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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執法辦案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2-02-23 10:15:48

Ⅰ 人民檢察院依託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方案

摘要 派駐檢察室對公安機關在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辦理的刑事案件依法開展監督,對重大、疑難及新型案件依公安機關申請提前介入指導;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會商工作、研究問題,並聯合開展業務培訓;依託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行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證、救助機制,並配合開展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篩查等職能。

Ⅱ 公安民警執法辦案常用手冊的內容提要

隨著依法治國的深入、公安法制的發展,基層民警在日常執法辦案時,需要用到越來越多的法律法規,依據各種各樣的制度規范。這些數以千計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散見於各類法典、文件中。雖然公安類的法律匯編並不少見,但體系龐大,內容繁多,不便於基層民警日常執法辦案工作中隨身攜帶和隨時查詢使用。為此,我們選編了這本執法辦案常用手冊,輯錄了基層執法辦案常用的法律、法規、解釋、規章,以及相關具體執法規范性文件,並加大具體執法行為操作性規范的比重。為便於民警日常執法隨身攜帶,本書在選取規范時,以基層所、隊民警在執法辦案中最常用、最基本的法規、文件為主,不貪大求全。
全書共選取最常用的文獻140個,截止時間為2008年1月1日。在內容編排上,分為刑事執法辦案規范,行政執法辦案規范,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和禁毒辦案規范,復議、應訴、賠償工作規范,綜合類執法規范,以及派出所執法規范六個部分;每一部分按照法律法規(法律及行政法規)、相關解釋(各類司法解釋及其他解釋)、執法辦案規范分類排列;排列順序上主要按照文獻效力等級為序,同時兼顧文獻發布時間和內容,以便於基層民警學習、查詢和使用。
本書為基層民警量身定做,既是基層民警法律學習培訓教材,也是基層民警執法辦案的好幫手。今後,根據執法工作的發展和法律規范的調整、完善,編者將適時修訂、增補相關規范,以更好地服務於執法實戰。

Ⅲ 學習煙台市公安機關基警隊伍在教育整頓活動時實施方案

摘要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指導思想:以提高隊伍戰鬥力、凝聚力、向心力為著力點,以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落腳點,以強化宗旨意識為目的,不斷加強隊伍的正規化、制度化建設。 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結合實際,促進工作的原則;堅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全面加強和提高全所民警的團結協作、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 二、目標和任務整改的目標和任務是旨在提高全體民警的理論素養、宗旨意識、執法意識和大局意識,按照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黨、忠於法律的標准嚴格要求和規范個人言行,為實現公安機關的三大政治責任,構建和諧社會,實現長治久安而努力奮斗。三、整改的重點和方向

Ⅳ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工作規范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各類案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依法受理案件,如實立案;(2)執法主體合法,符合管轄范圍規定;(3)調查取證合法、及時、客觀、全面,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4)定性及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准確,量處適當;(5)適用強制措施、偵查措施、調查措施法律手續完備,程序合法;(6)法律文書規范、完備,案卷裝訂規范。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經濟犯罪、重大集團犯罪和下級公安機關偵破有困難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偵查。重大涉外犯罪案件包括外國人犯罪的案件和其他重大的涉及外國人或者需要與外國交涉的犯罪案件。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條 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建立、完善和嚴格執行辦案責任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內部執法監督制度。在刑事訴訟中,上級公安機關發現下級公安機關作出的決定或者辦理的案件有錯誤的,有權予以撤銷或者變更,也可以指令下級公安機關予以糾正。下級公安機關對上級公安機關的決定必須執行,如果認為有錯誤,可以在執行的同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Ⅳ 如何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

近年來,公安機關通過不斷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監督等有力舉措,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顯著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不斷提高。但是,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當前公安執法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一)執法效能尚不高;(二)執法程序還不夠規范;(三)執法手段仍顯簡單;(四)裁定執行力度不強等問題,無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安機關公信力。
一、影響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規章制度還不完善。隨著改革開放進程不斷加快,各類新情況、新問題、新任務不斷涌現,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社會形勢日趨復雜,一些法律法規的滯後性更加凸顯。而且,由於不同規章制度出台的時間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規定內容之間出現了不一致甚至相互沖突的現象,致使民警在執法時無所適從。
(二)民警素質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識結構陳舊,對新修訂、新出台的法律法規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時。少數基層單位大局意識不強,過於本本主義、教條主義,在執法過程中較少考慮特定的社會背景和具體情況,影響了執法的社會效果。
(三)監督體系不夠健全。從監督過程上看,過程性監督體系還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動態執法監督平台仍在建設之中。從監督機制上看,執法監督機制還不健全,使得某些執法環節成為「監督空白」,容易導致權力失控。從監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賴案卷查閱、嫌疑人提審等傳統手段,在線監督、遠程監控等現代科技手段的運用尚不成熟,科技強警的優勢作用有待進一步挖掘。
(四)執法保障仍需加強。當前公安法制專業人才還比較缺乏,優秀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上升通道還不夠暢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的用人機制還不健全。執法裝備與實戰需要相比仍然相對滯後,經費不足依然是制約公安發展的重要瓶頸。
(五)執法環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時有發生,給公安民警執法心理造成沖擊,導致少數民警執法時縮手縮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辦案質量。
二、有效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路徑分析:
對症下葯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要從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執法監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法治意識。持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識和民本理念,增強對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政治認同、感情認同、理論認識,使規范、文明、理性、平和執法成為廣大公安民警的一種自覺行動和自發要求。加強公安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強化公安隊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義在心中,讓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真正潛移默化地滲透進民警心底、融會於民警心靈、指導於民警行為,不斷增強民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嚴格規范執法的水平。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環節。堅持從民警日常執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執法標准細化工作,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增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民警每個執法動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接處警、現場取證、強制措施等每個執法環節上加以規范,切實為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藉助信息推力,加強執法監督。構建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並以警務信息化建設為契機,盡快實現網上執法辦案、執法監控、執法問題研判和執法質量考評一體化流程,為監督指導工作提供依據。尤其要加快推進執法信息的採集、存儲、傳遞和辦理,實現法律文書網上製作、網上傳遞、網上審批,積極推進執法監督系統建設,探索網上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健全執法考評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進公安執法質量的不斷提升。
(四)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保障。轉變傳統執法模式,徹底擺脫「重審輕查」、「重口供輕證據」等思想影響,徹底杜絕採用刑訊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獲取口供。強化辦案保障,加大投入,為執勤民警配備執法必需設備,全面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堅決確保執法安全。強化執法維權,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堅決維護民警合法權益,遏制襲警案高發態勢,消除惡劣社會影響,切實恢復民警公正嚴格執法的信心。
(五)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及時更新民警知識結構,不斷提高隊伍執勤執法能力。積極推行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等級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辦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督促民警主動開展法律學習,努力培養一批執法辦案的行家能手。緊緊圍繞公安實戰,主動加強對法律法規適用問題的分析研究,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基層感到困難、處理較為復雜的突出違法犯罪問題,適時為基層提供業務指導,提前介入指導辦案。

Ⅵ 安澤縣公安交警大隊組織舉辦民輔警執法業務培訓活動

安澤縣公安交警大隊組織舉辦民輔警執法業務培訓活動
3月30日下午,安澤縣公安交警大隊為認真貫徹安澤縣公安局公安工作會議精神,緊盯交警隊伍執法質量短板,組織舉辦「打造精品案件,爭創辦案標兵單位」培訓活動。縣交警大隊民警、輔警共25人參加了培訓。縣交警大隊分管副大隊長李安剛主持會議。
劉學平大隊長做了學習動員講話,提出了以培訓為契機,促使執法質量明顯提升、打造法制工作亮點、爭先創優辦精品案件的三條要求。
縣公安局法制大隊長申偉就執法質量方面的「五降五零」等重點工作,結合交警業務進行了強調。
同時,此次培訓還邀請了縣公安局法制大隊辦案能手李蛟、梅佳傑、城市中隊輔警馮永剛、事故中隊民警謝尚臻進行案例講解。
培訓內容為「行政(刑事)案件在執法質量中存在的問題」「辦案中心使用規范及存在的問題」「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及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辦理行政案件時具體的法律文書製作及執法全流程系統的應用」「刑事案件存在的問題的解析及血液中乙醇檢驗工作規范的應用」等。
通過培訓,進一步夯實了基層民警掌握辦案流程和法律法規程序及基本業務知識和技能,也為鍛造一支執法辦案高素質專業化交警隊伍提供了有效助力。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Ⅶ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規定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保障辦案安全,促進規范執法,根據《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設置規范》等有關法律和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法進行安全檢查、信息採集、訊問、詢問、繼續盤問、辨認等辦案活動的專門區域,包括公安機關派出所和內設機構設置的專門辦案區域,以及公安機關設置的供兩個以上執法辦案部門共同使用的辦案中心。
第三條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案區從事辦案活動,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履行職責;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和責任,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第四條 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帶至公安機關後,辦案民警應當將其立即帶入辦案區;除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起贓、辨認現場或者屍體的以外,不得將違法犯罪嫌疑人帶出辦案區。
組織調解、聽證,或者對違法嫌疑人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可以在接待區進行。
第五條 依法對違法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決定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將其送交有關監管場所執行;依法作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決定的,應當與執行機關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明確辦案區管理部門及其職責。辦案區由一個辦案部門單獨使用的,該部門為辦案區管理部門;由兩個以上辦案部門共同使用的,應當由所屬公安機關指定一個部門作為管理部門。
辦案區的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辦案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機關紀檢監察、警務督察、法制等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對辦案區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裝備財務、後勤保障、科技信通等部門應當為辦案區使用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辦案區使用管理登記制度,設置專門台賬,載明進入辦案區的違法犯罪嫌疑人、證人、被害人等與案件有關的人員、案由、進出辦案區時間,以及辦案部門、承辦人、看管人、使用的功能室等信息;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應當對台賬實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條 因違法犯罪嫌疑人數量較多或者設備故障等原因,本單位辦案區無法滿足辦案需要的,或者到異地執行傳喚、拘傳、拘留、逮捕後需要立即開展審訊工作的,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商有關執法辦案場所負責人同意,可以借用其辦案區,出借單位應當安排工作人員予以配合。
借用其他單位辦案區的,對違法犯罪嫌疑人的看管由借用單位負責,出借單位予以配合。
公安機關應當對本轄區內相鄰執法辦案部門共用或者借用辦案區作出統一安排。
第九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將辦案區的使用納入民警教育培訓內容;對新入警人員,應當在其上崗前進行教育培訓。

Ⅷ 如何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維和依法辦案能力

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機關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強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不僅要推進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各種復雜問題,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善於運用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根據公安機關執法實踐,重點要強化「四個理念」,實現「四個統一」。

一、樹立嚴格執法理念

強化職權法定、嚴格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依法履職與依法治權的有機統一。重點抓好三個方面: 首先,法定職責必須履行到位。其次,執法權力必須依法行使。第三,執法者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

二、樹立文明執勤理念

牢固樹立規范執法、文明執勤的理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樹立規範文明的執法形象,不僅有利於增進人民群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更有利於促進法律在人民心中樹立尊嚴和權威。 在處理敏感案、事件時,要把法律的剛性和執法的柔性結合起來。在執法辦案時,要把打開「法結」與打開「心結」結合起來。

三、樹立公正執法理念

牢固樹立平等對待、公正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維護法律權威與維護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第三,要堅持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

四、樹立保障人權理念

牢固樹立執法為民、保障人權的理念,努力實現社會維穩與公民維權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更加自覺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權放在各項執法辦案的首位。其次,要更加註重在社會管理中體現服務為先。第三,要更加註重在維權中實現維穩。

Ⅸ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

1、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法治意識。持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識和民本理念,增強對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政治認同、感情認同、理論認識,使規范、文明、理性、平和執法成為廣大公安民警的一種自覺行動和自發要求。

2、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環節。堅持從民警日常執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執法標准細化工作,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增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民警每個執法動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藉助信息推力,加強執法監督。構建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並以警務信息化建設為契機,盡快實現網上執法辦案、執法監控、執法問題研判和執法質量考評一體化流程,為監督指導工作提供依據。

(9)公安執法辦案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強化執法權力監督制約:

1、從加強源頭防控、過程監督、責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強化執法權力監督制約的一系列措施要求,通過建立系統化、實時化、常態化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實現對執法工作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2、一是嚴格源頭防控。落實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見,完善接報案登記、受案立案審查工作程序,實現接報案、受立案信息全要素網上記載流轉,落實受案立案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受立案環節的監督;深化法制員制度,進一步發揮基層一線執法勤務機構和派出所派駐配備的法制員的作用,負責對案件質量審核把關,建立起保障執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線。

2、二是嚴格過程監督。全面實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制度,由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重點執法環節統一審核,在審查起訴環節統一與檢察機關對接,這項工作已經在部分地方試點,效果已初步顯現,下步將進一步探索、完善。

3、藉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實現網上辦案,並著力打造覆蓋接處警、現場執法到案件終結的整個執法環節的記錄機制,實現執法辦案全流程同步記錄、實時監督;優化執法信息查詢服務,建立生效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決定文書網上公開制度等措施,提高公安執法的透明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4、三是嚴格責任追究。構建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執法責任體系,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程序,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完善對民警違紀違法行為的督察機制,對違反制度規定的人、對觸碰「高壓線」的事,一經查實,堅決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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