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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律與法規作業1

發布時間:2022-05-09 11:22:41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練習題答案

電子商務法律與法規》綜合復習題及答案電子商務法律與法規復習題及答案

⑵ 2012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形成性考核

我剛找到一份工作,4,作業1,作業4的最後一個標題,但沒有找到答案:作業4的選擇題

BDCDCBADBD

以上兩個選舉



三,名詞解釋

經濟和法律關系:經濟和法律人的經濟和法律規范之間的關系認識的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和法律關系和其他法律關系,是由三個要素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2。外商投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按照中國的法律,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設立的企業。

稅收抵免,承諾納稅人以某種方式滿足支出的一定比例扣除他們的稅務負擔的獎勵規定,以降低其稅收負擔的??稅收抵免。稅收抵免是指居住的居民企業從國內和國外收入的國家政府應合並稅,但居民在外地的滿意承諾可扣抵稅額,以避免國際雙重征稅。

4數量限制的數量限制的協議,該協議由參與公司的控制或限制生產和銷售者在相關市場的供應,從而限制了價格的壟斷協議:。包括:輸出的限制協議;限制銷售協議。

5產品質量法調整的關系,產品質量監測治理關系和產品質量責任的法律規范。廣義的產品質量法「,包括產品質量和產品責任的法律和法規的關系,所有的調整。

四,簡短的回答

政府債券的形式特徵。簡要

一個國債,國債的縮寫,它是在一個財政收入的形式。作為一個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與其他金融形式,其形式特徵納入國家債務。

(1)自願。所謂的自願,國債或認購建立自願登記的基礎上。買與不買,買多少,完全由用戶自己決定取決於個人或單位的認購。形式的功能,使國家債務和其他財政納入顯著區別的形式。

(2)支付。所謂支付,財政資金通過發行政府債券提出,政府必須償還的債務,並定期。此外,根據規定的條件向用戶提前支付一定的利息。

(3)靈活性。政府所謂的靈活性,國債與否,以及多少的問題一般完全靈活,可根據財政資金餘缺,而不是通過法律的形式規定的狀態。

范圍說明「可再生能源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可再生能源,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利發電上的應用,該法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務院負責的節能量。

通過低效率的爐灶直接燃燒秸稈,薪柴,糞便和其他法律的規定不適用。

五,論述題

師叔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之間的關系與區別。

(A)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之間的內在聯系

從廣義上講,法,反不正當競爭和反托拉斯法的競爭行為或競爭關系的調整對象屬於競爭法的范圍,這兩個是相似的,在促進和保護競爭,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的相互交叉,相輔相成的。

首先,一個國家要發展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條件是這個國家在經濟生活中的自由競爭,如果沒有自由競爭條件,有自由的合同運營商的可能性,並會不會出現不合法的競爭行為,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是由國家發行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實施的條件,它可以說是反托拉斯法的實施提供了保障反不正當競爭法「。

二,實施反壟斷的法律,還需要配合和補充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如果一個國家僅僅是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而不是企業可能會濫用自己的權利,自由競爭,自由地侵犯其他企業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或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反對限制競爭和反不正當競爭的市場經濟是同樣重要的任務,因為競爭和不正當競爭,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限制將成為這對雙胞胎,他們的出現和發展是市場經濟本能和內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當競爭和反托拉斯法的法律在許多情況下,不僅是交叉存在互為條件。作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的規定,」經營者應當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以排擠競爭對手的。「 12,「銷售商品,購買者不得違反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公平的情況。」的行為被認為是不正當競爭,因為他們有不公平性,似乎並沒有給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公平,另一??方面如果真正受損的程度,在市場競爭中,行為人的行為是普遍佔主導地位的市場份額第一的位置,這些行為也可能被視為限制競爭或壟斷行為的反壟斷限制。台灣在1999年修訂了「公平貿易法案18(轉售價格協議)和第19條(拒絕,做交易行為和歧視行為的)也是出於這樣的考慮,當然,這些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不公平競爭行為,但他們也應該被認為是壟斷行為。

(B)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托拉斯法的主要區別

從國家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系統的反壟斷立法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不正當競爭和反托拉斯法禁止的壟斷行為的行為,有些國家還要求限制競爭,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個明確的的區別。

一種觀點認為,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性質,是一個私法領域,主要是維護職業道德和保護運營商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反壟斷的法律屬於公法⑤維護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公平競爭的機制。反不正當競爭立法和執法的微觀領域,限於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反壟斷立法和執法的宏觀特徵和政策。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反對企業假冒偽劣產品,虛假廣告,竊取商業機密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掠奪他人的競爭優勢,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的條件,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經營者的利益和消費者的青睞,因此,此法被稱為「公平競爭法,它追求的公平競爭。雖然反壟斷法的反壟斷和反限制競爭,市場和保持競爭的局面,以確保有足夠的競爭者在市場上,以確保消費者有選擇商品的權利。追求自由競爭的反托拉斯法,此法也可稱為自由競爭法,其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在市場上自由競爭,經濟效率的進步,擴大社會福利的權利。此外,反壟斷法是規范整個市場的競爭,所涉及的主題是全球性的,在促進和保護競爭所發揮的作用遠遠大於反不正當競爭法「。

從立法理念。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業務警察法」,旨在凈化競爭秩序的,主要涉及到充分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競爭,反壟??斷的法律是基於有效競爭的理論,並努力正義的產業組織和市場結構的優化,以確保最佳的經濟資源的配置,最低的價格和最優質的產品,以提高市場效率,促進行業的進步。

它是為不同的想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關注在市場上競爭的企業的行為,目的是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的法律與競爭者之間的協調行為有關,目的預防形式,排除競爭的市場局面嚴重限制競爭的行為。因此,違反了反壟斷行為,議定價格的商品或服務,如競爭者之間,因為這種行為沒有傷害任何競爭對手的利益,因此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另一方面,不公平的競爭,如假冒注冊商標或假冒專利的行為,這些行為不會影響競爭的市場結構,不減少市場上的競爭者的數量,反壟斷的法律,而不是把他們為非法。

3,從的角度來看,立法的目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運營商競爭,違反了市場交易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職業道德和別人競爭優勢,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掠奪行為的目的。因此,它是第一個被保護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損害善意運營商的利益,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從這個意義上說,值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追求的是公平競爭。

反托拉斯法是維持市場競爭,目的是為了確保在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者,從而使交易對手和消費者的選擇權商品在市場上。根據反壟斷法的理論,只有當市場的壟斷或壟斷,前干預市場的干預,其目的是為了降低市場集中度,調整市場結構。因此,概括地說,值嗎??自由競爭的反托拉斯法所追求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有自由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消費者在經濟效率和社會福利的進步。

4,調整從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之間的法律關系的主要⑥其權利義務內容的觀點。所有運營商參與的市場競爭中,無論盡可能多的經濟實力和市場份額的實力,成為受不公平競爭行為,形成競爭關系,它們之間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調整的關系。反托拉斯法的調整往往是雄厚的經濟實力,相當大的份額的市場經營,憑借其市場主導地位或交易上風處和弱之間形成不同的主要競爭關系的經營者為中心的佔用。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反不正當競爭法「,更代表的名牌企業,大型企業的緣故,而反壟斷的法律,體現了保護中小型企業。

反不正當競爭法從事正當競爭,抵制不正當競爭的權利和義務,不從事在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不公平競爭行為,反托拉斯法的法律主體之間的關系可免費參加競爭和抵制其壟斷行為和不從事壟斷行為的義務。

5,無論從調整的角度來看,反不正當競爭和反托拉斯法的法律保護公平競爭的法律是非常重要的,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維護和促進公平。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手,從各種不公平競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抑制,以避免不公平競爭行為的危害,為運營商和消費者的完整性,下面創建一個自由和公平的規范競爭秩序,體現了國家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市場。反壟斷的法律是從的狀態和行為規范,限制競爭的壟斷和限制競爭的行為和狀態調節,以防止出現少數運營商能夠控制和操縱的市場,限制競爭,以維護經濟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競爭秩序,體現了國家宏觀調控的市場。換句話說,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集中在保護競爭,而反壟斷的法律,體現了自由企業和市場競爭的雙重保護。

從行為及其補救措施和制裁的角度來看,各種形式的不正當競爭,常常會出現一種侵權行為。獨家寡頭壟斷的壟斷企業(製造商)⑦控制市場,排除或限制競爭的壟斷協議或壟斷(托拉斯,卡特爾,辛迪加,關注⑧等)的各種形式的卡特爾是一家集市場壁壘⑨,阻礙他人進入市場通常表現經常會出現一個契約行為。

反壟斷的法律,因為它的誕生誇張的國家或行政當局,大陸法系國家和英美法系國家,採取私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補救措施的積極干預,國家的態度,沒有審判,沒有投訴。不公平競爭的壟斷行為,前者主要是針對個人的利益,因此,主要是通過私人訴訟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行為,杜絕,而後者則主要是針對公共利益的壟斷行為,往往是通過行政程序,甚至嚴重的壟斷行為的罰款處罰。

更改的司法判例的具體規定,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本身是非法的,是永恆的,從來沒有在人類法律哲學和倫理學的侯爭鳴。壟斷限制競爭的行為違法,由於國家產業政策的變化,會導致反托拉斯法律體系的相對變化,需要不斷修正,這項修正並非只增加,不會改變,並且經常改變一些原來的行為非法的行為的性質。

課堂討論(案例研究)
A,B,C,D,戊五方共同設立的有限責任性質的服裝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公司擬不設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執行董事;板監事會,由丙方作為公司的監事。運行後成立的服裝公司,顯著的效益,股東大會後,決定增資擴股,而乙方因自身原因,決定將其股份轉讓C公司。
試分析:
1試驗簡短的回答,中國的「公司法」的法律組織的有限責任公司。
2,組織的服裝公司設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為什麼呢?
3,「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是如何規定的?乙方應遵循什麼樣的規則的股份轉讓股份轉讓給?
評估知識:中國的「公司法」對組織的有限責任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
常見錯誤:在使用法律的靈活性不能
答:
答: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公司的權力。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的股東只有一個人,因此沒有股東大會。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應董事會,股東較少或較小,你可以設立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的董事。董事會成員為3-13。
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在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3個。小數目的股東或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您可以設立一個1-2監事,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職工代表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的文章。
2,在這種情況下,服裝企業還沒有建立股東大會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因為它不屬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國有公司的股東只有一人,所以我不設股東會」的例外。
在這種情況下,服裝公司建立了董事會,並擔任執行董事由甲方,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的服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由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監事會應當包括代表的股東和一個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職工代表不得低於1 /由該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的具體比例要求。
3,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的多數同意。股東應通知其他股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意見,股東之日起收到通知後的30天期滿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的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誰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視為已同意轉讓。「在這種情況下,服裝公司建立良好的運行後,帶來的好處是顯著,股東大會的決議,決定增資擴股,而乙方是因為自己的原因,C公司決定將其股份轉讓,乙方應同意的其他股東股權轉讓的事宜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意見的多數。

⑶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第1章 電子商務法概述
1.1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含義
1.2 電子內商務立法概況
1.3 電子商務法體系說明容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2章 電子商務主體確認的法律制度
2.1 電子商務主體概述
2.2 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建立與運行法律制度
2.3 電子商務交易方的確認的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3章 電子簽名法律制度
3.1 電子簽名法律制度概述
3.2 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
3.3 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
3.4 電子認證的法律規定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4章 電子支付法律制度
4.1 電子支付概述
4.2 國內外電子支付的立法狀況
4.3 電子銀行法律制度
4.4 第三方支付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5章 電子商務安全保障與爭議解決法律制度
5.1 電子商務安全與網路犯罪的防範
5.2 電子商務爭議解決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第6章 其他相關電子商務法律制度
6.1 電子商務中網路隱私權保護法律制度
6.2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法律制度
6.3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6.4 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
自測題
實訓題
小組任務

⑷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律條文如下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專發屬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商務部:《關於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2009年11月)
國家工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

⑸ 電子商務法律與法規形成性考核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保法》)於2013年10月25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4年3月15日起將開始實施。
亮點一 網購平台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案例: 網購中如果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想向賣家退貨但卻無法聯繫到賣家,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沒有網路維權的相關規定,網購平台最多隻能關閉賣家的網上店鋪,對消費者來說並不能挽回自己的損失。

變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網路交易平台的先行賠付制度--如果在網路上購物時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網路交易平台交涉,而網交平台需要先行賠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時設定了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費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條件,即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才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盡管他們在賠付之後,也可以再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新《消保法》還規定,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亮點二 遭消費欺詐最少也能獲賠500元

案例:去超市買東西,商品明碼標價10元,但結賬時發現收款11元,商家有欺詐行為時,現行消法規定商家最多退還10元貨款,然後賠償10元,也因為賠償低,許多消費者嫌麻煩,就此放棄了維權。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同時增加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如按照新《消保法》規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費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還商品貨款10元,同時得到500元的賠付。

亮點三 霸王條款?內容無效!

案例:開瓶費、包間費、規定最低消費等許多商家霸王條款常常讓消費者很頭疼,還有美容預付款過期不退等,也讓遇到此事的消費者很無耐。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或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說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和減免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藉助技術手段強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確,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亮點四 經營者義務被強化 電器等商品或者服務有問題 商家要"自證清白"

案例:消費者購買電腦使用一段時間後,發現電腦存在質量問題,去找商家,但商家認為產品是人為破壞,不同意免費修理或退還。以前,即使消費者將商家告上法庭,最終也會因拿不出證據證明所購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被判敗訴。

變化:在新《消保法》當中,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以往,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往往非常困難。而新《消保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亮點五 消費者享有七日"後悔權"

案例:消費者網購時購買了心儀的物品,但收到貨物後發現實物沒有網上介紹的好,於是便要求退貨,卻往往遭到店主拒絕。現行消保法中並沒有關於網路購物、電視購物中類似情況的相關規定,以前消費者在要退貨也比較難,除非商品有明顯瑕疵,賣家才會退貨。

變化:新《消保法》確認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了買家一定的"後悔權"。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同時為防止權利濫用,有關條款也列明不宜退貨的情形,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和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的,消費者可自收到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亮點六 禁止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案例:消費者在某酒店預訂了婚宴留了電話號碼,可不久之後,婚慶、旅遊公司的電話便接踵而至,令人不堪其擾。消費者找酒店理論,但商家卻告知,打電話的婚慶公司是酒店合作方,那是酒店為方便新人而免費提供的增值服務。買房子、辦會員卡後,都會存在這些問題,即使消費者非常氣憤,也不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隱私。

變化:新《消保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商家"出賣",卻沒人管也沒地方投訴的情況將改變了。在新《消保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亮點七 消協幫你"公益訴訟"

案例: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中,因為鑒定費等維權成本高的原因,盡管受害者眾多,但許多消費者卻維權無力。

變化:新《消保法》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消保法》賦予消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是一個很大突破。

⑹ 電子商務法律事務1、如果是客戶網購的商品,包裹丟失,應如何維權

維權主要看是誰侵犯了誰的權利?協商解決!包裹丟失,維權可以買家從賣家那邊申請退貨追回自己的損失,賣家可以找到快遞公司追回賣家的損失。

⑺ 1. 電子商務法律如何確保知識產權和公民權利

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的內容及二者的關系
(一)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的內容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主要應包括商標、域名、版權以及專利權等項內容。(1)商標是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以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為發揮有效識別商品的功能。其必須具有顯著性,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更需要動態的商標以及有聲商標的出現。(2)域名是網際網路主機的IP地址,是一種資源標志符,域名作為一種網際網路上的地址名稱,其對於區分不同的站點用戶上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當前,法律已開始把某些知識產權權利的內容賦予域名,以保護權利人專有域名的商業價值。(3)專利權是指對公開的發明與創造所享有在一定期限內的獨占權,是一種法律上認定的權利。目前,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很多技術包括界面的設計等,都已申請專利,成為專利的新客體。(4)版權也被稱為作者權或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其是指文學、藝術及科學作品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其是基於特定的作品的精神權利及全面支配其作品並享受利益的經濟權利的合稱)。目前,國際上已建立了一個比較全面的版權保護的法律體系。
(二)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的關系
在信息化時代,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保護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密不可分的聯系。
1.知識產權貿易已成為電子商務的活動之一
知識產權貿易就是指以知識產權為標的的貿易,如知識產權許可、知識產權轉讓,還包括知識產權的產品貿易等。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除了技術貿易之外,以版權許可,商標的許可、商號的許可以及商業秘密的許可等形式內容的知識產權貿易也飛速發展。
2.知識產權的產品已成為電子商務中一種主要的交易對象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以人才和知識等智力資源為第一要素配置的知識產業,已成為一種貿易產業形勢而存在。在有形商品的貿易中,這些附有了高新技術的高附加值的高科技產品占相當大比重的,知識產權的產品已成為電子商務中一種主要的交易對象。
3.電子商務模式已成為專利保護的一種客體
美國專利商標局在1996年頒發的《專利審查程序手冊M.P.E.P》中,已明確允許以商業的方法來申請專利。那些已在現實社會被廣泛應用的經營方式,如首次移用到網際網路上,便可以獲得專利的保護,或將已有的經營模式「系統化」就可獲得專利的保護。當前,對於網路上的電子商務經營模式給予專利的保護,盡管面臨很大爭議,但它確實可以刺激及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商務模式已成為專利保護的一種客體,事實不容忽視。
4.電子商務為知識產權獲得的提供一種新途徑
在電子商務影響下,產生了一種新的獲得知識產權的途徑,即電子申請,就是指以電子文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的主管機關提交知識產權的確權申請。以電子申請形式獲得專利權、商標權也可看作是一種特殊的電子商務。
二、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主要侵權行為
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現有的網路技術給版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制度帶來的問題,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法律沖突呈現復雜性以及難以根除性。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
所謂的域名搶注,就是是指注冊人將他人的注冊商標或企業名稱等搶先注冊成自己的域名行為。雖然在《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出台後,一些大規模的域名搶注行為逐漸得到了遏制,但域名的搶注行為還是時有發生。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
在網路上,處於不同伺服器上文件可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網頁製作者選擇一些精美的圖片或文字作為錨,以吸引更多的點擊,只要上網者在網頁上點擊超鏈接的一些錨,就可直接在自己的網頁上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並把其連接到自己的網頁內容上,這種鏈接行為必然會直接或者間接的引發商標的侵權行為。
(三)網上侵犯版權的行為
所謂侵犯版權是指未經作者許可就將傳統的版權作品進行數字化,並製作成資料庫在網路上傳輸的行為。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下載及轉載網路上傳輸的作品,非法從網路上下載並復制別人的作品,越權或者超期非法使用共享軟體等。這些行為對版權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四)BBS上的商標侵權
所謂BBS指的是電子布告板系統,它是網路上一種重要的信息交流及通訊方式。一旦有人設立了BBS,人們就可向上面上傳信息或者下載信息。但BBS的經營者往往不經過商標持有人的許可,將已經注冊的商標作為吸引用戶的標志來放到公告系統中,由此引發了侵權行為與糾紛。
除此之外,在電子商務中還存在一些其它的侵權行為,如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假冒或盜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來推銷自己的商品,或通過網路廣告、遠程登錄資料庫查索或在網路上隨意的詆毀他人商標的信譽等侵權行為。
三、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當前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保護知識產權,避免出現利益受損現象發生。
(一)建立及完善網路法律體系,提高民眾的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當前,一項有效而快捷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是根據我國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的實際情況,建立及完善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法律保障體系,將電子商務活動納入法律管轄的范疇,強調電子商務活動中對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減少新種類知識產權的權利不穩定以及法律法規的「真空」狀態。另外,也要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保護規則的制訂與修改,只有這樣才能在國際貿易及國際交往中更好的維護我國的根本利益。
從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看,電子商務雖涉及的領域較多,但企業的管理水平高低不同,對電子商務的認識也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宣傳和普及電子商務的基本常識,提高國民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引導民眾有效的進行知識產權的積累與保護。
(二)加強信息的基礎設施建設,規范電子商務網路平台
以網際網路技術為網路連接平台的電子商務是一種信息服務系統,其開放性的網路平台使電子商務安全顯得尤其重要,而電子商務的知識產權問題是電子商務安全保護必然要涉及到的問題。所以,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就要使電子商務平台規范化。這就必須必須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開發加密技術、防火牆技術以及具備信息保障功能的硬軟體的技術產品,以此來確保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與完整性。
(三)提高網路技術,運用技術手段保護知識產權
從目前狀況來看,我國目前的基礎電信建設與發達國家的電子商務的發展速度相比,還相差甚遠。因此,我們必須加快建設,提高網路技術,藉助一定的技術手段達到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的目的。企業要對域名作為知識產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認識,並及早進行域名的注冊工作。加強對網路商業機密管理,建立企業的Intranet,安裝防火牆技術手段,分層次的建立專利信息檢索及服務體系,對進出企業網路資料進行監視與備份等。另外,為有效配置科技資源,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及水平,為重大知識產權事件及時的做出反應,應採取多種形式建立政府和企業間的溝通渠道及預警機制。

⑻ 電子商務法第四版答案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理論 (一)單項選擇題 1.A 2.A 3.D 4.A 5.A (二)多項選擇題 1.ABCD 2.ABC 3.ACD 4.ABCD 5.AB (三)判斷題 1.× 2.√ 3.× (四)簡述題 1.答:電子商務的基本參與對象有:(1)計算機網路;(2)電子商務用戶;(3)CA認證中心;(4)物流中心;(5)網上金融機構。 2.答:電子商務法的特點有:(1)技術性;(2)安全性;(3)程序性;(4)開放性。 3.答:電子商務主要涉及的法律問題有:(1)電子商務基本法律制度——①數據電文與電子簽名法律制度;②電子認證法律制度;③電子合同法律制度;④電子支付法律制度。(2)電子商務相關法律制度——①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②網路隱私權保護法律制度;③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法律制度;④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⑤電子商務安全與網路犯罪法律制度;⑥電子商務司法管轄權與爭議解決機制。 第二章 數據電文與電子簽名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B 2.C 3.A (二)多項選擇題 1.ABCD 2.ABCD 3.AD 4.ACD (三)判斷題 1.× 2.× 3.√ (四)簡述題 1.答:(1)使用電子簽名與數據電文應當遵從意思自治原則。我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2)電子簽名與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描述。根據我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即在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情況下,不能以該文書中某項信息或簽名採用了電子形式作為否定其法律效力的唯一理由。 (3)電子簽名與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范圍。我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了本法的適用例外,包括:①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文書;②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文書;③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文書。同時,為了使本法在實施過程中具有更大的靈活性,還規定了一個兜底條款,即法律、行政法規可以對其他不適用電子文書的情形做出規定。 2.答:我國電子簽名法的立法特點包括:(1)技術問題復雜,但法律問題相對簡單;(2)具有很強的國際統一趨勢;(3)採取了「技術中立」的立法原則。 第三章 電子認證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C 2.B 3.B (二)多項選擇題 1.ABD 2.ABCD 3.ABCD 4.BD (三)判斷題 1.√ 2.× 3.× (四)簡述題 1.答:電子認證業務規則的主要內容包括:(1)責任范圍;(2)作業操作規范;(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2.答:電子認證機構的法律責任主要有兩個方面:(1)過錯賠償責任——①電子認證機構屬於過錯責任主體;②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賠償責任。(2)違法提供電子認證業務的法律責任——①未經許可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②暫停或者終止電子認證服務未按規定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電子合同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A 2.D 3.B (二)多項選擇題 1.ABC 2.ABCD 3.AC 4.BCD (三)判斷題 1.√ 2.× 3.× (四)簡述題 1.答:電子合同對傳統合同法提出的挑戰有:(1)合同的書面形式和簽名問題;(2)電子合同的成立問題;(3)電子合同的效力問題。 2.答:在B2C的交易方式下,判斷消費者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比較困難的,即使是消費者一方使用了數字簽名的技術,電子商務經營者也只能了解消費者的年齡而無從知曉其精神狀況。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因此,主張合同無效只得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行使,其代理人未對合同效力提出異議的,合同有效。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一方已知購買方的購買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在能夠通知其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則應催告代理人追認,在不能通知的情況下應主動撤銷合同。 第五章 電子支付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A 2.D (二)多項選擇題 1.ABCD 2. ABCD (三)判斷題 1.× 2.√ (四)簡述題 1.答:電子支付,現今多數是指B2C電子商務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所以電子支付系統的基本構成要素是消費者、在線企業、在線銀行、認證中心、信用卡公司。 2.答:電子銀行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方式有:(1)返回本金,支付利息。

⑼ 任務1+分析《電子商務法》實施行業所發生的變化

摘要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電子商務法》,該法律一共分為七章、89條款,已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電子商務法的頒布和實施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深入了解電子商務法帶來的形勢變化,分析電子商務法對政府監管、企業發展帶來的影響,對加快推動企業做好相關合規工作、提高政府和企業對該法律的貫徹和落實都具有重要意義。

⑽ 電子商務的一些名詞解釋

1、 CNNIC: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
2、 EDI: EDI是英文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的縮寫,中文可譯為「電子數據交換」。它是一種在公司之間傳輸訂單、發票等作業文件的電子化手段。
3、 MIS: 所謂MIS(管理信息系統——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系統 ,
4、 FAQ: 是英文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的縮寫,中文意思就是「經常問到的問題」,FAQ被認為是一種常用的在線顧客服務手段,一個好的FAQ系統
5、 IMAP: INTERNET MESSAGE ACCESS PROTOCOL是由美國華盛頓大學所研發的一種郵件獲取協議。
它的主要作用是郵件客戶端(例如MS Outlook Express)可以通過這種協議從郵件伺服器上獲取郵件的信息,下載郵件等。

6、 B/S結構: B/S結構:(Browser/Server,瀏覽器/伺服器模式):是WEB興起後的一種網路結構模式,WEB瀏覽器是客戶端最主要的應用軟體。這種模式統一了客戶端,將系統功能實現的核心部分集中到伺服器上,簡化了系統的開發、維護和使用。
7、 ISP: ISP的英文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翻譯為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ISP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正式運營企業,享受國家法律保護。

8、 DTSS: 數字地形支援系統( dtss )?(不太確定)
9、 PKI: 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 即"公開密鑰體系",是一種遵循既定標準的密鑰管理平台,它能夠為所有網路應用提供加密和數字簽名等密碼服務及所必需的密鑰和證書管理體系,
10、 SSL: SSL (Secure Socket Layer)
為Netscape所研發,用以保障在Internet上數據傳輸之安全,利用數據加密(Encryption)技術,可確保數據在網路
上之傳輸過程中不會被截取及竊聽。
11、 SET: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即安全電子交易協議)是美國Visa和MasterCard兩大信用卡組織等聯合於1997年5月31日推出的用於電子商務的行業規范,
12、 EFT: EFT(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電子資金轉賬。
13、 CA: CA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是認證機構的國際通稱,它是對數字證書的申請者發放、管理、取消數字證書的機構。CA的作用是檢查證書持有者身份的合法性,並簽發證書(用數學方法在證書上簽字),以防證書被偽造或篡改。

14、 ERP: 所謂ERP是英文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業資源計劃)的簡寫。

是指建立在信息技術基礎上,以系統化的管理思想,為企業決策層及員工提供決策運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系統集中信息技術與先進的管理思想於一身,成為現代企業的運行模式,反映時代對企業合理調配資源,最大化地創造社會財富的要求,成為企業在信息時代生存、發展的基石。

15、 CRM: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客戶關系管理。這個概念最初由Gartner Group提出來,而在最近開始在企業電子商務中流行。CRM的主要含義就是通過對客戶詳細資料的深入分析,來提高客戶滿意程度,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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