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子商務模式有哪些
電子商務模式有: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七類電子商務模式等等。
1、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
2、B2C = 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
3、C2C = Consumer to Consumer
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B2M = Business to Manager
B2M所針對的客戶群是該企業或者該產品的銷售者或者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終消費者。
5、M2C = Manager to Consumer
在M2C環節中,經理人將面對Consumer,即最終消費者。
6、B2A = Business to Administration(也即 B2G = Business to Government)
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
7、C2A = Consumer to Administration(也即 C2G = Consumer to Government)
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
Ⅱ 電子商務的模式有哪些
電子商務主要有以下九種運作模式是:
一、ABC:是由代理商(Agents)、商家(Business)和消費者(Consumer)共同搭建的集生產、經營、消費為一體的電子商務模式
二、B2B: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
三、B2C: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四、C2C: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
五、B2M:以建立引導客戶需求為核心的站點為前提,通過線上或則線下多種營銷渠道對站點進行廣泛的推廣,並對營銷站點進行規范化的導購管理。
六、M2C:生產廠家(Manufacturers)直接對消費者(Consumers)提供自己生產的產品或服務的一種商業模式。
七、B2A(即B2G):指的是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活動進行的電子商務。
八、C2A(即C2G):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
九、O2O:Online To Offline(在線離線/線上到線下),是指將線下的商務機會與互聯網結合的電商模式。
Ⅲ 電子商務模式都有哪些
1、C2B
C2B模式更具革命性,它將商品的主導權和先發權,由廠商身上交給了消費者。傳統的經濟學概念認為針對一個產品的需求越高,價格就會越高,但由消費者因議題或需要形成的社群,透過社群的集體議價或開發社群需求,
只要越多消費者購買同一個商品,購買的效率就越高,價格就越低,這就是C2B的主要特徵。C2B的模式,強調用「匯聚需求(demand aggregator)」,取代傳統「匯聚供應商」的購物中心型態,被視為是一種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
2、C2C
C2C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標網站或拍賣網站中,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標。
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路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布告以出售二手貨品,甚至是新品,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競標拍賣已經成為決定稀有物價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舉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郵票…只要需求面大於供給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賣的模式決定最佳市場價格。
拍賣會商品的價格因為欲購者的彼此相較而逐漸升高,最後由最想買到商品的買家用最高價買到商品,而賣家則以市場所能接受的最高價格賣掉商品,這就是傳統的C2C競標模式。
3、C2C運作
階段(1):賣方將欲賣的貨品登記在社群伺服器上
階段(2):買方透過入口網頁伺服器得到二手貨資料
階段(3):買方透過檢查賣方的信用度後,選擇欲購買的二手貨
階段(4):透過管理交易的平台,分別完成資料記錄
階段(5):付款認證
及階段(6):付款給賣方
階段(7):透過網站的物流運送機制,將貨品送到買方
4、O2O運作
O2O (Online-to-Offline) 將線下(離線)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離線)交易的前台。
簡單說就是線上(網路平台訂購)交易,線下(人與人或者實體店面)服務。 例如:O2O旅行、餐飲、美容美發等通過打折、提供訊息、服務預訂等方式,把線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網路上的客戶,從而將粉絲轉成線上會員再轉成實體消費,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
5、B2B2C
B2B2C 是指由電子商務平台提供金流及物流等服務 ,供第三方企業從事電子商務。供應商將商品上架至電子商務平台,由平台端來進行活動安排及曝光,若有產生銷售行為則電子商務平台需開發票給消費者,而供應商則每個月結算總額後統一開發票給電子商務平台。
目前常見的B2B2C有MOMO購物網、YAHOO購物中心、PCHOME購物中心、東森購物中心等。
Ⅳ 京東商城、淘寶、SoLoMo 代表的不同電子商務模式,誰更具有競爭力或者各自有哪些優缺點拜託各位大神
當當上市伊始,京東商城就用價格戰給當當一個下馬威。現在看來,這是因為京東商城在物流環節投入巨資,並且到了「試水」的階段。「京東已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成都建成了4個一級物流中心和10個二級物流中心。今年還將在武漢、沈陽、西安三地投建一級物流中心,同時還准備再建15個二級物流中心。此外,還將在嘉定實施其「亞洲一號」計劃——建一座面積八倍於「鳥巢」的超大型倉儲中心。」這樣巨大的物流投入,是必須進入實戰階段的,否則不就成為一種擺設了嗎?
目前,京東商城將物流視作電子商務的核心競爭力,而當當的策略是從圖書向百貨領域延伸。電子商務公司中,還有把超市的業態搬到網站上的,1號店就是一個例子。但是,京東商城的策略看來是最有效的。這不僅僅是因為自建物流將改善用戶體驗、提高資金周轉率,更重要的是,物流體系是電子商務公司自我復制的重要保障,通過復制強化規模效應,進而降低網購成本和增加網購品種。亞馬遜就是這樣成功的。
因此,京東商城才一再順利地獲得了風投的融資。京東商城在國內的對手目前看來只有淘寶。因為只有馬雲才和劉強東一樣高度重視物流。但馬雲是通過投資的方式而非自建物流,因為馬雲知道自己做的是平台化公司,這和京東商城的垂直化模式是存在一定區別的。
只有在淘寶上開過店的電商才能體會淘寶制定的那一套規則是多麼有效,同時又是多麼復雜。京東商城在按照零售業的規律發展,商業模式要簡單的多。而淘寶自創了很多游戲規則。「淘品牌」不象品牌,而是批零兼營的業態。淘寶在一定意義上是「亞馬遜」的另一半,注重引進品牌商和渠道商,來形成商業生態系統。京東商城則是復制了「亞馬遜」的零售業和注重規模的一面。因此,京東商城和淘寶形成了有趣的對偶關系。
電商故事沒有講完的是,又出現了新生的團購。「SOLOMO」這個詞的意思是形容三種概念混合的產物,即:Social(社交的)、Local(本地的)、Mobile(移動的),連起來就是SoLoMo,即社交加本地化加移動,它代表著未來互聯網發展的趨勢。這個詞由美國一家知名的風投發明。團購是更加符合SoLoMo趨勢的商業模式。盡管國內的團購網站尚未出現馬雲、劉強東這樣的領軍人物,但是互聯網發展的趨勢是由微創新和微應用引導的。價值投資所偏愛的那些大企業模式未必適應互聯網時代。投資的微觀化、網路化、社會化才是一種新價值投資。
Ⅳ 電子商務有幾種模式
電子商務模式來可以從多源個角度建立不同的分類框架,最簡單的分類莫過於
BtoB: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商務、BtoC:企業與個人和CtoC:個人與個人的交易這樣的分類,
還有新型B2Q模式:交易雙方網上先達成意向交易合同,簽單後根據買方需要可引進入第三方(驗貨、驗廠、設備調試)工程師進行商品品質檢驗及售後安裝調試服務。
BOB模式:即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
但就各模式還可以再次細分。
Ⅵ 電子商務模式幾種 分別是什麼含義
電子商務分為:ABC、、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代理商、商家和消費者(Agent、Business、Consumer,即ABC)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即 B2B),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即 B2C),個人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即 C2C),企業對政府(Business-to-Government), 線上對線下(Online To Offline,O2O),商業機構對家庭(Business To Family),供給方對需求方(Provide to Demand),門店在線(Online to Partner,O2P)等8種模式,其中主要的有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2種模式。消費者對企業(Consumer-to-Business,即 C2B)也開始興起,並被馬雲等認為是電子商務的未來。隨著國內 Internet 使用人數的增加,利用 Internet 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日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迅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 SSL(安全套接層協議)及 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兩種。
電子商務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IBM公司於1996年提出了 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的概念,到了1997年,該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 Business(E-Business)的概念。但中國在引進這些概念的時候都翻譯成電子商務,很多人對這兩者的概念產生了混淆。事實上這兩個概念及內容是有區別的,E-Commerce 應翻譯成電子商業,有人將 E-Commerce 稱為狹義的電子商務,將 E-Business 稱為廣義的電子商務。E-Commerce 是指實現整個貿易過程中各階段貿易活動的電子化,E-Business 是利用網路實現所有商務活動業務流程的電子化。
Ⅶ 電子商務有哪幾種模式
電子商務都有哪些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企業內部網和增值網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九類電子商務模式等等。現在應用比較廣的主要有B2B、B2C、C2C、O2O這四種運營。
(1)B2B模式(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俗的說法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並監控配送過程等。有時寫作B to B,但為了簡便乾脆用其諧音B2B(2即two)。如阿里巴巴網。
(2)B2C模式(B2C = 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如今的B2C電子商務網站非常的多,比較大型的有京東商城、哈妹網、當當網等。
(3)C2C模式(C2C = 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幾種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O2O模式(O2O=Online to Offline)
O2O是近年來新興起的一種電子商務新商業模式,即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很快達到規模。該模式最重要的特點是:推廣效果可查。
Ⅷ 電子商務模式分類有哪些
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這是消費者利用網際網路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網上銷售迅速地發展起來。B2C (Business To Customer)是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分類中的一種,即表示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主要藉助於Internet開展在線銷售活動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用最多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路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B2B是企業對企業進行網上交易 B2B指的Business to Business,即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C2C的意思就是消費者(consumer)與消費者(consumer)之間的電子商務。打個比方,比如一個消費者的有一台舊電腦,通過網上拍賣,把它賣給另外一個消費者,這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4.C2B是電子商務模式的一種,即消費者對企業(customer to business)。最先由美國流行起來的消費者對企業(C2B)模式也許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嘗試。C2B模式的核心,是通過聚合為數龐大的用戶形成一個強大的采購集團,以此來改變B2C模式中用戶一對一出價的弱勢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發商的價格買單件商品的利益。目前國內很少廠家真正完全採用這種模式一般來講,基本模式是前三種,第四種是新興的一種模式!!!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