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区志愿者服务计划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
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
B.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策划书
HAO
C. 如何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鞍组通字〔201X〕14号)通知精神,中心党组决定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郭明义精神”为引领,以“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为目标,切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原则要求: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经常原则,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二、在职党员进社区的主要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应结合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主动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具体要做到:
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
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领导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在职党员应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加快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在职党员要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方面,为本社区做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一次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和社区社会治安活动。
三、工作方法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19日):中心党组下发实施方案,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集中报到阶段(5月22日—5月30日):各党支部在职党员填写好《在职党员个人及工作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3.日常管理阶段(6月1日以后):根据社区党组织的安排,认领社区需要的公益岗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定期联络。
4.检查汇总阶段(6月21—10月31日):各党支部在6月4日前上报《在职党员个人及工作情况登记表》,10月31日前上报另一份《在职党员个人及工作情况登记表》。
D. 志愿服务条例的原则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也存在活动不够规范、权益保障不够有力、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
一是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是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是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四是强化促进措施。规定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E. 社区行动服务方案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实施方案 (试 行)
为拓宽我校学生培养途径,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围绕我校学生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从2005年起,我校联合威海团市委等部门实施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以下简称服务社区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拓展学生培养途径,丰富学生社会实践经历,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引导青年学生走进社区、服务人民、增长才干,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满足城市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在社区服务过程中促进青年学生了解社情民意,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服务社区行动旨在充分发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人才、学科优势,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各类学生组织,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学生能力为基础、以社区需求为导向、以长效持久为目标、以文明进步为宗旨”的指导思想,按照“学以致用、供需结合、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力争实现我校学生与威海社区居民的良性互动,通过服务威海社区行动,提升我校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社会竞争力。
三、服务内容
根据各院系和各类学生组织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和进行的有益探索,充分整合日常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志愿活动的组织优势和品牌项目,鼓励院系结合各自专业、学科、学生特点和社区的具体需求开展志愿服务,重点推行以下服务项目:
(一)政策宣讲与热点调研:对党和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广大城市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法规的宣讲,针对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积极为地方政府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二)科普宣传与技能培训:发挥学生专业特长,对社区居民进行科学、文化、法律、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
(三)专业援助与咨询服务:突出专业特色,尤其是发挥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的智力优势,利用专业知识,为社区提供高水平的知识咨询和专业援助服务,为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公益服务与社区建设:针对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特点,开展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公益服务,重点帮扶社区内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积极参加社区民主管理和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质,营造社区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四、服务方式
服务社区行动要紧密结合我校的地理位置和学生特点,重点突出服务行动的实效性,着力构建长效服务机制。
(一)服务形式:采取“项目加接力”的方式。各院系团总支可以结合各自专业特点,考虑社区居民需求,重点选择一个或多个特色服务项目,与社区居委会签订服务协议书,向社区居民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该服务项目可以由院系团支部的所有同学以接力的方式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取服务地点“多重覆盖”和“一对一结对”相结合的方式。各院系团总支可以结合院系实际,突出实效性,选择一个或多个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开展服务项目,至少要与一个社区居委会实现共建。
(三)服务项目:校团委和威海团市委负责服务威海社区行动的整体规划、督促检查和工作协调;各院系积极协调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充分掌握社区服务需求,然后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活动,实现服务主体和客体的项目对接。
(四)学生个人志愿服务的管理:在开展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鼓励广大同学以自愿的方式,与社区内需要帮助的居民家庭结对子,开展一对一的志愿服务。对于学生个人分散开展的社区服务活动,实行个人申报制度,由院系和社区服务站认定的方法确认其服务时间。
五、组织保障
学校建立吸收服务地方办公室、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和威海市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联系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对服务社区行动的总体规划、指导和协调;校团委负责全校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由校团委与威海团市委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大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指导中心,负责对服务社区行动的整体规划与设计,协调学校与地方的联系。
(二)由学校各院系协调威海市各团区委,在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志愿者社区服务站,负责各院系学生在社区内开展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服务站提供一定的联络场所,方便开展服务活动。
(三)由各学生班级、学生党团支部和各类学生组织按照服务项目,成立社区服务队,开展具体的社区服务活动。
六、推进计划
根据我校学生专业学习的实际情况,服务社区行动将采取分层次、有重点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要求一、二年级在校本科生积极参与服务行动,并纳入学校统一的管理、考核体系;对于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统一组织的日常性服务社区行动,也可以通过参与学校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就便的方式保证从事校内外社区志愿服务的次数每人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一)对接启动:2005年4月,在威海团市委和校团委协调联系的基础上,各院系党团组织与邻近的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对接,掌握社区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有重点、分批次成立山东大学威海学生志愿者社区服务站;
(二)重点推进:在成立学生志愿者社区服务站的基础上,由各院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成各类社区服务队,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展开服务活动。学校将安排适当时间召开服务社区工作现场交流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三)总结表彰:每年年底,在对各个服务站、服务队和参与大学生严格总结考核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服务站、服务队和优秀个人。
七、总结考核
按照《中共山东大学威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生每人每学期从事社区服务不少于两次。各单位要从每个同学参加社区服务的过程和效果两个方面严格考核,同时加强对各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一)建立《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登记表》,对每个同学的社区服务项目和时间进行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参加各种评优和综合素质加分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网络管理平台,构建志愿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考评体系。网络管理系统包含了参与服务的个人情况、服务队活动组织参与情况、服务效果和评价情况等;同时设计服务社区考评、志愿者互评、组织单位考评及考评情况公示窗口。实现学生服务威海社区管理系统与现有综合素质测评网络管理系统的对接,强化统一管理。
(三)强化对各院系建立的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考核。考核工作引入竞争机制,对于开展工作不力的服务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警告和摘牌注销处理。各院系开展社区服务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四)在总结考核的基础上,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将联合威海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定期表彰优秀服务站,优秀服务队和优秀服务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参加全国和山东省的志愿服务奖励和表彰。
八、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是紧紧围绕学生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和示范性,努力使此项工作收到实效。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各部门、各院系和各类学生组织要从山东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培养模式的高度认识服务威海社区行动,将推进服务社区行动与实现我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提高其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把学生服务威海社区行动纳入学生培养整体规划,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二)积极联系、合理设计。各院系和学生组织要在行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与威海当地各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和学生的实际能力设计服务项目,为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贡献力量。
(三)严格管理、准确记录。各院系和学生组织要将工作站和服务队的信息进行及时汇总,统一管理,指导学生按照有关表格的要求认真填写服务纪录,并将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校青年学生中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组织学生广泛讨论,形成共识,积极引导大学生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努力使参加服务威海社区行动成为每位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宣传力度,各院系和学生组织要及时将活动的内容、形式、服务效果通过校内外媒体及时发布,对典型人物及其事迹要进行重点宣传和表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F. 急求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行动方案
山东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 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一助一”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一助一”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 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二、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一助一”、“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一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一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 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一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
G. 如何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方式有
探访、组织活动、科教宣传(环保、健康、卫生等)、根据不同的节日设定主题活动。
组织活动有医疗志愿服务、维修、心理辅导、电脑教育、文体教育方面、辅导未成年人活动。
1、萌芽阶段。志愿服务起源于十九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英国为了协调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而为了反抗宗教迫害从欧洲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们,为了克服面临的困难,相互之间互相帮助,逐渐养成了志愿帮助别人的群体精神,这种精神作为美国人民的美德而保存下来,一大批怀有慈善之心的各阶层人士成为了最早的志愿服务人员。
2、扩展阶段。十九世纪末及二十世纪初,欧美等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社会福利的方案除了要有大批具有职业献身精神的社会工作者去实施之外,也需要动员和征募大量的志愿人员投身于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之中。于是,志愿服务逐渐也受到了的重视和鼓励。
3、规范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不仅进一步规范化,而且扩大成为一种由或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心不仅在于调整被救助者的社会关系和改善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在于调整整个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志愿服务工作逐渐制度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