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子商務分類
一共四種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B2C)
(1)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運作原理
階段1-就是讓整個企業與企業間的「供應鏈」與「配銷商」管理自動化,透過Internet,不但節省成本增加效率,更有開發新市場的機會,企業間商業交易資訊交換,如采購單、商業發票及確認通知等。
階段1→2這類資料交換的協定稱之為電子資料交換(EDI),其運作方式是將電子表格的每一個欄位,以一對一的方式,對應於商業交易書面表格中的每一部分,就像所有的采購單及交易記錄都記錄在資料庫中。
階段3-電子資金轉移,如銀行與其往來企業間資金的自動轉帳。
階段4-所有的出貨需求在經過資料庫處理後會自動完成物流配送的要求。
2. 企業間電子商務的主要模式有哪些,典型的代表企業
電子商務模式隨著其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和信息服務方式的不斷創新,電子商務的類型也層出不窮,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代表企業:天貓、亞馬遜;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代表企業:阿里巴巴;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代表企業:eBay、淘寶;
4、線下商務與互聯網之間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代表企業:傢具網購市場的美樂樂;
5、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Business-Operator-Business 即BoB);
6、B2Q(企業網購引入質量控制)模式,通過在采購環節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驗貨、售後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
(2)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模式,就是指在網路環境和大數據環境中基於一定技術基礎的商務運作方式和盈利模式。
研究和分析電子商務模式的分類體系,有助於挖掘新的電子商務模式,為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提供途徑,也有助於企業制定特定的電子商務策略和實施步驟。
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從多個角度建立不同的分類框架,最簡單的分類莫過於BtoB、BtoC和CtoC這樣的分類,還有新型B2Q模式、BOB模式,但就各模式還可以再次細分。
1. 基於價值鏈的分類。Paul Timmers 提出的分類體系是基於價值鏈的整合,同時也考慮到了商務模式創新程度的高低和功能整合能力的多寡。按照這種體系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分為電子商店、電子采購、電子商城、電子拍賣、虛擬社區、協作平台、第三方市場、價值鏈整合商、價值鏈服務供應商、信息中介、信用服務和其他服務等11類。
2. 混合分類。Michael Rappa 將電子商務模式分為經紀商、廣告商、信息中介商、銷售商、製造商、合作附屬商務模式、社區服務提供商、內容訂閱服務提供商、效用服務提供商等九大類。
其中經濟商又可以分為買/ 賣配送、市場交易、商業貿易社區、購買者集合、經銷商、虛擬商城、後中介商、拍賣經紀人、反向拍賣經紀商、分類廣告、搜索代理等11 種; 廣告商又可以分為個性化門戶網站、專門化門戶網站、注意力/刺激性營銷、免費模式、廉價商店等5 種。
中國學者呂本富和張鵬將電子商務模式分為B2B、網上金融、網上銷售、網上拍賣/買、網路軟服務、網路硬服務、數字商品提供者、技術創新、內容服務、網路門戶、網上社區、旁觀者等12 種。其中BtoB模式根據職能又劃分為采購、銷售、物流、售後服務等類型; 網上金融模式根據金融領域又劃分為網路證券、網路銀行、網上保險、個人理財、風險資本等類型。
3. 基於原模式的分類。Peter Weill 認為,電子商務的模式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屬於原模式的一種或者是這些原模式的組合。而他所認為的原模式有以下八種:內容提供者、直接與顧客交易、全面服務提供者、中間商、共享基礎設施、價值網整合商、虛擬社區、企業/政府一體化。
4. 基於新舊模式差異的分類。Paul Bambury 從新的商務模式與舊商務模式的差異角度出發,將電子商務模式分為兩大類:移植模式和稟賦模式。移植模式是指那些在真實世界當中存在的、並被移植到網路環境中的商務模式。稟賦模式則是在網路環境中特有的、與生俱來的商務模式。
5. 基於控制方的分類。麥肯錫管理咨詢公司認為存在三種新興的電子商務模式,即賣方控制模式、買方控制模式和第三方控制模式。這種分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賣方、買方以及第三方中介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的相對主導地位,體現了各方對交易的控製程度。
6. 基於Internet 商務功用的分類。Crystal Dreisbach 和Staff Writer 按照Internet 的商務功用,將電子商務模式劃分為三類:基於產品銷售的商務模式、基於服務銷售的商務模式和基於信息交付的商務模式。
7. 基於B2B和B2C的分類。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課題組基於B2B 和B2C 模式進行了進一步的分類。
按照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將B2C 模式分為電子經紀、電子直銷、電子零售、遠程教育、網上預定、網上發行、網上金融等7 類。將B2B 模式分為名錄模式、B2B 和B2C 兼營模式、政府采購和公司采購、供應鏈模式、中介服務模式、拍賣模式、交換模式等7 類。其中中介服務模式又可以細分為信息中介模式、CA 中介服務、網路服務模式、銀行中介服務等4種。
其中,電子商務模式隨著其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和信息服務方式的不斷創新,電子商務的類型也層出不窮,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線下商務與互聯網之間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很快達到規模。該模式最重要的特點是:推廣效果可查,每筆交易可跟蹤。
5.所謂BoB是 Business-Operator-Business的縮寫,意指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
6.B2Q模式,通過在采購環節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驗貨、售後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
B2C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這是消費者利用網際網路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網上銷售迅速地發展起來。
B2C就是企業通過網路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路,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介面吸引消費者選購,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例如網路購物、證券公司網路下單作業、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都是屬於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可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
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虛擬社群的著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有三個特質-專注於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良好的信任關系、創新與風險承擔。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電子商務即是買賣。
廣告網路(Advertising Network)
線上與線下結合的模式(O2O模式)
3.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叫什麼電子商務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叫 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4. 企業與企業之間電子商務叫做什麼電子商務
企業與企業之間電子商務一般叫b2b,
b就是business,英文生意的意思,
5. 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 簡稱什麼電子商務
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簡稱B2B電子商務,B2B是英文business to business的縮寫。
B2B(也有寫成 BTB,是回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答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它將企業內部網,通過 B2B 網站與客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網路的快速反應,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
B2B 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互聯網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電子商務是現代 B2B marketing的一種具體主要的表現形式。
6. 什麼是企業與政府機構間的電子商務
1、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2、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
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6)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從電子商務的含義及發展歷程可以看出電子商務具有如下基本特徵:
普遍性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交易方式,將生產企業、流通企業以及消費者和政府帶入了一個網路經濟、數字化生存的新天地。
方便性
在電子商務環境中,人們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客戶能以非常簡捷的方式完成過去較為繁雜的商業活動。如通過網路銀行能夠全天候地存取賬戶資金、查詢信息等,同時使企業對客戶的服務質量得以大大提高。在電子商務商業活動中,有大量的人脈資源開發和溝通,從業時間靈活,完成公司要求,有錢有閑。
整體性
電子商務能夠規范事務處理的工作流程,將人工操作和電子信息處理集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這樣不僅能提高人力和物力的利用率,也可以提高系統運行的嚴密性。
7. 企業電子商務與電子商務企業有何異同
企業電子商務與電子商務企業的不同點在於企業電子商務,說明企業將,回藉助電商互聯答網的平台,推廣公司的產品,而電子商務企業則說明他是一個電子商務打公司,專門為企業搭建相關的互聯網平台,兩者之間存在的共同點就是都是企業,不同點就在一個是提供服務,另一個是被服務的對象。
8.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叫做什麼電子商務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簡稱為B2B,B2B(也有寫成 BT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指企業專與企業之間通過屬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它將企業內部網和企業的產品及服務,通過 B2B 網站或移動客戶端與客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網路的快速反應,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
9.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簡稱什麼
簡稱是B2C。
B2C是指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是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專
B2C電子商務的付款方式是貨到屬付款與網上支付相結合,而大多數企業的配送選擇物流外包方式以節約運營成本。隨著用戶消費習慣的改變以及優秀企業示範效應的促進,網上購物的用戶不斷增長。
此外,一些大型考試如公務員考試也開始實行B2C模式。其基本需求包括用戶管理需求、客戶需求和銷售商的需求。
(9)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B2C電子商務網站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
1、為顧客提供在線購物場所的商場網站;
2、負責為客戶所購商品進行配送的配送系統;
3、負責顧客身份的確認及貨款結算的銀行及認證系統。
網站照抄別人的幫助和購買規則甚至沒有刪掉別人的名字,這種做法只會讓人譏笑和厭惡,即使很寬容的用戶也會對網站的專業性產生懷疑。
10. 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哪幾類
B2C、B2B、B2G、C2G、C2C等。
1、B2C
B to C即B2C(business to customer)。B2C的B是Business,意思是企業,則是to的諧音,C是Customer,意思是消費者,是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分類中的一種,即表示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形式。
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主要藉助於Internet和獨立網店系統軟體開展在線銷售活動,同時也是企業或品牌推廣的一種新形式。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
2、B2B
B2B 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互聯網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電子商務是現代 B2B marketing的一種具體主要的表現形式。
面向製造業或面向商業的垂直 B2B(Directinstry Vertical B2B)。可以分為兩個方向,即上游和下游。生產商或商業零售商可以與上游的供應商之間形成供貨關系;生產商與下游的經銷商可以形成銷貨關系。
簡單的說這種模式下的 B2B 網站類似於在線商店,這一類網站其實就是企業網站,就是企業直接在網上開設的虛擬商店,通過這樣的網站可以大力宣傳自己的產品,用更快捷更全面的手段讓更多的客戶了解自己的產品,促進交易。
3、B2G
B2G是新近出現的電子商務模式,即「商家到政府」(是術語B2B或business-to-government的變化形式),它的概念是商業和政府機關能使用中央網站來交換數據並且與彼此作生意,而比他們通常離開網路更加有效。
B2G業務,主要是企業把出差、旅遊業務統一外包給專門的服務公司,企業可以節省成本,控制員工的出差、旅遊的費用。通過互聯網在線實時解決客戶下屬員工的機票查詢、預定與出票、酒店預定、訂單查詢、公司商旅成本在線查詢以及在線服務支持等功能。
4、C2G
C2G是政府的電子商務行為,主要包括政府采購、網上報關、報稅等,對整個電子商務行業不會產生大的影響。
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間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的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然而,在個別發達國家,如在澳大利亞,政府的稅務機構已經通過指定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用電子方式來為個人報稅。
這類活動雖然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是,它已經具備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雛形。
5、C2C
C2C(英文:Consumer to Consumer)實際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c2c即消費者間。C2C領域現已形成了四足鼎立之勢:淘寶、易趣、拍拍、有啊。
C2C網站商品的豐富性決定了購買者搜索行為的頻繁性.搜索的大量應用就決定了商品 信息在搜索結果中排名的重要性.。由此便引出了根據搜索關鍵字競價的業務.。
用戶可以為某 關鍵字提出自己認為合適的價格, 最終由出價最高者競得, 在有效時間內該用戶的商品可獲得競得的排位。只有賣家認識到競價為他們帶來的潛在收益,才願意花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