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給我們酒店員工一次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要詳細的一份計劃`
一、教育培訓目標
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熟練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業人員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夯實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基礎。
二、教育培訓對象
新聘用從業人員(新進員工和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公司在崗職工;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人。
三、教育培訓內容
(一)公司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保護及職業衛生知識; 3、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5、應急管理、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㈡ 員工消防培訓方案怎麼寫
(一)、員工消防培訓方案大致包含以下幾點內容:
1、員工消防培訓目的、意義。
2、員工消防培訓遵循的原則。
3、員工消防培訓培訓必須包含的時間、地點、參培人員、講師、活動內容、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各個協同部門職能職責。(正文最大部分)
4、員工消防培訓結束後的跟蹤調查,確認培訓效果。
(二)、範例:
消防安全培訓方案
一、目的
消防安全培訓是消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提升酒店消防能力有效途徑。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員工消防安全知識,強化消防安全意識。為實現全員消防奠定良好基礎,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和推動社會「防火牆」工程進程。切實為我酒店的安全運營保駕護航。
二、培訓內容:
酒店消防安全常識;消防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四懂四會。
三、培訓時間、地點、方式和主講人
培訓時間:2011年10月20日15:00 培訓地點:酒店7樓會議室 培訓方式:講座培訓
主講人:趙偉生 開發區公安局消防大隊工程師,資深消防專家。
四、參訓人員
開發區公安局消防大隊隊長段建強、教導員原鋼栓及酒店全體員工 五、培訓流程
1、開發區消防大隊段建強隊長(教導員原鋼栓)做培訓動員
2、培訓開始
3、酒店總經理張進發總結 4、現場培訓內容考試
5、公布考試結果(培訓第三天)
六、培訓要求
1、培訓要求全員參加,各部門負責人安排必要值班人員,將參訓人員名單於2011年10月16日報辦公室。
2、尊重培訓講師,保持良好的會場紀律,培訓過程嚴禁隨意走動、打瞌睡、接打玩手機,手機調至靜音或關機。
3、參訓人員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要求14:45分點名,點名未到按遲到或缺訓處理。
4、培訓結束,現場進行考試,成績納入個人品牌分。成績不及格扣除品牌分2分,成績85分以上獎勵品牌分2分。
5、不遵守會場紀律、遲到、早退、缺訓均扣品牌分2分
七、協助部門及職責
辦公室 下達和通知各部門培訓方案及協助組織培訓講座 工程部 協助調試講座所需的音響、照明和電腦設備 保安部 協助布置會場
㈢ 消防安全培訓方案怎麼寫
為做好消防安全培訓工作,提高我校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切實將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實處,防範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此方案。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於2014年我校消防培訓工作
三.培訓對象
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為我校全體師生
四.具體培訓工作安排
(一) 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培訓
1. 培訓主體 我校全體師生
2. 培訓周期
每月一次
3. 培訓內容
學校的消防培訓內容,涉及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災自救技巧等。
(二) 新教職工的消防安全培訓
1. 培訓主體
學校對公司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 培訓時間
新員工入職的一周之內,配合學校對新員工開展整體培訓工作。
3. 培訓內容
傳授基本的消防知識,熟悉學校消防器材設置及講解消防知識。
火災事故處理方案
一.目的
為保證火災發生後得到及時處理,盡量減少火災損失,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特製定此方案。
二.處理原則
(一) 防範為主,及時處理。
(二) 各部門通力協作,保證我校全體師生人身安全,減少學校損失。
三.火災處理
(一) 火災的確認
1. 保安接到報警器或人員報警後,相關人員應立即攜帶對講機趕到火災現場,確認火情是否存在。
2. 確認火災後,主管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火災現場進行撲火。
3. 趕赴火災現場時,應攜帶近處可取的輕便滅火器,做好滅火准備。
(二) 人員的疏散與救助
1.先疏散著火教師的學生。
2.緊急疏散時,組織學生盡快撤離。
3.疏散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1)清除疏散線路上的障礙,保證疏散線路暢通無阻。
(2)從預定消防樓梯疏散時,應配合疏散組對學生進行有序疏散,並使用水槍對火情進行噴射掩護。
(3)對被困人員,應通過各種方式,鼓勵被困人員增強自救信心,引導啟發被困人員就地
取材進行自救。
(4)對從火情中搶救出的受傷學生,安排人員及時進行護理後,送醫院救治。
(三)滅火工作
1.義務消防員攜帶滅火器材到達火災現場對初發火情進行滅火工作。
2.消防主管的職責
(1)負責向相關救火人員簡單介紹火情,分配滅火任務。
(2)迅速組織救火人員按救火程序實施滅火,控制火勢不向外蔓延,把火勢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並予以撲滅。並將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報告火災總指揮。
3.消防員的職責
(1)根據消防主管的工作分配進行火災撲救工作。
(2)維護火災現場秩序,引導師生從消防樓梯疏散。
(3)若火勢較大,及時向消防機關報警,應協助和配合專業消防隊撲救火災。
4.滅火的具體操作及注意事項
(1)滅火時的具體操作包括以下3點。
①啟動消防水泵,滿足滅火消防用水量,鋪設水帶進行滅火。
②救火人員應攜帶輕便型滅火工具到著火房間的相鄰教室,查明是否有火勢蔓延的可能,並及時撲滅蔓延的火焰。
③使用水流滅火時,要正確操縱水槍射水,一般應先外後內,先上後下,採用之字形擺動噴射,向後移動到角落處,把房頂和開口部位的火勢撲滅後,再射向起火部位。
(1) 滅火時,注意防煙,排煙,具體措施包括以下3點。
① 開啟疏散樓梯的自然通風。
② 使用濕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地面行進。
(四) 火災事故的善後處理
1. 救火人員負責保護現場,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查明火災發生原因,並形成火災調查報告,上交中心學校。
2. 根據火災發生原因,完善和健全校的防火制度。
3. 重新配置火災現場的消防設施,設備。
㈣ 賓館崗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範本!!!
賓館、飯店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導手冊
引言
賓館、飯店是指為賓客提供休息、住宿及就餐等服務的場所。現代的賓館、飯店,大都是集客房、餐飲、商場及會議、健身、娛樂於一體的公眾聚集場所,其人員密集、流動性大、功能復雜,用火用電量大,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多,火災荷載大等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可能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做好此類場所的火災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本手冊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潮州市賓館、飯店行業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簡要介紹了賓館、飯店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使用和參考。
註: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第一篇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賓館、飯店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餐飲等場所在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賓館客房服務人員應當在顧客離店後對客房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賓館房間內設置的呼吸面罩,高層賓館在公共區域設置的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設置位置是否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10、營業場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11、廚房、餐廳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灶台、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營業結束後,火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的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賓館、飯店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不足50人的賓館飯店,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賓館、飯店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員工疏散人員時,要在確認房間內無人後再關閉房門,並做上標記。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並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
8、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9、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保衛任務重,單位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賓館、飯店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7、客房內應當設置醒目的「請勿卧床吸煙」提示牌;在不間斷電源插口處提示「不間斷電源,離開時請拔下用電器具」;客房內的垃圾桶、煙灰缸上提示「請不要亂扔煙頭」;在房卡取電插口處提示「離開時請取出房卡斷電」等。
第二篇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賓館、飯店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第三篇:
賓館、飯店火災特點及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火災特點:
一、層數較多,使用功能復雜,房間密集,人員疏散逃生困難;
二、人員較密集,流動性大,大多數旅客對環境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三、賓館、飯店內可燃物多,電器線路復雜,火勢蔓延快,燃燒容易釋放出毒性氣體,火災撲救難度大。
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廚房、餐廳、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商業、燃油燃氣鍋爐房,洗衣房,可燃或易燃物品庫房,廚房排煙管道等部位應設置為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第四篇:
賓館、飯店e網管理信息系統應用
平台簡介:社會單位消防e網管理是一個社會單位自我開展、管理消防工作的平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過該系統指導、幫助社會單位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社區、農村的居(村)委會可登陸信息平台發布消防監督管理信息,並對社會單位進行指導考評。
功能特點:通過將「四個能力」建設納入e網管理,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安全標准化、規范化、系統化管理樣板,使單位能夠便捷地將消防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生產、經營之中,自覺貫徹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一、e網信息系統是指通過網路發布、傳遞及存儲在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網路信息,單位應安排消防安全管理部門使用網路上的有用資源;
二、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單位信息系統的應用,確保硬體設備正常運行所需要的環境,定期檢查計算機、伺服器、網路等設備的運行的情況以及軟體系統的應用情況,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操作人員必須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並熟練掌握電腦操作規程,熟悉系統應用,按程序要求規范操作;
四、對系統內單位檔案信息、防火巡查、疏散演練、動態信息、消防設施維修保養信息、滅火及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培訓資料及記錄等動態信息應及時更新補充內容,日防火巡查記錄於每日下午5時30分前更新;月防火巡查於下一月的前一天完成更新;
五、單位應經常性的保持與網上消防監管員的適時請示匯報,加強信息溝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篇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知識明白卡
正面: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查用火用電 禁違章操作 查通道出口 禁堵塞封閉 查設施器材 禁損壞擁用
查重點部位 禁失控漏管
2、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員工一分鍾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認後,單位三分鍾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3、組織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 熟悉安全出口 掌握疏散程序 掌握逃生技能
4、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有消防宣傳人員 有消防宣傳標志 有全員培訓機制 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背面(四類)
1.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明白卡:
1. 全面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4. 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6. 組織實施對本場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7. 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8. 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安保人員明白卡:
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常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6.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7.營業期間有無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8。營業期間有無超過額定人數。
3.消防控制室人員明白卡: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處置程序。
(1)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
(2)查看人員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並同時組織本樓層第一梯隊疏散引導組及時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滅火行動組實施滅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員確認的火情報告後要同時做到:立即啟動事故廣播,發出火警處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並告知顧客不要驚慌,在單位員工的引導下迅速安全疏散、撤離;設有正壓送風、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設施的,要立即啟動,確保人員安全疏散和有效撲救初起火災;撥打「119」電話報警。
(4)第二梯隊人員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迅速按照職責分工,同時做到:滅火行動組的人員立即跑向火災現場實施增援滅火;疏散引導組引導各樓層人員緊急疏散;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
4.普通員工消防知識明白卡:
四懂 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懂逃生的方法
四會 會使用消防器材 會報火警 會撲救初起火災 會組織疏散逃生
㈤ 求一套完整的消防培訓計劃
為全面提高消防員綜合服務素質,以體現我公司服務宗旨,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全體消防人員工作效率,服務質量,使消防保安能為公司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務,提高全體保安人員自我學習、自我約束的能力, 實現企業願景, 實現公司區域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秋災、被盜、打架斗毆事件。公司對保安服務滿意率達95%以上,有效投訴處理率100%,
特製定此方案:
一、保安隊工作任務:
保安隊是進行治安防範、消防安全的重要輔助力量,保安主要任務是落實各項治安、消防制度,維護正常秩序,及時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活動,保護公司及員工的財產生命安全。保安必須堅決執行「誰主管,誰負責」和「群防群制」的原則,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維護公司范圍內的治安秩序。
2嚴格治安管理,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天24小時巡查、進出貨物檢查等治安防範工作。
3嚴格消防管理,落實消防責任制,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打擊公司管轄范圍內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
5、抓好保安自身隊伍的業務培訓。
二、崗位職責
1、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2、保安隊長崗位職責
3、保安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定
4、保安員培訓管理制度
5、保安員崗位職責
三、保安員佩帶使用規定
(一)、警棍佩帶使用規定
為嚴格規范警棍使用,特製定如下規定: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佩帶的自衛防暴器械,保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他人。2、當值保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後側。
3、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4、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著客人講話。
5、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脅的情況下,保安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6、當值保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帶的警棍,如有遺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交接班時要檢查清楚後再交接,接收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
(二)、對講機使用規定
對講機是保安部必備的重要通訊工具,全體保安人員必須執行對講機使用規定,熟悉對講機的性能,愛護並熟練地使用對講機。
(一)使用規定
1、持機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對講機,禁止轉借他人或將天線拆下來使用。
2、發現對講機有損壞或通訊失靈,持機人應立即向直屬上司報告,由部門主管檢查後交I程部維修,嚴禁自行拆修。
3、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調其他頻率。
4、嚴格按對講機充電程序充電,以保障電池的性能、壽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時,交機人要講明對講機當班使用狀況;接機者當場查驗,發現損壞或通訊失靈,立即報告當值主管或班長。
四、培訓目的和要求。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全面提高全體保安員的綜合服務素質,以體現我公司的服務宗旨,塑造 良好的企業形象。
1、對全體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樹立行業信心和自豪感,增強全體人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使之立足本職、熱愛本職崗位。只有思想上認識到行業的重要性,行動上才會有高度的工作積極性和飽滿的工作熱情。
2、培訓以保安專業理論知識和軍體素質為主,讓全體人員熟悉保安專業知識和軍事基礎知識,使之能學以致用,把理論和實際相結合。
3、軍體素質培訓以單人隊列動作、交通指揮動作為主,良好的隊列動作能讓全體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姿態,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交通指揮動作的學習能讓保安員對執勤區域內的車輛進行指揮、疏導,防止交通堵塞。
4、消防知識的學習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訓,讓保安員在發生火災是能正確處置災情和使用消防器材。
(二)培訓要求
1、通過保安理論知識的培訓,讓全體參訓人員熟知保安工作性質、地位、任務及工作職責許可權,全面掌握保安知識和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和一般情況的處置。
2、通過軍事動作的培訓,讓全體參訓人員隨時保持良好的軍姿,嚴整的軍容風貌,使隊列動作整齊劃一、協調一致。嚴格的組織紀律性,使全體參訓人員在執勤中能嚴守工作紀律。
3、通過消防知識的學習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訓,讓全體參訓人員熟知消防工作的性質和意義,熟悉火 災事故的預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保護公司和業主的財產。
(三)、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
( A)培訓內容
1、保安業務理論知識內容:
(1)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2)保安員職責
.(3)保安職業道德規范;
(4)保安禮儀;
(5)保安門衛服務;
(6)保安巡邏制度;
(7)法律常識;
(8 )安全防範知識。
2、軍事技能培訓內容:
(1 )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
(2)交通指揮動作;
(3)軍體拳。
3、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
(1)消防安全知識;
(2)災常識;
(3)災預防
(4)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B)培訓科目時間安排
保安專業培訓時間為20天,課時安排共計40個課時(四十五分鍾為一一個課時)
(1)科目
1、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 2 0個課時)
內容:軍姿、稍息立正、四面轉法、敬禮、步跑步、正步。
時間:軍姿:6個課時梢息立正、四面轉法、敬禮:2個課時;步: 2個課時;跑步: 2個課時;陟:2個課時。
2、交通指揮動作: 1個課時
3、軍體拳: 5個課時
( 2 )保安業務理論知識( 1 0個課時)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保安員職責: 3個課時;保安職業道德規范、保安禮儀: 2個課時;保安門衛服務、保安巡邏制
度:3個課時;保安巡邏制度;法律常識安全防範知識: 2個課時。
(3)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6個課時)
1、消防知識:消防安全知識、火災常識、火預防: 4個課時
2、器材操作: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個課時
(4)實習考核(4個課時)
1、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 1個課時
2、保安業務理論知識、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 1個課時
3、執勤實習: 2個課時
C、時間節點
( 1 )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月至月前完成;
(2 )保安業務理論知識:月日至月日前完成;
(3)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月日至月日前完成;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A、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告當值經理。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劫、勒索.打架、鬧事、傷或重大糾紛等) ,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採取措施,並報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徵及損失價值。
(3 )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各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1、通過保安理論知識的培訓,讓全體參訓人員熟知保安工作性質、地位、任務及工作職責許可權,全面掌握保安知識和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和一般情況的處置。
1、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 2 0個課時)
內容:軍姿、稍息立正、四面轉法、敬禮、步跑步、正步。
時間:軍姿:6個課時梢息立正、四面轉法、敬禮:2個課時;步: 2個課時;跑步: 2個課時;陟:2個課時。
2、交通指揮動作: 1個課時
3、軍體拳: 5個課時
( 2 )保安業務理論知識( 1 0個課時)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保安員職責: 3個課時;保安職業道德規范、保安禮儀: 2個課時;保安門衛服務、保安巡邏制
度:3個課時;保安巡邏制度;法律常識安全防範知識: 2個課時。
(3)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6個課時)
1、消防知識:消防安全知識、火災常識、火預防: 4個課時
2、器材操作: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個課時
(4)實習考核(4個課時)
1、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 1個課時
2、保安業務理論知識、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 1個課時
3、執勤實習: 2個課時
C、時間節點
( 1 )單個軍人徒手隊列動作:月至月前完成;
(2 )保安業務理論知識:月日至月日前完成;
(3)消防知識及器材使用:月日至月日前完成;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A、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告當值經理。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劫、勒索.打架、鬧事、傷或重大糾紛等) ,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採取措施,並報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徵及損失價值。
(3 )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各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1、通過保安理論知識的培訓,讓全體參訓人員熟知保安工作性質、地位、任務及工作職責許可權,全面掌握保安知識和
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和一般情況的處置。
㈥ 酒店消防安全知識有哪些
入住酒店後,要熟悉清楚緊急疏散通道樓梯與所入住房間的方向,以及安全出口、報警器、滅火器的位置等。
1、酒店發生火災後防煙知識:
發現火災後,千萬不能打開房門觀望,因為火災時容易形成冷熱主氣對流,使煙火撲面而來。此時最好迅速用水浸濕床單、毛巾等堵塞房門的空隙,防煙氣躥入,然後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等待救援。
2、酒店發生火災後疏散知識:
火災疏散主要是聽從賓館工作人員的口頭引導和廣播引導,切不可自以為是,不聽勸告盲目疏散。因為現代化的賓館內都有受過良好消防和心理教育的工作人員。
㈦ 誰能給我一份酒店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責任制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8號)、《吉林省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針對施工進程的特點、採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經濟合理。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本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建設工程
依據消防法條文釋義修改,指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堆放各種建築材料、設備的倉庫或堆場;施工工地現場工作人員辦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臨時性生活用建築物;施工作業區以及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臨時變電所(配電箱)、乙炔發生器間、油漆間、木工間、電工間、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
辦公生活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為施工工地現場工作人員提供辦公、生活、住宿等臨時性活動的區域。
施工作業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具體施工作業的活動區域
倉庫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於集中儲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區域。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一般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時明確雙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
對建築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應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總承包單位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訂立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施工工地各責任單位應在編制生產計劃時,落實防火措施,並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預算。
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實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宜參保火災公共責任險。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將下列資料存檔備查:
1)施工現場平面圖,並標明各臨時建築物的使用性質;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及品種、數量清單;
3) 施工人員數量和住宿情況清單;
4)施工進度計劃;
5)防火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滅火設備布置平面圖;
7)消防器材和其它滅火設施的配置清單;
8)其它需要存檔的資料。
4.2 建設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對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
明確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施工單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施工工地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對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應明確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並明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包單位應設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組織制訂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將檢查情況匯總並逐級上報。
根據建設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
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動用明火的審批手續。
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責任人應對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施工工地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的崗位職責,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並在工地入口處設置消防組織架構圖,明確人員及聯系方式。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工程實施總承包的,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申報:
1)高度超過50 m的建築工程;
2)單幢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公共建築工程或商場部分面積大於10000㎡的商住樓建築工程;
3)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的甲乙類廠房、裝置、儲罐和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其他工業廠房(不含土地費用,下同);
4)佔地面積大於1500㎡甲乙類倉庫和佔地面積大於12000㎡的丙類倉庫、物流中心;
5)軌道交通、隧道、大橋、碼頭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氣站及加油加氣合建站;
7)佔地面積大於10公頃的總體工程;
8)經消防性能化設計或評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建設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的其他工程。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建築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制定符合本工程實際的滅火預案;
3)在編制施工生產計劃的同時,落實防火措施,並為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組織制定符合工程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4.4.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針對工程特點,擬定施工工程消防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確定防火重點部位,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消防資格,確定分包單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組建分包單位義務消防隊;
3)組織施工工地人員和分包隊伍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有計劃地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演練;
4)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負責維修保養工作;
5)開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負責對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
6)負責對明火作業的管理,嚴格落實三級動火制度,檢查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7)負責對分包隊伍的防火管理;
8)負責做好防火基礎資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檔;
9)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負責對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管理,自覺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項消防安全規定;
2)服從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項消防安全要求,並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對防火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巡查;
4)對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無遮擋,特殊工種人員以及其他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等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防火檢查。
工程監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
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在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能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5 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規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應當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
施工現場各區域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l)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米之外。
2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應分別存放,做到一物一庫,且設置在施工作業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3 施工工地宜設有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於4米,保證臨警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4 建築物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當落實臨時水源,設置高層臨時供水管網和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電源應單獨設置。
5 在建工程禁止作為施工和其他人員的住宿場所使用。
6 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電源線必須分開設置,並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
7 施工工地應當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8 施工工地應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8kg滅火器每組不少於兩具,並應設置在醒目和便於取用的地方。
9 在施工工地建築內及建築物屋頂上製作防水層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看護。
10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燒。施工剩餘的油漆、稀料應集中存放在安全地點。
11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內禁止隨處吸煙。除倉庫區外,每區可以設置一個吸煙區,煙蒂應當丟入有水的煙缸內。
12 在施工工地的辦公生活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具有火災危險的部位,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識。
辦公生活區防火安全
1 施工工地生活區內搭建廚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間不得與辦公、住宿混合,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選擇安全地點獨立搭建,層數不得超過2層,並落實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用氣。
2 搭建的臨時辦公場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三級,且不宜超過2層,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不得在在建工程內搭建辦公場所和臨時住宿點。如果確有困難時,在建工程內設置的辦公場所和臨時住宿,應與施工作業區之間採取有效的防火分隔,並設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備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
4 高壓動力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築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2.5 搭建的臨時建築與現有建築的防火安全距離,應滿足現行防火規范的要求。成組布置的臨時建築物,每組不應超過10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
5.2.6 臨時建築物內宿舍房間建築面積大於50平方米超過20人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出人口;臨時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質材料封堵。
5.2.7 臨時宿舍位於兩個樓梯之間的房間,房門至疏散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25m;位於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房門至最近的疏散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12m。
5.2.8 臨時宿舍內應確保規范用電,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亂拉亂接電線,應在每間宿舍採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5.2.9 臨時生活區內的辦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
5.3 施工作業區防火安全
5.3.1 施工工地動少作業區應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和嚴格落實「一點一證一監護」的動火措施。
5.3.2 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當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並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具。
5.3.3 高層建築的主體結構內動用明火進行焊割作業前,應當將供水系統安裝至明火作業層,並確保正常取水。
5.3.4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1)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2)在動用明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3)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者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員安全構成威脅;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連或鄰近建(構)築物安全的;
9)有壓力或密閉的的管道、容器,現場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關規定禁止動用明火的。
5.3.5 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5.3.6 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在儲存和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車或同存一庫,氣瓶應有防震圈、防護帽,使用時配備完好的表具和氣管,存放或使用時不準卧放。
2)兩者的存放距離不得小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5m,距明火處不應小於10m。
5.3.7 使用有機溶劑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氣體產生的施工工地,應當通風良好。自然通風條件不好的施工工地,應當安裝機械通風設備後方能施工。
5.3.8 施工工地木操作間必須按照規定設置,禁止將切割機等存放在木工間內。
5.3.9 施工工地架設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等作業必須由電工進行,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
5.3.10 施工工地不準私接亂拉臨時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直接用導電材料綁扎在金屬支架上,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
5.3.11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鎬燈(太陽燈),整流器必須加裝防護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與易燃物直接接觸。禁止使用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5.3.12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電爐、煤油爐和熱得快等。嚴格控制非生產使用電加熱器。
5.3.13 施工工地應確保消防車通道的暢通,對防火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3.14 大型公用建築商業內裝修時,應設專業安全員管理巡視,封閉管理,與裝修層連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閉,並設有專用安全疏散通道。
5.3.15 施工工地必須使用阻燃安全網。
5.3.16 對於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材料進場後,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採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
2)需要採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保溫材料,其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3)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並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塗抹防護層。未塗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高度不應超過3層。
4)幕牆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等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後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等防火保護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溫設備靠近可燃保溫材料時,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
7)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室內外臨時消火栓系統,並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工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5.3.17 對於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日常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與外牆和屋頂相貼鄰的豎井、凹槽、平台等,不應堆放可燃物。
2)火源、熱源等火災危險源與外牆、屋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應加強對火源、熱源的管理。
3)不宜在採用外保溫材料的牆面和屋頂上進行焊接、鑽孔等施工作業。確需施工作業的,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並應在施工完成後,及時將裸露的外保溫材料進行防護處理。
4)電氣線路不應穿過可燃外保溫材料。確需穿過時,應採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
5.4 倉庫區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內禁止設置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工地,應當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設置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過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可以設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應當採取分隔措施,與其它部位進行防火分隔並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
5.4.4 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5.4.5 臨時油漆間、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等每30平方米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4B的滅火器。
6火災隱患整改
6.1 一般規定
6.1.1 施工工地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罰。
6.1.2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當在整改後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
6.1.3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採取確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消防責任人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功率電熱器具的;
3)違反規定在施工工地吸煙、亂扔煙頭、火源的;
4)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藝流程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的;
6)佔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6.3 火災隱患預防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根據火災隱患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類隱患的再發生。
7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 一般規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等必須持證上崗。
7.1.2 施工現場可以通過張貼圖畫、消防宣傳板報、設置消防角、消防專欄等多種形式因地制宜地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好記錄。
7.1.3 施工工地應當對防火重點崗位的工人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7.1.4 消防培訓程序、培訓內容應考慮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需求。
7.2 培訓內容
7.2.1 施工工地進行的消防安全培訓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工地的火災危險性和重點防火部位及保護措施;
3)基本消防設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滅火預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訓人員范圍:
1)消防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
2)工地防火重點崗位人員;
3)消防設施的工程維修人員;
4)特殊工種崗位人員。
8 滅火和應急預案
8.1 一般規定
8.1.1 施工工地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以減少火災危害。
8.1.2 滅火和疏散預案應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1.4 演練前應通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防止發生意外混亂;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修訂預案內容。
8.2 具體內容
8.2.1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 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信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工人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准備必要的醫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8.2.2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離,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工地各級消防安全主管報告。
8.2.3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要點:迅速從疏散樓梯有序疏散:盡量不要利用電梯疏散。
8.2.4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就近利用水源,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8.2.5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措施要點:按預定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准備必要的醫葯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並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救護傷員。
8.2.6 善後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開展調查。
9 火災事故處理
9.0.1 施工工地發生火災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警,並按照滅火和疏散預案,迅速組織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
9.0.2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為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
9.0.3 火災撲滅後,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原因。
9.0.4 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9.0.5 火災發生後,應當對事故發生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對策,對有關責任者應當進行追查處理,教育全體工人。
10 法律責任
10.0.1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的行為,有關單位應當立即改正。
10.0.2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當在整改後,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整改情況應當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10.0.3 違反本標準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㈧ 如何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訓
一是製作培訓計劃,緊扣主題,結合企業實際,貫穿消防安全知識,進行培訓教育。
二是請相關專業人員親臨現場給以指導。
三是多收集資料,作為參考。
四是最好組織一次滅火演練。
第一章 消防法有關規定
1、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3、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4、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以予獎勵。
5、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教育,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而後器材完全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2)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7、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9、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義務。
10、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1、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造成人身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12、違反本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章 火災常識
1、火災:火災就是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2、火災事故的嚴重性,在於它不發生則已,一旦發生,極可能演變成不同於一般災害的惡性火災。
3、火災特點:
(1)燃燒猛烈,蔓延快。在廠房和坑道,火災極易沿著電氣線路和通風管道蔓延,我礦由於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較多,這些物資一旦被引燃,火勢異常猛烈,短時間內就可以形成大面積火災。
(2)火災傷亡大。廠房內由於結構復雜,疏散通道狹長曲折,安全出口少,不利於疏散。燃燒會產生大量高溫有毒的煙氣,極易人的中毒窒息,造成巨大傷亡。
(3)經濟損失大。庫房、廠房內由於有大量物資設備,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4)撲救困難。高層建築由於樓房高、結構和使用性質上的復雜性,可燃物多而集中,導致燃燒快而兇猛,最健全有效的組織和現代化的裝備,也無法保證有效和成功的撲滅高層建築的火災。
4、燃燒的發生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
5、火災的分類:
火災分為A、B、C、D四類。A類是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花、麻、紙張火災等。B類是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C類是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D類是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等火災。
6、火災的發展規律:
人們在實踐中證明,多數火災是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步成為大火的。火災的形成過程一般分為初起、成長、猛烈、衰變四個階段,前三個階段是造成火災危害的關鍵。
(1)火災初起階段。一般固體可燃物質發生燃燒,火源面積不大,火焰不高,煙和氣體的流速不快,輻射熱不強,火勢向周圍發展的速度比較緩慢。這段時間的長短,隨建築物結構及空間大小的不同而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只需少量的人力和簡單的滅火工具就可以將火撲滅。
(2)火災成長階段。如果初起階段的火未被發現或撲滅,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強度增大,溫度逐漸上升,燃燒區內逐步被煙氣所充滿,周圍的可燃物迅速被加熱,此時氣體對流增強,燃燒速度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會在一瞬間形成一團大的火焰。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裝備,才能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
(3)火災猛烈階段。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速度不斷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燃燒溫度急劇上升,持續溫度達600度至800度,輻射熱最強,氣體對流達到最高速度,燃燒物質的放熱量和燃燒產物達到最高數值,此時建築材料和結構受到破壞,發生變形或倒塌。這段時間的長短和溫度高低,取決於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組織較多的滅火力量和花費較長的時間,才能控制火勢,撲滅大火。
(4)火災衰退階段。猛烈燃燒過後,火勢衰退,室內溫度下降,煙霧消散,火災漸漸平息。
7、制止火災發生的基本措施包括:
(1)控制可燃物,以難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的。
(2)隔絕空氣,使用易燃物質的生產應密閉的設備中進行。
(3)消除著火源。
(4)阻止火勢蔓延,在建築物之間築防火牆,設防火間距,防止火災擴大。
8、發生火災的原因,一般可分為三類:
(1)失火、缺乏防火安全常識、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2)由於電氣設備使用不當;
(3)雷擊、自燃等原因引起的火災。
9、滅火方法: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或使燃燒反應消失,根據物質燃燒原理和同火災作斗爭的實踐經驗,現行滅火基本方法有四種:
(1)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低於燃點,促使燃燒過程停止。例如使用水滅火。
(2)窒息法:減少燃燒區域的氧氣量或採用不燃燒物質沖淡空氣,使火焰熄滅。例如用砂土埋沒燃燒物,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火災。
(3)隔離法:把燃燒物與未燃燒物隔離。例如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4)抑製法:讓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過程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反應。
㈨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表
近年來,我國抄大量的生騰訊產安全傷亡事故發生在以礦山開采、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為主的高危行業,以及以中小企業為主的製造與加工業等行業。釀成這眾創些事故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既缺乏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規常識與安全知識,又缺乏必要的應急避空間險能力。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