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場搞促銷活動,規定凡是購物滿200元的人均可抽獎。設一二三等獎共150人 准備用摸球的方法進行抽獎。
准備復150個有色球,紅色代表一等獎制(10個),黃色代表二等獎(40個),藍色代表三等獎(100個),另外准備白球350個(可視人數情況增減)代表沒有中獎。凡是中獎的顧客憑球換相對的獎品,並沒收該球,不再放入箱子,而抽到白球表示沒有中獎,並重新放回箱子內。
這樣安排,不但可以嚴格控制獲獎人數為150人,並且可以讓顧客覺得越早抽獎越劃算,吸引人氣,超市的生意自然會更好!
㈡ 請問在屬於商場管理場里內搞商業促銷活動是否需要城管部門的批文謝謝!
城市管理部門是管理公共場合的管理,不參於商場內部的任何活動管理,即使商場違法行為應由工商部門進行糾正整改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因此,商場搞活動是商場內部自己的經營方式的變化與城管毫無關糸.
㈢ 戶外大型推廣活動需要報備,並給派出所或工商局多少錢
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要求,戶外廣告發布單位申請戶外廣告發布登記,應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二)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三)發布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者設施的使用權證明。包括場地或設施的產權證明、使用協議等。
(四)戶外廣告樣件。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託發布戶外廣告的,應當提交與委託方簽訂的發布戶外廣告的委託合同、委託方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廣告形式、場所、設施等用於戶外廣告發布,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政府規定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發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批的廣告,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㈣ 聚會人數達到多少人需要去當地派出所備案
要看你們聚會活動的性質了,如果在公共場所,一定需要申請的,並且把路線,人數等上報,要求很高。如果是非遊行的戶外文化體育活動,200人以上的要得到縣區級公安局許可,3000人以上要得到地市級公安局許可。
(4)商場促銷活動200人報備嗎擴展閱讀:
大型活動實行申報備案制,舉辦大型活動前,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須向當地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申報;申報同意後,由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向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同時由安監部門負責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
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活動。
㈤ 幾百人聚會要報備警察局嘛,誰知到要怎麼辦理相關手續啊
朋友親友間聚會無需向公安機關備案,也沒有應當備案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規定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依照本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集會不是按照人數來定性的,是按照你的集會性質來決定的,一切反對國家,國家分裂的這些都是不允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均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集會,是指聚集於露天公共場所,發表意見、表達意願的活動。文娛、體育活動,正常的宗教活動,傳統的民間習俗活動,不適用本法。
(5)商場促銷活動200人報備嗎擴展閱讀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1、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1)未依照本法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的;
(2)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不聽制止的;
2、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有犯罪行為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未依照本法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包圍,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或者國事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6、佔領公共場所,攔截車輛行人或者聚眾堵塞交通,嚴重破壞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㈥ 大型群體性活動需要向政府報備嗎
大型群體性活動不一定向政府報備,但一定要向公安部門報備。
根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許可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辦者合法成立的證明以及安全責任人的身份證明;
(二)大型群眾性活動方案及其說明,2個或者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還應當提交聯合承辦的協議;
(三)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動場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動場所的證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關主管部門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有資質、資格要求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資質、資格證明。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應當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6)商場促銷活動200人報備嗎擴展閱讀:
根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動:
(一)體育比賽活動;
(二)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三)展覽、展銷等活動;
(四)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
(五)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
影劇院、音樂廳、公園、娛樂場所等在其日常業務范圍內舉辦的活動,不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㈦ 在虎門的商場裡面舉辦一個1500人左右的活動,商場那邊會去派出所報備,那活動公司還需要去公安報批嗎
商場(承辦方)已經申請報批,活動方可以不再報批。
㈧ 大型活動需要到派出所報備嗎
需要報備的。
《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
第六條
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參加人數在內二百人容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縣級公安機關許可;
人數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級公安機關許可;
跨地區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由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許可。作出許可的公安機關應當向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
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三十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書面決定。
逾期未作答復的視為許可。公安機關在作出決定過程中,必要時應當進行實地檢查。
(8)商場促銷活動200人報備嗎擴展閱讀
舉辦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申請時提交以下文件:
(一)活動方案和說明;
(二)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
(三)場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證明;
(四)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等;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活動,應當同時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㈨ 多少人會議需報備,哪條法律規定
一、各級政府召開的會議,國家並沒有統一的報備制度。
二、對於公開場合的集會,按《集會遊行示威法》的規定:
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當寫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與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三、千人以上節慶活動,擅自舉辦將被追責。
1、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未經同意,不得舉辦大型活動。
2、各地都有規定,大型活動將實行申報備案制。凡擅自舉辦大型活動的,將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追究責任。
3、凡由各級政府利用固定場所舉行單場次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集會、節會、慶典、會展以及商場促銷等活動均為大型活動。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對安全工作負總責,承辦單位承擔具體安全責任。
4、大型活動實行申報備案制。舉辦大型活動前,承辦單位須向當地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申報;申報同意後,由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向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同時由安監部門負責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
(9)商場促銷活動200人報備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依照本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下列活動不需申請:
國家舉行或者根據國家決定舉行的慶祝、紀念等活動;
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依照法律、組織章程舉行的集會。
2.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
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載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3. 申請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許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煽動民族分裂的;
(4)有充分根據認定申請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將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4. 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對主管機關不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決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人民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復議書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㈩ 多少人以上的集會需要提前申報
1000人以上的集會需提前申報。
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活動。
在我國,大型活動實行申報備案制,舉辦大型活動前,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須向當地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申報;申報同意後,由承辦單位(或具體執行單位)向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同時由安監部門負責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
1000人以上的活動是需要許可的,如體育賽事、文化演出、車展等。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相關的資質以及安保方案,以及活動負責人、主辦方、場地方和承辦方的相關情況。審批後,警方會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安排安保力量,確保大型活動的進行,比如中超比賽、歌舞演出等。
此前,一些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活動是不需要審批的,如一些展覽展銷、打折促銷等活動。但從近日起,也要實行備案管理。像商場自發舉行的一些促銷活動,警方會約見主辦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還要派人進行風險評估,此外還需要有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如果存在安全隱患,一樣不能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