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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構建

發布時間:2022-05-02 01:25:58

1. 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和管理規范應該怎麼做

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和管理規范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一個是事前規劃一個是事後管理;比如:打造成為區域跨境電子商務集聚中心 通過構建成熟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吸引了大批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前來集聚,爭取成為在長三角在網商數量、業務規模上排名靠前的區域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集聚中心。
打造成為跨境電子商務試點載體 積極爭取成為某市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載體,按照試點要求,在制度、管理、服務等領域積極創新,為試點工作探索適合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可復制可推廣的新型管理方式。
打造成為網上自貿區線下平台。積極對接某網上自貿區建設工作,按照網上自貿區線下平台要求,加快構建符合網上自貿區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需求的發展環境,規劃符合條件的發展空間,爭取成為網上自貿區線下平台。
空間布局:
某某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計劃通過整合區域產業和相關配套資源,選址良渚智谷區塊,位於良渚新城核心區總規劃用地約4.61平方公里,力爭用5-10年時間完成全部園區整體建設。
園區毗鄰某繞城高速出口,主要由三個區塊組成:
功能分區:科學定位,「一園五區」
基於某(某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現有產業基礎和配套資源分布情況,統籌考慮園區發展定位以及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通關、保稅倉儲、倉儲物流業務的需求,重點規劃五大功能區,打造電商集聚區、物流倉儲區、通關監管區、產業綜合配套區和商務生活配套區。
電商集聚功能區 為園區企業提供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相適合的運營區域,網商集聚功能區除為電商提供辦公場地外,另一重點功能是為跨境電商提供便捷實用的倉儲空間和服務,通過建設大規模的標准化倉儲,利用IFID電子標簽技術等信息化手段優化倉儲流程,降低倉儲成本。
物流倉儲功能區 依託網商企業需求,招引國內外知名快遞企業和第三方倉儲企業入駐,為鼓勵快遞企業將區域分撥中心搬入,實現門對門物流服務,節約快遞分撥配送時間和成本,為園區內外網商企業提供物流和倉儲服務,輻射全省乃至長三角區域網商。
通關監管功能區 與海關、商檢等部門在園區共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監管場所,為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進出口提供通關服務。
產業綜合配套功能區 打造涵蓋第三方平台、支付、金融、信用、攝影、代運營、創意、推廣、培訓、軟體等專業、全面、實用的綜合服務功能區,優化並拉長電子商務產業鏈,為園區內外網商企業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輻射全省乃至長三角區域網商。
商務生活配套功能區 重點建設西南面配套區塊,通過商務生活配套功能區滿足提升園區生活居住、休閑娛樂等商務生活綜合服務功能,提升園區對人才的吸引力,使人才不僅能夠進得來,還能留得住。
近期建設重點:「兩平台三配套」,保障園區順利建成
園區近期將著重推進網上集聚平台、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監管服務平台、物流倉儲配套、產業綜合配套、商務生活配套等「兩平台三配套」五大領域12大項目,爭取到通過5-10年的時間完成建設,園區基本形成完善的「一園五區」功能分區的格局,兩大平台和三大配套體系發展較為成熟。
網商集聚平台項目 加快推進某電子商務產業園良渚基地、全麥大廈、億豐三期、四期四個重點項目建設,結合已有億豐一期1號樓(B館)和良渚科技孵化大廈(時代大廈),形成園區網商集聚主平台。某電子商務產業園良渚基地規劃打造成為集電子商務、高新技術、互聯網信息服務於一體的產業集聚區,全麥大廈為某全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部大樓,將引進和集聚一批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產品供貨商。
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監管服務平台項目 積極向某市委市政府申請成為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與園區,積極爭取某海關、商檢、國稅、外管等機構的支持,搭建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通關平台。近期在園區選擇合適工業廠房改造,積極申請保稅倉,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監管點,作為園區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進口業務通關主要平台。遠期根據業務需要申請建設保稅物流中心。
物流倉儲配套項目 近期重點推進核心區倉儲物流中心項目建設,在億豐三期、四期項目中,建設面積約30萬方的倉儲物流中心,引進國內國際主要物流快遞企業和第三方倉儲企業,為園區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便利高效的倉儲物流服務。遠期在拓展區建設能夠輻射全省甚至是長三角區域網商的大型倉儲物流基地。
產業綜合配套項目 重點推進中巢電商村、浙江工業設計城、億豐三期、億豐四期四大項目。中巢電商村將建設運營面向國內外的海量用戶,集「大通關、大數據、大外貿為一體的統一服務平台」;浙江工業設計城項目規劃建設國際工業設計外包基地、國際工業設計孵化基地、國際工業設計人才服務三大模塊,將為園區提供優質的產品設計服務;億豐三期、億豐四期項目將規劃第三方平台、支付、金融、信用、攝影、代運營、創意、推廣、培訓、軟體等綜合服務配套區塊。通過四大項目建設構建完善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配套體系,輻射整個園區。
商務生活配套項目 重點推進永旺夢樂城、中青投(某)文化廣場、萬科未來城三大項目。永旺夢樂城為大型商業綜合體項目,涵蓋超市、餐飲、影院等商業;中青投(某)文化廣場規劃建設中青大劇院、主題體驗街、中青創意園、裸眼3D夢幻廣場等,打造一站式高端文化產業服務平台;永旺夢樂城涵蓋居住板塊和主體商業街。四大項目建成後,將為園區提供了有力的商業和生活配套。
三配套兩保障,建設優質產業生態
改善基礎配套 解決良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的辦公、生活、商務難題,加快某電子商務園良渚基地、全麥大廈等項目建設,夯實園區網商集聚平台;改善生活商務環境。近期重點建設園區西南配套區塊,以永旺夢樂城項目、中青(某)文化廣場項目、萬科未來城三大重點項目為帶動,全面解決跨境電子商務園區的金融、餐飲、購物、休閑、娛樂等配套問題;改善光纜、道路、交通等硬體設施,保障信息和交通暢通;同時不斷優化園區與城區之間的交通條件,實現與主城區的無縫對接,實現人流暢通。
優化貿易配套 著重優化物流和支付這兩大跨境電子商務貿易配套。一是提升物流配套水平。建設良渚智穀物流倉儲中心、金恆德電子商務園二期物流倉儲中心,依託物流倉儲中心,擇優遴選一批國際物流、快遞等企業與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倉儲中心(跨境電子商務園區)進行業務對接,為入駐中心(園區)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國際物流服務。加強公共海外倉建設,支持有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依託海外倉建設,為園區其他中小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貿易、倉儲、配送和售後等服務。推進一批公共海外倉建設,通過政府政策引導,支持全麥、物產電商等園區主要企業或引入第三方企業在重點國家與地區建立一批海外公共倉儲基地,採取市場化運作,供網上自貿區企業共用,降低單個企業建設海外倉成本和風險,提高跨境物流效率。二是提升支付配套水平。加強與銀行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探索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鼓勵銀行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推動銀行、支付機構加快產品創新,改進跨境支付服務,提高跨境支付效率。
完善服務配套 不斷探索建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特性設計的進出口貿易管理服務模式,使企業能夠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監管服務,積極在園區內開通外貿備案、報關、檢驗檢疫、結匯和退稅等業務管理介面,為園區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一站式的管理服務。另外,完善產業專業服務配套。鼓勵金融、第三方平台、攝影、創意、推廣、培訓、第三方倉儲等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相關配套服務,提升園區產業配套水平。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通關、物流、退稅、外匯等環節提供一體化服務。
強化政策保障 順應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國家、省、市、區、街道各級政府出台的各項扶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發揮產業政策、貿易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等扶持政策作用,大膽探索,研究和實施新的激勵扶持政策,努力從人才服務、財政支持等方面推進政策創新,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形成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政策體系。對於關聯度大、帶動作用明顯的企業、平台,在土地、資金、用電、規費等方面實行特殊政策傾斜,強化政策支持。
增強人才保障 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引進和培育工程,完善人才引進、培養和激勵機制,開設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大力引進能勝任跨境電子商務營銷服務、大數據分析、跨境物流服務和網路金融服務的專業人才和高端人才,通過內育、外引、借智等多種途徑,挖掘人才資源潛能,構築跨境電子商務人才集聚高地。向相關職能單位部門借力借腦,引進管理服務人才。採取校企合作的方式,定向培養專業人才。同時向社會吸納人才,通過高薪聘請、技術入股、留學生創業等多種方式,培育高層次人才隊伍。

2. 跨境電子商務的管理體系

一、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交易現狀
1.跨境電子商務起步晚增速快
2011年在全球經濟增長放緩背景下,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小額出口業務的總體規模超過100億美元,雖僅佔2011年全國出口總額的0.5%,但同比增速超過100%。2011年全國電子商務用戶增至2.03億戶,若以2009年跨境電子商務用戶佔全國電子商戶總數13%來計算,則2011年跨境電子商務用戶達2369萬戶,從電子商務發展速度上分析國內跨境電子商務用戶實際增長額應遠高於上述測算額。
2.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將成為企業新的盈利點
Capgemini(凱捷咨詢公司)、RBS(蘇格蘭皇家銀行)和Efma(歐洲金融市場協會)聯合發布的《2011年全球支付報告》顯示,2013年全球電子支付交易額預計將達到1.6萬億美元,是2010年交易金額的近兩倍。外貿電子商務發展的巨大空間及潛藏的盈利空間已引起國內涉外經濟主體的關注。據有關機構統計數據顯示,自2008年開始國內電子商務及支付傳統細分領域的佔比不斷縮小,2011年網上支付在航空、電信等領域的總佔比由2010年的72.9%下降為67.2%,經測算到2014年這一比例將下降到為48%。同時,隨著2010-2011年各大電子商務平台在教育、公共事業繳費和保險、股票、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應用上的積極布局,電子商務的國內支付領域格局將逐漸趨於穩定。面對激烈的細分市場競爭和海外電子商務平台的進入,跨境市場無疑是電子商務及支付的下一個爭奪點。
3.跨境電子支付結算方式多種多樣
跨境電子支付業務發生的外匯資金流動,必然涉及資金結售匯與收付匯。從目前支付業務發展情況看,我國跨境電子支付結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購匯方式(含第三方購匯支付、境外電商接受人民幣支付、通過國內銀行購匯匯出等)、跨境收入結匯方式(含第三方收結匯、通過國內銀行匯款,以結匯或個人名義拆分結匯流入、通過地下錢庄實現資金跨境收結匯等)。
二、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與支付業務管理缺陷
雖然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的迅猛發展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利潤空間,但是如果管理不當也可能給企業帶來巨大的風險,當前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與支付業務的管理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政策缺陷
(1)電子商務交易歸屬管理問題
從電子商務交易形式上分析,純粹的電子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屬於服務貿易范疇,國際普遍認可歸入GATS的規則中按服務貿易進行管理。對於只是通過電子商務方式完成定購、簽約等,但要通過傳統的運輸方式運送至購買人所在地,則歸入貨物貿易范疇,屬於GATT的管理范疇。此外,對於特殊的電子商務種類,既非明顯的服務貿易也非明顯貨物貿易,如通過電子商務手段提供電子類產品(如文化、軟體、娛樂產品等),國際上對此類電子商務交易歸屬服務貿易或貨物貿易仍存在較大分歧。因我國尚未出台《服務貿易外匯管理辦法》及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管理法規,對電子商務涉及到的外匯交易歸屬管理范疇更難以把握。
(2)交易主體市場准入問題
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能夠突破時空限制,將商務輻射到世界的每個角落,使經濟金融信息和資金鏈日益集中在數據平台。一旦交易主體缺乏足夠的資金實力或出現違規經營、信用危機、系統故障、信息泄露等問題,便會引發客戶外匯資金風險。因此,對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參與主體進行市場准入規范管理極其重要與迫切。
(3)支付機構外匯管理與監管職責問題
首先,支付機構在跨境外匯收支管理中承擔了部份外匯政策執行及管理職責,其與外匯指定銀行類似,既是外匯管理政策的執行者與監督者;其次,支付機構主要為電子商務交易主體提供貨幣資金支付清算服務,屬於支付清算組織的一種,又不同於金融機構。如何對此類非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跨境外匯收支服務進行管理與職能定位,急需外匯管理局在法規中加以明確,制度上規范操作。
2.操作瓶頸
(1)交易真實性難以審核
電子商務的虛擬性,直接導致外匯監管部門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真實性、支付資金的合法性難以審核,為境內外異常資金通過跨境電子商務辦理收支提供了途徑。
(2)國際收支申報存在困難
一方面,通過電子支付平台,境內外電商的銀行賬戶並不直接發生跨境資金流動,且支付平台完成實質交易資金清算常需要7至10天,因此由交易主體辦理對外收付款申報的規定較難實施。另一方,不同的交易方式下對國際收支申報主體也產生一定的影響。如代理購匯支付方式實際購匯人為交易主體,應由交易主體進行國際收支申報,但依前所述較難實施;線下統一購匯支付方式實際購匯人為支付機構,可以支付機構為主體進行國際收支申報,但此種申報方式難以體現每筆交易資金實質,增加外匯監管難度。
(3)外匯備付金賬戶管理缺失
隨著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外匯備付金管理問題日益突顯,而國內當前對外匯備付金管理仍未有明確規定,如外匯備付金是歸屬經常項目范疇或資本項目范疇(按貿易信貸管理);外匯備付金賬戶開立、收支范圍、收支數據報送;同一機構本外幣備付金是否可以軋差結算等無統一管理標准,易使外匯備付金游離於外匯監管體系外。
三、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構建建議
1.管理政策層面
(1)明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業務范圍和開放順序結合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現狀,建議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遵循先經常性項目後資本性項目,先貨物貿易後服務貿易再至虛擬交易,先出口後進口的順序逐步推進。提供跨境支付服務的電子支付機構應遵循先開放境內機構,慎重開放境外機構的管理原則,限制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跨境外匯收支范圍,暫時禁止經常轉移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通過電子支付渠道跨境流動,做好對支付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2)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資格登記及支付機構結售匯市場准入制度
一方面,對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主體(除個人外)要求其必需在外匯局辦理相關信息登記後,方可進行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資格登記制度。另一方面,對支付機構的外匯業務經營資格、業務范圍、外匯業務監督等方面參照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市場准入標准,建立跨境支付業務准入機制,對具備一定條件的支付機構,給予結售匯市場准入資格。外匯局可在一定范圍內賦予支付機構部份代位監管職能,並建立銀行與支付機構責任共擔機制,形成多方監管、互為監督的監管格局。
(3)適時出台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外匯管理辦法
將跨境電子外匯業務納入監管體系,在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適時出台《跨境電子商務及電子支付外匯管理辦法》,對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資格、真實性審核職責、外匯資金交易性質、外匯數據管理、外匯收支統計等方面做出統一明確的管理規定。
2.業務操作層面
(1)將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主體納入外匯主體監管體系結合當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管理念由行為監管向主體監管的轉變,建議將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交易主體納入外匯主體監管范疇,充分利用現有主體監管結果實行分類管理。一是跨境電子商務中境內交易主體為法人機構時,外匯局應依據已公布的機構考核分類結果,有區別的開放跨境電子商務范疇。電子支付機構在為電商客戶辦理跨境收支業務時,應先查詢機構所屬類別,再提供相應跨境電子支付服務。二是境內交易主體為個人時,除執行個人年度購結匯限額管理規定外,支付機構還要健全客戶認證機制,對屬「關注名單」內的個人應拒絕辦理跨境電子收支業務。三是將支付機構納入外匯主體監管范疇,實行考核分類管理。
(2)有效統計與監測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收支數據
建議要求開辦電子商務貿易的境內機構無論是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均需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辦理跨境外匯收支業務,對辦理跨境電子商務的人民幣、外匯收支數據需標注特殊標識,便於對跨境電子商務收支數據開展統計與監測。同時,在個人結售匯系統未向電子支付機構提供介面的情況下,同意支付機構採取先購結匯再由補錄結售匯信息的模式。外匯局要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收支數據的統計、監測、管理,定期進行現場檢查,以達到現場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的管理目標,增強監管力度。
(3)明確規范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主體和申報方式
一是境內交易主體為法人機構的方式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主體應規定為法人機構,申報時間為發生跨境資金收付日,申報方式由法人機構主動到外匯指定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申報;二是境內交易主體為個人的方式下,建議申報主體為支付機構,由其將當日辦理的個人項下跨境外匯收支數據匯總後到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申報,並留存交易清單等相關資料備查。
(4)規范外匯備付金管理
明確規定電子支付機構通過外匯備付金專戶存取外匯備付金。外匯局要規范外匯備付金專戶外匯收支范圍,將專戶發生的外匯收支數據納入外匯賬戶非現場監管體系進行監測。建議將外匯備付金按資本項下進行管理,收取外匯備付金的支付機構需定時向外匯局報送備付金收支情況,並將其納入外匯指定銀行外債指標范圍 。

3. 從業務流程來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由什麼組成

跨境電子商務主要由跨境電商平台(商戶)、跨境公共服務平台、海外供應商、跨境監管倉庫(自貿區)、國內消費者(個人)和國內快遞組成的。然後各部分通過業務聯系起來。

公共服務平台備案,在審核通過之後,海外供應商就會向跨境監管倉庫。

等待消費者下單購買,在商戶接到訂單之後,就會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向自貿區提交訂單,再由公共平台申請海關清關,經過海關一系列的抽檢之後會給自貿區倉庫一張通行證。

(3)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構建擴展閱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

電子商務出口在交易方式、貨物運輸、支付結算等方面與傳統貿易方式差異較大。現行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及現有環境條件已無法滿足其發展要求,主要問題集中在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和收付匯等方面。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 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4. 我國有關跨境電商發展政策有哪些

一、支持國內企業更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加快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提高貿易各環節便利化水平。鼓勵企業間貿易盡快實現全程在線交易,不斷擴大可交易商品范圍。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加強與境外企業合作,通過規范的「海外倉」、體驗店和配送網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逐步實現經營規范化、管理專業化、物流生產集約化和監管科學化。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合理增加消費品進口。

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影響力較大的公共平台,為更多國內外企業溝通、洽談提供優質服務;培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較高的自建平台,鼓勵企業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營銷渠道。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三、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在總結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研究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簡化歸類的可行性,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



四、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集中查驗、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強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監管,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突出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管。進境商品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標准要求,對違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

五、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或免稅政策。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由財政部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另行制訂。

六、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滿足境內外企業及個人跨境電子支付需要。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拓展境外業務。加強對電子商務大額在線交易的監測,防範金融風險。加強跨境支付國內與國際監管合作,推動建立合作監管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七、提供積極財政金融支持。鼓勵傳統製造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拓國際市場。利用現有財政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八、建設綜合服務體系。支持各地創新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引導本地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向規模化、標准化、集群化、規范化方向發展。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等全方位服務。支持企業建立全球物流供應鏈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駐外經商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信息服務和必要的協助。

九、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推動建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售後服務制度。

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規范經營行為,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執法監管,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堅決打擊跨境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通過有效措施,努力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在規范中健康發展。

5. 如何藉助電子商務平台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跨境電商零售,簡單地說就是通過互聯網,從商品展示到買家下單、付款,版賣家發貨,一些中國出權口商藉助電子郵件和即時聊天工具與海外買家交流,企業和個人賣家通過網路與海外買家進行小額貿易。
你要做跨境電子商務有以下三種模式(僅供參考):
1、自建電子商務平台,與獲得電子支付營業執照的17家(裡面任意選擇一家)支付方式合作,這樣你的退稅、關稅、檢疫等等一些問題解決比較方便。
2、與其他電商平台合作,你提供物品,平台負責銷售、推廣、結算等等一些列問題。
3、在其他電商平台上面注冊,自己推廣。利用已有的電商平台,能夠快速的打開銷路,結算同上。

6. 一帶一路將會如何推進我國跨境電商可持續性發展

「一帶一路」背景下,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策略
首先,加強政策和組織保障。在「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的帶動下,從國家到地方政府層面,全面強化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與組織建設,並完善相應的政策體系。結合當下的外匯管理機制,在明確中國跨境電商交易業務范圍以及開放順序的基礎上,遵循經常性項目優先於資本性項目,貨物貿易優先於服務貿易,優先於虛擬貿易,出口優先於進口的推進順序。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跨境電子商務組織機構,提升跨境電商的保障力。構建工作推進機制,主要包括責任落實機制、知道溝通機制、監測評價機制、快速審批機制等等。建立企業運營與政府政策的聯合保障機制,全方位保障跨境電子商務的快速穩固發展。
其次,制定科學的市場競爭策略。對於跨境電商而言,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位置,就需要凸顯自身的區域性特徵,從而使企業自身獲得核心競爭力。在研發自主品牌的基礎上,存在與其他企業的差異性,進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競爭優勢。
最後,積極自建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在「一帶一路」政策的指導下,國內絕大多數地區都能夠享受到其帶來的有利政策。目前,單一的跨境電商平台不能夠充分展現區域性的經濟特色,因此這就需要各地依託「一帶一路」的政策,建立具有自身區域特色的跨境電商平台,構建宏觀背景下的微觀區域經濟差異化優勢。

7. 跨境電子商務,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

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

(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

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

(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

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

(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

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

(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

(7)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構建擴展閱讀:

《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製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營銷渠道;有利於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有利於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

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標,既普遍支持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

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台,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8. ufan跨境電商合法嗎

合法的,全球首家會員分紅制雙向跨境電商,是一個既能一邊消費又能分享消費掙傭金的創業平台。

1、傳統的互聯網公司或電商平台,他們賺取的利潤只會分給公司的股東,很少會把利潤反饋給消費者,每天不論你購物不購物,利潤都和你沒關系。無論一個產品售出得到的利潤多少,平台將根據消費者消費的金額。

2、給消費者進行分紅,消費者轉變為消費商,花本來該花的錢,賺原本賺不到的錢,雲集品關注的是有多少會員(消費商)和鎖定了多少人(消費者),也就是有多少人購買產品,採用的是會員制來拓展其社交屬性。

3、以會員分享的模式來發展用戶,拓展市場,同時平台基於會員帶動的消費,將利潤直接分配給會員消費者,平台所有的利潤來源於產品銷售,也就是會員的消費,如果你不在平台消費不會有利潤分給你。

(8)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構建擴展閱讀:

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的構建

一、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交易現狀

1.跨境電子商務起步晚增速快

2011年在全球經濟增長放緩背景下,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小額出口業務的總體規模超過100億美元,雖僅佔2011年全國出口總額的0.5%,但同比增速超過100%。

2011年全國電子商務用戶增至2.03億戶,若以2009年跨境電子商務用戶佔全國電子商戶總數13%來計算,則2011年跨境電子商務用戶達2369萬戶,從電子商務發展速度上分析國內跨境電子商務用戶實際增長額應遠高於上述測算額。

2.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將成為企業新的盈利點

Capgemini(凱捷咨詢公司)、RBS(蘇格蘭皇家銀行)和Efma(歐洲金融市場協會)聯合發布的《2011年全球支付報告》顯示,2013年全球電子支付交易額預計將達到1.6萬億美元,是2010年交易金額的近兩倍。外貿電子商務發展的巨大空間及潛藏的盈利空間已引起國內涉外經濟主體的關注。

9. 跨境電商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國跨境電子支付結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購匯方式(含第三方購匯支付、境外電商接受人民幣支付、通過國內銀行購匯匯出等)、跨境收入結匯方式(含第三方收結匯、通過國內銀行匯款,以結匯或個人名義拆分結匯流入、通過地下錢庄實現資金跨境收結匯等)。

跨境電子支付業務發生的外匯資金流動,必然涉及資金結售匯與收付匯。



(9)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及支付業務管理體系構建擴展閱讀

支付機構對參與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的客戶採取實名認證制,嚴格審核客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支付機構應通過有效方式核驗銀行支付賬戶開戶人信息與客戶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支付機構僅對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跨境外匯支付服務,范圍包括貨物貿易交易和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同意的服務貿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開展無外匯支付業務。客戶外匯備付金賬戶資金與支付機構自有外匯資金應嚴格區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匯收支運用應遵循現行機構外匯管理規定。

支付機構可集中為客戶辦理收付匯和結售匯業務,但應實現交易信息的逐筆還原軋差收付匯和結售支付,不得匯。機構應在日內辦理結售匯業務據與戶約定或實際交易情況,及時向客戶支付,不得故意延遲支付。

支付機構在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服務時,可接受客戶人民幣或自有外匯支付客戶向。支付機構劃轉外匯時,銀行應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額、支付機構名稱等信息的網上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經核對金額和支付機構賬戶名稱後辦理,並在交易附言中標注「跨境外匯互聯網支付劃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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