查工作;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違法行為;負責全市國土資源違法情況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組織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受理協助司法機關執行土地、礦產使用權的查封、解封等事項;負責指導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負責國土資源來信、來訪的接待、受理、轉辦、督辦工作;組織國土資源信訪事項復查工作;受委託組織辦理國土資源信訪事項的復核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十)財務處編報並落實市局年度財務經費計劃;配合有關部門擬定並落實國土資源有償使用預算和收益分配政策;組織擬定並實施國土資源系統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統一核算與管理;指導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預算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十一)人事處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承辦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具體工作和縣國土資源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土地、地礦等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優秀科技人才的培養及選拔任用工作;組織指導局系統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及職務評審聘用工作;負責系統內人員對外交流和出國考察培訓工作;擬定全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隊伍建設。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紀檢監察機構。

㈤ 金華市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上傳下達以及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宣傳、檔案保密、車輛管理、值班安排、後勤接待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議決事項和局領導閱批文件的辦理及督查工作;負責計劃生育、愛國衛生、文明單位達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區域共建工作的聯絡督辦;局各類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職工福利。
計劃財務處
負責市區國土資源各項規費的徵收、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並落實年度收支預算指標和財務使用管理制度;制訂直屬單位規費收繳目標任務,承擔市財政撥給的工作經費及其他各項資金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市區和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市局投資購物、項目撥款、會議支出、職工福利等各項經費使用的審核和報批;負責市局的財產登記管理、計劃生育和分局等直屬單位財產登記管理的指導工作,對其財務進行監督管理與審計。協助做好重要會議的組織、後勤接待工作。
人教處
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幹部的考察考核、調配任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等人事管理和科教培訓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審、退(離)休幹部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國土資源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的組織編制、立項實施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法規監察處法規監察處
組織開展市區國土資源政策調研,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市區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及行政執法情況;依法查處市區國土資源重點違法案件;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的法律咨詢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復議、來信來訪和應訴事宜。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處
組織編制和實施市區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並下達市區土地利用指標;參與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市立項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負責市區建設用地管理工作,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方案審核報批;負責建設用地項目(含臨時用地)和供地方案審核報批;負責建設用地供地和劃撥土地;組織並實施耕地保護、基本農田劃區定界、耕地開墾、土地整理、建設用地復墾等工作;負責補充耕地方案編制審核;負責土地利用統計。
土地市場管理處
負責市區土地市場管理,規范土地市場秩序,負責全市土地儲備,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抵押、作價出資等管理;承擔市區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公開出讓,企業轉制的土地資產的管理及處置工作;承擔出讓方案的審核工作,承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承擔土地等級評定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土地動態監測、建設項目復核驗收的組織及協調;負責土地評估、土地代理等土地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質級及資格的審查和論證。
地籍管理處
統一管理市區城鄉地籍和地政工作,承擔市區直接管轄范圍內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終止等權屬管理;指導組織市區土地資源利用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變更調查、土地定級及統計和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地勘環境管理處
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及專項規劃;參與地質環境有關的重點建設項目、地下水供水水源和地質遺跡保護區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編制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依法監督、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估工作;監督礦泉水和地熱水的開發利用,管理地質環境信息系統。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調查評價與礦產勘查規劃、計劃;參與各類地質調查與勘查項目的申報,並對項目實施監督;依法監督地質勘查活動,調處重大探礦權屬糾紛。
礦產開發管理處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負責市區采礦權設立、延續變更、注銷的登記和采礦權有償出讓及轉讓的審核工作;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山自然生態環境備用金;負責市區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調處重要采礦權屬爭議、糾紛,查處違法案件。制訂並實施市區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管理礦床工業指標;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認定、登記和核銷工作;組織礦產資源統計、年檢和審查工作;負責市區地質資料匯總和管理。
監察室
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市局機關、分局、直屬單位的黨群工青婦、紀檢監察等工作。

㈥ 河北省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緊緊圍繞全省更好更快發展與和諧河北建設,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在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實現了全省「十一五」國土資源工作的良好開局,國土資源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 堅持用好增量、盤活存量,積極有作為地保障建設項目用地。

● 嚴格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

● 堅持標本兼治,大力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 積極做好曹妃甸工業區用海工作,促進重大用海項目建設。

● 加強地質勘查,努力增強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 努力建設「和諧國土」,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 強化基礎建設,不斷提高支撐保障能力。

● 深入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依法行政和服務社會的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2006年,河北省土地調查總面積1 884.34萬公頃(28 265.08萬畝)。其中,農用地 1 307.93 萬公頃,建設用地177.06萬公頃,未利用地345.11萬公頃,其他土地54.24萬公頃。

與2005年相比,耕地減少1.49%,園地增加15.69%,林地增加0.52%,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增加1.80%,交通用地增加7.6%,未利用土地減少1.22%。

全省主要地類面積占土地調查總面積的比例分別是:耕地33.52%,林地23.43%,園地3.74%,牧草地4.25%,其他農用地4.46%;居民點及工礦用地8.10%,交通用地0.62%,水利設施0.68%;未利用地18.31%,其他土地2.88%(圖1)。

圖1 2006年河北省土地利用狀況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全省農用地1 307.93公頃(19 618.93萬畝)。其中耕地631.58萬公頃(9 473.65萬畝),林地441.57萬公頃(6 623.56萬畝),園地70.50萬公頃(1 057.43萬畝),牧草地80.17萬公頃(1 202.51萬畝),其他農用地84.12萬公頃(1 261.78萬畝),分別占農用地的48.29%,33.76%,5.39%,6.13%,6.43%。

(1)耕地減少主要去向:2006年全省耕地減少15.57萬公頃(233.55萬畝),其中,農用地內部的結構調整和生態退耕等減少最多,達到12.51萬公頃(187.68萬畝),佔80.4%;建設佔用耕地2.67萬公頃(39.98萬畝),佔17.1%;變更為未利用地0.38萬公頃(5.70萬畝),佔2.5%(圖2)。①建設佔用耕地。建設佔用耕地2.67萬公頃(39.98萬畝),其中,當年變更1.28萬公頃(19.23萬畝),占建設佔用耕地總量的48.1%,包括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設0.53萬公頃(8.01萬畝),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設0.34萬公頃(5.14萬畝),本年度未批先建0.4萬公頃(6.07萬畝);漏變更1.38萬公頃(20.75萬畝),占建設佔用耕地總量的51.9%,包括本年度前批准以前建設0.98萬公頃(14.70萬畝),本年度批准以前年度建設0.04萬公頃(0.61萬畝),本年度前未批先建0.36萬公頃(5.43萬畝)。②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農業結構調整佔用耕地9.10萬公頃(136.51萬畝),佔耕地減少總量的50.5%。③生態退耕情況。生態退耕還林還草3.41萬公頃(51.17萬畝),佔全省耕地減少總量的21.9%,主要集中在張家口市、滄州市、石家莊市、廊坊市。④災毀。災害毀地減少耕地0.38萬公頃(5.70萬畝),災毀耕地主要分布在石家莊市、承德市。

已探明儲量的礦產地1 005處,其中大型產地138處,佔13.7%;中小型產地867處,佔86.3%。截至2005年底全省主要礦產的資源儲量為:煤14 708 188千噸,金118 070千克,鐵7 261 067千噸,銅礦367 342噸,鉛479 765噸,鋅礦4 169 724噸,鋁土礦30 450千噸,銀礦3 217噸,硫鐵礦48 912千噸,磷礦730 254千噸,水泥用灰岩460 705萬噸,鉛、鋅、硫鐵礦、金、磷、銀等礦產的資源儲量有所減少,煤、鐵、銅、水泥灰岩等礦產的資源儲量有所增加。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質勘查(屬地化地勘單位)投入經費44 033.8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撥款1 495.92萬元,地方財政撥款16 778.08萬元,國內企事業投入22 949.93萬元,其他投入558.20萬元。年末勘查從業人員4 827人,其中技術人員2 167人;平均從業人員4 276人。全省屬地化地勘單位新查明金、水泥用灰岩2種礦產資源,資源量分別為497千克,8 406萬噸。

(三)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勘查許可證全省由省廳統一管理發證,2006年有效證720件,其中能源礦產中煤礦9件,地熱16件;黑色金屬礦產400件;有色金屬礦產86件,貴金屬礦產150件(其中金礦113件);非金屬礦產54件;水氣礦產5件。批准登記面積4 279.49平方千米,礦業權使用費83.62萬元。按經濟類型分:國有企業271件,集體企業9件,股份合作企業5件,有限責任公司120件,股份有限公司7件,私營企業293件,其他企業11件,合資經營企業1件,合作經營企業1件,中外合作經營企業1件,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件。

2006年,全省勘查許可證變更56件,新設175件,延續169件,其他320件。

全省對采礦許可證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發證,2006年有效采礦許可證共計7 114件。其中能源礦產中煤737件,地熱62件,黑色金屬礦產1 883件,有色金屬75件,貴金屬礦產317件(其中金礦291件),非金屬礦產3 965件,水氣礦產74件。批准登記面積4 941.82平方千米,礦業權使用費1 046.67萬元,按經濟類型分:國有企業556件,集體企業1 771件,股份合作企業83件,聯營企業79件,有限責任公司851件,股份有限責任公司112件,私營企業3 593件,合資經營企業4件,合作經營企業2件,中外合資企業15件,中外合作企業42件,外資企業2件,其他企業4件。

2006年,全省采礦許可證變更785件,新設193件,延續234件,其他5 902件。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2006年,全省共有礦山企業6 290個,礦山從業人員408 408人,礦山企業工業總產值365.62億元,按照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的政策規定嚴格控制限制礦種的發證,政策調控取得一定成效,總量得到一定控制,礦山總數比2005年有所減少,生產結構趨於合理。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全省加強規范土地市場行為,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構建節約型社會。《土地市場管理辦法》基本修改完畢。全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地價動態監測工作已經展開,目前已完成了兩年動態監測系統方案的制訂。為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省國土資源廳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轉發了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發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示範文本(試行)的通知》。

2.土地一級市場

2006年,全省共劃撥土地258宗,面積1 360.93公頃;共出讓土地4 194宗,面積 9 272.67 公頃,價款2 337 600.25萬元;租賃2宗,面積2.44公頃,價款64.65萬元;其他65宗,面積366.72公頃,價款29 224.01萬元。

3.土地二級市場

2006年,全省共轉讓土地32 544宗,面積3 102.44公頃,價款478 621.57萬元;共出租土地103宗,面積12.65公頃,價款1 026.52萬元;抵押18 514宗,面積22 447.14公頃,抵押價款4 404 485.13萬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規范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200號)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2號)的精神,為了加強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轉發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辦字[2006]21號),規范礦業權管理,促進依法行政。全面實行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制度。印發了《河北省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編制要求(試行)》(冀國土資礦字[2006]14號),按照不同礦種和不同管理許可權,由市、縣(市、區)政府,依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和年度開發計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內的采礦權設置方案,報省廳審查後報省政府批准實施。對沒有采礦權設置方案的,不予設置新的采礦權,不予辦理擴大礦區范圍登記手續,杜絕出現新的采礦權設置不合理、不規范等問題。嚴格采礦權延續審批,對采礦權設置交叉重疊的,能夠調整的進行調整,不能調整的納入整合范圍;對設計生產能力1萬噸以下(含1萬噸)的小煤礦不予辦理采礦許可證延續;對設計生產能力1萬~3萬噸(不含3萬噸)的小煤礦,采礦許可證到期符合延續條件的,延續至2006年底。

做好探礦權登記和監督管理,是加強礦產資源地質勘查,維護良好的地質勘查秩序,提供資源保證的重要基礎工作。為此,全省針對地質勘查登記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積極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了2005年計劃之外網上受理的探礦權申請。根據《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下達〈2005年河北省礦權計劃〉的通知》(冀國土資礦字[2005]31號)精神,聘請專家對已受理的鐵礦探礦權申請市場項目進行鑒定,對經專家鑒定為可露天開採的71個超低品位鐵礦勘查的申請,進行了退卷處理。對符合規定和條件的探礦權申請市場項目,按程序進行了審批。積極協調各方面關系,合理、妥當地處理了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項目探礦權落實問題,及時為符合辦證條件的申請區域核發了勘查許可證。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2006年,全省探礦權出讓173宗,出讓金額4 795.05萬元,其中:審批95宗,合同金額2.1萬元;拍賣5宗,合同金額110.6萬元;掛牌73宗,合同金額4 682.35萬元;采礦權出讓196宗,合同金額8 771.06萬元,其中:審批121宗,合同金額2 454.56萬元;拍賣1宗,金額2 720萬元,掛牌74宗,金額3 596.50萬元。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6年,全省探礦權轉讓23宗,轉讓金額48.94萬元,其中:出售23宗,金額48.94萬元;采礦權轉讓84宗,轉讓金額5 586.06萬元,其中,出售84宗,金額 5 586.06 萬元。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6年,全省共發現國土資源違法案件8 018件,其中:土地違法7 020件,本年立案5 701件,結案4 961件,結案率達87%,共收回土地446.1公頃,其中耕地166.85公頃;本年礦產違法立案998件,結案928件,結案率達93%;共拆除違法構建物8 928.09百平方米,沒收違法構建物1 432.32百平方米;罰沒款8 897.24萬元。行政處分22人,黨紀處分77人,刑事案件移送150起,刑事處罰49起。與2005年相比,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發生率上升了15.53%,其中土地違法案件發生率上升了18.08%,結案率上升了7.82%;礦產違法案件發生率上升了0.3%,結案率下降了0.81%。

綜合分析全省2006年違法案件,有以下特點:①未經允許批准佔地呈上升趨勢;②企事業單位土地違法所佔比重較大;③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土地建房仍非常突出;④非法采礦數量呈下降趨勢;⑤以采代探、越層越界開采、一證多采現象在一些地方還時有發生。

全省違法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①地方領導缺乏國土資源保護意識,盲目追求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形成大量違法佔地;②受高額利益的驅動,個人無證采礦佔一定比重。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全省2005年底未審結6件,本年發生申請復議案件96件,受理94件。本年審結79件,其中維持49件,責任履行2件,撤銷13件,撤回申請4件,本年未審結21件,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行政復議的原因主要是程序和實體不合法。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1.機構情況

2006年,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由省國土資源廳、11個設區市國土資源局、177個縣區級國土資源局組成。

2.人員情況

2006年,全省省、市、縣三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年末從業人員21 106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4 055人。從業人員中,研究生以上人員112人,大本及大專人員10 230人,高中及中專人員9 322人,初中及以下人員1 442人。

3.經費情況

2006年,全省經費收入126 626.92萬元,其中:中央財政3 488.79萬元,地方財政88 999.53萬元,其他收入34 138.60萬元。

4.幹部培訓情況

2006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參加培訓4 390人次,其中黨校861人次,行政學院271人次,學歷教育1 310人次,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幹部素質正在逐步提高。

七、存在問題與建議

國土資源工作仍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突出表現在:國土資源的供求矛盾還會進一步加劇,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的雙重壓力越來越大;資源領域中凸顯的各種利益訴求和沖突將長期存在,維護權益的要求越來越高;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還會不斷出現,監督檢查的任務越來越重。全系統在思想作風建設和幹部隊伍素質等方面也還存在一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地方。

建議加快《礦產資源法》的修改進程,增加應對市場經濟形勢變化的條款並提高礦產資源規劃的法律地位;盡快提出對全省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成果明確的認定意見,盡快開展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

㈦ 縣級國土資源局主要有哪些工作崗位

主要有辦公室、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測繪、法規等崗位。

下面以新干縣國土資源局為例:內設8個職能股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股)、土地利用股(耕地保護股)、地籍管理股、測繪地理信息股、地質礦產股、法規股(信訪辦公室)、行政服務股、監察室;

下設2個副科事業單位和3個正股級事業單位,分別為:新干縣土地礦產儲備交易中心和新干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等2個副科事業單位,以及新干縣土地整理中心、新干縣國土資源局信息中心、新干縣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等3個正股級事業單位。

(7)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文件的起草、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工作督辦及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責任制並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局機關政務公開;

負責領導和上級指示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公文審核、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局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對局機關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審查監督管理。

承辦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離退休人員等管理工作;指導國土資源系統人員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培訓、編制全縣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推廣科技成果應用。

(二)土地利用股(耕地保護股)

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農村村民住宅用地。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案的審查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農用地轉用審批管理;

承擔上報市政府、省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的審查工作;組織擬定征地補償辦法;指導農用地用途管制;檢查、督促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督促全縣耕地佔補平衡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及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土地利用計劃。

(三)地籍管理股(測繪股)

制定全縣地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法、工作計劃、方案;負責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城鄉地籍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土地動態監測;負責全縣土地日常統計、變更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土地權屬糾紛調處;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土地證書的查驗工作;負責實施城鄉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的國有、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發證;負責全縣測繪市場管理、地圖市場管理、測繪標志保護等工作。

(四)地質礦產股(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

指導全縣地質勘查工作,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組織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評價;負責有關地質勘查項目立項管理;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勘查管理辦法、標准、規程;

統計年報工作;負責礦山企業「三率」指標的年度考核;依法調處重大采礦權權屬爭議、糾紛;負責礦山開發利用設計方案評審的備案。

(五)法規股(信訪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縣國土資源規范性文件起草、審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咨詢;制定全縣國土資源執法監督的有關措施;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辦理有關行政復議、應訴事宜;組織開展有關國土資源政策調研;負責處理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承辦局內全部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和縣行政服務中心國土窗口事務工作。

(七)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和履行職能情況;負責監督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支出情況;依法對違紀人員做出處理。

㈧ 岳陽市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建設管理、新聞宣傳、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接待等工作。
財務審計科
組織擬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負責編制局機關年度預算;組織和指導派出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編制年度預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編報局年度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地質勘查項目投資、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投資、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投資計劃;對礦產資源補償、土地管理等規費的徵收和使用進行管理;負責國土資源項目資金的監管和全市國土資源系統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全市國土資源政策調研,組織擬定全市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負責有關土地、礦產、測繪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匯編和咨詢工作;辦理有關行政應訴和行政復議事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測繪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測繪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普法教育。
人事教育科
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承辦縣(市)國土管理部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指導國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耕地保護科
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佔補平衡方案,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劃和資金撥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土地開發的整理檢查驗收;開展農業區劃的有關工作。
規劃科
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報批和實施、修訂:指導、審核縣(市)、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分解、預報、執行、管理、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全市建設用地和項目用地預審的呈報或預審工作;負責全市綜合統計、經濟形勢分析工作。
建設用地科
研究擬訂農用地轉用管理辦法;承辦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的各類建設用地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工作,組織建設用地會審工作;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對各類建設用地實行定額指標控制管理。
地籍地政科
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組織和實施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土地統計工作;組織並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承辦重大或跨縣(市)、區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組織、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維護。
地產管理科
草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等地產管理規范性文件,並按規定組織實施;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和出讓方案,組織實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協議出讓;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土地資產處置、土地資產儲備方案的審查;指導基準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土地評估結果備案。
礦產開發管理科
組織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進行采礦權授予延續、變更、注銷登記;依法調處重大采礦權屬爭議、糾紛;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協助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地質環境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和管理;協助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評價;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對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跡保護區提出認定意見;對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以及礦山建設提供地質環境意見。
測繪行業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負責測繪市場的統一管理;負責全市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量標志的管理和保護;管理地圖編制工作,擬訂本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標准樣圖,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審核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
礦產資源勘查儲量管理科
負責儲量登記統計;負責建設用地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的審查和審批;負責儲量報告編制單位的指定和儲量報告的評審與備案;負責礦山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管理;負責兩權價款與商業性探礦權的初審和申報;負責探礦權的年檢;負責采礦權價款的確認。
信訪科
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郵等日常信訪事項,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協調處理復雜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群眾集體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收集、整理,並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向街道辦事處和職能部門轉送、交辦信訪事項,並進行業務指導。
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離退休人員政策、法規的宣傳活動,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落實,組織離退休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時事政策。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有益的文體活動等。
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系統各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國土法規政策情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單位科室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監督、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制度建設情況,搞好預防職務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受理本系統幹部違反行政紀律、財務紀律的控告、檢舉及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等。牽頭搞好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不斷強化財務管理工作。對局機關、下屬各事業單位、基層所(辦)的財務報支,土地徵收、征購、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轉讓、出租,土地整理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采礦權拍賣、內部基建、固定資產購置合同簽訂等活動,實行全程監督、監察。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㈨ 說說你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認識你了解的國土資源局是做什麼工作的

1、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和管理,尤其要加強土地管理,強化耕地資源的保護。
2、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國土資源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建立和完善執法監察制度,保障全縣人民生活生產需要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加強市場機制的培育力度,搞好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
5、加大土地儲備工作力度,運用儲備土地調控和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加大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土地力度,放開搞活土地二級市場,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搞好服務。
6、研究制定全縣國土資源事業發展戰略,預測中長期種類用地需求情況,探索深化土地管理體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法,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7、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工作。負責全縣土地的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和土地評估工作,制定土地定級、估價標准及全縣土地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土地統計制度、地籍檔案制度和土地動態信息監測體系,規范地籍管理技術規程資料庫管理。
8、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和規劃、計劃,組織編制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用地計劃及後備土地資源開發、復墾、整理規劃和三級項目庫管理,並對規劃、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9、主管全縣土地的徵用工作。負責建設用地「五統一」管理;負責土地使用權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組織編制各類建設用地定額指標。
10、規范土地市場,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等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
11、查處土地違法案件,解決土地權屬糾紛。
12、負責全縣國土資源方面的宣傳、教育和科技工作,組織全系統幹部培訓,加強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13、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㈩ 博愛縣國土資源局

博愛縣位於東經112°57′~113°12′,北緯35°02′~35°21′之間,總面積492平方公里,其中北部山區約佔1/3,南部平原約佔2/3。全縣總耕地33萬畝,總人口43萬人。轄7鎮3鄉,233個行政村。博愛縣歷史悠久。1927年馮玉祥將軍主豫時,根據吉鴻昌將軍的呈請,取孫中山先生倡導的「自由、民主、平等、博愛」中博愛兩字,設置博愛縣,至今已有80年歷史。博愛縣工業經濟比較發達。全縣擁有工業企業598家,規模以上企業122家,主營業務收入超億元企業11家,初步形成了汽車零部件、醫葯化工、食品飲料、輕工紡織、玻璃建材五大主導產業。農業連年穩產高產,是全國首批小麥千斤縣和噸糧縣,高效農業全省領先,是河南省高效農業和結構調整先進縣。對外經濟持續發展,出口產品遍布36個國家和地區,是河南省對外開放重點縣和首批擴權縣。

李海東 黨組書記、局長(2010年9月離職)

李玉龍 黨組書記、局長(2010年9月任職)

皇甫紅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王炳乾 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勤忠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小平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陳嘉先 黨組成員

徐永軍 黨組成員

李玉龍簡介:男,漢族,河南焦作市人,出生於1964年2月,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中共黨員,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加入共產黨。1982年7月~1984年8月,空軍靈丘場站氣象台戰士;1984年9月~1988年7月空軍氣象學院天氣動力本科專業學員;1988年7月~1993年2月,空軍靈丘場站氣象台預報員;1993年3月~2002年3月,空軍某部後勤部財務處助理員(期間,1997年9月~2001年7月在後勤指揮學院財務管理函授本科專業學習);2002年3月~2006年3月,任空軍畢克齊場站副站長;2006年11月~2010年5月,任焦作市國土資源局礦產開發管理科副科長、主任科員;2010年月5~2010年9月,任焦作市國土資源局礦產開發管理科科長;2010年9月至今,任博愛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內設辦公室、基層管理股、執法監察股、法制室、地籍與測繪管理股、耕地保護股、利用股、規劃股、地礦股、信息中心10個職能股室。轄7個二級機構:土地儲備中心、地產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紀檢監察室、測繪隊、土地執法大隊、非煤礦山稽查大隊;派出10個鄉所:清化國土所、許良國土所、月山國土所、柏山國土所、磨頭國土所、陽廟國土所、孝敬國土所、金城國土所、蘇家作國土所、寨豁國土所。

【國土資源】截至2010年底,全縣耕地面積21930.21公頃,園地216.17公頃,林地8383.97公頃,草地4717.06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8050.36公頃,交通用地1051.42公頃,水利設施用地39986.7畝,其他土地14067.00畝。

礦產資源方面,已發現的礦種有煤、耐火粘土、陶瓷土、鐵礬土、磚瓦用粘土、鐵礦、硫鐵礦、石灰岩(含水泥用灰岩、建築石料用灰岩)、白雲岩、石英砂岩、建築用砂、地下水、礦泉水、鋰、鎵、鈦等十幾種礦產。探明儲量的礦種有耐火粘土、石灰岩、硫鐵礦、鐵礦、地下水、陶瓷土等礦產,其中,石灰岩、耐火粘土、高嶺土、陶瓷土、硫鐵礦、地下水等利用率較高,而地熱、鐵礬土、白雲岩、鋰、鈦、鎵利用率較低或尚未利用。

【國土資源宣傳】2010年,組織開展了「3·19」地礦日、「4·22」地球日、「5·12」防震減災日、「6·25」全國土地日及安全生產月的宣傳活動,「8·29」測繪法宣傳活動。採取設立咨詢台、擺放版面、懸掛橫幅、散發宣傳提綱、出動宣傳車、舉辦國土知識文藝演出、在「今日博愛」製作土地日專版、召開座談會、在學校開展國土知識教育等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提高了全縣人民保護國土資源意識,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2010年,共設立咨詢台16台次、擺放版面40塊、懸掛橫幅250條、散發宣傳提綱2萬份,出動宣傳車20輛次、開展法律知識競賽2次、舉辦文藝演出1次,召開座談會1次、在學校開展國土知識教育6次。通過宣傳,增強人們的國土資源法制觀念和自覺保護耕地意識。

【農田保護】2010年,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實行「佔一補一」制度,確保耕地面積穩定在21930.21公頃;縣與鄉鎮、鄉鎮與村、村與組、組與農戶簽訂四級《耕地保護責任書》、《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確保了全縣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18383.01公頃以上,基本農田保護率達88.6%以上;完善了縣、鄉、村三級基本農田保護標志,組織培訓了鄉、村基層幹部276名,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協管員制度,聘請233名村級協管員,構建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縣、鄉、村三級監管網路。投資298萬元開展了孝敬鎮土地整理項目,已全部完成,整理總面積155.86公頃,新增耕地8.16公頃。2010年組織實施了蘇家作土地整理項目,總投資為1652萬元,涉及蘇家作鄉、清化鎮和陽廟鎮三個鄉鎮的9個行政村,總面積940.12公頃,項目可增加耕地面積28.38公頃,已完成了40%的工程量。完成了磨頭鎮開發項目可研性報告,項目區位於磨頭鎮,項目面積205.046公頃,總投資447.6萬元,整理後可新增耕地8.9649公頃。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認真開展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展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試點工作,對清化鎮官莊村139戶宅基地進行確權發證。同時在其他9個鄉鎮確定了試點村,並開展了地籍測量、調查等工作。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共組織上報了5個批次(其中城市批次4個,鄉鎮批次1個)35個建設用地項目和人民路西延、沁河防洪工程、安陽一洛陽天然氣工程3個單獨選址項目的報件,面積179.8952公頃。完成了正旭、泰鑫等29家企業供地工作;完成了六邦內胎、人民路博愛段、德盛瑞等27宗土地的附著物清點工作;與35個村街簽訂了《土地預收購協議》,土地面積4222畝;全年發放土地補償款、青苗補償款及附著物補償款7435萬元;為奧天琪、伊賽、德克模具等12家企業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

【礦產開發管理】為了進一步規范礦政管理,建立了采礦權設置會審機制,嚴格采礦權招拍掛程序。開展了新一輪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完成了全縣15家礦山企業年度審驗工作。開展了縣域內礦業權核查工作。開展了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保證金的收繳工作,已收取礦山企業保證金15萬元。規范了采礦權有償出讓程序和制度,按照礦產資源規劃「禁采區關閉、限采區收縮、可采區集約化開采」的原則,規劃了4個集中採石區域,引導礦山企業逐步向深山區轉移。建立規模、環保、效益型的礦業開發格局。

【地質環境與儲量管理】發布了「博愛縣201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博愛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督促青天河風景區和岩鑫等6家單位和企業編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6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6次。縣、鄉、村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構建了縣、鄉、村、村民小組四級聯動的群測群防網路。落實群測群防點14個,監測人數35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28份和「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10份,與縣氣象局簽訂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協議,發布地質災害預報預警9次,新增地質災害警示牌8個。爭取地災防治資金,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通過省國土資源廳驗收,獲得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稱號。

【青天河地質公園】2010年10月,為青天河園區補充完善了地質標志牌5塊。協助地質部門對園區地質地貌進行考察,充實完善地質景點,發掘園區地質地貌科學內涵。

【礦產勘查管理】完成了《博愛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0~2020年)》和《博愛縣礦山環境保護規劃(2008~2015年)》編制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過專家評審,並發布實施;礦山環境保護規劃經過專家評審,並向縣政府申請發布實施;利用省財政「兩權價款」項目資金,投入260萬元,完成了博愛縣柏山硫鐵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聘請專家進行了初審驗收。

【信息化建設】根據「金土工程」一期建設要求,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不斷探索、穩步推進」的工作思路,投入資金69萬元,完成「金土工程」建設。形成了網上辦公的電子政務體系,實現了主要業務網路化辦公。

【人事教育】2010年,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了12次法律知識培訓;組織幹部職工,參加了縣直機關工委舉辦的運動會,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樹立了國土資源系統的良好形象;參加了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的「職務是義務,權力是責任,工作是使命」演講比賽、「6·25法律知識」辯論賽,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增強了凝聚力,激發了全體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總投資17萬元,開展了寨豁、磨頭兩個國土所基礎設施建設。為兩個所建立了單獨辦公場所,配備了必要的硬體設施,重新制定完善了各類制度,在11月份通過焦作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的驗收。

【法制工作】2010年,在全縣10個鄉鎮對鄉村幹部和228名大學生村官進行了國土知識培訓;開展了「五五」普法工作和「法律七進」活動,將國土資源普法材料發放到機關、單位、企業、學校、社區、農村、家庭,使社會共同參與國土管理,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安排國土資源系統50名幹部職工,每人包5個村,將宣傳材料送進250個街道、農村及10562個家庭,使廣大群眾熟悉國土法律,自覺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

【第十次全市衛星遙感執法檢查】一是認真做好衛星遙感土地執法檢查工作。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首次實行全覆蓋、全問責。博愛縣政府及時下發了《博愛縣第十次土地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在全縣開展應用衛星遙感監測成果的土地執法檢查,對土地開發利用情況進行一次「地毯式」檢查清理。各鄉鎮政府、產業集聚區對本轄區內的土地開發利用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重點清理未批先征、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違反土地利用規劃、未經批准用地擅自開工建設、「以租代征」和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等行為,通過開展土地執法檢查,對28個圖斑31宗地進行了核查,核查面積共339.2畝,拆除違法建築2宗;二是加強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完善了縣、鄉、村三級巡查網路,強化對重點鄉鎮、重點區域的巡查,形成了國土、鄉鎮、有關部門聯動機制,確保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全年共受理12336舉報電話15起,制止違法佔地36宗,發送督辦通知12份,向相關鄉鎮政府、村委和違法當事人發函、通知和通告共41份。查處各類違法佔地110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102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宗,建議處分13宗。新發生案件制止率100%,查處率100%。

【礦政執法監察】博愛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非煤礦山管理工作,調整了整頓規范礦業秩序領導小組,出台了《博愛縣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形成涉礦鄉鎮負責、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協作,齊抓共管局面。2010年8月6日,下發了《博愛縣進一步做好嚴厲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將專項行動分成自查自糾、聯合執法、路檢路查三個階段,採取全面排查整治、治理整頓道路兩側收購非法礦產品點、填埋封堵非法礦井、設置檢查站查扣運輸非法礦產品的車輛、沒收礦產品等手段,對非法采礦進行打擊。12月30日上午,召開了冬季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現場會,對寨豁鄉司窯村、橋溝村,柏山鎮後王坡的28個非法礦口予以摧毀封堵,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礦反彈勢頭。

2010年共出動執法人員2000餘人,排查無證礦89個,查扣大型非法采礦設備13台,其中,挖掘機9台,推土機4台。下達停采通知27份,沒收采礦工具和采礦設備達80餘件,組織7次集中整治行動,出動鏟車58台次,填充、封堵非法礦井礦硐325個,查扣非法運輸礦產品車輛30輛。有力地打擊了非法采礦反彈的勢頭。

【信訪工作】2010年,共接待群眾來訪40起89人次,其中集體訪6批39人次,收到來信42封(含上級轉辦案件),接到舉報電話32次,全部辦結。維護了信訪人權益,促進了社會和諧。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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