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的出口退稅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6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執行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以下簡稱退免稅)。從某種意義上講,跨境電子商務網上「私人訂制」的出口貨物,真正讓賣主實現了退免稅。
何謂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規定,享受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如果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規定的退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什麼條件下電子商務出口享受退免稅
(一)享受退稅的四種條件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種條件,才能享受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四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即外貿企業應當取得上述合法憑證,並且與報關出口貨物的金額、數量、計量單位、出口企業名稱等內容相一致。
注意,對上述規定可歸納為: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出口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向出口企業退還前一環節已征的消費稅。
(二)享受免稅的三種條件
如果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稅條件的,但同時符合下列三種條件,可享受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三是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如出口企業只有稅務登記證,但未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未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以及出口貨物報關單並非出口退稅專用聯次,購進貨物出口時未取得合法憑證等,應當享受免稅政策。
注意,在上述規定中,如果出口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均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政策。
如何操作電子商務出口退免稅申報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一)退(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稅法規定,出口企業出口並按會計規定作銷售的貨物,須在作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單證(憑證)與信息齊全,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退(免)稅。主要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出口退(免)稅預申報。出口企業在當月出口並作銷售收入後,將收齊單證(憑證)及收匯的貨物於次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預申報,如果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中發現申報退(免)稅的單證(憑證)沒有對應電子信息或不符的,應當進行調整後再次進行預申報。
第二步,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申報單證(憑證)的內容與對應的管理部門電子信息無誤後,應提供規定的申報退(免)稅憑證、資料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
例如,某A外貿企業(符合退稅條件)2月為境外客戶購進一批服裝,以電子商務方式進行交易。當月取得購進服裝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稅價格為15000元,進項稅額為2550元,並在當月全部報關出口已收匯,其離岸價摺合人民幣為18000元。3月初,A企業將上月作賬的18000元外銷收入,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進行納稅申報。同時,憑收齊的單證(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免退稅預申報,但卻發現沒有相關的電子信息無法實現退稅。4月,A企業收到電子信息後,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免退稅正式申報。已知服裝出口退稅率為16%,征稅率為17%,其應退稅額為:
服裝增值稅應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15000×16%=2400(元);結轉成本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適用稅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業出口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時,採用備案制不再實行申報制,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資料,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留存企業備查。
『貳』 跨境電商的建立流程以及必須具備的條件
跨境電商的建立流程以及必須具備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注冊一個跨境電商的一般經營公司;
進行進出口許可權的備案:對外貿易經營備案,檢驗檢疫局備案,海關備案,電子口岸備案等;
企業電子交易平台備案:電子口岸跨境電子商務開戶申請,檢驗檢疫局備案,海關備案等;
租賃倉庫;
產品備案;
注冊地點在前海自貿區園內;
注冊資金不少於500萬;
經過進出口許可權備案;
經過國家檢驗檢疫備案等。
『叄』 9610 9710 9810區別是什麼
主要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1)1210是給入駐保稅區(B型保稅物流中心)的跨境電商的海關監管代碼。
(2)9610是給跨境電商的海關監管代碼。
2、退稅方式不同
(1)1210俗稱備貨模式,保稅倉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經過監管區,到每月月底來匯總數量之後,再一次性口岸集報,生成一份正式報關單,等於說一個月的量,最後再由跨境電商企業去稅局辦理退稅。
(2)9610就是俗稱的集貨模式,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電子商務企業向海外出售的貨物以郵、快件等方式運輸,分批核放出境,之後定期將已核放的清單歸並形成報關單,並根據相關合作機制通過電子口岸將報關單電子數據提供給稅務、 外匯管理部門,便利電子商務企業辦理退稅、結匯手續。
四位代碼,其中前二位是按海關監管要求和計算機管理需要劃分的分類代碼,後二位為海關統計代碼。「96」應該代表「跨境」,「12」應該代表「保稅」。其他類似的代碼還有0110,代表的是一般貿易。
9610-直購進口模式:
「9610」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電子商務」,俗稱「集貨模式」。
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
1210-保稅備貨模式:
「1210」俗稱「備貨模式」,操作起來比「9610」要簡單的多,但目前只能在國內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及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的保稅物流中心執行。
「1239」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簡稱「保稅電商A」。與「1210」監管方式相比,「1239」監管方式適用於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海關在監管時為了將二者區分開來:對於免通關單的試點城市,繼續使用1210代碼;對於需要提供通關單的其他城市(非試點城市),採用新代碼1239。綜合來說,9610是給跨境電商的海關監管代碼。1210是給入駐保稅區(B型保稅物流中心)的跨境電商的海關監管代碼。
『肆』 入駐跨境電商平台需要什麼資質
不同的跨境電商平台入駐的條件略有不同,但幾乎所有的平台都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資質或條件:
公司營業執照
公司法人身份證正反面
產品符合平台的售賣品類
有品牌的需要授權證書
『伍』 跨境電商平台 與電子口岸什麼關系
兩者沒有特別的關系,但是申報的一些事情會通過電子口岸,比如寧波的跨境購和寧波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您可以去寧波國際貿易單一窗口:www.nbeport.com,了解下,其上面就有跨境購的鏈接。
『陸』 請教跨境電商具體操作步驟是什麼
你好,跨境電商是時下熱門行業,如何創建電商平台:1,可以再速賣通,亞馬遜,敦煌網等平台上發布產品。2,可以自己搭建網站進行出售。我建議你可以選擇第一種比較簡單,成本也比較低。
物流:你可以選擇快遞包裹、FBA海外倉、國際專線。
通關:有兩種,一種是自己有進出口經營權,委託貨代辦理通關。另一種是委託代理公司,出口貨物。 如果你是自己出口的少的話建議你選擇代理公司。我也是使用的代理公司。
當然還要看你是什麼地區的。選擇合適自己的代理公司。
由於流程繁瑣建議你選擇代理公司,這樣可以省去很多的人力,時間成本。可以找像嘉易通,一達通,世貿通這樣的代理。嘉易通目前是可以實現無紙化報關,可以省去很多文件。不要跑來跑去。
辦理進出口經營權資質:
1、網上申請進出口經營權資格,提交後按要求准備材料交到區外經委,轉市外經委,轉省外經委批准,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
2、到工商局作經營范圍變更。
3、到稅務局作經營范圍變更。
4、到當地海關備案。
5、到外匯管理局辦理進、出口核銷登記並開立美元帳戶。
6、到稅局辦理退稅登記,領取退稅證。
6、你電子口岸登記,先到技術監督局審核蓋章,再到工商局審核蓋章,再到稅務局審核蓋章,再到海關領取操作系統、讀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經委、外匯管理局辦理IC卡備案,到海關備案,到電信局買17999上網卡。
7、到進出口檢驗檢疫局辦理登記,申請產地證、普惠制產地證注冊。
8、在網上申請核銷單,再到外匯管理局買核銷單。
9、到海關買報關單。
可以開展業務了。
外貿出口退稅詳細操作流程:
1、下載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0.0,安裝後通過系統維護進行企業信息設置。
2、通過退稅系統完成出口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
3、取得增值稅發票後在發票開票日期30天內,在「發票認證系統」或國稅局進行發票信息認證。
4、通過退稅系統完成進貨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
5、通過系統中「數據處理」的「進貨出口數量關聯檢查」和「換匯成本檢查」後生成預申報數據。
6、網上預申報和察看預審反饋。
7、在申報系統中錄入 單證 備案數據。
8、預審通過後,進行正式申報,把預申報數據確認到正式申報數據中。
9、列印出口明細申報表、進貨明細申報表、出口退稅申報匯總表各2份;並生成退稅申報軟盤,軟盤中應該有12個文件,並在生成好的退稅軟盤上寫上企業的名稱和 海關 代碼。
10、准備退稅申報資料,到退稅科正式申報退稅;(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內進行正式申報)。所需資料如下:
列印好的專用封面紙;
《出口退稅申報匯總表》;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請表》;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請表》;
出口退稅專用核銷單;
增值稅票抵扣聯;
代理出口證明(如屬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稅專用 報關單 ;
資料封底。 以上單據在裝訂時請按關聯號排列,所有單據豎著放靠右側在上方裝訂,裝訂成一冊。另外應附兩套退稅申報表(退稅匯總申報表;退稅進貨明細表;退稅出口申報明細表)並加蓋公章。
企業到退稅機關辦理退稅正式申報,退稅機關審核軟盤及報表和資料合格以後,企業將軟盤和資料及一套退稅申報表交給退稅機關,退稅機關會將一張退稅匯總申報表簽字蓋章後返還給企業。正式申報退稅即完成。
『柒』 中國跨境電商流程包含哪些內容
跨境電商公司的注冊流程
1、注冊一個跨境電商的一般經營公司
2、進行進出口許可權的備案
1)對外貿易經營備案
2)檢驗檢疫局備案
3)海關備案
4)電子口岸備案
3、企業電子交易平台備案
1)電子口岸跨境電子商務開戶申請
2)檢驗檢疫局備案
3)海關備案
4、租賃倉庫
5、產品備案
『捌』 跨境電商監管方式9610到底是個啥
「9610」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電子商務」,俗稱「集貨模式」。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
商家將多個已售出商品統一打包,通過國際物流運送至國內的保稅倉庫(暫存區),電商企業拆大包按小包(單個訂單包裹)逐個申報,為每件商品辦理海關通關手續,經海關查驗放行後,再由國內快遞派送至消費者手中。每個訂單附有海關單據。
(8)跨境電子商務電子口岸擴展閱讀:
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台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1210」監管方式用於進口時僅限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關監管方式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內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經營企業、支付企業和物流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備案,並通過電子商務平台實時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電子口岸-海關監管方式961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玖』 跨境電商平台需要什麼證件才能經營
需要在國內注冊公司,用於在國內開展銷售業務,並且用於在海關備案,每個跨境試點城市都有自己的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台,以供商家注冊、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