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商务对我国的对外贸易有什么不利影响是不利影响,不是应用出现的问题
摘要
由于电子商务及网络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商务,网络更多的需要更加广泛应用于人们的实际生活。马云说:“中国的电子商务和美国、日本的巨大区别,在于发展阶段和发展层次” 。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使得电子商务活动呈现出勃勃生机。我国的电子商务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强劲,网络上贸易发展不亚于实际当中的贸易。中国电子商务及网络经过十年的发展,在2009年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层次,从企业追求通过电子化的交易概念求新求变转变为以商务作为核心和根本,吸纳电子手段丰富业务渠道,最终实现市场价值的提升。
本论文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研究和探讨电子商务与网络贸易分别在中国的发展,趋势,特点,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等等,在此基础上展现对本国国内贸易的影响和启示。
前言
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的兴起是国际贸易领域里一场划时代的商业革命。随着新世纪的来临,人类社会即将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在这场变革中,世界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世界市场的重新构造,国际贸易方式创新的深化,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同样的机遇与挑战。为了能更有效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们应高度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态势,认真研究和探索网络贸易发展规律及其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培育企业的创新机制和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使我国对外贸易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和主动,保持快速和健康的发展。在向信息经济世界的转变过程中,传统商务由于存在太多的弊端,已经不能胜任现时条件下的贸易环境。电子商务作为因特网技术发展日益成熟的直接结果,是未来商业发展的新方向,故本文作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对中国贸易的影像与与启示的研究。
21世纪是电子商务时代,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式,它是一个众多产业的含义很广的概念,它具有低成本、即时性等特点,实现了商务流程的现代化,提升了传统商务的效率。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革命性的,它深化了国际分工,统一了国际市场,更新了国际贸易交易手段,使国际市场格局发生改变,给发展中国家和小企业创造了机遇,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是21世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起步较晚,但电子商务来势凶猛,发展迅速。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从最根本上说,电子商务有如下特点:(1)、电子商务的交易具有无国界性、无地域性。(2)、电子商务中使用的货币是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 以下简称EM)。(3)、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人员具有隐匿性。(4)、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场所是虚拟市场。(5)、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信息载体是数字化是无形的。
电子商务具有时空、速度、低成本、个性化、信息量大、方便快捷高效等传统商务方式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它加速了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突破了交易和交易形式的时空界限,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管理素质和运作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有效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更灵活的选择和实惠。电子商务在企业商务运作中起了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帐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作用。同时电子商务还在企业管理、内部行业结构的重组方面够具有重要作用.
(一)中国对外贸易领域电子商务运用与发展 .
我国自1990年开始从事EDI的研究、启用和推广,并采用了国际通用的UN/EPIACT标准,1991年成立了中国EDIACT委员会,在促进EDI发展的同时,推动了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了计算机应用以及电子通讯网络的建立和发展。具体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实行电子报关 :200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报关,也就是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报关。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申报是指申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通过计算机系统向海关传送报关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报关方式。目前,我国海关启动的有H883报关自动化系统和EDI海关自动报关系统。 它是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监控及处理,实现监管、征收、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的综合性信息应用项目。20世纪90年代初起,全国海关系统中有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九龙等海关正式启动了H883报关自动化系统,从1998年又开始启动了EDI海关自动报关系统。
2.租船 :在进出口贸易合同签订以后,企业要办理货物运输租船订舱手续,一般由企业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中国租船公司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寻找合适的船运公司;查找合适的航班;查询租船费用。 然后由进出口企业在网上填写“进出口租船订舱联系单”,连同进出口合同电子副本发送给外运公司或租船公司,委托其具体安排运输事宜。然后,外运公司或船公司根据委托与各承运人或船主联系具体安排;进出企业在网上查询、接受外运公司或租船公司发来的配船回单;并将船名和预计到港日期通知国内外进出口企业,以便其作好装货准备。
(二)中国利用电子商务促进对外贸易的建议 :
对于一国的贸易发展来讲,电子商务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电子商务取代传统贸易方式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只有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才可能在21世纪贸易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赢得与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机会。
1.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在一国的应用与发展有赖于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基础。而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落后,有可能使我们失去电子商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在竞争中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2. 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技术问题是各国发展电子商务共同面临的问题,由于我国技术研究力量相对薄弱,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尤显迫切。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国际贸易,涉及外经贸及与其业务相关的银行、税务、海关、外汇、保险等诸多部门和行业,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推行也有赖于以上各行业、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共同努力。
3. 推动社会公众认识,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支持、鼓励与引导至关重要,这是推行电子商务比较成功的国家的共同经验。我国政府信息化意识较为淡薄,虽然中央政府已于1998年4月组建成立信息产业部,但地方各级政府对全球信息化浪潮所可能带来的冲击认识不够,在推广电子商务的活动中缺乏主动性,措施不得力,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目前,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4. 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企业是推行电子商务的重要主体,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保证。但目前,我国企业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在企业经营机制及领导、员工思想观念上,还没有真正实现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没有良好的效益和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因做基础,必然造成企业信息化意识淡薄,缺乏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5. 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现行国际贸易法是基于传统的有纸贸易方式而制定的,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应加快现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及时制定、出台新的贸易法规。
6.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对于国际性讨论对话活动,我国政府虽有参与,但不够积极。事实上,这些对话活动不但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下新贸易规则的制定,决定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而且加强了各国与世界的交流,提高了各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兼容性。对此,我国政府应予以足够重视。
7. 参加国际公约和贸易伙伴协议,我国要积极参加各种国际公约,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加入各种国际公约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与中国相关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是当前国际贸易环境的显着特点。中国鼓励企业参与电子商务降低贸易成本,、增强网络品牌鼓励企业着力塑造有影响力的网络品牌。品牌是外贸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必然占有更大的竞争优势,扩大的品牌效应可大大提高企业的可信度。
中国电子商务的影响是多层面的:
(一)对贸易主体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与交易的主体影响主要体现在:1、传统中介机构的退出和改变,原有的传统贸易形式需要有中介机构从中进行买卖服务或者担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企业与企业间的直接对话成为了可能。这样原有的交易主体由三方交易变为直接的双方交易。2、中介机构的虚拟化,导致“虚拟”企业的出现,电子商务展中原有的中介机构成为了许多企业的电子化代言人,他们负担着一些企业联合体的职能,为买家提供大量的商品信息也同时为卖家提供商品需求信息。这样的做法使得交易变成了企业联合体与采购商的对话。其实也就实现了产业链的更紧密的链接。3、网络交易平台的介入加深了电子商务的平民化。近些年,电子交易平台的独立化使得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也随之平民化,通过淘宝、易购等交易平台,更多的企业可以将虚拟的销售拓展到消费者的面前。实现一对多的零售交易,这时交易的主体也就变成了企业自身。
(二)对贸易成本的变动
任何参与贸易的主体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中介平台在贸易中都会自觉地参加到产品流通中来,从这一点看来贸易的双方不单单是用技术、材料、产品来满足市场,同时还要运用包装、运输、营销等活动来实现产品的价值。所以这样的过程中成本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保持获利的手段。企业对于降低利润的需求从来都没有停止过。电子商务的出现很快就得到了贸易双方的广泛认同,正是因为其对于成本的节约明显作用。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国际贸易企业扩大了视野,需求贸易的企业可以通过广泛的互联网络获取信息,并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咨询保证确定信息的可靠性,然后在电子商务的帮助下,实现“面对面”的与贸易对方取得联系并实现直接的“考察”。这无疑降低了国际贸易中搭载确认信息上的成本。这也是电子商务获得国际贸易者青睐的原因。再有国际贸易的复杂程度决定了交易成本的增加,在国际贸易的往来中,传统的交易双方所形成的文件和资料将是要以万计的,在这样的交易中文本成本已经高的离谱了。查显示,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一笔进出口业务要处理交易相关机构的单据约200350份,业务流程长达数月;而纸张、行文、打印及差错的总开销约为货值的7%;但是,电子商务也使得传统贸易成本中所以电子贸易的数据性就成为了节约这一开支的重要手段。据美国《福布斯》的统计表明,电子商务可以节省企业交易成本的5%-10%。文件和信息的电子化很明显可以节约纸制文件的成本,也方便了双方在洽谈中的文件往来。对于一些关键性文件的电子化也提高了保密程度。
(三)电子商务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带来了交易方式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电子订单的使用,改变了贸易内容的载体。交易中EDI取代了传统的有纸贸易,EDI将订单、发票、提货单、海关申报单、进出口许可证等日常往来的经济信息,按协议用国际标准化的文件通过网络进行传送;这使文件传送速度提高了81%;在这样的电子文件交接中节省了邮寄带来的时间,这样做实际也解决了文件的时时传递问题,在合约鉴定的过程中节省了宝贵的时间。
2、电子商务的支付形式简单化。传统的贸易支付是通过开信用证、托收等方式支付,还要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单证。而新型的国际贸易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电子商务的担保者往往是银行或者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所以在电子商务的支付形式上看更加的简单和便捷。
(四)对贸易税收的影响
电子商务经济的出现对国际贸易税收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发生的地点给税收带来了困难。税收的基本标准主要是依据当地税务制度而定的,电子商务的支持的国际贸易其方式决定了交易行为发生在网络上,交易人所在地、交易发生地无法准确划分,从而无法确定此次交易的税款应当有谁来征收的尴尬。有人曾测算,因为交易地点的约束不合理造成逃税的金额占电子商务交易税收的18%甚至更高。
2、税收部门很难准确的了解交易的细节和相关信息。税收的标准是交易的账目和凭、报表等,传统的税收依靠的这些资料都是书面的报告,然而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所有的账目和信息都是电子形式的,而且这些电子表格都可以随时改的这就给税收带来了无据可依的状况。
3、电子商务的所得性质界定困难。税收的标准之一就是营业所得的形式,针对不同的行业各国都有不同的征税的标准和办法。无形交易和有形交易的税收标准时完全不同的。但是在电子商务中有形的交易也变成了无形的交付。
(五)对交易前的影响
国际贸易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双方资料和商品信息的收集和交换,这些在工作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是十分繁琐的,往往会根据当时情况的变化而随着改变。这些都是需要人工来往才能实现。在电子虽然也需要信息的收集和交互但是这一时期的工作已经不再是繁琐复杂的了,人们只需要在双方的网站或者贸易平台上公布或者传递信息就可以实现对对方的了解和资料收集。目前一般的做法是贸易公和生产企业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建立样品库,介绍产品和公司。同时,买方也可随时上网查询自己所需商品的信息来源,互拉互动,共同完成商品信息的供需实现过程。
(六)对合同订立方式的影响。
买卖双方自达协议后将会进行合同的签订,以往的做法是双方见面或者将合同的文本进行邮寄来实现合同的签订。但是在电子商务进入国际贸易后,这个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实现了网络化。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从2005年4月1日正式生效。所谓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方式表现的用于鉴别签名者身份的字母、符号、数字或其他代码等电子记录,包括数字签名、口令、生物鉴定等方式。《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同样的法律效力以及法律责任。该法还规定了其应当具备的条件,每一个互联网的使用者应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就能表明白身的身份。对于使用电子报税、电子报关以及用电子文档提出行政申请的人们来说,不必再去载文档、打印、手工填写,再手写签名去送达有关部门,只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与电子文档一同发送相关部门即可。
(三)网络贸易的剧烈发展对中国贸易有巨大影响与启示
网络贸易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直接进行在线交易(Trade on Line),利用数字化技术将企业、海关、运输、金融、商检和税务等有关部门有机连接起来,实现从浏览、洽谈、签约、交货到付款等全部或部分业务自动化处.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看,网络贸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而且是挑战大于机遇,对中国贸易发展有很多启示:
1.转变观念,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时代已快步向我们走来。网络将会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冲击,只有及早融入全球数字化竞争,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目前,我国居民和企业对网络贸易的观念淡薄,传统的购物习惯和销售方式仍根深蒂固,认识上的滞后将会阻碍网络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网络和信息在未来竞争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居民和企业转变观念,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构筑推进网络贸易发展的舆论环境。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是制约网络贸易发展的“瓶颈”。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例如,我国自1994年正式接入Internet以来,国内用户数已超过80万,WWW站点数1500多个,在CN下注册的域名5100多个,ChinaNTE已覆盖了31个省市,CERNET已连接了260所大学。“九五”期间投资建设的计算机网络得到了快速发展,实现了互联互通。虽然我国网络架构已基本形成,但与国外相比,国内信息基础设的投资仍严重不足,其建设仍是初步的,金融电子化和商业电子化的目标还很遥远。以Internet普及率为例,目前我国上网用户数只占人口总数的0.07%,而美国多达30%以上,相差400多倍。因此,我国必须切实有效地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以便为网络贸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快企业经营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单靠传统管理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宴。上网开拓市场,已被全球大公司认为是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经营手段。目前,世界上企业之间的兼并浪潮发展迅猛,全球一体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是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提供了有利的武器,使其在利用信息资源方面与大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仅花费很低的成本就能在因特网上实现跨国经营。
4.加强对网络贸易的研究,规范网络贸易的发展。网络贸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如交易的安全性、网络贸易的征免税、知识产权的保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及纠纷的处理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到网络贸易的发展,而且由于网络贸易的发展速度很快,业务方式没有最终定型。在其发展过程中既有本身的新进展,又有与现有体制的冲突,这给规范网络贸易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必须对市场的发展保持高度的敏感,加强对网络贸易的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标准、法律和法规,保证和规范网络贸易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总之,电子商务与网络贸易是一种新形势,新趋向,一种良好的发展方向,必定对我国现代化经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开拓新的市场。新型的国际贸易运行方式对于我国扩大国际贸易机会、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应变能力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国外贸企业应抓住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贸易的助推来的商机,积极调整对策,提高其竞争优势.,实现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在世界的跨越。
2.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有哪些对策
(一)加快电子商务税收立法。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还没有把电子商务涵盖进去,而现行税法是建立在有形交易基础之上的,它无法完全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因此加快电子商务的税收立法,对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基本内容是:首先,在税法中重新界定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概念,具体包括“居民”、“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商品”、“劳务”、“特许权”等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其次,在税法中界定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征税范围,根据国情和阶段性原则,对电子商务征税按不同时期分步考虑和实施。在税法中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课税对象,根据购买者取得何种权利(产品所有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这类交易产品属于何种课税对象;在税法中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纳税环节、期限和地点等。
(二)改革现行税制。
(1)扩大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征管范围。对于在线交易,即数字化产品(如无形资产、软件、图书、音像制品、图像)的提供应区别对待,对于非版权转让的数字化产品销售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对销售软件版权则不按货物的提供处理,而视同特许权转让征收营业税。对于提供远程劳务,则按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应视提供软件的纳税人的身份而定,若提供者属于居民纳税人,征税对象为营业利得;若提供者属非居民纳税人,则可以将收入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预提所得税。对于离线交易仍然依照现行税制征收增值税。
(2)对现行税收要素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扩大纳税义务人的适用范围,明确对电子商务课税对象性质的认定,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对电子商务纳税环节的确定,应与支付体系联系起来。
(3)逐步从现在的双主体税制结构转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首先要完善公司所得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调节;其次应该开征资本所得税,对资本利得进行调节。其作用:一是由于电子商务下的网上交易极易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而这两项措施可弥补税款流失;二是通过开征资本利得税可以对网上避税而成为暴发户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调节。
3. 《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与对策 》结合题目写论文大纲,要详细到3级标题
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将国际贸易带进了一个信息化时代,信息要素已成为影响21世纪国际贸易走向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兴起和网络贸易的诞生,导致国际贸易运作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间流动,推动了国际贸易向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为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一、电子商务兴起的意义
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iness或Electronic Commerce)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
近几年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是市场、金融、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必然产物。这种依托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企业外部网)的工作方式,利用Internet技术将企业、用户、供应商以及商业和贸易所需环节联接到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上,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业务作业方式和手段,是全球信息流动在国际贸易领域得以实现的形式。
电子商务正在掀起国际贸易领域里的一场新的革命。电子商务是经济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它冲破了国家和地区间设置的各种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引起了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1.国际贸易市场交易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虚拟市场”。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的信息交换,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的地域存在为前提的条件,全球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全球市场化的形成。
2.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虚拟公司”。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通过单个公司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把众多公司相互联接为公司群体网络,完成一个公司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
3.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贸易方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了“四流一体”,即以物流为依托,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的全新经营管理模式,这种经营方式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的商贸服务。
二、网络贸易的迅猛发展及其带来的问题和挑战
网络贸易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直接进行在线交易(Trade on Line),利用数字化技术将企业、海关、运输、金融、商检和税务等有关部门有机连接起来,实现从浏览、洽谈、签约、交货到付款等全部或部分业务自动化处理。因特网是一种开放性的网络系统,有统一的协议标准,通信费用低廉,更能适应市场日益扩大的需要,可见,因特网贸易将是未来网络贸易发展的主流方向。
网络贸易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优势:
网络贸易将会大大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网络贸易提高了工作效率。
网络贸易有利于企业增强竞争地位。
但是,网络贸易在改变国际贸易的方式和内容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跨国公司理论和国际贸易法规提出了新的思考和挑战。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比较优势的形成基础是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而在网络贸易的条件下,信息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源,这就改变了传统国际分工理论的基础,即国与国之间对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与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信息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贸易中信息技术因素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国家或企业的信息处理效率成为其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条件,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和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都极大地影响了一国在国际贸易甚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竞争地位。世界各国和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程度不同,导致了全球网络化发展很不平衡。
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的发展,对传统的国际贸易法规提出了挑战。传统上的贸易合同必须由书面订立,通过手写签名或印章来辨别身份。但在网络交易中,由于大量运用电子货币和电子签名,有形合同的法律规定很难适用网上无形的合同,而无形的网上合同如何确定权利和义务,尚待进一步明确规定。此外,网络信息的隐私权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数据及网上信息的证据效力问题;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无形产品的网络交易对征收海关进出口关税和国内其他财政贸易政策与市场准入等问题,都要求在贸易立法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使之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遵循统一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运行。因此,要为“数字市场”建立基本的游戏规则。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第29届年会通过的《电子商业示范法》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部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目前只起“示范”作用,不具有强制性,但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了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创造了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
三、网络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仍处在萌芽阶段,至今国内尚无一家实际网上银行,海关、商检、保险、税收、运输等部门实现网络化的目标尚需时日。我国现阶段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贸易,而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国网络贸易的发展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国政府自90年代初开始,就相继实施了“金桥”、“金卡”、“金关”等一系列金字工程,这些工程已初有成效。1998年7月8日,在外经贸部互联网官方站点组建的“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正式运行,这是我国第一个由政府组建的网上交易市场。它标志着我国在网络贸易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具体实例验证可以可以拿世界工厂食品网对食品行业的影响为例,世界工厂食品网是一个专业的食品行业的B2B电子商务平台,而且注册会员和发布产品信息完全免费,这样为食品行业国际贸易直接起到了桥梁作用。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看,网络贸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而且是挑战大于机遇。为了推动网络贸易在我国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以下一些积极对策:
1.转变观念,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时代已快步向我们走来。网络将会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冲击,只有及早融入全球数字化竞争,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网络和信息在未来竞争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居民和企业转变观念,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构筑推进网络贸易发展的舆论环境。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是制约网络贸易发展的“瓶颈”。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网络架构已基本形成,但与国外相比,国内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仍严重不足,其建设仍是初步的,金融电子化和商业电子化的目标还很遥远。
3.加快企业经营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单靠传统管理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上网开拓市场,已被全球大公司认为是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经营手段。
4.加强对网络贸易的研究,规范网络贸易的发展。网络贸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如交易的安全性、网络贸易的征免税、知识产权的保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及纠纷的处理,等等。
总之,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的兴起,是国际贸易领域里一场深刻的商业革命。随着新世纪的来临,人类社会即将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同样的机遇与挑战。为了能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们应高度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态势,认真研究和探索网络贸易发展规律及其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培育企业的创新机制和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使我国对外贸易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和主动,保持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4. 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的相关文献及作者,有吗
作者:复王 逸 摘要:电子商务对制传统税收原则、税务管理提出了挑战,针对电子商务所带来的税收问题,许多国家和区域性组织提出了各自的对策。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并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管理。
关键词:电子商务 常设机构 税收管辖权 税务管理 税收对策
一、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进步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兔骋追绞健K
5. 电子商务对我国商品流通业的影响及对策-论文
摘要
本文选择商品流通产业的电子商务问题进行研究。从流通创新的角度,分析和把握电子商务的本质即对商品流通业发展的革命性影响,同时参考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情况,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可能出现的发展变化趋势,提出我国在商品流通领域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任务和对应措施。
关键词
电子商务、商品流通、流通革命、流通产业
目录
引言
一、电子商务概述
二、电子商务必将引发新的商品流通革命
(一)电子商务创造了全新的商品流通模式
(二)电子商务对流通功能的革命性影响
(三)电子商务更新了市场的概念
(四)电子商务崔发了零售业态的革命
三、我国商品流通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与对策
(一)我国商品流通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二)确立赶超性的发展目标
(三)积极稳妥的推进商品流通业的电子商务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引言
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随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电子商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并迅速演变为一场全球性的发展浪潮。在世界经济生活中出现广域范围内的应用技术革命。近几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都在大规模的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力图利用在电子、信息和通讯领域的技术优势夺取经济增长制高点,并一次取代或改造传统化商务活动方式,重组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加速流通过程,全面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从目前全球的发展情况看,电子商务将成为21世纪商务和贸易活动 的重要形态以及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兴起,将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最终结果是将人类带入信息社会。
流通与流通产业的发展变化从来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着日益改善的循环条件。流通领域所发生的重大变革,从来都是与流通物质技术手段的发展更新紧密相关的,技术手段的更新往往会是流通物质技术手段的发展更新紧密相关的,技术手段的更新往往会使流通的效率提高,生产消费进入更高层次或更大的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技术变革的产物,为流通提供了一个高效的运作环境和强大的技术支持体系,将会在以往组织技术、营销技术和物流技术的基础上引发全方位的创新,从而爆发更深层次的流通革命。
6. 一,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税收制度有什么影响
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税收制度的影响:
(1)税收征管缺乏必要凭据,税收流失风险加大。
电子商务运用系统化的电子技术,将原有的纸张流动、货币流动甚至包括人员流动几乎全部改成“电子”流动。传统商务活动所必需的纸质合同、票据、货款支付以及经营、资金账户都变成了在网上稍纵即逝的电子信息流,相关销售方面的依据和凭据均以电子信息的形式传递。电子商务的这种无纸化操作客观上使税收征收管理失去了最直接的依据。网上交易资料的隐匿性、保密性,使税务机关对经营者的交易情况无法追踪、掌握、审计和监控,造成税收征收管理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盲区”。由于在互联网上企业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而不必通过中介机构,又使传统的代扣代缴税款无法进行。
同时,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网上的经营没有有形的“场所”、“基地”或人员的“出场”,使得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等概念变得模糊不清。另外,传统税收制度规定无论是从事生产、销售还是提供劳务、服务的单位与个人都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管理、了解掌握税源情况的基本手段,是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但电子商务自产生以来就不太重视这个问题。任何企业交纳一定的注册费,就可以获得自己的专用域名,在网上自主的从事商业活动和信息交流。这一切使本应征收的税款不易征收,导致税款白白流失。
(2)电子商务使得税收管辖权的范围难以确定。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并行地域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由此引发的国际重复课税总是通常是以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解决。然而在互联网交易中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就受到了挑战。比如常设机构就难以确定,“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只有在某个国家设有常设机构,并取得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才能够被认定为从该国取得所得,由该国行使地域管辖权。在网络世界里一个可以进行买卖的网络地址或服务器算不算“常设机构”?假设涉及的管理和销售系统被分别安置在不同的国家,那么法人的常设机构所在地应如何确定?法人的居民身份如何判断?这都影响着税收管辖权的确立,这一问题也容易引发各国的争议,造成新的国际税收纠纷。
(3)税务稽查难度加大。
各国税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记账并保存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若干年,以便税务机关检查,这便从法律上奠定了以账证追踪审计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而电子商务的隐匿性与保密性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电子商务以电子数据信息资料的形式出现并传递,电子数据信息资料具有随时被修改或删除的危险,同时由于现有技术还无法做到对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唯一性、保密性进行准确无误的认定,再加上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利用加密技术来掩盖有关信息,使税务机关无法获得真实和充分的管理信息,使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客观上促使了纳税人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导致税款流失。加大了税收稽查的难度。
(4)国际避税问题加剧。
互联网给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世界范围的直接交易机会,导致中介作用削弱,从而使中介代扣代缴税款的作用也随之削弱。跨国集团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税收,更多地应用电子数据交换技术,使得企业集团内部高度一体化,企业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将很容易,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通过网络可以轻松地将其在高税区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区。
7. 电商对税收有什么影响
一、国家现行的电商税收政策是: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货物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率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税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根据相关的报道,我的建议是:
1.加强对C2C平台的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按照这一思路,应当对C2C平台的个体网商进行强制性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将其全部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管理的范围。同时,尽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以实现应征尽征。如果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一思路并无不妥。但是,从中国的征管实际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这一思路解决所谓电商征税问题,将会导致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线下交易,从而造成实质上的税负不公。
2.根据中国征管现状,按照实际公平的要求,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这一思路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将征管重点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网店上,其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税收征管框架下,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在减少漏征漏管户的同时,重点加强已进行税务登记企业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公平。
对于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规模较小,无实体经营场所且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网店,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为此,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将交易额较小的个体网店比照农村流动商贩,适用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下一步也可以通过修订《税收征管法》,对自然人纳税登记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覆盖自然人的普遍登记制度解决个体网店税务登记的问题。
为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不区分线上线下交易普遍适用,鼓励超过起征点的个体网店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研究对小微企业适用所有税费按综合计征率简易征收的征管办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尽管中国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网络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不足8%,电子商务对其他领域的渗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所谓税收中性原则,对线上交易给予明确且有期限的税收优惠。但针对线上交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确且成本较低的区分线上线下交易的征管措施,这一点在实施中有一定的困难。而且针对线上交易的税收优惠会带来传统行业较大的抵触。
比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收入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加速折旧或允许进行投资抵免;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快递网点收入减免增值税,等等。
综上所述,解决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电商征税问题,应客观理性地分析电子商务领域税收问题的实际状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避免就税收论税收和片面强调表面税收公平的错误倾向。要从中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遵循实质公平原则,避免政府不适当的管制和干预。因此,解决电商征税问题不能采取第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比较稳妥可行,如果条件具备,应积极研究实施第三种思路。
8.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我国现行国内税收产生了怎么样的影响
扩大了内需,表面上好像少了一点点的增值税,但是实际在其他环节税收增加了,例如物流、营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