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儲藏室該不該收物業費
不收,10、11年起各地市就發布了《市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文件精神規定物業不許收取地下室的服務費用。如果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居民不熟知法律的弱點來強收儲藏室的物業費,小區居民可以上報市物價局。
物業公司收取的是服務費,不需要他們服務的地方他們自然是無權收費的。儲藏室用到的物業服務並不多,所以不需要和住宅一般交物業費。
《物業收費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和本辦法規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重復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物業服務企業依照約定履行義務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未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督促其交納;拒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依法追繳。
第四十一條建立物業服務收費糾紛調處機制。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對物業服務收費有爭議的,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價格主管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及時進行調解處理。
第四十二條建立物業服務收費信用管理體系。物業服務企業有超標准收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低於服務等級提供服務等行為的,納入失信企業名單並給予相應懲戒;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惡意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等行為的,納入其個人誠信記錄。
B. 物業對於儲藏室可以收取哪些費用
那看你是物業公司還是業委會的?物業公司只能收取物業管理費,無權行使支配權利,不能擅自改變用途。如果你是業委會的,全體業主過半數同意即可。
C. 物業把單元樓下們儲藏室出售給業主合法嗎
物業沒有權。要開發商有權。不合法。
D. 物業在小區空地蓋儲藏室銷售可以嗎
您好!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要經過業主的大會通過,不能隨意就將小區建設出售!
望採納
E. 小區儲藏室,有沒有物業費之類的後期有什麼費用嗎
物業費是按照建築面積交的,所以要看儲藏室有沒有算入建築面積。
F. 車庫 儲藏室 應不應該收取物業管理費
房產證上寫的面積是多少你就按多少交,合理又合法.
G. 儲藏室不收物業費,車庫收物業費嗎
車庫不需要交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公司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物業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付出的費用的叫物業管理費。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項目構成: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火險、災害險等)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系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H. 物業出售儲藏室可以買嗎
不可以
物業沒權利賣房子。
儲藏室也未必有產權,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I. 沒經本人允許物業把儲藏室的牆給敲了應該怎麼補償
沒有經過本人的允許,物業把儲藏室的牆給敲了,我認為物業應該給業主賠償的,具體賠償的標准,業主可以跟物業工作人員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