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一名派出所治安巡邏隊員字數不少於300
治安員的職責只是負責治安巡邏,遇到突發事件,只是負責控制局面,其它的事情就交由有關職能部門來處理。
從法理上講,治安員不穿警服不佩警銜,不是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只是協助警察工作,屬群眾組織,除一般公民權利外,他們不具備任何執法權。一般遇到小偷等,抓獲後要交給警方處理。
專職治安員的職責任務
1、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
2、按照派出所確定的巡邏方案,負責本村(社區)街巷、胡同、重點地區的治安巡邏;
3、與分管的民警保持日常聯系,及時向民警反映影響社會穩定的線索和信息;
4、遇有刑事、治安案件等突發情況,在迅速向分管的民警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5、定期檢查村(社區)內村(居)民住宅的安全防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村綜治工作站(社區綜治委)匯報;
6、掌握村(社區)內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情況,並及時督促流動人口到派出所登記辦證;
7、協助村(社區)民調、幫教組織做好民調、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8、協助村(社區)做好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有關工作;
9、負責反映群眾對治安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10、完成鎮綜治辦和派出所交辦的有關工作。
㈡ 治安巡邏隊
我認為有3點:1、思想正派,為自己的小區治安負責,不怕吃苦努力工作。
2、積極參加派出所治安培訓,爭做義務宣傳員,法律輔導員,治安管控員。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㈢ 我是一名治安巡邏隊的一名隊員,每周要做個書面報告工作內容,我不知道如何寫那個可以幫我做個模式嗎
就是幾點出巡 從哪到哪 路上遇到事了就寫 沒遇到就不寫 最後幾點回來 完了
㈣ 治安 治安巡邏盤查的技巧有哪些
巡邏過程中對發現的可疑人員進行盤查是法律賦予人民警察的權利,也是特巡警工作的主要內容。在盤查過程中,常常會引起群眾的圍觀。群眾圍觀往往造成盤查對象抗拒盤查意識的增強,使我們的工作陷入被動局面,影響盤查的效果。因此,如何做好圍觀群眾的工作,在群眾法制意識日益 增強,提倡文明執法的今天,成為我們必須要重視的一個問題。 首先,要盡量避免太多群眾圍觀。因為如果盤查對象持有武器、凶器、或是爆炸物,會對圍觀群眾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如果盤查可疑人員的同夥混在圍觀群眾里邊,也會對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因此,盤查可疑人員時,要盡量將其就近帶到僻靜處進行盤查。 其次,必須要了解圍觀群眾的心理。圍觀群眾的心理大致可分為三種:第一種,絕大多數群眾在警察盤查可疑人員時圍觀是因為好奇心理的驅使。第二種,在圍觀群眾聚集很多時,又很容易形成類似於牆頭草的盲目從眾、跟風心理。通俗點來講,具備這種心理的群眾自己沒有什麼主見,看到別人講什麼就隨聲附和。警察對於這種盲目從眾、跟風心理必須要學會加以利用,使絕大部分群眾站在我們這邊替我們講話,即是這種心理的成功利用。第三種心理是中國人自古以來普遍存在的,即同情弱者心理。盤查對象相對於警察,是弱者。特別是有些可疑人員在盤查過程中不配合盤查、甚至襲擊警察而被警察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制服時,最容易引發圍觀群眾的同情弱者心理。 再次,對於絕大多數擁有好奇心理的群眾,要及時對其用禮貌、客氣的語言進行勸離。如「我們正在執行公務,請您不要圍觀,謝謝您的配合。」或「我們正在對可疑人員進行盤查,為了您的人身安全,請您馬上離開,謝謝配合。」勸離工作要及時做,依照筆者的經驗,在圍觀一兩名群眾時就要進行勸離,這時勸離的效果最好。否則圍觀群眾會越聚越多,勸離的效果也就會差的多,影響盤查工作的進行。在圍觀群眾聚集很多且形成很強的盲目從眾、跟風心理時,我們要及時發現圍觀群眾中正義感比較強的人,及時與其進行溝通,使其替我們說話,在群眾中形成一種有利於我們工作的良性輿論,使「牆頭草」往我們這邊倒。對於圍觀群眾中出現的同情弱者心理,是我們在盤查工作中必須要應對好的一種心理。一旦應對不好,很容易遭到群眾圍攻。當前警察所面對的執法環境不容樂觀,由於中國當前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下崗失業、貧富差距拉大等社會矛盾的劇增造成相當多的群眾對政府產生不滿。群眾往往將這種不滿情緒直接發泄到代表政府形象進行執法的警察身上。具體表現為警察執法時圍觀群眾說怪話、起鬨甚至進行圍攻。 社會上曾廣泛流傳的一個笑話可以說明這個問題:有個女人在街上被人搶劫,她高聲喊:「搶劫啦!救命呀!」結果周圍的人沒有一個過來幫她抓搶匪。禍不單行,過了幾天湊巧這個女人又在街上被人搶劫,她急中生智,大喊:「警察打人啦!」結果在幾秒鍾之內,周圍群眾呼啦全圍上來抓住搶劫者一頓暴打。作為一名警察,聽到這個笑話心理真的很不是滋味,我寧願這只是一個笑話而已。中國的群眾法律意識、人權意識增強了是件好事,對我們警察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是一種督促。我們想做好群眾工作,需要我們在工作之餘給自己充電,使自己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較強的演講能力。這樣我們在做群眾工作時才能說的過,說的讓人信服。我們在盤查過程中,不得已對不配合盤查或者襲警的可疑人員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制服後,如果現場有圍觀群眾起鬨的苗頭,我們必須馬上對其宣傳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通過批評、規勸、命令、調解等多種教育疏導方法,及時緩解矛盾,打消其對立情緒。如果現場的圍觀群眾已經形成一種很強的對立情緒,為了避免事態進一步激化,我們可以馬上把可疑人員帶上車,將其帶到單位或換個僻靜地方繼續盤查,也可以迅速將盤查對象與圍觀群眾隔離開,由擔任警戒任務的警察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形成隔離帶,保證搜身的安全。當群眾出現圍攻苗頭時,應迅速報告上級,請求增援。 最後,盤查可疑人員時,在圍觀群眾中可能會混有可疑人員的同夥或是一少部分曾受到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懷恨在心的人。在我們進行盤查工作時,這部分別有用心的人惟恐天下不亂,想法設法阻撓、干擾我們工作,並且在圍觀群眾中煽風、造謠使圍觀群眾對警察產生對立情緒。對於這部分人,我們要與其針鋒相對,從氣勢上不能輸給他們。運用法律宣傳、演講等手段爭取大多數群眾站在我們這邊來,使這些煽風、造謠的人在圍觀群眾中沒有市場,站不穩腳。如果這部分人膽敢襲擊警察,我們要果斷使用辣椒水、警棍等警械將其制服,依照法律對其進行處罰,嚴厲打擊襲警人員的囂張氣焰。
㈤ 公安局治安巡邏大隊是干什麼的
巡邏警察大隊是公安局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全區巡邏警察的業務機關,受分局黨委直接領導。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區巡警工作,維護社會的動態治安秩序;制訂巡警管理制度;指導、直接參與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大型群眾糾紛、械鬥、上訪請願、鬧事等重大社會性事件的處置;指導巡警、防暴隊正規化建設和骨幹培訓工作以及隊伍管理。
如果你要做協警的話,要注意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待遇和警察還是有區別的。
拓展資料
巡邏民警:指在公安機關內設機構------巡警大隊工作,進行治安巡邏工作的人民警察。
執勤程序如下:
盤查:
1、接近盤查對象,亮明身份並敬禮後進行盤問;
2、查驗身份證件,檢查攜帶物品,盤查時,一人主盤查,其他人員警戒策應;
3、發現無牌、無證、遮蓋號牌的機動車輛要及時檢查,盤問清楚;
4、發現犯罪嫌疑人的,及時向上級請示,並按上級要求執行;
5、對確系無犯罪嫌疑的向當事人解釋、感謝,及時予以放行。
接處警:
平時110巡邏車和特警武裝巡邏車要按規定實行定點停放。
巡邏民警接到指揮中心調警或群眾報警後:
1、問清警情基本內容;
2、迅速趕赴現場並向上級報告,車巡民警要保證行車安全;
3、根據不同警情准備好處置警情的相關裝備;
4、巡邏民警趕赴現場後,走訪了解、核實警情,登記現場情況,迅速向上級報告;
5、根據警情類別按相應程序進行先期處置;
6、先期處置完畢後,請示指揮中心後按要求移交,並辦理好移交手續;
7、處置完畢,清點裝備,做好處警登記工作,返點巡邏。
㈥ 民兵應急分隊如何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發揮的作用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確保實現「平安彰武」的目標,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加強民兵治安巡邏隊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認真貫徹中央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號召,堅決落實阜新市第十次黨代會的安排部署,充分調動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積極參與建設「平安彰武」的熱情,為打造「平安彰武」、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彰武縣民兵治安巡邏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建平 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齊志強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於今朝 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何國忠 縣人民武裝部部長
成 員:陳忠民 縣人民武裝部副部長
王 占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李建國 縣公安局副局長
劉福恆 縣公安局副局長
榮 偉 縣人民武裝部軍事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武裝部,辦公室主任由陳忠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占、榮偉同志兼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
三、工作部署
(一)人員來源
每個鄉鎮要建立15人以上的義務民兵巡邏大隊,每個村屯要建立5人以上的民兵巡邏小隊。治安巡邏隊隊員要求政治素質高、身體健康、能勝任夜間巡邏任務。
(二)主要任務
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治安巡邏、人員清查(重點是暫住人口情況)、巡邏設卡、伏擊守候、圍堵犯罪分子等工作。
(三)時間安排
巡邏時間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其它時間以鄉鎮派出所、武裝部安排為准,每晚21時至次日凌晨2時。所有治安巡邏隊員每年都要由派出所、武裝部聯合進行為期一周的集中培訓。
(四)巡邏要求
各鄉鎮民兵治安巡邏隊集合點設在各鄉鎮派出所,各村民兵治安巡邏隊集合點設在各村村部。巡邏點、巡邏路線由各派出所、武裝部結合各鄉鎮的實際情況確定。鄉鎮民兵治安巡邏隊由派出所民警和武裝幹部帶隊。村治安巡邏隊由民兵班(排)長帶隊。各村治安巡邏可視實際情況自行確定。鄉鎮領導和村黨支部書記、主任要做好治安巡邏督查工作。
社會面巡邏防範工作主要由各鄉鎮派出所(聯防辦)負責,對主幹道路、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治安復雜區域進行巡邏,可根據需要在重要路口和部位設置治安卡點。各村要在白天安排村幹部、黨員進行巡查。
要建立和完善應付各種情況的行動預案,使民兵熟悉各種情況處置辦法,提高執行治安巡邏任務的能力。
(五)巡邏規范
參加巡邏人員須佩帶醒目的「治安巡邏」字樣袖標,「治安巡邏」袖標由各鄉鎮治安巡邏辦公室統一印製。村治安巡邏隊由各村民兵班(排)長帶隊以徒步巡邏為主。鄉鎮政府駐地治安巡邏隊由派出所民警和武裝幹部帶隊,採取徒步巡邏、機動車巡邏相結合方式進行。帶隊民警需攜帶必要的武器、警械、通訊工具等裝備巡邏,按規定統一著裝。各治安巡邏隊帶隊人員要做好巡邏值勤記錄。
各鄉鎮村治安巡邏隊之間要確保通訊暢通,遇有重大、緊急情況應及時向轄區派出所值班備勤人員報告,形成快速反應、互相支援的聯動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開展治安巡邏工作不僅是當前我縣治安形勢的需要,也是群防群治工作的需要,更是構建和諧彰武的需要。組織發動以民兵為主體的黨員幹部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法律賦予民兵和其他公民的光榮職責,也是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治安巡邏工作,充分認識成立民兵治安巡邏隊和開展治安巡邏工作的重要意義。
(二)強化措施,確保治安巡邏取得實效。各鄉鎮武裝部、派出所要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好治安巡邏工作,各鄉鎮武裝部要做好對民兵的教育、管理、培訓工作,做好考勤記錄,派出所(聯防辦)認真做好巡邏值勤的指導工作,各鄉鎮黨委要積極為治安巡邏提供必要的裝備和經費支持。各行政村民兵參加治安巡邏可根據實際出勤巡邏情況,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縣政法委、公安局、人武部要做好督導檢查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縣綜治辦要把各鄉鎮開展治安巡邏情況做為綜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參加巡邏的人員實行獎勵制度,凡巡邏過程中抓獲的違法犯罪分子,每治安拘留一人獎勵50元,每刑事拘留一人獎勵100元,由縣治安巡邏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兌現獎金。
(三)嚴肅紀律。所有民兵治安巡邏隊員必須經過各鄉鎮派出所、武裝部聯合組織集中培訓後,方可上崗工作。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服從鄉鎮武裝部和派出所管理。對未按要求成立民兵治安巡邏隊的,或對治安巡邏工作不重視、不支持的鄉鎮,其主要領導要以書面形式向縣治安巡邏工作領導小組說明理由,否則,將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誡勉。
(四)加強信息情報工作。各鄉鎮要及時了解掌握本地治安動態和治安巡邏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縣治安巡邏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綜治辦報告。每季度要向縣治安巡邏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綜治辦報送治安巡邏總結。治安巡邏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通報各鄉鎮治安巡邏開展情況。
㈦ 治安巡邏防範的基礎知識是什麼意識
1、什麼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的人民群眾的力量,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穩定的社會系統工程。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是什麼?如何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是「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這一綜合治理工作方針是多年實踐經驗的總結,反映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客觀規律和客觀要求,高度概括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范圍和工作重點,准確闡明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之間的相互關系。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這個方針,對於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打防並舉」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不能把防範與打擊割裂開來,而應該把嚴打與嚴防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兩項工作一起部署,一齊抓,真正形成打中有防,防中有打,打防並舉的良好局面。同時,也要根據某一時期、某一地區的實際和客觀形勢的變化,適時調整工作重點,突出打、防的主次輕重。 「標本兼治」是正確處理治標與治本關系的原則,這就是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既要依法及時處置違法犯罪,消除違法犯罪的外在條件;也要堅持不懈積極主動地解決深層次的治安問題,從根本上減少和根治違法犯罪產生的內在因素,要從治標和治本兩方面發揮每一項治理措施的雙重作用。 「標本兼治」不是「打防並舉」的重復。「打防並舉」揭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種基本手段的關系,而「標本兼治」則是說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諸手段雙重作用之間的關系。 「重在治本」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落腳點,它是由治本任務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以及綜合治理的最終目的所決定的。就是要求治標與治本既要雙管齊下,統籌兼顧,不顧此失彼,又要注重發揮各項治理的措施的治本作用,建立起防範和減少違法犯罪的有效機制,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總之,「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精神實質,就是要求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全國人民一起行動,全面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採取多種手段落實各項措施,既要解決現實的治安問題,更要消除和減少導致違法犯罪的諸多因素和條件,努力實現長治久安,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3、「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誰主管,誰負責」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從中央到地方,黨政軍各部門和各人民團體,都要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結合本身業務,認真抓好本系統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防止因本部門工作偏差而對社會造成消極影響,主動承擔起減少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整體責任。二是黨政軍各部門和人民團體,都要抓好本系統的綜合治理工作,防止發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問題。三是各機關、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切實加強內部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各項安全防範工作。一旦發生問題,要酌情追究有關部門、單位直接領導的責任。 4、什麼是屬地管理原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屬地管理原則的含義是: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各級黨政機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法規性文件,對所管轄區內的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全面管理。 5、屬地管理原則的主要內容和要求是什麼? ⑴所有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服從所在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社會各個領域、各個層次,必須由各級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共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各負其責。 ⑵把「抓系統,系統抓」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有機地結合起來。「抓系統,系統抓」就是在綜合治理中,調動系統和部門的積極性,利用各方面的力量,運用綜合的手段,去治理社會治安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要求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既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又要積極支持配合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督促所屬單位搞好綜合治理工作。部門所屬的企事業單位在綜合治理工作中既要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部署,又要服從所在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所在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的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 ⑶在實際工作中,要注意充分調動「條」和「塊」兩方面的積極性。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在組織實施工作中,要注意協調「條」和「塊」的關系,充分調動兩方面的積極性,以期形成合力,更有效地搞好社會治安。
㈧ 輔警人員在開展治安巡邏時如何做到盤查規范及注意事項
輔警在開展刑治安巡邏的時候,應首先要做好事前准備工作,清楚哪一些地方人比較多會有比較多的違規行為,同時要注意自身和群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