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机关监察室职能、工作流程
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财政厅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
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初步核实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处理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6、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财政厅职能处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财政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7、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财政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督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 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 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 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 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 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四) 谈话方案、谈话记录、谈话报告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对反映纪检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和来访进行登记。
(二)分类处理。根据举报、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类后,按照职责送交责任处室具体办理。涉及处级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组监察室办理;涉及一般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送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理;涉及业务工作的送交有关业务处室办理。有关处室将办理情况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三)实施信访监督。信访监督的原则: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教育为主、积极审慎、严格保密;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相结合。信访监督的任务:对信访内容的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严重性进行甄别梳理,调查核实。对核实出的违纪情节较轻的问题,根据情况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定期通报、集体警示”等方式实施信访监督。对核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转入查处违纪案件程序办理。
(四)回复处理结果。对实名信访,实施信访监督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信访人。
(五)资料归档。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六、查处违纪案件的程序:
(一)受理。对受理材料进行登记,对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的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审批。受理材料的主要来源:通过信访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通过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或转办的核实、查处案件;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二)初步核实。查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对经初步核实结论的处理:1、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和单位说明,并按有关规定消除影响。2、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求被反映人纠正违纪行为、退还违纪所得,并通过谈话诫勉警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其工作或职务、一定范围内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3、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报批立案。4、对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三)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经初步核实,认为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立案。经批准后拟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四)移送审理。对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移送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进行再审查。审理小组由非审案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纪委监察厅有关人员参与审理。
(五)下达处理决定。纪检组监察室对查处权限内的案件下达处理决定;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纪委监察厅或有关部门。
(六)复议复查。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对纪检组监察室复议、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向纪委监察厅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纪检组监察室将复议、复查决定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纪委监察厅审查复核。纪委监察厅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
(七)资料归档。对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纪检组监察室岗位职责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主持财政厅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参加财政厅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通过参与财政厅重大决策、重点政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厅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组织初步核实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的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好财政厅党组分工内的各项工作,办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财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协助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工作。具体职责是:列席财政厅有关行政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负责组织召开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座谈会及草拟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对财政厅重大事项的分析报告,对财政政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协调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工作;负责组织财政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其它工作任务。
处级检查员:负责纪检组综合性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公文运行,信访举报材料的登记受理,档案和印鉴的管理;负责草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纪检组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纪录、整理,以及会议材料的印刷和发放;《内蒙古财政年鉴》的联络工作;纪检组的环境卫生、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主任科员:具体职责是:负责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年度考评指标、方案的设计和考评结果的统计;负责办理财政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项工作的具体事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办;纪检组内的党务工作和信息工作;纪检组财物的领用购置和使用保管;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❷ 案发单位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应当在几个工作日内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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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纪委行政效能监察立项依据、监察内容目的、实施计划、方案,怎么写
9 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纪委、监察部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监察部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等文件,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监察部还于今年9月在广东召开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座谈会,总结交流情况,研究探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办法。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乡规划是带有战略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关系到城乡建设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城乡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水平和能力,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紧贴部门业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行政监察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监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大力支持、配合建设、规划部门开展工作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以城乡规划工作为特定内容的专项效能监察,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都很强,不仅涉及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涉及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工作难度很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各级监察机关主要应从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的角度推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摆正位置,及时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情况,密切配合。既要积极参与,更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派驻监察机构的作用,绝不能越俎代庖,包办代替。各级派驻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力量会同驻在部门承担起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具体的城乡规划业务方面的问题,要依靠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先从专业角度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 们再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当前,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要注意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力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集中办公要视工作的需要,不要搞一刀切;要注意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工作的综合效益。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行政效能监察的着眼点归纳起来就是两个,一是看是不是依法行政,二是看是不是有效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察机关要围绕这两个着眼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紧贴城乡规划业务工作,从群众关心的热点入手,围绕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和改革的难点、重点以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权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监察机关要围绕《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部署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和汪光焘部长提出的四个重点,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扎扎实实搞好对照检查。监督检查中,要对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并注意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城乡规划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行政纪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手段,是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级监察机关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着力解决城乡规划领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重点是要查处那些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顾实际,不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改变城乡规划的行为;查处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查处那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察机关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过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认真查找城乡规划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效能监察的成果。
四、注重学习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无论对监察机关,还是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都是一项新课题,工作中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一个熟悉情况、探索提高的过程。监察机关参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同志要注意加强学习,不仅要深入学习掌握效能监察的业务知识,也要认真学习掌握城乡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依法依规实施监察;要注意学习借鉴有关效能监察和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实践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研究探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创新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效能监察水平,为今后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探索路子,为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累经验。
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意义重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为保障城乡建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❹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整顿公司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严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司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效能建设,为公司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为增强公司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管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行为逐步规范,效率显著提高。
三、效能监察对象 公司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四、效能监察内容
(一)监察廉政勤政、工作纪律情况。对公司职工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各种娱乐消费活动;无故旷工、请假逾期不归或迟到早退等问题。
(二)监察落实公司决策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渎职行为。
(三)监察履行职能情况。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各单位工作等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
(四)监察公司财务支出和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日常经费开支,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加大成本的情况;对重点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使用。 (五)监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政务是否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探索并推行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六)监察决策情况。对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行“阳光政务”的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重大规划、重点经济建设项目、民生事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决策部署等集体决策行为是否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是否存在主观盲目武断、暗箱操作、当断不断贻误时机和因私损公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行为。
五、方法与步骤
(一)各单位按照效能监察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效能监察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公司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各单位进行集中监察,采取现场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确定全年效能监察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在公司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要把效能监察纳入管理日程,及时向公司纪委报送工作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使公司职工熟悉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工作依法、廉洁、高效地运作。
❺ 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摘要 您好,内部监督工作方案的目的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党章,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
❻ 求一篇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共惠东县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委发电〔2015〕4号)文件精神,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注重创新、注重实效为原则,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落实。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局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责任分工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
“一岗双责”责任。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方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县纪委相关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成立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2、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3、责任分解方面。根据《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4、责任清单方面。每年年初,党组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责
任,明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年中,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年终,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
5、风险防控方面。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6、台账管理方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登记内容涵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方面。“主体责任”重点记录领导班子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责任等情况;“监督责任”则重点记录纪委纪检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等情况。
7、联系群众方面。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8、督导检查方面。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9、支持纪委方面。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