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培訓機構退費扣多少合理
不應該扣,第一你報名的時候有簽到類似退費的協議嗎?第二,即使你簽了,這個協議有法律依據嗎?即使有,你也肯定能找到漏洞來。這種規定都是他們自己制定的,沒有什麼法律依據,不給你退你就鬧,他們就怕了
⑵ 培訓機構承諾退費一直不兌現,是否只能起訴,金額較小,必須請律師嗎,涉及2000的金額,是否不夠律師費
對方一直拖延,看來協商並不能解決,建議你還是起訴,金額較小,無需委託律師。
⑶ 培訓機構退費問題
我在想你為什麼要一次性交給別人??
我們收學員的費用都是分次收的!
⑷ 如何讓教育機構退學費
一、協商
協商,即主動與教育機構溝通退費事宜。一般啟動較難,效果欠佳,而且教育機構經常會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拖延。
二、投訴
投訴,主要是針對培訓機構的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向有關的主管行政機關報告並要求處理。
投訴的效果,因地方、因人而異。很多機關可能會往外推,要求你或者建議你去別的機關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因此,對投訴不要期望太高。如果相關的工作人員願意替你向該教育機構打一個電話,這已經算是很好的效果了。
三、訴訟
訴訟,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一方式最有效,最可行,但是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高。
實踐中,由於教育培訓合同一般標的額較小,律師不好收費,當事人委託律師進行訴訟維權的概率較低。而一般的消費者,又可能因為起訴有時間成本,嫌麻煩,也不願意啟動訴訟程序。
注意要點:
1、直接與機構的負責人協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校校長,不要總是和下面的銷售人員或者教務人員協商,效果不好,也浪費時間。
2、協商的過程中,需要言之有物,持之有理,據理力爭。
3、協商的過程中需要抓住痛點和重點,比如虛假宣傳、無資質辦學、私賬收款,不開發票,K12校外培訓老師無教師資格證,等等。
5、協商與投訴並用,協商與訴訟並用,有時主管機關的一個電話比什麼都管用,有的時候收到法院的傳票立馬就退錢了。
6、拒絕所謂的在走程序,需要審批,需要等領導回來,一般這些皆為托詞。
⑸ 培訓機構退費,法律的規定都有哪些
國家對於目前的培訓機構正在嚴厲的打擊當中,甚至直接出台了相應的規定,用來對他們進行約束。如果在日常生活當中,跟培訓機構有一定矛盾的話,可以參照這一次的法律規定。在這一次的規定當中,就直接提出了應該如何向培訓機構提出退費的申請,以及如果他們不退費,應該如何投訴,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第三,如何看待這一次的規定?
從垂直的規定當中就可以看出,對於培訓機構現在約束正在逐漸的加強當中,這主要是因為再前幾年的市場環境下,很多培訓機構是屬於良莠不齊的。這導致了當時的培訓機構一片混亂,而這一次對他們約束可以規范現在的市場,同時提高他們的培訓力量。特別是對於一些家長而言,可以讓他們購買到更放心的服務。
⑹ 教育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管理
⑴退費核算
退費標准:學生所交總費用—建檔費(300元)—所上課時對應的費用(所上課時數乘以單價,單價以所上課時對應的價位段為准)— 一倍周課時費(周課時乘以單價,以所上課時對應的價位段為准;簽約一個月內退費不扣周課時,簽約一個月後扣周課時)=學生最終所退的費用
⑵退單受理
①學管師收到家長的退費要求時,首先自行挽單,挽單無效,及時上報校長,校區總監組成校區挽單小組再次挽單
退單原因:成績不明顯或者學生被老師帶走
②挽單措施:
肯定學生,說有一定的輔導計劃,一對一輔導針對性強
聽取家長退費的原因,進行解決
課時必須在簽約時間內完成
③挽單失敗,由家長提交《退單申請》學管師/咨詢師當日在系統上提交退費/壞賬申請。
④校區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給分公司審核部提交退單所需全部資料(包括《退單審批報告》、《退單申請》、《挽單報告》、《 退單情況說明 》),並檢查表上各項內容填寫是否完整,保證信息准確無誤。
⑶退單處理
①由審核部在2個工作日內核實課時數量、課時單價、退費金額等正確性,審核確定無誤後統一交給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
②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無誤後,由學管師進行系統提報;
③系統審批通過後,由學管師列印附件到《退單申請》後面交給分公司財務部;
④由會計核實後簽字認可,並在7-10個工作日內辦理退費手續,並從家長處收回輔導協議(如輔導協議丟失,需簽署《輔導協議終止說明》)及收款收據原件(如收據丟失,需簽署《收款收據作廢說明》)。
⑷退單解決
①當月退費完成後,校區教務主管將完成《退費匯總》表,發送給校區總監,抄送分公司總經理、審核部經理;
②每月底由審核部匯總本月退費情況與人事交接,便於人事核算薪資。
⑺ 培訓費用退費法律問題
1、因為沒有合同約定,因此如果進入訴訟程序,個人認為你們返還費用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從法院角度,會傾向於學員一方;
2、建議與學員協調解決,扣除必要損失費用後返還;
⑻ 關於培訓班退費
1、「我想知道,我之前簽寫的入學須知有效應沒?」:那是格式條款,你可以主張簽入學須知時學校沒有提示你仔細看內容,該格式合同免除了學校責任、加重你方責任、排除了你方主要權利而無效。
附:
(1)《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2)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2、「跟那個《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 後面這個不管用了嗎?」:學校當然希望不管用,你和學校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要想勝訴,你還應收集證據證明學校當初承諾的內容(比如「師資啊,老師責任啊,就是把你學生學不好英語的原因的總結出來了」),和「之前說的負責我們班的老師,開課一個月了都不見人」等事實,以證明學校違約、證明學校忽悠,不僅可以要求退費,還可以要求損失賠償。
3、「我拿水潑前台女的,真想背桶糞澆到他們報名處,事情鬧大點(他們報警 我負責任嗎?)普通拘留會記錄在檔案裡面嗎?」:
(1)只要他們報警,警察肯定會處理,但會不會拘留你還要看你鬧到什麼程度,後果不是太壞、影響不是太惡劣的,可能就是批評教育。但不建議你有這種方法。可以找朋友和同學幫你一起和他們講理,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別鬧得太過分,否則會給你自己帶來麻煩。
(2)行政拘留只會保存在公安的案卷中,不會進入個人檔案。如果以尋釁滋事被追究、最終被法院判刑的,才有可能進入個人檔案。
4、「我要怎麼樣 才能把這8000要回來呢?」:找到證據證明學校之前承諾的內容沒有兌現、師資力量與宣傳不符、老師不按時上課等,以學校違約為由要求退費並賠償損失。如果找朋友和學校協商不成時,起訴到法院解決。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⑼ 關於培訓機構退費的問題
1、「我想知道,我之前簽寫的入學須知有效應沒?」:那是格式條款,你可以主張簽入學須知時學校沒有提示你仔細看內容,該格式合同免除了學校責任、加重你方責任、排除了你方主要權利而無效。
附:
(1)《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2)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2、「跟那個《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 後面這個不管用了嗎?」:學校當然希望不管用,你和學校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要想勝訴,你還應收集證據證明學校當初承諾的內容(比如「師資啊,老師責任啊,就是把你學生學不好英語的原因的總結出來了」),和「之前說的負責我們班的老師,開課一個月了都不見人」等事實,以證明學校違約、證明學校忽悠,不僅可以要求退費,還可以要求損失賠償。
3、「我拿水潑前台女的,真想背桶糞澆到他們報名處,事情鬧大點(他們報警 我負責任嗎?)普通拘留會記錄在檔案裡面嗎?」:
(1)只要他們報警,警察肯定會處理,但會不會拘留你還要看你鬧到什麼程度,後果不是太壞、影響不是太惡劣的,可能就是批評教育。但不建議你有這種方法。可以找朋友和同學幫你一起和他們講理,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但別鬧得太過分,否則會給你自己帶來麻煩。
(2)行政拘留只會保存在公安的案卷中,不會進入個人檔案。如果以尋釁滋事被追究、最終被法院判刑的,才有可能進入個人檔案。
4、「我要怎麼樣 才能把這8000要回來呢?」:找到證據證明學校之前承諾的內容沒有兌現、師資力量與宣傳不符、老師不按時上課等,以學校違約為由要求退費並賠償損失。如果找朋友和學校協商不成時,起訴到法院解決。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