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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坑人套路

發布時間:2022-08-08 19:32:04

電子商務欺詐手段有哪些

一是以次充好,騙人錢財 ;二是網下交易詐騙;三是以虛假身份交易詐騙;四是代理回貨品,人間蒸發答;五是貨物遺失,拒不打款;六是以次充好,騙人錢財。

⑵ 天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騙局嗎

是的,我就是天津的,最好別信那個。

⑶ 我被他們宏遠電子商務公司騙了

這一看就是騙子啊 唉 不要相信這種的 直接無視

⑷ 電商陷阱多,你知道電商隱藏的套路有哪些

不同用戶購買同一款商品價格不同、會員價反而比非會員價更貴……電商購物平台利用大數據「殺熟」的套路已遭到多次曝光,但是相關的投訴依舊接踵而來。

「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平台利用掌握的用戶數據,提供給老客戶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貴的行為。

換句話說,就是平台利用消費者的某些消費慣性和依賴,或者某些特定消費者對特定產品的價格敏感度較低的特點,進行「差異化定價」。對於消費者而言,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白白比別人多掏錢,未免感覺被欺騙。

不少用戶通過黑貓投訴平台指控京東平台對顧客實施「殺熟」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不僅是電商,市面上各類訂票、網約車、共享單車平台,都成了「大數據殺熟」的重災區。

1

京東「殺熟」套路多

l 不同用戶優惠券不一樣

4月3日,網友「茶茶vivi」在微博黑貓投訴平台發文控訴京東涉嫌「價格欺詐」,用戶使用不同賬號購買同樣的商品,能用的優惠券卻是不一樣的。

該網友表示,自己和朋友使用不同的賬戶點擊同一個鏈接同一個商品,在同一時間的前提下,平台給出的優惠券有差別。

網友Vagnhuge也公開分享了自己遭遇滴滴打車「殺熟」的經歷。

他表示,自己使用2部手機、2個常用電話號碼分別下載注冊兩個滴滴賬號。其中一個長期用來掃碼騎單車。他在續費青桔單車時發現,最開始每月9元,往後每個月連續漲價到12元、15元,費用每月都在增長;而另一個賬號情況卻不一樣,使用次數不多,續費也曾中斷過,同時間段內辦理月卡的價格一直是9元/月。

此外,隨著流媒體進一步滲透國內市場,在線視頻平台也受到遭到越來越多「大數據殺熟」的投訴。不少用戶反映,同樣的VIP服務,用不同手機購買的價錢不一樣。某些視頻平台的VIP會員,在安卓或PC設備上購買的價格,比在iOS設備上購買便宜。

4

「大數據殺熟」違法嗎?

2019年3月,北京消費者協會發布是一份「大數據殺熟」調查顯示,56.92%的被調查者有過被「殺熟」的經歷。

不難推斷,此類網路平台敢大肆「殺熟」,原因在於後台運作的隱蔽性較強,消費者取證較難,且少有人願意花太多時間和精力維權。

有專家表示,價格歧視本質上是一種差別化定價策略,也就是商家在提供幾乎相似的產品或服務時對不同顧客制定不同的價格。因為不同顧客的價格敏感性不同,支付意願也大相徑庭,因此,相對於「一視同仁」的統一定價,歧視性定價可以提高商家的利潤。

商家出於抬高利潤的目的,濫用大數據,這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相關權益。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互聯網平台有條件進行「大數據殺熟」,同一平台針對不同的消費者制定不同的價格已屬違法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事實上,對於電商平台日漸泛濫的「殺熟」現象,我國已在法律上做出相關規范。

《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這意味著,電商平台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價格歧視是不被允許的。即便電商平台要通過大數據進行精準營銷,也應該基於尊重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的前提。

大數據技術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並在電商、金融、智慧城市等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本該用於造福廣大群眾的技術,如今卻在部分平台的濫用下,淪為謀取利益、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工具,豈不悲哉?

⑸ 杭州和米電子商務騙局:我是一個受害者,被和米公司騙了9800,希望高人能為所有受害者討回公道,(害

千萬不要相信 該公司純屬專業套路坑人公司、千萬不要相信什麼真正的專合作事項、轉錢之前跟屬轉錢之後不出兩個星期就可以原型畢露、還有如果突然跟你說什麼託管千萬不要信、他們基本的操作都沒保障、更別說大的投入、也千萬不要簽他們的合同、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合同、純屬文字游戲、提升店鋪都是沒有時間的、也就是你轉錢後成了客戶、實際就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操作來幫你完成提升店鋪、只是他們的騙術、拉你入坑的手段比較深、總之千萬別相信他們!你如果後面發現情況不對、找他們討說法他們根本不屑而且很專業的說你是簽了合同的、誰信誰上當、我不是同行、我是受騙者之一、想做好還是多去正規途徑學習、投入比較靠譜!基本網上很多都是騙子、而且他們的企業支付寶已經被支付寶系統列入詐騙嫌疑名單、你轉錢絕對會有提示、但是他們會假意提醒這是正常的、公司提醒!希望不在有小夥伴被這樣的鳥公司騙錢了、多去學習人家做的好的店鋪、,他們公司的人都是專業做這坑人的、基本到了哪部該怎麼應對他們都很有底……連合同都是精心設計的

⑹ 有在深圳龍崗區塘坑的壹本電子商務做過美工學徒只補助一個月生活費1千元,學成之後要返公司2700元

沒有,但是這樣的公司,各地都有很多類似的這樣模式,很多是免費學習,然後學成後機構與你所在公司簽訂合同,每月從你工資里邊扣除多少錢,返還給機構

⑺ 什麼是電子商務詐騙

很多消費者在進行電子商務的時候,都會害怕在虛擬的網路上遭遇詐騙,而現在電子商務詐騙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
電子商務中的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路信息系統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在法律形式上,電子商務中的詐騙罪跨越了現行刑法中規定的普通詐騙罪和特別詐騙罪,但在實際生活中,它又僅僅是這些犯罪的一種表現形式。
傳統的詐騙犯罪,運用現代的網路技術手段,大致上有兩大類型:一種是在網上發送虛假信息,騙取受害人同意將若干財物交付給行為者的行為;一類是以其他有權人的身份,進入特定網路信息系統,在網路信息系統中增加、輸入一定信息,將有權人所有或佔有的電子貨幣劃撥到自己的帳戶上,進而兌現的行為。前一類行為僅僅是詐騙罪在行為手段上的翻新,從刑法學的角度看,利用現有的刑法理論可以解決其中的問題。後一類的客觀行為則不同,與刑法中的普通詐騙罪、特別詐騙罪有極大差別,為了科學界分它和前幾類行為的區別以及方便討論,本文稱之為e-詐騙罪。
以網路作為工具從事犯罪,其主要方法有:活動天窗、特洛依木馬術、義大利香腸術、數據欺詐、蠕蟲、邏輯炸彈、冒名頂替、乘機侵入、儀器掃描、破解口令截取信息等等。但是,e-詐騙罪只是利用這些方法中的一部分。行為人為了獲得電子貨幣,一般不會採取破壞信息系統的方法,而是利用網路中的技術弱點,以達到目的。
e-詐騙犯罪的主要步驟:第一步,獲取有權信息。有權信息包括訪問許可權,如有權人的身份、使用許可權、密鑰、通行字。取得有權信息的方法,既可以通過打聽、套聽、收集等方式,也可以利用技術截獲信息,如行為人可以在互聯網、電話網上搭線,或安裝截收電磁波的設備,獲取傳輸的系統信息。有的甚至於通過分析信息流的方向、流量、通信頻度、長度的參數,取得有用信息。第二步,改變信息。如改變信息流動的次序、方向,增加、刪除、更改信息內容。由於網路信息系統被作用力影響,從而引起由其扶持的設備設施的運作發生混亂、或者發出錯誤的指令,其結果是將他人帳戶上的電子貨幣通過網路劃撥到行為人開設的帳戶上。第三步,信息兌現,即行為人在消費中支出該電子貨幣或將之兌換為紙幣。這是因為詐騙罪是結果犯。
通常,網路被視為虛擬社會,這一點對於認識網路犯罪極其重要。我們不妨將網路犯罪發生的場所分為虛擬空間和現實空間,如此一來,e-詐騙犯罪活動除中止犯外,在刑法上表現為三種樣態:第一,發生於現實階段的預備犯,如行為人通過分析受害者遺棄的文件、紙張,從中尋求密碼、通行證。第二,發生於虛擬空間的預備犯和未遂犯。第三,發生於現實空間的未遂犯和既遂犯。
基本上現在消費者和企業在進行電子商務的時候都會害怕這些詐騙行為,所以企業和消費者要對浙西詐騙行為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從而在進行電子商務的時候避開這些問題。

⑻ 每年的雙11已成為電子商務行業的年度盛事,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哪些問題

各大購物平台都在陸續推廣一些活動,像是618、雙十一、中秋節,買買買已經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不過在購物的同時,消費者的權益問題,漸漸顯露出來,像是價格沒有保障、預售不能退定金、主體責任缺失等。以前活動是優惠,現在已經變成商家坑人的套路。

3、主體責任缺失

為了保證消費者的權益,一些平台會要求商家推出價保服務,可是商家為了賺錢,想出了各種各樣的套路避開這些東西。平台機制不合理,導致相關主體責任缺失,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後,根本沒地方去申訴。這也是越來越多人,不喜歡在平台活動期購物的原因,看似是降價,實際上是自己當冤大頭。

⑼ 618購物在電商平台買東西真的便宜嗎背後是否會有貓膩

一年一度的「618」電商年中大促開啟,京東、拼多多、天貓、蘇寧易購、唯品會等頭部電商,同時還有小米有品、考拉海購等腰部電商悉數參與角逐,戰鬥力滿格。直播造勢、補貼升級、下沉決戰成為各大電商發力「關鍵詞」。相較於去年雙11令人絞盡腦汁依舊套路滿滿的玩法,今年電商們似乎並不糾結於此,而是只有一個想法——讓更多消費者「買買買」,激發消費的源動力。

為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發布「618」電商年中大促消費十大預警,包括直播亂象、紅包「戰術」、優惠「套路」、特價限購、消費返現、消費金融高利息、訂金陷阱、發貨時效、退貨規則等方面,提醒消費者謹防促銷中的各類陷阱,避免「入坑」,讓你放心買買買!

消費者要提高對商品的基本判斷能力。一、消費者也應對比價格,尤其是和網上店鋪進行比價後再下單,對於低價或者是小眾商品,還是要理性購買。二、消費者要有維權意識,商家直播過程中,對於商品的標識、贈品、退換規定等,消費者別忘記截圖,保留相關證據。留意後期可能出現的商品質量問題,或是金額上出現差別,比如實付金額比宣傳金額要大,而截圖能作為後續維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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