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當當網為例來說明電子商務的47條商務標准
整個標准分七項、47款。每一款項都註明是「最低要求」,還是「最佳選擇」。如果一個銷售商宣稱自己的網上商店符合這一標准,那它必須達到所有的最低標准。
一,信息中心。
必須建立一個信息中心,並且使消費者在網站上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這個信息中心的鏈接。(最低要求)銷售商必須使用「Information」這個詞作為該信息中心的標題。(最低要求)
二,需公布的內容。
銷售商必須在信息中心公布如下內容:銷售商的法定名稱以及業主;主要辦公地點;和銷售商聯系的渠道,如電話或EMAIL;特殊業務的專業許可證。(最低要求)
必須在信息中心提供在廣告中沒有明確的客戶支付方式或其他使用第三方產品或服務的資料。(最低要求)
在消費者被要求最終確認訂單之前,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所有費用的清單,包括商品/服務的費用、運費、處理費以及稅。(最低要求)
信息中心必須提供質量保證的說明,包括擔保的有效期、適用的范圍、不適用的范圍、如何擔保等。(最低要求)
對每個產品或服務都必須提供有關售後服務的信息,包括服務范圍、期限、如何進行等。(最低要求)
在信息中心中必須向客戶說明適用哪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最低要求)
必須向客戶公布可以選擇的各種支付方式。(最低要求)
必須提供有關處理取消訂單、退貨、退款的原則,包括可以取消訂單的有效期、哪些產品可以退貨、退貨的條件、取消訂單或者退貨的費用、運費的支付方、消費者何時可以得到退款等。(最低要求)
必須公布銷售商從消費者的信用卡上收款的規定。(最低要求)
三,產品/服務
如果銷售商在銷售或發貨上對不同消費者(如特定地區或年齡)有限制必須明確說明。(最低要求)
在消費者最終訂貨之前,銷售商必須提供有關產品的供應情況,即貨物發送或訂單的處理估計所需要的時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期貨訂購者。(最低要求)
必須用明顯的標記,如顏色,圖標等標識那些在網站上列出,但不能從網路上直接定購的商品。(最低要求)
對於訂購了無現貨的產品的消費者,應該在貨物到達後通知他們。(最佳選擇)
四,保密和安全
必須公布銷售商的保密原則,至少包括:銷售商將收集消費者的哪些資料,在何處收集;使用這些資料的目的;銷售商是否會向第三方提供這些資料,如果提供,是在何種情況下;消費者資料是否是整個商務計劃的一部分,如進行目標市場分析、建立各種促銷方案等;消費者是否有可能限制使用私人資料,如何進行。(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主頁和信息中心提供標記為「Privacy」的保密原則鏈接。(最低要求)
消費者必須有能力選擇銷售商是否可以利用收集到的消費者資料主動發送的各種信息,並且在這些資料被開始收集時就可以進行這種選擇。(最低要求)
消費者必須有能力選擇是否同意將自己的私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並且在這些資料被開始收集時就可以進行這種選擇。(最低要求)
如果有關交易的第三方(如購物車、支付網關)的保密原則和銷售商的不同,銷售商必須提供指向第三方保密原則的鏈接。(最低要求)
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銷售商必須對所有消費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加密傳輸。(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對銷售商存儲的消費者資料進行加密處理。(最低要求)
在信息中心,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傳輸過程和資料是被保護的信息。(最低要求)
五,確認和通知
銷售商必須在消費者訂貨後一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發出訂單確認EMAIL。(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將總費用包括在訂單確認通知中,或者明確告訴消費者從何處可以查找到總費用。(最低要求)
銷售商應該在消費者定購的貨物被發運或者服務被執行後一個工作日內通過EMAIL通知消費者。(最佳選擇)
銷售商必須將如下信息包含在發運通知中,或者明確告訴消費者從那裡可以得到這些消息:貨物名稱、總費用、貨物從哪裡以何種方式運出、估計的運輸時間和如果有問題如何解決。(最低要求)
如果消費者選擇的運輸方式可以進行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跟蹤,銷售商也應該為消費者提供這一方法。(最佳選擇)
如果消費者選擇的運輸方式提供有關貨物已經被收取和收取者姓名的資料,銷售商也應該為消費者提供這一方法。(最佳選擇)
如果銷售商僅運出消費者定購的部分商品時,銷售商應該通知消費者其他商品將在以後運出。(最佳選擇)
如果客戶取消訂單或者退貨,銷售商必須在三個工作日中通知消費者已經收到取消訂單或者退貨。(最低要求)
六,幫助和客戶服務
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通過EMAIL提問或投訴的渠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信息中心中提供獲得客戶服務條款的渠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提供客戶反饋和文本投訴的渠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收到問題或投訴48小時內向消費者承認收到了問題或投訴。(最低要求)
如果投訴是有關商品而且銷售商自身不能解決,銷售商必須向消費者提供和生產商聯系的適當方法(最低要求)
七,其他
銷售商應該保證發運的每個包裝都在運輸機構進行了標準的防丟失、防盜和防損害保險。(最佳選擇)
銷售商必須按照可列印的格式向消費者提供定購貨物的發票。(最低要求)
如果消費者選擇的運輸公司許可,銷售商應該向消費者提供可以進行特別投遞的能力。(最佳選擇)
如果消費者以前已經提供過必要的信息,銷售商應該為消費者提供「一鍵」購物的能力。(最佳選擇)
ECML(電子商務模式語言)的支持,允許消費者在填寫購物車表格時,避免重復性的輸入。(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實時處理訂單和效驗消費者信用卡的能力。(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通過關鍵詞對整個站點的信息和產品進行搜索的能力。(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消費者可以通過WEB來檢查訂單狀況的工具。((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消費者可以檢查以前訂單的能力。(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有一種系統化的方法來不斷處理消費者的反饋和了解他們的滿意程度。(最佳選擇)
2. 當當網是那種電子商務模式
當當網是屬於B2C的電子商務模式
B2C是英文Business-to-Consumer(商家對客戶)的縮寫內,而其中文簡稱為「容商對客」。「商對客」是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商業零售,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主要藉助於互聯網開展在線銷售活動。
3. 電子商務案例的專業分類有哪些
網路經濟時代,電子商務應用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並且內日益深刻地影容響著各行各業的發展。在短短的幾年中,涌現出大批新興的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也有許多傳統企業加入到網路中,並發展電子商務。在實踐活動中,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敗的案例。
電子商務案例是對電子商務案例的經營策略、實際動作、功能和失敗的原因做了深入的探討。通過對這些電子商務案例的追蹤、分析、總結其成功與不足,旨在為電子商務更廣泛地推廣提供借鑒經驗。
專業分類如下:
1.製造類電子商務網站
2. 農業類電子商務網站
3.貿易類電子商務網站
4 .金融類電子商務網站
5.服務類電子商務網站
6.招聘類電子商務網站
7.物流類電子商務網站
4. 以當當網為例,說明B2C電子商務的特點
1、 用戶群數來量巨大,所源採用的商務、身份認證、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術和管理辦法必須方便、簡潔、成本低廉、易於大面積推廣;
2、 安全技術應能夠確認客戶,避免冒名頂替和非法操作;
3、 經常會出現「一次性」客戶,即不注冊、不連續使用,只希望可以在方便的時候使用一下B2C的服務;
4、網路上傳輸的信息可能涉到個人機密,例如帳號和操作金額;
5、 商務活動涉及的支付或轉帳金額較低(小額支付)。 B2C電子商務的種類較多,應用系統的構成、工作方式和安全技術方案不盡相同。無線通信和無線網路技術支持下的移動電子商務對一部分B2C服務非常適用,並且使用的設備簡單,客戶群異常巨大,發展前景無限。
5. 以當當網為例,講述其在電子商務中的法律糾紛和解決方案。要求運用知識點,分析合理。
釣魚網站、稅收、促銷活動、商品質量等
6. 電子商務標准,一共七項,B2C,以當當網為例具體分析
把當當網套到以下七條就OK拉啦,換個主語,難道你不會?OK,都在上大學了,我相信你的智商。
整個標准分七項、47款。每一款項都註明是「最低要求」,還是「最佳選擇」。如果一個銷售商宣稱自己的網上商店符合這一標准,那它必須達到所有的最低標准。
一,信息中心。
必須建立一個信息中心,並且使消費者在網站上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這個信息中心的鏈接。(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使用「Information」這個詞作為該信息中心的標題。(最低要求)
二,需公布的內容。
銷售商必須在信息中心公布如下內容:銷售商的法定名稱以及業主;主要辦公地點;和銷售商聯系的渠道,如電話或EMAIL;特殊業務的專業許可證。(最低要求)
必須在信息中心提供在廣告中沒有明確的客戶支付方式或其他使用第三方產品或服務的資料。(最低要求)
在消費者被要求最終確認訂單之前,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所有費用的清單,包括商品/服務的費用、運費、處理費以及稅。(最低要求)
信息中心必須提供質量保證的說明,包括擔保的有效期、適用的范圍、不適用的范圍、如何擔保等。(最低要求)
對每個產品或服務都必須提供有關售後服務的信息,包括服務范圍、期限、如何進行等。(最低要求)
在信息中心中必須向客戶說明適用哪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最低要求)
必須向客戶公布可以選擇的各種支付方式。(最低要求)
必須提供有關處理取消訂單、退貨、退款的原則,包括可以取消訂單的有效期、哪些產品可以退貨、退貨的條件、取消訂單或者退貨的費用、運費的支付方、消費者何時可以得到退款等。
(最低要求)
必須公布銷售商從消費者的信用卡上收款的規定。(最低要求)
三,產品/服務
如果銷售商在銷售或發貨上對不同消費者(如特定地區或年齡)有限制必須明確說明。(最低要求)
在消費者最終訂貨之前,銷售商必須提供有關產品的供應情況,即貨物發送或訂單的處理估計所需要的時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期貨訂購者。(最低要求)
必須用明顯的標記,如顏色,圖標等標識那些在網站上列出,但不能從網路上直接定購的商品。(最低要求)
對於訂購了無現貨的產品的消費者,應該在貨物到達後通知他們。(最佳選擇)
四,保密和安全
必須公布銷售商的保密原則,至少包括:銷售商將收集消費者的哪些資料,在何處收集;使用這些資料的目的;銷售商是否會向第三方提供這些資料,如果提供,是在何種情況下;消費者資料是否是整個商務計劃的一部分,如進行目標市場分析、建立各種促銷方案等;消費者是否有可能限制使用私人資料,如何進行。(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主頁和信息中心提供標記為「Privacy」的保密原則鏈接。(最低要求)
消費者必須有能力選擇銷售商是否可以利用收集到的消費者資料主動發送的各種信息,並且在這些資料被開始收集時就可以進行這種選擇。(最低要求)
消費者必須有能力選擇是否同意將自己的私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並且在這些資料被開始收集時就可以進行這種選擇。(最低要求)
如果有關交易的第三方(如購物車、支付網關)的保密原則和銷售商的不同,銷售商必須提供指向第三方保密原則的鏈接。(最低要求)
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銷售商必須對所有消費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加密傳輸。(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對銷售商存儲的消費者資料進行加密處理。(最低要求)
在信息中心,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傳輸過程和資料是被保護的信息。(最低要求)
五,確認和通知
銷售商必須在消費者訂貨後一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發出訂單確認EMAIL。(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將總費用包括在訂單確認通知中,或者明確告訴消費者從何處可以查找到總費用。(最低要求)
銷售商應該在消費者定購的貨物被發運或者服務被執行後一個工作日內通過EMAIL通知消費者。(最佳選擇)
銷售商必須將如下信息包含在發運通知中,或者明確告訴消費者從那裡可以得到這些消息:貨物名稱、總費用、貨物從哪裡以何種方式運出、估計的運輸時間和如果有問題如何解決。(最低要求)
如果消費者選擇的運輸方式可以進行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跟蹤,銷售商也應該為消費者提供這一方法。(最佳選擇)
如果消費者選擇的運輸方式提供有關貨物已經被收取和收取者姓名的資料,銷售商也應該為消費者提供這一方法。(最佳選擇)
如果銷售商僅運出消費者定購的部分商品時,銷售商應該通知消費者其他商品將在以後運出。(最佳選擇)
如果客戶取消訂單或者退貨,銷售商必須在三個工作日中通知消費者已經收到取消訂單或者退貨。(最低要求)
六,幫助和客戶服務
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提供通過EMAIL提問或投訴的渠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信息中心中提供獲得客戶服務條款的渠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提供客戶反饋和文本投訴的渠道。(最低要求)
銷售商必須在收到問題或投訴48小時內向消費者承認收到了問題或投訴。(最低要求)
如果投訴是有關商品而且銷售商自身不能解決,銷售商必須向消費者提供和生產商聯系的適當方法(最低要求)
七,其他
銷售商應該保證發運的每個包裝都在運輸機構進行了標準的防丟失、防盜和防損害保險。(最佳選擇)
銷售商必須按照可列印的格式向消費者提供定購貨物的發票。(最低要求)
如果消費者選擇的運輸公司許可,銷售商應該向消費者提供可以進行特別投遞的能力。(最佳選擇)
如果消費者以前已經提供過必要的信息,銷售商應該為消費者提供「一鍵」購物的能力。(最佳選擇)
ECML(電子商務模式語言)的支持,允許消費者在填寫購物車表格時,避免重復性的輸入。(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實時處理訂單和效驗消費者信用卡的能力。(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通過關鍵詞對整個站點的信息和產品進行搜索的能力。(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消費者可以通過WEB來檢查訂單狀況的工具。((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提供消費者可以檢查以前訂單的能力。(最佳選擇)
銷售商應該有一種系統化的方法來不斷處理消費者的反饋和了解他們的滿意程度。(最佳選擇)
在本標準的首頁上寫著:「消費者的滿意、信心和信任,銷售商的利潤和變革」。這也就是這份標準的核心。任何人都可以從http://www.szboye.net/獲得這一標准,而且鼓勵使用和散發這一標准。雖然這並不是一個法律文本,但有理由相信遵守這一標準的銷售商將獲得更大的發展。
7. 當當網swot分析法案例 ppt
(一)網上購物的優點:
第一,可以在家「逛商店」,訂貨不受時間的限制;
第二,獲得較大量的商品信息,可以買到當地沒有的商品;
第三,網上支付較傳統拿現金支付更加安全,可避免現金丟失或遭到搶劫;
第三,從訂貨、買貨到貨物上門無需親臨現場,既省時又省力;
第四,由於網上商品省去租店面、召雇員及儲存保管等一系列費用,總的來說其價格較一般商場的同類商品更便宜。
其次,對於商家來說,由於網上銷售沒有庫存壓力、經營成本低、經營規模不受場地限制等,在將來會有更多的企業選擇網上銷售,通過互聯網對市場信息的及時反饋適時調整經營戰略,以此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
再次,對於整個市場經濟來說,這種新型的購物模式可在更大的范圍內、更多的層面上以更高的效率實現資源配置。
綜上可以看出,網上購物突破了傳統商務的障礙,無論對消費者、企業還是市場都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和影響力,在新經濟時期無疑是達到「多贏」效果的理想模式。
(二)我國現階段網上購物存在的八大問題
我們在看到網上購物優點的同時更要認清它在現階段存在的問題,以便盡早地找到解決方案以促進網上購物的良性發展。可以說,現階段我國消費者對網上購物狀況的評價是「痛並快樂著」,而這其中痛的指數要高於快樂指數。
記得「網路法」的課上老師曾放過一個《經濟與法》欄目中報道的有關網上購物的案子,講述了某男幾次網上購物的經歷,結果是多數時候都不滿意,比如一次他買到的光碟與宣傳不符,而且還是質量很差的盜版碟。又有一次他花了一元錢淘到的書居然沒有標價,而且書上清楚地印著「贈品」兩字,他深感受騙,認為即使出得價錢再便宜如果商家拿別的商品的贈品即非賣品濫竽充數的話顯然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一怒之下,他將網站經營者告上了法庭,可惜的是沒有律師願意為他代理,因為訴訟標的太低了。是啊,這一元錢的官司表面上看實在是沒什麼爭訟的必要,可是從「一粒沙里看世界」,從「一朵花里看天堂」的邏輯中推理便可得從「一元錢里看誠信」。當然,網上誠信問題的最終解決還是要基於健全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同時建立網上交易的誠信機制。
像上面這種通過網上購物令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例子還有很多,這表明現在網上購物的消費者其利益並沒有得到切實充分的保護。作為弱者一方,消費者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交易對象認定的模糊性。明確交易對象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這關繫到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為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租賃他人櫃台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在傳統購物環境下交易對象非常明確,商店裡掛的營業執照就表明了經營者的身份。一旦出了問題可以直接到原購物地點追討責任。但是在網路環境下,消費者只有通過經營者網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對方,但是至於信息是否真實、對方到底是誰根本不清楚。
二、知情權難以保證。知情權是消費者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一項重要權利。《消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然而上網購物時,消費者獲取信息的范圍是有限的,它並不像傳統購物時能看到、摸到真實立體的商品,並向售貨員詳細打聽有關商品的基本情況。此時的消費者只能從網上提供的內容中獲取有關商品的部分信息,看到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張或幾張關於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網上購物的消費者一般對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
三、格式合同的制約。《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由於網上購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了消費者和經營者達成合意的必要環節。現在的問題是經營者往往利用特權制定一些又長又復雜甚至危害消費者權利的條款,有時為逃避責任還會使用一些模稜兩可的語言,一旦出了問題會以此為自己辯解。消費者有時為了圖省事不會仔細閱讀每一條款,有時就算讀了也很有可能領會不到其中的微妙之處,有時即便發現有什麼可疑的地方但為了及時買到所需商品也無所顧忌,因此,有時一個「我同意」的點擊會給消費者帶來了購物後一系列的麻煩。
淘寶網(大多數是C2C.可以自己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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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關於電子商務的最新案例
電子商務案例分析
本書系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書中設計了電子商務案例的分析模型和教學模式及考核模式,將電子商務案例分為搜索引擎、網路廣告、網路經紀、網路直銷、網上商店、網路營銷、網上支付、網路聚合、用戶貢獻、網路社區、網路分類信息、網路游戲、無線服務13大類,並按照案例的基本情況與價值網路、商業模式、技術模式、經營模式、管理模式、資本模式等分析模型對典型案例進行了系統分析。
本書注重建立案例分析的基本框架,系統分析案例的電子商務模式,並建立了基於互聯網和師生互動的電子商務案例資源庫。
本書在定義和分類電子商務模式及其內涵的基礎上,設計了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模型,並對部分精選案例進行了系統分析。全書共14章:第1章總結了電子商務模式的類型和內涵,提出了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的基本模型,詳細介紹了進行電子商務案例商業模式、技術模式、經營模式、管理模式、資本模式分析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設計了電子商務案例分析課程的教學模式和考核模式;第2~第14章在分別闡述搜索引擎、網路廣告、網路經紀、網路直銷、網上商店、網路營銷、網上支付、網路聚合、用戶貢獻、網路社區、網路分類信息、網路游戲、無線服務的特徵、分類等基本問題基礎上,對精選的國內外案例按照分析模型進行了系統分析。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突出了以下幾個特點。
1.面向互聯網商務應用的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目標定位
電子商務的成功應用,重在基於互聯網的商務模式的創新,因此,互聯網商務應用能力是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的核心能力之一。由於企業在實施電子商務項目時,首先應該考慮的就是基於互聯網的商務模式的選擇,根據這種商務模式的特點再系統地設計項目的運營和管理模式,所以,對各種商務模式的典型案例進行系統分析,就可以使讀者對各種具體的電子商務模式內涵、特點及應用情況進行系統的把握,以利於電子商務模式的推廣和應用。
2.基於項目運作視角的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模型
本書注重建立案例分析的基本框架,從電子商務項目運作的視角,系統分析案例的電子商務模式,而不僅僅是總結、介紹案例本身的基本情況,可以使讀者掌握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的方法,為策劃和運行電子商務項目提供借鑒。本書在編寫組團隊近年來進行大量企業網路營銷項目咨詢和策劃,並對互聯網商務應用充分理解的基礎上,對於每一類電子商務案例所體現的電子商務模式進行定義和描述。而且,對於每一個電子商務典型案例,都要在案例基本情況匯總和價值網路定位的基礎上,對案例進行商業模式、技術模式、經營模式、管理模式、資本模式五大模式分析,以掌握各種商務模式的電子商務項目運營和管理模式,最後,進行結論和建議的討論。
3.基於互聯網商務應用的電子商務案例分類模式
本書基於互聯網商務應用的主流模式,將電子商務案例分為搜索引擎、網路廣告、網路經紀、網路直銷、網上商店、網路營銷、網上支付、網路聚合、用戶貢獻、網路社區、網路分類信息、網路游戲、無線服務13大類,突破了按行業分類的局限,也避免了按B2B、B2C、C2C等泛電子商務模式分類的不足,更有利於電子商務功能的實際運用。
4.基於商務模式的電子商務案例選擇模式
許多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教材按照行業選擇案例,這樣就會出現同一類電子商務模式在不同行業的重復出現,影響電子商務案例分析課程的教學效果。本書對於每一種電子商務模式都按照其主流運營分類,選擇了國內外的典型案例進行分析。例如,對網上商店的「純網路」型網上商店、傳統零售企業網上商店、網上開店運用模式,分別選取了「當當」的網上購物中心、「國美電器」的網上商城、「淘寶」的網上開店案例。而對於典型的電子商務案例又重點分析其主流商務應用,並非進行泛泛的功能描述,例如,對新浪網的綜合門戶廣告、淘寶網的網上開店、阿里巴巴的網路經紀、大旗網的口碑聚合等案例分析,就側重商務應用分析。
5.基於實證的電子商務案例採集和編寫模式
在本書寫作過程中,使用了以實證研究方法為主的案例素材採集模式,對於每類商務模式選取有一定代表性的本土案例,在進行充分的文獻研究基礎上,由項目組成員到案例企業進行了實地采訪,收集大量第一手資料,以真實反映案例的基本情況。對於國外案例則在文獻研究的基礎上,到其在我國的分支機構進行調研,以盡可能掌握第一手資料,保證案例分析的客觀性。
6.基於能力導向的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教學模式
在電子商務案例教學中,建議採取「教師案例示範」、「師生互動研討「和「學生案例開發」相結合的教學模式。充分發揮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以「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為目標,密切跟蹤電子商務模式應用的最新進展,不斷提高學生的電子商務引用能力。
7.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案例分析數字化教學資源
本書將依託於教材編寫組成員創建的電子商務教育平台,開發了電子商務案例資源庫,供師生創建、聚集、分享電子商務案例,配合電子商務案例分析課程「師生互動研討」和「學生案例開發」教學模式和考核模式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