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電商促銷 > 電子商務法是什麼

電子商務法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07-11 13:48:29

1. 電子商務法是什麼和什麼在新形勢下的發展和延續是對國際的什麼重要的補充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開心]現今電子商務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深入,許多深層次的問題也不斷涌現,電子商務法不僅致力於解決一系列矛盾與問題,同時也符合了時代發展的潮流。

2. 電子商務法的法律定義

電子商務法的法律定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

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013年12月27號,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電子商務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2)電子商務法是什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

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條,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採取歧視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的部門職責劃分。

第七條,國家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推動形成有關部門、電子商務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消費者等共同參與的電子商務市場治理體系。

3. 電商法有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1 、電子商務法是一個非常龐雜的法律體系,涉及許多領域,即包括傳統的民法領域如合同法、著作權法等,又有新的領域,如電子簽名法等,這些法律規范從總體上屬於商法范疇。商法是公法干預下的私法,它是以任意性規范為基礎,同時有許多強制性規范,甚至在有些規范中更多的是強制性規范而不是任意性規范。2 、包括了電子商務法導論、電子商務主體法律制度、電子合同法律制度、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法律制度、電子支付法律制度 、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電子商務市場規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一條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4. 電子商務法是如何規定的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未獲取配方注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路平台銷售。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

5. 電子商務法的介紹

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專絡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屬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2013年12月7號,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2015年8月25日上午,「網規優化工程」研討會在法律出版社舉辦,據了解,我國電子商務立法草案有望年內完成。1來自全國人大財經委、工商總局、商務部、發改委等政府部門,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互聯網協會等行業協會,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法學界與會專家共同指出,社會共治原則作為電商立法的最大共識,已經非常明確,由於大眾評審機制,吸納社會力量共同治理平台交易糾紛,是未來電子商務法倡導的方向和趨勢。

6. 電子商務法屬於什麼法律部門

電子商務法屬於商法法律部門。
商法也是私法體系的組成部分之一,是指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商行為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近代商法起源於中世紀歐洲的商業城市和海上貿易。商法與民法之間多有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之爭。對於電子商務法應當屬於商法。雖然裡面同樣含有國家調整的規范,但仍然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業交易的法律規范,其任意性大於強制性。
電子商務是指通過電子行為進行的商事活動。這種觀點以1996年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法為代表。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通過電子行為進行民商事活動。商事活動的范圍被民商事活動所覆蓋。依通說,商事活動是以盈利為目的、具有營業性的民事行為,而民商事行為的外延顯然大於商事行為,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事實也是如此,電子商務中的商務並非名副其實,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行為,例如自然人之間的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通過電子行為設立、變更和消滅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7. 電子商務法與傳統商法的區別

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的比較
傳統商務的商貿實務運作過程是企業在具體進行一個商貿交易過程中的實際操作步驟和處理的過程,這一過程如果按照組織內部的管理活動可分為以下三個部分:
1 事務流:是指商貿交易過程中的所有單據和實務操作過程。

2 物流:是指商品的流動過程。

3 資金流:是交易過程中資金在雙方單位(包括銀行)中的流動過程。

傳統商貿交易過程中的實務操作由交易前的准備、貿易磋商、合同與執行、支付與清算等環節組成:
1 交易前的准備:對於商貿交易過程來說,交易前的准備就是供需雙方如何能宣傳或者獲取有效的商品信息的過程。商品的供應方的營銷策略是通過報紙、電視、戶外媒體等各種廣告形式宣傳自己的商品信息。對於商品的需求者企業和消費者來說,要僅可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信息,來充實自己的進貨渠道。因此,交易前的准備實際上就是一個商品信息的發布、查詢和匹配過程。

2 貿易磋商過程:在商品的供需雙方都了解了有關商品的供需信息後,就開始進入具體的貿易磋商過程,貿易磋商實際上是貿易雙方進行口頭磋商或紙面貿易單證的傳遞過程。紙面貿易單證包括詢價單、價格磋商、定購合同、發貨單、運輸單、發票、收貨單等等,各種紙面貿易單證反映了商品交易雙方的價格意向、營銷策略管理要求及詳細的商品供需信息。在傳統商貿活動的貿易磋商過程中使用的工具有電話、傳真或郵寄等,因為傳真件不足以作為法庭仲裁依據,故各種正式貿易單證的傳遞主要通過郵寄方式傳遞。

3 合同與執行:在傳統商務活動中,貿易磋商過程經常通過口頭協議來完成的,但在磋商過程完成後,交易雙方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簽定具有法律效應的商貿合同,來確定磋商的結果和監督監督執行,並在產生糾紛時通過合同由相應機構進行仲裁。

4 支付過程:傳統商貿業務中的支付一般有支票和現金兩種方式,支票方式多用於企業的商貿過程,用支票方式支付涉及到雙方單位及其開戶銀行;現金方式常用於企業對個體消費者的商品零售過程。

8.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第三條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條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採取歧視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第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第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的部門職責劃分。第七條國家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推動形成有關部門、電子商務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消費者等共同參與的電子商務市場治理體系。第八條電子商務行業組織按照本組織章程開展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規范,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監督、引導本行業經營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第二章電子商務經營者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九條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路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本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第十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第十二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第十三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第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終止從事電子商務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第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閱讀全文

與電子商務法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培訓機構一年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961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瀏覽:697
星座生日派對策劃方案 瀏覽:879
開展電子白板軟體提升培訓方案 瀏覽:978
ppt策劃執行方案 瀏覽:543
電子商務源代碼試題 瀏覽:477
美容院中秋節的活動方案策劃 瀏覽:157
藝術培訓機構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306
信用卡產品營銷方案設計 瀏覽:893
營銷能力考核方案 瀏覽:45
山東美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198
醫院品牌營銷總結和計劃 瀏覽:327
微信營銷的共同點 瀏覽:816
蘭蔻化妝品微信營銷的 瀏覽:918
福建優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525
高中課程標准培訓方案 瀏覽:560
野兔營銷方案 瀏覽:709
藝人海選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352
旅遊服務人員心理素質策劃方案 瀏覽:887
農業安全培訓方案 瀏覽: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