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的檢察官是一個怎樣的職業
韓國的檢察官共有四個等級,即檢察總長、高等檢事長、檢事長、檢事。檢事總長作為長官級檢察官,其任職與總統的更迭有密切關系,總統雖有權更換檢事總長,但檢事總長人選必須是符合檢察官條件的人,在一般情況下,檢事總長從高等檢事長中選拔。一名檢事如想成為一名高級檢事和首席檢事,必須在低級職務上工作10年以上;高等檢察廳的檢事、部門首席檢事以及地方檢察廳和支廳的部門負責檢事的任命,需要被任命的人員在上述部門工作5年以上。檢察總長則需在高級檢事和首席檢事崗位上工作15年以上。
韓國檢察官的任命由總統決定,法務部長官行使提名權,總理根據總統的委託行使調轉檢察官的權力。檢察廳是統轄檢察工作的機關,檢察官是獨任官廳制,檢察事務全部由檢察官單獨處理,檢察官有各自的許可權。在行使檢察職能時是檢察官獨立,檢事對於自己所負責的案件,獨立地進行調查與判斷,獨立做決定,並且自己承擔責任。任何一個刑事案件都由一名主任檢事負責處理,對嫌疑人的拘留與免予拘留、起訴與免予起訴的決定,都是由主任檢事來決定的,而不是以檢事長(檢察長)或檢察廳的名義作出的。如果主任檢事與上司的意見不符時,上司只能向主任檢事提出參考意見,而不能更改主任檢事的決定。
『貳』 中國的檢察官和刑警有什麼區別,做的事情是差不多的要是考大學的話是哪個學校。。。
分屬不同,刑警是負責具體查案,是公安部門,檢查是負責起訴監督引用公安部門查證的,是屬於檢查部門的
『叄』 中國檢察官學院
我國抄沒有中國檢察官學院這一學院,您所詢問的許是國家檢察學院
國家檢察官學院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直屬的成人高等院校,是我國培養高層次、高素質檢察人才的最高學府。
概況
最高人民檢察院於1989年創辦中國高級檢察官培訓中心,1991年成立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1998年更名為國家檢察官學院。學院的主要任務是對省、市、縣各級檢察長進行領導素能培訓,對初任檢察官和擬晉升高級檢察官進行任職資格培訓,對高級檢察官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專項業務培訓等。經教育部批准,面向社會,開展成人大專和專升本學歷教育;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與中國政法大學聯合培養法律碩士。
國家檢察官學院兩區辦學,其中香山校區位於北京著名風景區西山八大處,毗鄰香山和奧運射擊場館,現有校園面積55畝。沙河校區位於昌平區百善鎮,佔地面積300多畝。學院圖書錧現有藏書近11萬余冊。學院擁有現代化的電教中心、計算機房、語音教室、多媒體教室、速錄教室和階梯教室、學術報告廳、多功能廳等教學設施;有籃球館、游泳館、排球、羽毛球等運動、娛樂設施,是一個設施完備,環境優美的教育培訓基地。
『肆』 為什麼將「檢察人員」稱作「檢察幹警」
檢察人員不應稱作「幹警」 應規范使用稱謂
當今,許多有關檢察機關、檢察人員的新聞報道及文件中,稱呼檢察官的詞語仍在沿用「幹警」一詞,一些地方還籠統地將檢察官都稱為「幹警」,筆者認為,這是不合適的。用詞用語的不規范損害檢察機關的形象,直接影響到檢察機關的規范化建設水平,亟需規范更正。
檢察官稱謂的來源
據筆者調研,我國檢察官的稱謂最早見於195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國家設置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並對人民檢察院的職權、組織、活動原則和行使職權的程序作了明確規定。據此,全國各級人民檢察院逐步建立和健全起來。在這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就稱呼「檢察官」。當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雖然採用了「檢察官」名稱,但是「幹警」仍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規范性文件和司法實踐中廣泛使用。
「幹警」稱謂有強烈傾向性
長期以來,檢察官在我國都是作為「無產階級專政工具」的形象而出現的。「幹警」一詞,不僅現在一些檢察官在相互使用,即使在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各類書面文件中,也屢見不鮮。
「幹警」一詞,本源有二:一為來源於公安機關,是公安幹部與警察的統稱;二為來源於政法幹警的統稱,是民政幹部、公檢法的幹部與警察的合稱。
「幹警」一詞用到檢察官身上,可以牽強地理解為幹部和法警的統稱,但這中間,卻找不到檢察官的影子,根本無法反映檢察官的本質特徵。而且「幹警」稱謂,軍警化色彩濃厚,有著極強烈的傾向性,與檢察官作為法律監督者的法律地位根本不相對應,而且「幹警」中,既包括檢察院的行政管理人員,也包括法警中的警官,這種多年沿襲下來的范疇其實含義混亂。因此,「幹警」一詞根本不適用於描述檢察官。
稱檢察官為「幹警」不利於公正執法
檢察官的「幹警」稱謂,抹殺了檢察官工作的特殊性,無法給檢察官一個公正的准確定位,也從概念上使檢察官無法找到自身的明確坐標,進而容易使其失去應有的公平與公正。
賦予檢察官「幹警」的稱號,還體現在抹殺了檢察機關、檢察官的司法屬性,把檢察機關、檢察官當作行政人員對待的思想。因為我國的「幹部」就是約定俗成的對公務行政人員的稱呼,可是如果檢察官同時也是「幹警」,檢察官無疑也成為行政機構中的一員了,這樣一來,檢察官和法官都是「幹警」,成了一家人,難以避免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群眾就會出現不明白、不理解、不知所以然的現象,偏袒、傾向由法官和檢察官組成的控方的現象發生,由此所辦理的案件也無法保證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而在行政訴訟中,如果檢察官作為行政機構的一個職能部門的行政人員身份出現的話,那麼他就有身兼「裁判員」和「運動員」雙重身份之嫌,其審判結論的公正性同樣令人懷疑。
盡管我們不能簡單從檢察官的「幹警」稱謂上推斷出我國的檢察官獨立性不強,但這種稱謂還是會影響人們對檢察官角色的理解及定位。同樣的,在法院系統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檢察官的稱謂將日趨規范
可喜的是,大家逐步意識到了這一問題。「檢察幹警」的稱謂逐漸為「檢察人員」所取代,檢察用詞將逐步走向規范。
筆者發現,在今年初肖楊院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已經沒有出現 「幹警」一詞。在最近幾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檢察「幹警」的稱謂也在減少,而「檢察人員」的稱呼在增多,特別是今年以來,高檢院賈春旺檢察長所作的多次講話中,均未使用「檢察幹警」一詞,而是一律使用「檢察人員」。
在當前開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中,高檢院政治部編寫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一書中間,凡涉及的稱呼均為「檢察人員」、「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也沒有出現「檢察幹警」詞句(如:97頁第二段、153頁第二、四段)。
例一, 2006年2月24日,賈春旺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使用「檢察人員」一詞11次,而沒有使用「檢察幹警」一詞。
例二,2006年4月26日,賈春旺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中,使用「檢察人員」一詞18次,而沒有使用「檢察幹警」一詞。
我們相信檢察機關通過連續多年開展規范化建設活動,這一不規范現象將越來越少,最終將逐步走向規范。
用語建議
1、將「檢察幹警」稱作「檢察人員」或「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等;
2、區分不同場合將「檢察幹警」稱作「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官」、「助理檢察官」、「法警」、「書記員」等;
3、將「全體檢察幹警」、「廣大檢察幹警」稱作「全體檢察人員」、「廣大檢察人員」等等,以此類推。
以上建議,為即興思考淺見,難免存在不當甚至錯誤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伍』 怎樣做一名檢察幹警
一、厚其德,錘煉思想品格。
政法幹警只有具備高尚的品格、厚重的德行才能承載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大使命。因此,堅持要將學習討論的成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深入踐行政法核心價值觀錘煉自我。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學習,樹立忠誠履職的政治品格。二是堅持群眾路線樹立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積極主動地在思想感情上增強群眾意識、在工作作風上堅持群眾路線,理解群眾、貼近群眾,真正實現心繫群眾、執法為民。三是慎思明辨堅守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刑事司法關涉人的自由與尊嚴,在瀆檢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嚴謹細致的作風,不因好惡而阿法、不因輕忽而亂法,自覺維護司法公正。四是嚴謹自律保持廉潔從檢的職業操守。牢固樹立六觀,正確履責、正確執法,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提高自身修養、約束人性弱點,從嚴律己、正氣浩然。
二、敬其事,提升工作效果。
敬其事是一種工作態度,是對「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觀的堅守。在瀆檢工作中嚴格遵循執法辦案程序、執法行為規范和辦案安全防範制度,不斷提升自身執法辦案水平,切實保障案件質量和工作成效,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敬其事是一種工作方法,是以創新精神攻堅克難。深入踐行北京精神、高舉創新旗幟,積極應對瀆檢工作四難問題,敢於鑽研、善於探索,主動從線索收集、執法辦案上拓寬思路、推動反瀆職侵權工作困境的有效突破。
三、效其賢,增強前進動力。
身邊有先進,不怕不前進。「病魔擊不倒、困難擋不住、工作壓不垮」的鐵燕子精神和「忠於職守、不辱使命,圍繞中心、服務發展,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勇於探索、敢為人先,做事務實、廉潔勤政」的偵監精神,深深打動和鼓舞了每一個昌檢人。兩種精神的感召,給予我們的是不斷提升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是日益高昂的工作狀態,是結合瀆檢工作實際,激發自身干勁,自覺學習,自我趕超,忘我工作的不竭動力。
『陸』 觀看中國檢察教育培訓網路視頻課用什麼插件
電大
成人自考
網路教育
成人高考
都是國家承認的成人學歷教育
網路教育屬於在線教育
在網路上都有相關的插件