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希爾頓酒店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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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新員工入職培訓期間,該如何計算薪酬
對於員工的工資薪酬,在勞動法允許的范圍內,企業可以自行規定。
新員工入職培訓期間,該如何計算薪酬,需要問你公司的人力部門。
㈢ 怎麼才能更好的制定酒店薪酬制度
給員工制定薪酬制度是每個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必須的流程,做好薪酬管理不僅可以有效地留住員工,員工更願意為其創造更多的價值。以下是某酒店員工薪酬制度,僅供參考。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採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桑拿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秘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采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采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台(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桑拿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准。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佔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佔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准,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後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薪金標准,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准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並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並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於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准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於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准,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於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採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後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㈣ 酒店員工工資薪酬方案有哪些
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職工薪酬考量指標
根據對激勵性薪酬體系設計目標的分析,可推出一個具有激勵性,並能吸引、保留公司核心員工的薪酬體系,應是在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對內公平合理,對外具有競爭力,並能鼓勵員工不斷提升人力資源能力。
據此,可得出激勵性薪酬體系設計要考慮的因素有:企業業績、生活水平、市場供求關系、勞動關系。其中,前兩個是決定因素,後兩個是調整因素。
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可以得到確定薪酬的五大指標:崗位工作的價值、員工的能力、相關崗位人力市場的需求情況、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
㈤ 四星級酒店培訓方案
現代酒店星級服務培訓資料全套
第一章酒店員工任職一般要求
第一節 員工基本素質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提高酒店全體員工的素質,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
培訓要
㈥ #浙江開元曼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根據貴公司人事制度及招聘流程節點執行。崗前培訓無工資(設定培訓內容和精準時間段),上崗實操培訓應有工資。但是作為服務行業,一線基礎員工,需要根據貴公司薪資待遇情況和現實情況而定,也就是制度和流程需要不斷改進,具有實際價值和可操作性。這里有雙向選擇,價值認同及執行很關鍵。僅供參考。 來自職Q用戶:鄒先生
我只想說你們出一個很低的工資想招萬里挑一的總經理,簡直是異想天開,14年酒店管理工作經驗說經驗不足,不是因為地域問題,你們的薪資報酬到應屆畢業生里選吧,你們的總經理都是文曲星下凡嗎?可笑之至。 來自職Q用戶:賈先生
㈦ 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培訓期間有工資。
根據《企業職工培訓規定》:
第十二條 企業對經批准參加脫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發放基本工資、 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按照以下國家規定提取、使用職工培訓經費:
(一)職工培訓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取,企業自有資金可有適當部分用於職工培訓;
(二)職工培訓經費應根據企業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於職工技能培訓;
(三)企業用於引進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技術培訓費用可以在項目中列支;
(四)工會用於職工業余教育的經費由各級工會掌握使用;
(五)企業職工培訓經費應合理使用,當年結余的可結轉到下一年使用。
(7)酒店培訓期間工資薪酬方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㈧ 薪酬體系都包括哪一些酒店的薪酬體系如何做
薪酬體系是指薪酬的構成,即一個人的工作報酬由哪幾部分構成。 一般而言:員工的薪酬包括以下幾大主要部分:基本薪酬(即本薪)、獎金、津貼、福利四大部分。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范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准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准。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l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准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項目: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幹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 工資級別和工資標准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級、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l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范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准如下:
1高級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准月薪2000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准月薪1 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准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准月薪l 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准月薪包括下列項目: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項目。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項目: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項目。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准。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准:
1高級顧問:標准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准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 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l任務占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占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占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准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准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准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l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級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l、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 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項目齊全有事實、金額准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復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審核,認定內容、項目和金額等准確無誤後,由審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 總經理辦公室在審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審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審核並進交總經理簽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審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