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子商務法草案三審提出哪些完善建議
電子商務法草案在審議時被指尚存完善空間,有委員建議「再行審議不急於通過」。6月1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電子商務法(草案)》,有委員指出,電子商務領域還存在的刷單炒作、刪除差評等行為,「應慎開刪除差評之門。」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的安全規范也頗受重視,有委員認為草案中有關個人隱私權的保護還較為薄弱,需進一步強化維權制度設計。還有意見指出,為規范電子商務競爭行為,要加大平台售假等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情節嚴重者可停止網路平台交易。」
建議加大售假懲罰,「情節嚴重可停止網路平台交易」
為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競爭行為,在草案審議過程中,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社會公眾建議,明確禁止電子商務經菅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經菅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在其他平台上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
基於此,電子商務法三審草案增加了以下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菅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李鉞鋒委員舉例說,今年5月,針對京東平台曝出的假茅台事件,京東超市官方微博5月17日披露了對該事件的調查及處理的進展,表示將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對該批次商品啟動了先行的賠付。
「這個風波雖然是處理了,但是如何從法律上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要讓電商經營者付出更加高昂的代價,讓制假售假行為自食其果。」李鉞鋒說,建議在電子商務法第六章法律責任部分,對違法情節嚴重並屢次不改的給予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等處罰,對於涉及標的金額較大的,按照標的金額倍數來罰款。
❷ 泰一數據:社交與電商的新玩法 各大平台爭奪什麼
國內電商經過近20年的市場優化,一方面,電商由綜合網購不斷向母嬰、跨境、農村等細分領域發展,另一方面,線上線下結合、企業合縱連橫、大數據技術的運用,都象徵著電商生態化的發展道路。
期間,企業品牌通過不斷打通生態入口、產品、服務和場景,對自身生態體系內的資源重新整合,打破行業邊界;電商平台則在去中間化、去中心化、去邊界化的基礎上,開啟多行業、多領域、多渠道的全方位生態圈布局……但泰一數據認為最引人矚目的還是社交和電商的跨界合作,已經成為業內最重要的發展趨勢之一。
雙11:商家最大的收獲是「消費者資產」
近日,阿里媽媽在總結天貓雙十一時稱,1682億銷售額背後 的「消費者資產」是商家最大收獲。
*雙十一「開閘」,社交平台數據暴增
這里消費者資產指的是,通過數字直觀的展現品牌與消費者價值之間的關系,並提供持續運營的能力。利用數字反應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興趣,購買,忠誠,通過數據全鏈路透視,使消費者數據資產變得可評估、可優化、可運營,最終實現消費者數據資產的激活和增值。阿里之所以能夠提供完整的全鏈路透視,這與它業務布局是分不開的。
*阿里業務布局簡析
阿里通過自有電商平台沉積以及UC、高德地圖、微博等埠導流,打造囊括電子商務、游戲、視頻、音樂等泛娛樂業務和智能終端業務的完整商業生態圈。這一商業生態圈的核心是數據及流量共享,基礎是營銷服務及雲服務,有效數據的整合抓手是支付寶。
品牌通過使用阿里電商平台,在一次次營銷和運營活動中累計消費者數據,阿里的品牌數據銀行對這些數據及消費者進行分層,針對不同層次不同狀態的消費者進行針對性運營,促使消費者在不同狀態間轉化,最終達到品牌忠誠。對品牌而言,這些消費者資產將成為新的營銷活動的有效指導,並最終促成企業長期的營銷規劃。
消費行為特徵倒逼電商平台社交化
品牌除了通過雙十一這類開閘放流式的途徑完成消費者資產積累,更需要將積累放在品牌市場的日常,於是乎,聚合了大量消費者日常行為數據的社交平台理所當然的成為品牌商的必爭之地。這與新電商時代下,消費者已經呈現的以下兩大購買行為特徵是分不開的。
*雙十一期間,品牌自帶雙十一話題
碎片化使用消費更加場景化
移動互聯網時代,信息滲透無處不在,購物受時間、空間限制更小,消費行為變得分散,任何一個生活場景都有可能轉化為實際消費——市場開始由傳統的價格導向轉為場景導向。時空碎片化帶來的直接影響包含了品牌在信息傳達、需求、渠道、生產等環節的碎片化趨勢。自2015年開始,移動端超過PC端成為網購市場更主要的消費方式並不斷滲透。隨著移動購物模式的多樣化,O2O、特賣等與場景相關的應用將成為驅動消費者遷移的新增長點。
人群細分,需求多元發展
隨著用戶更加註重商品品質,各方面消費力量興起,90後、女性和老年群體成為消費新動力。不同性別、年齡、家庭角色的用戶需求不盡相同,他們將選擇符合自身特徵的商品。商業回歸產品與服務本質,生產出更符合消費需求的產品、提供更加精細化的運營和包括內容在內的個性化的服務。消費群體逐漸趨於細分,電商企業服務精準個性化。
針對消費者在移動時代電商購買行為中的特徵可以發現,消費者對品牌的要求已不簡單的停留在品牌塑造者的身份,更需要它扮演內容傳播者、渠道運營者的角色。由此各大電商平台紛紛推出了自己對電商渠道的延伸補充,如淘寶的「有好貨」、「淘寶頭條」、「微淘」,京東的「覓·me」等,開放了圖文、直播、視頻等內容展現形式。電商平台意圖通過這些補充,協助品牌承載起與消費者溝通的橋梁,並最終促使消費者在同一個平台完成所有認知、興趣,購買,忠誠環節的數據行為。
社交與電商「玩」到一起,未來可期
與電商平台社交化不同,社交平台上人群流量的關注是天然聚合的。哪裡有人,哪裡就有社交;哪裡有社交,哪裡就有用戶。電商巨頭希望通過社交化功能搶佔用戶(消費者)更多的時間和流量,但在網紅風靡、內容電商興起的沖擊下,社交平台正在為電商提供強大的流量支撐。
在社交平台上,內容已經成為強大的獲取並識別用戶的工具,隨著品牌在社交平台內容原創領域的創新營銷,移動用戶正在形成以社交為入口的購物習慣,品牌更易利用社交數據識別用戶、分析用戶屬性、完成更精準的營銷定位,成為移動端多元流量入口。隨著社交和電商的逐漸融合滲透,電商行業正逐漸向基於社交互動的去中心化時代過渡。
*社交+電商成因及優勢簡析
其中,社交平台中的KOL更是自帶流量,他們通過內容原創實現商品、品牌的甄選、推薦,就此形成在細分小眾人群中的商業號召力。同時,大量的原創內容帶來了消費者從理性到感性評估產品的轉變,將過去只對產品本身的質量、外觀、性能等硬性評估的習慣,引導到對產品甚至品牌價值、代表的生活態度等的綜合評估,選擇產品的標准產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而消費層級也從性價比轉變為對「品質」「品位」「價值」的追求。最後,區別於傳統電商流量獲取成本高、轉化率低等弱點,基於社交關系鏈的電商行為兼具精準化營銷、社交效果好、用戶粘性高等優點,以個體信任為媒介,為品牌降低流量成本、挖掘網上購物存量用戶價值提供了解決方向。
隨著社交、電商平台功能界限的模糊,品牌宣傳與購物場景已經實現無縫對接,用戶(消費者)因興趣偏好而聚集,並掌握了更多的市場主導權,這種改變使激發用戶興趣成為品牌營銷的及格線,以滿足細分市場為主的新消費升級來勢洶洶,通過社交平台尋求一種全新的品牌展現方式已是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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