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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办案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3 10:15:48

Ⅰ 人民检察院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方案

摘要 派驻检察室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对重大、疑难及新型案件依公安机关申请提前介入指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工作、研究问题,并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并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筛查等职能。

Ⅱ 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手册的内容提要

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公安法制的发展,基层民警在日常执法办案时,需要用到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依据各种各样的制度规范。这些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散见于各类法典、文件中。虽然公安类的法律汇编并不少见,但体系庞大,内容繁多,不便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随身携带和随时查询使用。为此,我们选编了这本执法办案常用手册,辑录了基层执法办案常用的法律、法规、解释、规章,以及相关具体执法规范性文件,并加大具体执法行为操作性规范的比重。为便于民警日常执法随身携带,本书在选取规范时,以基层所、队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最常用、最基本的法规、文件为主,不贪大求全。
全书共选取最常用的文献140个,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在内容编排上,分为刑事执法办案规范,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禁毒办案规范,复议、应诉、赔偿工作规范,综合类执法规范,以及派出所执法规范六个部分;每一部分按照法律法规(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解释(各类司法解释及其他解释)、执法办案规范分类排列;排列顺序上主要按照文献效力等级为序,同时兼顾文献发布时间和内容,以便于基层民警学习、查询和使用。
本书为基层民警量身定做,既是基层民警法律学习培训教材,也是基层民警执法办案的好帮手。今后,根据执法工作的发展和法律规范的调整、完善,编者将适时修订、增补相关规范,以更好地服务于执法实战。

Ⅲ 学习烟台市公安机关基警队伍在教育整顿活动时实施方案

摘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提高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为着力点,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落脚点,以强化宗旨意识为目的,不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结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全面加强和提高全所民警的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目标和任务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是旨在提高全体民警的理论素养、宗旨意识、执法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的标准严格要求和规范个人言行,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三、整改的重点和方向

Ⅳ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规范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各类案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依法受理案件,如实立案;(2)执法主体合法,符合管辖范围规定;(3)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4)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量处适当;(5)适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调查措施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6)法律文书规范、完备,案卷装订规范。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重大涉外犯罪案件包括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和其他重大的涉及外国人或者需要与外国交涉的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Ⅳ 如何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执法效能尚不高;(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三)执法手段仍显简单;(四)裁定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而且,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识结构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时。少数基层单位大局意识不强,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较少考虑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况,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从监督过程上看,过程性监督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当前公安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够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执法装备与实战需要相比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依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冲击,导致少数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二、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切实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传递和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健全执法考评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进公安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转变传统执法模式,彻底摆脱“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彻底杜绝采用刑讯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强化办案保障,加大投入,为执勤民警配备执法必需设备,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强化执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遏制袭警案高发态势,消除恶劣社会影响,切实恢复民警公正严格执法的信心。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办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督促民警主动开展法律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紧紧围绕公安实战,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感到困难、处理较为复杂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适时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提前介入指导办案。

Ⅵ 安泽县公安交警大队组织举办民辅警执法业务培训活动

安泽县公安交警大队组织举办民辅警执法业务培训活动
3月30日下午,安泽县公安交警大队为认真贯彻安泽县公安局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盯交警队伍执法质量短板,组织举办“打造精品案件,争创办案标兵单位”培训活动。县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共25人参加了培训。县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李安刚主持会议。
刘学平大队长做了学习动员讲话,提出了以培训为契机,促使执法质量明显提升、打造法制工作亮点、争先创优办精品案件的三条要求。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申伟就执法质量方面的“五降五零”等重点工作,结合交警业务进行了强调。
同时,此次培训还邀请了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办案能手李蛟、梅佳杰、城市中队辅警冯永刚、事故中队民警谢尚臻进行案例讲解。
培训内容为“行政(刑事)案件在执法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办案中心使用规范及存在的问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及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办理行政案件时具体的法律文书制作及执法全流程系统的应用”“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的解析及血液中乙醇检验工作规范的应用”等。
通过培训,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民警掌握办案流程和法律法规程序及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也为锻造一支执法办案高素质专业化交警队伍提供了有效助力。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Ⅶ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保障办案安全,促进规范执法,根据《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继续盘问、辨认等办案活动的专门区域,包括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内设机构设置的专门办案区域,以及公安机关设置的供两个以上执法办案部门共同使用的办案中心。
第三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案区从事办案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 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办案民警应当将其立即带入办案区;除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起赃、辨认现场或者尸体的以外,不得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出办案区。
组织调解、听证,或者对违法嫌疑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在接待区进行。
第五条 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决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将其送交有关监管场所执行;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的,应当与执行机关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明确办案区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办案区由一个办案部门单独使用的,该部门为办案区管理部门;由两个以上办案部门共同使用的,应当由所属公安机关指定一个部门作为管理部门。
办案区的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办案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法制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区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装备财务、后勤保障、科技信通等部门应当为办案区使用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办案区使用管理登记制度,设置专门台账,载明进入办案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案由、进出办案区时间,以及办案部门、承办人、看管人、使用的功能室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应当对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 因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较多或者设备故障等原因,本单位办案区无法满足办案需要的,或者到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后需要立即开展审讯工作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商有关执法办案场所负责人同意,可以借用其办案区,出借单位应当安排工作人员予以配合。
借用其他单位办案区的,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看管由借用单位负责,出借单位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应当对本辖区内相邻执法办案部门共用或者借用办案区作出统一安排。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办案区的使用纳入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对新入警人员,应当在其上岗前进行教育培训。

Ⅷ 如何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维和依法办案能力

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不仅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实践,重点要强化“四个理念”,实现“四个统一”。

一、树立严格执法理念

强化职权法定、严格执法的理念,努力实现依法履职与依法治权的有机统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首先,法定职责必须履行到位。其次,执法权力必须依法行使。第三,执法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

二、树立文明执勤理念

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勤的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不仅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更有利于促进法律在人民心中树立尊严和权威。 在处理敏感案、事件时,要把法律的刚性和执法的柔性结合起来。在执法办案时,要把打开“法结”与打开“心结”结合起来。

三、树立公正执法理念

牢固树立平等对待、公正执法的理念,努力实现维护法律权威与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首先,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第三,要坚持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四、树立保障人权理念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的理念,努力实现社会维稳与公民维权的有机统一。

首先,要更加自觉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放在各项执法办案的首位。其次,要更加注重在社会管理中体现服务为先。第三,要更加注重在维权中实现维稳。

Ⅸ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9)公安执法办案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

1、从加强源头防控、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的一系列措施要求,通过建立系统化、实时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一是严格源头防控。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实现接报案、受立案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流转,落实受案立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深化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一线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配备的法制员的作用,负责对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建立起保障执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2、二是严格过程监督。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在审查起诉环节统一与检察机关对接,这项工作已经在部分地方试点,效果已初步显现,下步将进一步探索、完善。

3、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并着力打造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到案件终结的整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机制,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督;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措施,提高公安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督察机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对触碰“高压线”的事,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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