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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代會代表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1-03-29 15:02:49

A. 請問:教代會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

工會組織委員工作職責

一、加強和重視組織建設,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新會員的接收工作,對會員進行工會基本知識教育。

二、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完成好工代會工作機構的組織任務。

三、加強工會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和工會幹部管理工作。

四、加強工會基層領導班子和工會小組建設。

五、不斷加強工會自身建設,搞好工會幹部的培訓,工會積極分子的表彰工作,建設一支宏大的熱心為群眾服務的工會積極分子隊伍。

六、廣泛聽取和收集職工民主參政議政意見,建議、提案及時將意見,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

七、對群眾的意見,提案及時給予信息反饋,做到件件落實,事事有迴音。

八、完成上級工會和主席交辦的其他任務。

B. 求一篇關於《教代會知識學習心得體會>>的文章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已成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推動社會主義各項事業取得又好又快的思想共識。特別是科學發展觀理論,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要正確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就必須理論聯系實際的態度,用先進的理論科學地指導工作實踐,推進工作再上新台階。

創新是發展的動力,創新是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創新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工會工作創新的出發點不是為了創新而創新,而是為了發展而創新;不是為了形式的新穎而創新,而是為了取得實效而創新。工會工作創新要將著眼點和工作重心放在建立長效機制上,要將臨時性的創新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轉變為日常性的專項工作,最終實現工作領域的拓寬和工作內容的豐富。黨政工共建教代會制度是工會在首都高校率先制定實行的一項教代會制度,是工會的一項重要工作創新。

教代會制度是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性和全局性工作,工會應該集中力量重拳出擊,不斷加強教代會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建設,再次取得標志性的創新成果。創新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既有質的飛躍,也有量的變化;既有重大的突破,也有小的改進;既有內容的更新,也有形式的改變。學校的教代會建設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堅持繼承和創新並重,堅持外延式推進和內涵式發展並舉,一手抓鞏固,一手抓深入。在鞏固教代會制度方面,要進一步明確教代會的定位,在廣大教職工和教代會代表中形成盡職而不越位、幫忙而不添亂、切實而不表面的共識,避免因定位不準確產生的心理落差,影響工作的積極性;避免與其他系統、部門產生矛盾,影響教代會整體工作的開展。要提高教代會代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強調教代會代表的代表性;教代會代表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相對客觀的意見,真正把教職工的心聲反映出來。總之,教代會工作受不受重視,能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不在於干什麼,而在於怎麼樣干,幹得怎麼樣。在深入推進教代會制度方面,要以黨政工共建教代會為基礎,不斷完善並實行具有北林特色的一系列教代會制度,並將此在二級教代會中推廣,建立黨委領導和群眾路線高度統一的教代會模式。通過教代會將教職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並合理的發揮出去,把黨委想說不便於說,相干不容易乾的事情做好做實,得到黨委更大程度的重視和支持;通過辦關注度高、影響面廣的大事、實事、難事,贏得教職工的信賴和擁護。

C. 分配方案和管理制度在教代會上未獲得通過,怎麼做

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偏頗,教代會法定地位尚未確立。依據"三個意見",現在中小學管理體制是,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校長對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全面負責,教代會參與民主管理與監督。
然而實際工作中,三者權利結構並不均衡,運行的仍是傳統行政管理體制。
一些學校領導並沒有把教代會制度看作是學校改革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內在動力,沒有把教代會工作作為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工作日程。有的校領導甚至認為教代會工作僅僅是工會的事情。由於認識偏差,一些學校教代會的法定地位不明確,作用難發揮。
2、制度方面。一是中小學教代會民主管理制度先天不足。在我國中小學管理體制中,一直都把教代會作為審議機構看待,其在學校管理中的權利和作用都缺少剛性規定。二是教代會民主管理沒有真正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教代會在學校民主管理中所發揮的作用往往依賴於校長個人的思想認識和工作作風。校長的民主觀念和民主作風較強,教代會在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就大,反之,作用就小,甚至名存實亡。教代會的作用不是取決於"法治",而是取決於"人治"。
3、學校領導方面。校長對自己定位不準,把校長定位為"我",即校長等於"我",不能從公權的角度去理解"我"是誰、代表誰、為了誰的問題。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黨的"依靠"方針缺乏正確認識,認為教代會是累贅、多餘、"添堵",影響自己對學校工作的全面負責。還有的校長私心作怪,在個人和小團體利益上習慣於暗箱操作。由於思想認識上存在問題以及利益驅動,一些校長在學校一些重大問題上總是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教代會,或想方設法繞開教代會,迴避監督。
4、教職工群眾方面。教職工群眾缺乏主人翁責任感,對自己的主體地位缺乏應有的理解和認識,不能依法維護自己的民主權利。由於在教代會代表產生程序和方法上不嚴謹、不嚴肅,運作上不認真、不規范,因而不能保證代表的質量。一些教代會代表政治素養、民主意識、政策水平偏低,缺乏參政議政能力和當家作主的激情。有的代表參會時,患得患失,"不想說"、"不敢說"、"說不好",表決隨大流,這些都給教代會工作質量造成消極影響。

發展創新,推進教代會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一)樹立民主治校理念,強化教代會在現代學校管理體制中的功能
校長負責制是一種現代學校管理體制。在這種管理體制中,黨支部、校長、教代會三個要件應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充分發揮各自功能。發揮教代會民主參與,民主管理的功能,就是以教代會為平台和載體,將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納入教代會制度的活動框架和活動范圍內,使教代會民主管理形式和學校其它管理形式相互補充,形成民主科學的管理機制。
一要使教代會成為籌劃學校發展的智囊、民主管理的主體、和諧校園建設的載體。堅持學校重大問題提交教代會討論、審議和通過,鼓勵教職工建言獻策,依法行使職權。二要拓展教代會的參與渠道和參與范圍,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保證教職工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三要通過教代會對學校工作的有序參與,開闊教職工的工作視野,增強教職工的大局意識和創新精神,調動和保護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團結
一致去實現學校的發展目標。四要通過教代會的審議通過權力,保證出台的各項制度合法、合情、合理。五要發揮教代會協調與溝通的作用,調整利益關系,化解人際矛盾,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形成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人際關系與勞動關系。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大校務公開的力度,充分尊重和保證教職工的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建立陽光、透明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
(二)健全完善教代會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運行程序,保證教代會工作渠道暢通,運行到位
1、健全完善教代會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教代會依法產生和運行的依據,是確立教代會地位,發揮教代會作用的組織制度保障,要依法健全和完善,如代表選舉產生制度、議題提出和審議制度、議案表決和落實制度、提案徵集和處理制度、會前會後報告制度等。教代會閉會期間也需要相應的制度支撐,以保證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常態化、制度化,因而可以建立教代會民主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教代會代表懇談和合理化建議制度、教代會代表聽證質詢制度、教代會代表定期巡視調研製度等。
2、加強教代會程序化、規范化建設。第一,對程序性規則和關鍵性環節要作明確規定。如明確教代會代表對提交審議事項要有充分的討論時間,有疑問的問題校長有義務解釋;明確表決通過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明確教代會表決未通過的事項,校長不得組織實施等。第二,保證教代會代表在程序性規則制定過程中的知情權和主體作用。第三,強調程序的唯一性和不可變通性。民主管理要靠程序保證,民主監督主要是對程序的監督,程序上沒有保證,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就會淪為"空中樓閣"。第四,教代會工作要嚴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性規則進行,對於規則內容的任何變動,都要經過教代會代表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否則無效。
3、弘揚民主精神,營造民主管理氛圍。堅持教代會代表地位平等、權利平等。書記、校長的身份是"代表",與所擔任黨政職務無關,只有"一票"的權力。教代會上討論應是說理、探究、交流、和風細雨式的,要鼓勵代表發表不同意見甚至是反對意見,書記校長不能混淆角色,濫用權力,動輒訓人或強加於人。如果在教代會上有些問題分歧較大,或出現明顯對立情緒,應暫停表決,考慮調整決策或決策執行力度,留有交流溝通、統籌協調餘地。凡是教代會通過的議案和事項,不管書記校長意願如何,都必須積極組織實施。此外,營造民主管理氛圍還應體現在具體事務上,如召開教代會程序規則應當完備,監督機制應當健全,提案材料、審議材料應當規范,工作人員應當嚴肅認真。教代會會場要精心布置,庄嚴肅穆,讓代表有一種當家作主的神聖感、責任感和自豪感。 4、"自律"與"他律"結合,形成推進教代會制度建設的合力。上級黨組織和行政部門要把教代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到學校目標管理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之中。在考核學校發展規劃、常規管理、創先爭優、和諧校園建設等方面的內容時,要把教代會工作作為重要評價指標依據。堅持定期對學校教代會工作進行考核評估。考核評估應由上級黨組織、行政主管部門、教育工會、教代會代表和教職工共同參與。堅持"自評"與"他評"相結合,並將考核評估結果作為獎懲學校書記和校長的重要參照,從而促進學校黨政領導關心、支持教代會工作,全面落實教代會職權,使學校教代會制度建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
(三)創新教代會工作制度、工作模式,保證教代會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1、創新工作制度,落實各項職權。(1)規范票決制度。凡是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制度、方案、辦法等都必須實行票決。票決制的本質要求是保證教職工真實意願的表達,所以要為教職工創設安全的投票環境,要"背靠背",不能"肩並肩"。(2)規范教代會評議和測評幹部制度。發揮教代會在幹部選擇上的"決定性"作用。選擇是最好的制約,教職工有權選擇自己的領導,包括校長。打破"權力壟斷",是教職工主人翁地位的根本體現,也是教職工對學校領導最根本或最終的制約。(3)規范校務公開制度。現在校務公開一般停留在結果公開上,這是不夠的。要建立校務公開管理機制,對公開內容、程序、途徑明確規定,規范管理,保證教職工對校務公開全過程的知情權和監督權。(4)規范教代會工作評估制度。在會議代表資格、籌備情況、提案質量、程序履行、實施效果、材料歸檔及閉會期間相關工作等方面,制定出切合實際的評估標准,形成科學的評估體系。
2、創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質量。(1)對話形式。議案得到教職工的理解和信任才容易通過,才具有執行力。學校黨政領導要善於通過對話和聽證會與教代會代表溝通交流。這樣可以將議案的政策背景、學校的實際情況、考慮問題的出發點等議清、議明、議深、議透。(2)問卷調查、預投票、逐條投票的形式。這些形式可以使學校領導對教職工代表的意見了解得更全面、更細致、更深入,修改議案更具針對性和可行性,決策更合民情順民意。(3)優秀提案評獎形式。教代會的工作質量決定於代表提案的質量,因此必須重視提案徵集、立案、落實與反饋工作。優秀提案評比獎勵可促進提案質量的提高,激發教職工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創新工會工作機制,做好教代會日常工作。做好教代會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解決工會工作重心問題是一個"關節點"。工會要去行政化,不能成為行政的附屬,也不能僅僅成為"福利""文體"工會。作為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工會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檢查教代會決議的落實與實施,組織教職工進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上。通過工作機制的創新,保證教代會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如可以通過落實教代會代表調研製度、咨詢與溝通制度、代表檢查與視察制度等,保證代表參政議政權利的持續性。要認真落實教代會宣傳咨詢委員會、提案徵集委員會、民主管理和監督委員會、校務公開管理委員會等專門工作委員會或專門工作小組的職責,使教代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成為"教職工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 (四)提高教代會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履職水平 如果說教代會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是"硬體",那麼教代會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質及履職水平就是"軟體",只有軟硬體和諧統一,才能提高民主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現在教代會代表自身思想政治素質及履職水平方面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不能依法參政議政。一些代表會上討論熱鬧,但對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卻一問三不知,"於法無據"當然無效。二是不能有序參與。教代會在什麼問題上行使怎樣的職權是有明確規定的,但有些代表不管哪類問題都一味要求表決通過,好像不表決通過就是不民主。三是缺乏大局意識。個別代表不能著眼於學校發展,不能代表群眾意見。四是不能出以公心。個別代表凡是不符合"我"的要求都排斥和反對,為"哥們"、"姐們"爭利益。因此,要加強教代會代表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教代會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制度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教代會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履職水平。
黨的十八大對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要密切聯系學校民主制度建設的實際情況,研究和解決一些教代會制度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進程。

D. 教代會開展情況的調查報告

關於陝西省中小學教代會工作狀況的調查報告

根據陝西省教育工會的統一部署,今年9月到10月間,我們對陝西省中小學教代會的制度建設、工作狀況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研究。調查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深入基層調查階段。由十個市的教育工會組織力量分別抽取十個中小學進行調查。通過聽取基層工會的工作匯報,召開基層黨政領導座談會、教職工座談會,查閱基層教代會檔案資料以及教職工問卷調查等方法獲得了大量的原始信息、資料數據和第一手情況。其間,共召開各種座談會80餘次,發放並回收教職工調查問卷表2025份,形成調查分報告10份。比較全面地摸清了基本面上的情況。第二階段是匯總數據、綜合分析,形成報告階段。由課題組對十個市教育工會提供的調查數據進行了統計,對十個分報告反映的情況進行了匯總,對全省中小學教代會工作的狀況、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綜合分析,並提出了對策和建議,最終形成了調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據調查統計,目前,全省普教系統共有5222個基層工會,教職工385370人,會員381384人,建立教代會制度的學校的有4560個,占應建數的87.32%。

實施教代會制度以來,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工會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教育工會和基層工會的共同努力下,教代會工作總體上呈現了良好發展的態勢,步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的良性軌道。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1、工作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按照原國家教委和全國教育工會印發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徵求意見稿)》和省教工委,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聯合頒布的《陝西省中小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從八十年代初,咸陽、西安、寶雞等市就相繼制定下發了教代會工作的暫行條例或基本辦法。各基層學校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各自的工作實際,也制定出相應的工作制度。如《教代會實施細則》、《黨政工聯席會議制度》、《校務公開制度》《決議落實檢查制度》等等,基本上建立起一套科學、民主和比較完備的教代會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細則,確保了中小學校教代會正常、有序的工作。據本次抽樣的100個單位統計,有85%的單位建立了教代會相關的制度或工作細則。

2、工作機構完備,職權落實較好。調查數據顯示,有84%的教代會工作機構設在工會,9%設在黨辦,5%設在校辦。教代會設有專門工作小組,一般設:提案審查組,教育教學改革組、生活福利組、宣傳教育組、民主評議幹部組。各專門工作小組有專人負責,有比較明確的工作職責,組長均為選舉產生。一般教代會審議討論的重點內容是:校長的工作報告、學校的辦學方針、發展規劃、學年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津貼分配方案、考勤獎懲、職稱評聘等重要規章制度以及財務預決算。集資建房、福利費使用辦法等。有83 %的學校通過教代會開展了民主評議校級領導幹部活動。教代會的審議建議權、審議議通過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督權都得到了較好的落實。

3、工作程序規范,考核嚴密。據調查,目前,大多數學校教代會程序規范、安排合理。有59%的學校每年都能在召開教代會前對教工代表進行一次專題培訓;教代會召開前一個月,給代表發議案表,限時交籌備小組。由籌備小組議案組整理歸類,提交學校黨政工及各科室分別研究處理;在黨政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以及教職工適切關心的問題,決定教代會的中心議題。會前專門下文件進行安排,一些學校還印發了《教代會會議指南》。確保了會議我的正常進行。會後,將會議結果向全體教職工公布。並對提案落實工作限定具體時限,到時檢查,下次會議進行報告。同時,許多學校還將教代會工作列入目標責任考核,量化指標,狠抓落實,促進了教代會的深入開展。

4、工作成績顯著,效果喜人。一是隨著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學校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教代會制度逐步趨於完善,教代會的議題越來越緊貼學校的中心和教職工的實際,其地位和作用在基層已悄然提升。作為學校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校務公開工作的主要載體,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基層黨政領導和教職工的充分肯定。榆林市米脂中學校長艾紹國說:「我在教代會上獲得了有效管理的力量。因為許多事情,討論了通過了,執行起來就省勁了;許多決策討論了,完善了,更有利於事業的發展;透明了、理解了,學校的方方面面就和諧了。」教職工也對教代會的地位和作用給予很高的評價。抽樣調查顯示:有83.7%的教職工認為「教代會已成為學校的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教代會制度的實施,促進了基層黨政領導民主意識不斷增強,加強民主管理的自覺性越來越高。教代會的民主管理已經從執行上級規定,逐步成為學校自身管理,自我完善的內在需求。調查中,68.5有%的教職工認為實施教代會制度促進了學校事業的發展,51.1%的教職工認為教代會培養了領導幹部的民主意識,56.7%的教職工認為教代會保證了領導班子科學決策。三是教代會的四項基本職權得到了較好的落實,得到教職工的認可。調查中,教職工對教代會審議建議權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96.2%,對審議通過權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94.4%,對審議決定權的滿意和基本滿意達93.4 %,對評議監督權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88.4%。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盡管我省中小學教代會工作在總體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調查中我們發現,由於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仍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1、工作進展不均衡。目前,我省中小學建立教代會制度的單位已達應建數的87.32%,但從面上看,發展還很不平衡。這其中,西安、咸陽市的建立率已達100%,寶雞、榆林等市也已超過98%,但還有個別市的建立率僅有46.7%,不到應建數的一半,嚴重影響了全省工作的進程。同時,一些單位還存在著基層教代會代表構成比例不合理、一線教師代表比例過低,教代會程序不規范。不能按規定屆次召開,草草召開職代會,走了形式等諸多問題。影響了教代會作用的正常發揮。

2、制度法規、不健全。突出表現在學校教代會的地位、職權等不明確。目前,我省中小學校教代會的工作依據只是《職代會條例》和《陝西省中小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程序》,對教代會的適用方面顯得過於系統。為了便於開展工作,一些市、縣及學校制定了《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從內容到形式五花八門,規定不嚴謹,而且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調查中,有28.2%的教職工認為教代會有關法規政策不健全是目前教代會建設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占各選項之首。

3、教代會提案數量減少,質量降低。調查中發現,我省個別市的部分學校提案數量逐年減少,而且提案質量明顯滑坡,反映問題多、生活福利要求多,參謀建議少、為學校的發展謀劃少。與此同時,教代會提案落實率較低。如漢中市集靈小學2006年的28件教代會提案,到年底只落實了8件,嚴重挫傷了教職工的積極性。

4、教代會四項職權沒有得到全面落實。從調查情況看,教代會的審議通過權和審議建議權落實比較好;審議決定權部分地區的部分學校落實較好,但大多數沒有形成決議。民主評議權則沒有得到很好落實。這次抽樣調查的100個基層學校中,有21個單位沒有開展民主評議校級領導幹部工作,佔21%,個別市的基層學校大部分沒有開展這項工作。

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

首先是客觀環境方面的問題。一是由於長期形成的主要領導一人說了算現象的普遍存在,因而部分教職工認為教代會通過或審議的東西是虛的。教代會的工作沒有什麼實際意義。所以,不積極參加教代會的工作,自覺不自覺地放棄了自己的權益。二是少數學校的黨政領導民主意識差、認識水平低。沒有體會到經教代會討論和決議形成的制度辦法為他們工作帶來的好處和推行民主管理為構建和諧校園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個別校長還錯誤地認為,審議校長的工作報告、學校的發展規劃及有關規章制度是給校長麻煩,是與校長爭奪管理權等等。

其次是基層工會組織存在的問題。一是學校工會組織的幹部大多是兼職的。許多同志身兼數職,事情多,任務重,在工作發生沖突時,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教育教學或其它工作上,沒有下大氣力認真抓教代會工作;二是部分工會幹部不善於學習。工會理論和教代會有關業務知識掌握不深,對教代會規范召開的全過程和如何履行教代會職權了解不多;三是基層工會組織沒有積極履行好教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不善於經常性地教育和引導廣大教職工參政議政,在教代會召開前沒有認真組織和培訓代表,沒有很好地培訓代表的參政議政能力。

三、對策及建議:

1、加強教代會的規范化建設,為教代會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的報告中已經明確,職代會是基層民主的基本制度。但目前,國家只頒布過《高校教代會暫行條例》,沒有中小學教代會工作的法律依據,而作為依據《職代會條例》統管各行各業,對學校教代會的適用性顯得過於籠統,學校教代會的地位、職權等不明確。因此,建議上級教育工會應積極督促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台教代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全國各地的教代會工作,增強教代會工作的權威性。

2、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強化教代會工作規范運作的工作基礎。工會是教代會的辦事機構。教代會職權的落實,職能的履行、教代會在學校民主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與工會組織自身的能力、能量、素質有著密切的關系。在目前中小學兼職工會幹部主要擔綱的情況下,首先要切實落實學校工會幹部的政治經濟待遇,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保證教代會的規范運行。其次要加大培訓力度,加強工會理論學習和工作能力的培訓,想方設法提高工會幹部的專業化程度。同時,應積極抓好中間環節,努力協調解決區縣教育工會的主席職級低、源頭參與力度小,工作人員少,指導基層不得力,工作經費少,活動難開展的具體問題,促進上下工作的銜接。

3、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代會的質量評估制度,打造教代會工作的完整體系。應形成制度,定期對基層教代會工會進行考核評估,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教育工會和教代會代表、教職工群眾共同參與,對教代會質量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的考核內容中,促進學校黨政領導進一步關心、支持教代會工作,使學校民主管理工作進入良性發展軌道。

(陝西省教育工會普教系統課題組)

E.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9號)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2年6月13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促進學校依法治校,依據《教育法》、《教師法》、《工會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第32號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認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權

第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參與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第七條 學校管理機構應當全面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合理吸收採納,不能吸收採納的,應當對代表做出說明。

第三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八條 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系的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分工會、直屬工會小組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可以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並推選出團長。

第十條 代表名額應為教職工總人數的10%~20%,教師代表不得低於代表總數的60%,青年教師代表、女教師代表、少數民族代表應當佔有一定比例。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必要時選舉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撤換和增補本單位代表意見,並報教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審批。

代表在任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及時更換:

(一)調離本學校的。

(二)停薪留職離開學校的。

(三)不能正常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的。

(四)失去群眾信任的。

(五)行政處分、留用察看或開除公職的。

第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連選連任。代表在校內調動工作,應保留其代表資格。代表退休、調離本校或自然減員,其代表資格自行停止。

第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提案並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四)就學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制、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積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任務。

(三)辦事公正,為人正派,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四)及時向本部門教職工通報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評議監督。

(五)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 組織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第十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1次。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校工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或5年為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出席。

根據需要可以邀請離退休教職工等非教職工代表作為特邀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不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應當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由校工會提交校黨委研究確定,並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按屆設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在代表中推選。主席團應當由學校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學校、學校工會主要領導,教師代表應佔多數。

主席團成員實行任期制,任期與代表任期相同。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成員若幹人。設秘書長1人,秘書長一般由工會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職責是:

(一)主持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處理大會期間的有關事宜。

(二)審議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和日程,研究決定大會需要通過的事項、大會決議草案及其他重大問題。

(三)會議期間聽取各代表團匯報,負責解答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問題。

(四)審查大會選舉候選人名單。

(五)聽取專門工作委員會的工作匯報,研究處理專門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

(六)提名更換主席團成員,應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通過。

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設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中,教師代表應佔多數。

執行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任期與代表任期相同。執行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2~4人,委員若幹人。設秘書長1人,秘書長一般由工會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三條 在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執行委員會行使教代會相關職責,與學校有關機構協商處理相關事宜。其結果向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任務。

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若幹人,任期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同步。專門委員會的人選,在代表中產生,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教職工參加。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五條 校工會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 校工會承擔以下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徵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及執行委員會委員建議人選。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協調各代表團及專門委員會的活動。根據需要組織召開執行委員會會議。

(三)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四)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組織匯報,與學校溝通。

(五)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七條 學校為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各單位應建立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在本單位范圍內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 學校各單位可根據本章程,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印發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F. 學校工會委員會要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哪些任務

答: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教代會的工作機構,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教代會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提出大會中心議題、程序方案的建議,組織教職工代表選舉工作,徵集和整理大會提案,提出大會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其中,開會方案和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報同級黨組織同意; (2)教代會有關會務工作。包括會議的文秘工作、聯絡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協助大會主席團做好的工作; (3)教代會有關宣傳工作。大會召開前,運用各種形式宣傳教代會基本知識及本次大會中心議題;大會結束後,組織教職工代表傳達大會有關精神; (4)大會各項檢查督促工作。閉會期間,組織有關代表檢查督促大會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代表提案的處理落實情況等; (5)教代會有關活動。閉會期間,組織各代表團和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活動,主持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召集臨時代表會議,組織教職工代表討論有關問題和參加有關活動; (6)教職工代表日常培訓工作; (7)教代會有關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8)接受代表的申訴,負責調查核實工作。

G. 小學教代會議案怎樣寫

教育教學方面:

1、教師為學校大型活動開課獎有何規定?培訓班活動算否?

答:考核細則正式稿中已明確規定:學校舉行的縣級以上活動給予適當的獎勵,培訓班活動暫不列入。

2、個人課題獎勵應按級別區別獎勵。

答:個人課題的獎勵我們是按照省市級課題結題獎勵的比例設定的,也是個新生事物,是在摸索階段,細則每學年都要修訂,我們要根據研究的過程和效果,下學年再討論修訂。

3、名次內班級應設保持獎。

答:名次內細則中已設立了名次獎。

4、有智力缺陷的學生不能考及格能否不納入考核。

答:智力缺陷即學困生。我鎮已經制定了學困生轉化的有關規定,設法提高合格率,若不納入考核是違反上級主管部門的學籍管理規定。

5、全鎮絕大數教師單元集體備課只有低年級及其它小學科是自備,能否考慮補助?

備課是教師最起碼的教學常規,我鎮實行的單元集體備課,是要求主參備教師都在備課,是教學改革並且要求是電子稿,至於輔助的是一種激勵。

6、考核細則中,沒有關於信息技術方面的獎勵,除上課外,一些輔助工作可否有補助?

答:信息技術教師是專職教師,輔助工作應該算是份內事,確需加班的學校將給予了加班費。

7、學校選派教師外出培訓學習應公開、公平、公正,不要老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應給大家更多的機會。

答:近年來,學校選派人員外出學習培訓,一貫本著培訓專業對口,盡量涉及全面的原則,今後將逐步根據實際情況從村小到中心校,力爭實現全員培訓。

8、建議中心校今後搞教研活動要慎重考慮,不要過於頻繁,流於形式,要根據經濟狀況量力而行,否則勞命傷財,教師怨聲載道,應把有限的經費用於教育教學上。

答:中心校每次的教研活動都是結合縣教研活動進行的,是有計劃、有目標的,我們本著以研促教,以研促學的原則,本著節儉的原則舉行相關的教研活動,把有限的經費向質量考核上傾斜,從而大面積提高全鎮教學質量。

9、繁瑣的檢查不必要搞,比如試卷分析、教案的修改、作業的次數等,哪有試卷不分析的?

答:這些檢查都屬於《南京市中小學教學常規》中明確規定的,是我們教師最基本的常規做法,這次的期末檢查,我們發現不但有試卷未分析的,更有讓人吃驚的是練習冊未改,單元試卷沒做,主備教案一字未修改,補教後記、補錯題訓練集的現象存在,不去督促,其後果不難想像。

10、關於普通話獲等級證書及知級獎,先前拿到證書的也應享受這獎勵。

普通話升級是個人及學校工作的需要,獲得證書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正因為此我們研究將獎金提高,但考核細則每年都要修改,它只能以一學年考核,補以前的似乎不合理。

11、學校召開了一次家長會,家長們提出英語教師要有專人,跑課教師在校時間短,而且請假不來的事經常發展,學生學習時間得不到保證。

答:英語教師緊缺是全縣存在的一個難題,我鎮經過努力,撤並了一些村小,但英語教師仍然滿足不了現狀,我們只能實現跑教,跑課教師的管理我們正在醞釀,下學期開學實行,盡量減少家長意見。

12、關於中心校大班人數多,村小人數少,建議給予大班教師適當補助。

答:班級人數多少在一學年中是相對的,不可能人數等同,至於勞動強度只是分工不同,中心校與村小某種程度上有一定的差別,也很難縮小,更難操作,比如國家發放的班主任津貼就是以班級為單位,不可能按人數多少發放。

13、英語學科的獎罰應等同於語數學科。

答:細則正式稿中已經將語數外學科同獎同罰。

14、畢業水平測試設立了轉後獎,其它年級也應該參照。

答:上學期,我們制定了學困生轉化的有關規定,旨在整體提高合格率,但試行下來,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難,故暫且除消此項獎項。

15、關於「畢業水平測試語數外達縣三項得均分獎300元……低於鎮均分每1分扣20元」這不合理、不公平。

答:畢業水平測試是縣教育局今年質量考核新的舉措,這就要求我們加大對小學畢業班質量管理,全縣各校競爭激烈,為了調動畢業班教師的質量競爭意識,我們採取的是重獎輕罰的原則,不是以縣均分而是以鎮均分為依據給予適當罰款,應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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