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简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科书三者之间的关系
课程主要表现为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教科书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关系见图中表格
拓展资料:
课程计划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了教学科目的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其中,开设哪些科目是课程计划的中心和首要问题。
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展开。它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标、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教材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系统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是知识授受活动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声像制品。教科书是教材的主体,是学生获取系统知识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课程”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唐宋期间。唐朝孔颖达为《诗经·小雅·巧言 》中“奕奕寝庙,君子作之”句作疏:“维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依法制。”但这里课程的含义与我们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远。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多次提及课程,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工夫”等。虽然他对这里的“课程”没有明确界定,但含义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课及其进程。这里的“课程”仅仅指学习内容的安排次序和规定,没有涉及教学方面的要求,因此称为“学程”更为准确。
到了近代,由于班级授课制的施行,赫尔巴特学派“五段教学法”的引入,人们开始关注教学的程序及设计,于是课程的含义从“学程”变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语世界里,课程(Curriculum)一词最早见于英国教育家斯宾塞(H.Spencer)《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一文中。它是从拉丁语“Currere”一词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道”(Race-course)。
根据这个词源,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简称学程。这一解释在各种英文词典中很普遍,英国牛津字典、美国韦伯字典、《国际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这样解释的。
但这种解释在当今的课程文献中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Currere” 一词的名词形式意为“跑道”,由此课程就是为不同学生设计的不同轨道,从而引出了一种传统的课程体系;而“Currere”的动词形式是指“奔跑”,这样理解课程的着眼点就会放在个体认识的独特性和经验的自我建构上,就会得出一种完全不同的课程理论和实践。
解放以后,由于凯洛夫教育学的影响,到80年代中期以前,“课程”一词很少出现。
⑵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附件:
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2012)”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组织实施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由中央本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 “国培计划”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全国大规模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2010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培训团队研修等五类项目。通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实施,组织万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和班主任骨干教师参加集中研修培训,组织36万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培训,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
组织对全国6000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研修培训,采取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各地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培训对象为50周岁以下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
——培训学科为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学科;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等10个学科;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实践活动等10个学科。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要求,针对中小学教师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精心设计课程方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着力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骨干教师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提升中小学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对于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组织对全国100个县的2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进行40学时的培训,解决一线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培训对象为县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教师,由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项目县,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学员。
——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网络在线学习和县域内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实施培训。
——培训学科主要为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美术、音乐、体育等8个学科和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8个学科。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在实施课程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组织实施培训。
2.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
紧密配合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试验和推广工作,组织对2010年新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省(区、市)的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进行50学时的课改专题培训,提高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培训对象为2010年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的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省(区、市)起始年级的高中教师,约6万人。
——采用网络远程教育手段,网络自主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研讨相结合方式实施培训。
——培训学科为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课程标准,针对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实施新课程面临的教学主要问题按需施教。
(三)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
1.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组织对全国1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推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开展。
——培训对象为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500名(其中包括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100人),中学骨干班主任教师500名(其中包括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100人)。
——培训内容主要针对小学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热点问题,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教师关注班主任工作的细节,理解和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规律。
2.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远程培训
利用“知行中国教师专业成长扶助基金”,组织对全国10万名小学班主任教师进行50学时的远程培训,提高班主任教师整体素质,促进班主任工作质量的提高。
——培训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300个县的10万名小学一线班主任教师。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研修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组织对1000名远程培训辅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对10万小学班主任教师进行远程培训。
——培训内容针对小学班主任教师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班主任的每一天”、“班主任的每一学年”、“班主任与每次活动”、“班主任与每个班级”、“班主任与每个学生”、“班主任的基本技能”等六个模块。
(四)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项目
1.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对全国1400名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改善紧缺学科师资力量薄弱状况,促进全国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农村中小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700人,中小学艺术教育骨干教师700人(其中包括诵读教育骨干教师100人)。
——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能,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2.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对6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育能力,推动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开展。
——培训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幼儿园骨干教师。
——培训内容围绕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基本理念,针对幼儿教育中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教师教育实践能力。
3.援助青海玉树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
组织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开展为期10天的心理康复教育专项培训,促进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自身心理状态的恢复,提高开展灾后学生心理康复教育的能力。
——培训对象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共200人。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震后常见身心反应及其应对;沟通与助人技巧;团体辅导的技巧;哀伤辅导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灾后情绪管理;学校危机管理;生命意义与生活的重建;教师自我保健的常识和方法;灾后学校卫生防疫等专题。
(五)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组织对全国1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研修,研讨培训方案,提升培训教学水平和教师培训组织管理能力,促进教师培训质量的提高。
——培训对象主要为参加“国培计划”项目的专家人员和管理者。其中,省级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培训机构和高校教师培训部门负责人200人,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400人,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专家400人。
——培训学科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4个学科以及培训管理者研修班。
——培训内容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现代培训理论,了解国内外教师培训发展特点和趋势和学科发展的趋势和动态,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培训者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有效进行教师培训的实际能力。 (一)采取招标或邀标方式遴选培训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建立培训机构竞争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实施高起点高质量。
(二)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建立“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通过公开选拔和民主推荐相结合方式遴选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承担培训任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和实际需要,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首先从“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遴选培训专家,组建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不少于50%。
(三)开发整合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采取有效方式建设开发项目课程资源,建设“国培计划”培训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应充分利用“国培计划”项目的优质课程资源,有效整合一切优质资源,积极开发新资源,同时,各个项目利用“国培计划”经费开发的优质课程资源要纳入“国培计划”培训资源库。各项目利用“国培计划”经费开发的培训资源及相关成果,除特殊约定外,归教育部所有。
(四)认真遴选参训学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的遴选推荐。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各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学员遴选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学员自荐、地方推荐和公开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既符合条件,又能在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参训,确保“国培计划”培养“种子”教师培训目标的实现。
(五)做好培训教学与组织管理工作。“国培计划”的教学组织实行项目首席专家制,各培训单位要根据项目要求,认真遴选聘请高水平权威专家担任培训项目首席专家。首席专家负责主导培训课程方案的研制,确定课程计划,监管教学过程和组织辅导答疑等,对培训项目进行区全过程的专业指导和引领,以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各项目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负责“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调动优质资源,选配熟悉培训工作同志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培训前期调研、课程方案研制、培训专家遴选、培训教学组织、学员考核评价、学员管理与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为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计划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和绩效考核。“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相关项目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办法、评审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和评估检查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培训项目学员的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加强各方协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统筹、协调本地区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和完善项目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有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组织作用,调动区域内外有关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培计划”培训工作。
(三)强化项目评估检查。建立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制订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作健康发展。
(四)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本计划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列入年度预算。“国培计划”各项目均为免费培训,不得向学员收取培训费。要根据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接受项目资金审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发生虚报、截留、挪用培训资金等行为。对违纪违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⑶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内容
一、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二、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围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的现实需求,吸收借鉴国内外信息技术应用经验和最新成果,研究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有效引领广大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建设资源、实施培训、开展测评、推动应用等环节的工作。三、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动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训动力。教育部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与各地教师培训的融合,通过提供课程资源、培训骨干培训者和共建培训平台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新一轮全员提升培训。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本地区项目和资源,建设教师选学服务平台,推动各地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做好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的有机衔接,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和观课磨课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四、推行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各地要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加强薄弱环节,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五、遴选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教育部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推动资源交易与交换。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启动教师培训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利用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地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台汇聚本地资源,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根据能力测评指南,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各地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按需施训。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七、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八、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省要开展专项调研,分析现状和问题,摸清教师需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做好整体设计,制订提升工程主要实施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规划方案,2013年底前报送教育部。2014年起,分年度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完善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开发测评工具,尽快建立教师主动应用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提升工程实施的统筹管理和监督评估等工作。成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工作。采取招投标机制,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落实保障经费。各省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中西部省份要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地市及区县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做好监管评估。教育部审核各省规划方案,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工作。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
教育部2013年10月25日
⑷ 贵州省是什么时间实施新课程标准的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0-07-09
各市(州、地)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从2010年秋季起,在全省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启动课程改革实验。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实验工作,完成实验任务,达到实验目标,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和谐发展,为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备较高素质劳动者及专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我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实验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贵州省实际,学习借鉴国内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先行实验省(市、区)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贵州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二)研究探索在我省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通过课程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为国家进一步修订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供经验。
(三)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管理及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学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五)促进高中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
(六)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和我省实际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
(七)推进全省高中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步伐,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在整个基础教育中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为培养和造就适应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积极进取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客观分析、积极应对课程改革实验中必然出现的各种问题、困难和挑战;正确处理改革目标与现实可行性之问的关系,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取得实验的经验和成果。
(二)目标达成与循序渐进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课程在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考试与评价制度等诸多方面要达到的改革目标,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跳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实践和完善,循序渐进地实现改革目标,完成改革任务性。
(三)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统一的原则。全省普通高中要同时全面进入课程改革实验鉴于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要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四)政府统筹与群策群力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下,通过制度建设和广泛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群策群力、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体现国家意志,实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
1、成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进行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名单另文下发)。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实验工作在本地区的推进。
2、组建专家指导组
组建“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有关高校、各级教育科研和教研机构的专家以及学校的学科教师代表组成,在省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改革买验工作的专业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全省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支持。专家指导组要切实跟踪实验工作,加强专业指导,总结实验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各地和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指导(专家指导组名单另又下发)。
3、其他指导举措
(1)省、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通过样本校实验工作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辐射和指导全局。
(2)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验工作的网络平台,收集信息,听取意见,把握进程,介绍动态,咨询答疑,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推介教学经验,丰富课程资源,指导课程改革工作。
(3)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等工作。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下设学科组,各学科组提出本学科课程的开设方案,报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二)经费保证,政策倾斜
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设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课程资源开发、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科研、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交流研讨、总结经验等各项工作,确保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商财政、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争取经费支持。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核定或调整普通高中学校的人员编制,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师,达到新课程教育教学的要求。
(三)专题研究,区域推进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实验工作的重点课题,通过专题研究促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逐步解决,推进实验工作。加强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实验工作的区域整体推进。
(四)建设队伍,提高水平
通过制度创新,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城镇高中与农村高中之间、示范性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的教育教学合作,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和课程资源共享制度。
(五)监控评估,专项督导
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监控与评价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制定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监控课程改革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明确改进思路和措施,推动实验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督导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工作范围,推动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六)优化环境,正确导向
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宣传,不断优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社会环境,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征求和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刘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到实验工作当中;主动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和支持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工作
(一)组织学习培训
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全体高中校长和教师接受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
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进行。
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教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按照新课程理念创造性地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课程改革进程的需要,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一级培训。各市(州、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二级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校本培训。
(二)创新管理制度
省制定定出台有关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贝,并在全省范围内督促和指导实施。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做好对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新课程。学校在按照课程方案要求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计划,创造条件开好各类选修课程;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
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成立选课指导机构,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帮助和引导学生选课。选课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注意防止教师和家长包办代替。学校要充分发挥现有教师、场地、设备等教育资源的效益,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认真研究解决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要求确定学生获取各类学分的办法和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使学分管理体现学生学业发展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学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学校教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支持新课程的咨询和指导体系,组织和引导教师研究解决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三)改革课堂教学
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实效是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积极进行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既要继承传统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合理内核,又要切实推进教师教学万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呈现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根据教育部有关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选择确定我省使用的各学科实验教材。
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利用各方面的师资、设备和场所进行相关课程的教学。
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以及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学校所在地区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充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省、地、县三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
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非物质又化遗产”等社会教育资源。
(五)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全面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结果并重的原则,建立综合性的、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
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改革,制定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和高中学业水平监控与测试方案,充分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与方向,合理设置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确定考试范围,既要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水平,又要有利于高等院校选拔新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在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模块考核办法,建工公正有效的模块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既要保证获得学分的真实可信,又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进一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评价。
六、分类要求
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学校在保证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模块,满足学生获得116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选修模块开设的比例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但所有学校至少要开30%以上的选修I模块,满足学生3年中在选修I中获得22个以上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以上学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要开设70%以上的选修I模块,满足学生3年中在选修I中获得28个以上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8个以上学分。在选修模块的选择上,省将提出指导性意见,供各地学校进行课程设置时参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程设置的监控,重点帮扶条件较为薄弱的学校。所有学校都应通过实验,促进自身发展,逐年提高选修模块开设的比例,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其他相关实施意见、方案等,另行制定下发。
⑸ 教师怎样使用课程标准指导教学实施
一、指导确立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
课程目标是确定教学内容与策略、选择教学类型与组织形式、进行教学评价与实施的依据,对教学过程具有导向、操作、调控、中介和刻度的功能。
1.目标体系是:
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学科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教学目标(课堂教学设计目标)
2.目标表述方式
结果性目标方式:表述的是学生学习的结果,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以进行测量和评价,主要应用于“知识技能”目标。
体验性目标方式:描述学生的内心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 表现机会,所采用的行为动词是体验性、过程性,是难以结果化或不需要结果化的目标,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目标。
3.表述目标注意事项
抓住四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是谁——学生
行为动词:
——表现不同层次的学习效果,可操作、可测量。
行为进行条件:
——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和范围。
行为达到程度:
——除用行为动词外,用其他方式表达程度。
例:在自主阅读课文的过程中,学生能概括文章的主要观点。
进行条件 主体 行为动词 达到程度
二、指导教师钻研课程内容——创造性使用与开发
教材是依据课程标准编写的,立足课程标准去钻研教材才能达到立足教材、超越教材的高度。
钻研数材包括理解教材、分折教材、创造性使用教材三个层这。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1.全面把握课程的设计
教师要把本节内容放在本学科的整体中进行系统考察。教一门课,首先要深入了解本门课程纵向的课程发展要求,深入了解明确课程是怎样发展的,具体到每一个学段、年级的具体要求都要了然于心。其次要把握学科内容的横向结构“三维目标”领域的分层具体要求。还要掌握教材编写是如何在教材中体现课程标准的,即“课程设计的基本思路”。
2.对教学内容进行创造性加工和转化
教师备课过程是教师将自己的综合素质转化为现实教学能力的过程。
(1)把教师个人的经验、学生的经验与学科知识进行有机融合,对教学内容进行再加工,转变成一种新经验。
(2)把教学目标转化成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活动的共同心理追求。
(3)把教材特点、学生学习的准备程度和教师教学的设计统一起来,形成一个预设的,可行的教学方案。
对教学内容的创造性加工和转化包括对教学内容的经验化加工,教学内容的价值追求加工,教学内容的教学法加工。
3.支持教师进行课程开发和建设
新课程标准积极支持教师进行课程开发和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的开发。教师对课程的开发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课程标准提供的条件和空间,对课程内容进行调整、改编、增删、创新性处理,使其符合学生的教学实际,二是开发校本课程,追求学校间的多样性、灵活性和特色性建设。
三、了解学生实际是教学的前提
教育心理学用一句话来概括:“了解学生已知道什么,并据此进行教学”。新课程标准具有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的特点,为学生在一定阶段的学习发展确定了一个“最低标准”,有利于在此基础上让不同的学生提高与发展,为此需要对学生进行深入了解以确定更好的教学。
1.充分了解学生准备度
学生良好的学习准备状态是进行教学的前提。教师充分地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学习动机、学习习惯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在了解学生群体水平的基础上,尽量地了解个别学生的差异性,以便掌握其个性、心理特点,因材施教。
2.把教学定位在“最近发展区”
学生应该达到的“预定目标”与学生现实的“现有状态”之间就是“最近发展区”。教师要把教学定位在这个“区域”,支持学生目标的达成。
3.“架桥”、“铺路”促进学生达成目标
这是一种从“目标”开始,运用分析法,寻找达成这个“目标”需要什么支持和铺垫,一步一步推向“已知”,寻找到完成学习任务的智慧支持系统,构筑一条从现有发展区逐步逼近“最近发展区”的“走廊”。
四、精心运筹课程实施
依据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环节,课程标准对教学全过程:“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都作了原则性、指导性的建议。
1.充分“预设”是教学成功的基础
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教师在了解学生、钻研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要运用系统的方法,对各种课程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对教学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各部分做出整体构想。对学什么、教什么、怎样学、怎样指导学、怎样评价、这样评价会产生什么效果等方面作出详尽的“预设”。教学设计要引导学生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首先要努力实现教学方式、教材呈现方式、师生互动方式的转变。“为学生发展设计教学”是进行教学设计的基点。
2.智慧的“生成”是教学成功的关键
课堂教学是教学改革的中心,任何教育改革,不“进入”到课堂就没有实现实质性的突破。
“预设”毕竟只是一种教学构想,而课堂要比预设丰富得多。课堂教学中的变化是难以预料的,随机应变的教育机智就显得尤其重要。教师要善于发现课堂中的“不同声音”,及时调整“预设”,在师生交往互动中不断生成新问题,新认识。
思想观念性的转变只有达到变革,改变教学方法,改进教学实践的层次才有价值。随着新课程的深层推进,由理念的转变逐渐深化到课堂操作实践层面的转变,是课程改革发展的必然。
3.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以评价促发展
各科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都强调重视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作用,使评价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需要,挖掘学生潜能,帮助学生树立自信,鼓励学生创新和舒展张扬个性等方面发挥作用。
积极倡导评价标准多元,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元的评价体系。把目标参照评价、常模参照评价和发展中个体差异评价结合起来,把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把量化性评价和质性、描述性评价结合起来,建立评价促发展的新体系。
⑹ 如何基于标准设计一下教师培训方案
其标准教师培训方案。其标准设计一下。其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让教师们。永远都是那种可爱的教师。
⑺ 什么是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和课程目标有什么不同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的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和课程目标的区别:课程标准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包含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是课程标准的其中详细表达教学目的的一部分。
课程目标是指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它规定了某一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以后,在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期望实现的程度,它是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教育目的都要以课程为中介才能实现。
(7)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一)知识与技能(一维)所谓知识目标,这里主要指学生要学习的学科知识(教材中的间接知识)、意会知识(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等)、信息知识(通过多种信息渠道而获得的知识)。
知识目标的表达举例:通过学习,知道动物也是有情感的;通过学习,理解分数的基本性质。所谓技能是指通过练习而形成的对完成某种任务所必须的活动方式。
(二)过程与方法(二维)所谓过程,其本质是以学生认知为基础的知、情、意、行的培养和发展过程,是以智育为基础的德、智、体全面培养和发展的过程,是学生的兴趣、能力、性格、气质等个性品质全面培养和发展的过程。
过程目标的表达举例:通过学习,认识分数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所谓方法,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采用并学会的方法。方法目标的表达举例:通过学习,采用并学会自主学习的方法(或问题探究的方法,或问题的观察方法,或思维发散的方法,或合作交流的方法,或解决xx问题的方法等)。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所谓情感,是指人的社会性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态度体验。所谓态度,这里不仅指学习态度和对学习的责任,它还包括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宽容的人生态度等。
目标表达举例:通过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养成好的学习习惯;通过学习,在交往中能表现出宽容、忍耐的态度。所谓价值观。本指对问题的价值取向的认识,这里也可指学生对教学中问题的价值取向或看法。
⑻ 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科书三者与课程是何关系它们在课程中各起何
课程方案是学校或专业课程教学的总体计划,课程标准是该门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教科书是依据课程标准选用或编写的教材。
⑼ 关于陕西省新教改的实施 帮帮忙..
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三个面向”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立足我省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时代特征的陕西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陕西实现跨越式发展和构建西部强省地位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正确处理好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关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客观、科学地对待和处理课程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我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异,在全省同步进行改革的前提下,应区分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允许差异化的发展,各地、各校应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新课程实施工作。
(三)以校为本的原则。普通高中是新课程改革的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尊重普通高中在课改工作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充分发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基地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四)科研引领的原则。新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探索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一)结合陕西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努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的发展,满足陕西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需要。
(三)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与途径,提高新课程实施的水平,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推广、完善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为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证性意见和客观依据。
(四)构建我省高中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
(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探索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六)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水平监控体系,建立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七)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以课程改革为动力,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使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与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组织与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充实陕西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主管秘书长及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人事厅负责人任副组长,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资金处、发展处、督导室、基教处、高教处、师资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和省考试管理中心、省教科所、电教馆、教育装备中心、教材中心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各项保障措施,全面部署实施课程改革工作。
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改革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
(二)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办公会议制度,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定期召集。厅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资金处、高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体卫艺处、德育处、省考试管理中心、省教科所、省电教馆和省装备中心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办公会议成员。办公会议研究制订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成立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省内有关高师院校、教科研单位的专家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代表组成,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为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教师培训等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所,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四)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在当地政府统筹领导下,参照省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构成单位,充实和完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机构和专家支持组织,明确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五)省、市、县三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指导;要充分调动学校和师生自主参与新课程实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的作用,并组织好对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的过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通过改革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起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五、实施重点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
1. 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组,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服务;以教育科研促课程改革,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高中新课程实验中;加强对高中学校课程改革的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努力解决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2. 建立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制度,重点在制度建设、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评价改革、校本教研、师资建设、设备配置、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为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二)组织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
1. 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指导组统一组织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培训,分段实施,研训一体”的措施,在教育厅对全省普通高中校长、各地市教育局长、教研室主任进行通识培训的基础上,各地市要组织好对学科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员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
2. 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的作用,积极开展市级、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并注意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培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逐步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 优化整合各类培训机构的资源和力量,高等院校、教研部门、科研部门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培训者要先接受培训,要切实转变课程观念,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研究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和解决思路,真正成为新课程实施的先行者,并在指导和服务于基层学校的过程中成长为新课程的专家。课改实施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讲师团赴各地讲课和指导培训。
4. 坚持“边改革、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将新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始终贯穿于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培训要求新、求实,努力更新培训观念,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和手段,要充分发挥案例研究和课例观摩课在课改培训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课改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 加快网络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手段在高中课改培训中的积极作用。省电教馆和教科所要进一步完善陕西教育网和教研网站建设,加快资源建设步伐;要指导市县相关部门做好教师利用网络资源学习、掌握高中课改知识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和完善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设施设备建设,引导并鼓励教师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各种高中课改资源。
(三)加强新课程实验的实施、建设与管理
1. 各普通高中都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的学科、模块、时间、任课教师,课程说明,以及选修课注意事项等),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
2.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各普通高中要按课程方案的要求开齐必修课程。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新课改样本学校要在选修课程开设方面为其他普通高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
3. 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地开设好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在保证课程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课程的安全有效,防止活动课程学科化、课堂化的倾向,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4. 加强对实验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统筹安排新课程实验教材在全省的使用。编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指导意见》,提高学校实施课程、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积极引进、开发并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充分挖掘包括网络资源在内的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校际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2. 建立并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3.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效益,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学组织和管理机制。
5. 加强学校教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五)积极开发、合理利用课程资源
1. 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与利用好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利用和争取学校所在地的工厂、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积极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
2. 合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的接轨与共享。
3. 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通用技术等选修课程的教学与实践活动。
(六)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并形成发展性的评价制度。探索符合模块课程特点的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形成校内学分认定的规则和程序。
2.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3. 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以及学校与社区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价。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4. 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和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制定《陕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六、选修课开设要求
考虑到全省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基础和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我们对选修课开设提出三类不同要求。
(一)选修课开设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求)
1. 高一年级学生班额在64人以下;
2.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Ⅰ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Ⅰ中获得22个学分;
3. 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 参与新课程的教师要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5. 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6. 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7. 学校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8. 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校风与改革氛围。
(二)省级标准化高中需要达到的要求
1.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Ⅰ模块;
2. 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校本课程;
3. 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4. 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5. 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6. 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7. 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省级示范高中需要达到的要求
1. 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2. 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3. 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4. 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
5. 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课程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6. 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素材性资源受到普遍重视和生成利用,学校拥有能不断更新和服务便捷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7. 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成效显著,教师合作探究蔚然成风,反思教学已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以上三类要求是我省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选修课开设的条件划分。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对照三类要求作好改革规划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努力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七、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方面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供政策保障。为保障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理解与支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的教师编制、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招生考试、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制定好、落实好。省教育厅将定期交流各市有关信息,研究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政策,共享资源和信息,推动各市课程改革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省教育厅将每年安排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组织、培训、项目研究、课程资源的引进与开发、实验推进以及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各市、县(区)和普通高中学校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相应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确保上述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合理编制班级和配备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和新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合理编班,从2007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把每班的学生人数限定在64人以内;同时争取各级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按照学校实际班数和学生数,落实教师编制,为学校配备相应的教师。学校要有计划地从工科院校、高师院校以及职业技术学院遴选优秀毕业生,通过教育科学和高中新课程培训,充实高中技术课教师队伍,以满足技术课教学的需要。
(四)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新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和《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装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导和支持普通高中加强校舍、图书、体育场馆、器材设施、实验仪器、电教设备及各种软件资源等方面的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具备实施新课程方案所需的基本条件。
(五)重视师资培训。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培训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中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从新课程改革和广大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教师培训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资源开发以及培训评估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不断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六)加强课程改革的专业研究和指导。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现教研重心下移,市一级要逐步建立起面向全体普通高中学校的教研网络,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教研工作的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教育质量较高地区以及样本学校的示范作用。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的研究工作,针对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开展研究,对课程改革实践进行指导。高中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各级教研机构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省教育厅将积极利用陕西教育网和省教科所教研网站,收集新课程实验的有关信息,介绍改革动态,咨询答疑,建立畅通的课程改革实验信息沟通渠道。
(七)强化评估与督导。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省教育厅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对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监控各地新课程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每一所学校新课程实验都能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
(八)加强舆论宣传。课改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实验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的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各项目标的实现。
八、实施步骤
(一)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
1. 启动、组织各种形式的研修活动
举办由市、县教育局长、基教科(股)长、普通高中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并邀请县(区)主管教育的副县(区)长参加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研修班”,通过领导报告、通识培训、学校实施新课程改革操作层面的培训以及专家解说新课程标准等形式,使受培训者充分认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精神实质。各有关处室和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以下方案或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
(1)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工作方案
(2)陕西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
(3)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装备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4)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5)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6)陕西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7)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8)陕西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方案
(9)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评价指导意见
(10)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指导意见
(12)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2. 确立样本校联系制度,每个市根据各地实际,分别在城市、农村、企事业办学校等,确立2—5所各种类型的样本学校,样本学校可分别就选修课程开设、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教研、学分管理、选课指导制度等各个方面有侧重地进行研究、学习和模拟实施,在改革中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能够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3.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新课程的准备工作方案。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应对新课程改革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2006年以前不能达到新课程实验条件要求的学校,要通过布局调整进行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使高中教育的布局更加合理,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对学校建设和办学规模的要求。
(二)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
1.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省内有关新闻媒体,特别是《陕西教育》、《陕西教育科学研究》、《中教论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动态》和《陕西教育网》等教育刊物与网站,向学校、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内容、措施及外省的改革动态。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向各级政府领导宣传新课程改革,深刻认识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标任务、课程结构的设计以及课程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同时向高中学校和社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会认知程度。
2.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改革观念转变、认识程度、硬件设施以及选修课程的开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研,为指导各学校积极应对新课程及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情况。
3. 省教育厅组织部分市、县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和高中校长考察先期试验省区的实验情况,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借鉴外省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4. 省教育厅完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项政策。
5.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力度,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选修课开设要求,合理规划、认真实施,努力创造条件满足新课程实验的条件要求。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在2007年8月就绪。
6. 各市要组织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动员大会暨通识培训会;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陕西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其解读,特别是要利用寒假组织开展高中新课程首期全员通识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地、各校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方案。
⑽ 关于印发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培训对象与条件
培训对象复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制师,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全员培训。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要求,对学校尚未开设的课程,也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高中学校要提供教师上网学习条件,教师要具有上网学习交流的能力,能够坚持全过程的远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