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土地確權是由哪個部門辦理
農村土地確權是由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土地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意即最終確權部門仍是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1)村幹部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一、土地確權的一般原則:
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並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1、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
2、有利於生產和生活,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
3、政策和法律並用原則;
4、分階段、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
5、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二、土地確權的證據依據:
1、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2、城鎮地籍調查資料;
3、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讓合同;
5、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
6、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
7、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
8、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9、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合法佔有還是非法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② 隆回縣村居合並實施方案並村後的原有村幹部往哪裡擺
縣並村之後 村幹部有以下幾種可能 1原有幹部下調,職位不動 級別不動!2職位下調,級別不動或下調!(這是最壞預算,最好上面有人)3原有幹部調離 或升職由政府調動
③ 如何制定關於村幹部激勵機制和社會保障的實施方案
參照上級文件
符合百姓利益
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