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希特勒的手下十大惡魔都有誰
1、約瑟夫·戈培爾;2、赫爾曼·戈林;3、海因里奇·希姆萊;4、埃爾溫·隆美爾;5、恩斯特·羅姆;6、魯道夫·赫斯;7、萊因哈特·特里斯坦·歐根·海德里希;8、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9、馬丁·鮑曼;10、奧托·斯科爾策尼。
1、保羅·約瑟夫·戈培爾(德語:Paul Joseph Goebbels,1897年10月29日-1945年5月1日),德國政治家,演說家。其擔任納粹德國時期的國民教育與宣傳部部長,擅長講演,被稱為「宣傳的天才」,「納粹喉舌」,以鐵腕捍衛希特勒政權和維持第三帝國的體制,被認為是「創造希特勒的人」。
戈培爾1921年於海德堡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關於19世紀浪漫主義喜劇。他先後作為記者、銀行出納和證券交易所傳喚員。他也撰寫小說及喜劇,但不被出版商認同。1923年法國比利時聯軍佔領魯爾區期間,1924年,戈培爾受到希特勒演講的感染,加入納粹黨,謀求通過政治活動而出人頭地,戈培爾與納粹黨開始接觸並於次年入黨,他被任命為在柏林地區的領導人。在位期間,他充分發揮了他的宣傳技能,在納粹報紙和納粹准軍事組織沖鋒隊的幫助下,與當地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政黨聯合。1928年,他已成為了黨內數一數二的人物。
1933年,希特勒及納粹黨執政後,他被任命為宣傳部長。上任後第一件事即是將納粹黨所列的禁書焚毀,他對德國媒體、藝術和信息的極權控制隨之開始。
戈培爾直至最後一刻始終陪伴在希特勒身邊,1945年希特勒自殺前任命他為德國總理,在希特勒自殺不久後,戈培爾在毒殺自己的六個孩子後隨即在晚8時與妻子在帝國總理府地下室外自殺。
2、赫爾曼·威廉·戈林(德語:Hermann Wilhelm Göring,1893年1月12日-1946年10月15日)是納粹德國的一位政軍領袖,與「元首」阿道夫·希特勒的關系極為親密,在納粹黨內有相當巨大的影響力。他擔任過德國空軍總司令、「蓋世太保」首長、「四年計劃」負責人、國會議長、沖鋒隊總指揮、經濟部長、普魯士邦總理等跨及黨政軍三部門的諸多重要職務,並曾被希特勒指定為接班人。
戈林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著名的「王牌飛行員」,有著擊落22架敵機的紀錄,並獲得了德國最高級別的軍事勛章——「大鐵十字勛章」,戰爭後期還擔任曾為「紅男爵」曼弗雷德·馮·里希特霍芬所領導的第1戰斗機聯隊最後一任指揮官。戰後戈林加入了納粹黨,為該黨最早的一批成員,並參與了1923年失敗的「啤酒館政變」,期間身中槍傷。為此,後來他一直靠注射嗎啡來減緩痛苦,結果終生麻葯成癮,體型也從健壯轉為肥胖。1933年,戈林創立秘密警察機關——「蓋世太保」。1935年,戈林被希特勒任命為德國空軍總司令,並憑借他個人的政治影響力為空軍取得大量預算與獨立地位,令其快速建軍。
二戰結束後,戈林在審判德國黨政軍領袖的「紐倫堡審判」中被判犯「密謀罪」、「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和「反人道罪」,並處以絞刑,但在行刑前一天晚上,戈林服毒自殺身亡。
3、海因里希·魯伊特伯德·希姆萊(德語: Heinrich Himmler),台譯辛姆勒,是納粹德國的一名法西斯戰犯,歷任納粹黨衛隊隊長、黨衛隊帝國長官、納粹德國秘密警察(音譯為蓋世太保)首腦、警察總監、內政部長等要職,先後兼任德國預備集團軍司令、上萊茵集團軍群司令和維斯杜拉集團軍群司令。 對歐洲600萬猶太人、同性戀者、共產黨人和20萬至50萬羅姆人的大屠殺以及德國對蘇聯的東方總計劃的倡導者和鼓動者。許多武裝黨衛隊的戰爭罪行負有主要責任。
希姆萊1900年10月7日出生於德國慕尼黑,是巴伐利亞教師之子,1918年參軍,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退役,曾辦過養雞場。1925年加入納粹黨,參加過啤酒館政變。1927年接任納粹黨沖鋒隊全國領袖。1934年後成為德國秘密警察組織(蓋世太保)首腦、將沖鋒隊發展為控制著整個納粹帝國的龐大組織---黨衛軍。擁有威嚴的黑色制服以及恐怖的骷髏標志。他屬下的集中營屠殺了約六百萬猶太人。戰爭末期,他企圖單獨和英美媾和談判,被發現後被免除一切職務,之後化裝逃亡,途中被俘後自殺。德國《明鏡》周刊中對希姆萊的評價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劊子手」。
4、埃爾溫·約翰尼斯·尤根·隆美爾(德語:Erwin Rommel),納粹德國的陸軍元帥,著名的軍事家、戰術家、理論家,綽號「沙漠之狐、帝國之鷹」。隆美爾與曼施坦因和古德里安,被後人並稱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的三大名將 。
隆美爾出生於符騰堡邦的首府海登海姆市。1910年7月從軍。一戰時隨軍開赴法國,後又在東線與羅馬尼亞人和義大利人作戰。被德皇授予藍馬克斯勛章。一戰後曾擔任過步兵營長、陸軍學院教官。1938年隆美爾少將任元首大本營司令。1940年2月任德軍第7裝甲師師長,使該師贏得了「魔鬼之師」的稱號。1941年1月希特勒挑選隆美爾中將任駐非洲軍團軍長。他到達北非後,不到兩個月,就迅速扭轉了北非戰局的初期局勢,被提拔為上將。1942年6月隆美爾上將被晉升為德國陸軍元帥。二戰期間,隆美爾元帥被卷進了密謀推翻希特勒的計劃中,在希特勒的逼迫之下,隆美爾被迫於在1944年10月14日在卡車上服毒自盡,時年52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璀璨將星中,能夠做到生前聲名顯赫,身後殊榮不斷,特別是被敵對雙方都認可的,惟有隆美爾一人而已。對他的評價也逐漸趨於兩極化,支持的人將其稱為納粹戰神,他高明的軍事素質和出色的戰術指揮才能,受到了許多軍事愛好者的尊崇,甚至是著名軍事家的尊敬和崇拜;反對的人根據他戰略的失誤,將其稱為「戰術上的巨人,戰略上的矮子」;但鑒於隆美爾既曾經是希特勒麾下最得力的將領之一,又是納粹政權的侵略工具,因此也被稱為「二戰縱火犯」。
5、恩斯特·羅姆,德國納粹運動早期高層人士,沖鋒隊的組織者。1914年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獲得上尉軍銜。1919年參迦納粹黨。羅姆早期出國到玻利維亞擔任軍事顧問,後來接受希特勒的邀請返回德國,於1931年初出任沖鋒隊參謀長。1934年2月,羅姆要求沖鋒隊與國防軍合並,遭到陸軍反對。1934年6月19日,羅姆宣布了沖鋒隊的休假。1934年6月30日,希特勒的黨衛軍開始了「長刀之夜」清洗了沖鋒隊。1934年7月1日,羅姆被槍決。此後,納粹便越發走上了獨裁專制的道路。
6、魯道夫·沃爾特·理查德·赫斯(德語:Rudolf Walter Richard Heß,1894年4月26日-1987年8月17日),納粹德國政治人物,生於埃及的亞歷山大港,1933年至1941年任納粹黨副元首。
赫斯曾在德國慕尼黑大學學習,1914年8月起參軍,並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1920年加入納粹黨,並參加了啤酒館暴動,失敗被捕後與希特勒在同一監獄服刑。獄中完成由希特勒口述的《我的奮斗》,此後成為希特勒的心腹兼秘書。1933年4月21日被任命為納粹黨副元首。二戰爆發後,被希特勒指定為繼承人。
1941年5月10日於戰時搭乘飛機私奔英國,被部份歷史學家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攸關戰爭「發動與結束」最大之謎,英國當局至今並未公布檔案。1987年8月17日,赫斯在柏林施潘道軍事監獄內的小別墅中去世(自殺或他殺,有兩種說法),享年93歲。
7、萊因哈德·特里斯坦·歐根·海德里希(德語:Reinhard Tristan Eugen Heydrich,1904年3月7日-1942年6月4日),德國納粹黨黨衛隊的重要成員之一,地位僅次於希姆萊,而且希特勒有意培養海德里希為自己的接班人;由於行事極其殘酷,而有著「金發的野獸」、「鐵石心腸的人」、「納粹的斬首官」、「死亡的追隨者」、「納粹魔王,「第三帝國的黑王子」等許多恐怖稱號。
1931年6月加入納粹黨與黨衛軍,1932年7月接掌黨衛軍安全部門,成為海因里希·希姆萊的得力助手。1936年起領導「安全警察」,1939年安全部門、安全警察與秘密警察「蓋世太保」組織整並成為新設立的國家安全總局,由海德里希出任局長。海德里希雖然工作態度積極,但是他本人並沒有其他納粹高官般的權力欲,在執行迫害猶太人方面尤其積極。1941年便成為黨衛隊的全國總指揮。1941年7月受赫爾曼·戈林委託,執行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1942年5月27日晚間的猿人作戰中,海德里希在布拉格郊外遭遇兩名英國派遣的捷克傘兵持手榴彈與連發手槍攻擊而身負重傷,延至6月4日不治。希特勒親自主持海德里希的喪禮,稱呼他為「擁有鋼鐵之心的男人」,並追授「德意志勛章」,其遺體歸葬於柏林後,希特勒為了替其報仇,下令屠殺捷克利迪策村140名包括嬰兒在內的所有人,國際兒童節也由此而來。
8、烏利希·弗里德里希·威廉·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德語:Ulrich Friedrich Wilhelm Joachim von Ribbentrop,1893年4月30日-1946年10月16日),納粹德國政治人物。希特勒政府時曾任駐英國大使和外交部長等職務,對促成德日意三國同盟起過重要的作用,此外,里賓特洛甫直接參與了閃擊波蘭,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和蘇聯的戰爭。二戰後被英軍抓獲,1946年10月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
9、馬丁·鮑曼(Martin Bormann,1900.7.17~1959),納粹「二號戰犯」,納粹黨秘書長、希特勒私人秘書,他掌握著納粹黨的錢袋子,人稱「元首的影子」。在希特勒政權垂死掙扎的最後日子裡,鮑曼成了僅次於希特勒的第二號重要人物,納粹黨總部主任。二戰結束後,馬丁·鮑曼神秘失蹤,然而,紐倫堡國際法庭,仍然在1946年10月判他死刑。
10、奧托·斯科爾茲內(Otto Skorzeny 1908年6月12日-1975年7月6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非常著名的德國特種部隊指揮官,指揮了幾次著名的行動;「歐洲第1惡漢」是他知名代表綽號。奧托·斯科爾茲內是黨衛隊軍官,臉上有年輕時留下的刀疤,看起來令人印象深刻。奧托·斯科爾茲內指揮最著名的行動是救出被義大利人推翻並囚禁的墨索里尼。墨索里尼那時被囚禁在易守難攻的山中旅館,但奧托·斯科爾茲帶領傘兵空降在相當狹小的空降場之上,在沒開槍的情況下迅速解除了義大利軍隊武裝,並且帶著墨索里尼成功逃出。
另一次成功的作戰則是在突出部戰役之前,奧托·斯科爾茲內手下的部隊扮成美軍,破壞道路橋梁,成功讓美軍感到相當困擾,甚至連盟軍指揮官艾森豪都被迫留在自己的司令部中避免被德軍特種部隊奇襲刺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奧托·斯科爾茲囚禁一段時間之後被釋放,之後在西班牙度過餘生。
有「歐洲最危險的男人」之稱!
❷ 劉漢的人物生平
抗日戰爭時期,任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政治部宣傳科幹事、科長,八路軍山東縱隊第五支隊軍政幹部學校副校長、校長,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一分校膠東支校校長,山東縱隊第五旅政治部宣傳科科長,膠東軍區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山東軍區政治部宣傳科科長。
解放戰爭時期,任遼東軍區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東北人民解放軍第一兵團政治部秘書長,東北軍區政治部秘書處處長,第四野戰軍四十二軍政治部宣傳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秘書處處長,總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館長,總政治部宣傳部正兵團職顧問。一九六四年晉升為少將軍銜,獲二級獨立自由勛章、二級解放勛章和一級紅星功勛榮譽章。是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文革」受難時期,劉漢借詩自遣,作詠史詩十八首,從孔子、老子、歷代帝王以及名人、名將,一直寫到孫中山。著有《劉漢詩詞選》。
1985年離休,為部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作出了貢獻。
❸ 賴可可的個人簡歷
1925年,在大埔縣高陂鎮仰文學校讀書。1926年,考入廈門市集美學校農林部,後任農林部學生會主席。192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9年春轉為中共黨員。8月,奉中共漳州市委派遣深入龍海縣開展農民運動。1930年春,赴上海群治大學文學系就讀,加入反帝大同盟。後任中共上海市閘北區委書記。8月,參加了中共中央在上海市法國租界醫院舉辦的學習班。結業後,被派往江西瑞金蘇區。同年冬,隨葉劍英、肖勁光等到香港,由中共廣東省委地下交通員引領密赴廣東省汕頭市。11月抵達閩西虎崗村,任中共閩粵贛特委文教部幹事,後歷任工農紅軍第十二軍第三十四師政治部組織幹事、宣傳幹事、宣傳科長,永定獨立團政委,第十二軍第三十六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1933年,在江西中央蘇區的肅反中遭誣陷,被開除黨籍。1934年,任工農紅軍第一軍團第一師參謀處文書,隨軍參加了長征。1935年冬,經紅軍總政治部批准,恢復了黨籍。1936年,隨軍東渡黃河,復任第一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隨後西征,迎接工農紅軍第二、四方面軍北上。抗日戰爭時期,歷任第一軍團直屬隊政治處俱樂部主任、第一軍團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宣傳部副部長、山東省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長等職。解放戰爭時期,調任山東濱海軍區政治部主任。1946年8月,調任膠東軍區政治部主任。1948年春,任中共膠東區委副書記兼膠東軍區副政委,參與解放煙台的戰斗。1949年春,任中共膠東區委書記兼膠東軍區政委。6月,任青島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青島市市長、中共青島市委書記。1953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副書記兼組織部長、青島海軍基地政委。1957年任山東省政府工業交通部部長。1961年7月,調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秘書長。1965年,任中共浙江省委書記處書記、省委書記。「文化大革命」期間,任浙江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書記等職,犯下了嚴重錯誤。1987年2月17日在杭州病逝。3月,被開除黨籍。
❹ 賞析一部比較有名的電影
日本電影,《情書》
❺ 張加洛的人物生平
1930年回家鄉定居。1931年上縣立西由鎮小學,1933年考入省立掖縣中學。1934年入黨。後因膠東黨組織遭破壞,失去聯系。1936年,考入北平弘達二院(高中部),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1936年到東北軍學兵隊當學員,重新入黨,從事在東北軍的兵運工作。西安事變後,被分配到學生抗日先鋒隊第1支隊1中隊任指導員。1937年,受黨組織委派,到韓復榘部隊開展兵運工作。同年回掖縣,擔任縣委書記。成立了掖縣民眾抗敵動員會,有近500人槍。1938年3月8日,中共掖縣縣委負責人鄭耀南、張加洛舉行玉皇頂起義,攻佔掖縣縣城,建立了山東最早的抗日民主政府。起義部隊從500人迅速發展到3700人番號為膠東抗日游擊第叄支隊,是當時膠東人數最多的抗日武裝。支隊長鄭耀南,副支隊長周亞泉,參謀長趙森堂,政治部主任張加洛。後來的27軍235團2營、1營2、3連和3營7連就是由此發展而來的。1938年2月,膠東軍政委員會開始整編各地起義武裝,將3個主力大隊編為叄軍第一路;蓬萊的抗日武裝為第二路;文登、榮成、牟平、威海的抗日武裝為第叄路;黃縣的抗日武裝為第四路;即墨、萊陽、招遠等地起義武裝分別編為大隊。掖縣的第叄支隊名稱不變。 5月,第叄軍第二、第四路與馬保三率領的八路軍魯東抗日游擊第七、第八支隊會師黃縣,組成抗日聯軍。指揮馬保三,政治委員林一山,參謀長趙修德,政治部主任宋澄;前敵指揮部指揮韓明柱,副指揮鄭耀南,張加洛為政治委員。9月18日,第叄軍、第叄支隊統一整編為八路軍山東人民抗日游擊第五支隊,轄5個團。司令員高錦純,政治委員宋澄,參謀長趙錫純,政治部主任宋竹庭、於眉。第五十五團(由第叄軍第二、第叄路及第叄支隊各一部編成),團長李華(回東);第六十一團(由第叄軍第一、第二路各一部編成),團長趙一萍,政治委員劉仲華;第六十二團(由第叄支隊編成),團長鄭耀南,政治委員李耀文,張加洛為政治部主任;第六十叄團(由第叄軍第叄、第四路各一部及萊陽起義武裝編成),團長於得水,政治委員張玉華;第六十四團(由魯東第七、第八支隊各一部編成),團長陳龍飛,政治委員翟瑞甫。11月,第五支隊改編成3個旅。第十九旅由第五十五、第六十一、第六十叄團編成,旅長高嵩,政治委員宋竹庭,參謀長王瀛洲、政治部主任李丙令; 第二十一旅由第六十二、第六十四團編成,旅長鄭耀南,政治委員李耀文,政治部主任張加洛;第二十五旅由1938年9月投誠的國民黨棲霞縣警備隊劉萬嶺部編成,旅長劉萬嶺,政治委員柳運光。1939年3月,張加洛被派往延安匯報工作和學習,後來調到軍委工作,1940年任軍委總衛生部政治處主任,1941年任軍委直屬隊政治部組織科副科長兼秘書科科長,1942年任陝甘寧晉綏聯防軍直屬政治部辦公室主任,1944年任聯防軍直屬政治部秘書處副處長。解放戰爭回到膠東,任膠東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部長。1949年2月,他擔任膠東軍區北海軍分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當時部隊逃亡嚴重,他採取了一系列靈活的措施,穩定了部隊。9月任華東軍區警備5旅政委。解放後,1950年任山東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部長,1953年任華東軍區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1955年任江蘇軍區政治部主任,1962年任南京軍區後勤部副政委,1964年晉升少將,同年轉業,任水電部政治部主任。文革期間受迫害,1978年擔任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1995年6月離職休養。2003年4月22日在北京病逝。
❻ 張大勇的個人經歷
1980.09~1982.07青島師范專科學校中文專業學生
1982.07~1985.06 中共膠縣縣委黨校理論教員
1985.06~1985.09 中共膠縣縣委黨校辦公室副主任
1985.09~1987.07 山東省教育學院政治教育專業學生
1987.07~1990.02 中共膠州市委宣傳部宣傳科科長、部長助理
1990.02~1992.11 中共膠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2.11~1994.02 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4.02~1995.07 中共膠州市九龍鎮黨委書記
1995.07~1997.12 中共膠州市營海鎮黨委書記
1997.12~2000.01 膠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期間:1998.09~2000.07中國海洋大學金融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員)
2000.01~2002.12 中共膠州市委副書記
2002.12~2003.01 中共膠南市委書記
2003.01~2003.05 中共膠南市委書記兼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3.05~2006.01 中共膠南市委書記兼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黨校校長(期間:2003.10~2005.04南開大學國際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員)
2006.01~2006.12 中共膠南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6.12~2008.05 中共膠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黨校校長,青島臨港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
2008.05~2009.12 中共膠南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9.12~2010.04 中共 青島市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工委書記(正廳級),膠南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10.04~2011.01 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工 委書記(正廳級),青島開發區工委(黃 島區委)副書記、管委副主任、區政府副區長、代區長
2011.01~2011.04 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工委書記(正廳級),青島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副書記、管委副主任、區政府區長
2011.04~2011.12 中共 青島市委青島前灣保稅港 區工委書記,青島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 書記、管委(區政府)主任(區長)(正廳級),區委黨校校長
2011.12 中共青島市委 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工委書記,青島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書記、管委主任(正廳級),區委黨校校長
2012.2.09青島市人民政府任命張大勇為青島西海岸經濟新區工委書記、管委主任(正廳級)。
2012年2月 中共青島市委常委、青島西海岸經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青島前灣港保稅區黨工委書記、中共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區委黨校校長。(正廳級)
2012.12.1 青島市黃島(新)區區委書記。
2016年1月,任青島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❼ 膠州二中隊隊長是誰
歷任校長
第一任校長
劉振寶:山東省招遠縣人,1943年參加工作,1948年任壽光縣縣委秘書處秘書,1950年任膠河黨校校長、縣學主任,1952年任膠縣二中副校長,1955年任膠南區委書記,1956年3月任諸城縣宣傳部長,1972年調至昌邑縣先後任計生委主任、衛生局長、勞動局長等職。1990年離休
第二任校長
李獻舟:又名李其琛、李印初,1943年4月至1954年2月先後任日照模範小學校長、濱北專署秘書、五蓮縣文教科科長、濱北專署戰勤科科員、膠縣文教科科長、膠縣專署秘書、膠縣行政幹校秘書科科長,1954年3月至1962年5月任膠縣二中副校長,1962年7月至1966年任膠縣四中副校長。
第三任校長
高振傑:高密柏城鎮人,1964年參加工作,1947年1月入黨,歷任膠高支隊通訊員,武工隊戰士,區委宣傳委員,膠縣宣傳隊幹事,縣委秘書,宣傳部副部長,沽河黨委書記,膠縣二中校長,膠縣交通局長,農委主任,衛生局長。
第四任校長
田義民:山東膠南田家窯村人,1946年參加工作,1947年入黨,1946年至1950年先後在人民解放軍膠東六師、膠縣縣大隊、濱北軍分區教導營等單位任戰士、文書、文化幹事、副指導員等職。1950年至1990年先後在膠南縣民政科、諸城師范、膠縣師范、膠縣一中、膠縣二中、膠縣外貿局等單位任股長、團委書記、黨支部書記、副校長等職。1990年離休。
第五任校長
宋學義:山東膠州城關鎮人,1949年6月參加工作,1950年1月入黨,歷任膠縣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書記、青島植物油廠分廠廠長等職,1953年任縣委組織部幹事,1957年任青島台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黨校副校長,1963年任膠縣二中校長,1964年任膠縣教育局局長,1966年任膠縣四中校長,1969年底任膠縣師范校長、書記,1990年退休。
第六任校長
劉深厚:山東沂南人,1945年1月參加工作,在本地抗日分隊任隊長,上軍校後轉地方支前部門,曾任昌樂糧食局局長、昌濰地區糧食局人事科長。1958年到膠州後屯鄉擔任鄉長,1964年7月至1965年6月在膠州二中任校長,後調入昌濰師專,曾任教務處副處長、圖書館館長。1986年因病去世。
第七任校長
韓專德:青島市城陽區紅島鎮人,1949年參加工作,歷任小學校長、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膠縣農業職業學校副校長;1965年8月至1972年2月任膠縣二中副校長(主持工作);1972年2月至1980年7月任膠縣師范副校長,1981年1月至1990年1月任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人大常委會主任,1990年1月離休。
第八任校長
王增基:壽光市營里鎮王柳村人,1950年8月畢業於青州師范,1950年8月至1952年8月在高密南關等小學任小學代理教導主任、校長,1953年9月至1956年7月在膠縣小學教師輪訓班任團總支書記,1956年8月至1975年11月在膠縣二中先後任教導主任、校長,1975年12月至1984年6月任膠縣教育局局長,1984年6月至離休任膠縣教育局調研員。
第九任校長
鄭培德:諸城市枳溝鎮人,1958年8月至1972年7月在膠州師范任語文教師,1972年7月至1984年12月在膠州二中工作,歷任教導主任、副校長、校長,1984年12月調至膠州一中任校長,1996年6月退休。曾獲青島市先進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第十任校長
劉愛中:膠州鋪集鎮人,1979年前在部隊工作,1979年—1984年任膠州二中副校長,1984年—1987年任膠州二中校長,1988年-1991年任膠州實驗中學校長,1991年—1998年任膠州市職業中專校長,1998年至今任職業中專調研員。曾被評為山東省優秀教育工作者。
第十一任校長
張本昌:山東省膠州市後屯鄉人,1968年參加工作,1968年至1980年先後在後屯中學、膠縣反修中學、高密一中任教,1980年8月至1984年11月在膠縣一中任教導副主任,1984年12月至1992年10月在膠州二中任副校長、校長,1992年11月至1995年6月在膠州一中任校長,後調至膠州市教委任黨委副書記、副主任。2010年因病去世。
第十二任校長
張廉德:膠州市鋪集鎮南朱郭人,1965年從教,1984年任膠州二中教導主任,1987年任膠州二中副校長,1992年—1995年任校長。曾獲膠州市廉潔勤政先進個人、青島市優秀教師園丁獎、青島市歷史教學能手、全國教育系統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
第十三任校長
劉文正:膠州市張應鎮人,?1988年至1992年任膠州二中教導主任,1992年至1995年任膠州二中副校長,1995年至1999年1月任膠州二中校長。1999年至2000年任膠州市實驗中學校長,2000年調至膠州一中任校長。曾獲青島市優秀教師、青島市優秀校長等榮譽稱號。
第十四任校長
王友源:山東省膠州市張應鎮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2年7月至1985年8月在膠州市鋪集鎮中心中學任教,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青島教育學院進修,1987年7月調入二中工作,1992年10月至1999年1月任膠州二中副校長,1999年1月開始任膠州二中校長。2003年8月調任膠州市教體局副局長。曾獲山東省德育先進個人、青島市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
第十五任校長
朱清文:膠州市洋河鎮人,1989.07-1995.07在膠州市實驗高中任教,1995.08-2001.08在膠州市教體局工作先後任教研員,教研室副主任。2001.08-2003.08任局長助理。 2003.08起擔任膠州市第二中學校長。2009年調任膠州三中校長。2010年9月調任膠州市實驗中學校長。
❽ 中共歷史上查處了哪些大的貪官寫明哪一年,什麼職務,金額多少!
·顧裕尚 最高人民法院辦事員,1950年以索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8850元。
·劉紹傑 綏遠省薩拉齊縣副縣長,1951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
·工志達 綏遠省托克托縣縣長,1951年以貪污罪判無期。
·易吉光 武漢副市長,腐化,浪費2.2萬元,私用公款8千元,1951年撤職、開除黨籍。
·薛崑山 北京畜產公司副處長,52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3億元(折今23萬元)。
·宋德貴 公安部處長,1952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6.4億元(折今6.4萬元)。
·劉青山 石家莊副書記,1952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貪1.84億元(折今1.84萬元)。
·張子善 天津專員,1952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貪1.94億元(折今1.94萬元)。
·陳居洪 貪污判死
·左洪濤 廣東省府秘書長,三反運動中違法亂紀,1952年2月撤職。
·劉錫驥 南昌稅務局,貪污,1952年判死。
·王 磊 商業部部長,1980年在飯店吃飯付費不足受到中紀委批評辭職。
·楊義邦 化工副部長,1982年涉嫌受賄使國家損失48萬美元免職。涉嫌受賄款不明。
·余鐵民 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198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3.2萬元。
·沈 圖 民航總局局長,1987年因以權謀私免職。
·洪清源 安徽省委秘書長,1987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萬元。
·倪獻策 江西省長,1987年以徇私舞弊罪判2年。涉案款600萬元。
·楊匯泉 湖南省副省長,1989年因涉嫌違紀被人大代表投票罷免。
·托乎提·沙比爾 新疆政府副主席,1989年因受賄免職。涉嫌款2萬元。
·羅雲光 鐵道部副部長,1990年因受賄立案偵查,自首免刑責。涉嫌款0.6萬元。
·孫晉美 北海艦隊航空兵副司令員,少將,1990年因涉嫌受賄逮捕。罪款不明。
·韓福才 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以受賄罪判8年。罪款4萬元。
·張辛泰 鐵道部副部長,1992年以受賄罪判3年緩3。罪款3萬元。
·陳傳柏 昆明卷**廠長,1992年外逃美國。涉嫌款1600萬元。
·董明玉 河南服裝進出口公司總經理,1993年涉嫌捲款外逃美國。涉嫌款不明。
·李效時 國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以受賄罪貪污罪判20年。罪款7萬元。
·祝文清 上海盧灣區副區長,1994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4萬元。
·戴天敏 國際投資銀行湖南省分行長,1994年以受賄罪判死刑。罪款75萬元。
·郭子文 中國煤炭銷售公司總經理,1994年以受賄投機倒把罪判死。罪款156萬元。
·閻建宏 貴州計委副主任,1994年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死伏法。罪款473萬元。
·劉佐卿 黑龍江省石油公司原總經理,1994年外逃美國。涉嫌款1億元。
·馬烈孫 寧夏政協副主席,1994年以唆使殺人罪判15年。
·石仁富 四川瀘州市大中專招生辦副主任,1994年因受賄判死伏法。罪款75萬元。
·平義傑 河北省高法院長,1995年因違紀免職。
·陳水文 湖北副省長,1995年因違紀免職。
·郭政民 貴州公安廳長,199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0萬元。
·陳 建 北京市委辦副主任,1996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5萬元。
·薛景文 吉林總工會副主席,1995以貪污罪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5萬元。
·史燕青 深圳蛇口石化公司業務部副經理,1995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250萬元。
·鄧 斌 無錫新興公司總經理,1995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64萬元。
·何自忠 雲南德宏州政協主席,1995年以挪用公款罪判10年。罪款270萬元。
·王建業 深圳計劃局處長,1995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1099萬元。
·於志安:武漢長江動力公司董事長,1995年外逃菲律賓。涉嫌款1億元。
·王寶森:北京市副市長,1995年因經濟問題畏罪自殺。涉嫌款3.0025億元。
·邵松高 38集團軍政委,少將,1996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12年。罪款不明。
·李連維 甘肅機械工業廳廳長,1996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1萬元。
·歐陽德 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53萬元。
·胡建學 山東泰安市委書記,1996年以受賄罪判死刑改死緩。罪款62萬元。
·周北方 北京首鋼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長,199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048萬元。
·趙國利 遼寧錦州市開發區公安副局長,1996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019萬元。
·閉東晨 五礦雲南分公司副經理,1996年外逃。涉嫌款5000萬元。
·邊少斌 民航總局副局長,1997年因受賄免職。涉嫌款30萬元。
·韋澤芳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賄罪判5年。罪款6萬元。
·靳建輝 陝西民政廳廳長,1997年以受賄罪判9年。罪款7.9萬元。
·金鑒明 貴州對外經協辦主任,1997年以受賄罪貪污罪判無期。罪款11萬元。
·黃紀誠 北京政協副主席,1997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22萬元。
·朱振江 河南鶴壁市市長,1997年以受賄罪判2年。罪款23萬元。
·曾錦城 河南周口地區專員,1997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4萬元。
·劉洪熙 青島開發區副主任,1997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36萬元。
·鐵 英 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3萬元。
·黃世戰 常州市監獄長,1997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3萬元。
·陳銘 北京電子動力公司總經理,1997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575萬元。
·陸海鶯 雲南證券公司總經理,1997年外逃美國。涉嫌款8000萬元。
·於 飛 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因以權謀私免職。
·李恩潮 廣西紀委書記,1998年因違紀免職。
·魯家善 交通銀行副行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3年緩3。罪款9萬元
·馬紅妹 廣東汕尾市長,1998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8年。罪款10萬元。
·楊善修 河南安陽市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16萬元。
·姜殿武 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17萬元。
·潘宜樂 廣西高院副院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5萬元。
·劉宜清 工商行湖南分行行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7萬元。
·陳希同 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1998年以貪污玩忽職守罪判16年。罪款56萬元。
·金天保 廣州海監局局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82萬元。
·朱勝文 哈爾濱市副市長,1998年以受賄罪財產不明罪判17年。罪款93萬元。
·辛業江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賄罪判5年。罪款193萬元。
·張德元 湖南國際信託公司董事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290萬元。
·張斌昌 蘭州鋼鐵公司總經理,1998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死緩。罪款374萬元。
·戚火貴 海南東方市書記,1998年以受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死刑伏法。罪款126 1萬元。
·岑煥仍 廣東恩平市鎮長,1988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761萬元。
·周華孚 人保公司河南公司總經理,1998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5933萬元。
·常 征 貴州省政協副主席,1999年以受賄罪判3年緩3。罪款7萬元。
·錢棣華 大慶市人大主任,1999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20萬元。
·孟慶平 湖北省副省長,1999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24萬元。
·滿光宗 青海公安廳處長,1999涉嫌受賄自殺身亡。涉嫌款30萬元。
·張光漢 青海公安廳副廳長,1999涉嫌受賄自殺身亡。涉嫌款32萬元。
·徐炳松 廣西自治區副主席,1999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5萬元。
·孫小虹 雲南省高法院長,1999年因違紀免職。涉嫌款64萬元。
·陳同慶 廣東湛江市委書記,1999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12萬元。
·劉同信 青島市城陽區糧食局長,1999年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190萬元。
·褚時健 雲南紅塔煙草集團董事長,1999年以貪污罪判無期。罪款2300萬元。
·謝鶴亭 廣東天龍集團董事長,1999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990萬元。
·李乘龍 廣西貴港市副市長,1999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1060萬元。
·黃發祥 重慶豐都縣國土局長,1999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207萬元。
·鄭榮芳 廣東恩平副市長,1999以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353萬元。
·羅慶昌 雲南省旅遊公司董事長,1999年外逃美國。涉嫌款3385萬元。
·鄭勝庭 河南糧油進出口公司總經理,1999年以挪用貪污罪判16年。罪款8127萬元。
·伍連貴 江門市貴聯集團總經理,1999以詐騙罪判死伏法。罪款9000萬元。
·董虎臣 建行廣東行長,1999年以玩忽職守受賄罪判13年。罪款1.03億元。
·羅 斌 廣東佛山石灣區財政局科長,1999年涉嫌貪污在逃。涉嫌款1.56億元。
·丁 嵐 中行北京勁松分理處主任,1999年外逃泰國押回。涉嫌款1.95億元。
·朱 川 遼寧省副省長,2000年因違紀受黨紀處分。
·陳 忠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2000年因違紀免職。
·周文吉 寧夏政協副主席,2000年因以權謀私免職。
·王樹文 山東日照市委書記,2000年以受賄罪判1年緩1。罪款1萬元。
·王式惠 重慶市政協副主席,2000年因玩忽職守免職。涉嫌款5萬元。
·滕國榮 江西國稅局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7年。罪款12萬元。
·王占成 江蘇省建材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5萬元。
·李 軍 廣東商檢局書記,2000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28萬元。
·王德法 海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18年,罪款30萬元。
·祝友文 南新鄉市委書記,2000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37萬元。
·杜金土 杭州交通路橋處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0萬元。
·李大強 湖北副省長,2000年因受賄免職開除。涉嫌款40萬元。
·焦曉志 丹東市體改委副主任,2000年以受賄挪用罪判15年。罪款50萬元。
·陳 曉 安徽電子集團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50萬元。
·陳立鈞 舟山海關關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2萬元。
·崔學宏 江蘇省民航局局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16年。罪款64萬元。
·吳文英 紡織總會會長,2000年因違紀免職。涉嫌款89萬元
·周建國 浙江溫嶺市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00萬元。
·徐鵬航 國防科工委副主任,2000年因違紀免職。涉嫌款113萬元。
·楊前線 廈門海關關長,2000年以受賄罪放縱走私罪判死刑。罪款141萬元。
·潘寶才 江蘇南通副市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74萬元。
·佘國信 廣西財政廳廳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89萬元。
·歐陽松 湖南工商局局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249萬元。
·鞠建太 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副社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死改死緩。罪款327萬元。
·陳國榮 中行福建省行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00萬元。
·胡長清 江西省副省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處死伏法。罪款713萬元。
·鄭道訪 四川交通副廳長,2000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死伏法。罪款903萬元。
·吳耿岳 廣西陸川縣副縣長,2000年以受賄行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950萬元。
·劉中山 四川交通廳廳長,2000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300萬元
·王可像 廈門公安局處長,2000年以受賄偷稅罪判死緩。罪款1856萬元。
·程元德 有色金屬總公司西北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3175萬元。
·位保國 浙江邊防總隊政委,2000年以走私貪污罪判20年。罪款 3500萬元。
·成克傑 人大副委員長,廣西區主席,2000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4109萬元。
·周長青 西安市機電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115萬元。
·謝炳峰 中行佛山南海支行信貸員,2000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250萬元。
·關 偉 建行北京某分理處副主任,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1億元。
·葉季湛 廈門工商行長,2000年以受賄走私偷稅罪判死伏法。罪款1.0441億元。
·鄧寶駒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2000年以職務侵佔罪判15年。罪款2.3億元。
·金德琴 中信公司副董事長,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2.7億元。
·錢 宏 上海康泰公司董事長,2000年從巴拿馬押回。涉嫌款 5億元。
·許運鴻 浙江省副省長,2000年以濫用職權罪判10年。罪款11.97億元。
·蕭洪彬 上海大東江公司董事長,2000年以非法經營罪公訴審理。涉嫌款62.2660 億元。
·陳衛新 浙江富陽市交通局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25萬元。
·李三元 江蘇省體改委主任,2001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25萬元。
·查克明 華能公司副董事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50萬元。
·王樂毅 海關總署副署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56萬元。
·張昆桐 河南交通廳廳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80萬元。
·孫炎彪 浙江台州市市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30萬元。
·肖作新 安徽阜陽市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50萬元。
·耿永祥 杭州海關關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80萬元。
·李紀周 公安部副部長,2001年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判死緩。罪款613萬元。
·慕綏新 沈陽市市長,2001以受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死緩。罪款931萬元。
·程三昌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長,2001年外逃紐西蘭。涉嫌款1000萬元。
·汪 峰 廣東南海市口岸辦副主任,2001年以貪污挪用罪判無期。罪款2738萬元。
·馬向東 沈陽市副市長,2001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2268萬元。
·姬勝德 總參二部部長,少將,2001年以受賄貪污挪用罪判死緩改無期。罪款310 5萬元。
·陳 新 重慶工行九龍坡會計,2001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000萬元。
·葛亞欣 建行常州分行部經理,2001年以貪污受賄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992萬元。
·金鑒培 湖北省駐港辦事處主任,200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死刑伏法。罪款1.928億元。
·馬江平 工行鄭州某分理處主任,2001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緩。罪款2億元。
·鄭光迪 交通部副部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5年。罪款9萬元。
·張二辰 河北省石家莊市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4萬元。
·王樂毅 海關總署副署長,2002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56萬元。
·石兆彬 福建省委副書記,2002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60萬元。
·李向雷 廣東交通廳副廳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63萬元。
·劉知炳 廣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83萬元。
·俞芳林 廣西欽州市委書記,2002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204萬元。
·馬其偉 湖南交通廳副廳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死緩改無期。罪款237萬元。
·吳 彪 寧波發展信託總經理,2000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02改死緩。罪款275萬元。
·朱小華 光大公司董事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06萬元。
·褚之田 廣西交通廳書記,2002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23萬元。
·陳志清 人行青海分行國庫處主辦人,2002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49萬。
·秦昌典 重慶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以玩忽職守罪判6個月緩刑1年。罪款8000萬元。
·蔣基芳 河南煙草專賣局長,2002年外逃美國。涉案款2億元。
·程維高 河北省委書記,2003年因違紀免職。
·於 丁 湖南郴州公安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私藏槍支罪判死伏法。罪款25萬元。
·周凱東 北京勞教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30萬元。
·姚康樂 貴州新聞出版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40萬元。
·麥崇楷 廣東省高法院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06萬元。
·王雪冰 建設銀行行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 115萬元。
·陳耀南 徐州市市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36萬元。
·王金賢 工行湖南分行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9年。罪款169萬元。
·羅發玉 貴州地稅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02萬元。
·李和中 安徽政法委副書記,2003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13年。罪款317萬元。
·田鳳岐 遼寧高法院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330萬元。
·張秀發 湖南郵電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374萬元。
·張有德 貴州交通廳副廳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6年。罪款400萬元。
·林國悌 湖南機械工業局長,1999年以受賄罪判死03年改死緩。罪款487萬元。
·陳祖吉 湖南省副檢察長,2003年以受賄財產來源不明罪判20年。罪款530萬元。
·蔣艷萍 湖南省建副總,2001年以受賄貪污財產不明罪判死03改死緩。罪款754萬元。
·趙更效 湖南婁底市副市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862萬元。
·王懷忠 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死伏法。罪款998萬元。
·高 嚴 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2003年因涉嫌經濟犯罪失蹤。涉嫌款1000萬元。
·李化學 北京城鄉集團副總經理,2003年以貪污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263萬元。
·叢福奎 河北省副省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700萬元。
·官有仁 廣東發展銀行分行行長,2003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000萬元。
·王利明 建行鄭州支行科長,2003年以詐騙罪判死伏法。罪款2843萬元。
·李 真 河北國稅局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3781萬元。
·付普照 西安普照公司總經理,2003年從緬甸押回。涉嫌款4035萬元。
·李嘉廷 雲南省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 5168萬元。
·楊秀珠 浙江建設廳副廳長,2003年外逃美國,涉嫌款2.53億元。
·徐曉軒 福建八閩公司經理,2003年以涉嫌走私罪公訴審理。涉嫌款3億元。
·黃清洲 廣東國投香港分公司副總經理,2003年從泰國押回。涉嫌款13億元。
·余 卉 國泰證券昆明經理,2003年以非法牟利玩忽職守罪判9年。罪款21.9億元。
·童言白 河南高速公路發展公司董事長,2004年外逃澳大利亞。涉嫌款不明。
·閻懷民 江蘇體改委副主任,2004年以受賄罪判無期改18年。罪款44萬元。
·張國光 湖北省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57萬元。
·趙成霖 湖北襄樊副市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73萬元。
·李興民 安徽亳州市委書記,2004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60萬元。
·柴王群 雲南省委宣傳部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125萬元。
·婁小平 海南高院副院長,2004年以受賄罪財產不明罪判11年。罪款134萬元。
·劉長貴 貴州副省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134萬元。
·潘廣田 山東省政協副主席,2004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54萬元。
·趙洪彥 黑龍江組織部副部長,2004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15年。罪款376萬元。
·李 信 山東濟寧副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51萬元。
·劉方仁 貴州省委書記,2004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00萬元。
·王鍾麓 浙江省副省長,2004年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12年。罪款4486萬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分局長,2004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800萬元。
·鍾武劍 海南橡膠中心批發市場總裁,2004年外逃。涉嫌款5億元。
·陳滿雄 廣東中山市實業公司經理,200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7.1億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局分局長,2004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800萬元。
·阿曼·哈吉 新疆區府副主席,2005年以涉嫌受賄公訴受審。涉嫌款不明。
·肖懷樞 蘭州軍區副政委,中將,2005年以涉嫌受賄公訴受審。涉嫌款不明。
·林孔興 華中電力局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37萬元。
·張玉舜 蘭州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0萬元。
·張 凱 廣東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因收受錢款違紀免職。涉嫌款80萬元。
·劉克田 遼寧副省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132萬元。
·趙增軍 安徽宣城副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155萬元。
·王慎義 黑龍江綏化市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89萬元。
·徐裕年 廣東統戰部副部長,2005年以貪污罪判無期。罪款379萬元。
·張宗海 重慶市委宣傳部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23萬元。
·田鳳山 國土資源部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36萬元。
·馬 德 黑龍江綏化市委書記,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03萬元。
·韓桂芝 黑龍江省政協主席,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702萬元。
·梁 堅 北京市某中心主任,2005年以涉嫌受賄公訴受審。涉嫌款1125萬元。
·張小川 重慶廣電局長,2005年以受賄罪濫權罪判17年。罪款1180萬元。
·高 勇 成都市委宣傳部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667萬元。
·盧萬里 貴州交通廳長,2005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2500萬元。
·劉金寶 中行副董事長,2005年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3022萬元。
·周正平 上海某銀行部經理,2005年以受賄罪判12 年。罪款1.095億元。
·牛和恩 廣東交通廳廳長,2005年以玩忽職守受賄罪判13年。罪款1.154億元。
·厲建中 航天一院院長,2005年以貪賄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1.635億元
·高 山 中行哈爾濱支行長,2005年外逃加拿大。涉案款10億元。
·呂德彬 河南省副省長,2005年以殺人罪判死刑伏法。
·李 信 山東濟寧市「下跪」副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51萬元。
·馬 德 黑龍江綏化市委書記,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03萬元。
·胡楚壽 中國農行副行長,2006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635萬元。
·於大路 中國農行副行長,2006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800萬元。
·溫夢傑 農業銀行北京分行處長,2006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05元。
·石發亮 河南省交通廳廳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900萬元
·劉志祥 武漢鐵路分局長,2006年以故意傷害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3000萬元。
·李榮興 勝利油田大明公司總裁,2006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4191萬元。
·羅耀星 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118萬元。
·覃志新 中國銀行海南分行副行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受4000萬元。
·劉志華 北京市副市長,2006年因經濟問題免職開除審查。涉嫌款不明。
·侯伍傑 山西省委副書記,2006年因受賄罪判11年。罪款88萬元。
·王興堯 安徽交通廳廳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100萬元。
·章俊元 江蘇交通廳廳長,2006年以受賄行賄罪判20年。罪款318萬元。
·丁鑫發 江西省高檢檢察長,2006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17年。罪款385萬元。
·張恩照 建設銀行行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00萬元。
·吳振漢 湖南高院院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07萬元。
·徐國健 江蘇省委組織部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40萬元。
·楊世洪 武漢公安局長,2006年以貪污受賄挪用罪判死緩改無期。罪款682萬元。
·雷淵利 湖南郴州副市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900萬元。
·羅耀星 廣東疾控中心所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118萬元。
·溫夢傑 農行北京行處長,2006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05萬元。
·李達昌 四川副省長,2006年以濫用職權罪判7年。罪款3200萬元。
·李友燦 河北外經貿廳副廳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4700萬元。
·王守業 海軍副司令員,中將,2006年以貪污濫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1.6億元。
·李家祥 工行海南行部主任,2006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4.0275億元。
·余振東 中行開平行長,2006年以貪污挪用罪判12年。罪款40億元。
·邱曉華 國家統計局長,2007年因違紀腐化重婚免職開除移送司法機關。涉嫌款不明。
·宋平順 天津市政協主席,2007年涉嫌貪賄自殺身亡後開除。罪款不明。
·孫鶴齡 農業部財政司司長,2007年以受賄濫權罪判8年。罪款488萬元。
·陳羅榮 海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2007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死緩。罪款620萬元。
·荊福生 福建省委宣傳部長,2007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767萬元。
·何閩旭 安徽副省長,2007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841萬元。
·王昭耀 安徽省委副書記,2007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死緩。罪款1354萬元。
·李寶金 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死緩。罪款1400萬元。
·王有傑 河南人大副主任,2007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524萬余元。
·陳良宇 政治局委員,上海書記,2007年以受賄玩忽職守罪判18年。罪款11.8239 億元
·杜世成 青島市長,2008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626萬元。
·王武龍 江蘇人大副主任,2008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83萬元。
❾ 誰是威海市的名人
王玉陽(1142~1217) 名處一,號玉陽,據考鄉居在今乳山市馮家鎮一帶。金大定八年(1168年),遇道教全真派創始人王重陽,請為弟子,從師至煙霞洞,「授以正法三十有六」。後玉陽獨去文登鐵槎山(今榮成市)雲光洞結庵修煉,常赤腳往來於山石荊棘,人稱「鐵腳仙人」。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奉詔進京為世宗皇帝講道,凡所應對,無不時中。世宗「延問修真之道,就御果園建道院,給三品俸,敕充生辰醮高功主,賜冠簡紫衣」,玉陽皆上表辭之。未幾,懇求還山,世宗「不諱其志」,仍賜錢20萬為回山盤費。家鄉道徒、百姓聞其歸鄉,「千百相率,前十餘舍遮道歡迎,不令他適」。玉陽遂在聖水岩結茅為庵,行道修煉,收弟子300餘,創立全真教嵛山派。承安二年(1197年),章宗皇帝召玉陽進京,問養身之道,玉陽「以無為清靜少私寡
欲為對」。復問教法規儀治國之道,玉陽「以雅對,妙沃帝心」。帝特賜號「體玄大師」,並再旨留京主持修真觀,玉陽再辭,求還山。帝許之,乃賜道經一藏, 「綾羅絹各兩千匹,月給齋廚錢二百鏹」, 並牒敕聖水庵為「玉虛觀」。還山後,約集「善眾門人」,「獻木」、「獻谷」、「施財」,「剪荊芟草,夷峻堙谷」,修建玉虛觀,時為北方三大道觀之一。玉陽居玉虛觀20餘年,三次受帝王詔見。卒時,「乃沐浴冠帶,焚香朝禮而逝」。生前著作有《雲光集》、《清真集》行世,其中《雲光集》輯詩、詞、歌、賦600餘篇,被收入《道藏》。
王 悅(1456~1510) 字恭軒,(籍貫?威海城裡人?)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赴京游太學,不久返居鄉里,致力於讀書寫作。他熱愛鄉土,悉心調查民俗,收集佚文傳說,首纂《威海衛志》一編,惜失於戰亂。王悅以威海地域的山海奇貌勝景,仿《京都賦》創作《威海賦》,對威海倍加贊美。弘治元年(1488年)明廷有修衛志之命,巡察海道副使趙鶴齡來威海,取閱衛志和詩文舊著,贊賞《威海賦》鋪陳巧妙,氣勢磅礴,足以了解一衛之風物,堪稱傑作,令載入志書。《威海賦》遂流傳於世。弘治年間,由歲貢生任京畿縣丞。因為人疏放,不肯討好上司,任縣丞九年,辭歸鄉里。明正德二年(1507年)春夏間,歷游江南、中州等地名勝,將沿途所見所感,賦詞作記,整理編輯成《南遊錄》三集。他在後記中寫道:「我與江湖似有緣,漫遊何幸一周旋。道途來往七千里,詩句吟哦二百篇。總把名山與勝水,都收斷簡共殘編。
奚囊傾出聊收錄,為付兒童作話傳。」《南遊錄》編成不久病故。
畢 高(1520~1563) 字士登,號月亭,威海神道口村人。善騎射,愛讀兵書,少年時即有抵抗外侮之志,手書「捨生取義,殺身成仁」貼於壁上,以自勵。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襲威海衛指揮同知,後升任登州營後營把總、即墨營守備、泗洲營游擊等職。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3月),升任淮揚營參將,負責揚州、儀征、泰興、高郵、寶應、興化一帶防倭事宜。到任後,見衛所軍隊紀律鬆弛,缺乏訓練,無戰鬥力,便從徐州、邳縣、淮陰、揚州招募剽悍兵勇2000人,從揚州衛存留班軍中精選千人,組成一支抗倭軍,嚴加操練,在淮、揚一帶抗倭戰斗中,屢敗倭寇,功績卓著。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7月),調任福建興化營參將,分守中路,兼統水寨兵船,為抗倭名將戚繼光的得力助手。是年12月,戚繼光回浙江作戰,倭寇乘機進犯福建, 圍攻興化城。他率眾固守。倭寇攻城不下,圍困月余。翌年1月,倭寇假扮明兵詐開城門, 他與副使翁時器突出重圍。4月,在與倭寇作戰中陣亡,賜祭葬威海欽村獅子園。
劉振民(1900.5~1938.4) 代號水子,文登界石大界石村人。出生於農民家庭。1932年4月,任文登二區農民協會宣傳幹事。同年7月,經曹雲章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他利用賣文具和農民協會幹事的身份,走村串校,廣泛結交進步教師和學生,並積極在農民中發展組織。 1933年春,任中共文登二區區委書記。翌年2月,任膠東特委委員。以行醫為掩護,在文登、榮成石島一帶開展黨的工作,協助建立石島黨支部和新亞葯房聯絡站。
1935年春,任中共膠東特委委員兼宣傳部長。年底,參與組織和領導「一一·四」農民武裝暴動,與張連珠負責指揮東路的行動,並任第三大隊政委。暴動失敗,特委書記張連珠和其他領導人曹雲章、程倫等人犧牲,劉振民和於得水、王亮等人帶領突圍出來的暴動隊員,進駐昆嵛山區,建立了昆嵛山紅軍游擊隊,同國民黨地方武裝展開游擊戰。
1936年4月,劉振民主持在昆嵛山「老蜂窩」舉辦訓練班。同年5月,被派去延安學習,並出席中共中央召開的白區黨代表會議。1937年10月返回膠東,在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司令部工作。1938年2月,帶領中共海陽縣委組織部李桂岩等3人,去即墨縣國民黨地方武裝韓炳宸部做統戰工作,被韓部扣留,受盡酷刑,寧死不屈,於同年4月被殺害。
叢禾生(1871~1940) 名漣珠,又名寶清,字禾生。文登文城北宮村人。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以廩生資格考入濟南優級師范第一班。翌年官費留學日本,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夏畢業回國。為挽救孱弱的祖國,他力主學習西方的科學文化,徵得煙台漁業公司總辦王季樵和東海關道何秋輦贊助支持,奔波膠東十餘縣,發動知識分子83人,如徐鏡心、謝鴻濤、馬秋儀等,自費去日本留學。後來這些人大都成為山東辛亥革命骨幹。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5月),叢禾生 與同盟會員於春暄等在煙台創辦東牟公學。該校後來成為同盟會北方支部所在地。 同年8月,再次東渡,入日本叢禾生(1871~1940) 名漣珠,又名寶清,字禾生。文登文城北宮村人。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以廩生資格考入濟南優級師范第一班。翌年官費留學日本,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夏畢業回國。為挽救孱弱的祖國,他力主學習西方的科學文化,徵得煙台漁業公司總辦王季樵和東海關道何秋輦贊助支持,奔波膠東十餘縣,發動知識分子83人,如徐鏡心、謝鴻濤、馬秋儀等,自費去日本留學。後來這些人大都成為山東辛亥革命骨幹。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5月),叢禾生 與同盟會員於春暄等在煙台創辦東牟公學。該校後來成為同盟會北方支部所在地。 同年8月,再次東渡,入日本早稻田大學,攻讀政治經濟學。11月,由胡瑛介紹加入同盟會,與孫中山、黃興等人均有交往。1907年1月, 被山東提學司電召回國,任省學務處視學員。武昌起義爆發,他與濟南同盟會員積極響應,成立山東獨立聯合會,被選為會員。後因山東巡撫孫寶琦迫害革命黨人,便回到文登。1912年1月與叢琯珠等發動起義,光復文登。復辟勢力血洗文登時,他正在章子山嶽父家探親,倖免遇難。
1914年,叢禾生創辦省立女二師,任校長。後又創辦曹州中學(後命名省立第六中學),任校長。主持六中教學十餘年間,適逢政局動盪,經費困難。他傾盡全力,以校為家,慘淡經營,延聘中西學士名流如梁漱溟、王近信、張雪門、亓養齋等到校任教,把該校建設成為30年代山東中等學校的楷模。他愛護學生,有如子弟,親授修身課,示以修身立己之道。有患病者,顧撫周至。令學生組織「自治團」,自我管理衛生、自修、風紀等。又組織「互助會」,輔助困難者,薄俸收入,多捐於此。1926年,調任山東大學附設高中部主任。1928年應聘為山東大學講師,並兼重華學院學監和國文教員。1940年病逝於文登縣口子後村。
叢禾生一生淡泊,不慕仕途,專心教育,被譽為山東近代教育家。山東省立第六中學為表彰他同其他三位教師的功績,立「四先生碑」以作紀念(此碑在今菏澤一中院內)。
王海將軍和谷建芬也是威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