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葯店新張要促銷 哪一種促銷手段能吸引比較多的客人呢最好是各個年齡層次的
還是降價來的實惠,宣傳一下把幾個常用的葯按進價甚至是低於進價,每人限購幾盒。
門口可以搞點招貼畫,宣傳幾個特價葯,並找慶典公司在門口搞點有獎活動。
請名醫坐一天診得多少錢啊(還得是當地人都認可的,這樣的不多吧)
Ⅱ 用SWOT分析方法來分析我國中葯進入國際市場的優勢,劣勢,制定一個市場營銷策,可復制粘貼,可原創,
隨著全球回歸自然的潮流,疾病譜和醫療模式的改變,中葯日益受到世人的關注,市場需求日益增加。從國際中葯市場的現狀看,目前國際上中草葯市場的年銷售額約300億美元,且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但我國的中葯卻僅占國際市場份額的3%~5%,且其中大部分為低附加值的中葯材,這與我國為中葯發源地的地位極不相稱。因此,如何使中葯邁出國門走向世界,變成我國真正有競爭優勢的支柱產業已成為我國中葯產業發展的當務之急。為此,本文應用SWOT分析方法對我國中葯國際市場拓展的優勢-S(Strengths)和劣勢-W(Weaknesses)以及所處環境的機會-O(Opportunities)和威脅-T (Threats)進行分析,探尋相應的發展策略。
一、對我國中葯國際市場拓展的SWOT分析
優勢(S)分析
中葯產業是我國在國際上擁有潛在優勢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少數領域之一。我國中葯產業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結構完整的產業體系,以中葯農業為基礎、中葯工業為主體、中葯商業為樞紐和中葯知識產業為動力,相互支持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條。我國發展中葯和天然植物葯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這不僅體現在我國擁有世界上最豐富的天然葯物資源、獨到的中醫葯理論體系、數千年積累的臨床實踐經驗、豐厚的中醫葯文化底蘊、中醫葯人才優勢及政府對中醫葯的重視和支持等,而且還體現在中葯在慢性疾病、疑難病及一些西醫、西葯不能治療或療效不理想的難治性疾病的治療和保健方面具有的獨特優勢。
劣勢(W)分析
目前,我國建立的中葯質量標准和質量控制體系還不完善,缺乏一系列完整的能被國際公認的質量標准和質量控制體系。同時又由於缺乏明確的有效成分含量的檢測方法,重金屬含量、農葯殘留量、有毒物質含量嚴重超標以及包裝材料質量等問題,我國中葯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難以得到國際市場的認可。
此外,我國中葯科技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很弱,傳統劑型仍占很大比例,新劑型應用相對較少,能夠形成規模效益的單個科技含量較高的新品種很少,單個品種和同類品種低水平重復現象嚴重,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我國中葯產品走向國際市場的進程。長期以來,我國中葯主要滿足國內市場需求,國際市場佔有率很低。
機會(O)分析
由於新的化學葯物開發難度越來越大,從化學合成物中發現新葯的成功率越來越低以及近年來化學葯物的毒副作用日益顯現、葯源性疾病日益增加等不利因素的存在,使人們開始把眼光投向傳統醫葯領域,中葯在國際上的地位不斷提高,國際社會對天然葯物的需求不斷增加。
我國已加入WTO,根據自由貿易協定,各成員間的關稅壁壘和人力限制將被取消,我國中葯可以憑借資源優勢、勞動力優勢、價格優勢進入各國市場參與公平競爭,這為我國中葯產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而且,近年來,世界各國對中草葯產品法律法規的限制均有所松動,許多國家表現出對中葯不同程度的接受趨勢。中葯作為治療葯物已引起全世界醫葯界的重視和關注,並逐步為國際社會所接受。我國中葯正面臨著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契機。
威脅(T)分析
首先,中葯出口面臨著其他國家傳統葯物的有力競爭。我國的中醫葯僅為全世界諸多傳統醫葯學的一種,來自歐洲、拉丁美洲、澳大利亞和亞洲其他國家的植物葯也同樣佔有一定的市場。目前,韓國的中葯在國際市場的份額早已超過中國,而日本的「漢方葯」年生產總值已超過1000億日元,僅津村「順天堂」一年的產值就相當於我國中葯產品的年出口總額。除此之外,日本在新的植物葯制劑開發方面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如救心丸、牛黃清心丸、正露丸等,成功地打開並佔領了國際市場。
其次,跨國制葯企業已經實質性地進入了天然植物葯行業:一方面通過購並現有天然植物葯企業佔有市場;另一方面又加大研發投入,開發自己的天然植物葯產品,如葛蘭素史克(GSK)開發並推出了天然植物葯睡眠改善產品「Alluna Sleep」。
再次,我國中葯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淡薄。長期以來,我國對中葯的知識產權研究和重視不夠,許多中葯產品未申請專利,或作為商業機密進行保護,致使一些有價值的古方、驗方、祖傳秘方以及蒙葯、藏葯等特殊品種長期流落民間,有的甚至被一些發達國家的醫葯企業無償利用。以韓國為例,其利用我國傳統處方所開發的制劑,在國際醫葯市場的佔有率為10%,僅「牛黃清心丸」一個品種的產值就達0.7億美元,並在我國申請了「牛黃清心丸」的發明專利。
二、我國中葯國際市場拓展的對策建議
通過對中葯國際市場拓展的SWOT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新時期中葯國際市場拓展有獨特的優勢,也有其劣勢,新的形勢下中葯國際市場的拓展充滿了機會,但也存在一定的威脅。我國中葯產業必須正確認識新形勢下國際市場拓展所面臨的優勢、劣勢、機會、威脅,做到利用優勢,克服劣勢,把握機會,化解威脅,只有這樣中葯才能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在全球范圍內大力宣傳和普及中醫葯知識
中葯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使用的葯物,中葯要想真正走出國門,其前提條件是中醫葯知識在國內外的普及。為此,可以採取如下措施:加強與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的交流和合作,定期舉辦中醫葯的學術研討和中醫葯博覽會,大力宣傳中醫葯;通過在國外開設中醫葯學校,傳播中醫葯文化和知識;通過在國外建立示範中醫院或名醫坐堂的中葯店,以醫帶葯。例如我國中葯行業的老字型大小同仁堂,通過海外開店、中醫坐診與銷售中葯相結合,給海外消費者一個直接了解中葯的環境,增強其對中葯的信任;中葯的療效反過來又提高了中醫葯在消費者心中的影響力。總之,通過各種途徑在全球范圍內大力宣傳和普及中醫葯知識,讓世界了解中醫葯,從而為中葯國際市場的拓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完善中葯的相關標准與規范並大力推進實施
應參照國際相關標准,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建立健全中葯安全性的保證體系,加強中葯質量控制技術的研究,建立和完善中葯種植(養殖)、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的標准和規范,從而保證中葯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通過推行和實施《中葯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葯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葯品臨床試驗管理規范》(GCP)、《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等,規范中葯研究、開發、生產和流通過程,不斷提高中葯行業的標准化水平,逐步建立中葯標准產業鏈,為中葯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打下良好基礎。完善中葯的相關標准與規范並大力推進實施是實現我國中葯企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中葯打人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加強中葯學基礎性研究並研製開發適應國際市場需求的新劑型
中葯本身具有其自身的復雜性,而在中葯配伍理論指導下形成的方劑更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在目前的研究水平上,尚無法闡明中葯的葯性理論、物質基礎、作用原理、配伍規律等,因而必須進一步加強中葯學的基礎性研究。通過基礎性研究使上述問題得到解決,加強中葯的科技含量,保證中葯療效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我國政府應大力支持中葯基礎性研究的科研課題,用科學證明中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劑型開發方面,應突破中葯就是「丸、散、膏、丹、湯」的傳統中葯製作方法和觀念,向高效、優質、安全、穩定的「三效」(高效、速效、長效)、「三小」(劑量小、毒性小、副作用小)、「三便」(貯存、攜帶、服用方便)的現代化劑型發展。既要保留葯材的質、氣、味,滿足中醫辨證論治、隨症加減的需要,也要符合現代葯品使用的趨勢,努力向小丸、微丸、口服液、膠囊、軟膠囊等方向改進,嘗試中葯緩控釋制劑的研究,並注意改善外觀包裝,使之更易被國際市場接受。
提高中葯國際市場營銷水平
中葯企業拓展國際市場,開展國際市場營銷的方式主要有直接投資、對外合作和出口葯品等3大類。中葯進入國際市場,面臨的不僅是消費群體和競爭市場的變化,中葯被納入的監督管理體系也發生了變化。無論中葯是以葯品身份還是以食品身份進入國際市場,均要做到符合進口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因此,企業要重視研究各個國家關於中草葯產品、食品及保健品等的法律、法規,結合自己產品條件和特點,找准目標市場,明確市場定位,分種類、分檔次,採取恰當的方式進入國際市場。
又由於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存在較大的社會文化差異,各國對中草葯的需求不盡相同,企業必須重視對國際目標市場的調研,真正了解國際市場的需求。根據不同的市場需求開發適宜的中葯品種及包裝,然後再選擇有效的經銷渠道和促銷方式打入國際市場。在中葯走向國際市場的進程中,尤其應充分發揮中葯在慢性疾病、疑難病及一些西醫、西葯不能治療或療效不理想的難治性疾病的治療和保健方面具有的獨特優勢。
此外,為盡快進入國外市場,那些已經走出去的中葯企業可以考慮收購或者並購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現有葯品批發企業或葯廠,利用他們已經建立的市場銷售渠道和營銷經驗把傳統中葯打入國際主流傳統葯品市場。
增強中葯企業國際競爭力
目前,我國中葯企業規模較小,缺乏和世界上大的跨國醫葯公司競爭的實力。針對我國中葯企業目前的狀況,可以通過兼並、收購、聯合等方式組建一些可參與國際競爭的大型中葯企業集團,發展規模經濟;引導中小型企業走專業化分工或集約化生產的道路,從而增強我國中葯企業的競爭力。考慮到開發國際市場的高風險性,企業間聯合可以有效地降低和分擔風險,充分利用各自的生產、營銷網路等優勢,共同開拓國際市場。
另外,在天然植物葯方興未艾的國際大背景下,推動國際天然植物葯市場迅速成長對我國與歐美日等國有著共同的利益,因此可以採取中外聯盟合作的方式。我國中葯出口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在參與國際競爭方面又存在明顯的不足,在相互競爭的同時,優勢互補、聯盟合作對中外雙方均有現實的意義。中外聯盟合作戰略是我國中葯出口企業在當前環境下迅速壯大實力,盡快走向國際市場的現實途徑,也是經濟全球化趨勢下的必然選擇。
加強中葯知識產權保護
有效地保護中葯知識產權是促進中葯現代化、國際化的重要保障。醫葯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依賴,知識產權保護是發展中葯產業,拓展國際市場的重中之重。面對復雜的國際醫葯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嚴峻挑戰,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中葯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中葯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為使中葯走出國門,必須重視國際知識產權研究,收集、研究、掌握國際上有關中葯(植物葯)相關信息和動態,在世界范圍內積極進行專利申請和中葯的商標注冊,使更多的中葯產品獲取馳名商標,成為知名品牌,進而在國際市場上佔有越來越多的市場份額。
Ⅲ 這是什麼中葯
網路
執業葯師(中葯)常用動物類中葯的鑒別——鹿茸01:45
鹿茸的營養成分越靠上越高,蠟片葯效最強,粉片性價比最高02:37
鹿茸[lù róng]
中葯名稱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4個義項
鹿茸(cartialgenous)[1],是指梅花鹿或馬鹿的雄鹿未骨化而帶茸毛的幼角,乃名貴中葯材。鹿茸中含有磷脂、糖脂、膠脂、激素、脂肪酸、氨基酸、蛋白質及鈣、磷、鎂、鈉等成分,其中氨基酸成分佔總成分的一半以上。古代醫家認為,鹿之精氣全在於角,而茸為角之嫩芽,氣體全而未發泄,故補陽益血之力最盛。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上稱鹿茸「善於補腎壯陽,生精益血,補髓健骨」。[2]
鹿是我國傳統的名貴葯用動物,在現存文獻中,漢代文獻就有「鹿身百寶」的說法,是靈丹妙葯的象徵。《本草綱目》記載鹿茸、鹿角、鹿角膠、鹿角霜、鹿血、鹿腦、鹿尾、鹿腎、鹿筋、鹿脂、鹿肉、鹿頭肉、鹿骨、鹿齒、鹿髓等都可入葯,有極高的葯用價值和保健功效,能夠預防和治療多種疾病。而鹿的初生幼角——鹿茸更是被視作「寶中之寶」。
葯品名稱
鹿茸
外文名
cornu cervi pantotrichum
是否處方葯
是
主要適用症
壯腎陽,補精髓,強筋骨,調沖任,托瘡毒
主要用葯禁忌
服用本品宜從小量開始,不宜驟然大量食用
快速
導航
功效產地典故種類挑選方法化學成份功能文獻論述鑒別偽劣辨別生精補髓話鹿茸使用方法應用注意食用方法加工製作臨床運用鋸茸技術保存方法附註
葯物介紹
釋義
鹿茸是雄鹿未骨化密生茸毛的幼角,主要從梅花鹿和馬鹿頭上採收,前者叫花鹿茸、黃毛茸,後者叫青毛茸。雄鹿到了一定年紀頭上就會長角,初發時嫩如春筍,其表面上有一層纖細茸毛的嫩角就是鹿茸了。嫩角慢慢長大,逐漸老化成為鹿角,茸毛也就隨之脫落。[2]雄鹿的嫩角沒有長成硬骨時,帶茸毛,含血液,叫做鹿茸。馬鹿角個頭大,但葯用質量梅花鹿角較高。根據鹿的生長時間、茸的大小、分叉多少及老嫩程度可分為很多規格,如初生茸、二杠、三岔、掛角、再生茸、砍茸等。鋸收的鹿茸全體呈圓柱形,有1個分枝的稱為「二杠」,有兩個分枝的成為「三岔」。[2]鹿茸從上到下可以分成蠟片、白粉片、紅粉片、血片、骨質片。鹿茸是一種貴重的中葯,用作滋補強壯劑,對虛弱、神經衰弱等有療效。鹿茸中含有磷脂、糖脂、膠脂、激素、脂肪酸、氨基酸、蛋白質及鈣、磷、鎂、鈉等成分,其中氨基酸成分佔總成分的一半以上。
Ⅳ 葯品零售企業的行為規則是什麼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依據)為加強葯品監督管理,規范葯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為,保證人體用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對深圳市葯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業態分類)葯品零售企業分為:葯房、葯店和葯品專櫃。葯房包括營利性醫療機構門診葯房及非醫療機構葯房;葯店包括個人及社會醫葯商業企業設立的葯店;葯品專櫃包括處方葯專櫃及乙類非處方葯專櫃。第四條(原則及鼓勵性政策)對葯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堅持合理布局、資源優化、宏觀調控的原則,實行業態管理和信用管理。鼓勵葯品零售企業採取購並、加盟、聯合等多種形式發展連鎖經營,引入先進的經營模式及現代管理方法。第五條(監管部門)深圳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葯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的條件第六條(葯品零售企業設置規劃)開辦葯品零售企業必須遵循深圳葯品零售企業的設置規劃,葯房之間經營地址相距直線距離不少於1000米,葯店、葯品專櫃之間經營地址相距直線距離不少於500米。第七條(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條件)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從業人員:1、葯房應配備2名執業葯師和2名葯師,直接從事葯品經營的其他從業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並獲得葯士、葯工、醫士、護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葯店應配備2名葯師以上職稱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他從業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處方葯專櫃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關於個體診所人員配備的有關要求;乙類非處方葯專櫃應配備1名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並獲得葯士、葯工、醫士、護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二)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應具備葯師以上技術職稱;質量負責人應具有1年以上(含1年)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驗,符合深圳市葯師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1、葯房和葯店的葯品經營區同一平面使用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葯品專櫃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2、葯房應設置40平方米以上、有明確標識的處方葯獨立隔離區以及實行大窗口、櫃台式服務的憑處方發葯區,同時設立處方葯拆零專櫃;3、葯店處方葯專區應有明確標識,且使用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4、葯品零售企業葯品倉庫使用面積不小於20平方米,且應與營業場所同一平面相連設置,並符合GSP要求;第八條(經營中葯材的條件)進行中葯配方的葯品零售企業,應配備中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其配葯區應獨立設置,使用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第九條(不設倉例外)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實施葯品委託配送的葯品零售企業,可不設置葯品倉庫。第十條(計算機要求)葯品零售企業應配備計算機,對葯品購進、驗收、銷售等環節實行計算機管理。計算機應具有上網功能,實現與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信息交換。第三章 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管理第十一條(一般要求)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應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換發、補發、注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辦理。第十二條(申辦材料)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應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以下資料:(一)《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和承諾書;(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名稱核准證明文件;(三)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合法的使用權證明;(四)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及《上崗證申請表》;(五)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申請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的方式提交上述材料(附申請人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現場驗收時對其真實性進行核實,且許可時限相應增加10個工作日。第十三條(經營范圍的核定)葯品零售企業《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依照其所屬業態進行核定:葯房經營范圍:麻醉葯品(限營利性醫療機構門診葯房)、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生物製品、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生化葯品、化學葯制劑、抗生素制劑;營利性醫療機構門診葯房經營范圍依衛生部門核定的診療范圍核准;葯店經營范圍: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中葯的調劑和配方、化學葯制劑、抗生素制劑(注射劑、易成癮性處方葯、終止妊娠葯除外);葯品專櫃經營范圍:廣東省衛生行政部門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常用、急救葯目錄中葯品,並依衛生部門核定的診療范圍核准;乙類非處方葯專櫃經營范圍:乙類非處方葯。第十四條(變更登記事項)葯品零售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的,應自原許可事項預期變更之日起,提前30日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工商部門變更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的,葯品零售企業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登記。第十五條(暫停經營)葯品零售企業因故暫停經營7日以上6個月以下,應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十六條(?環ⅲ?葯品零售企業應於《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收回原證後換發新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換發。第十七條(補發)葯品零售企業遺失《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應自遺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報失,並在本市主要媒體上登載遺失聲明。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企業登載遺失聲明之日起滿1個月後,按原核准事項補發《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十八條(注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經營許可證》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注銷:(一)《葯品經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的;(二)葯品零售企業連續停止經營六個月以上及終止經營未主動申請注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條(?萃P碸墒孿睿?葯品零售企業因違法行為被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或已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尚未履行處罰的,暫停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第四章葯品零售企業從業人員的管理第二十條(企業負責人)葯品零售企業負責人應熟悉國家有關葯品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所經營葯品的知識,對本企業葯品質量負總責。第二十一條(質量負責人及其職責)葯房、葯店應確定質量負責人,並履行下列職責:(一)監督和保證本企業依法經營葯品,對葯品質量負責;(二)組織企業實施GSP;(三)執行葯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葯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處方、開展葯學服務,保障公眾用葯安全;(四)收集葯品不良反應信息,負責本企業開展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五)負責企業葯品質量信息管理,收集國家葯品監督管理的信息,建立企業葯品質量管理檔案;(六)參與葯品監督管理,向葯監部門投訴舉報違反葯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第二十二條(從業人員要求)葯品零售企業從業人員應持證上崗。葯師以上專業職稱的葯學技術人員應按深圳市葯師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葯學技術服務,並履行執業葯師公約。第二十三條(葯士、葯工、醫士、護工職責)取得葯士、葯工、醫士、護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葯學技術人員,主要負責非處方葯的銷售,並協助葯師驗收葯品和調配葯品。第二十四條(其他從業人員職責)葯士、葯工、醫士、護士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在葯師的指導下,做好葯品的保管、養護工作,不得銷售處方葯。第二十五條(上崗證變更要求)從業人員申請變更上崗證記載事項的,應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上崗證變更手續。第二十六條(人員信用分類管理)葯師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實行信用分類管理,具體實施細則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第五章 葯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為的管理第二十七條(一般要求)葯品零售經營應符合葯品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第二十八條(亮證經營)葯品零售企業應按照《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葯品,並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值班葯師的上崗證、姓名及相片。第二十九條(葯品購進管理)葯品零售企業葯品購進的管理按照《深圳市葯品零售企業葯品購進管理辦法》執行。葯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葯品管理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建立產品購銷台賬,索取購進票據和購貨清單,票據和清單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第三十條(葯品調撥的網路傳送)葯品零售連鎖企業、特許經營企業與葯品供貨企業之間,葯品零售企業連鎖總店與下屬門店之間,特許經營店特許權人與受權人之間,應實現葯品購進、調撥數據的互聯網傳送;鼓勵其他類型的葯品零售企業與葯品供貨企業實現計算機數據互聯,實行網上購進。葯品零售企業應當實現與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計算機數據互聯,定期上傳葯品購進相關數據,並依法接受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通過數據互聯網路對其葯品購進情況的監督檢查。第三十一條(葯品儲存、陳列管理)葯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葯品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儲存、陳列葯品。第三十二條(葯品銷售管理)葯品零售企業禁止銷售假葯、劣葯。葯品零售企業銷售葯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葯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等內容的銷售憑證。拆零葯品應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並保留原包裝的標簽。葯品拆零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和衛生,出售時應在葯袋上寫明葯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葯品零售企業(處方葯專櫃除外)的執業葯師、葯師不在崗時,應當掛牌告知,並停止銷售處方葯和甲類非處方葯。第三十三條(葯品包裝標識要求)葯品零售企業銷售的葯品,外包裝標識應當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脫落或者粘貼不牢等現象,不得粘貼、剪切、塗改。中葯飲片必須保留包含有品名、規格、產地、生產企業、產品批號、生產日期等內容的合格證明。第三十四條(處方葯管理)葯品零售企業應當憑處方銷售處方葯,且不得將處方葯直接銷售給限制行為能力人。調配處方時應按照處方次數調劑,處方記錄的相關數量應與銷售的處方保持一致;處方原件應留存3年備查。葯房和葯店應在處方葯區內設置咨詢台,提供咨詢服務,指導顧客科學用葯。第三十五條(不合格葯品的召回)葯品零售企業發現其銷售的葯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葯品,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並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葯品零售企業對生產廠家要求召回的葯品、經檢驗機構檢驗不合格的葯品和葯品監督部門通知停止銷售的葯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召回通知,召回已銷售葯品,並將召回情況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第三十六條(坐堂行醫的限制)葯品零售企業不得設置坐堂醫生,從事診療行為。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從事的,原葯品經營面積不得減少,所需的診療場所使用面積另行增加,並與原葯品經營場所有明顯的物理隔斷。第三十七條(禁止變相出租櫃台)葯品零售企業不得通過招商、展銷、出租櫃台等形式為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葯品提供條件;不得接納任何人員在店內從事處方葯的推銷或促銷活動。第三十八條(禁止非法回收葯品)葯品零售企業不得擅自回收、收購葯品,公益性回收群眾的過期葯品應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回收後在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下統一銷毀。第三十九條(葯品營銷宣傳)葯品零售企業在營業場所進行的葯品營銷宣傳應符合國家廣告管理的規定,內容應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葯品使用說明書為准,且葯品零售企業及其質量負責人對營銷宣傳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第四十條(特殊時期職責)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期間,葯品零售企業應當承擔提供應急葯品供應市場的責任,不得囤積葯品、哄抬葯價。第四十一條(葯品零售企業信用分類管理)葯品零售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管理,建立違法行為記錄,並定期向社會公開葯品零售企業信用情況,具體實施細則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第四十二條(提交自查報告)葯品零售企業應對本企業經營活動進行自查,並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 第五章 監督檢查第四十三條(職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進入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查閱、復制、查封、扣押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葯品、違法使用的原(材)料、輔料、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四)查封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隱患的經營場所。第四十四條(查封、扣押物資的處置)當事人對被就地查封、扣押的物資負有保管義務,嚴禁動用、調換或者損毀被查封、扣押的物資。涉嫌違法的行為人被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查封、扣押葯品或涉案物資後,不按要求接受調查處理,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通知或公告之日起滿30日仍不接受調查處理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將查封、扣押的涉嫌違法葯品連同涉案物資予以沒收。第四十五條(執行公務保障)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阻礙、拒絕葯品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第四十六條(鼓勵共同管理)鼓勵葯品零售企業的葯師和人民群眾參與本市的葯品監督。對檢舉、協助查處葯品違法案件的有功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獎勵。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四十七條(擅自改變申辦條件)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後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擅自改變許可事項或不符合開辦條件的,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四十八條(提交虛假材料)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上崗證》的,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以提供虛假材料或採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上崗證》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上崗證》,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申請人在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第四十九條(超范圍經營)超出本辦法第十三條核定的經營范?Ь��┢返模�皇瘴シㄏ�鄣囊┢泛臀シㄋ�茫�⒋ξシㄏ�鄣囊┢坊踔到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第五十條(未按要求變更)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按要求進行變更登記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補辦登記手續;逾期不補辦的,注銷其《葯品經營許可證》、《上崗證》;仍從事葯品經營活動的,按無證經營處理。第五十一條(暫停經營未備案)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要求備案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二條(未按要求申請換證)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葯品經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的,予以注銷;仍從事葯品經營活動的,按無證經營處理。第五十三條(未按要求補辦)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未按時申請補辦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補辦,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補辦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韻路?睢?第五十四條(人員未履行職責)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葯品零售企業從業人員未按要求履行職責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葯師以上葯學技術人員由於不履行職責的過錯行為,信用等級被判定為嚴重失信的,注銷上崗證,對所在葯品零售企業並處1萬元罰款。第五十五條(未亮證經營)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未按要求亮證經營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六條(違反購進管理)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按要求執行葯品購進管理規定的,給予警告,可並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能提供購進票據和購貨清單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購進的葯品,並處違法購進葯品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第五十七條(未按要求傳送調撥數據及與主管部門互聯)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未按要求傳送葯品調撥數據或拒不接受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通過互聯網路對其電子數據進行檢查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八條(未按要求儲存陳列)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按葯品分類管理規定儲存、陳列葯品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睿揮餛誆桓惱�模�?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九條(違反銷售管理)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銷售假葯的,沒收違法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葯品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銷售劣葯的,沒收違法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葯品貨值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銷售假葯及銷售劣葯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葯品經營活動。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按要求開具銷售憑證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未按要求拆零銷售葯品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執業葯師、葯師不在崗時未掛牌公示或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葯或者甲類非處方葯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條(違反包裝標識管理)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銷售的葯品包裝標識不符合要求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違反處方葯管理)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葯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未憑處方銷售特殊葯品和易成癮處方葯以及將處方葯直接銷售給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未按要求調配處方及保存處方單以及未履行處方葯的咨詢、指導義務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二條(不履行召回義務)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不履行葯品召回義務的,責令停止銷售,並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六十三條(非法坐堂行醫)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非法從事診療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佔用葯品經營面積的,按本辦法第四十七條處罰。第六十四條(為他人非法經營提供便利)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為他人非法經營葯品提供條件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六十五條(非法回收葯品)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非法回收葯品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六條(葯品營銷宣傳虛假誇大)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進行不實葯品營銷宣傳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七條(特殊時期擾亂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期間囤積葯品、哄抬葯價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六十八條(多次違法及信用管理)葯品零售企業違法行為記錄在2次以上,其信用等級被判定為嚴重失信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六十九條(未按要求提交自查報告)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未按要求提交自查報告的,處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第七十條(違反查封扣押保管義務)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動用、調換或者轉移被依法封存的物品的,責令限期繳回,並處被動用、調換或者轉移物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罰款;逾期不繳回的,處被動用、調換或者轉移物品價值3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第八章 附則第七十一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營利性醫療機構門診葯房: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的投資來源、經營性質,按規定批准並在執業登記中註明為營利性醫療機構並實行大窗口、櫃台式面對消費者憑醫生處方發葯的葯品經營單位。非醫療機構葯房:由社會醫葯商業企業設立,以經營處方葯為主,並實行大窗口、櫃台式面對消費者憑醫生處方發葯,能夠提供專業化葯學服務的葯品經營單位。葯店:由個人或社會醫葯商業企業設立的葯品經營單位。處方葯專櫃:設置於個體診所,使用葯品的品規在省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准范圍內的葯品經營單位。乙類非處方葯專櫃:僅銷售乙類非處方葯的葯品經營單位。葯品零售企業的從業人員:葯品零售企業所有管理人員、葯學技術人員和從事驗收、保管、養護、營業等工作的人員。第七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7年 月 日起施行,由深圳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Ⅳ 從事中葯材種植有什麼稅收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中葯材的種植。
Ⅵ 今年騰沖市對中葯材種植有哪些優惠政策
苦參桔梗中葯材種植指南可以,桔梗分秋播、上凍前播和春播,乾旱地區可在雨季播種。種植桔梗與種植胡蘿卜、白菜、油菜類似,沒有什麼高技術難度,只要保持一定的濕度就可以正常出苗,沒有病蟲害,不用總是澆水,為半旱田作物,生長能力很強,一般土質都能生長。桔梗生長1年或者2年採收,一般畝產280-350公斤干貨,目前銷售價格是30-35元/公斤,選裝貨價更高,但貨很少。桔梗畝用種子2-3公斤,山區撒播可用桔梗種子3-4公斤。
Ⅶ 中葯材種植是否有相關優惠扶持政策
建立中葯種質資源保護體系。建設瀕危野生葯用動植物保護區、葯用動植物園、葯用動植物種質資源庫,保護葯用種質資源及生物多樣性。
政策來源 :《中葯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
Ⅷ 中草葯葯店想搞活動,可以打8.8折優惠,店名是:金象大葯房
健康無價葯有價,金象打折八點八。
慶賀新年迎奧運,身強體壯人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