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培訓內容有:管理人員培訓、從業人員培訓、日常安全教育。每個方面對應的培訓內容大致如下:
1、管理人員培訓: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標准;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2、從業人員培訓:
(1)學習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2)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3、日常安全教育:
(1)學習國家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知識;
(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異常情況的緊急處理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5)開展崗位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安全培訓內容的作用:
1、首先,安全教育培訓主要是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只有掌握了這些內容,才能進一步提高每一位員工的安全意識,時刻綳緊頭腦中安全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鍾長鳴。
2、其次,安全培訓教育是使員工學習安全知識,在企業現代化大生產工作中,需要每一位員工學習掌握生產知識,安全知識,只有掌握了生產過程的各種知識,特別是掌握了安全知識,才能夠在具體生產崗位操作時得心應手,如魚得水,減少和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㈡ 對新從業人員要進行什麼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安全生產法》規定之: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
㈢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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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5日電 國務院通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草案)》,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版單位應當組織從業權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了解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理措施。
㈣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
根據安全生產法之規定:
第五十五條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㈤ 員工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知識;
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異常情況的緊急處理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5、開展崗位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反習慣性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像;
8、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防範控制措施;
9、其他安全活動。
(5)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應急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安全培訓的目的是:
1、為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
2、安全教育是使廣大職工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3、安全教育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對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意識和管理水平。
5、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6、減少「三違」作業行為,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㈥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有哪些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有以下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拓展資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是為了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㈦ 從業人員在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後,應確保具備哪些知識技能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 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版培訓,保權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 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 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 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生產法》第五十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 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 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㈧ 如何開展好生產經營單位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工作
一、充分認識加強企業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的重要性
企業一線從業人員是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進一步加強企業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既是全面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也是有效防止因應急知識缺乏導致事故擴大的迫切要求。各類企業和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職責,以全面提高一線從業人員應急能力為目標,制定培訓計劃、設置培訓內容、嚴格培訓考核,切實抓好培訓責任的落實,牢牢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扭轉從業人員特別是基層廠礦企業中存在的「培訓不培訓一個樣」的錯誤觀念。
二、全面落實企業應急培訓主體責任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單位所有一線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確保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要將應急培訓作為安全培訓的應有內容,納入安全培訓年度工作計劃,與安全培訓同時謀劃、同時開展、同時考核。要切實突出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不斷提升一線從業人員應急能力。
(一)健全培訓制度。企業要建立健全適應自身發展的應急培訓制度,保障所需經費,嚴格培訓程序、培訓時間、培訓記錄、培訓考核等環節。對於無法進行自主培訓的企業,要與具有相應條件的培訓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確保一線從業人員全部接受科學規范的應急培訓。
(二)明確培訓內容。企業要根據生產實際和工藝流程,全面准確地梳理各崗位危險源,明確各崗位所需共性的和特有的應急知識和操作技能。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基本內容應包括:工作環境危險因素分析;危險源和隱患辨識;本企業、本行業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報告流程;事故先期處置基本應急操作;個人防災避險、自救方法;緊急逃生疏散路線;初級衛生救護知識;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應急預案演練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三)豐富培訓形式。企業要充分分析本單位一線從業人員的群體特性,編寫科學實用、簡單易懂的應急培訓讀本,採取集中培訓、半工半訓、網路自學、現場「手指口述」、師傅帶徒弟、知識競賽、技能比武和應急演練等多種方式方法,充分調動一線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積極性。同時,要不斷學習借鑒應急培訓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和企業的經驗,使應急培訓能夠始終緊密貼合企業生產發展的趨勢。
(四)加大考核力度。企業要將應急技能作為一線從業人員必需的崗位技能進行考核,並與員工績效掛鉤,要建立健全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檔案,詳細、准確記錄培訓及考核情況,實行企業與員工雙向蓋章、簽字管理,嚴禁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企業要定期開展內部應急培訓工作的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實際問題,切實做到安全生產現狀需要什麼就培訓什麼,企業每發展一步培訓就跟進一步,始終保持培訓的規范化、制度化。
三、進一步落實部門應急培訓監督管理責任
(一)加強監督指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對本轄區內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及時制修訂符合地區實際的政策標准。
(二)嚴格執法檢查。要定期開展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專項執法檢查,進一步細化檢查項目,規范執法程序,創新檢查方法,將抽考職工應急處置基礎知識和現場組織應急演練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將應急培訓制度落實情況納入「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的重要內容和重點環節,嚴肅追究有關企業培訓不到位的責任。
(三)注重服務引導。要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及時發現和研究應急培訓新情況新問題,全力幫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解決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中的實際困難,要注重總結和推廣在一線從業人員應急培訓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創新經驗和有效做法,推動應急培訓工作切實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