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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圖書營銷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2021-04-17 15:43:23

Ⅰ 《哈利波特》書本暢銷的原因有哪些

《哈利波特》暢銷原因
1 最簡單就是寫得好,深入人心 圓了人們對充滿魔法力量的渴望。
2再來就是其在電影產業上的同步開發上印,使其本身的亮點更為出彩,起到了揚名立望的作用

以下是詳解原因的文摘,有耐心的話就細細著么一下
首先,《哈利波特》能讓當今眾多的兒童少年放下手中的電腦游戲轉向開卷閱讀,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哈利波特》的編寫意念。從文學的角度來講,哈利波特反映了「兒童本位」。它是用兒童的眼睛去看,用兒童的耳朵去聽,用兒童的思維去想,用兒童的心靈去感受。正如該書的作者羅琳女士所說,「兒童讀物不是教科書,其目的不是要教會孩子們什麼特定事物。這不是文學的特性。人們確實能從文學中得到一些東西,但可能只是教你如何開懷大笑,而並非每次都像打你一個耳光一樣讓你吸取教訓。」哈利波特的成功也證明了這一點。這本書的構思並不復雜,但整個故事情節跌宕起伏,懸念重生,引人入勝,充滿趣味。
書中的主人公哈利是個小孩,在孩子的眼裡哈利就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一個朋友。他從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壞舅舅及兇狠的表兄弟住一起。11歲生日時發現自己是個會魔術,能自由穿行於兩種世界的小巫師,後來就在寄宿學校的七年裡發生了種種探險和奇遇。故事裡哈利波特憑著一把毫不起眼的掃帚柄滿天飛;擔任信使的不是銜著橄欖枝的鴿子而是其貌不揚的貓頭鷹;進進出出的不是有框的門,而是說上一句口令穿過畫上的一個洞即可進入另一番天地……種種描述正好適應了兒童的「天馬行空,完全打破常規」的想像力。孩子的天性是發現快樂,追求快樂。而哈利波特符合了孩子們的心理特點,審美趣味,它用孩子們的眼光發現了這個世界的歡樂。
另外,此書也繼承了驚險小說的傳統,故事不是冗長拖拉,場景不會令人感到沉悶。恐怖緊隨在歡樂之後,主人公剛從一個危險中逃離出來,一個新的更糟糕的險境又已隱約逼近。羅琳女士在驚怵中創造出一個幻想的世界,玩著幽默、智慧的文字游戲。
《哈利波特》為何還能吸引成年人的目光?成為他們的聚焦點呢?我想一部分原因就是輕松。兒童的讀物,大多數成年人還是喜歡的。人們都喜歡回歸自然,因為那個世界是平靜的,沒有現實世界中的喧囂,沒有人情事務的打擾。而哈利波特讓成年人獲得了這種享受。人們在閱讀時就好像感覺時光在倒流,書中的好多細節讓人回憶起古老的童話,如蠟燭、糖果、掃帚等。
作者在書中還玩文字:法文、拉丁文、希臘文都被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譬如在《魔法之鏡》一節中,哈利透過魔鏡看見了他的家人,在鏡角的上部就刻著一行令人頗為費解的法文銘文。另外,作者在遠古的神話和傳說中玩出奇妙的動物形象—獨角獸、蛇怪、半人半馬。豐富的幻想空間也是讓很多成年人欽佩不已的。這些都增加了作品的深度,增強了對成年人的可讀性。
還有,《哈利波特》的主題也描寫了人類一個永恆的主題:同情和關心他人,讓人們在這個道德日益削弱的時代重新找回道德的杠桿。在魔法學校的城堡內,哈利得到朋友的赤誠幫助,受到老師的悉心呵護,讓他倍感溫暖。在第三輯《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中,小魔法師與伏地魔的忠實信徒布萊克之間展開了正與邪的較量。
《哈利波特》五部小說情節各不相同,但它一樣暢銷。小小年紀的魔法師哈利波特駕著神奇的掃帚柄遨遊於世界的各大洲,受到眾多讀者的喜愛,皆因它有著自己特有的魔力。

Ⅱ 哈利波特系列圖書目前的銷售量是多少啊

我只知道這個小說被翻譯成了64種語言~~至於銷售量么。。。截止到今年的10月好像是到了3.5億冊吧。。。不是太清楚額

Ⅲ 哈利波特叢書暢銷原因(從市場營銷策劃角度談)

第一:「內容適合讀者胃口」;第二:「宣傳得很到位,對象找的很准」;第三:「每次策劃都給人有一種期盼和驚喜」;

Ⅳ 請求:我現在准備寫一篇關於《哈利波特為何風靡全球》的論文,希望大家能提高一些材料和一些建議。

作為一部成人也愛讀的兒童書,《哈利.波特》完全具有「魔力故事」所需的各個屬性,而且在通感屬性上又經過了極其討巧出奇的精彩處理,最後,又沒有被傳媒錯過,於是全世界就輕易地被區分為麻瓜和巫師……它的風靡,正是美國商業文化全球性蔓延的典型代表。 退回到哈利的源頭 前天———7月21日,哈利.波特系列小說的第7部,也是最後一部《哈利.波特與死聖》在全球發行。出版商和銷售商都期待著它能打破這個系列小說此前創下的銷售紀錄。 每種流行現象的背後都有一個神話,對於《哈利.波特》來說,尤其如此。1997年開始,僅用短短十年時間,這本起初屢遭退稿的巫校童話,成了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文學作品,同時也締造出現代文壇最大的創富傳奇。 當然,《哈利.波特》已不僅僅是出版神話,它早已蔓延為21世紀初的一大文化現象:圍繞著它的文學、宗教和價值觀的爭論,十年來不絕於耳。 《哈利.波特》現象是怎樣造就的呢?如果回退到哈利系列的源頭,看它之所以能從裡面汩汩地流出日後磅礴的財富之泉,一個基礎不能迴避,那就是在源頭盤踞著一個故事。一個有著很多人而且是來自不同國家、不同種族,說著不同語言,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甚至不同教育程度的人都喜歡看、喜歡讀的故事。 首先,具有財富之泉的魔力故事,會是一個讀起來相對容易,閱讀時不需要讀者動什麼腦筋的故事。一些小障礙是可以的,有時候這反而可以激發讀者的好奇心和探求欲。 其次,像許多西方的「魔力故事」一樣,《哈利.波特》也選擇了主人公面對黑暗誘惑時內心掙扎、選擇、成長的歷程為主題。隨著哈利的成長,他所擁有的力量越來越大,內心的搏鬥也愈加激烈。「伏地魔」是他的死敵,他們的較量越來越殘酷,但冥冥中他也感覺到了他與伏地魔的相似之處,及對方對自己的巨大誘惑。他就在這樣的心境中成長起來。 再次,《哈利.波特》通過一種「想像力的身邊化」讓讀者感受到一種通感的愉悅。 可以這么說,《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中涉及到的大部分與想像力有關的內容,幾乎都不是羅琳女士的原創。但羅琳女士在對這些想像再造過程中,卻採用了一種獨特的手法,這一手法使得各地各處的讀者在閱讀《哈利.波特》時都會相當容易地產生一種通感的愉悅。 誰沒有被同學搞過惡作劇;誰沒有被家長咆哮過;誰不希望讀書寫作業時可以得到一支速寫筆,這些遭遇和願望,不分讀者年齡,難道不是人人都經歷和暗暗希望的嗎?不要小看這份對想像力身邊化的處理,它使得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變得跟我們的日常生活更親近,裡面提到的大部分東西都能輕而易舉地在閱讀的時候被我們感覺到,能夠讓我們心領神會。 對身邊的事物加以想像容易獲得大眾通感,而在保持想像力的趣味與新奇上卻又會為作者提出一種挑戰。從這個角度上看,羅琳是非常少有的成功者。 《哈利.波特》首部連遭8家出版社退稿 好故事自然是基礎,但要成為超級現象,《哈利.波特》的成功更要歸功於這個時代———全球化才是成就它的決定性因素。 《哈利.波特》是英語寫成的,是美國資本和美國式營銷推動的。《哈利.波特》的首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在英國出版前,連遭8家出版社退稿。最後布魯姆伯瑞出版社接受了書稿,於1997年付印,作者羅琳只得到3000英鎊稿酬,以及一句這輩子不要指望靠寫書致富的忠告。此書精裝本初版首印只有500本,後來雖然持續慢熱,但在最初兩年,還遠未成為世界性的現象。 只是當美國資本介入,在美國出版,並登上美國的暢銷書榜之後,它才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美國不僅是中轉站,更是發動機。而首版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現已成為收藏界的珍品,最近有一本在英國的拍賣台上,以9000英鎊的高價成交。 作者羅琳也迅速超過英國女王,成為全英最富有的女人。羅琳當然富有,但美國公司是最大的贏家,學者出版社最早買下《哈利.波特》的美國版權,只花了10.5萬美元。而前4部《哈利.波特》電影,已經賺得了30億美元的票房,且全部進入了20部最賣座電影的排行榜。預計所有7部電影的總票房將高達100億美元。 突然間,一抬頭,發現全世界都在讀同一本書,看同一部電影,唱同一首歌,甚至說同一種語言。從某種意義上說,全球化就是美國化,具體到文化產品,則意味著英語、好萊塢以及美國式的價值觀。 兒童是打破文化羈絆的最好渠道 全球化效應作用於出版業,意味著全世界讀者的口味迅速同質化,即美國化。在天主教國家、阿拉伯世界和大多數亞洲地區,巫術和巫師都不是傳統上受歡迎的文學題材,而《哈里.波特》陰郁的主題並非兒童文學所長,但全球化掃平了這些區域性的傳統障礙,使它照例成為上述地區的暢銷書。 《哈里.波特》還營造出一種共同的閱讀氣氛,正像故事將人類區分為巫師和麻瓜一樣,讀過《哈里.波特》的人之間,也有一種秘密的認同感,輕易營造出自己的小小天地,而這個世界,麻瓜成年人多半是不被允許也沒有能力進入其中的。 2006年夏天的一份調查顯示,5到17歲的美國兒童中,超過半數表示,在接觸《哈里.波特》之前,從未體會到讀書有樂趣可言。兒童書的長度不再成為問題,孩子們發現,他們完全有能力讀又厚又長的書。這一點對兒童書出版業的價值觀來說,幾乎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 這大概因為羅琳十幾年前就寫好了全書大綱,此後嚴格按此脈絡穩步前進,因而從第一部起,就構建出一個龐大而絢麗的異類世界,無論人物還是道具,愛恨情仇,各有紛繁復雜的前世今生,小讀者一旦失足墮入其中,多半難以自拔。 《哈里.波特》打破的障礙遠遠不止這些,它盪平了性別甚至年齡之間的界限,不僅同時討得了小男生、小女生的歡心,許多成年人也對它愛不釋手。 魔幻文學並非始自《哈里.波特》,但名作之中,似乎只有它將故事放在了當代美國,而非中世紀,或虛構出來的「中土」。這也是它易於為更多讀者接受的另一個原因。 兒童是障礙最少的接受群體,又是極易受口碑效應影響的讀者群,比起成人,孩子們更少文化上的羈絆,也有更多的時間聚集和交流。當你身邊的小朋友都在談論《哈里.波特》,你更難以拒絕加入其中。對群體歸屬感的天然需要,使一批又一批的孩子和他們背後的家庭,成為《哈里.波特》及其各種衍生產品新的消費者。這就是全球化的另一種體現。

滿意請採納

Ⅳ 求《哈利波特》系列書介紹及銷量等內容、圖片

哈利·波特,一個戴著眼鏡的小男孩,騎著他的飛天掃帚,在世界各地掀起一股魔法旋風,全世界都為之瘋狂。在他的世界裡,奇跡、神話、魔法……什麼都不會過分。現在,讓我們也騎上飛天掃帚,和他一起飛吧!哈利,羅恩,赫敏,秋·張.金妮,馬爾福....一系列人物為這部小說增添了許多色彩.....

作者簡介:
自從喬安妮·凱瑟琳·羅琳(1966-)24歲那年在火車上看到窗外一個戴著眼鏡的小男巫朝她微笑並揮手時,羅琳便萌生了進行魔幻題材寫作的想法。她在七年後,把這個想法變成了現實。於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1997)誕生了,並讓全世界的人為之喝彩。
羅琳又先後創作了《哈利·波特與密室》 (1998)、 《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 (1999)、 《哈利·波特與火焰杯》 (2000)、 《哈利·波特與鳳凰社》 (2003)和 《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 (2005)據可靠消息報道,此系列的大結局將在2007年7月7日發行……
這些作品的陸續問世,不斷地刷新著世界小說發行史的記錄。哈利·波特這個人物頓時叱吒文學江湖,讓數不清的讀者為之傾倒,這不能不說是文學史上的一個奇跡。
羅琳這個富有想像力的魔法媽媽帶給了無數人歡笑與淚水,也帶給了全世界的FANS一個美麗的夢。
這部作品改編成的電影也火遍了全世界。哈利的飾演者丹尼爾·雷德克里夫成為英國最富有的少年,艾瑪·沃特森不知有了多少的FANS。隨著《哈利.波特》的不斷翻新,電影主角也一個個長大,與此同時FANS們也追隨者偶像們的腳步慢慢變得成熟,當然《哈利.波特》的奇跡也在慢慢走向終結。
在我們企盼著《哈利·波特》的最後一本的同時,相信作者J.K.羅琳一定能給我們一個令人滿意的結局吧。願哈利波特這個英雄能在人們心裡永遠存在!
哈利·波特是英國女作家JK·羅琳筆下的傳奇少年。《哈利·波特系列歷險小說》憑著出奇的想像、層 層迭出的懸念和利於兒童閱讀的語言,幾乎是一夜之間征服了世界各地的少年讀者。到目前為止,前三冊已經被譯成了35種文字,銷售至少在3500萬冊以上。
10月6日,是「哈利·波特」中文版系列圖書在全國統一上市的日子,9點鍾開門的書店卻在8點鍾的時候吸引了一大批國外媒體的記者,他們聚集於此的目的就是報道「哈利·波特」中文簡體字版首發式。

出版簡介:
1999年10月,忙於重建少兒編輯室的人民文學出版社得知,哈利·波特這本書已在歐美暢銷書排行榜首位占居數月之久。人文社在了解了「哈利·波特」三部圖書(當時只有三部)的主要內容後,正式向英國布魯姆斯伯里(Bloomsbury)書局發出了第一封信,表達了他們購買「哈利·波特」中文版權的意向。
同年2月,書局傳真回復:「哈利·波特」版權代理人是克里斯托弗·利特爾(Christopherlittle),希望人文社與他本人聯系,並在傳真上附上了克氏的E-mail地址和傳真號碼。在這幾個月時間里,人文社又進一步了解了「哈利·波特」的具體內容,更加確定了人文社購買版權的決心。今年4月,代理人回話:有意了解人文社的歷史、人員狀況、出書情況特別是外國文學的出版情況。社裡立即將「出版社介紹」(英文、10餘頁)和出版書目(英文、20餘頁)寄出。
6月,英方傳來有意合作的消息,希望出版社與他們電話聯系。在電話中英方又詢問了人文社的一些情況並感滿意,於是雙方進入了版權引進的實質性商討階段。其間英方還為人文社傳真來了一份世界各國購買「哈利·波特」版權的詳細資料和其出版以來所獲的各種獎項。在版稅、預付金、譯文等合作細節雙方達成一致後,7月底,人文社收到了J.K.羅琳通過代理人寄來的版權合同。
其實在「哈利·波特」版權引進的實質性商討階段,人文社還與台灣皇冠出版社就大陸譯本與台灣譯本中的人名、地名不一致的問題進行過交涉。原因是皇冠出版社打算購買「哈利·波特」電影的全球華語地區發行權,但如果兩地的圖書版本不一,勢必會加大將來電影的推廣發行成本。人文社的解釋是台灣僅出版了該系列的第一部,並且第二部出版時間(2001年1月)比人文社答應的一並推出前三部的時間(2000年10月)晚三個月,台灣完全來得及解決這種問題。皇冠出版社也同意中文簡體字版按大陸通行的現代漢語進行翻譯。

正當《哈利·波特》的翻譯引進工作正有條不紊地進行的時候,人文社突然接到舉報,在北京、雲南等地發現《哈利·波特》盜版本。人文社迅速派人前去調查,發現證據確鑿,並取回了盜版本的樣本和盜版銷售商開出的發票。人文社立即將這一情況上報新聞出版署,同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盜版書的特徵公布於眾,並強調即將推出的正版本的相關特徵。
人文社的暢銷書歷來不少,人文社往往成為被盜版的「重災區」。這次人文社花費不少經費和精力引進的「哈利·波特」如果再次淪為被盜版的「重災戶」,人文社肯定損失慘重,因此社裡在簽訂合同之初,已經充分作好了反盜版的准備。如在開本上放棄國內常規的32開本,改用國際流行的小16開本;在印刷上採用各種最新工藝,如在封面印刷上除了採用200克銅版外,還實行燙金起凸、專利壓紋的辦法,內封採用含銀光的專業防偽紙,內文採用專門彩膠紙。所有這些使得正版的《哈利·波特》格外與眾不同。
正是由於正版本與盜版本反差如此之大,加之人文社的國家級身份、「哈利·波特」的國際影響力、中國正面臨加入WTO的關鍵時刻,版權保護的分量自然不輕,種種因素疊加,使得「哈利·波特」的反盜版行為成為國際上檢驗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塊試金石。
最新情況反饋,「哈利·波特」出版發行以來運轉良好,首印20萬套(60萬冊)銷售已所剩無幾。

書中內容簡介:
第一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一歲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後,神秘地出現在姨父姨媽家的門前。哈利在姨父家飽受欺凌,度過十年極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媽好似凶神惡煞,他們那混世魔王兒子達力——一個肥胖、嬌慣、欺負人的大塊頭,更是經常對哈利拳腳相加。哈利的「房間」是位於樓梯口的一個又暗又小的碗櫥。十年來,從來沒有人為他過過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歲生日那天,一切都發生了變化,信使貓頭鷹帶來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請哈利去一個他——以及所有讀到哈利故事的人——會覺得永遠難忘的、不可思議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學校。
在魔法學校,哈利不僅找著了朋友,學會了空中飛行,騎著一把型號為光輪2000的飛天掃帚打魁地奇球,還得到了一件隱形衣。他發現那裡的一切——從上課到吃飯到睡覺都充滿了魔力,但是一塊魔石出現了,它與哈利的命運息息相關……

第二集:《哈利·波特與密室》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學習一年之後,暑假開始了。他在姨父姨媽家熬過痛苦的假期。正當他准備打點行裝去學校時,小精靈多比前來發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災難將會臨頭。
但哈利義無返顧地回到了霍格沃茨,新來的吉羅德·洛哈特教授裝腔作勢,讓他作嘔:游盪在女生盥洗室里的幽靈「哭泣的桃金娘」攪得他不得安寧的低年級的小女生金妮對他投來的關切目光常令他尷尬不己:小男生科林·克里維「追星」式的跟蹤又經常使他落荒而逃。
但是,這一切僅僅是災難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預言的,哈利遭受了重重磨難,經歷了種種危險,難解之謎又使他煞費苦心:霍格沃茨的學生接二連三地變成了石頭。這一切是品德敗壞的學生德拉科·馬爾福精心策劃的傑作?還是忠厚善良的海格無心鑄成的大錯?或者另有人將在霍格沃茨製造更大的陰謀?這一切又是否與傳說中的密室有關?哈利決心揭開謎底……

第三集:《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在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已經度過了不平凡的兩年,而且早己聽說魔法世界中有一座守備森嚴的阿茲卡班監獄,裡面關押著一個臭名昭著的囚徒,名字叫小天狼星布萊克。傳言布萊克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殺害哈利父母的兇手——的忠實信徒,曾經用一句魔咒接連結束了十三條性命。不幸的是,布萊克逃出了阿茲卡班,一心追尋哈利。布萊克在睡夢中的仍然吃語不休:「他在霍格沃茨……他在霍格沃茨。」
哈利·波特雖然身在魔法學校的城堡內,既有朋友的赤誠幫助,也有老師的悉心呵護,但校園內危機四伏,哈利的生命時時受到威脅。一天,布萊克終於站到哈利的面前……

在第四年,事態變得更為糟糕。壞巫師沃德莫特打開一本記載殘酷謀害一個無辜者舊事的書。霍格沃茨學校迎來有一個世紀傳統的競技比賽會:巫師奧林匹克運動會。哈利必須同過去和邪惡巫師賽高下,並且要同法國和比利時對手較量。

第五集:《哈利·波特與鳳凰社》
在第五集中,少年巫師哈利重返霍格華茲魔法學校,開始了他第五年的學習生活。他發現魔法學校的年輕學生們頻頻遭遇伏地魔,而整個巫師社會卻施口否認他的歸來,裝聾作啞,視而不見。魔法部的部長康奈利-福吉(Cornelius Fudge)擔心德高望重的校長阿不思-鄧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謊稱伏地魔復活的消息,是為了破壞自己的權威進而取代自己的位置,所以委派一位新的抵禦黑魔法的教師監視鄧不利多和霍格華茲學生的一舉一動。但是德洛麗絲-烏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教授的抵禦黑魔法課程並沒有起到多大作用,年輕巫師們面對威脅他們和整個巫師社會的黑暗力量時仍舊束手無策,危險重重,所以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羅恩的幫助下,開始了自己的行動。他與一小群自稱「鄧不利多之軍」的學生秘密會晤後,教會他們如何抵禦黑魔法,為橫亘在將來的特殊戰斗做准備。

第六集:《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
第六部第二章就寫了斯內普的叛變,斯內普還和納西莎訂立了牢不可破的魔法誓約,發誓要保護德拉科馬爾福。
然後鄧布利多親自去德思理家接哈利,並留給他小天狼星的遺產,包括克利切。哈利發現鄧布利多的一隻手廢了。隨後鄧布利多和哈利一起去勸說前任的斯萊特林學院院長回來任教。
後來哈利回到陋居,和羅恩赫敏金妮過完剩下的暑假。哈利羅恩赫敏在對角巷時發現了鬼鬼祟祟的馬爾福,哈利懷疑他已經成為了食死徒。
回到霍格沃茨,鄧布利多宣布,斯內普成為新的黑魔法防禦術教師,而前任院長斯拉格霍恩教授則成為新的魔葯課教師。由於哈利沒有魔葯課課本,就意外的從斯拉格霍恩教授手裡得到了寫滿混血王子筆記的舊課本。哈里從中學到了許多有用的咒語。鄧布利多還示意哈利定期到校長室加課,實際上是利用冥想盆告訴哈利伏地魔的過去和打敗他的方法。
事實上,伏地魔不死的秘密是因為他已經把自己的靈魂分成了七份,本別存放在七種不同的物品中,必須要把他們全部毀掉,才能徹底殺死伏地魔。這七樣東西是:里德爾的日記(已經被哈利在二年級時毀了)、一枚戒指(被鄧布利多以一隻手的代價毀了)、赫奇帕奇的杯子、斯萊特林的吊墜、大蛇納吉尼、伏地魔本身,和另外一件未知的東西。
哈利和羅恩無意中撞見了金妮和迪安接吻,羅恩一氣之下與拉文德交往(為了氣赫敏),哈利也覺得心裡不舒服(她愛上了金妮)。後來金妮和迪安分手,哈利也在一次魁地奇比賽後吻了金妮,兩人基本上確定了關系。羅恩也和赫敏言歸於好,兩人心照不宣。
在學期末,哈利和鄧布利多一起外出去找尋伏地魔的其中一塊靈魂碎片(吊墜),鄧布利多喝了毒葯,身受重傷(已經得到了吊墜),哈利把他帶回了霍格沃茨,卻發現霍格沃茨的塔樓上方出現了黑魔標記。
哈利和鄧布利多騎掃帚上了塔樓,鄧布利多卻把穿著隱性衣的哈利定住。隨後德拉科馬爾福趕到,奉伏地魔的命令要殺鄧布利多。說了一大堆廢話卻始終下不了手。事實上德拉科也不想被伏地魔控制,萬劫不復,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家人。一大群食死徒趕到,逼德拉科下手,然後斯內普趕到,在鄧布利多的請求下,用阿瓦達索命殺了鄧布利多。
哈利氣瘋了,追殺斯內普,慌亂之中,斯內普承認自己就是混血王子。哈利打不過他,斯內普帶著德拉科逃走。
哈利回去查看鄧布利多的屍體,卻發現好不容易得來的靈魂碎片是被人調包過的。
最後一章寫了鄧布利多的葬禮。比爾在戰斗中被狼人毀容,卻最終與芙蓉結婚。唐克斯和盧平也決定走到一起。而哈利卻為了保護金妮的安全和她分手。
最後,同每本書一樣,哈利坐火車回家,過他在德思理家的最後一次暑假(哈利快要成年了,終於可以離開了)。

第七集:《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
食死徒們在馬爾福家商量陰謀,伏地魔把burbage教授殺掉了

然harry回到姨父家,說服德斯利一家在巫師的保護下離開, 鳳凰社在夜裡搶在伏地魔之前接到harry,海格護送哈里,一行人都化為harry,包括芙蓉,bill, ron, 赫敏,等,都有其他巫師護送,途中與戰斗,海德威死於索命咒,穆德被伏地魔殺掉了,喬治丟了一隻耳朵,

然後harry在一個山洞那裡,遇到了魔杖製作者奧理凡德,問他關於他和伏地魔魔杖的事情,

魔法部張來的韋斯萊家,給了他們三人鄧不利多生前留下的遺物,deluminator留給了ron,在間能讓光消失的漆黑的屋子裡,赫敏是一本兒童故事書,哈里得到的是griffindor的劍。結果三人冥思苦想仍然的不到魂器所載,第二天是芙蓉和比爾的婚禮

在婚禮上,大家受到了一個驚人的消息:伏地魔在如此短時間內控制了整個魔法部,三人立刻逃跑,離開婚禮,來到了一個麻瓜的咖啡館,正當他們以為自己安全的時候,卻被尾隨而來的兩個食死徒襲擊。

雖然三人打敗了食死徒,但考慮到暴露在公共場合過於危險,於是三人來到戈里莫廣場12號,小天狼星的家中,躲在那裡

在小天狼星家中,三人研究哪個假魂器時,發現r.a.b.就是雷古拉斯小天狼星的弟弟。而鄧不利多通過這個假魂器顯身了。原來其中一個魂器就在這個宅子里,三人得知應該在家中尋找魂器。最終他們意識到,蒙頓格斯偷走了魂器,於是哈里派克里切去帶回了那個盒子

但當克里切找到蒙頓格斯時,他卻說早就把那個魂器給了魔法部了

魂器落在了烏姆利奇的手裡,三人決定先在魔法部四處偵查,最後決定從烏木利奇手裡奪回魂器。當他們潛入魔法部時驚訝的發現魔法部變得非常不一樣了,麻瓜出身的巫師被曰益明顯的追捕,甚至連部長本人都公開宣揚血統優越於麻瓜。

三人在尋找魂器的過程中,發現穆迪的魔法眼睛被烏姆利奇偷走了,於是三人趁機拿走了這隻眼睛,並且他們打敗了烏木利奇,奪回了魂器。同時,部里的麻瓜出身的巫師們被三人解放出來,並鼓勵他們暫時逃離這個國家。但是因為這次行動,三人在戈里莫12號的住宅被發現了,於是他們再也不能繼續呆在那裡,逃到了鄉下,東躲西藏,不敢再一個地方停留

經過這段東奔西走的躲藏生活,三人在途中偵查和探索,以及和他人的對話中得知,那把留下的griffindor的劍居然是假的,而真的劍曾被人用過。同時ron在同小天狼星的曾曾祖父畫像詢問時得知,這把griffindor的劍最後一次使用的時候,正是被鄧不利多用於摧毀上一個魂器,崗特的戒指

但是,此刻,ron卻因為另一件事煩惱著,在逃離魔法部的戰斗中負傷時,ron與harry發生了激烈爭吵,並且他離開了harry和赫敏,(估計是那個奪魂咒讓他嫉妒harry和赫敏,以為他們關系曖昧)因為這件事,導致三人的一度陷入悲傷的境地中,好在最終他們認識到三人的真正友誼,一同前往那個高椎谷去尋找鄧不利多留下的那一把griffindor的劍

在高椎谷里,他們首先去了harry父母的家,還去了他們的墓地,一個為harry的假人和鄧不利多所建造的紀念館,祭奠了逝去的親人。在這里,他們意外的遇到了一位年老的女士,鄧不利多生前的朋友,bathilda bagshot,魔法史的作者

三人想到bagshot是鄧不利多家族的一位老朋友,是否劍被存放在她那裡,於是尾隨她到了他家中。在那裡,三人發現了一張黑巫師grindelwald的畫像,就是那位鄧不利多在1945年打敗的黑魔頭,此人曾一度是bagshot的親戚,而且還是鄧不利多幼時的朋友

誰知,這其實是一個誘騙他們的陷阱;這個bagshot其實正是伏地魔的蛇nagini化成的,在這里,哈里的魔杖被摧毀了,於是他們只得慌忙地逃出高椎谷。

在逃跑數天後,一隻雌鹿的的守護神突然在一次緊急的情況下出現在他們面前,帶著他們找到了griffindor的劍,藏在了密林的湖水裡

藏在了密林的湖水裡的格蘭芬多之劍被找到了,哈里拿到劍試圖用它劈掉魂器盒子,,卻發現不但對魂器不起作用,還試圖拖住哈里,將他拖下水去扼殺掉,ron及時回來,趕到湖邊,救下快要被淹死的哈里,並且將劍拔出水面

Hermoine is less than pleased with Ron and his return, but had discovered their next step: to speak to Xenophilius Lovegood and ask him about 「Grimwald』s」 mark, a symbol which has shown up time and again ring their journey.赫敏很開心羅恩德歸來,同時驚喜地發現他們的下一步計劃:去見luna的爸爸Xenophilius Lovegood,仔細詢問他關於grimwald的標志是什麼, 這個標志在這次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現。在lovegood的家中,三人被告之一個古老的巫師的故事,三兄弟在面對死亡的時候,曾分別受到過三件魔法物件,一隻至尊魔杖(elder wand), 一塊能將人起死回生的石頭the Ressurection Stone,第三件是一個隱形的斗篷,可以去回到任何時候。哈里相信自己擁有那件隱形衣就是傳說中的第三件寶物,非常開心。可是不久後得知,lovegood因為被判了魔法部,導致了她的女兒,被抓去做了俘虜,harry的到來讓他相信一切會結束,他的女兒也會自由。

三人勉強逃脫了派出去追殺他們巫師,但是因為聽了那個故事,harry盲目的相信,並且魯莽地認為他們需要收集所有的死聖,這些死神創造遺留下的神器,用來打敗伏地魔

幾個星期後,三人仍然沒有找到死聖或任何魂器的線索,流亡途中,他們創辦了一個名為小淘氣向導的廣播站.向人們播報外界真正發生什麼事,讓他們知道事實。但是harry的一次偶然中,說出了伏地魔和他追隨者們的真實名字,被他們抓住,帶到了馬爾福的家中。 在那裡,赫敏被貝拉抓住折磨,逼問她是怎樣找到格蘭芬多劍的,赫敏猜到寶劍可能已經被從保管金庫里偷走了,另外被關在地下室的哈里和羅恩以外得在那裡見到了迪安托馬斯,古靈格的小妖精,奧利凡德,還有luna. 哈里拿出小天狼星留下的那面鏡子,呼喚多比出現來幫助大家逃脫。多比在解救迪安和奧利凡德時聲響太大,驚動了看守囚犯的蟲尾巴。

夏取走wormtail的魔杖和wormtail的人造手臂,所作盒,扼其主人死亡的擺布他的表現. Ron and Harry, helpless to aid him, rush upstairs to 蟲尾巴應聲而來,被哈里和羅恩拖住制服,打鬥中蟲尾巴卡住哈里的脖子想要將其窒息,ron擊下了蟲尾巴的握著魔杖的手,那隻伏地魔給他的人造手臂。哈里和羅恩無法救下他,只有和多比一起沖上樓去救赫敏。可是伏地魔也趕來了,多比為了救他們,拖住了追殺來的伏地魔和食死徒們,被貝拉殺死了,讓其他人得以安全逃脫。

在安葬了多比後,哈里和朋友們開始重新審視規劃今後的行動。哈里首先詢問了奧利凡德關於Elder wand的事情,聽了事情的原委後,哈里決定不去嘗試阻止伏地魔從ELDER WAND的上一任主人----鄧不利多的墓園那裡奪走。哈利現在要做的是,和妖精(古林格的創始人)商量怎樣進入到古靈格內部。 在妥善的計劃後,大家一起來到古靈格去萊斯基的金庫里尋找魂器。赫敏變身為貝拉,ron也假裝成她丈夫,哈里和妖精創始人一道藏身斗篷下面。他們設法穿過陷阱,找到了魂器,赫奇帕奇的杯子,但這時,妖精背叛了他們,帶著格蘭芬多的劍拋下他們逃跑了。

在緊急關頭,哈利羅恩和赫敏被趕來的火龍背上救走。當伏地魔覺察到已經太晚了,他們已經搜到他的魂器了。在逃跑過程中,哈里發現他能看到伏地魔所看的,還能感知到他的思想。哈里在伏地魔的思想中探索,對照了他們找到了那些還在的魂器並摧毀它們,劃去那些已經被找到的魂器,腦海里只顯現出剩下最後一個魂器的所在---在霍格沃茲的拉文克勞的聖物那裡。此時哈里也意識到那文克勞的聖物作為最後一個魂器還安全地在霍格沃茲學院里,他們必須立即返回霍格沃茲,趕在伏地魔發現他的魂器不見之前,然後三人與斯內鋪一道秘密潛回霍格沃茲。

在千辛萬苦找到斯內普,計劃潛回霍格沃茲時,在霍格莫德村,哈里和他的朋友們遭遇到了死食徒,他們被阿不福斯鄧不利多救了下來。阿不福斯打開了一條秘道給他們通往霍格沃茲,在那裡他們看到了納維在那裡等候他們,納威告訴他們學校已經被黑魔頭們奪取,戰斗持續進行。

在救了馬爾福的命以後,哈里他們發現了拉溫克勞德王冠在有求必應屋裡,並摧毀了王冠。哈利赫敏和羅恩趕回了霍格莫德村的尖叫棚屋,在那裡他們看到伏地魔殺死了斯內普,因為伏地魔認定斯內普想將ELDER WANd的力量給哈里。在斯內普死時,他把所有的記憶都交給了哈利,證明了他果然一生都是站在等不利多這邊的,因為他一生都愛著lily potter.另外,哈里自己就是最後一個魂器,必須在死去才能殺掉伏地魔。於是哈里決定順從命運,犧牲自己來贏得伏地魔,不過,後來哈里還是起死回生 ,在他完全控制自己命運,哈里消滅了體內僅剩的伏地魔靈魂的時候

接下來的戰斗是高潮,伏地魔想要嘗試用elder wand發射死咒給哈利時卻被魔杖自己彈了回來,擊中了伏地魔。

再接下來大家都知道了,2017年,19年後,哈利金尼喜結連理,有了3個小孩,james, albus severus, 和lily.ron和hermione 有了兩個小孩rose和hugo,馬爾福也有一個小孩叫Scorpius(真的都一模一樣啊)他們在國王十字送自己的孩子們去霍格沃茲開學時,見到彼此。哈利德疤再也不疼了。

電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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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Ⅵ 誰能幫我分析哈利波特暢銷的原因

我覺得一是因為哈利波特的智慧,二是因為他的朋友對他的幫助.這兩個條件讓他以正義戰勝邪惡,正符合了大多數人的一種願望.或者他的經歷對於我們來說是一種想往吧,而且魔法不管對於誰正好能解決我們平時遇到的一些麻煩,而使我們產生了一種希冀吧

Ⅶ 哈利波特式營銷的如何進行哈利波特式營銷

如果始終瞄準具有共同特點的某個顧客群打造品牌,隨著顧客在成長,品牌也跟著一起成長,這樣一來,公司就可以在任何時候都滿足該顧客群的需求。充分利用客戶的忠誠度,很多難題也可迎刃而解。
忠誠是一種心理狀態,是一個主觀概念。商業環境中的客戶忠誠被定義為顧客行為的持續性。客戶忠誠來源於多次愉快的購買體驗,這些體驗增加了客戶的舒適感、信任感和忠誠感,增加了品牌和顧客之間的「黏性」。
在實際市場運營中這種新方法該如何應用?假設一個新品牌「動情地帶」以1980至1990年間出生的青少年為目標。運營商可以根據他們的教育背景和成長環境、針對其實際喜好對產品進行設計和調整,而不是向他們推銷一套預先設定的品牌主張。由此,品牌與顧客之間能夠形成更為和諧的對話與溝通,不斷強化了這個目標群體與該品牌的情感紐帶。
例如,這個消費群體是自我意識率先覺醒、超級自信甚至自戀的一代,他們忘不了「四大天王」的大一統,卻又迷失在鞠萍姐姐的《七巧板》里。因此,品牌經營可以長久地採用以上特色概念來開展營銷活動,時代的烙印在潛意識中是難以淡化的。就像今天中年以上的人很難忘懷那些動人的老歌一樣。企業應當學會利用所謂的「代溝」來設計、營銷產品。 在制定分銷策略時,公司也應考慮到顧客群購物習慣的演變。例如,當顧客群的大多數成員都超過30歲時,公司或許應該將高端購物場所作為一個重要的渠道,因為這時這些人大多已成家,和太太在高檔商場里花的時間會更多。
與傳統品牌不同,「動情地帶」這個品牌會陪伴一代人走完一生。運營商應該為一代又一代的顧客群推出其他的「動×地帶」產品。這種營銷方法還有一個優點:先行者更有可能成功創建針對特定顧客群的品牌,因為如果第一家公司取得了成功,後來者將難以實現差異化。
哈利波特是大家所熟悉的人物,而打著哈利波特式營銷牌子的商家,業也無意產生了一種廣告的效果。

Ⅷ 哈利波特式營銷的介紹

它實際上是一種美國式營銷,該營銷方式始終瞄準具有共同特點的某個顧客群打造品牌,隨著顧客的成長,品牌也隨著一起成長。

Ⅸ 知識產權法哈利波特案例

1、當然能相安無事,商標實行一類一注冊,因此只要注冊的是不同商品類別就行。

2、應該沒有異議,因為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如他們沒在中國注冊,那也不受中國法律保護。

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9)哈利波特圖書營銷案例分析擴展閱讀:

著作權與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Ⅹ 用現代企業經營的觀點分析《哈利波特的魔與道》的商業運營模式,知識產業文化,產業鏈的問題!謝謝啦

哈利·波特品牌征服的啟示

我們人類的語言是如此多種多樣,而人類在不同階段語言也是不一樣的。在人文化生存的年代,人們的語言是傾聽;在技術化生存階段,人們的語言是卓越;在數字化生存階段,人們的語言是速度;而在品牌化生存的全新年代,人們的語言是征服!

品牌,是正確的商業語言。當消費者徜徉於商場,從貨架上選購商品時,他們面對的是大大小小的品牌,而並非不同的企業。消費者才不會管你這家企業是做了6sigma,還是上了 ERP!因此,品牌是更加徹底的客戶化的思維。它完全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討論消費決策過程、決策機制和決策模式。

品牌具有大眾文化節點的特殊意味。實際上,品牌就是大眾口味的提煉和升華版本。一個個大大小小、色彩斑斕的品牌是商業社會中的閃亮結點,就像從夜空中俯瞰城市所看到的萬家燈火一樣。當然這些亮點是注意力的亮點。

品牌的訴求相對穩定,否則就不能稱其為一個真正的品牌,而只是隨波逐流的過客。但大眾口味常變,所以真正的品牌,要麼具備快速符合大眾口味的能力,要麼符合人們潛意識中相對恆定的價值訴求。我們看到,在商業社會中,大部分的品牌都不幸成為大眾文化的匆匆過客。根據哈佛商學院的研究,商業的新點子只有 20% 能獲得投資轉化為商品,而這些投資中只有 20% 能最終成功。

藝術如果做得太深奧,欣賞的人就少了,所謂曲高和寡,正如達利的抽象畫少有一般大眾能欣賞的一樣。因為絕大多數品牌面對的是一般大眾,所以品牌沒有必要做得太深奧、太抽象。高深到不可理解的地步,效果往往要打折扣。品牌的理想狀態是既能成為大眾文化的有機部分,又能建立自身的傳統,成為永恆的價值和追求。比如說賓士、柯達、可口可樂和哈雷摩托,就是既傳承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長遠嚮往,又具備把握時代脈搏的創新精神。

品牌,是對注意力的征服

品牌和消費者是一種動態的互動關系。品牌和消費者的力量消長和力量對比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當消費者購買強勢品牌,實際上是將自身的選擇權交給了強勢品牌;同時,他們會質疑弱勢品牌。在強勢品牌面前,消費者覺得自己像陷入情網的少年,被它的力量所征服,被它的魅力所迷惑;在弱勢品牌面前,消費者又覺得自己像個智者,舒適地、志得意滿地對品牌指手劃腳。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爭當市場領導者的重要性。

其實,品牌是品質的符號和象徵。那麼什麼可以品牌化呢?我們看看如下的概念是不是已經成為品牌。

人物:格林斯潘、斯皮爾伯格、米蘭·昆德拉。

事件:嬉皮士運動、存在主義思潮、文藝復興。

地方:加勒比地區、長城、澳大利亞黃金海岸。

活動:奧林匹克、財富論壇、世界盃足球賽。

組織:歐洲綠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諾貝爾獎委員會。

服務:波士頓管理咨詢、個人理財產品、四季酒店的星級服務。

技術:企業資源計劃 ERP、奔騰晶元、克隆。

概念:後現代主義、國際化、生產外包。

思想:全面質量管理 TQM、加里哈默競爭戰略、學習型組織。

經過精心打造,張揚的人物、前衛的思潮和創新的產品都成為了卓越品牌。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凡是需要溝通並且可以溝通的事物都可以品牌化。人類已經進入到注意力制勝的全面品牌化時代。

什麼成就品牌

品牌思維,正對傳統的量化邏輯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戰。中國頂尖的經濟學家,跨入無人之境後最想做的事情是評點唐詩宋詞;中國頂尖的公眾人物,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時津津樂道於西方交響樂;萬眾矚目的富商,功成名就後卻醉心於打打鬧鬧地拍電影。如果說一個人功成名就之後,心智必會貼近快樂與夢想,那麼,真正的品牌從一開始就像一個功成名就的人,它就是快樂與夢想。

品牌的征服,實際上是改變了人們的認知。這個邏輯過程是什麼樣的呢?請看下面的品牌征服的模型(參見圖 1-2),征服的邏輯過程是這樣的:認知的變化、行為的變化、偏好的變化、習慣的變化、忠誠的變化和認知的再次變化。

索尼、迪斯尼、范思哲、3M、百威、李維斯、英特爾,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超級品牌,無一不是產生於激情和夢想。我們能用標桿學習之類的管理工具重復同樣的夢想嗎?即使可行,我們為什麼要做這么乏味的事情呢?更何況激情、亢奮、直覺、驚訝和情愫這些夢想的元素是不能用量化的語言來描述的。你大概不能說你做了一個三西格瑪的夢、還是六西格瑪的夢吧。

打造品牌,依靠的是直覺而不是空洞的分析,是藝術而不是陳舊的公式,是激情而不是完美的計劃。我們生活在現在,但我們已經活在未來。品牌,是酷時代的通用話語。酷經濟,不是用國民生產總值來衡量經濟發展水平,是用國民生產「酷」值。酷經濟的指標是快樂程度、散熱效果、不確定的美感和快感模式等。

怎樣將品牌建立在夢想的基礎之上呢?將概念變成一個神話、一個寓言或者一個傳說是個不錯的選擇。微軟在講故事,GE 在講故事,牛津和哈佛也在講故事。很多品牌都有許許多多的故事:它們的歷史、它們正在做什麼、它創始人的傳奇經歷等。比如蘋果電腦就通過故事讓其創造性和叛逆性的核心品牌文化具備了某種近似宗教的特徵。

從一開始,蘋果就是一家特立獨行、不守規矩的公司。蘋果電腦的 CEO 就是一個膽大妄為的夢想家,蘋果電腦的產品永遠代表了「前沿和創新」。而它的專賣店的前衛環境則進一步強化了蘋果品牌的夢想文化,其最新推出的 iPod 和 iTune 等創新產品更是將這種文化推向頂峰。所以,其實品牌的語言是征服,用快樂與夢想征服消費者的心靈。

我想說,從現在開始,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家、管理者和學者用品牌的語言來溝通。如果我們在不久的將來,發現在幾乎所有的管理語境里,大家都一擁而上,拿著品牌說事兒,就像熱熱鬧鬧去趕大集一樣,那我們一定不要覺得太奇怪,因為品牌是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所必然出現的潮流。在出現人聲鼎沸的熱鬧場景之前,我們確實有必要讓自己正確理解品牌。

目前全球的青少年都過早地接觸成人的文化。哈利·波特的出現,幫助青少年重拾自己童年時應有的想像力和樸素的正義感。即使是成年人,也迫切需要這種回歸童年的感受。哈利·波特就好像很多人在童年時夢想成為的偶像,所以,這個品牌講述的故事非常容易深入人心。

品牌,就是征服心靈

在哈利·波特這個品牌的核心訴求裡面,好玩是第一位的,其他的都是附屬目標。比如這個魔法小子的道德品質,他的善良、勇敢、友誼、勤奮等都是附屬的價值。好玩是文化,我們看看西方的教育體系就可以理解這一點。在西方的學校裡面,老師會使出渾身解數,讓學生覺得好玩,西方教育的娛樂性是我們在中國所想像不到的。

比如在英國的小學裡面,當老師講到固體、液體和氣體的區別時,他會讓小朋友們站成一排,緊緊地靠在一起,你貼著我,我貼著你,吵吵嚷嚷地擠成一團,他說:ok,這是固體;然後他讓這些小朋友站開一些,彼此間留一些空隙,然後說:這是液體;最後他只留兩三個小朋友站在上面,彼此間的空隙很大,然後他說:ok,這是氣體。在小朋友們嘻嘻哈哈的笑聲當中,三種物理狀態的區別一目瞭然。他就是用這種方法來說明固體、液體和氣體的主要區別是在於分子間的空隙不同,導致了物理特性的不同。

哈利的學生生涯充滿了奇趣的學習,巫術老師們會煞有介事地教會他們很多神奇的東西,穿牆走壁、上天入地等,非常好玩。我相信每一個英國或者美國的學生在看哈利的時候都會想像自己也正在這個魔法學校中學習魔法,而不是學習數理化。所以這個品牌征服的是心靈,是孩童們心靈深處的渴望,也是童心未泯的成人們內心深處的渴望。這和我們看泰坦尼克的浪漫愛情時將自己的放到那個驚心動魄、盪氣回腸的場景中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呢?不過是哈利這個小子將這一切演繹得淋漓盡致,讓人慾罷不能。

《哈利·波特》一書的作者羅琳女士的一席話頗為耐人尋味:兒童讀物不是教科書,其目的不是要教會孩子們什麼特定事物。這不是文學的特性。人們確實能從文學中得到一些東西,但可能只是教你如何開懷大笑,而並非每次都像打你一個耳光一樣讓你吸取教訓。

孩子們肯定能從《哈利·波特》里學到一些東西。這本書的構思並不復雜,但矛盾跌宕起伏,懸念叢生,充滿童趣。主人公哈利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物,在孩子看來,和自己差不多。哈利的主題是什麼?是魔法和邪惡。難道這不是我們在現代社會中天天所看到的東西嗎?我們看到無數的商業成就、社會現象和人際關系就像魔法一樣神奇,同時我們也看到邪惡的事情,不論我們願意不願意看到,ok!看到了之後,我們都希望能有一個像哈利這樣的厲害小子去打敗惡魔,或者乾脆自己就是那個到處飛的魔法小子,去鏟除邪惡。

所以哈利的真正魅力可能正是在於我們從中看到了現實世界的影子,它是魔幻世界,也是現實世界的映射版本。我們都知道《傳奇》、《魔獸》這樣的電腦游戲有無數的粉絲,那我們也可以理解哈利·波特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粉絲。

讓品牌成為一種現象

經過作者、文學經紀人、出版社、電影製片人,以及一系列營銷高手的運作,《哈利·波特》不僅家喻戶曉,還形成了一個超乎想像的財富鏈。《哈利·波特》系列一共 7 本,前 5 本累計銷售量已經超過 2.7 億冊,如果以平均每冊 20 美元的價格計算,其市場價值已達 50 多億美元。

這一切如果沒有一套完善的商業營銷機制,單靠作品本身的影響力是根本達不到的,所以羅琳在接受采訪被問到為何成功時就常常說:「這個問題我回答不上來,因為我做夢也沒有想到會這么成功。」關鍵是哈利已經成為一個文化現象,就像中國的很多很多現象一樣。很多人都在談論他。人們都從不同角度談論著這個魔法小子,越多人探討這個品牌,這個品牌的力量就越大。

經過品牌運作,哈利已經成了一個社會現象,媒體長篇累牘地對其進行報道,我們所知道的幾乎所有西方大媒體都對哈利現象進行了報道和深入分析。比如《金融時報》、《經濟學家》、《時代周刊》、《商業周刊》、《新聞周刊》、《紐約時報》等。電視里充斥著哈利的各種信息,雜志上成天都在討論著哈利的下一個冒險。

讓品牌成為一種現象,是品牌的至高境界。某某現象說明了人們的普遍關注,這種知名度對於一個品牌來說是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比如我們說的超女現象、奧運現象等,都是引起人們普遍關注的現象。一個品牌成為現象是需要經過精心包裝和打造的。

復雜的世界需要簡單

品牌本身就是一種將復雜性簡單化的產物。因為品牌是價值的集合體。每一個麥當勞快餐廳都是價值的綜合體,每當我們在街上看到麥當勞的快餐廳時,我們很清楚自己可以從裡面獲得什麼:干凈、整潔的環境,優良的服務,新鮮的食品,等等,從而大大簡化我們的決策過程。如果一個品牌很大程度上簡化了我們的決策過程,那一定是因為它是一個強勢品牌,它的價值和訴求非常持續,並且清晰。這在品牌裡面非常重要。

同樣的,哈利的出現符合人們對神秘的嚮往,不僅僅是小孩和青少年,每一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有這種慾望。人們都是很好奇的。人們都在追求快樂。復雜的世界裡,我們需要考慮的事情太多太多,如果有這么一個小孩,他聰明,勇敢,打壞蛋,幫助別人,那麼人們怎麼會不喜歡他呢。其實哈利的主要情節並不復雜,所展現的價值也很簡單,那就是勇敢、友善和進取。這些人類的簡單價值觀通過魔法的形式表現出來,就是非常有魅力的故事。

口碑就是一切

既然復雜的世界需要簡單,那我們就應該將自己的主張簡單化。少就是多,也就是說越簡單的信息越是容易傳播,簡單的東西都是好傳播的。我們都知道電影的營銷特別注重口碑傳播,一部新電影往往就看它首映過後幾周內的表現。如果表現不佳,也就意味著這幾周的口碑十分不佳,這部電影可能將很快轉為 DVD 銷售,迅速退出影院市場。

所以說泛娛樂化的品牌需要泛娛樂化的營銷,這種營銷一定是口碑為主的營銷。這些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歸因於任何市場機制或宣傳費用都無法買到的東西。《哈利·波特》是典型的口碑暢銷商品,它的力量建基於讀者對家人和朋友的推薦。它也是在正確的時機提供了正確的方法。孩子們總是喜歡羅琳女士如此擅長講述的幻想冒險故事,成年人也喜歡故事中的懷舊之情,她這種現代方式的逃避主義品牌立即引發了人們的共鳴。

但是最重要的是,就連羅琳和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也都承認,他們的財富歸功於故事中那些魔法的鼎力相助。「喬羅琳講故事的技巧固然無庸置疑,」布朗先生總結說,「但歸根到底是她走運了。」

快樂,力量無窮大

哈利的所有魔力在於市場營銷,這是一種快樂營銷。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在推銷哈利·波特品牌方面很有一套,特別是對那些最難討好的男孩讀者們做得很成功;同時,羅琳女士堪稱一位最機敏的市場推銷人,她的書就運用了市場推廣的手法,例如出現在購物商場打上品牌的掃帚柄,以及琅琅上口的口號。她對孩子們想要什麼東西有那麼一種直覺。

經過改編的電影也進一步加速了哈利·波特品牌的風行。時代華納對一部電影約5000 萬美元(合 2700 萬英鎊)的宣傳費使圖書業的促銷預算相形見絀,並有助於吸引更多的讀者。票房收入也使零售商的銷售顯得微不足道:根據電影票房數據分析網站 Boxofficemojo 的統計,迄今為止《哈利·波特》 3 部電影的收入就超過了 14 億英鎊。書商們自認為是他們創造了哈利·波特奇跡,但是他們並未充分意識到,其實他們應該感謝華納。布朗先生懷疑,這樣將反過來使羅琳女士的寫作手法更接近電影,她對故事情節的鋪設都瞄準了電影改編版本。

伴隨電影一起蜂擁而至的還有大量「哈利·波特」商品。對孩子們及其備受煩擾的父母而言,哈利·波特可能是目前市場上被利用得最多的品牌之一,隨處都是「哈利·波特」的書籍及其副產品。然而在今天各種大型特許經營的潮流中,「哈利·波特」在特許經營方面實際上利用率甚低。

就全球來講,兒童電影的商品銷售特許證通常會簽發多達數百個,但是華納僅為哈利·波特電影發出 75 個。其中部分原因是羅琳女士的堅持,她對品牌的使用保留控制權,並否決她認為不適當的這類特許證。而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也保持了剋制,除成人和特別裝訂版本外,它不願讓各種副產品降低該書的聲譽。

反面的聲音

因為哈利的故事中充斥著妖魔鬼怪,所以西方的基督教團隊對此表示擔憂。有人就在英格蘭的基督教電台中說:哈利電影中所用的語言有時候是很「strong」的,strong 這個詞在這里指的是「不太恰當」的意思。而且有些畫面過於刺激感官,比如那些怪獸的造型和一些正邪交戰的場面。所以基督教組織建議父母先看電影或者小說然後再將小孩納入進來,認為這樣更加恰當。

實際上,當我們看到連基督教的機構都討論哈利的影響,這足以證明哈利已經遠遠不僅僅是一個魔法小孩,更是一個文化現象。它超乎現實生活經驗,又讓人感到熟悉親切。

一本兒童讀物,首印 500 萬冊依然供不應求的事實,使其成為書界的一個奇跡,也使其他暢銷書在一夜之間黯然失色。當人們驚喜地發現《哈利·波特》使西方那些沉溺在電視、電腦面前的孩子們重新喜歡上了看書的時侯,我們不禁想追問,中國現代兒童文學,何時能贏得如此眾多的小讀者。

立體的整合營銷

英國在 19 世紀就提出了「快樂的作品給孩子以愉悅」,而我們的一部分作家至今仍沒有真正思考過現在的孩子需要什麼,只是一味地走「告訴你一個道理」的老路子,用成人的標准去衡量孩子。中國現代兒童文學並沒有反映真正的兒童生活,而只是反映了成人理解的兒童生活,或是希望兒童過的一種生活的狀況。這種虛偽的關愛阻礙了兒童文學的發展。中國現代兒童文學到了回顧與反思的時候了。

《哈利·波特 4》全球首映,首映前 3 天票房全世界超過一億美元。哈利·波特已經像米老鼠、加菲貓一樣,出現在成千上萬種商品上。哈利·波特帶來的市場到底會有多大,實在難以估量。美國華納兄弟公司的電影在這個過程中起了關鍵作用,如果沒有英國難以計數的書店的推廣,沒有網路上鋪天蓋地的討論、新聞和報道,哈利是不會這樣盡人皆知的。這個品牌是通過電影院、玩具店、超市、報紙、雜志、音像店等渠道共同打造而成的。

打造中國故事品牌

為什麼不打造中國自己的強勢故事品牌?一個哈利成為英國出口的最大宗商品,是最近幾年英國重要的文化品牌,將英國的影響力擴散到世界各地。很多很多年前,一個國家的影響是通過軍事和政治手段實現的,現在的時尚是通過文化。看看風靡世界的韓國電視劇《大長今》!未來的世界是文化主導的世界,未來商業的力量一定出自文化的力量!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的就是商業的。它的意思就是說:越是民族的東西越是具有差異化和獨特性,這是一個卓越品牌最基本的特徵。不然匯豐銀行也不會說自己是「全球營銷,當地智慧」。

中國故事品牌之殤

一個故事品牌打造成像哈利·波特這樣也是到了相當境界了。但哈利的驚人成功幾乎讓我們自己忘了我們中國也是有大量的強勢故事品牌的。嫦娥奔月、誇父追日、哪吒鬧海、大鬧天宮,它們哪一個不具備大品牌的風范?我們這些充滿神奇想像力的文化品牌哪裡去了?而我們似乎還沾沾自喜於西方世界十分了解我們的傳統、追求和文化呢。錯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西方人除了長城、烤鴨和李小龍之外,對中國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羅琳是有天才的,她直覺地知道人們需要什麼。看看:童心、魔法、文化、學校、風景、冒險、蘇格蘭,她將這些時尚和流行元素很好地結合進了哈利的故事中,讓我們如痴如醉,欲罷不能!

孩子的天性是追求快樂,「讓孩子快樂,讓孩子玩」是兒童文學的一個重要目標,而這個目標的基礎是作家與小讀者的平等,作家不應擺出居高臨下的姿態,而是應該站在兒童的立場上,「用兒童的眼睛去看,用兒童的耳朵去聽,特別是用兒童的心靈去感受,這才是兒童文學成功的關鍵」,即「兒童本位」。

每當我們看到一些電視節目中一些小孩模仿大人的口氣說「我們應該為了什麼什麼而讀書」這種虛偽的腔調時,就覺得很不舒服。孩子的天性是非功利的,孩子天生都應該是快樂的。將成人社會的約束綁在兒童的身上,讓他們感覺自己好像是為了功利性的目的而努力,那其實是對他們心靈的很大傷害。

「西遊記」,尤其是「大鬧天宮」的故事,「三個和尚」,「小蝌蚪找媽媽」,這都是中國的優秀故事品牌。但是它們今天在哪裡?中國故事都過早地凋謝了。它們沒有像哈利·波特這樣被作為一個品牌去經營。國內一些作家已經受到「哈利·波特」的啟發,紛紛決定把自己作品中的形象打造為品牌。比如中國作家「童話大王」鄭淵潔就和長春電影集團公司簽約,將其全部作品的影視拍攝權授予了長影集團,並以其作品中的代表形象皮皮魯、魯西西、舒克、貝塔等創造童話動漫影片,以打造中國版「哈利·波特」。

好玩的力量

中國的很多故事裡面會出現大量的教條,很多可愛的卡通形象會在搞了一些很酷的事情之後忽然對道德發表一些看法,這是很可笑的。我們的故事需要輕松一些,不一定是搞笑,但是娛樂感和輕松感是非常重要的。人們需要的是快樂,不是索然無味的教條。西方的故事中從來都充斥著大量幽默元素。我們的故事品牌需要更加輕松,更加酷一些。

不僅僅是故事品牌,所有的品牌都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而出現的,品牌的征服也是因為它滿足了人們心靈深處的渴望而具備了征服的力量。從遠古的凱撒、成吉思汗,到近代的拿破崙和巴頓,再比如說:哈利·波特。僅僅從營銷的角度來理解「哈利·波特」的驚人成功顯然是不足的,一個品牌,尤其是一個時代產物的品牌,是深深打上了這個時代的烙印的。哈利·波特就是這樣一個打上了深刻娛樂文化烙印的品牌。

英國的娛樂文化由來已久,比如 BBC 裡面受到普遍歡迎的《Who Wants to be millionaire?》(誰想成為百萬富翁?)就是一個長盛不衰的節目,其他的比如《Who's the weakest link?》(誰是最弱的連接?)、《Survivor》(倖存者)、《Blind date》(和誰約會)等節目都是娛樂文化的典型。

泛娛樂化的世界需要泛娛樂化的形象。美國出版了一本《寫給哈利·波特的信》,這本書收集了來自十幾個國家的孩子寫給哈利·波特的信。從中可以看到它對孩子的吸引力不光是離奇的魔法世界,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這個魔法世界和現實世界有很多共同之處。這種將現實與魔幻巧妙雜糅在一起的寫法,能使孩子產生真實感、親切感,又能使他們得以擺脫現實束縛,進入到充滿奇妙故事的想像世界。

中國的品牌,尤其是故事品牌,是可以借鑒哈利·波特的品牌手法迅速崛起的。牢記一點:品牌是征服,不是對消費者需求的臣服。如果在你的詞典里還是過時的「顧客是上帝」,那麼你等著被市場淘汰吧!在我看來,消費者並不是上帝。如果你的顧客表現得像個上帝,那是因為你的產品不夠差異化,很可能他可以從離你200米遠的另一家店裡買到它。
你好,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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