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理解87號令中從業人員不作為評審因素
各區縣招標辦,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施工招標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的編制,市招標辦制定了《關於施工項目綜合評估法評標標准設立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供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參照執行。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主題詞:綜合...
❷ 財政部18號令和87號令的區別是什麼
1、體例上:
87號令共7章88條,與18號令相比,刪除36條,新增34條,修訂54條。除總則和附則外,87號令按照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操作流程,對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和合同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分章作了規定。
2、內容上:
87號令著力解決貨物服務招標投標實踐中的突出問題,重點圍繞明確采購人主體責任、完善監管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方面內容作了修訂,與2013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提出的改革思路一脈相承。
其以《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上位法的制度框架為依託,修訂了18號令與上位法存在沖突之處,並細化完善了《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增強了制度的執行力和生命力。
❸ 87號令以後,政府采購招標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發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招標投標環節中,哪些條款與您息息相關?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對采購人應該熟知的內容進行梳理如下:
1、采購人應當在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中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第五條)
2、采購人應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確定采購需求、組織采購活動、履約驗收、答復詢問質疑、配合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等重點環節加強內部控制管理。
采購人不得向供應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給予的贈品、回扣或者與采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第六條)
3、采購人應當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確定采購項目屬性。按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於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第七條)
4、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自行招標,也可以委託采購代理機構在委託的范圍內代理招標。采購人自行組織開展招標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的能力和條件;(二)有與采購項目專業性相適應的專業人員。(第九條)
5、采購人應當對采購標的的市場技術或者服務水平、供應、價格等情況進行市場調查,根據調查情況、資產配置標准等科學、合理地確定采購需求,進行價格測算。(第十條)
6、采購人根據價格測算情況,可以在采購預算額度內合理設定最高限價,但不得設定最低限價。(第十二條)
7、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以下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並從中隨機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同時向所有受邀請的供應商發出。
(一)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徵集(採用這種方式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准和方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二)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選取(採用這種方式的,備選的符合資格條件供應商總數不得少於擬隨機抽取供應商總數的兩倍。隨機抽取是指通過抽簽等能夠保證所有符合資格條件供應商機會均等的方式選定供應商。隨機抽取供應商時,應當有不少於兩名采購人工作人員在場監督,並形成書面記錄,隨采購文件一並存檔);
(三)采購人書面推薦(採用這種方式的,備選的符合資格條件供應商總數不得少於擬隨機抽取供應商總數的兩倍。隨機抽取是指通過抽簽等能夠保證所有符合資格條件供應商機會均等的方式選定供應商。隨機抽取供應商時,應當有不少於兩名采購人工作人員在場監督,並形成書面記錄,隨采購文件一並存檔。)(第十四條)
8、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第十七條)
9、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提供期限屆滿後,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家的,可以順延提供期限,並予公告。公開招標進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公告可以合並發布,招標文件應當向所有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提供。(第十八條)
10、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實施要求,在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如未載明,不得拒絕聯合體投標。(第十九條)
1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需求編制招標文件。對於不允許偏離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並以醒目的方式標明。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投標邀請;(二)投標人須知(包括投標文件的密封、簽署、蓋章要求等);(三)投標人應當提交的資格、資信證明文件;(四)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要求,以及投標人須提供的證明材料;(五)投標文件編制要求、投標報價要求和投標保證金交納、退還方式以及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六)采購項目預算金額,設定最高限價的,還應當公開最高限價;(七)采購項目的技術規格、數量、服務標准、驗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圖紙等;(八)擬簽訂的合同文本;(九)貨物、服務提供的時間、地點、方式;(十)采購資金的支付方式、時間、條件;(十一)評標方法、評標標准和投標無效情形;(十二)投標有效期;(十三)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十四)采購代理機構代理費用的收取標准和方式;(十五)投標人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點、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等;(十六)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條)
12、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需求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一)資格預審邀請;(二)申請人須知;(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四)資格審核標准和方法;(五)申請人應當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六)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方式、截止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核日期;(七)申請人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點、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等內容;(八)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免費提供。(第二十一條)
1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一般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僅憑書面方式不能准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等特殊情況除外。
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樣品製作的標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准。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的,還應當規定檢測機構的要求、檢測內容等。采購活動結束後,對於未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經未中標人同意後自行處理;對於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保管、封存,並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第二十二條)
14、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應當不少於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第二十三條)
15、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標准、政府采購政策,或者違反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有前款規定情形,影響潛在投標人投標或者資格預審結果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修改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後重新招標。(第二十五條)
16、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在招標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後,組織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現場考察或者召開開標前答疑會。組織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或者在招標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第二十六條)
17、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的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第二十七條)
18、投標截止時間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有關人員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第二十八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發布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後,除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情況外,不得擅自終止招標活動。(第二十九條)
19、終止招標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終止公告,以書面形式通知已經獲取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或者被邀請的潛在投標人,並將項目實施情況和采購任務取消原因報告本級財政部門。已經收取招標文件費用或者投標保證金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終止采購活動後5個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取的招標文件費用和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其在銀行產生的孳息。(第二十九條)
20、採用最低評標價法的采購項目,提供相同品牌產品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以其中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最低的參加評標;報價相同的,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託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一個參加評標的投標人,招標文件未規定的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其他投標無效。
使用綜合評分法的采購項目,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評審後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同的,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託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一個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招標文件未規定的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項目技術構成、產品價格比重等合理確定核心產品,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多家投標人提供的核心產品品牌相同的,按前兩款規定處理。(第三十一條)
❹ 87號令與招標投標法有哪些不同新的又是什麼
七部委局30號令 第三十五條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招標人的任何不具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或者為招標項目的前期准備或者監理工作提供設計、咨詢服務的任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構(單位),都無資格參加該招標項目的投標。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
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當然在現實的招標過程中,業主會根據國家規定的資格標准設定投標人條件。例如:要求投標人是獨立法人資格,要求企業和項目經理資格,企業業績等。有效的投標人必須是滿足招標人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和招標文件中所有資格要求。
❺ 87號令適用於非招標方式采購嗎
根據87號令: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以下簡稱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 貨物服務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從字面理解,87號令只適用於採用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法定采購方式的政府采購項目(非招標采購項目適用74號令)。但是,根據福建這邊的操作,非招標采購方式(如詢價,競爭性談判)還是有部分摘取87號令的內容,如對同一品牌產品投標作為一家供應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