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理解「銷售回扣」和「返點」
最近,國家工商總局、交通運輸部和質檢總局發出聯合通知,要求汽車4S服務商停止在為消費者辦理按揭和購買保險時,收取銷售方的返點和傭金,並將此類行為認定為商業賄賂;無獨有偶,不久前,戴爾公司也因英特爾返點問題也被SEC訴以會計欺詐,並最終以認繳1億美元罰款達成庭外和解;回扣和返點這種營銷行為的合法性,一時引出了不少爭議。
對戴爾的會計欺詐指控涉及兩個問題:第一,返點算不算常規營業收入?第二,戴爾在那幾個季度中的盈利狀況,是否嚴重依賴於這筆返點,而不是像他所宣稱的那樣,是靠內部成本控制來實現的?關於第二點,調查所透露的信息顯示,戴爾似乎的確對投資者隱瞞了實情,因而被罰款也不是太冤;但是,將上游廠商的返點計入主營收入,則並無不妥,上游的返點、傭金、獎金之類,都是雙方整體價格安排的一部分,也在戴爾事先預期運營收益的考慮之中,並非意外橫來之財。
銷售回扣和返點,被廣泛運用於營銷和定價策略之中,是否構成賄賂,要看它支付給了誰,和這一支付的動機與後果;任何賄賂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存在委託-代理關系,第三方向代理人支付對價,換取其違背委託-代理義務而讓行賄者獲益,同時損害了委託人的利益;所以,賄賂行為的受害者是委託人,當委託人是選民或主權者,委託的是國家權力時,就是行政賄賂,而當委託人是僱主,而代理人是董事、雇員、律師、會計或合同承包商等,所委託的是商業事務,就是商業賄賂了。
這一前提,盡管《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和工商總局的《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都未明文表達,但這是不言自明的,若將委託人支付給代理人的傭金,或賣方支付給買方的折扣,也界定為商業賄賂,那就太荒謬了,代理人總是要為其代理服務收取報酬的,叫傭金還是叫回扣或者返點並不重要,而賣方的返點其實就是延遲的價格折讓,商家給買家打折總不能算是賄賂吧?
當4S店向消費者推銷保險和按揭產品時,他們之間並不存在委託-代理關系,這里,4S店是保險商和貸款銀行的銷售代理人,後者所支付的返點和傭金是對後一種代理關系的報酬,只要返點是直接支付給4S店的,便不存在賄賂的可能,除非返點支付給了4S店的雇員,而後者又違背了其僱主對保險商所負的代理義務,才構成商業賄賂。
當然,有一種情況可能會構成賄賂:如果客戶委託4S店為其挑選性價比最優的保險產品,而店方在接受某家保險商傭金後,卻為客戶作出了明顯不利的挑選,此時,店方便惹上了接受商業賄賂的嫌疑;不過,現實中4S店與客戶之間不大可能形成這種關系,常見的情況是,店方的推銷人員會有一些暗示、誇口、吹噓或誘導,花言巧語的裝出一副站在你的立場替你考慮的樣子,並主動包攬代辦某些交易手續,但這些推銷行為與承諾並建立一種委託-代理關系,是有著顯著區別的,後者需要雙方更明確的意思表達,往往也會有書面的委託協議。
作為保險商的銷售代理,店家沒有義務向客戶透露其是否收取或收取了多少傭金,事先被否認而事後又得知傭金的存在,或許會讓某些客戶產生受欺騙的不快感覺,但這並不構成商業欺詐,因為這一謊言並不涉及客戶所參與的任何交易,傭金是因客戶未參與的代理關系而存在的,這就好比一位送貨工給你送來快餐時,告訴你他從這趟差事中只掙到了一毛錢,這句話無論是否真實都不會構成欺詐,除非他告訴你這份快餐是現做的,而實際上卻是隔夜冷飯。
作為消費者,期待或相信商家對第三方產品的熱情推銷背後沒有利益關系,完全為客戶考慮而不為自己牟利,是幼稚而缺乏常識的,法律無須為這種幼稚期望提供保護;明顯不實的花言巧語不構成欺詐,因為它們本來就不該被相信,比如許多商家都會宣稱虧本大甩賣,最後三天大清倉,其實卻賺的不少,而清倉也永遠清不完;如果法院總是接受對此類宣傳的欺詐訴訟,實際上是在縱容消費者在交易行為中放棄他們應有的常識、審慎和判斷力。"
⑵ 銷售回扣,有幾種處理方法謝謝!
這要看你是什麼性質的單位了——如果是私營,在發放工人的工資時,虛增2000的工資就可以了,當然了,也可以用別的發票報銷掉,如果是老客戶,有發展前景,老闆個人掏腰包也是可以的,這樣比較有保護意識;如果是集體企業,這個就按照銷售提成發放(也可以用別的發票,就怕手續不承認)
至於貨款呢,賬面肯定體現1萬元,回扣不能從貨款賬上體現(灰色支出,怕人的)。
⑶ 我是一名銷售人員,如何經典的吃回扣
努力做到老闆和客戶都多賺錢,自然錢自來啊!!大河無水小河干啊!!這是唯一的唯一的辦法!!
⑷ 銷售給客戶做回扣時一般是給
同感,現在我就是公司的「傳說」呵呵。一手創建,廉潔清明,什麼錢也沒賺,付出一切,人家大了,比你有用的人多了,一腳就可以踹了
⑸ 銷售員怎麼拿回扣呢
當然 不過前提是你一定要把采購關系搞好 回扣的話 最好你們2人分享
千萬不能讓老闆知道 一般老闆都不能容忍的
⑹ 如何理解「銷售回扣」和「返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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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銷售說的回扣點是什麼意思啊
銷售說的回扣點是給你返點兒的意思。
⑻ 銷售回扣怎樣處理。
回扣是回扣,折扣是折扣,回扣屬於商業行賄,你怎麼能做會計處理呢?
⑼ 跑銷售的人經常說的提成和回扣是什麼意思
1、提成的方式類似計件制,有全額提成和超額提成兩種。全額提成即按照總的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浮動工資制;超額提成顧名思義即保證完成一定的基本業務量,超額部分會有提成的獎金,當然這種方式員工會有一定的基本工資。可以按照個人業績提成,也可以按照群體的業績提成。
提成工資制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這種方式具有一定的激勵性。實行提成制首先要確定合適的提成指標,一般是按照業務量或銷售額提成,即多賣多得。
提成的規則在於幫別人賣(作為員工),賺取一定比例。
2、回扣是指賣方從買方支付的商品款項中按一定比例返還給買方的價款。按照是否採取賬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簡單分為兩種,即「賬內明示」的回扣、賬外暗中的回扣。
回扣行為只是商業賄賂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不能將商業賄賂行為和回扣行為混為一談,商業賄賂行為還有其他的表現形式。
(9)回扣營銷模式擴展閱讀:
依照《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規定的回扣定義,回扣具有以下特徵:
1、賬外暗中
按照《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5條第3款對賬外暗中的規定:「賬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設立的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行政事業經費收支的財務賬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包括不記入財務賬、轉入其他財務賬或者作假賬等。」
也可以理解為,賬外是指不入正規財務賬,暗中是指不在合同、發票中明確表示。
2、返還一定比例的價款
回扣是賣方返還買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這一屬性可以界定回扣款項的來源性質,即回扣不是賣方額外從別處拿出物品或金錢給予買方,回扣款是商品價款的一部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是從別處拿出物品以給予買方,雖然不構成回扣,但它同樣構成商業賄賂,這也是回扣與商業賄賂的一點區別。
3、收受人為對方單位或個人
回扣是賣方退給買方單位或者個人的,它決定了回扣的方向,是賣方退給買方,方向固定,不包括買方給賣方。
同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買方為購得某種緊俏商品,以給付實物、金錢為誘餌,在賬外暗中給予賣方一部分款項,這也是種商業賄賂行為,但仍不是回扣,只是商業賄賂的典型形式。所以其方向性對於判斷是否為回扣也非常重要。
⑽ 業務員怎麼與客戶談回扣
那麼,業務員該怎麼與客戶談回扣? 一般情況下,給回扣這個話最好不要先從我們口裡說出。很多業務會因為我們不慎說出這種話而丟掉。在說這個話之前,必須對客戶的組織機構,人員關系等有了比較清楚的了解之後,在跟客戶接觸時套出話來之後,再決定要不要給。比如說,假如是客戶的老闆或股東,就絕對不能提,一提就掛。還有的是老闆的親戚,對於一些很忠實於老闆的,那也不能提,一提也會掛,因為他們聽到回扣這個詞就會認為你的價格里有水份或者你不老實。而有些親戚比較貪心的,你也不能開口就提,得等他們自己提出來。 場合也很重要: 第一、不能在第三者在場的時候提 第二、不能在監控措施做得比較很好的公司內提 第三、不能在打到他辦公室的電話中提。在飯桌上提出來是最有效果的,其次就是在休息時間里打他私人電話效果也不錯。 我們面對的采購人員絕大部分是打工者。這些人,有外快賺當然是最喜歡的,但一般情況下也不要隨便提,因為要針對各種不同的人採取不同的對策: 1.想拿回扣又要扮清高的人。 這類人表現出不樂意談回扣,但心裡確很想要,他不會和你談回扣的事情,你自己也先不能談,此時你一定要做好本職工作,讓他覺得你公司的產品技術肯定沒問題,之後再做好個人關系,讓他認可你,信任你,之後再找個機會委婉的說回扣的事.讓他感覺似乎他不拿這個回扣還對不起你,最好是讓他覺得不拿這回扣還是對不起你公司,然後他就會順水推舟地去接受。 2、直奔回扣人。 3、還有想拿回扣但提不起膽的。 4.不要回扣的人。 很多項目你會碰到客戶跟你往死里壓價,此時,你就得嗅出他肯定有原因的,比如一個項目起初有幾個部門參與,最後內部有分歧,可能就會出現最終負責的那個部門往死里壓價,他們不要回扣,他們就想證明他們能低價做高質量工程.一口氣而已,這就得做好個人公關工作,多訴苦,讓他相信你的技術實力.還有就是有的客戶剛任職不久或對升職感興趣的.這類客戶你得加強感情投資.談人生,談健康等.過節送小禮品。 做銷售就是做人的關系,中國人是一個很看重關系的民族,關系需要維系,關系不經常維護,象顏色一樣就會慢慢褪去,遠親不如近鄰就是這個道理,經常搞在一塊,經常電話聯系,經常聚會,關系就會好起來,我認為做銷售對客戶要常送禮品,因為中國大部人都愛佔小便宜。 禮品不要太貴重,貴了不好,你若送貴了,你自己不劃算,客戶也不敢要。禮物最好是公司定製的,這樣效果好點,這是我的心得。 一、禮品分為幾種類型 1、實用型:筆、本子、領帶、錢包、香水、打火機、各類球拍等此類最常用,了解客戶愛好、性格,投其所好。客戶比較容易接受,可以慢慢建立良好關系。 此類多用於初始接觸階段,給客戶有好的感覺,但因為禮物沒有太多實用及經濟價值,不會給客戶留下太深印象。打單子的關鍵階段,這類禮品還是免了吧,省的浪費。 3、代幣型:交通卡(當然是沖了值的)、手機沖值卡、各類超市代物券此類禮物好處不用多說,送者方便,拿著實惠,是不可多得的好東西! 4、奢侈型:手錶、高級禮品,單子已經到了關鍵時候了,此時不出手要待何時?不過,切記一定要摸清楚客戶的「愛好」,才能投其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