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滴滴和嘀嘀的商標侵權一案對電商法的影響
由於《電商法》還處於起草階段,故滴滴和嘀嘀的商標侵權案並沒有對《電商法》產生影響,同時,商標侵權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四、偽造或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包括:
一、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二、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三、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型大小或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四、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並通過該域名進行有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近似商標
近似商標或標識的認定,是商標侵權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只有同時具備「商標或標識構成近似」和「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使用」兩個條件,侵權才能成立。近似商標與相同商標有所不同,在視覺上雖有一定差異,但在其他方面如發音、含義等方面與注冊商標近似,並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認或混淆。考察兩個商標是否屬近似商標,一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商標外觀
即對兩個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視覺形象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進行觀察,看是否能引起誤認或混淆。如國內某公司的「HOVER」圖形商標與國外某公司的已注冊的圖形商標「HOOVER」僅一個字母之差,視覺類似,加上發音基本相同,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認,應認定為近似商標。再如國內某公司使用的「SAFINO」與國外某公司在先注冊的「SANOFI」商標字母完全相同,僅最後4個字母排列順序稍有不同,但兩商標在文字整體結構和讀音上十分近似,極易使消費者誤認,因此構成了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二、商標讀音
從人們的聽覺出發,判斷兩商標是否因讀音近似而導致混淆。如「滴滴」雖然與「嘀嘀」含義不同,但因讀音近似,尤其是在漢語語言環境中使用,構成近似商標。
三、商標含義
分析兩個商標是否含義相同或近似並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如「BLUE SKY」與「藍天」,中文含義一樣,很容易使人誤解生產廠商與特定商品之間的關系,誤認為標注「藍天」的商品系「BLUE SKY」的系列產品。
正常使用
他人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並不一定就構成商標侵權。這要視其使用是否具有正當理由而定。例如,「滴滴」是某企業在法律上的注冊商標,另一企業在使用了「嘀嘀」文字。由於「滴滴」在這里既不是作為商標使用,又不是作為商品名稱使用,而是對商品的正常說明,因此不應認定為對「滴滴」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侵犯。
其他因素
在商標侵權案-件認定過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還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標的知名度、顯著性、具體使用方式、主觀過錯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與整體之間的關系等。由於個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對商標侵權的認定也會不一致。就商標的知名度而論,一般來說,知名度越高,受保護的范圍就越寬,他人擅自使用時被認定為商標侵權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案件影響
商標侵權問題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及其操作性很強的工作,它既涉及到立法、司法和執法等層面,也涉及到經濟、文化、政治、外交等領域,因此是一項巨大的、復雜的系統工程。
參考資料來源於:網路
一、http://ke..com/view/535233.htm
二、http://ke..com/view/84127.htm
『貳』 電商平台商標侵權怎麼辦
淘有自己知識產權平台標准,當淘寶收到知識產權權利方投訴的時候內,淘只會認定你的寶貝是容否是使用了他人的商標,並不會去仔細判定你是否屬於代購商品。這個時候需要你自己提供相關的進貨憑證來證明是從正規渠道進貨然後進行代購售賣。此種情況並不構成所謂的商標侵權。申訴材料可以交由八戒知識產權進行撰寫,因為這個畢竟需要對淘寶平台規則很了解,同時擁有商標法等知識。八戒知識產權有個電商侵權業務就是針對這種情況進行申訴處理的。而且代購的此類案件處理的很多。
『叄』 如何解決圍繞電子商務,「互聯網+」網路商標侵權問題
為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解決圍繞電子商務、「互聯網+」而日益凸顯的網路商標侵權問題,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對涉網路商標侵權案件進行了風險預測,並提出對策建議。
謹防APP應用和微信公眾號被假冒
隨著各種服務類APP應用及微信公眾號的普及,兼之准入門檻較低、無須實質審核即可上線運行,這兩類產品面臨著被仿冒的極大風險。
一般而言,對APP和微信公眾號經營者的確定有兩種途徑:產品中標注的經營者信息及平台中登記備案的信息。在目前產品標注信息模糊、平台對經營者信息審核備案不嚴的情況下,一旦發生侵權,法院首先面臨的是經營者難以確定的問題。
對此,可從以下方面加強監管及處置:設置APP及商業類微信公眾號的登記備案制度;平台要嚴格審核准入制度,事先審核經營者的身份證件、工商材料等,只有在用戶上傳的身份證明與相關政府機關的資料庫核對一致的情況下,相關APP、公眾號才可上線運行;對有商標侵權嫌疑的APP及公眾號及時作出下線、通知擔保或反擔保等處理。
小心傍名牌的互聯網金融平台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金融平台對O2O運營模式青睞有加。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優勢在於充分運用網路的融資便捷性、具有較高的投資回報率,但網貸徵信體系的先天不足及信用認證的不完善所引發的產品信用風險不容忽視。而網路金融產品一旦搭上知名商標的便車,容易造成社會公眾對服務來源的混淆或誤認並基於對名牌的信任參與到融資之中,進而引發大范圍的金融風險。
因此,對金融產品的上線,平台應具有更高的審核注意義務,不僅要嚴格審核開發者、運營者的資質,更要對金融APP應用名稱是否存在傍名牌的侵權可能性承擔更大的注意義務,在接到通知後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同時,相關金融主管部門必須切實加大對此類APP的監管力度。
杜絕電子商務平台假冒商品泛濫現象
C2C模式(即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典型的如淘寶網、拍拍網、易趣網等,個人可以在其上開設店鋪向其他個人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下的電子商務平台上充斥假冒商標商品的情況一直屢禁不止,雖然法院可在司法層面就個案來認定平台的過錯及侵權責任,但僅靠個案訴訟的方式確實難以解決電商平台假冒商標泛濫的問題,C2C模式的特點導致電商平台在操作層面面臨打擊假冒商品的極大困難。
對此,海淀區法院提出,可通過技術手段來促進問題的解決,如採取價格過濾機制、大數據分析誠信記錄等方式,來加強對商標侵權行為監控的准確性、及時性。日照七步商標事務所韓主任對此持肯定態度。
同時,也可引入正品保險制度,即由電商平台與保險公司合作,引導商戶參與投保,在商戶被投訴或因售假被投訴後,保險公司相應提高商戶投保金額,以經濟手段增強不誠信商戶的經營成本。
據悉,絕大多數網路商標侵權案件都是法官通過法定賠償方式來酌定判賠數額的,且判賠數額不高,無法有效保護商標權人的利益。因此,一方面需要權利人增強舉證意識、提高舉證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法院在調查取證、證據保全、提高侵權判賠標准、頒發行為禁令方面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肆』 在電商時代如何避免商標侵權
騰訊安全靈鯤知識產權保護系統提供的線索支持下
全國10餘個省市的市場監管、公安機關協同作戰
成功搗毀某 「互聯網+全國連鎖維修」侵權平台,刑拘犯罪嫌疑人31人
初步調查2017年以來總涉案金額高達3億元
『伍』 做電商的,商標侵權方面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版期間因侵權所獲權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院商標糾紛解釋》
第十六條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適用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後果,商標的聲譽,商標使用許可費的數額,商標使用許可的種類、時間、范圍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綜合確定。
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應當准許。
一般情況下你說的這種情況賠償在1萬到5萬不等,具體要看侵權情形是否嚴重。
『陸』 電商平台的商標侵權是怎麼來說的
電子商務里邊的商標侵權行為: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
這是目前網路商標侵權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域名的沖突在於,雖然商標的地域性和專屬性允許多個相同商標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商品上和平共處,但在COM域下,一個域名在世界范圍內只能為一個人所有。域名搶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侵權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出租或讓商標權人高價「贖回」;另一種則屬於域名注冊人與知識產權人之間的權利沖突,即域名注冊人並無故意「搶注」,是由於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不可避免地與知識產權人發生權利沖突。
這種情況雖有搶注的事實,但卻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在國外,域名搶注行為的出現還要早上幾年,其中也不乏一些極具諷刺意味的事件,如域名制度創設之初負責全球域名注冊登記的機構——全球互聯網路信息中心(Inter2NIC)的域名就曾一度被人搶注。典型的案例有:紅塔山被菲律賓的一個廠商注冊,後來在當地設廠並生產了大量的香煙並銷售到亞洲的很多國家,甚至返銷中國。最近幾年搶注中國商標比較嚴重的應是中國香港地區,在大陸比較有名的商標,例如「恆源祥」、「大寶」、「小護士」、「鎮江香醋」、「雪中飛」等都遭到搶注。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
在網際網路上,處於不同伺服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只要上網瀏覽者在網頁上點擊超鏈接部分(又稱「錨」),另一個網頁或者網頁的另一部分內容就呈現在用戶的計算機屏幕上。合理設置的鏈接,在網路上都是允許的,因為鏈接技術是互聯網存在的基礎。但是,如果在自己網頁上將他人注冊商標或馳名商標設為鏈接,採用深度鏈接或加框鏈接技術,繞開被鏈接網站的主頁,這種行為就有借他人商標的知名度來增加自己點擊率和瀏覽量的「搭便車」的嫌疑。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
元標記指萬維網超文本置標語言的一種軟體參數,網主用以描述其網站,包括網主的基本情況、版權聲明及關鍵詞等這些信息訪問人是看不見的,但搜索引擎必須依靠它工作。將他人的商標用作自己網頁的元標記,將元標記埋藏於自己網頁的關鍵詞中,雖然並沒有以可見的形式使用他人的商標,但當消費者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他人的商標時,行為人的網頁則會從搜索結果中跳出來,因此,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埋置他人的商標,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尋找時就會不知不覺地訪問該網站。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關鍵詞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電子商務中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
此外,電子商務中還存在通過網路廣告、遠程登錄資料庫查索、電子郵件帳戶以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假冒、盜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推銷、兜售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或在網上隨意地詆毀他人商標信譽等侵權行為。
『柒』 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的目錄
第1章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
1.1電子商務概述
1.1.1電子商務的含義
1.1.2電子商務的基本特徵
1.1.3電子商務的分類
1.1.4電子商務框架
1.1.5中國互聯網發展與電子商務
1.2知識產權概述
1.2.1知識產權的概念與特徵
1.2.2知識產權的類型與性質
1.3知識產權與電子商務的關系
1.3.1電子商務對知識產權觀念、特點及保護程序的挑戰
1.3.2中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發展狀況
1.3.3國際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發展狀況
1.3.4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1.3.5電子商務對具體知識產權保護的挑戰
習題l
第2章電子商務中的著作權保護
2.1網路環境下著作權保護
2.1.1網路條件下作品表現形式
2.1.2網路條件下著作權的延伸
2.1.3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侵權
2.1.4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
2.2電子商務與著作權保護
2.2.1電子商務與著作權保護的關系
2.2.2電子商務對著作權保護的挑戰
2.2.3電子商務中著作權的侵權行為
2.2.4電子商務中著作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2.3網路服務商對著作權法的侵權問題
2.3.1網路聯線服務商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的幾種理論
2.3.2不同國家網路服務商著作權法律責任
2.4鏈接所引發的著作權侵權問題
2.4.1鏈接的概念和分類
2.4.2鏈接帶來的著作權侵權問題
2.5電子商務中資料庫的保護
2.6電子商務著作權保護的利益平衡
2.6.1利益平衡的兩個層面
2.6.2利益平衡的實現
習題2
第3章電子商務域名和商標權的保護問題
3.1電子商務與域名的關系
3.1.1域名概述
3.1.2域名的管理機構及注冊
3.2電子商務與商標權
3.2.1商標權概述
3.2.2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使用和商標權
3.2.3電子商務中的商標侵權行為
3.2.4現行商標法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規定
3.2.5電子商務活動中商標侵權責任承擔
3.3域名與商標的法律關系
3.3.1域名是否屬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客體
3.2.2域名是否可以歸入商標范疇
3.4域名爭議和商標糾紛
3.4.1域名糾紛的產生原因
3.4.2糾紛的主要類別
3.4.3域名爭議解決機制
3.4.4處理糾紛的途徑
3.5馳名商標的網上保護
3.5.1馳名商標在互聯網上的地位
3.5.2馳名商標的國際保護
3.5.3美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
3.5.4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
習題3
第4章電子商務的專利權保護問題
4.1專利權及相關的法律制度
4.1.1專利權的概念
4.1.2國內外專利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4.1.3專利制度的特徵
4.2電子商務專利技術
4.2.1電子商務的專利技術框架
4.2.2電子商務專利技術特點
4.2.3電子商務對專利權問題的影響
4.2.4與電子商務有關的專利權
4.3國內外企業電子商務專利現狀分析
4.3.1國內企業電子商務專利現狀分析
4.3.2國外企業電子商務專利現狀分析
4.3.3電子商務專利申請的發展趨勢
習題4
第5章電子商務立法中知識產權的法律責任問題
5.1網站的知識產權保護
5.1.1互聯網技術簡介
5.1.2網站(網頁)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5.2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知識產權法律責任
5.2.1網路內容提供商侵權問題
5.2.2網路中介服務商侵權問題
5.3鏈接的知識產權法律責任
5.3.1超文本鏈接的著作權侵權責任
5.3.2我國超文本鏈接的立法和司法實踐
5.4網路用戶在電子商務中的侵權問題
5.4.1下載
5.4.2網上瀏覽
5.5網路環境下幾種合理的使用行為
5.5.1為私人使用的目的下載作品
5.5.2為學校教育製作多媒體製品
5.5.3網上遠程教育帶來的合理使用問題
5.6網路侵權行為的避免
習題5
第6章典型案例
6.1域名和商標保護的案例與分析
6,1.1案例一:石家莊福蘭德公司訴北京彌天嘉業公司案
6.1.2案例二:寶潔公司訴國網公司案
6.2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例
6.2.1案例一:青島網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青島英網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網頁著作權糾紛案
6.2.2案例二:上海一家政服務有限公司訴另外一家政服務有限公司網站著作權糾紛
6.3綜合案例
6.3.1案情簡介
6.3.2公證取證難辨真偽
6.3.3網上商標保護缺少規范
6.3.4網上創作「身份」尚未明確
6.3.5網路版權保護立法需加強
參考文獻
……
『捌』 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侵權存在哪些特徵
您好,電子商務里邊的商標侵權行為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
這是目前網路商標侵權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域名搶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侵權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出租或讓商標權人高價「贖回」;另一種則屬於域名注冊人與知識產權人之間的權利沖突,即域名注冊人並無故意「搶注」,是由於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不可避免地與知識產權人發生權利沖突。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
在網際網路上,處於不同伺服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只要上網瀏覽者在網頁上點擊超鏈接部分(又稱「錨」),另一個網頁或者網頁的另一部分內容就呈現在用戶的計算機屏幕上。合理設置的鏈接,在網路上都是允許的,因為鏈接技術是互聯網存在的基礎。但是,如果在自己網頁上將他人注冊商標或馳名商標設為鏈接,採用深度鏈接或加框鏈接技術,繞開被鏈接網站的主頁,這種行為就有借他人商標的知名度來增加自己點擊率和瀏覽量的「搭便車」的嫌疑。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
元標記指萬維網超文本置標語言的一種軟體參數,網主用以描述其網站,包括網主的基本情況、版權聲明及關鍵詞等這些信息訪問人是看不見的,但搜索引擎必須依靠它工作。將他人的商標用作自己網頁的元標記,將元標記埋藏於自己網頁的關鍵詞中,雖然並沒有以可見的形式使用他人的商標,但當消費者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他人的商標時,行為人的網頁則會從搜索結果中跳出來,因此,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埋置他人的商標,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尋找時就會不知不覺地訪問該網站。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關鍵詞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電子商務中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
此外,電子商務中還存在通過網路廣告、遠程登錄資料庫查索、電子郵件帳戶以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假冒、盜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推銷、兜售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或在網上隨意地詆毀他人商標信譽等侵權行為。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玖』 電子商務商標侵權的形式有哪些
你好,
1、未注冊商標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2、知識產權相臨領域對注冊商標版專用權的侵犯
不正當權使用行為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4、注冊商標使用不當對他人注冊商標可能造成的侵權。
5、商標淡化構成的商標侵權商標行為。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