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鄉村治理
鄉村治理是通過對村鎮布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和生產,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環境狀況的改善。不斷提高廣大農村居民的物質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改變「臟亂差」的農村現狀,不斷加強基層治理。鄉村治理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建構思路:
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始終把農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引導他們大力發展生態經濟、自覺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生態家園。
堅持城鄉一體,統籌發展。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美麗村鎮建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農民市民化步伐,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覆蓋,著力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試點主要內容
試點工作重點圍繞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開展,根據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發展情況,試點內容主要包括以下8個方面。
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體制。按照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的要求,探索加強鄉村治理制度建設,實現多方參與的有效途徑。落實縣鄉黨委領導責任,明確黨委和政府部門職責,健全農民群眾和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治理的工作機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
探索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機制。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將完善鄉村治理機制與發展鄉村產業、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村莊基礎設施建設、保護生態環境、塑造文明鄉風、脫貧攻堅等方面有機結合。探索理順鄉村產權與治權關系、促進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發展、多元化解農村矛盾糾紛、激發鄉村發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