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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的支付技術

發布時間:2020-12-29 10:32:04

1. 電子商務是如何進行支付的

2005年,網上支付的市場的快速發展無疑是我國電子商務領域最大的「看點」之一。我國網上支付的金額全年會超過60億元人民幣,而網上支付用戶占使用互聯網用戶數的比例從2004年前的17%增長到26%。網上支付第三方服務平台的市場規模2001是1.6億元,2004年增長為23億元,預測2007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平台網上支付平台市場規模將達215億元左右。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現,體現了支付方式的變革。作為首都電子商務工程的核心成果——首信「易支付」具有網上支付,電話支付、手機支付、簡訊支付、WAP支付和自助終端,採用二次結算模式,可做到日清日結。今年2月,由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網花費3000萬美元巨資開發,聯合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國內多家金融機構共同打造「支付寶」交易服務工具。4月7日,從事多元化電子支付應用及服務的提供商通融通公司推出Yeepay電子支付平台,進軍國內電子商務支付。5月12日,雲網正式推出企業級在線支付系統支付@網。5月20日,網銀在線攜手VISA國際組織共同宣布,在中國電子商務在線支付市場推廣『VISA驗證服務'信用卡安全支付標准,期望提高在線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7月11日,全球最大的在線支付商Paypal宣布落地中國,雖然舍棄了Paypal賴以成名的信用卡劃賬和多幣種跨國交易,但這個起名「貝寶」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仍然引起了同行的注視和商家的關注。10月,騰訊公司推出「財付通」,進軍網上支付領域。而據有關人士粗略估計,目前我國提供網上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機構已不下50家!

可以說,2005年已經成為網上支付年,而相應的網上支付的法律問題也得到了人們更多的關注,焦點主要集中在支付安全的法律保障、風險責任的承擔、網上支付服務的規范、電子貨幣的合法性、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法性等多個方面,而人民銀行的《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的出台無疑又使人們的關注點又一次聚焦。那麼,該《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將怎樣影響我國電子支付的發展,如何認識網上支付第三方服務平台的出現和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平台應該如何得到規范,電子支付法律環境的建設從該指引開始又將怎樣陸續得到完善?都將是本文試圖探討的內容。

一、對網上支付第三方服務的認定

在網路支付中,支付雙方與支付服務提供商達成合意,是一種典型的民商事法律關系,屬於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但是由於涉及到用戶資金的大量往來和一定時期的代管等類似於金融業務,就必然引起行政監管的介入,以避免出現沒有監管私自使用資金的風險,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對於銀行提供網路支付系統服務中的法律問題,由於各國一般都有相應的銀行法律,對銀行的法律地位、銀行與用戶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等相關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加上銀行在開展網上支付業務時一般都會通過用戶協議約定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這方面的問題倒並不復雜,主要涉及到系統故障、電子訊息錯誤、未授權的支付命令等情況。這些問題目前一般在銀行的用戶協議中都有些相應條款加以調整,暫且不論這些銀行的格式條款是否妥當,用傳統法律中的原理或規定加上對信息技術的理解基本上都能得到解決。

較為復雜的是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網路支付中的法律地位等問題,是目前政府、企業和用戶皆較為困惑的。這些提供網路支付服務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提供支付服務的背後,聚集了大量的用戶現金或者發行了大量的電子貨幣,客觀上已經具備了某些銀行的特徵,甚至被當作不受管制的銀行。

Paypal是一家沒有任何金融背景的IT技術公司,但是在短短的數年時間內它已經一躍成為全球網路支付領域的先鋒,並於2002年7月8日成為全球最大的C2C交易平台E-bay的在線支付服務商。截止2005年3月,Paypal在全球擁有超過6000萬的注冊用戶,業績遍及全球45個國家和地區,日交易量超過100萬筆,年支付總額超過180億美元。即便如此成功地運作,Paypal的法律地位仍然是讓美國或者其他相關國家較為頭疼的一件事情,其法律定位也較為曲折。自2002年6月份紐約銀行部門得出Paypal的服務未構成非法銀行業務並給Paypal頒發貨幣轉賬業務執照以來,Paypal已經獲得了美國超過32個州的貨幣轉賬業務執照。這些執照對於Paypal業務的規范和正名、用戶信心的增強等大有幫助。而在全球的其他地區,Paypal的業務擴張則面臨著更多的不確定性,除了與當地金融機構保持良好的合作之外,還需要適應多種不同的法律與政策環境。

Paypal在其早期的用戶協議中規定Paypal可以將用戶的資金一起存放在被聯邦儲蓄保險公司所保險的銀行里開設的帳戶(FDIA-insured banks),用戶同意因該賬戶產生的任何收益歸於Paypal所有,用戶將不會收到因其通過Paypal轉移的那筆資金而產生的任何利益或者其他收益。而在後來美國網站的用戶協議中Paypal聲稱自己是用戶的代理人,是幫助用戶從第三方接受支付以及向第三方發出支付的代理機構;Paypal還嚴格區分用戶的資金和Paypal的自有資金,表示不會將用戶的資金用於公司運行或其他目的,也不會在破產的情況下或者由於其他的目的將資金歸於債權人;同時,Paypal還在用戶協議中明確Paypal不是銀行,其向用戶提供的服務是支付處理服務而不是銀行業務,Paypal不是用戶資金的受託人、受信託人或者是待一定條件成熟後再轉交給受讓人的第三方,而是作為用戶的代理人和資金的管理者。從其最近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出Paypal將自己和用戶之間的關系定位為提供網路支付的合同關系,是用戶的代理,是用戶資金的管理者,而非任何現行法律規定的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同時Paypal為了提供網路支付服務,必須依靠信用卡組織或者銀行體系來構建自己的服務框架,因此Paypal與銀行或者信用卡組織之間也有服務協議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淘寶網的支付寶是為淘寶的交易者以及其他網路交易的雙方乃至線下交易者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務」和「第三方擔保」的。支付寶的運作流程基本上類似於Paypal,只是由於受國內目前信用卡發展的影響,信用卡的使用程度遠不及Paypal。

支付寶用戶協議中明確,它是由浙江支付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向用戶提供「支付寶」軟體服務系統以及附隨為用戶提供代收代付貨款的中介服務,並在用戶協議中多次避免將自己稱為銀行或者金融機構。而在其獲取的商業許可經營范圍里表明其從事的是擔保(根據公開查詢到的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文件上看是「由國家政策允許的擔保業務,涉及許可證的憑證經營」)和中介業務。但是目前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支付中介具體應該屬於哪一類業務並不明確,是否需要經過銀監會的批准才能從事也存在諸多疑惑點。用戶資金進入支付寶的帳戶後其所有權問題,所產生的孳息等問題會給支付寶的法律地位以及其業務的合法性帶來一些困擾,目前我國相關部門對此的態度也不甚明確。

從各國銀行法來看,能否經營存貸款和貨幣結算業務通常是確定一個企業是否成為銀行的一個重要標准,我國《商業銀行法》第2條也規定:「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那麼電子金融服務公司是否構成「銀行」呢?從電子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實質來看,其所從事的業務與銀行的存貸款業務又有本質上的不同,銀行的存貸款業務是銀行的一項獨立業務,金融服務公司雖也吸收一定的存款(如客戶兌換透支的情形下),但這並不就是其獨立業務,而是附屬於信用卡結算或電子貨幣結算業務,而且在很多情形下電子金融服務公司的這些業務都是以銀行為中心開展的,或者其本身就是發卡銀行的代理人,如信用卡公司代理銀行發行信用卡,因此電子金融服務公司並不構成「銀行」。像美國等一些國家已允許這類電子金融服務公司作為金融組織存在,目前我國的這類電子金融公司在法律上還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原則上講,除銀行外,其它組織是不得經營此類業務的。為了促進電子支付的發展,絕對否定非銀行企業進入電子支付業務市場是值得商榷的,法律不應完全禁止非銀行企業進入電子支付業務市場,而是應規定一定的市場准入條件,讓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我國未來的電子支付法律法規應對這些企業市場的准入條件做出明確的規定。

總之,隨著電子支付的發展,一些非銀行企業從事電子支付業務已成為電子支付發展的不可逆轉的趨勢。這主要是由於電子支付業務具有很強的國際性和技術性,銀行憑借自身力量已有些力不從心。專門從事網路支付的公司的出現符合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也是網上支付業務創新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應在規范的同時鼓勵其發展。

二、網上支付的基本模式

如果看一下網上支付參與主體,不管B2B還是B2C的交易模式,網上支付業務的參與主體除了交易雙方之外,通常還應該有電子商務平台、第三方支付中介機構,另外還有商業銀行。從電子商務平台來看,一類只提供網上交易信息,給買家和賣家提供一個場所;另一類電子商務平台同時也是賣家,直接向買家提供商品服務和配送服務;從第三方非銀行支付中介看,其主要功能是連接買賣雙方、電子商務平台和銀行,起到一個橋梁作用,最終實現網上交易的資金劃撥。這樣的組織又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電子商務平台本身充當支付平台,這個支付平台的建立只是為了該電子商務平台自身使用,支付平台直接和銀行網關相連,另外一類是專門從事網上支付業務的機構,不直接隸屬於任何一家電子商務公司,可以為不同電子商務平台提供網上支付。在這種模式下,這類支付中介服務組織大多數為交易雙方開立帳戶,商業銀行也是通過他們建立支付網關,網上支付指令通過銀行網關最終進入他的後台處理系統,進行最終的資金處理。

從今後比較長的一段時間來看,整個網上支付過程中非銀行支付中介所從事的這些支付業務最終還是要經過銀行網關,通過銀行完成的,當然也有兩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一種是銀聯的方式,類似於把銀行卡收單業務放到網上做;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是當第三方支付平台為交易雙方開戶以後,他可以直接通過帳戶之間完成交易,這種交易實際上也不是通過銀行完成,這兩種方式不用通過銀行支付網關完成。

從網上支付模式來看,大概劃分為四種模式:一種是銀行網關的模式,電子商務平台鏈接到銀行網銀系統,這種模式下面買賣雙方只涉及到電子商務企業和銀行,網上交易實際上直接進入銀行的網銀系統處理的,電子商務平台只跟銀行簽約;第二種模式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電子商務平台先鏈接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再和銀行鏈接;第三種模式是銀聯的模式;第四種模式是支付平台內部的交易模式,這種交易模式實際上是封閉的,為買賣雙方提供了帳戶服務,通過內部的帳戶就可以完成這種交易。

三、第三方支付服務模式的主要風險

以上模式的風險應該是不同的,第一種銀行網關的模式更多的是為了對商業銀行的電子銀行業務的監管或者電子支付的監管進行管理,第三種銀聯的模式納入銀行卡收單這個范疇更合理些。那麼我們對網上支付進行業務規范時候,主要考慮的是第三方平台模式和平台內部交易這兩種模式。因為這兩種模式對現在一些制度安排的突破是比較大的,這兩種模式有很多共同點,內部交易模式和第三方平台模式實際上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系,為建立這種帳戶服務,可能建立在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基礎上。

這兩類模式的風險主要有幾個方面:第一,從事資金吸存,並且有很大資金沉澱,當資金沉澱、資金吸存這種行為出現以後,自然存在著資金安全隱患方面的問題或者支付風險問題。在這兩種模式下,網上支付機構一般都有一種資金吸存行為,買家把錢付給企業,或者電子商務平台也好,第三方平台也好,然後再經過一段時間,賣家確認以後,平台把錢再付給賣家,在滯留的過程中,錢沉澱在支付機構里。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開立帳戶後,隨著交易額的增加,現在一些提供支付服務的企業都和客戶簽約,約定比如每周清算兩次,或者每周一次,或者每月清算一次。隨著這種業務量的逐漸增加,資金沉澱量將是非常大的。這種安排是為了增強網上交易信心,維護公正性,確實是很有效的做法,但問題是你保證了交易雙方他們之間的信心,提供了信譽增強的服務,但自身的信用和安全性又由誰來保證呢?當交易規模發展到一定程度,特別是第三方支付服務不是對一家企業,而是對著很多家企業,一旦出了問題以後,其影響面肯定很大。

第二,很多電子支付服務商涉及到電子貨幣的發行,對電子貨幣的發行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規范。發行電子貨幣對持有人來說是一種負債,那麼債務的贖回將來應該是什麼樣的,贖回的風險應該由誰承擔等,都是問題。對帳戶進行沖值時買賣雙方可能會把一些錢先存進去,雖然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對支付服務提供服務商來說,相當於發行一種電子貨幣,將來表現形式上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屬於電子貨幣發行行為。從國際上電子支付發展來看,基於網路發行的電子貨幣將來肯定是網上支付一個很重要的工具,但是目前在國內,對電子貨幣的性質、發行主體、使用范圍等等這些方面確實在規定上還是空白。

第三,這類支付服務涉及到支付結算帳戶和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突破了現有的一些特許經營的限制,按照商業銀行法等一些法律法規,整個支付結算業務和支付清算業務實際上還是屬於銀行專有的一種業務。開立帳戶後,在帳戶里沉澱的資金怎麼定性,到底是不是視做存款,現在很多企業為了避開吸收公共存款這樣一個說法,提出其只是提供代理服務。而這種代理服務在商業銀行法里做為代理收付款業務,也是銀行的業務。這類業務目前實際上還是屬於特許業務,非銀行機構從事這方面的業務面臨著法律上的突破。電子商務發展速度很快,很難預料一兩年後會發展到什麼規模,電子支付會達到什麼規模,而達到一定規模後,肯定會對整個支付結算體系產生一定影響。在美國發展得比較好的PAYPAL,在發展到目前這個階段,也引起了監管方面的考慮,到了一定規模以後,政府是不得不面對的。

第四,網上電子支付可能會成為資金非法轉移和套現的工具,由此也會帶來一定的金融風險。現在的網上支付單筆交易金額或者總體交易金額還不是很大,非法資金轉移、套現的現象還不是特別明顯,但是也已經有所表現。比如有的網上交易實際上並不是進行真正的消費,而是製造一筆虛假交易,通過銀行卡支付後,錢進入了支付平台的帳戶,通過帳戶轉移到銀行,從銀行取現,實際上是為了套取現金。對銀行卡來講,信用卡限定一個額度,在這個額度內使用,可以預見現金量,提供這種支付工具是為了促進或者為了滿足支付需要或者消費需要,並不是為了讓人大量使用現金。對信用卡的取現有一套控制制度,或者通過交易成本限制它的使用,而網上交易則避開了這些。現在很多網站買賣都還是不收費的,成本幾乎就是零,通過這樣一種途徑,套現更為方便。

四、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與第三方支付服務

電子支付指引根據現在網上支付發展的一些新情況,從銀行角度規范電子支付活動。在整個網上支付中,銀行還是起到關鍵性的作用,雖然第三方支付服務組織發展的確很快,但真正起到核心作用的還是商業銀行。在這個指引出台前,商業銀行在電子支付整個業務流程、技術風險防範、業務規則、信息披露、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都還沒有一個很好的規范。電子支付整體都處於發展階段,對有關問題還沒有研究得很透,我們到底是以促成它的發展為主,還是以規范為主?在指引中體現了發展中逐步形成規范,或者以規范促進發展的思路。根據這種考慮,結合電子支付業務的特點,採取了指引的方式,並不是強制性的。

根據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把整個支付系統分成兩大類:一類大額支付,一類小額零售體系,網上支付屬於小額零售體系范疇。小額零售和大額支付比較起來具有更多的參與主體,涉及到銀行、客戶、商家、系統開發商、網路運營商、第三方認證服務等機構。每個主體間可能都有一個合同,最終形成很龐大的合同群,而其中最根本的或者基礎和前提應該是銀行和客戶間的關系,應該是首要需要明確和解決的。

在銀行和客戶之間往往出現了中介組織,像專門從事網上支付服務的企業,包括有些代收代付機構,實際上都是轉發人的角色。這個轉發人可能是非銀行機構,也可能是銀行。比如現在很多城市都開通櫃面通業務,在工行可以拿建行摺子到工行存款,或者拿農行摺子在工行取款,櫃面通的形成下,非開戶行承擔轉發人的角色。在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對支付清算業務有一個界定,是從事支付指令的交換和計算的這樣一些組織。這樣的組織不允許吸收存款,也不允許辦理資金的最終結算。而從現在電子支付的許多機構來看,這兩塊都涉及到了,如果涉及到這兩塊到底怎麼定性,是作為金融機構來定性,還是作為支付清算組織定性,又陷入一個矛盾裡面。這個問題在國外目前來看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解決方案。

五、下一步的網上支付立法

現在的電子支付指引實際上主要規范銀行的,第一號指引基本上是限定在商業銀行從事的網上支付范疇,以後可能會出現專門針對非銀行機構從事網上支付業務的指引。規范非銀行網上支付機構主要有幾個方面:一個是交易資金的安全,將來可能要有一些比較明確的說法。如交易資金可能不能擅自挪用,要到銀行進行專門託管;在商業銀行開專用帳戶進行託管,要有一定措施保證客戶在回贖電子貨幣或者把他帳戶里的虛擬資金轉化為法定資金。還有,是不是需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以維護這部分資金的交易安全。第二個方面就是保護客戶利益的問題,網上支付較之於傳統支付方式其技術性更強,而作為服務的提供者,在各方面的優勢肯定比客戶大得多,可能會出現服務商利用技術優勢損害客戶利益的情況,一些從事網上支付服務的公司會在協議里把更多責任或者不公平條款強加給客戶,所以也需要有一個統一的規范。第三個方面是要關注打擊洗錢犯罪和網路犯罪的問題,比如網上賭博的資金也會通過網上支付,需要加強監管。

從事網上支付可能涉及基於網路或一些軟體會發行電子貨幣,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規模和范圍到一定程度後,會對現有貨幣體系產生沖擊。現在發行的人民幣有國家信用在後面保證,而第三方服務機構發行的電子貨幣將來贖回的問題要不要管,怎麼控制,怎麼保證,等都是問題,否則社會公眾可能會對這種貨幣體系產生懷疑。

還有就是電子票據的問題,對電子票據的問題,最好能在修改票據法的時候通過法律層次解決它的法律地位。現在看,修改票據法的過程可能比較長。但是現在實際應用已經開始出現,比如今年招商銀行已經開始簽發了國內電子票據。對這種電子票據的發展,也值得我們積極關注和研究。電子票據會對網上支付的發展有很大促進作用,網上支付可能會又上一個台階。而電子票據的簽發兌付、託管、統一認證等方面和現有的票據管理或者票據法所規范的又有很大的不同。
參考資料:http://www.fzecp.com/Get/dzsw/100335861.htm

2. 電子商務網站的支付頁面需要用到哪些技術

是的,需要動態技術,但是這個介面代碼,一般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只要你嵌入到網站中就可以的。每家支付平台都會提供介面代碼和相應的技術文件,你只要按文件,一步一步做好介面就可以的。希望能幫到你

3. 目前國內外電子商務網站採用的電子支付新技術有哪些

目前,電子商務只是在對通用方針和平台意見一致的參與者間的封閉組織內進行。例如,電子數據交換(EDI)被用來在一個機構的多個分支之間,或者在建立了契約聯系的機構之間安全地傳輸數據。而在這些早期階段,電子商務系統只處理某幾個方面的完全商務事務。
當客戶可以通過他們的Web瀏覽器來使用的第一批基於web的商店出現時,建立了電子商務的一個更全面的概念作為Internet上傳遞貨物和價格的方式。現在,大多數電子商務系統是基於web的,並且允許客戶通過他們的web瀏覽器購買貨物並用信用卡結帳。然而,基於web的應用程序的局限功能使得很難向客戶提供全范圍的服務。
未來,電子商務解決方案的需求將超過當前級別。將來的系統將必須通過多個自治的服務提供商來滿足動態開放式環境中的需求,電子商務將成為一個包含多個交易實體間復雜的交互作用的分布式過程。在一個開放式市場中,有許多獨立的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並且可能有通過合並第三方提供的服務來提供服務的調解者。客戶本身也可能合並隨選(on-demand)產品或者服務來實現合成包。因此,現代的電子商務系統必須能集成不同種類參與系統和不同政策領域中互相不信任的用戶。
CORBA安全服務規范提供了消息層完整性和負責者的鑒定/認可,這兩項對電子商務應用程序都很關鍵。然而,OMG的電子商務域任務組織(OMG-ECDTF)為電子商務系統識別另外幾種安全需求。CORBA規范中並沒有下面的需求,或者由於它們仍未被提出,或者由於它們超出了CORBA所能達到的范圍:
l 事務審核:CORBA安全規范提供了審核數據產生,但沒有提供所需數據和粒度。
l 基於角色的存取控制:盡管好的粒度或者靈敏的商務交易中需要單獨的存取控制,但電子商務把基於角色的存取控製作為主要形式。CORBA安全性沒有提供基於角色的存取控制。
l 認可:CORBA規定根據的生成,但是不提供存儲根據、恢復根據和確認根據的工具。電子商務所需的完全的認可功能包括根據生成、確認、存儲、恢復和遞送權力。這個服務可以提供創造、起源、接收、服從、贊成、遞送和行為的認可。
l 完整性:應該提供將數據變成完整性所保護的數據、將完整性所保護的數據轉變回原始數據、檢查是否遺失完整性的功能。另外,也需要著手一些另外的完整性問題。例如,需要有一些用來防止惡意的軟體,例如防止計算機病毒所做未驗證的修改的機制。除消息層完整性以外,CORBA沒有提供任何電子商務系統需要的其他層上的完整性功能。
l 授權:CORBA提供了使得個別責任變得容易的"扮演的授權"。然而,電子商務需要別的授權選項,例如簡易授權,復合授權,組合特權授權(不允許把這些特權來追溯回某些中間節點),和追溯授權(提供了鏈中的授權追溯)。目前,CORBA並不要求提供這些授權模式。
l 授權在安全性審核中發揮作用。它支持將一條復雜的對象請求鏈追溯回最初的用戶。
l 安全性審核庫管理:審核服務可以用來保證所有的用戶對他們發起的安全相關事項負責任,並保證建立、保持和保護安全相關事項的審核跟蹤。另外,必須提供警告設施,並且收集、剖面、過濾、分析和查詢審核數據也是可能的。CORBA目前沒有提供任何審核管理功能。
l 安全性管理:電子商務安全性管理應該關心以下三個范疇:管理功能的安全性、安全服務管理和安全機制管理。當前,CORBA並沒有提供任何安全性管理工具。
7.基於CORBA的電子商務
CORBA作為電子商務系統的底層結構有許多優點,本節概述其中幾個優點。
開放式電子商務系統的兩個主要需求是互操作性和完整性。所有的客戶和供應商應用程序都應該可以在一個靈活的、動態的、開放的框架中,越過不同平台,不同編程語言和商業布局來互操作。CORBA可以從開放的電子商務環境的復雜性中抽象出來。CORBA方便了電子商務系統和其它系統之間的交互作用,比如股票管理系統、會計系統、行銷系統等,並使得和以前的應用程序的之間集成變得容易,例如,一個舊的股票資料庫系統。
從軟體開發者的觀點來看,CORBA使得一切都變得比較簡單,尤其是如果打算進行不同的商店配置時。CORBA抽象了網路和動態的遠程商店調用,允許應用程序開發者集中精力在實際的程序上,而不是集中在底層結構的內部工作方式上。應用程序開發者可以再利用已存在系統中的部分(例如安全性系統)來開發新程序。CORBA的靈活結構也使得開發者可以實現整個商業街的一部分來迎合特殊的貿易需求,並為進一步增強系統和容易地升級這部分商業街軟體提供堅實的基礎。將來,個別基於CORBA的可定製的商業街組件就可用了,可以購買它,並可以很容易的將之即插即用進已存在的商業街中,來增強或升級商店系統,。
為了使得商店組件的動態互用性運轉起來,一套定義良好的標准服務需要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可用。例如,用來描述對象(例如貨物、服務、合同、發票或帳單等)的語義需要廣泛定義。因此,OMG和商業網(CommerceNet)共同定義了一系列電子商務服務的需求,也就是說,語義數據工具,選擇/商議工具和支付服務。語義數據工具提供了對電子市場參與者之間語義信息交換的支持,商議服務提供了一組從事商業事務的參與者,在服務或工具的選擇和配置上相互協定的支持,而電子支付工具關注支付協議的調用。
實際上,CORBA還是經常被認為是一項不成熟的技術,尤其是CORBA沒有實現許多服務,例如安全性服務。除了與不成熟的ORB實現相關的問題外,軟體開發者也往往沒有完全訓練到可以熟練編寫基於CORBA的組件的地步。就本地程序來說,基於CORBA的應用程序開發幾乎與普通的應用程序開發相同,因此並沒有真正造成問題,但是例如實現一個透明的提供了ORB層安全性的安全性服務就需要專業知識。
目前,對基於CORBA的電子商務系統的評價使得這些開發足以為一些公司盈利了。例如,銀行配置基於CORBA的個人銀行業,或者股票交易系統可能因為它是顧客的最主要地邊緣技術的服務提供者而獲益。
8.結論
許多CORBA的核心概念對電子商務系統是有用的,例如,互操作性和綜合性,平台、編程語言和安全機制等的靈活性,底層組件布局和網路的抽象,安全性功能的透明性,安全性的自動增強。
然而,目前可用的CORBA實現相當不成熟,而且並沒有實現最初指出的所有的功能。例如,目前沒有一個完全的安全性服務實現是可以定製使用的。這樣把實現自定義的安全服務的工作留給了應用程序開發者,他們需要有安全性和所使用CORBA產品的內部運轉機制的專業知識。
即使是未來CORBA功能沒有消弱,也沒被別的什麼東西(例如Java RMI和COM+)來代替,本文描述的基本概念也將成為任何電子商務中件的核心需求。如果CORBA如許多人推測,變成了電子商務的新的Internet標準的話,提供基於CORBA的商業街和服務越快的商務,獲益越多。因此,為了當分布式對象中件廣為使用時獲得競爭優勢,軟體開發者很明顯現在就得熟悉CORBA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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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電子商務有哪些支付方式它們各自的優點和缺點是什麼

在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過程中,B2C、C2C電子商務產生了多種支付方式,包括匯款、貨到付款、網上支付、電話支付、手機簡訊支付等方式,並且這些方式同時並存。據2005年CNNT統計,消費者常採用多種支付方式,其中匯款用戶占總用戶數量的43.2%、網上支付佔41.9%、貨到付款支付佔34.7%、手機支付佔1.7%。 2.1 匯款 銀行匯款或郵局匯款是一種傳統支付方式,也是目前為止電子商務支付方式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郵局匯款是顧客將訂單金額通過郵政部門匯到商戶的一種結算支付方式。採用銀行或郵局匯款,可以直接用人民幣交易,避免了諸如黑客攻擊、賬號泄漏、密碼被盜等問題,對顧客來說更安全。但採用此種支付方式的收發貨周期時間長,例如卓越網的郵局匯款支付期限為14天,銀行電匯為10天,而採用其他網上支付則只需1-2天。此外,顧客還必須到銀行或郵局才能進行支付,支付過程比較繁瑣。對於商家來說,這種交易方式也無法體現電子商務高速、交互性強、簡單易用且運作成本低等優勢。因此,這種支付方式並不能適應電子商務的長期高速發展。 2.2 貨到付款 貨到付款又稱送貨上門,指按照客戶提交的訂單內容,在承諾配送時限內送達顧客指定交貨地點後,雙方當場驗收商品,當場交納貨款的一種結算支付方式。目前,很多購物網站都提供這種支付方式。這是一個充滿中國特色的B2C電子商務支付方式、物流方式,既解決了中國網上零售行業的支付和物流兩大問題,又培養了客戶對網路的信任。貨到付款仍然是中國用戶最喜歡的支付方式之一。但是,將支付與物流結合在一起存在很多問題。首先,付款方式採用現金付費,因此只局限在小額支付上,例如卓越網的訂單金額不可高於15 000元,對於商家的大額交易則無法實現。其次,由於送貨上門受到地區的局限,而EMS費用又較高,所以顧客選擇最多的還是普通郵寄,這就會帶來必然的時間損耗,給用戶造成不便。比如當當書店送貨上門服務,送到北京市內讀者手中需1-2天,而送到其他城市則需3-7天,普通郵寄則是更需1-2周,這還不包括邊遠地區。送貨上門單張訂單購物金額滿30元免5元平郵費用,單張訂單購物金額滿200元免加急費用,這個費用對於小額購物的顧客來說是無法接受的。 2.3 網上支付 所謂網上支付,是以金融電子化網路為基礎,以商用電子化工具和各類交易卡為媒介,以電子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二進制數據形式存儲,並通過計算機網路系統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的流通和支付。 2006年網上支付在整個電子支付市場規模中所佔的比例為97%,網上支付仍是電子支付形式中的絕對主力,國內目前採用網上支付業務的網上書店總數已超過10萬家。網上支付的方式主要有:銀行卡支付方式、電子支票支付方式和電子貨幣支付方式。其中比較成熟的是銀行卡支付方式,銀行卡支付方式是目前在國內網上購物實現在線支付的最主要的手段。 2.3.1 網上銀行卡轉帳支付 網上銀行卡轉帳支付指的是電子商務的交易通過網路,利用銀行卡進行支付的方式。客戶通過Internet向商家訂貨後,在網上將銀行卡卡號和密碼加密發送到銀行,直接要求轉移資金到商家銀行賬戶中,完成支付。銀行卡的卡類可以包括信用卡、借記卡和智能卡等。 我國目前網上銀行卡轉賬支付可以分為有數字證書和無數字證書兩種方式。一般的用戶如果不去銀行申請啟用有數字證書保護的網上支付功能,就只能使用無數字證書保護的網上支付。不啟用數字證書保護的網上支付在功能上會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只能進行賬戶查詢或只能進行小額支付。而啟用數字證書保護的網上支付不僅擁有更高的安全性,而且能享受網上銀行所提供的全部服務,支付的金額不受限制。 銀行卡網上直接轉賬支付存在著安全性和方便性方面的矛盾,例如要起用數字證書保護,付款人必須經過向銀行申請安裝數字證書,下載指定軟體等多道手續,對有些對電腦操作不熟悉的顧客而言就很難實現了。另外,因客戶直接將貨款轉移到商家的帳戶上,如果出現交易失敗的情況,那麼討回貨款的過程就可能變得非常繁瑣和困難。 2.3.2 第三方支付平台結算支付 第三方結算支付是指客戶和商家都首先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處開立賬戶;並將各自的銀行賬戶信息提供給支付平台的賬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商家已經收到貨款,商家發貨;客戶收到並檢驗商品後,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付款給商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將款項劃轉到商家的賬戶中。這樣客戶和商家的銀行帳戶信息只需提供給第三方支付平台,比較安全,且支付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如果客戶未收到商品或商品有問題則可以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拒絕劃轉貨款到商家。而商家則可以在貨款有保障的情況下放心發貨,有效地降低了交易風險。第三方平台結算支付是當前國內服務數量最多的支付模式。國內當前從事網上支付的企業已經從2004年的10多家增加到現在的50多家,2005年我國第三方支付平台規模增長到161億元。來自賽迪顧問的調查表明,2007年我國第三方支付平台規模已達到215億元。國內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中,比較知名的有阿里巴巴的支付寶、易趣的安付通、貝寶、騰訊的財付通、易寶、網銀在線、銀聯電子支付、環訊的IPS、雲網等等。 由於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解決了電子商務支付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如安全問題、信用問題、成本問題。與此同時,中國現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1)中國法律規定只有金融機構才有權吸納代理用戶的錢,其他企業機構不得從事類似活動,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質疑。 (2)貨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滯留的時間內將產生一定的利息,這部分利息如何分配目前也缺乏明確的規范和嚴格的監督。 (3)支付平台解決的電子商務支付過程中的安全性問題只限於客戶和廠商之間,其他安全性問題如客戶在支付平台填寫銀行資料時信息的保密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解決。 (4)操作還不夠簡便,客戶在使用支付平台時都必須進行一系列繁瑣的申請。 (5)貸款會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賬號中滯留一段時間,非實時性支付帶來存款風險,如第三方支付企業不能完全保證貨款安全,將大大損害客戶和商家的利益。 (6)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會被利用,通過捏造虛假交易從信用卡套現,甚至存在可能被利用來進行洗錢的風險。

5. 第三方支付的基本原理及其對電子商務的作用

摘要: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的關鍵環節,但由於信用問題,它卻成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之一,而第三方支付為網上支付提供了一個可行的實現途徑。文章闡述了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模式和流程,分析了第三方支付模式的特點與適應的領域,指出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 關鍵詞:第三方支付 電子商務 網上支付 支付模式一、引言隨著網路經濟時代的到來.電子商務也在迅速崛起.成為商品交易的最新模式。作為中間環節的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流程中交易雙方最為關心的問題。由於電子商務中的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不是面對面進行的,而且物流與資金流在時間和空間上也是分離的,這種沒有信用保證的信息不對稱 導致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博弈:商家不願先發貨.怕貨發出後不能收回貨款.消費者不願先支付.擔心支付後拿不到商品或商品質量得不到保證。博弈的最終結果是雙方都不願意先冒險.網上購物無法進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正是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建立了一個公共的.可以信任的中介。它滿足了電子商務中商家和消費者對信譽和安全的要求,它的出現和發展說明該方式具有市場發展的必然需求。 二、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和優勢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定義第三方支付是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的資金」中間平台」.是在銀行監管下保障交易雙方利益的獨立機構。在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達、進行發貨:買方檢驗物品後,通知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1、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 第三方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戶的信用卡信息.同時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網路多次公開傳輸而導致的信用卡被竊事件。第三方支付一般的運行模式為: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第三方在收到代為保管的貨款後.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商家發貨:買方收到貨物、檢驗商品並確認後.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將其款項轉劃至賣家賬戶上。這一交易完成過程的實質是一種提供結算信用擔保的中介服務方式。 (1)消費者在電子商務網站選購商品,最後決定購買.買賣雙方在網上達成交易意向。 (2)消費者選擇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作為交易中介.用借記卡或信用卡將貨款劃到第三方賬戶,並設定發貨期限。 (3)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商家.消費者的貨款已到賬,要求商家在規定時間內發貨。 (4)商家收到消費者已付款的通知後按訂單發貨.並在網站上做相應記錄,消費者可在網站上查看自己所購買商品的狀態;如果商家沒有發貨.則第三方支付平台會通知顧客交易失敗,並詢問是將貨款劃回其賬戶還是暫存在支付平台。 (5)消費者收到貨物並確認滿意後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消費者對商品不滿意.或認為與商家承諾有出入,可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拒付貨款並將貨物退回商家。 (6)消費者滿意.第三方支付平台將貨款劃入商家賬戶.交易完成顧客對貨物不滿.第三方支付平台確認商家收到退貨後.將該商品貨款劃回消費者賬戶或暫存在第三方賬戶中等待消費者下一次交易的支付。 2、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優勢 2.1 安全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雄厚的資金作為支撐,因而能建立完善的安全支付平台。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採用目前最成熟的電子支付相關技術,與各銀行的支付網關相連,用戶在支付時輸入的賬戶和密碼都將直接傳給用戶賬戶所在的銀行,這樣通過銀行本身支付網關就能提供足夠的支付安全保障;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擁有非常好的安全防護體系,對用戶的關鍵數據傳輸使用國際流行的SSL128位加密通道並配合PKI密鑰體系,為用戶提供了更強的支付安全保障。 2.1.1 SSL加密技術簡介SSL(Security Socket Layer)全稱是加密套接字協議層,它位於啪 l'P協議層和TCP協議層之問,用於建立用戶與伺服器之問的加密通信,確保所傳遞信息的安全性,同時SSL安全機制又是依靠數字證書來實現的。SSL基於公用密鑰和私人密鑰,用戶使用公用密鑰來加密數據,但解密數據必須使用相應的私人密鑰。使用SSL安全機制的通信過程如下:用戶與伺服器建立連接後,伺服器會把數字證書與公用密鑰發送給用戶,用戶端生成會話密鑰,並用公共密鑰對會話密鑰進行加密,然後傳遞給伺服器,伺服器端用私人密鑰進行解密。這樣,用戶端和伺服器端就建立了一條安全通道,只有SSL允許的用戶才能與伺服器進行通信。 2.1.2 PKI密鑰體系PKI(Public Key In細sInlcture)即公開密鑰體系。PK[技術就是利用公鑰理論和技術建立的提供信息安全服務的基礎設施,它是國際公認的互聯網電子商務的安全認證機制,它利用現代密碼學中的公鑰密碼技術在開放的IIItemet網路環境中提供數據加密以及數字簽名服務的統一的技術框架。公鑰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加密體制,在這一體系中,加密密鑰與解密密鑰各不相同,發送信息的人利用接收者的公鑰發送加密信息,接收者再利用自己專有的私鑰進行鵂密。這種方式既保證了信息的機密性。又能保證信息具有不可抵賴性。目前,公鑰體系廣泛地被應用於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支付的安全保障。 2.2 公正性由於採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清算模式.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拒付和欺詐行為的發生,創造出良好的、使買賣雙方彼此信任的交易環境。第三方清算保證模式採用了在網站與銀行之間進行二次結算的方式,使得支付平台不再單純地作為連接各銀行支付網關的通道,而是作為中立的第三方機構.能夠保留商戶和消費者的有效交易信息,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2.3 便捷性第三方支付平台作為獨立的一方,與各大電子商務網站以及銀行建立合作關系。用戶在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電子商務網站上進行支付活動時,第三方支付平台為用戶提供一個統一的支付界面,因此用戶無論擁有哪個銀行的戶頭,都可以通過這個界面進行支付,不需要在各個網上銀行的界面中來回操作,極大地方便了用戶的操作。 2.4 開放性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幾乎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都能支持全國范圍大多數銀行的幾十種銀行卡和全球范圍的國際信用卡的在線支付,為用戶提供支持銀行卡種類最多、覆蓋范圍最廣的支付服務。另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現在的支付終端也產生了多元化變化,它不僅支持各種銀行卡通過PC機終端進行支付,而且還支持手機、電話等多種終端的支付操作。

6. 什麼是電子商務支付技術

電子支付是以電子形式來實現款項的支付;而傳統的支付方式則是以現金、票據的流轉及銀行的匯兌等物理實體來完成款項支付的。

7. 電子商務支付方式有哪些

很銀行都支持網上支付、第三方支付、使用支付寶支付。據我所知、 中國工商銀行一直以來以科技和業務創新為動力,致力於為客戶創造更多的價值,憑借強大的技術和管理優勢,至今企業網上銀行已經發展成為集賬務信息管理、收付款、資金集中調度、投資理財等十大類服務在內,全方位、一體化的企業客戶資金管理平台。1. 穩定高效的系統、發達的結算網路。2. 強大豐富的產品、持續的更新能力。 3. 3A(Anytime、Anywhere、Anyhow)式的服務、優質的管理。提供7×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服務,無論地處何方、身處何境,只需接入互聯網即可享受迅速優質的銀行服務。4. 多級組合授權機制,為您提供多人順序授權和無序授權的便捷服務。還有北京農商銀行為廣大客戶提供功能全面、強大的電子銀行服務,服務產品齊全,主要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96198客服熱線)、簡訊通知、指紋銀行等電子化產品。 簡訊金融服務指建設銀行依託移動通信運營商,通過建設銀行簡訊平台,以手機簡訊等方式為客戶提供的建設銀行相關金融服務。他的優點是:及時、方便、經濟、准確。 在加點小知識吧!名詞解釋:(1)匯款 銀行匯款或郵局匯款是一種傳統支付方式,也是目前為止電子商務支付方式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郵局匯款是顧客將訂單金額通過郵政部門匯到商戶的一種結算支付方式。(2)貨到付款 貨到付款又稱送貨上門,指按照客戶提交的訂單內容,在承諾配送時限內送達顧客指定交貨地點後,雙方當場驗收商品,當場交納貨款的一種結算支付方式。(3)網上支付 所謂網上支付,是以金融電子化網路為基礎,以商用電子化工具和各類交易卡為媒介,以電子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二進制數據形式存儲,並通過計算機網路系統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的流通和支付。

8.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支付方式是什麼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支付方式有支付寶、網上銀行支付、微信支付等內。
基本簡介容:
1、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於提供「簡單、安全、快速」的支付解決方案。支付寶公司從2004年建立開始,始終以「信任」作為產品和服務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寶」與「支付寶錢包」兩個獨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開始成為當前全球最大的移動支付廠商。
2、網上銀行(Internetbank or E-bank),包含兩個層次的含義:一個是機構概念,指通過信息網路開辦業務的銀行;另一個是業務概念,指銀行通過信息網路提供的金融服務,包括傳統銀行業務和因信息技術應用帶來的新興業務。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提及網上銀行,更多是第二層次的概念,即網上銀行服務的概念。網上銀行業務不僅僅是傳統銀行產品簡單從網上的轉移,其他服務方式和內涵發生了一定的變化,而且由於信息技術的應用,又產生了全新的業務品種。
3、微信支付是集成在微信客戶端的支付功能,用戶可以通過手機完成快速的支付流程。微信支付以綁定銀行卡的快捷支付為基礎,向用戶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支付服務。

9. 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方式有哪幾種

你好~

就現在世界通用的支付系統不下幾十種,根據在線傳輸數據的種類(加密、分發類型),初略可以被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使用「信任的
三方」(trusted third
party)。客戶和商家的信息比如銀行帳號、信用卡號都被信任的第三方託管和維護。當要實施一個交易的時候,網路上只傳送定單信息和支付確認、清除信
息,而沒有任何敏感信息。實際上通過這樣的支付系統沒有任何實際的金融交易是在線(on-line)實施的。First
Virtual典型的信任第三方系統。在這種系統中,網路上的傳送信息甚至可以不加密,因為真正金融交易是離線實施的。但是不加密信息,同樣可以看成一個
系統的缺陷,而且客戶和商家必須到第三方注冊才可以交易。

第二類是傳統銀行轉帳結算的擴充。在利用信用卡和支票交易中,敏感信息被交
換。例如,如果客戶要從商家購買產品,客戶可以通過電話告知信用卡號以及接收確認信息;銀行同時也接收同樣的信息,並且響應地校對用戶和商家的帳號。如果
這樣的信息在線傳送,必須經過加密處理。著名的CyberCash和VISA/Mastercard的SET就是基於數字信用卡(Digital
Credit Cards)的典型支付系統。這種支付系統,對於B to C(Business to
Clients)在線交易是主流,因為現在大部分人,更習慣於傳統的交易方式。通過合適的加密和認證處理,這種交易形式,應該比傳統的電話交易更安全可
靠,因為電話交易缺少必要的認證和信息加密處理。

第三類是包括各種數字現金(Digital
Cash)、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 and Electronic
Coins)。和前面的系統不一樣,這中支付形式傳送的是真正的「價值」和「金錢」本身。前面兩種交易中,信息的丟失往往是信用卡號碼,被偽造的信息,也
只是信用卡號等。而這種交易種偷竊信息,不僅僅是信息丟失,往往也是財產的真正丟失。

通過支付手段又可以分為電子信用卡支付、Smart Card支付、電子現金支付、電子支票支付等。

電子支付系統安全技術
電子商務支付信息流動典型結構如圖1所示。在圖中,信任第三方是CA認證中心。商家和客戶都必須到CA得到自己的證書,然後通過CA認證。很明顯,各個部分信息傳遞,必須要經過加密處理;信息來源和目的,必須經過認在電子商務支付系統中,消費者和商家面臨的威脅有:
◆虛假定單:假冒者以客戶名義訂購商品,而要求客戶付款或返還商品;
◆付款後收不到商品;
◆商家發貨後,得不到付款;
◆機密性喪失:PIN或口令在傳輸過程中丟失;商家的定單確認信息被竄改;
◆電子錢和硬幣丟失:可能是物理破壞,或者被偷竊。這個通常給用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相應的安全技術有:
◆網路安全檢測設備(SAFTsuite)
◆訪問設備(安全認證卡)
◆瀏覽器/伺服器軟體(支持SSL)
◆證書(VeriSign)(PKI-CA、公鑰秘鑰加密演算法)
◆商業軟體(支持電子支付)
◆防火牆(RSA的BSAFE:支持RSA,DES,TripleDES,RC2,RC4等)保護傳輸線路安全(電磁輻射屏蔽等)
◆防入侵措施,IDS,DIDS(入侵檢測系統、分布式入侵檢測系統)
◆數據加密(最基本的安全技術,如鏈路、節點、端對端加密等)
◆訪問控制(根據角色訪問等控制)
◆鑒別機制(報文鑒別、數字簽名、終端識別等)
◆路由選擇機制(阻止不合適的IP訪問、DoS攻擊防範)
◆通信流控制(掩蓋通信頻度、報文長度、報文形式、報文地址等)
◆數據完整性控制(來自正確的發送方、數據傳送到正確的接收方)
◆埠保護(反埠掃描等)
◆病毒木馬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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