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教育部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包括藝術嗎
應該包括義務培訓的。
Ⅱ 教育部開展校外培訓專項治理有哪些要求
據教育部消息,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教基廳〔2018〕3號)的相關要求,扎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堅定改革決心,壓實責任舉措,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
四要准確把握政策。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四部門關於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完善審核標准,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對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學生特長、發展素質教育、培訓行為規范、手續完備的校外培訓機構,要鼓勵支持其發展,不能因為開展專項治理影響正常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培訓等工作。
Ⅲ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Ⅳ 如何看待教育部這次對培訓行業的整頓
一、這是一次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頓,覆蓋廣泛,力度空前,或將徹底肅清校外培訓市場亂象。
201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范整頓。
此次治理,將由各中小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參與報班校外培訓的情況,然後分類整頓。對於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堅決予以取締或整改。
二、此次整頓目標明確,對象具體,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整頓的重點如下:
1、未取得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2、學科類培訓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組織中小學生培訓等級考試及學科競賽等行為;
4、將機構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的中小學;
5、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的中小學教師;
6、誘導或逼迫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中小學教師。
三、此次整頓將改變校外培訓市場格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方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補充者」而非「干擾者」。
1、證照不全、無辦學實力的培訓機構將被清理出局,對於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來說,卻是一個發展壯大的機會。
2、校外培訓機構將被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監管之下,辦學行為和教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
3、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將被徹底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學校之間,只能是互為補充關系,而不能是利益共生體。
4、中小學教師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或授課,違者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另外,筆者還有一點思考:
校外培訓機構市場需求如此旺盛,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仍存在巨大不足。班級授課制的教學模式,僅能面向全體學生,很難做到針對每個學生因材施教,導致學困生只能尋求校外培訓機構的幫助。在人工智慧發展迅猛的今天,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專業研究機構能不能為學校教育探索出一種全新的、針對每個學生都能個性化教學的授課模式呢?
Ⅳ 教育部如何整頓培訓機構亂象多問題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以辦公廳名義聯合印發的《通知》一經發布便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Ⅵ 全國各地將繼續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嗎
自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以來,全國31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布了本地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了治理的指導思想、任務、分工、步驟和時間安排。近4個月來,各地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行動,加大力度摸排和整治違規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並取得階段性進展。
下一步,教育部將督促指導各地盡快按期完成摸排工作,加快對問題機構的整改,並公布各地整改進展數據。來源:教育部
Ⅶ 教育部發文專項治理培訓機構,對機構老師有哪些影響
倒是不用草抄木皆兵,在中國課外襲輔導、校外培訓是剛需,國家治理也是從規范引導的角度,把培訓機構全都關了最有意見的不是機構和老師,是學生家長。
所以從老師的角度講,第一是你現在如果有選擇空間的話,最好到大一點正規一點(證照齊全)的機構就職;
第二是如果你自身沒有教師資格證的話最好考一個,按照國家要求也是要有教師資格的,但教師資格證5年一注冊,只能在公立校,挺麻煩的,這方面現在也沒明確規定,考個培訓機構教師專業水平證也可以,聽說是教育學會辦的,專門面向培訓機構教師的,國家級單位的證,沒准哪天就通用了;
後如果你是公校老師的話,這個時候最好還是不要出去機構代課了,這次從國家四個部門向下發文整治校外培訓,應該是最嚴的一次了,因為掙外快受處分或者丟了工作還是不值當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Ⅷ 各地將在何時公布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方案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於4月中旬前向社會公布。
《關於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通過社區走訪調研、中小學生和家長問卷調查、培訓機構申報等多種途徑,立即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摸排,分門別類逐一建立工作台賬,嚴格審核分析,區別不同情況,逐一進行整改落實,該辦理證照的依法依規辦理,該停業的必須停業,該吊銷證照的堅決吊銷證照,摸排情況和整改落實結果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Ⅸ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Ⅹ 教育部將如何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行動
「孩子要成長、要成才,不付出努力、沒有負擔是不可能的。這個世界上沒有舒舒服服、輕輕鬆鬆就成才成功的事情。」近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回應了「減負」這個教育熱。
陳寶生說,治理以階梯式推進。第一階段就是出台《通知》,已經干起來了。第二階段是在此基礎上開展全面治理整頓。這個階段大體上在今年年底完成任務,我們要對各地逐項地提出要求。第三階段是在前兩步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對培訓機構列出「黑名單」「白名單」,向全社會公布,贏得全社會的支持,同時爭取全社會的監督,我們共同把這件事辦好。第一步要乾的就是治理。第二步就是要出台一個全面建設規范發展的意見,這個意見正在研究制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