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樣給幼兒園講消防知識
一、告訴孩子不要玩火,不要玩弄電器設備,否則會讓自己受到傷害。
二、教會孩子認識一些消防標志,讓他們認識到什麼是安全出口,什麼是疏散的方向,哪些地方哪些東西不能玩,哪些東西是危險品等等。
三、教會孩子如何彎腰匍匐前進,如何保護自己。
四、教會孩子怎樣撥打"119"火警電話,怎樣報火警。
五、告訴孩子火災發生時,哪些地方不能去,身上著火了怎麼辦。
六、告訴孩子在無法逃生時應該呆在什麼地方,如何讓消防隊員及時找到他們等。
六、告訴孩子在無法逃生時應該呆在什麼地方,如何讓消防隊員及時找到他們等等。我們還可以根據孩子的年齡層次,適當的教會他們更多的消防知識。
七、家長必須身體力行,從自身做起,做孩子的榜樣。
家長是孩子第一任啟蒙老師,也是最重要的一任,在孩子眼裡,父母是自己心中的偶像,是崇拜的英雄,家長的一言一行都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孩子。
因此平時家長就要注意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做孩子學習的表率,不要把報紙、雜志之類的可燃物放在爐子、加熱器、暖氣機等近旁;不要把正在燒、烤、煮、蒸的東西置之不理;吸煙的家長不要卧床吸煙,剛吸完的煙蒂不要扔在垃圾桶里;不要在一個插座上使用多個電器設備;在使用完液化氣或煤氣灶後,要及時關掉閥門;在公共場所不要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八、家長們要掌握一些正確施教方法和技巧,啟發和教育孩子掌握和記住一些防火知識。
方法一:做游戲。玩耍、游戲是孩子的天性,將一些防火知識融入游戲常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家長可以和孩子一起練習逃生,教孩子怎麼樣彎腰,怎麼用濕毛巾捂住嘴和鼻子,可以和孩子一起模擬報火警(切記不要直接撥打"119"火警電話。)
方法二:通過給孩子講故事,背兒歌。隨著《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普及,社會對消防工作的重視,消防少兒科普讀物和卡通圖畫也漸漸在市面上多起來,家長朋友可以多看一些這方面的書,掌握一些素材,以講故事和唱兒歌的的形式教給孩子,識字的孩子可直接帶他們學習,這樣既教會了孩子讀書識字,又教會孩子防火知識,一舉兩得。
方法三:實地參觀。現在全國各地都建有消防宣傳教育素質教育基地,可以帶孩子到那裡參觀學習,教會孩子許多實用的消防常識,更能體現孩子對防火知識的認識,真正讓孩子認識消防,了解消防,讀懂消防,平時家長也可帶孩子到一些大灑店、大商場,告訴孩子哪些是安全出口標志,哪些是疏散標志,哪些是疏散通道。
方法四:積極調動法。每個孩子都有一種好強的心理,喜歡大人們誇他們乖、聰明,對於一些要記住的知識,比如撥打"119"電話時必須講清的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可以和孩子比賽,看誰背得快,記得牢,有時要裝作自己輸了,調動他們積極性。
當然,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這里只是其中的幾種,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家長朋友們根據情況,可以選擇其中的一種或幾種,也可自己嘗試新的方法,但關鍵是要讓孩子真正學到消防知識。
⑵ 畫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題畫
1、畫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題畫要以消防安全為主題,可以以消防車作為主題,准備內好尺子、畫筆、容畫紙,在紙張上畫出消防車的輪廓。
⑶ 幼兒園看火災消防宣傳片被嚇到怎麼辦
給孩子多講講消防員的英雄事跡
⑷ 消防安全日的幼兒園活動名稱
為了進一步增強全園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抵禦火災的能力,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局裡文件指示精神,11月是全縣教育系統的消防安全宣傳月。結合我園實際,特製定高陵縣幼兒園消防安全宣傳月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整個活動以貫徹落實《高陵縣教育局關於開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通知》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全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努力實現縣教育局提出的各項相關要求。在全園內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動員全體師生,採取多種形式和手段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月活動,努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大力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確保我園消防安全。為師生創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二、活動目的
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師生抵禦火災和處理應急事件的能力。讓師生掌握消防的基本知識,提高處理火災和自救能力,徹底保障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三、消防宣傳月活動主題
以「認識火災,學會逃生」為主題,開展「119」消防宣傳月系列活動。
四、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五、活動安排
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召開幼兒園園委會,園領導班子安排部署,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將具體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宣傳普及知識,使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逃生技能,並在本月底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二)組織實施階段(11月20至11月25日)
1、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教師利用多媒體課堂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課」,給幼兒講解「認識火災,學會逃生」知識,使師生掌握基本的逃生技能。各班利用校園文化牆張貼各種安全小常識,增強師生、家長的安全意識。每周一升旗時,各值周老師向幼兒講解有關消防安全常識,效果突出,使孩子掌握火災發生時該怎麼做。
2、開展校內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活動。園內成立了安全領導班子,對校內及周邊安全隱患實行了一次大排查。消防安全義務員(安保人員)對園內的消防器材配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和安全漏洞要逐一記錄在案。
3、開展了一次消防疏散演練活動。活動中,各班教師們沉著應對,分工明確,線路清晰,安全、有序、快速的按照要求順利帶領幼兒完成逃生演練。
(三)總結反思階段(11月26至11月30日)
對活動開展的情況進行總結反思。對好的方面,繼續保留;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汲取經驗教訓。對不能整改的,要登記在案,進行上報。
六、 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認真實施。各班教師要認真扎實落實文件精神,加強對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使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逃生技能。且不可走形式,走過程。
⑸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該採取哪些必備措施設置自動滅火設施
按照「典型示範、以點帶面、注重實效、全面推進」的原則,大力推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准化管理,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全面夯實消防安全基礎。區消防大隊特此制定以下標准:
管理制度標准化
01
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工作例會制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職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工作考評獎懲制度等,並公布實施。
02
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需履行的職責和落實的消防管理工作。
03
消防控制室內要懸掛《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消防報警信號處置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邏輯關系》、《消防安全組織架構圖》,實行24小時不少於2人持證值班制度,並按要求填寫值班記錄。
04
單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要按要求配置張貼標識標牌,自動消防設施要按要求委託具有資質的單位每月維護保養和每年檢測一次,並出具保養記錄和檢測報告,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每年要委託具有資質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單位每季度應對油煙管道清洗一次。
05
確定專人負責消防檔案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系統」的管理和錄入,消防檔案應當詳實,應當包含建築物或者場所相關審批的文件、資料,單位平面布置圖及其他資料,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戶籍化」系統錄入內容真實,更新及時,「三項報告備案」內容齊全。
防火巡查規范化
06
根據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巡查值班表,確定巡查人員、巡查范圍和頻率。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時間應當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後應當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及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和幼兒園還應當組織每日夜間防火巡查,且不應少於2次;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開展夜間防火巡查。
07
防火巡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巡查人員應立即督促整改,當場整改不了的,要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確定人員跟蹤復查,並按要求填寫巡查記錄和整改記錄。
08
每日防火巡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要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錄入「戶籍化」系統,錄入內容真實有效。
應急演練實戰化
09
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製作值班表,確定每天的值班指揮員、隊員和分組。
10
至少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根據演練情況不斷修改完善預案,並將演練記錄製作成檔案,按要求錄入「戶籍化」系統。
11
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備人員及裝備器材,設置明顯標志,張貼(懸掛)「××(單位名稱)微型消防站」標牌,組織架構、在崗人員張貼上牆,加強日常拉動訓練,並納入當地消防部門統一指揮調度體系。
宣傳培訓常態化
12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3
應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14
對每名員工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知識作為培訓重點。
15
應明確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和獎懲,採取各種措施鼓勵消防工作突出的員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員工按規定進行處罰及責任追究。
16
應將培訓記錄製作成檔案,並按要求錄入「戶籍化」系統。
⑹ 幼稚園是否必須要求辦理消防安全合格證
幼稚園時必須要求辦理消防安全合格證的。
根據《消防法》中:
第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三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三)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6)消防宣傳圖幼兒園擴展閱讀
消防監察的辦法:
第五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系統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第五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
第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應當由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接到報告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核實情況,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