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合行政職能,請談談政府在市場監管過程中的職能定位問題
我國政府的職能定位和管理模式形成於計劃經濟時期,雖經過多次改革,發生了很大轉變,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求,以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核心職能的有限政府模式還沒有完全確立。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緊緊抓住政府職能定位這個核心。 一.政府職能定位的相關理論 (1)有效的政府是一個能夠治理並且善於治理的政府 在市場條件下,政府的職能是兩個方面:糾正市場失靈和超越市場、引導市場。一般地講,對於市場經濟自身運用的相當完善的地方,政府無須干預。在這些方面,政府的職能有限,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就無事可做了。恰恰相反,政府的作用在市場條件下是相當重要的。首先,政府的作用是糾正市場的固有缺陷。市場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弱點和消極方面。為了彌補市場的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擔負起相應的經濟職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經濟的消極面。其次,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場、引導市場。政府幹預市場不僅僅是為了糾正市場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場。超越市場就是要求政府能夠站在市場之上,控制市場的總體運行,防止其自發發展造成的危害。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縮小政府的規模,減少開支,提高效率。因此,有效的政府並不是一個「實干」的政府,不是一個「執行」的政府,而是一個能夠治理並且善於治理的政府。 (2)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遵循三個基本原則 市場失靈的存在,是政府幹預經濟活動的理由,但政府幹預應確定在什麼樣的規模和范圍之內,卻無法准確地作出回答。這是因為一個社會對於政府作用的「需求」程度是有彈性的。它不僅取決於市場一方的缺陷,而且取決於這個社會的政治結構、價值觀(如對平等的渴求)、公眾意識及各種利益集團的選擇。這種政府職能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使其在現實中呈現出各種各樣的政府幹預形式,並在理論上成為現代政治經濟學關注的一個焦點。一般認為,政府幹預應該適度,即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不要包攬一切,不要去做本來應當由市場去做並且實踐已經證明市場能夠做好的事情。具體的說,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其一,政府幹預的范圍應是彌補市場的缺陷和不足,是對市場機制的「拾遺補缺」。按照這一原則,在市場機制能夠發揮功能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領域才需要政府幹預。 其二,政府幹預的目的應是促使市場機制恢復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場。按照這一原則,政府幹預的方式和力度就不應該是固定不變的,而應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 其三,政府幹預的結果必須要比干預前的情況有所改善和好轉,否則,就不要干預。按照這一原則,政府在准備伸出「看得見的手」進行干預之前,必須低頭看看這只「看得見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使政府幹預盡可能地降低成本,減少副作用,增加有效性。在我國,由於有著幾十年計劃經濟的傳統和幾千年封建集權的歷史,因而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更應該警惕和防止政府對經濟的過度干預。 (3)在培育和完善市場方面,我國政府面臨四個方面的協調問題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政府具有培育和完善市場的職能;而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政府轉變職能的過程。如果政府職能不轉變,那麼無論是市場主體,還是市場客體,都無法快速和健康地發展起來。所以,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是社會主義市場發育的第一推動力。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主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作為社會經濟管理者,應退出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領域,即放棄其經營職能;另一方面,政府應加強社會職能,特別是社會保障職能。 在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方面,當前我國政府面臨四個方面的協調問題:一是商品市場與生產要素市場的協調。二是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的協調。三是區域市場與全國市場的協調。四是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協調。 (4)經濟全球化和加入WTO帶來的政府職能轉變 經濟全球化為中國經濟發展帶來了利益和機遇,同時也可能帶來沖擊和風險。入世後中國在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方面將面臨新挑戰,在收入分配、地區差距、勞動就業等方面也會出現一系列新問題。政府化解經濟和社會矛盾、維護經濟與社會穩定的作用與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 在WTO背景下政府面臨的最大挑戰,一方面是現實權力的削弱,另一方面是服務功能的加強。所以,根據WTO對政府的要求,我國政府職能還需進一步調整和轉變。為此,在明確政府作用的方向、重點和方式的基礎上,我國應加快推進政府改革,以應對加入世貿組織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二.中國政府職能的轉變 我國政府職能的定位需要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轉變: (1)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我國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的控制者轉變成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2)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為,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3)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我國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的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4)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因此,必須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轉向現代化的公開型行政體制,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5)從領導型政府向公僕型政府轉變 我國政府必須以「服務」為目標,為人民辦實事為宗旨,從傳統的領導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我國各級政府要暢通言路、傾聽民聲,吸納民意;要築牢社會保障線,大力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嚴格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要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切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6)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互相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政府的主要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總之,在全球化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政府職能的定位必須在尊重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的前提下,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的同時,結合中國具體國情,通過創建一系列制度安排來規范市場、穩定市場和引導市場發展,並提供必要公共產品的形式來彌補市場供應的不足。可見,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場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行其權、各得其利、各擔其險,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
參考資料: http://www.cfluntan.com/blog/user1/84/archives/2006/240.html
㈡ 市場監管和行政手段
應該說行政手段是市場監管中的一種,但是呢,他們大的方面一個屬於宏觀調控的,一個屬於政府職能的。
市場監管是說政府在管理社會經濟生活的時候,運用自己的權力,進行干預,這種干預可以是經濟手段的,可以是行政手段的,也可以是法律手段的。
而行政手段呢,就是一種政府的對經濟的干預,採取行政許可、行政命令、行政法令等等。
㈢ 為什麼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 沒有統一制服 2019
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制服執法。
一、統一的服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制服主要發給所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人員。
原則上,為減少重復和浪費,發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統現有執法人員制服不宜再發放,以更換新標識為主;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執法人員將換上新制服和新標識。
地方政府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分配。
原則上,更換標准為:每季度首次發放兩套執法制服,每兩年發放一套;夏季將首次發布一個上限,並每兩年更新一次。首次發布兩套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每兩年更新一次。
二、統一著裝時間,並組織實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推出新的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標志。
2、新換制服由轄區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由當地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公平、透明的招投標方式,選擇表面輔料、服裝服裝生產廠家。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換衣任務按時完成。
(3)空港市場監管定位擴展閱讀:
按照文件的精神,市委和市政府調整工商管理系統,質量監督和食品和葯品監督我們地區整合和建立市場監督管理局2016年1月,承擔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葯品監督。
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員工仍穿著原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管理對象之間的誤解。
這不僅影響了執法形象,而且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察局下發統一的「三頂大檐帽」,改為穿一套西服,這是進一步深化和落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明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認定和批准,並對其進行監督。
有利於加強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增強了各市場監管機構的團隊意識,增強了工作精神和創業精神。
在著裝方面,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和著裝注意事項,強調著裝對執法的意義。
制服的發放應當嚴格限於持有市場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執法證書的人員,並不得在規定的工作和執法期間穿著。
㈣ 如何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改革和創新
6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市場監管領域推進管理方式改革和創新,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確定進一步建設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以誠信立身興業。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在三方面進行重點規范:規范企業公示的內容,包括企業的經營情況、受到處罰的情況等;規范抽查的內容,包括企業的出資情況是否和上報的情況屬實,使企業的經濟情況更加真實,讓社會了解,規范產品質量;對結果及時完整的進行公示,公示率要達到百分之百,要提高隨機抽查的比例。
㈤ 工商部門如何定位汽車市場監管內容
一、加強屬地監管,建立健全汽車銷售及服務市場主體資格檢查制度、格式條款合同檢內查制度、信用評價制度、日常容巡查制度、違法行為查處制度等五項監管制度。
二、積極指導並幫助汽車銷售及服務市場主體,建立汽車經銷台賬制度、服務信息可查詢制度、維修服務管理制度、格式條款合同備案制度、消費糾紛處理承諾制度等五項自律制度。
三、要將汽車市場監管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系統,建立市場主體和市場巡查記錄資料庫,進一步規范汽車市場行為。
㈥ 區機構改革,我單位被分到兩個單位,一個是市場監管局,一個是發改局,這兩個哪個好求大神分析!!
市場監管局,是由原來的工商局和質監局合並而來(有些地方還合入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這幾個部門合並的目的是對市場行為進行統一監管,避免出現九龍治水、互相推諉責任的問題。從市場監管局的職責來看,主要是針對市場管理方面,在工作中有宏觀有微觀,小到小商小販,大到跨國公司,微觀到小商販銷售假貨、劣質貨,宏觀到區域性傳銷組織、把控產品品牌和質量等等,工作量是比較大的,特別是縣區級的市場監管局,所從事的工作是比較具體的,微觀事務多,宏觀事務相對較少,以執行上級各項管理政策、查處市場經營違法行為為主,在鄉鎮設有市場監管所,分別負責所轄區域的市場監管工作。從工作性質來看,微觀上要不怕繁瑣、搞好管理和服務,宏觀上要會思考,能夠從區域市場管理層面考慮問題、提出工作思路、拿出工作方案。在工作量和工作強度上,人多,分工相對較細,只要自己負責部分順利完成,不需要天天加班加點,休息日還是能夠保證的。在待遇方面,由於人多,提拔的機會相對較少。
發改局,是發展和改革局的簡稱,向上對應各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是政府的經濟綜合部門,工作性質偏向於宏觀(項目審批管理除外),以監控分析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編制經濟發展宏觀規劃、研究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區域重點項目建設、組織申報項目爭取上級資金等工作為主,既然是經濟綜合部門,那麼區域內所有與經濟發展有關的情況,發改局都要去了解、掌握、吸收,最終能夠形成綜合的情況分析,為黨委政府決策做好參謀,縣級發改是發改系統的最基層,鄉鎮沒有對口部門。所以說,發改局工作的特點一是各行各業都要懂,不一定專業,但需要去了解掌握,並有一定深度,否則無法綜合;二是站在改革發展的最前沿,天天接觸新東西新事物新政策,必須天天學習天天研究,否則不是干好乾不好的問題,而是能幹不能乾的問題;三是人數相對較少,遠少於市場監管局等大局,但承擔的任務可不少,有的一人身兼數職,能力強的會兼任幾個科室的科長,但下面幹活的基本沒有,不像市場監管局,科室職能相對單一,還配有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發改是典型的拿著局長當科長用,有的分管副局長手底下的人還不如市場監管局一個科長手下的人多;四是給黨委政府做參謀,接觸領導的機會較多,提拔的機會多,但這是一把雙刃劍,有能力領導看的見,沒能力領導也看得見,是不好糊弄的,必須下苦功夫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五是離黨委政府近,首先要求學會講政治,要正確處理好工作與家庭的關系,工作中隨叫隨到,雙休、休假基本不要想。
基本上就這些吧,根據自身情況自己考慮。
㈦ 為什麼一些地方的工商局改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家機構改革有關要求,縣級工商,質檢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整合為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三個局的職能。地市級以上暫時保留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從現實工作開展情況來看,統一的市場監管管理局更有利於工作開展,權責也更加清晰,符合十九大對機構整合的要求,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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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地市級的市場監管局如何
剛開始 要去基層鍛煉,工作強度一般,主要是要跑地方
目前體制還在改革中,現在還有三個婆婆。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葯監局三家合並的,目前縣一級已經改革到位,但市、省、中央還沒有,因此,市場監管局從業務上講,還有三個婆婆管著。
㈨ 市場監督管理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岳陽市委、汨羅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9)空港市場監管定位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准化和知識產權等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查處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依委託開展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協助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依法實施對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省、岳陽市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推進質量發展戰略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全市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
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積極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開展服務質量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配合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權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道和比對工作。規苑、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推進本行政區域內標准化戰略的實施;依法承擔地方標准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本市級地方標准、團體制定工作。
依法開展標准化試點示範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協助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制定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建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十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相關工作,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監督商標,專利及原產地地理標志執法。
十八、負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開展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規范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商品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市消費者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負責葯品(含中葯、民族葯, 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葯品、醫療器城、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十一、監督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准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二十二、負責許可權范圍內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葯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十三、負責許可權范圍內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