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材料
自荐书的写法不必要千篇一律,都采用一样的格式。但不管如何布局安排,都要层分明、简捷明了,突出重点。通常情况下,求职者多采 用的是开始部分、中间部分和尾部分的写作方式。 (1)开始部分,包括:标题,姓名,年龄,学历,婚姻状况,健康情况,联系地址,求职目标等。 求职目标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职业目标,应该考虑的因素有:专业特长;兴趣;待遇;能力;学历;年龄;性别;性格;爱好等。(其中兴趣与待遇最为重要)。对于特别热门、应聘人特别多的职业,选择要谨慎行事。简历中职业目标的写法:工作目标书写的字数简练清楚,最好不要超过四十个字。 (2)中间部分 主要陈述个人的求职资格和所具备的能力。 A、专业 包括自己所学的专业和业余所学的专业及特长;具体所学的课程等;自己所受教育的阶段;教育背景的陈述,要突出与招聘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 B、工作经历和能力 说明工作经历,尤其是与求职目标相关的经历,一定要说出最主要,最有说服力的资力、能力和工作经历;说明的语气要肯定、积极、有力。写工作经验时,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写近期的,然后按照年代的顺序依次写出。最近的工作经验是很重要的。在每一项工作经历中先写工作日期,接着是单位和职务。在这个部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陈述个人的资格和能力经历之后,不要太提及个人的需求、理想等。 (3)结尾部分 多是提供证明自己资历、能力以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也包括自己的一些补充。例如学历证明、学术论文、获奖证明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证书、专家教授推荐信等。这些可以列在另外的附页上。 ——————————————————————————范例如下: 自荐信 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东北师范大学物理系97级的一名学生,即将面临毕业。 东北师范大学是我国屈指可数的重点师范大学之一,它以“勤奋创新,为人师表”为校训,为我国教育事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在师大严谨求实的学风的感召下,无论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修养方面我都受益匪浅。 当教师的梦想在我上初一时就已萌芽,若干年过去,“教师”这一职业仍是我心中无悔的选择。九七年高考,在第一批录取院校栏我全部填入师范类院校,并有幸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进入大学以后,我才发现作为师范类大学生只学习好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注意从各方面培养、锻炼自己的能力。大一下学期我以全班最高票数当选为班级文娱委员。任职期间,我组织同学参加纪念“五四”运动大合唱比赛、庆元旦大型联欢会等多项活动。在提高自己组织能力的同时,把班级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另外,在“蓝月亮合唱团”任负责人期间,我牺牲大量业余时间组织同学活动,亲自教唱歌曲,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和好评。平时,我积极参加系里举办的各种活动:师能大赛、粉笔字大赛、手工作品大赛……都留下了我的身影。在各种活动中,我不但得到了荣誉,更主要的是锻炼了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为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平时学习过程中,我注重物理思想的培养,注意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另外通过物理实验,我培养了自己动手动脑的能力。 在大三下学期试讲和大四上学期实习的过程中,我都以一名教师的身份严格对待,注意研究中学物理的教学方法,注意教学语言的运用和板书的设计,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在长春客车厂一中实习期间,我共讲四个教案七节课,均以二倍于系里要求的工作量超额完成了任务,且课堂效果很好,得到了实习校师生的好评,实习成绩优秀。到目前为止,仍有很多学生与我保持书信往来,学生对我的理解和尊敬使我拥有一种满足感与幸福感,更感受到了教师这一职业对我的重要性。 “我以心去开取心,我以火去点燃火,我以高尚的灵魂去铸造灵魂的高尚,我以诚挚的情感去培养感情的诚挚。”带着对教育工作的无限向往和热爱,我希望早日成为贵校的一员,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祝愿贵校事业蒸蒸日上 ! 2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东北师范大学物理系97级物理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久闻贵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教师成长的沃壤,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因此我把青睐的目光投向贵校,向您校自荐,望贵校给我一个展示才华的机会为贵校争光。 在东北师范大学学习期间,我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拥有较雄厚的知识基础,打下了坚实的基本功,连续三年获得专业奖学金。注意加强师能方面的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师技能,同时,我还注重自己多方面知识的积累,在工作活动中积累经验,培养自己的能力。经过四年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自己已经具备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基本素质。 良禽择木而栖,忠士展才需要广阔的天地,能在贵校施展自己的才华,是我不悔的选择,我忠心希望贵校给我一个投身于教育事业的机会,希望成为贵校的一员,与您携手共进。 祝贵校广纳贤才,再创佳绩! 诚候佳音。 3、 我是一名性格开朗活泼的女大学生,经过四年的大学生活业已达到一名合格毕业生的要求。 本人生活态度乐观向上,积极参加系里、校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周到。我最大的特点是心灵手巧、思维活跃,富有创新开拓精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常有常人意想不到的创新,得到了大家的赞扬。我在绘画、雕塑方面有一定功底,参加了系里、校里举办的活动,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也爱好书法。 在大学四年中,我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我深知在当代,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具备全方位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所以,我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勤练教师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并掌握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大量知识,并在一直所从事的家教工作中加以运用,颇有心得,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习期间,我运用我的心得,发挥我思维活跃、创新能力精心制作教案,设计板书,并制作教具,在课堂上取得了极好的教学效果,获得了指导教师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我具有一定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在计算机方面,能运用高级语言进行编程,具备公文写作能力,熟悉INTERNET基础知识及操作。 我还热爱体育运动,在长跑方面有一定天赋,喜欢打排球、滑冰等体育活动。 我一直向往着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教师,每每看到孩子们信任的黑眸和活泼的身影,我就涌起一股冲动,想将他们纳入我的羽翼。用自己的知识、才能将他们变成明日的雄鹰,看着他们展翅翱翔在自己的广阔天地,为他们而自豪。 XXX 2000年11月 4、 作者: 来源:http://www.lunw.com/ 在大学四年中,我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我深知在当代,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具备全方位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所以,我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勤练教师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并掌握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大量知识,并在一直所从事的家教工作中加以运用,颇有心得,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习期间,我运用我的心得,发挥我思维活跃、创新能力精心制作教案,设计板书,并制作教具,在课堂上取得了极好的教学效果,获得了指导教师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我具有一定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在计算机方面,能运用高级语言进行编程,具备公文写作能力,熟悉INTERNET基础知识及操作。 我还热爱体育运动,在长跑方面有一定天赋,喜欢打排球、滑冰等体育活动。 我一直向往着成为一
Ⅱ 谁有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制度急
人口学校规章制度 一、校长职责: 1、按有关规定管理好人口学校的教学秩序,落实学校规定。 2、研究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好师生教学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结合计划生育实际,不断抓好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指导计划生育工作。 4、开展评教和教学工作,以提高教学水平和学员学习效果。 5、推广新式教学方法,鼓励教学改革。 教师职责: 1、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认真备课,精心批改作业,有比较规范的备课笔记。 3、加强教学研究,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4、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结合生产、生活、生育实践,探索和改进新的教学计划,并总结归纳,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员守则: 1、参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2、尊敬老师,服从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搞好团结,互相帮助,争做精神文明模范。 4、上课认真听课,动脑思考问题,提问、回答踊跃。 5、勤奋学习,勇于探索,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6、认真做好备课笔记,按时完成布置作业,参加结业统一考试力争“文凭”水平双丰收。 三、考试制度: 1、人口学校应把考试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教学活动中,按照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统筹布置,根据情况对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进行考试以检验教学成果。 2、人口学校组织的考试宗旨旨在体验教学成果,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教、学双方的积极性,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学习。 3、人口学校要在校长领导下,根据所学的内容及学员情况,统一命题,制定考卷,安排考场,并做好相应的监考、阅卷、发证工作。 4、严格考试纪律,提高考试效果。 四、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教学档案指为开展教学而准备的教材、备课笔记、教课记录、学员名册、点名册、教学对象、登记表、试卷等。 2、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3、教学档案应明码标签,分类管理,并定期整理,不得随意毁损丢弃。 4、把各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学校总体工作之中,经常加以检查,并结合宣教规划总体要求加以考评。 五、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教学设备指为人口学校教学而配备的课桌椅、黑板电教器材及附属物品等。 2、教学设备的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人口学校的各类教学设备应注意经常维护、保养,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打扫整理,保持整洁,以创造清新整洁的教学环境。 4、人口学校的各类教学设备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5、注意电教器材维护,确保教学需要,严禁随意外借私用或挪作他用、毁坏、破坏等。 6、加强人口学校治安保卫,注意防尘、防潮、防火工作。
Ⅲ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是干什么的
学习“妇女保健常识”、“青春期揭秘”、《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专《反季节蔬菜种植技术》属等有关知识。这次学习通过远程信息技术教育平台,把要讲解的知识资料,制成课件,有文字说明,有图片展示,有动画放映,最后为育龄妇女们进行了妇科病的检查。
邀请计生服务医生为育龄妇女讲述女性的生理特点、生殖系统的炎症状和防治药物的选择等知识,并为妇科病患者检查身体,免费接送困难户治疗。对孕妇女和已经生育计生户建档、建卡,定期同计生服务医生一道上门进行孕期、术后随访服务。
Ⅳ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教学制度
教 学 制 度
一、以马克思人口理论为基础,以党中央的政策法规为指导。对育龄群众开展晚婚晚育,优生优教、节育避孕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二、认真备课讲课,讲求教学应效,认真完成教学计划。
三、坚持考勤制度,对每期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考勤登记。
四、每期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教 学 计 划
一、教学目的:通过开展“五期”教育培训,使广大育龄群众掌握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教学内容:
1、人口理论教育。
2、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3、青春期、孕产期、避孕育儿期、更年期知识。
4、生殖保健知识。
5、生产生活知识。
四、教育时间安排:
3月 日 6月 日
9月 日 12月 日
学 习 制 度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婚育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实行生育的自觉性。
二、服从学校领导和教学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四、保持教室卫生清洁,爱护公物。
五、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帮互敬,共同提高。
生殖健康监测制度
一、积极宣传计生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二、加强孕前管理
三、村级服务室承担全村生殖健康监测工作。
四、热情接待生殖监测对象,认真填写记录。
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严禁弄虚作假。
村级药管员工作职责
(村、居委会)
一、宣传贯彻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为本地育龄妇女服务。
二、准备掌握使用药具人员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做到三清(现行政策清,基本数字清,服务对象清);三会(会随访,会宣传指导,会处理一般问题);三到户(送药具到户,宣传到户,随访到户)。
三、按时领取药具,及时定量送药具到人,讲解使用方法,按时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四、认真建好《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登记卡》卡册,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同时准备上报花名册。
五、及时填报《药具失败登记报告单》。
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
村计生协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计生协会章程》,开展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组织群众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人口理论、节育避孕、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觉性。
2、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3、每个协会会员必须建立5-10个联系户。
4、协会会员经常向村组、计生协会组织、计生部门和党政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报告信息。
5、协会每年要进行会员工作活动情况检查和年终评比。
村民小组计生指导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实施计生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婚育避孕、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
2、正确指导本组育龄夫妻节育、避孕措施。
3、负责本组婴儿出生、人口死亡、节育避孕、新婚人数以及人口变动情况的报告,每月28日向村计生办报告一次。
4、负责避孕药具发放登记管理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职责
1、专干必须履行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计划生育任务。
2、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掌握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做好计划生育法规宣传工作。
3、必须按计划落实好出生人数,如实统计上报各项数据、资料,做到乡村组及对象相符帐卡、报告单一致。
4、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学校,当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分别对不同层次的对象宣传服务,授课次数不得少于5次。
5、加强育龄妇女对象的孕前管理工作,每月现有随访对象2次,当好计划生育信息员,力争计划生育率为95%以上。
6、当月必须当月完成,季度三查工作不得拖欠,力争做到无外逃户,无计划外生育,积极主动上门做计生对象的工作,掌握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员。
7、搞好药具发放,当好药具宣传员。
8、坚持每月2号专干例会制度,及时准确填送《计划生育报告单》,缺席会议一次或缺席报告单一次罚款5元,漏报、假报出生、节育手术的,每发现1人罚款5元,并影响年终评先评优。
计划发放管理制度
(地、县、乡、村)
一、年度需求计划应按照“满足需要、保障供应”的原则,以村为起报单位,经自下而上的程序,实事求是地制定。
二、各级必须按计划发放避孕药具。地级按县级年度需求计划分季度发送药具;县级双月、乡、村每月按计划定量、实有人数发放药具。
三、调拨发放手续必须完备,登记必须真实。发放药具地、县级必须凭避孕药具发放情况报表(表四)开三联调拨单及时登帐与发放;乡级必须凭村级《避孕药具发放、查访登记卡》进行发放,领取人在乡计划分户帐上签字;村级按《避孕药具发放、查访登记卡》上实际用药具人员发放;服用对象应在接受查访后亲自在查访上签名。
四、计划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不准用于零售。
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
村规民约
第一条:在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村民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履行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提倡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禁止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和计划外怀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参加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的“三查一治”
第四条: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应接受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及时知情选择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凡计划外怀孕的,必须自觉终止妊娠。
第五第:外出务工,暂住从业人员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生合同,然后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需回乡参加“三查一治”,也可寄回打工地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孕情检测证明。
第六条:育龄妇女不得进行非医学或性别选择性地人流、引产。
第七条:凡违反计生政策的村民,除按上级部门规定处罚外,本村委会还将取消该村民家庭所有成员可以享受的乡村组福利待遇。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提供节育手术服务,实行免费(有关标准按省市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范围:上环、取环、人流、结扎等。
欢 迎 举 报
内容:出具假证明,办理假手术,隐瞒计划外行踪及计外生育,残害、遗弃女婴,非法送养、抢养,非法签定胎儿性别,乱收费、乱罚款,违反“七不准”。
制度:举报属实,奖励50元以上。
电话:2220342(区计生委)
2705148(乡计生办)
国家计生委“七个不准”的规定
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准监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每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村民实施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实行计划生育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户籍在本村、户籍不在本村因婚嫁居住本村的和在本村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乡计生办指导。
第五条本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支书、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共4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行使工作权利和履行工作职责。
其权利是:
1、在村党支部、村委员会领导下,依照本章程依法行使本村计划生育的管理权。
2、组织有关会议,开展计划生育活动。
3、限制村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进行计划生育奖罚。
其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引导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
3、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指导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开展:婚前、新婚、怀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三查”以及流动人口管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引导村民少生优生勤劳致富奔小康。
5、维护村民计划生育合法权利,教育指导村民发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七条健全村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吸收具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计生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并在计划生育方面起模范带着作用的村民为协会会员,民主参与并监督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且受法律保护,其权力有:
1、达晚婚婚龄后领取婚姻状况介绍信,依法申请婚姻登记的权利;
2、条例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有权申请领取《一孩生育证》,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妇,有权申请领取《二孩生育证》;
3]已婚育龄妇女在节育技术员的宣传指导下,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权知情选择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民主选举成立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评议计划生育工作;
5、享受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类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九条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禁止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禁止计划外生育;
2、示持有《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夫妇必须采取一项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3、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应接受计生服务人员的指导,及时知情选择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
4、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季度按时参加一次“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5、凡计划外怀孕的,必须自觉终止妊娠,并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6、外出务工,暂住从业人员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然后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务工、暂住,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每季度必须按时回原籍地参加“查环、查孕、查病”的活动或寄回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的有效孕情检测证明;
7、育龄人员应定期接受“五期”教育;
8、不得进行非医学性人流、引产;
9、履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类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半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由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合理改进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村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必须将全村人口计划、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张榜公布。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椟代表会议可以经合法程序后,免除其职务: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失职或渎职的;
3、以权谋私、循私枉法的。
第十三条村计划生育协会通过下列形式对本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参与和监督。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发挥协会理事、会员的作用,为计生工作献计献策;
2、参加村民委员会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提出建议、意见;
3、调查研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改进工作方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进行奖励:
1、凡实行晚婚婚育的夫妇,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每月享受5-6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小孩十四周岁为止;
2、在招生、招干、参军时,优生推荐独生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户的子女;
3、村、组企业用工时,独生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纯二女户在同等条件下,优生安排;
4、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批地建房,对未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计划生育家庭未全部解决批地建房之前,村、组不得安排宅基地建房;
5、双农户独生子女少儿两保险由村、组各负担50%;
6、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可享受乡村100元养老保险金。
7、纯女户可照顾一个男到女方落户指标。
第十五条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村民进行惩罚:
1、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次性处罚到位。
2、计划外生育的,除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按有关合同收取违约金;
3、计划外怀孕后不自觉终止妊娠的,责令限期终止妊娠,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交通、食餐费用;
4、个别“查环、查孕、查病”不到位的育龄妇女,全家所有成员不得享受乡、村、组的任何福利待遇;
5、进行医学性人流、引产的,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经乡计生服务站批准,自然流产的,3小时内报请乡计生服务站派员核查,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视作进行了非医学性人流引产。由乡计生办收回其生育证,不允许再生育,并按合同收取违约金。
6、拒不履行各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由村计生领导小组收取违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本村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地方,以本章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五
Ⅳ 计划生育问题
一、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首先,一男孩户和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假出国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二) 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个别村干部为了村委换届当选,私下口头承诺了一些超生户的不合法要求。
(三)晚婚晚育率下降幅度较大。《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登记手续的简化,出现了初婚人数激增、晚婚率大幅度下降的状况,且难以扭转。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旧传统婚育观念仍未转变,客观原因在于,一是村级源头管理失去了“抓手”。《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结婚要登记,必须持村级出具的介绍信,不到晚婚年龄的,村级一般不予出具介绍信。《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简化了程序,取消了村级介绍信,未婚青年只要够法定婚龄,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就能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台帐管理、合同约束未落实到位。三是乡镇对晚婚晚育控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政策推动上,力度不够,没有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有的虽然制定了,但落实不到位;在督查考核上,既没有督导村级建立完善未婚青年管理台账,也没有把晚婚晚育工作作为人口责任目标的一项重要指标考核。
(四)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多数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村级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二是假回函现象严重。有的育龄群众通过黑市办假回函;有的通过亲属在外地冒名顶替查体办回函;有的不择手段获取流入地流动人口空白回函单,自己填写孕、育、节育情况,寄回流出地。三是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有时与实际不符。有的流入地在查体程序、人员身份确认上不规范,有的查体结果不真实。四是在县内流动躲生。有的育龄群众办理了外出打工手续,实际上并未外出,而是在县内流动,有的居住在亲戚家中,有的在县城租房居住。
(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够及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归纳应落实而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育龄人群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是患病不适应型,育龄群众身体患有不适手术的各种疾病。四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五是攀比型,这类往往是由于村干部家属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不带头,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六是对立型,对村干部或计生工作人员有意见,故意在工作上不配合,给干部出难题。从以上几种类型分析,一类、二类所占比重较大。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一是对“经济困难型”处理难兑现。这种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个别超生户,法院先后拘留数次,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三是社会抚养费征缴手段不多。目前向违法生育群众征缴社会抚养费,不外乎人口计生部门直接征缴或提请法院非诉执行这两种渠道。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前提都是违法生育群众必须具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济能力,否则就束手无策,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只是通过封存、扣押拒不交纳者的部分动产,顶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迫使其缴纳,很少象执行经济案件那样,采取封存、拍卖拒不缴纳者的不动产等强制措施,更没有采用过限制其有关权力的措施。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渠道狭窄,征缴措施不够严厉,给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留下了抗拒缴纳的空间。
(七)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村级计划生育各项制度、流程制定得较好,但执行不到位。多数制度、流程有文件、有板面,但真正执行落实的较少,甚至县、乡不督查、不考核 ,干脆就搁置。二是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干部和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认识模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协议书》形同虚设,村里除二胎绝育措施落实合同和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外,其它合同基本没有。在《章程》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基本没有执行。三是村级“两室一校”利用率较低。除联合集中办公外,其它时间“两室一校”使用较少,村级查访服务、业务工作梳理、人口学校开课学习等经常性工作开展不正常。四是村级计生档案流失现象不容忽视。由于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导致往年计生档案流失。特别是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更换后,不少的计生档案移交不到位。
二、对策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持计划生育舆论的高压态势。立足于既逐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又确保舆论的高压态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婚育文化一条街建设,利用大、中型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抓好舆论环境宣传。要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媒体宣传,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现人口计生信息“村村通”,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像、网络上有影、报刊上有专栏,实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让群众切实了解国情、懂得政策、增强历史责任感。同时,要与育龄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算好多生育一个孩子,抚育子女的成本,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少生优生。
(二)强化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一是抓住查访、普查、节育措施“三个关键”,做好控制违法生育的前沿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工作,努力将村查访落到实处。坚持每年至少三次进站普查制度,狠抓进站尾子的清理,将违法怀孕或违法生育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当事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惩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农村违法生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警示、震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效手段。这项工作,既要保证征收到位率,又要保证其影响力。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违法生育户,可“一次征收,分次缴纳”,在一次首付的基础上,此后每年度缴一次,使其年年缴得起,年年受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教育。对有钱不怕罚的违法生育户,依照程序提高征收标准。对抗拒不缴的“剌头户”和外逃户,由计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的,依法查封其房屋,经莒县司法技术鉴定中心作出资产评估鉴定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对其房屋依法进行查封、打价、拍卖、拆除,用以抵顶其社会抚养费。三是加强对协议离婚、户口迁移、出国人员、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等特殊人群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监控力度,对已办理协议离婚、户口迁出、出国的手续人员,村计生专职人员要通过入户随访等方式,掌握其动态,对仍在家居住的人员要及时纳入管理;户口迁出的,及时索取落户证明和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确保“人在管到底,人走有手续”,防止以假离婚、假迁户口、假出国为借口违法生育。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照顾二胎生育条件的,特别是再婚家庭,要靠上做宣传教育工作,向他们讲明政策;要加强孕情监测,防止违法生育。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劳动、民政、法院等部门之间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联系,把好户口迁移关、离婚关和出国关。四是强化村干部责任。全面实行村级计划生育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罚政策,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制,对近年来出现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或出现当年度违法生育的,严格按照《莒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处理处罚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晚婚晚育率。一是继续实行未婚青年台帐式管理。指导村级全面建立未婚青年管理台帐,把未婚青年婚情排查列入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重要内容,随时掌握未婚青年的婚情动态。二是实行合同化管理。通过村民自治,规范完善晚婚晚育合同,明确相对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谁违约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征收违约金的办法,加强协议约束。三是加大政策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对晚婚晚育夫妇的各项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发挥好利益导向作用,引导育龄群众自觉晚婚晚育。四是加强对晚婚晚育工作的考核。乡镇要将晚婚晚育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村级的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五是通过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从严处罚未婚先育,特别是不到法定年龄非婚生育的违法生育家庭。六是责成民政部门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提高晚婚率。
(四)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性别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长远发展。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治标的措施来讲,主要是提高外控力,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建议,近期在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一次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托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两非”案件。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开除公职,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从治本的措施来讲,主要是增强内动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二是强化利益导向。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宅基地划分、子女入托、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扶贫开发、慈善救助、生育关怀、贴息贷款、劳务输出、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在城乡低保、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受益权,让女儿户得到更多的实惠。推广寨里河乡在新农合中免除双女户家庭应缴费用。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五)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流出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一是季节工。这部分人多数走不远、打工时间短,有时白天在外打工,晚上回家居住。根据这种情况,可以实行以进站结果顶替回函。只要乡镇大批进站便回家进站,开展邻村联合集中办公查访便回家查访,作为“在家”育龄妇女的正常管理。二是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前要严把发证关、合同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关“三个关口”,做到流出一个,手续完备一个、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一个、放心一个。外出后,要按照签定的协议,督导其履行协约,按时回函,对规定时间内未回函的人员,要按协议条款进行处罚,督促限期回函。年底时,利用他们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集中进行一次进站普查,同本人见面,掌握其孕、育、节育情况。三是对已婚育龄妇女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继续实行“跟踪式”服务,改变乡镇各自为战的做法,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协调,依托当地计生服务机构对莒县籍已婚育龄妇女集中进站、集中回函。四是对县内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现居住地“托管”措施,纳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县内流动的育龄妇女出现违法生育的,对现居住地乡镇同样扣分。
(六)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在全面落实已有利益导向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奖励优惠力度上和享受对象的范围上求突破,使更多的计划生育户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使计划生育户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下步应落实和完善好六类政策:一是企业独生子女职工退休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二是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三是相关部门在实行低保、救助、合作医疗等普惠性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四是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制定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五是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六是参考一些地方的作法,适当增加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金或将60岁的享受年龄适当下调,年龄下调后,可按年龄段给予不同的奖励金。
(七)切实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制定出台加强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根据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别是“基层管理合同化、优质服务系列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干部队伍职业化、日常工作制度化”五化要求,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中的各项工作流程、标准、制度、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的规范要求,使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纳入制度化、经常化。二是推行村级档案乡镇保管制度。借鉴陵阳镇的做法,对村级计生档案实行统一整档、统一管理。三是推广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各乡镇在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方面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
(八) 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确保达到省市规定的比例。协调人事部门,解决乡镇计生委工作人员职称评聘问题。借鉴菏泽市的做法,探索实行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定期异地交流调整制度,解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能打破情面、不便放手开展工作的问题。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借鉴沂水县的做法,村计生专职主任工资享受村委主任同等待遇,村计生服务员工资享受村委主任待遇的80%,由乡镇财政统筹,以“直通车”方式进行兑现。同时,为从事计生工作 10 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且所属村连续10 年无违法生育的村计生专职主任、服务员办理养老保险,保险金由乡镇、村按比例负担;村计生专职主任从事计划生育工作20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村委主任同等的退休待遇。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Ⅵ 哪里有村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半年工作小结呀
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2003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可谓力度最大、措施最实、亮点最多、成效最好。预计到今年底,全市出生总数将达4650人,出生率5.82‰,死亡人数4300人左右,死亡率5.38‰,自然增长率0.44‰,计划生育率可达99%以上。其他各项目标任务基本都能按年初目标管理要求顺利完成。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以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坚持与时俱进,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管理,拓展优质服务,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
1、按照党政领导“三到位”要求,切实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年召开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听取了计划生育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市人大专门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市政协也视察了计划生育工
作。二是继续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出生4678人,全年出生率5.90‰左右,自然增长率接近0,计划生育率99%以上,期内措施落实率95%以上,合格村率、知识普及率、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等都在90%以上。三是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文件,并对独生子女困难户的帮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等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要求。四是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力度。全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计划生育经费1360多万元,免费服务经费在各镇区已得到落实,独生子女费的兑现也基本得到落实,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五是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能动真碰硬。尤其是对个别企业家计划外生育问题,市委、市政府决不庇护,支持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对计划外生育的企业家查处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影响。
2、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抓重点、攻难点,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针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难的情况,市计生局进行了专门调研,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措施。明确各类企业都要承担起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抓好落实,印发了《致全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调整了市经贸局下属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张艳副市长亲自深入企业进行督查;各个乡镇也都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宣传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正在有序落实之中。周城镇汉生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已率先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起了表率作用。
二是巩固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市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下设宣传、法制、综合、科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五个工作委员会。每个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由主任委员负责每季度召集组成人员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交流信息,部署工作。这一组织的成立,把相关部门的人员通过这一条纽带有机地连结在一起,使资源共享、部门协作有了组织上的保证,并能促进这种协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狠抓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在去年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今年又积极研究探讨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经计生局、公安局、溧城镇三家反复磋商,最后制定出台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七条措施:⑴摸清底数。⑵分类管理。⑶落实责任。⑷强化服务。⑸协同管理。⑹严格考核。⑺形成制度。此外,今年以来我市对城乡结合部、集镇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管理盲区和死角进行了清理和治理;同时,总结、宣传和推广了上黄镇周山村建立流动人口安居园的做法。
3、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依靠政策推动,强化利益导向,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立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首先,启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对全市6类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了调查统计,并实施了5种救助方法。一是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的特困家庭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他们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由计生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二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困家庭实行定点诊治,发给服务联系卡,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治疗,并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经费补助;三是对排查出的20户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的特困家庭,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四是为父母伤残和死亡的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减免子女的学杂费,并实行结对帮扶,助其完成学习;五是协调工商、劳保、卫生、城管等部门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再就业和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其次,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对帮扶了2个经济薄弱特困村,办了5件实事:一是投资5万元将上沛镇东张村120亩抛荒田开挖成鱼塘,增强了该村的造血功能;二是投资10万元为横涧镇南渚村修了1条致富路和2座小桥;三是投资2万元对12户计生贫困户扶持禽畜养殖;四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及天灾人祸造成的16户特困户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五是对3名独生子女孤儿救济助学金和学杂费。再次,大力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针对计生和泰康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独生子女健康保险和母子平安保险,我市及时进行了宣传,并以上黄为试点镇,率先为全镇所有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健康保险,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第四,积极争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市政府今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列入与各镇(区)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兑现率达100%,并将在年终评选计划生育工作模范镇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财政困难的镇(区),由财政每年通过拨付转移资金解决。根据统计,全市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为8730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396人,各类企业16669人,纯农户和其他人员66236人。各个镇都将此项工作放上重要位置,兑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4、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实施的一年,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新热潮。一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今年9月1日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全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市长高清在《溧阳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计生电影宣传队在14个镇区共放映计生喜剧片和科普电影16场,观看群众达2万余人;举办了一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题培训班;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计生、司法、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大型的计生科普集市活动,提供展板18块、发放宣传材料400份,接受咨询200多人次;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吸引众多市民和群众积极参与。各镇(区)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的舆论氛围。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进行了社会抚养费管理制度的改革,完成了征收主体的转变,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社会抚养费的监管力度,会同财政部门多次对部分镇(区)社会抚养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对前马、上兴、绸缪等镇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究。三是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加强了对计生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为计生工作服务,特别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积极与司法部门搞好协调,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强制执行工作,在群众中影响很大。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过错追究制,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对计生工作中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清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局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了信访工作网络,为抓好信访工作提供了保证,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8 件次、群众反响较好。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在市计生指导站实行评聘分开,并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打破职称终身制和吃大锅饭、按平均主义等固有做法,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基层计生干部学历教育。对照省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的要求,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证书教育的基础上,今年又继续与苏州大学联合开办大专教育班,共有20位计生干部参加。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宣传、规统、技术各条线人员继续采取定期“以会代训”,4月初集中举办了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各镇服务站、各村(居)和城区扎口管理的500多名计生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间2天,培训内容为宣传、科技、法规、规统四大块工作。9月份又举办了由分管领导和计生助理参加的法制培训班。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计生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市计划生育干部在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方面有了很大的转变。五是加强队伍管理。解决了计生协会编制,明确了计生服务站人员列为计生办人员,落实了计生干部的岗位津贴,提高了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6、坚持加快事业发展,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坚持发展水平这一第一要务,为计划生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一是进一步健全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市计生指导站添置了新的设备,全面实行了电脑管理,提高了服务能力;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经市编委批准,建起了南渡、竹箦、社渚、戴埠四个中心服务站;一般镇区服务站环境布置、服务功能等也都适时作了调整;全市131个行政村按“两室合一”的模式建起计划生育服务室。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起以“以市站为龙头、以中心站为主体、以镇站为依托、以村室为基础”的“三站一室”联动机制。二是加快了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20个镇(区)计生服务站全面开通了宽带网,提高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提升了信息传递速度和安全效能。三是实行了规统工作的改革。完成了人口计划需求的调查,制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了信息的引导作用,提高了信息利用水平。四是创新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思路。今年以来,我市宣传教育工作能与时俱进,调整思路,第一在宣传主体上体现联合性,由过去计生部门一家唱独脚戏向部门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横向联合转变;第二在宣传内容上体现多元性,由过去只重视宣传法律法规向既宣传法律法规,又宣传优生优育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科技致富信息转变;第三在宣传对象上体现广泛性,由过去只注重向育龄人群宣传为面向全体人群宣传;第四在宣传方式上体现多样性,由过去单纯的标语口号、空洞说教、一般号召、硬性约束向春风化雨、启发诱导、因人施教、按需服务、吸引群众参与转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依法管理力度还不大;综合治理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现象仍较严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全面兑现还有一定难度;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计生干部的作风不够务实等。我们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工作的新发展。
老天!累死了!希望楼主采纳!
Ⅶ 社区工作人员干什么的
社区工作人员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民政工作、综治工作、计生工作。
一、民政工作如下:
1、加强民政网络建设,发挥民政网络作用,及时增补委员;
2、按上级要求建好民政工作台帐,做到规范、齐全;
3、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经常性地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有记录,有台帐;
4、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助残、帮困以及老龄等方面的工作。有记录,有台帐;
5、负责受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以及调查核实申报公示工作,强化义务劳动制度,每月规定日期前将劳动统计表上报街道民政办;
6、做好困难户的情况登记、做好低保及困难户大中专学生的情况登记,并做好台帐。做好大病慈善医疗卡的调查申报,有台帐,有记录。
二、综治工作:
1、加强综治网络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负责抓好保安队伍建设,做好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3、及时掌握,经常了解社区治安情况,建好综治工作台帐,做到规范齐全;
4、负责本社居委法制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做好地区人员管理,外来暂住人口登记领证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治理工作;
6、经常向居民和社居委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计生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宣传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本社区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和年度人口计划的管理;
3、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名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室、视听室各项工作,开展优质服务;
5、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查验工作;
6、指导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药具发放管理;
7、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发展会员;
8、帮助育龄群众办理审批二胎手续和领取《独生子女证》手续,及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工作;
9、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统计工作;
10、定期如实的向社居委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Ⅷ 跪求计划生育协会活动记录
2005年1月21日
学习地点:社区办公室
学习内容:学习计生相关政策法规
参加人员:社区计生协会组织成员13人
主持人:刘亚芬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1、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
2、 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首要的问题。
3、 未来十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
4、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
2005年2月2日
学习地点:社区会议室
学习内容: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参加人员:计生协会理事、委员
主持人:刘亚芬
一、家事国事天下事,计划生育自己事,群策群力群管理,计划生育要自治。
二、结婚依法去登记,非婚生育要取缔。遵守生育登记制,怀孕及时到社区
三、法律法规要遵守,群众积极来参与。社区工作要及时,服务办证到家里。扶贫帮困来互动,三查随访要仔细。
2005年3月22日
学习地点:社区活动站
学习内容:人口与计划生育
主持人:刘亚芬
参加人员:社区全体干部、社区计生协会部分会员23人
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
就:1、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2、降低了人口抚养比率,促进了经济发展。3、生育率下降减轻了社会负担,促进了社会发展。4、计划生育减轻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5加强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生殖健康水平。6、建立了有效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宣传技术服务。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稳定低生
育水平。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坚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2005年4月12日
学习地点:社区活动站
学习内容:人口与计划生育
主持人:刘亚芬
参加人员:社区全体干部、社区计生协会部分会员23人
一、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开发人口资源,维护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生态平衡。
深化生殖健康理念,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生殖健康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和预防性病,爱滋病方面内容。
三、婚育新风进万家,尊老爱幼人人夸。
四、近亲结婚忧愁,少生优生负担少。
2005年5月16日
学习地点:新华书店六楼会议厅
学习内容:人口与家庭
参加人数:育龄妇女、协会组长20人
主讲人:市师范学院金教授
家庭教育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该怎样爱孩子,为孩子做些什么,怎样成为孩子的榜样,金教授为大家详细讲解了热点问题。高尔基说过:爱孩子是连母鸡都会的事。那么我们会吗?孩子听吗,高兴吗?家庭教育是个古老的话题,包罗万象,尤其是孩子的青春期怎样渡过。家庭教育要具有感染力、灵活性、针对性。怎样与青春期的孩子沟通,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解决矛盾要以情为首,理解、关爱孩子的精神世界。
2005年6月15日
学习地点:社区活动站
学习内容: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
参加人员:协会委员、组长
主持人:王芳
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有突破、要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是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
其指导方针是: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
其主要内容:要围绕新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拓展宣传教育内容;要拓展宣传服务对象;要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改善和规范宣传环境;要改进群众参与的形式;要继续加强基层人口学校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改变宣传品制作上和封闭状态和发行上的垄断状态;要创建立方体化的宣传教育载体网络;要整合社会力量努力做到“五个纳入”;要加强宣传教育理论创新工作;要继续加强人口理论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青春期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改进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创建宣传教育新格局。
Ⅸ 三为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材料
在实践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解决人口问题的正确道路,落实“三为主”,即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如何处理宣传教育与行政措施、避孕与孕后补救、经常性工作与突击活动的关系,是自70年代以来全国普遍推行计划生育时遇到的基本问题。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的提出和实践,反映了对计划生育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提高了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为广泛深入地发展计划生育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为主 - 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的形成
1.“三为主”方针的概念表述。
1982年8月16日,《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指出:“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避孕为主。”
1983年5月,在全国计划生育工作荣成现场会上,国家计生委将荣成县“三为主”的经验概括为:宣传教育与经济限制,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与人工流产,以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与突击活动,以经常工作为主。
1984年9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走中国式的计划生育工作道路》(健康报计划生育版)一文中指出:我们已经有了许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山东省荣成县总结的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三为主”经验,都是行之有效的。
1991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指出:要继续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方针,逐步实现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
2.“三为主”提出的历史背景。
从50年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避孕和节制生育以来,60年代开始在一些地区如上海、江苏等地试点,70年代开始在全国推开。
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为了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各地出现了大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全党动员,大造舆论,宣传群众,派出大批基层干部和医务人员,帮助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同时各地制定了一些对计划外生育进行限制和处罚的规定。这一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声势大、力度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对人们头脑里传统的生育观念和生育习俗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对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该承认,当时不少地方比较多地运用严厉的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往往采取孕后补救的办法,习惯于搞突击活动,而宣传教育不深入,经常性工作跟不上,避孕措施不落实,计划外怀孕较多,有些基层干部采取简单粗暴和强迫命令的做法,致使一些地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因此,从全局看,当时亟需解决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能够反映计划生育发展内在规律的工作方针问题。
计划生育
按照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是党和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一贯要求。80年代初,山东省荣成县等地根据这一要求,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计划生育“三为主”的工作方法。根据这一方法,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逐步做到不搞突击活动,增强了靠“三为主”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能力。荣成县总结的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经验,引起了国家计生委的高度重视。
1983年5月,国家计生委在荣成县召开了现场会。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中,一贯强调要贯彻落实“三为主”方针。经过各地党委、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积极贯彻,“三为主”的工作方针逐渐为广大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者所掌握,在计划生育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为主 - “三为主”工作发展的主要阶段
1.80年代初至80年代中期。
这一时期,开始总结和提出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的基本经验,并将其作为计划生育的工作方针。
1982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纪要》肯定了“三为主”的经验,并指出:“只有这样,才能把计划生育工作引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983年2月,在全国计划生育宣传月经验交流会上,国家计生委要求在全国贯彻“三为主”的工作方针。
1983年5月,国家计生委在荣成县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把“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荣成经验在全国推广。
2.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
这一时期,“三为主”工作方针的贯彻实施,提高了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巩固和发展了计划生育工作成绩。全国涌现出一大批既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又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先进县(市、区);大、中城市和一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农村地区已基本达到“三为主”的要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基础较差的地区也在积极创造条件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1993年是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在全国推广10周年。同年9月,在国务院决定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经验交流会暨先进县表彰大会上,国务院隆重表彰了49个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国家计生委同时表彰了76个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区)。会议提出,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各地贯彻执行“三为主”方针取得的经验,表彰先进,动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者在新形势下更加自觉地坚持“三为主”方针,积极创造新经验,进一步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为实现党和国家提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而奋斗。
3.90年代中期至2000年。
这一时期,基本实现“三为主”成为到本世纪末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广“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已经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中国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
《中国计划生育纲要》(1995~2000年)指出:“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做到既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又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安定团结。”
1998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意国家计生委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和21世纪中叶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四步走的奋斗目标。这个奋斗目标的第一步是:到2000年,把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3亿以内;努力降低新生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育龄夫妇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三为主”,并逐步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1998年4月10日,国家计生委在关于印发《国家计生委关于县级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三为主”的标准》的通知中提出,认真落实“三为主”方针,对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到2000年县级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三为主”,是指大多数乡、村不主要依靠突击和补救措施完成人口计划,做到“四有三落实”,即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抓经常工作的队伍,有一条符合实际的好的工作路子,有一套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任务、报酬三落实。
1998年6月16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的意见》中指出,到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三为主”是实现未来人口控制目标的基本保证,是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生殖保健服务,推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1998年10月7日,全国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三为主”规划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是实现到本世纪末和21世纪中叶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四步走的奋斗目标第一步的关键环节,是促进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抓好计划生育其他各项工作的“牛鼻子”。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三为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实现“三为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把基本实现“三为主”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认真考核,奖惩兑现。
三为主 - 县级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三为主”的标准
1.县、乡(镇)、村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多数村做到人员、任务、报酬落实;县、乡(镇)、村计划生育协会能经常开展活动。
2.县有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或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有计划生育服务所,80%以上的村有服务室(可与村卫生室合一)并能发挥作用。
3.县、乡(镇)有人口学校,80%的村有人口分校或宣传阵地,能经常开展活动;县广播电视台、站有人口与计划生育节目;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接受率达80%以上。
4.严格依法管理,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基本达到“七个不准”的要求;连续3年没有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
计划生育
5.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
6.乡(镇)坚持定期和经常的计划生育服务;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0%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在1‰以内;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在2%以下。
7.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目标;乡统筹中用于计划生育的比例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要求;计划外生育费实行乡收县管,财政监督。
8.计划生育率连续3年在80%以上,或计划生育率逐年提高,3年平均在80%以上;多孩率(政策外多孩率)连续3年在3%以内。
三为主 - 全国基本实现“三为主”的现状和目标要求
以1997年为准,上海、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的大多数县(市、区),以及其他省、区的一部分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已基本实现了“三为主”。
到2000年全国分地区基本实现“三为主”的具体要求是:到1998年,四川、福建、湖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基本实现“三为主”;
到1999年,河南、河北、云南、重庆、江西等省(市)基本实现“三为主”;到2000年,安徽、湖北、甘肃、广西、广东、贵州、山西、宁夏、海南省(区)基本实现“三为主”;
新疆、青海、西藏等社会经济条件较差、工作基础较弱的省(区),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在2001年或稍长一点的时间内基本实现“三为主”。
已基本实现“三为主”的省(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落实“三为主”方针提出更高要求;把提高人口素质,为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建立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相统一的工作机制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按照依法管理、村级自治、优质服务的要求,提高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使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为主 - “三为主”工作的基本经验
10多年来,“三为主”方针的贯彻实施,提高了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巩固和发展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各地贯彻执行“三为主”方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放在首位。
计划生育既关系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又关系到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和积极支持,要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是根本不可能的。计划生育从根本上来说,是移风易俗的思想革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地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才能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目前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广大农村的生产力还不发达,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还不高,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还比较深,一部分农民的生育意愿同国家对计划生育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正因为这样,才更有必要强调以宣传教育为主,对农民群众进行耐心、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把国家利益和家庭、个人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改变旧的婚育观念和习俗,树立实行计划生育的新风尚。通过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有些地方虽然行政、经济措施很严,计划生育却上不去,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忽视了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当群众还没有觉悟的时候,操之过急,简单行事,结果事与愿违。
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就是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实行计划生育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繁荣,也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10年来,在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中主要开展了三方面的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人口国情和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认清当前全国、本省、本县以至本乡、本村所面临的严峻人口形势,加深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理解;
二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人们在生育问题上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地为控制人口增长作贡献;
计划生育
三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教育,用科学知识启发和引导人们转变生育观念,提高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理解和接受能力,帮助广大育龄夫妇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知识和方法。对在校学生也进行人口国情和青春期教育,使公民从青少年开始就树立人口意识和正确的恋爱、婚姻、生育观念。
许多先进的地方注意把开展宣传教育与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起来,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村、文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既丰富了宣传教育的内容,又把国家的利益和家庭、个人的利益较好地结合起来,因而深受群众的欢迎,对计划生育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加强孕前管理和服务。
多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经验说明,等到妇女怀孕以后再去动员她们采取补救措施,往往增加工作的难度,也不利于妇女的身心健康。最好的办法是坚持以避孕为主,保证及时向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使每一个需要避孕的人都能落实一项安全、有效而又乐于接受的避孕节育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意外妊娠和计划外怀孕,育龄夫妇才会比较容易地接受计划生育。
中国育龄人群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健康状况也有差别。因此,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时应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许多地方积极推广生育一个孩子后上环,生了两个孩子后结扎的长效避孕措施,对有禁忌症者,指导他们使用其他避孕药具,这是必要的。在一些工作先进、群众觉悟较高的地方,注意让育龄夫妇在充分知情和了解信息的情况下有更多的选择避孕方法的机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实行以避孕为主,必须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的科学知识,积极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如果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就能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对计划生育的承受能力,提高避孕节育的有效率。一些先进的地方还把孕前、孕后的管理和服务同做好妇幼保健、优生优育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不仅指导育龄夫妇有计划地生育孩子,而且指导他们生育聪明、健康的孩子,受到群众的欢迎。
3.建设一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人口再生产是每日每时不间断地进行的。如果在基层没有人经常抓计划生育工作,只是依靠上面派人下来,每年开展几次集中活动,那就难免“突击来了一阵风,突击过去又放松”,始终摆脱不了围着“大肚子”转的被动局面。许多先进的地方比较早地认识到这一点,下决心在基层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广大的积极分子队伍,从县、乡直到村和村民小组形成一个健全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保证经常工作有人抓,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从而使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做得比较深入、细致,比开展集中活动的效果好,而且节省人力、财力。
要做好经常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一些先进的地方认真总结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按照人口再生产的规律,制定一套可以操作的规章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因而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4.贯彻落实“三为主”方针关键在于领导。
“三为主”方针要真正得到贯彻落实,首先领导思想要坚定明确。只有深刻的认识,才能有坚决的行动。只有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三为主”方针,才能引导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地向前发展,达到既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目的。同时,为基层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必要的经费,大力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网络的建设,为做好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基层干部既要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又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使他们能够自觉贯彻执行“三为主”方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在贯彻落实“三为主”方针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只有把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问题提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来认识,才能自觉地加强对贯彻落实“三为主”工作的领导,才能自觉地动员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在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下,把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为主 - 落实“三为主”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认识问题
1.要“三为主”,要不要“三为辅”。
“三为主”与“三为辅”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产生的。“三为主”强调了问题的主要方面和主要取向,但并不是完全排斥“三为辅”。计划生育工作除了宣传手段、教育手段以外,还需要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综合运用,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除了主动避孕,加强孕前管理以外,还需要在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在一些地方由于经常工作跟不上,有必要采取集中活动解决面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实践和历史经验看,实现“三为主”,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2.工作基础差,能不能搞“三为主”。
计划生育
工作基础差有多方面原因,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或者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薄弱,或者人员、任务、报酬没有落实,特别是群众没有发动起来,都可能使人们对基础条件差能不能搞“三为主”产生疑虑。正因为如此,更需要积极贯彻“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因为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往往就差在宣传教育差、避孕差、经常工作差。在这样的地方,认真落实“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就是抓了打基础的工作。事实上,从抓宣传教育、抓孕前管理、抓经常工作做起,许多地方都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3.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是不是还要“三为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已经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这正是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三为主”的必要补充和有力支持。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保障了“三为主”实现的条件,使得“三为主”向更深入的方向发展。不论是利益导向机制比较健全的地方,还是比较薄弱的地方,实现“三为主”都应是坚定不移的努力方向。要在实现“三为主”中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实现“三为主”。
4.推广“三结合”,还用不用“三为主”。
近些年来,基层和人民群众在推行计划生育中创造了“三结合”的新鲜经验。“三结合”,即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它不仅丰富了人们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而且发展了“三为主”在新时期的工作内容。“三为主”与“三结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有高度的统一性。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不可割裂,不可对立。两者的统一和结合,既反映了人们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认识规律,又反映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为主 - 相关词条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三结合;家庭
三为主 - 参考资料
【1】王瑞璞,杨魁孚等主编.1998.中国人口问题纲要.中国人口出版社
【2】石海龙.1993.计划生育与扶贫相结合政策及实施效果的研究报告.中国人口科学,(8)
【3】石海龙.1994.盐城会议以来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新进展.人口与计划生育,(3)
【4】石海龙.1995.三结合的提出、形成发展和理论观点综述.人口研究,(6)
【5】张维庆.1998.中国计划生育概论.中国人口出版社
【6】杨魁孚主编.1997.中国人口问题论稿.中国人口出版社
【7】彭佩云主编.1997.中国计划生育全书.中国人口出版社
Ⅹ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教案
请问您是老师吗
如果是的话,教案要自己写哦
因为不同学科的教案书写模式是不一样的
可以上网查相关内容,然后编写教案
而且网上教案也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