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微信上那些卖鞋的卖的是真货吗为什么那么便宜
可以肯定的是假货莆田产,现在的球鞋正品抢购难度之大,二级市场都是加价,怎么可能在微信上来贱卖呢?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❷ 微信中卖鞋子的微商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因为价格比较低所以不懂是真是假 有谁买过吗
首先价格低必是高仿无疑,说它高仿也不是说质量就不好,正常穿个一年半载是毫无问题,可以说性价比之选,请采纳,谢谢!
❸ 微信上那些卖鞋子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说是代理鞋子
可能只有少数是真的,之前看过新闻报道,现在很多代购的人卖的都是高仿商品,并且也支持验证,所以现在买东西还真要小心
❹ 微信上卖的鞋子是真是假
大多是高仿,品相稍微好点的是A货。微信圈里的质量和价格都没多大关系了。
❺ 微信上卖高仿超A的鞋子的,他们从哪搞的货源
近年来,随时微信的普及,微商越来越无孔不入。特别是有许多卖假鞋的微商,他们的货源来自哪里呢?下面我谈谈自己的认识。
作为电商平台,不管淘宝商城,京东,亚马逊或有自己的营销项目,而是因为有些货物不把货物直接从生产商,和经历的中间代理,所以很难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货物由代理翻转,和平台采购部门购买与代理商谈判时,假的流入。但随着该公司对打击假货的行为变得更加严厉,这种情况已经有所减少。
微信上的品牌鞋要比实体店便宜得多,而且价格也相当高。据我粗略统计,微信上的大部分品牌鞋都是假的,所以当你在微信上买鞋的时候,你应该擦亮眼睛。我们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能够独具慧眼,不要被低价蒙蔽双眼。
❻ 微信上卖鞋子的是不是都是假的,骗钱的
就是骗子,我拿到的三无产品。根本不值¥60--70。地摊货也比这个便宜。建议以后买什么上淘宝网。起码你不满意还可以可以退货。这个找谁都不知道。耐克那标志是印上去的。真的贪便宜吃大亏。
❼ 微信上那些卖鞋子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可信吗
最好不要信,因为在微信是推广鞋子最低廉的手段,不需要花什么钱的。而且鞋不太可能是好的鞋子,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就是这个道理,尤其是在网购时。我原来同学信了这些,买的20多元一双鞋子,结果穿了一次就坏了,因为鞋子是纸壳做的。最好不要信。
❽ 微信卖鞋子的骗子
微信、空间卖鞋子的小部分是骗子,大部分卖的鞋子是假的。都是知名名牌,比如一双耐克七八百块钱,很多人想买但是买不起,微信就说清仓啦,工厂拿货了,反正是高仿的,买不买看个人。请采纳
❾ 微信上这么多卖高仿鞋的,他们到底懂不懂鞋
微信上这么多卖高仿鞋的,他们到底懂不懂鞋,那要看他们是不是做的比较长时间,是不是专业的,比如他们朋友圈没经常发图,有一天没一天的而且数量发的比较少,发的商品没标价格的,这些都不可能懂鞋,他们自己都搞不懂鞋子系列名称。这种的必须特别注意谨慎。
❿ 微信上卖高仿鞋是否犯法
微信上卖高仿鞋是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