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多地樓盤爛尾現象頻發,一旦出現這種狀況應該怎麼處理才正確呢
爛尾樓的出現不是孤立現象,因此應該有一個共同的解決方案和解決該問題的措施。總體而言,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爛尾樓的題:從發展源頭出發,加強對開發商資質的管理和對資金能力的監督。爛尾樓出現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房地產開發商的資格太弱,根本沒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在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任何資金問題都會導致資金鏈中斷。截至2019年11月,2019年共有330家房地產公司發布了與破產有關的文件,每年將近300家房地產公司將發布與破產有關的文件。到2020年,全國多達383家房地產公司宣布破產!可以看出,大多數房地產開發公司既沒有能力,也沒有財力進行房地產開發。因此,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准備和管理是防止爛尾樓出現的重要前提。
嚴格執行現行房屋買賣制度,嚴格監督買賣資金。在沒有銷售之前,特別是在住宅開發項目未公開出售之前,即使有未完成的現象,也只會影響城市發展和建設的利益,而不會影響公眾。出售給公眾後,如果有爛尾樓現象,將影響成千上萬的家庭。因此,為了減少對大眾消費者的影響,嚴格的現有房屋銷售制度可以有效地削弱爛尾樓對大眾的影響。同樣,房地產項目出售後,要加強對銷售資金的管理,確保銷售資金更多,以確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最終竣工和交付。
⑵ 爛尾樓怎麼解決
一紙勝訴判決在手,難逃錢房兩空命運——淺言爛尾樓解決方案的重要性
我們經常拿國內律師數量和美國律師數量作對比,說我們的律師從業人數很少,很多人沒有律師,但其實是請律師的需求不夠,畢竟需求決定供應,如果律師數量少的話,事後讓我心痛的案子,應該事先就找到我的呀,去年西安一個爛尾樓便是如此:
當我們看不到希望,還會繼續前行嗎?不會!很多人看到自己的房子爛尾了,以為房子再也沒有希望了,貸款索性就不還了,但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購房合同是購房合同,貸款合同是貸款合同,前一個是開發商和業主簽的,一手給錢一手給房;後一個是銀行和業主簽的,一個借錢一個還錢,直接停貸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銀行隨時可以來找你茬,關鍵是還會影響你的徵信。
如果確實不要房子,也不想還貸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分別解除合同,有的地方會合並審理,有的地方會單獨審理,總之要把貸款合同解除了,才能不還貸,否則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拿到勝訴判決,就可以解除貸款合同,不用還貸。但西安的這個爛尾樓的勝訴判決有一些凄苦——
大概兩年前,西安有一個小區的樓盤爛尾了,成百上千的業主都在維權,政府部門也很配合:法治社會,必須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業主們一聽,這話沒錯兒呀,就依法解決問題。政府也給委派了法律援助律師,立案、審判、判決,開發商從頭到位都沒有露面兒,不要緊啊,法律上可以缺席判決的,所以每一個業主都拿到了一個「解除合同、返還房款」的勝訴判決。
但是,新的問題就來了,業主找誰啊,開發商不見人影,退了房,也沒有錢拿呀,空有一紙判決又有什麼用呢?勝訴了,錢呢!?
所以在一年前的時候,業主咨詢到我這里,我問樓盤建設到什麼程度了,業主大概是業內人士,說還有幾百萬的工程就可以了。我一聽拍著大腿說,這很好啊,幾百戶的工程,業主自己就能解決呀。往後聊才發現勝訴判決的事,也就是說咨詢我的業主已經解除了合同,小區跟他再沒有關系。
成百上千的業主,一個幾百萬的項目,哪怕是一千萬,五百個業主,一人出兩萬,這個樓盤就能逃避爛尾的命運,但天不遂人願,合同都被解除了,而且都是法律上最正式的方式解除——判決解除。
像西安的這個樓盤,法律上糾紛很快解決了,但業主的問題還存在,如果當初業主能夠有效組織起來,一家最多三五萬,就能把這個樓盤盤活,也不至於真的出現錢房兩空的局面,如果律師能夠提前把方案做細致,也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業主的優勢在於人多,聚沙成塔,不管多大的問題,只要分解到業主身上,負擔便不會那麼巨大,交房後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爛尾樓業主也能成為小區的主人,所以要團結小區其他業主,共度難關,才能從不同角度解決爛尾問題。
把一盤散沙的業主凝聚到一起,但事情只成功了一半了。另外一半?就在於律師了,律師把方案定好了,才能朝著對委託人最有利的方向前進。
⑶ 名嘉廣場爛尾樓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場爛尾樓的解決方案:
一、弄清產權歸屬
根據房屋的買受方式不同,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按揭貸款買房和分期付款買房,不同的買房方式,關於房子的權利歸屬情況也不一樣。因此,購房者應及時的咨詢專業的法律意見,弄清自己的權利歸屬問題。總之,有產權在手,總比什麼都得不到強。
二、分步交涉維權
一個人的力量是非常小的,應該和其他業主團結在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購房者和發展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假如發展商最後宣布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發展商的補償款。
三、如果開發商破產後房已建成,購房者則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1、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
2、如已合法注銷,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注銷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在辦證過程中需由購房者出具的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部門經核實後,應當予以辦理。
(3)爛尾樓營銷解決方案擴展閱讀:
爛尾樓形成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現實中包括在建樓盤的開發商破產、缺乏建設資金、項目涉及經濟糾紛、開發商違法違規而導致工程停工等等,都有可能導致在建樓盤爛尾。不過,其中最常見的還是因為開發商資金鏈條斷裂。
作為買房者而言,遭遇爛尾樓可能是最不願看到的事情,購房者總是不免處於弱勢地位。與其事發後費時費力維權,不如事前利用好手中的主動權,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
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假如開發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會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開發商的補償款。
⑷ 國家對爛尾樓有什麼辦法處理
重新招標,完成工程。招標不成,繼續招標,還不成,繼續招標。直到有一天有公司中標。
首先,爛尾的原因一定是因為財務問題。要麼是沒錢繼續完工,要麼是發現收不回成本,要麼是攜款潛逃,無一例外的涉及到巨額債務。政府是不能沒收過來或者低價取得,然後再出售的,因為這會嚴重侵害債權人的利益(當然靠這種手段賺錢的大有人在,這個問題不討論)。債權人也不會輕易同意賤賣,債權人寧願等待時機,也不會賤賣債權,這個是毫無疑問的,這也是不能賤賣給百姓的原因。
按照商品房網簽合同示範文本關於「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開發商如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房的,每日按總房價款0.05%的標准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同時購房合同繼續履行;超過合同約定的寬限期仍未能交房的,購房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購房人的解約權是合同賦予購房人的一種選擇權,即購房人可以選擇行使該權利——解除合同,也可以選擇不行使該權利——合同繼續履行。根據購房人的不同選擇,開發商承擔不同的違約責任。
一旦發生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律師建議購房人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違約金索賠訴訟,獲得有效的法律判決,從而將開發商違約的事實和違約金計算等重要事項以法律認可的形式和手段固定下來,往後無論開發商何時實際交付房屋,均不影響購房人獲得違約賠償的權利,同時也不影響購房合同的繼續履行。至於後期違約金能否拿到手,則是判決是否能得到有效執行的問題。
若房屋無法按時交付 買家應盡早提出起訴
還有另外一種房屋無法按時交付的情況,即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建成前倒閉,樓盤爛尾,無法交付。遇到這種情況,建議購房人立刻進行起訴,由法院對開發商包括爛尾樓盤和土地在內的財產進行司法查封,後續通過拍賣變賣財產,償還購房人的購房款。
對購房者十分有利的是,較高人民法院曾就上述問題發出《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明確: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銀行;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後,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現在,一套房屋的價格動輒上百萬,甚至上千萬,買一套房子往往集中了一個家庭的大部分金錢財產,任何購房過程中的差錯都可能給購房者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律師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收樓或發生任何違約情形時,可向專業人士尋求指導和建議,切忌盲目與開發商簽訂補救性的書面協議,造成合法權益受損或難以維權的情況。
⑸ 爛尾樓的創新解決方案
cs反恐基地
行為藝術展示區
武警消防部門練習場地
地外生物飛行器停泊點
受核污染輻射的巨型蜜蜂巢穴
巨型萬聖節南瓜燈
被機槍掃射的水泥柱
自殺聖地
城市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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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爛尾樓的解決之道
1:拍賣:到底值多少錢?
廣州一處「爛尾樓」:一槌拍了8500萬。該拍賣標的為佔地4868平方米、處於新街口繁華地帶、屬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原規劃為27層的高樓,但由於資金等方面的問題,只建成了地下三層,地上部分卻是一直擱置。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對這樣的房產,說好聽點叫「在建工程」,說難聽點,其實就是「爛尾樓」。最後,它被一家房地產公司以8500萬元的「低價」成功拍得。
2:炸毀了事:財政收入只有三億元人民幣的海南省三亞市,為維護城市環境,挑戰六十八宗、一百萬平方米的「半拉子」工程,向其發出「不建則炸」的通牒。
3:政府傾斜政策:商品房「預售制度」暫不宜廢除;預售制度暫不宜廢一次性繳地價可減少爛尾樓;嚴重影響城市形象貴陽7條嚴規整治「爛尾樓」;盤活停緩建工程天津向「爛尾樓」開刀。
4:包裝變臉:(1)「爛尾樓」可否變成藝術倉庫?「爛尾樓」這個城市物質文明發展留下的痼疾是否可以在藝術家的手裡變廢為寶呢?按照如上所說,「爛尾樓」完全可以變成一個大型的藝術倉庫,可以演戲可以做裝置藝術,可以搞畫展甚至就做成一個藝術博覽中心。藝術家需要一個普通的空間。「爛尾樓」需要內容和新的生命力。(2)爛尾樓變成星級公寓。(3)「爛尾樓」轉成經濟適用房海口房市消費新亮點。(4)將建成綠地或廣場中銀「爛尾樓」爆破方案確定。
⑺ 城市裡的爛尾樓都怎麼處理的
一般形成爛尾樓的原因有一下幾點
1、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無法繼續工程項目;
2、施工質量不合格,被迫停工;
3、產權債務糾紛,影響招商或運營;
4、開發商捲款而逃,無人接盤;
5、運營團隊不專業,市場定位不精準;
有些爛尾樓是通過政府招商引資,或者透支當地財政資金來繼續完成工期。即便這樣,如果這些樓盤在短時間內不能迅速清盤,就會影響當地政府的財政收支不均衡,形成嚴重的滯銷盤難銷現象。只有通過優秀的策劃方案和精準的市場定位,才能達到爛尾樓盤活和滯銷盤快銷。因此,解決爛尾樓的根本方法,就是要尋找一家專業的房地產策劃公司。可以參考下廈門晉智遠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
⑻ 多地樓盤出現爛尾的情況,對爛尾項目如何處理
隨著我國城市之間的不斷發展,大家可能也會在我國的各地城市之間看到不同程度狀況的爛尾樓,這些爛尾樓的出現有著非常多的原因,一些爛尾樓會隨著時間逐漸建成,也可能會隨著時間消失掉,開發成其他的項目,爛尾樓屬於正常的房地產商業行為,但是如果一個城市的爛尾樓過多,或者出現一些長期存在的爛尾樓,那麼這個城市的發展肯定是出現了什麼問題。
一,爛尾樓續建
二,爛尾樓改建
三,爛尾樓處理
爛尾樓續建一般是很多承包商的結果城市裡的許多爛尾樓,一般都是因為經濟糾紛或許一些土地糾紛引起的。長期存在的爛尾樓一般都會更換幾個承包商,續建一般就是最好的辦法,因為續建不需要一些額外花費,在原來的基礎上建好就行了。
⑼ 購期房最後出現爛尾樓怎麼辦
如果買到爛尾樓,應先明確房子的銷售手續和產權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銀行抵押了;其次要先向銷售方確定房子是否有產權證和銷售許可證;然後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樣解除抵押;最後如果是拍賣房,應弄清產權過戶手續是否已經辦理等。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假如開發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會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開發商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另外,若決定要起訴發展商時,業主也必須要齊心一致。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並且獲得勝訴、得到賠償,而有的業主沒有及時起訴,可能最終就得不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