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微商是不是納入電子商務平台
也有那麼一點點吧 但是你不懂也是沒用 建議你可以去學習學習電子商務
2. 微商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嗎
你好。現在微商換馬甲了。叫做移動端電子商務。其實都是一樣的經營方式。
3. 微商被納入電子商務了嗎
電子商務抄的快速發展,我們的購物方式早已發生的天翻地覆的變化,關於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在電商法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自建網站經營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電子商務經營者。
也就是說,在2016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初審和2017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均未將「微商」列入。
4. 什麼是電商,什麼是微商
電子商務,簡稱電商,是指在互聯網(Internet)、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專子交易方式屬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4)微商納入電子商務經營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微商經歷了速度為王、產品為王、團隊為王、品牌為王的階段,接下來將朝著構建完整微商生態系統的趨勢發展,形成完整的商業閉環,上中下游相互協作、推進。
5. 微商是干什麼的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微商經歷了速度為王、產品為王、團隊為王、品牌為王的階段,接下來將朝著構建完整微商生態系統的趨勢發展,形成完整的商業閉環,上中下游相互協作、推進。
上游:供應鏈→製造業。
中游:品牌公司→代運營TP。
下游:代理商→創業者→消費者。
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
電子商務法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據業內人士介紹,其中,前兩類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電商經營者的表現形式。第三類是二審後新增的一類經營者。
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上被明確,相應地就要承擔起對應的義務與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雖然「微商」並非法律專業術語,但在實踐中確實大量存在,是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新型表現形式之一,其經營者理應屬於電商經營者范疇,微商與買家直接溝通時使用的微信則屬於其他網路服務。
6. 請問微商與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進行營銷有什麼區別
電子商務平台進行營銷應該指的就是淘寶,天貓,拼多多,京東等平台,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微商經歷了速度為王、產品為王、團隊為王、品牌為王的階段,接下來將朝著構建完整微商生態系統的趨勢發展,形成完整的商業閉環,上中下游相互協作、推進
傳統的電商平台可以說已經有相當完善的規則和玩法,對於新人入局來說是有一定的難度的,而微商目前而已屬於一個高速發展的階段,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越來越被市場所認可。
平台的區別
對於電商,我們經常接觸到的平台就是淘寶,京東等。在這里平台中可以展示很多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客戶憑借這些信息來贏得需求。
微商是基於微信的,商家憑借著微信平台展示自己的信息,贏得客戶並形成交易。
銷售的區別
電商和微商都是在銷售,但銷售的本質是不同的。
細看電商的營銷模式不難發現,這些平台有點像超市一樣,客戶與賣家就是單純的交易關系。只要客戶有需求,就會打開平台進行購物,像逛超市一樣。
另外,大家可以細想一下,那就是我們對購買過產品的商家,很少會產生復購,總是憑借著價格與口碑選擇較好的商家。也就是說對於買賣商品的隨意性還是很大的,大家都看好商品的需求,選擇喜歡的類型,並不會對店鋪有所印象。而相對於商家而言,客流量相當大,但流動性也很大,很難形成忠實的客戶。綜上,我們知道電商實際上僅僅賣的單純需求。
微商則不同於電商,一般來講微商不僅僅賣需求,還包括信任與機會。
1、賣需求
在這一點上微商與電商相同,客戶看到商品,喜歡並產生購買力,這是相當常見的情況,也是基本規律。例如,當我們在鏈接上看到一款商品很對自己的胃口,因此產生購買的慾望,就這樣交易成功。這就是微商賣需求的基本表現了。
2、賣信任
也許大家會注意到微商成交,大多並非賣家的商品質量優秀,而是因為熟人的關系所以產生訂單。舉例來說,當我們的同學或者同事成為微商,發布一些商品,而且這些商品恰恰是我們需要的,那麼如此一來,總要照顧一下,畢竟有著很好的關系。其實這樣的交易是基於信任的基礎上實現的,相信有不少朋友們都曾經買過朋友的東西。
3、賣機會
微商的核心就是這個,也許大家不知為何短短數年時間微商成長如此迅速,其實大多是受到機會的影響。靠著賣機會,微商的發展才會如此迅猛。大家其實都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成為舉世矚目的成功者。也許你是在家看孩子的寶媽,不想成為靠男人的主婦;也許你是一個學生,大學之餘找點事做,不想成為向父母要錢的人;也許你是上班族,不想拿著微薄的死工資。這些人群都在找機會,微商恰恰就為大家提供了這個機會。
7. 電子商務法草案將微商納入什麼范圍
6月19日,我國第一部電商領域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三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建議指出,在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中,要將通過微信、網路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菅者涵蓋在內。
上述草案在二次審議時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自建網站經營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電子商務經營者。
憲 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菅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二是,將第三十條修改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8. 什麼是微商,什麼是電商
說得通俗一點,,微商就是通過微信為銷售渠道的商業行為,電商就是通過互聯網為銷售渠道的商業行為,,,電商包括微商
9. 微商被納入電子商務法了嗎
納入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微商、代購納入監管范圍。想做微商、代購,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還要納稅。
根據《電商法》第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組織就包括微商和代購。
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如果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也就是說,微商、代購也要進行工商登記,依法取得相關許可,並納稅。
(9)微商納入電子商務經營擴展閱讀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五條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