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需1500字的論文一篇: 我國C2C市場調查與分析 回農村沒有網,求幫助
很多人都不明白什麼是C2C,其實,c2c的意思就是消費者(consumer)與消費者(consumer)之間的電子商務。比如一個消費者的有一台舊電腦,通過網上拍賣,把它賣給另外一個消費者,這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因此,c2c電子商務主要是指網上拍賣。憑借著第三方支付平台、誠信體系的建立及靈活自由的購物模式,C2C在我國發展很快,從1998年成立第一個C2C交易平台以來,目前已經形成淘寶網、易趣網、拍拍網三分天下的局面。截至2006年年底,網路購物注冊人數在2006年達到4310萬人,C2C總體交易額達到230億元,其增長速度超過網路購物的整體增速。交易品的種類也更加豐富多樣,幾乎囊括了吃穿住用行所有的可貿易品。雖然,C2C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巨大的便利,但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解決。
1.2中國C2C市場存在的問題C2C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巨大的便利,帶來了大量的就業機會、致富機會,促進了資金、信息的流動。然而,作為一個新生事物,C2C在我國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注冊認證問題
認證簡單是C2C模式存在的一個根本性問題,C2C幾乎所有的問題都來源於此。注冊認證一家網路店鋪,只需要任意一張身份證和與此身份證對應的銀行賬號、E-MAIL等幾個要素,用戶到一家C2C網站上注冊一個ID,然後按部就班操作,三天之內即可完成認證。店主出售什麼貨物,貨物的質量如何及貨物來源於何處,網站並沒有嚴格的審核機制,只能寄希望於店主的自律。至於買家,連身份認證也不需要,注冊網站的ID就可購物,"買而不款"的現象十分嚴重。如此認證,作為網站發展的優勢是"簡捷",若涉及到安全問題、誠信問題卻顯得"簡易",加之網路的虛擬性和隱蔽性,C2C服務平台更容易成為"贓場所"、"詐騙場所"、"違約場所",出了問題往往連肇事者都找不到,而肇事者則會很容易的另找身份證,輕松注冊一家新店鋪繼續經營。
(二)稅務交納問題
1.流轉稅的流失問題。網店與實體店鋪相比,除了經營場所不同,二者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區別,所以用戶都應該是納稅人,履行納稅人義務。很多大型網站絕大多數的應稅經營者都不繳稅。
2.個人所得稅流失問題。我國約有15萬人在網上全職或兼職經營C2C網店,由於經營網路店鋪成本低,不需要店租、管理費、水電煤氣費等費用,很多賣家又有獨特資源或渠道,收益都不錯。然而絕大多數賣家都未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無疑造成了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
(三)金融風險問題
1."休眠賬戶"里沉澱資金的安全問題。在貨款的支付過程中,支付寶帳戶總是留有大量沉澱資金。然而,休眠帳戶里資金產生的利息並不為資金的所有者佔有,這顯然不合理。同時,種種跡象表明,各C2C網站正利用這部分資金進行投資,客觀上使得這部分資金處於風險之中,一旦網站資金鏈出現斷裂後果將很嚴重。
2.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套現的問題
3.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洗錢的問題。有了游離於金融系統監管之外的C2C交易模式和第三方支付工具,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漏洞從容地完成虛假認證,然後進行虛假交易,擺脫有關部門對資金流向的控制,從而達到洗錢的目的。
(四)相關法律法規問題
1.C2C模式架空了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注冊、經營一家實體店鋪需要經過嚴格的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等程序。但是在C2C模式中,店鋪的注冊、登記、注銷與工商、稅務以及衛生、防疫部門全然無關,完全由各網站來決定,網站依靠自身的資金優勢、營銷優勢從相關部門手中奪取了經營准許的權利。
2.C2C模式游離於法律監管之外。由於網路交易的特殊性,C2C交易缺乏相關法律的規范,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法律可以對應地解決C2C或是電子商務交易中出現的問題。1.3針對中國C2C市場存在的問題所採取的對策
(一)C2C運營商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合作
1.C2C運營商應加強與注冊登記部門的合作。網站對用戶尤其是賣家用戶的認證應與工商部門、公安部門相聯系,與公安部門的合作主要是指身份證的真偽識別,與工商部門的合作是爭取使每一位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者能主動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手續,登記備案,其目的在於再次確認經營者的身份和經營范圍等要素,為以後出現問題時能順利解決打好基礎。
2.加強C2C誠信資料庫與相關部門對應的資料庫的整合。C2C交易模式有著網路虛擬性的特點,其發展離不開良好的誠信經營氛圍的支持,所以各C2C網站對於每一筆交易都要求買賣雙方相互評價,並且將此評價納入自身的誠信資料庫。各C2C網站若能進行誠信資料庫的整合將更加有利於買賣雙方綜合判斷對方的信譽,從而遏止不法分子在各網站之間流動作案。
(二)積極探索電子商務領域的立法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結合國際電子商務的立法狀況,我國電子商務立法應將全國性立法與地區性立法相結合,除了要立足於現有問題,還應有一定的前瞻性。有關職能部門應考慮參照各相關法律為電子商務"量身"立法,使電子商務中出現和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的解決都有法可依。各城市可根據自身的經濟發展狀況、經濟結構、居民的生活習慣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法規,做到既能對本區域范圍內的電子商務進行有效規范又不對其發展產生阻礙作用。
(三)將第三方支付工具納入金融監管領域
(如對您有幫助,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